盡職調查報告
在經濟發展迅速的今天,報告不再是罕見的東西,報告成為了一種新興產業。在寫之前,可以先參考范文,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盡職調查報告,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盡職調查報告1
一、盡職調查的范圍與宗旨
有關山西xxxx有限公司的律師盡職調查報告,是由山西省岳南律師事務所根據xxxx社的委托,給予xxxx社提交給山西省岳南律師事務所省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臨民初字第xx號、xx2號民事裁定書,省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臨民初字第xx號、xx號民事判決書而無法執行的情況下,而展開的有關經營狀況方面的律師盡職調查。
二、簡稱與定義
從本報告中,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否則下列簡稱和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本報告”是指由山西省岳南律師事務所于20xx年九月十四日出具的關于山西xxxx有限公司之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本所”和“本律師”是指山西省岳南律師事務所及本次律師盡職調查的律師。
“工商登記資料”是指登記于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關山西xxxx有限公司的資料。
“山西xxxx有限公司”簡稱:“公司”,登記于山西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號為:xxxx “貴社”是指xx社。
本報告使用的簡稱、定義、目錄以及各部分的標題僅供閱讀方便之用,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所有關于參見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報告中的第一部分。
三、盡職調查方法與限制
本次調查所采用的方法如下:
1、審閱文件、資料與信息。
2、與xxxx社有關人員的會見與交談。
3、實地訪看。
4、向工商、稅務等有關部分查詢。
5、參閱其他中介機構盡職調查的信息。
6、考慮相關法律、政策、程序及實際操作。
四、本報告基于下列假設
1、所有xx社提交給我們的文件均是真是的,所有提交的文件的復印件均與其原件是一致的。
2、所有xx社提交給我們的文件中均有相關當事方的合法授權、簽署和遞交。
3、所有xx社提交給我們的文件上的簽字、印章均是真實的。
4、所有xx社對我們做出的有關事實的闡述、聲明、保證(無論口頭的還是書面的)均為真實、可靠的。
5、所有xx社提交給我們的文件當中若明確表示接受中國法律以外其他法律管轄的,則其在該管轄法律下有效并被約束,描述或引用法律問題時涉及的事實、信息和數據是截止到20xx年9月14日xx社提供給我們的受限于前述規定的有效的事實和數據,我們會在盡職調查之后,按照貴社的指示,根據具體情況對某些事項進行跟蹤核實或確認,但不保證在盡職調查之后某些情況會發生變化。
五、本報告的法律依據
本報告所給出的法律意見與建議,是截止到報告日所適用的有效的中國法律為依據的。
六、本報告的結構
本報告分為導言、正文、附件和特別聲明四個部分,報告的導言部分主要介紹盡職調查的范圍與宗旨、簡稱與定義、調查的方法與關鍵問題的摘要。在報告的主體部分,我們將從二十個方面的具體問題逐項進行評論與分析,并給出相關的法律意見。報告的附件包括本報告所依據的“本所”和“本律師”是指山西省岳南律師事務所及本次律師盡職調查的律師。
“工商登記資料”是指登記于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關山西xxxx有限公司的資料。
“山西xxxx有限公司”簡稱:“xx公司”,登記于山西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號為:xxxx “貴社”是指xx社。
本報告使用的簡稱、定義、目錄以及各部分的標題僅供閱讀方便之用,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所有關于參見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報告中的第一部分。
七、盡職調查方法與限制
本次調查所采用的方法如下:
1、審閱文件、資料與信息。
2、與xxxx社有關人員的會見與交談。
3、實地訪看。
4、向工商、稅務等有關部分查詢。
5、參閱其他中介機構盡職調查的信息。
盡職調查報告2
一、盡職調查與法律盡職調查
(一)為什么要做盡職調查?
孫子曰:知己知彼,百戰不殆。盡職調查就是通過對商業伙伴或交易對方進行調查,收集與擬議交易的關鍵問題相關的信息,從而達到了解商業伙伴和交易對方的目的,發現其業務上的優勢和弱點,找出其現存和潛在的各種重大問題和影響交易的重要因素,以便為作出是否與之進行擬議的合作或交易的決定以及討價還價甚至交易完成后的整合計劃提供依據和基礎。
(二)盡職調查的種類
1、從盡職調查的內容劃分,可以分為以下種類的盡職調查:
(1)業務(客戶/投資銀行)
(2)財務稅務(會計師)
(3)法律(律師事務所)
(4)其他專業(包括但不限于環境保護、勞動人事、工程等方面)
是否需要特定的其他專業的盡職調查需要視目標公司所處的行業或者客戶的要求而定。比如,如果目標公司為生產型企業,涉及環保問題,則客戶可能需要聘請獨立的環境技術機構做環保盡職調查;而如果目標公司為歷史悠久的大型國有企業,其員工結構復雜、人數眾多并且有復雜的歷史遺留的勞動問題,客戶或許會聘請專業的獨立勞動人事問題專家就勞動人事問題進行獨立調查并提供咨詢。
2、從客戶擬議的交易類型劃分,可以主要分為以下種類的盡職調查:
(1)兼并收購
(2)證券首次公開發行
(3)金融機構貸款
(4)重組、重大資產轉讓等方面
了解擬議交易的類型,有助于律師明確法律盡職調查的方向和范圍。此外,就不同類型的交易,客戶對法律盡職調查的要求也可能不同。
3、從代表客戶類型劃分,可以分為:
(1)投資人對目標公司的盡職調查
(2)目標公司對投資人的盡職調查
當然,對盡職調查也可以有其他類型的分類,比如針對目標公司所處行業的類別而分:針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高新技術企業、電信運營企業、鋼鐵生產企業、藥品生產企業、金融機構等的盡職調查。
(三)法律盡職調查
法律盡職調查就是律師接受客戶聘請,對目標公司進行法律方面的調查摸底,以幫助客戶了解目標公司設立與存續、股權結構和公司治理、資產和權益的權屬與限制、業務運營、守法合規等方面的法律狀態,發現、分析評估目標公司存在的各方面的法律問題,揭示或提示擬議交易相關的相關法律風險,為客戶判斷擬議交易是否可以繼續進行提供依據,對目標公司存在的相關法律問題向客戶提出解決方案或補救措施,為交易結構、收購價格、先決條件、交割后的義務以及交易各方的其他義務等之確定、商業計劃與交易進程的調整,向客戶提供法律上的依據和支持。
二、法律盡職調查的階段和方式
(一)階段
1、競標階段的盡職調查
有些盡職調查需要在競標階段開展。買方將基于該等盡職調查的結果決定是否做這個交易及交易價格如何。在競標階段,目標公司往往會要求投資人/買方作出一些承諾。比如某外國金融機構人股中國某金融機構的項目,目標公司就明確要求外國金融機構作出排他性的不競爭承諾,否則不會考慮接受其進行投資,這樣投標人在投標書中一定要包含相應的內容。在此情況下,在進行法律盡職調查的時候,律師就要考慮到客戶應當在什么范圍內作出排他的不競爭承諾。經了解,該中國金融機構的經營范圍非常廣,除商業銀行的一般存貸款、中間業務外,還包括信用卡業務等方面,這樣律師就要考慮目標公司要求該外國金融機構作出的排他性的非競爭承諾到底應當限于哪些方面。如果投資人/買方對其全部經營范圍均作出排他性的非競爭承諾,則承諾范圍過于寬泛,對買方將來在中國進一步的業務擴展以及和中國其他金融機構的合作會有非常大的不利影響。
2、投資意向書/諒解備忘錄簽訂后的盡職調查
更多的盡職調查常見于投資意向書或諒解備忘錄簽訂后。在這個階段的盡職調查的重點與競標階段盡職調查的重點有所不同。投資意向書或諒解備忘錄簽訂的時候往往價格已經初步確定,這個階段的法律盡職調查的目標需要重點考慮影響交易價格的因素是否發生變化或
改變,應當主要考慮重大資產的權屬是否存在任何瑕疵或其使用有重大不利的限制(只能用于商業而非工業用途;是否屬于被抵押資產;或依照相關產業政策應被淘汰的固定資產);或資產本身因不可抗力而損壞或滅失導致資產價值降低;目標公司所稱的不動產實際上是從其關聯公司租賃取得或無償使用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用地違反立項批復或未取得政府批準等,以及解決問題的辦法和相關的程序與成本。當然,這個階段的盡職調查還應當注重為客戶提供防范和減低潛在法律風險、解決發現的法律問題的步驟與程序。
3、分階段進行的盡職調查
有的盡職調查是分階段進行的。為節省成本費用或追于時間壓力,最初階段投資人/買家可能僅僅希望對目標公司一定范圍內的情況和事項進行有限的盡職調查,比如限于公司設立和存續的基本情況(股東結構、營業范圍、經營期限、業務許可)、重大資產和合同、有無訴訟/仲裁等,而在確定了在這些方面不存在重大問題,有意進一步洽談有關交易的前提下才決定進行全面、深入的盡職調查。在分階段盡職調查的最初階段,律師可以為客戶確定法律盡職調查的范圍提供咨詢意見。
由于客戶進行最初階段的盡職調查的目的是查明其所關心的目標公司的重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問題,在這個階段盡職調查時,律師就必須在有限的時間內抓住最核心和關鍵的問題,并提出建議。在文件提供不全的情況下,應向客戶建議進行更全面的盡職調查。
(二)方式
法律盡職調查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方式:
1、審閱資料室文件
目標公司會將文件資料集中放置于其建立的資料室中供投資人/并購方審查。個別的時候,也有把文件資料發到投資人/并購方或其律師辦公場所的情形。
2、現場調查
投資人/并購方及其中介機構到目標公司做現場盡職調查。目標公司會將文件資料放在專
門的資料室,并會應投資人/并購方要求指定相關的聯系人,協調安排補充文件的提供、管理層訪談、負責調查問題的解答和說明的人士,甚至協調安排投資人/并購方與相關政府部門的溝通。
現場調查對律師的法律功底和判斷力的要求很高。很多時候,投資人/并購方并不要求律師寫長篇大論的報告,而是要求律師在第一時間向其匯報其所發現的重大問題,這在競標階段的盡職調查中尤為多見。律師開進目標公司的現場開始審閱文件后,客戶可能每天晚上都會要求所有的中介機構提出問題,這種方式的調查工作的節奏非常快,律師需要盡可能快地找到關鍵或主要問題,在每次會議中都能提出最有價值的觀點。
現場調查之所以最考驗律師的功底,還在于很多時候目標公司不允許投資人/并購方的律師將文件從文件室帶走,甚至在個別調查項目中不允許文件摘抄或審閱。比如,在某個鋼鐵項目的調查中,投資人/并購方需要了解目標公司的主要生產用地的權屬,而目標公司拒絕提供土地管理部門的用地文件,而僅同意將文件的部分內容讀給投資人及其律師。又如,在對金融機構進行的盡職調查中,由于會涉及金融機構的很多問題(如不良資產率等),目標公司往往很不愿意提供監管報告。不過,在盡職調查的過程中,文件資料的摘錄固然必要,更重要的是律師對問題的分析與判斷。
基于項目或交易的特點或需要,有的投資人可能僅僅要求其律師對有限范圍內的事項做盡職調查或者首先就其關心的問題展開盡職調查。律師應當在客戶要求的范圍內進行調查工作,如果在調查過程中發現調查范圍之外事項對擬議交易有重大影響,需要進行調查,律師則應當與客戶及時溝通,在取得客戶同意的情況下才可以進行該項調查。
三、法律盡職調查的一般范圍和主要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這一部分著重于對目標公司的沿革(即設立、變更以及存續)、股權結構、公司治理、對外投資、目標公司是否取得法律所要求的相關資質、許可、執照,是否符合相關行業監管要求等方面的盡職調查。
(二)公司資產(包括知識產權)情況
這一部分的重點在于查清目標公司資產的權屬狀況,是否存在瑕疵或爭議,是否存在征用、查封、扣押、擔保或其他第三人的權益,對其使用或處置有無法律或其他方面的限制或障礙等,以及有關資產的取得、租賃、轉讓的相關合同、協議或安排的合法性。就不動產而言,還應特別關注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用地取得和規劃、項目建設、竣工驗收和預售、銷售等
問題。關于知識產權的法律盡職調查,則除其權屬及權利限制、許可范圍和轉讓限制、權利期限、保密和不競爭義務等問題之外,律師還應關注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合作等方面協議的條款內容。
(三)公司重大合同情況
本部分的法律盡職調查涉及目標公司的重大業務合同(如采購合同、供貨合同、長期供應合同、經銷協議、特許經營協議、倉儲合同、運輸協議、服務合同)、債權債務合同與各類擔保合同、關聯交易合同、重大資產/股權轉讓或處置的合同或安排、不競爭協議、進出口合同、戰略合作協議、合資合同、聯營協議、投資協議、保密協議、工程承包合同、市場分配協議、保險合同等。需要注意的是,處于不同行業領域的企業,其業務合同的類型也是不盡相同的。
(四)勞動管理
律師應審查目標公司各類勞動合同模板(包括臨時及正式員工聘用合同)、員工保密與不競爭合同,與高管簽訂的聘用協議,所有適用的社會保險的投保和繳納是否合規,有無懸而未決的勞動爭議、停工、罷工、因工傷亡、向勞動管理部門的投訴,勞動部門的處罰或整改要求,員工手冊和其他勞動管理制度或規則等。
(五)環境保護
本部分的調查工作應當關注目標公司是否取得環境影。向評價文件及其內容,是否取得有關的環境許可證(如排污許可證),其環保設施設備是否通過驗收,是否按時、足額繳納排污費,是否存在超標排放和不合要求處置固體廢物的情況等。
(六)稅務
大多數情況下,會計師事務所的稅務部門會負責調查目標公司的稅務問題。法律盡職調查要么不包括這一部分的內容,要么僅限于調查目標公司是否做稅務登記、相關稅務部門或海關是否發出欠稅通知、欠稅罰單和補繳通知,有關滯納金或罰金是否逾期未繳等。
(七)訴訟/仲裁
在本部分的法律盡職調查中,律師應當重點調查目標公司是否在中國境內外有未決的任何重大訴訟、仲裁、行政復議,是否有可能引起上述程序的任何重大違法或違約行為,是否有尚未執行完畢的仲裁機構、法院及行政機關所作的裁決、判決、裁定及決定、調解書等。如有,其內容為何;有無達成和解協議、支付協議,其內容為何。
四、法律盡職調查中律師的作用和職責
下文將以并購項目的調查為例。
(一)并購方律師的職責
(1)根據法律盡職調查的范圍、時間和目標公司的實際情況組織成立法律盡職調查團隊。
(2)了解擬議交易或項目的類型、結構和商業目的,審閱擬議交易各方所簽訂的意向書或諒解備忘錄或其他意向性文件,草擬和發出法律盡職調查文件清單。
(3)認真審查目標公司提供的文件,就其中缺頁不全部分、尚未提供的文件和文件審查過程中需要進一步核查的內容向目標公司發出補充文件清單及/或問卷。
(4)掌握法律盡職調查工作的節奏,確定應當著重調查的重點問題,有目的地審閱文件。如果規定的盡職調查時間偏緊,文件資料量大,并購方律師需要考慮是否需增加人手,或者優先把發現的重要問題報告客戶,而在之后的合理時間內完成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的撰寫。如果目標公司文件提供進程緩慢或過于拖沓,并購方律師則應當及時告知客戶,以便通過客戶向目標公司施壓,相應延長調查時間或促使加快文件提供進程。律師未能把握好盡職調查的節奏,可能會延緩相關各方洽談交易的進程,甚至導致客戶因此而喪失對目標公司進行全面調查摸底的時機,不得已而退出交易。
(5)做必要的文件摘要。在進行盡職調查的過程中,律師的作用并非是抄寫員、記錄員,將所有他看到文件資料、聽到的信息不加選擇地統統抄寫或記錄下來就算完成了調查。倘若如此,這種調查對客戶而言無疑可能造成極大的成本浪費,并且不能有效地協助客戶發現問題的主次,辨明風險的大小,為客戶提供有價值的服務成果,相反會暴露出律師在此方面缺乏經驗。所以說,文件摘要的好壞也是檢驗律師是否有好的判斷力的一個重要方面。律師在做文件摘要之前應當首先審閱有關文件資料,判斷哪些是重要內容和問題,然后將其記錄或總結下來,而不應當拿到文件就馬上開始盲目地抄錄,忽視了盡職調查應有的作用和目的。當然,律師在這方面的判斷力并不是生來就有和可以一蹴而就的,需要在做項目和交易的過程中不間斷地學習和總結經驗。在下文“如何審查目標公司提供的文件”,將會討論在法律盡職調查過程中如何把握“重要性”原則。
(6)與各方進行及時、有效的溝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與客戶溝通。律師應當與客戶及時溝通,以了解客戶的要求和交易目的,并就目標公司在法律盡職調查方面的配合情況以及律師所發現有有關目標公司的階段性的重大問題向客戶匯報。
與目標公司人員溝通。幫助目標公司人員理解盡職調查清單和問卷的內容,并就文件資料存在的相互矛盾之處或無法相互印證的問題和情況等與其溝通。
與政府部門溝通。就目標公司的項目立項、用地、稅務、設立審批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在法律規定并非明確的情況下,與相關政府主管部門的官員進行溝通往往有助于有關問題的解釋和澄清。
與其他中介機構溝通。在現場盡職調查的進行過程中,常常是幾個中介機構同時在進行調查或其各自的調查工作在時間上有部分重疊,通過彼此交換信息可以印證某些法律問題是否存在,同時避免因向各中介機構提供材料信息的分散或不同而漏掉重要問題或者無法判斷問題的嚴重程度。例如,僅僅審查業務合同條文本身,律師可能無法判斷含有金錢支付義務條款的合同之履行情況,而會計師通過查賬即可發現有關合同項下的付款狀況,有無到期應付未付的款項。又如,目標公司存在欠繳社會保險費或因逾期繳稅被科以罰金的情形,而判斷其欠費嚴重程度或確認是否已繳納罰金也需要與會計師相互溝通,通過彼此交換信息來印證這些問題是否存在。再比如,與獨立進行環境保護問題調查的機構進行溝通,則可以了解到該機構通過實地調查發現了目標公司在某處設有廢物填埋場或存在嚴重的水污染,而這在目標公司提供的文件資料中卻未予提及或者語焉不詳。這樣,律師就可以為客戶分析由此而引發的環保方面的法律責任問題。
(7)起草法律盡職調查報告與報告摘要。法律盡職調查完成之后,律師需要將有關工作成果以書面的形式記載下來,撰寫成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和報告摘要向客戶匯報。
法律盡職調查報告應當包括對公司基本情況(設立及沿革、股權結構和管理結構、對外投資等方面)、經營許可和合法合規性、各類業務和融資合同/安排、關聯交易、公司資產(動產和不動產、知識產權)、環保、勞動、訴訟仲裁等方面的盡職調查情況的匯總,列出發現的法律問題,但是,這只是報告內容的第一步。由于客戶通常并非法律專業人士,無法對所發現的法律問題所產生的風險進行法律上的評估,因此,律師還應當在盡職調查報告中做簡單扼要的法律分析,以使客戶了解相關問題的法律后果,提示和分析潛在的法律風險,繼而評估最終其對交易或客戶的影響,并指出有無解決辦法以及相關的成本如何。
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動輒幾十頁甚或上百頁,如果需要進行盡職調查的公司有幾十家,且其情況復雜、歷史悠久、涉及各種所有制或企業形式,盡職調查報告的篇幅還會更長。作為并購方的管理層通常沒有時間通讀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因而在這種情況下,律師就需要將重要或關鍵的法律問題總結和提煉出來,做成報告摘要(也稱重要法律問題清單或概要),以滿足客戶管理層的要求。
(8)與客戶討論所發現的法律問題。在盡職調查的不同階段,律師都有可能需要與客戶討論所發現的重大問題。即便是出具了重大法律問題清單或調查報告,客戶仍可能需要就其中的問題與律師進行討論。
(二)目標公司律師的職責
并購項目中,有越來越多的目標公司在法律盡職調查階段開始聘請外部律師協助其配合并購方的盡職調查工作。律師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協助目標公司配合收購方進行的法律盡職調查工作:
(1)保密。在盡職調查過程中,目標公司將向并購方提供形形色色的有關其業務、財務、技術、工程、法律、環保等方面的文件資料和其他信息,而其中很多部分的內容屬于目標公司的商業和技術機密或尚未公開的信息,而并購方完成法律盡職調查并不當然意味著并購交易必然會完成。為了防止屬于目標公司商業技術機密的資料或信息被披露或泄露給其競爭者或者不當公開,目標公司的律師應當要求并購方及其顧問簽署保密協議,對目標公司在盡職調查期間提供的商業技術機密的資料或信息予以保密。
(2)與并購方和/或其律師仔細磋商法律盡職調查的范圍和相關文件資料提供、進場調查以及結束盡職調查的時間安排。
(3)根據并購方發出的法律盡職調查清單的要求,協助目標公司收集、整理并購方所要求的相關文件,并記錄向調查方提供的全部法律文件。
(4)在目標公司將文件交付并購方及其律師之前,審查相關文件,核查有無超出已經確定的法律盡職調查范圍的文件資料或信息。需要提請注意的是,目標公司律師不應故意隱瞞或將屬于法律盡職調查范圍的文件資料或信息因其可能對目標公司不利而扣留而不予提供。這樣做將可能給目標公司帶來消極影響,因為如果在法律盡職調查期間目標公司向并購方披露對其不利的信息,而并購方知悉該等資料或信息之后仍然決定完成擬議的交易,則并購方
以后將不能以目標公司存在該等瑕疵而主張撤銷擬議的交易。而如果目標公司當時未做相關披露卻被收購方后來發現,則收購方將有權根據該等事件影響的程度情況決定是否完成擬議交易的交割或向目標公司索賠。
(5)協助制定文件資料室的管理規則。建立調查人員出入和資料借閱管理制度,防止集中于資料室的文件資料被擅自拿出、散失和失密,防止與項目/交易以及調查無關人員進入資料室。
(6)協調安排并購方調查人員與目標公司管理層人員的溝通和訪談,管理法律盡職調查進程,防止不必要或未經許可的拖延。
對盡職調查程序管理不善,可能致使并購方懷疑目標公司有意掩蓋問題、在信息披露方面不夠誠信、對推進交易的進程缺乏誠意,甚至可能致使并購方因此退出交易。
五、法律盡職調查前的準備工作
律師在做法律盡職調查之前,應當做好以下準備工作:了解交易類型和客戶的商業目的和法律盡職調查的范圍,明確法律盡職調查所處的階段和法律盡職調查的方式。在客戶提供的有關目標公司的背景材料非常有限的情況下,可以花一些時間上google或百度網搜索目標公司的基本信息,包括公司設立存續情況、行業背景、特別是行業研究報告,因為行業研究報告往往能夠披露同行業企業通常會存在哪些問題。這樣就能有準備而戰,即使還沒有看法律盡職調查數據庫的文件,也能提出一些問題。另外,律師也可以通過把握公司類型、公司規模、行業特點,對可能涉及的典型性問題作出大致方向性判斷,比如礦業企業,要先了解礦的類型、是禁止開采還是限制開采、獲得采礦許可證要經過哪些程序、礦的儲量(小型/中型/大型的礦分別適用什么樣的審批層級);如有外資成分,則須研究該種礦的開采是否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資。同時,律師還可通過了解類似規模和業務類型的公司的運營對典型性問題進行初步分析。
六、如何審查目標公司提供的文件
下文以公司文件為例。
(一)如何審查公司基本文件
1、審閱公司基本文件的目的
公司基本文件很重要,有提綱挈領的作用。審閱公司文件的目的(通常也是得出結論的方面)如下:
確定其是否合法設立、依法存續、出資到位;
確定是否存在可能影響其設立有效性及存續的因素;
確定其股權結構及可能影響股權結構的因素;
關注某些文件(如章程、股東間協議、委托持股安排等)的特別條款
設置及賦予的特別權利,以及對擬議交易可能的影響;
了解公司所屬行業和經營范圍,以便核實公司是否屬于特種行業,需要取得特殊的營業許可或具備特殊的資質;
整理必要的公司信息以供其他方面的分析。
公司基本信息的整理是很關鍵的,律師需要對文件進行歸納分類,并分清主次,向客戶提供最重要的信息。比如一個集團公司有幾十家子公司,就要區分哪些是最主要的控股/參股公司并將其作為重點,制作一個體現主要控股/參股公司持股情況的框架圖,便于讓客戶在第一時間清晰地了解公司的股權結構。
初年級律師在審查公司文件時由于經驗不足,怕遺漏掉重要信息,所以于脆照單全收。但應注意,文件的摘要并不等于簡單的照抄,實際上過多的摘抄只會使重點問題不突出。律師在實踐中應當注意學習如何把握擬議交易的核心問題,并在此基礎上進行有效的摘抄。
另外,初年級律師往往陷于盲目地、機械地摘抄文件的內容,拿到調查文件還沒有通篇審查就開始摘抄,而將法律盡職調查的目的拋在了腦后,忽略了或看不到這些文件中的信息所隱含的重要問題。例如,在股權并購項目中,假如客戶希望控股一家公司,而目標公司情況比較復雜,有許多小股東(包括自然人股東),那么在審閱章程的時候就要關注其中有關小股東保護的條款,更重要的還要看法律上保護小股東的規定,必要時應把有關法律中所有相關規定在正文中引用或做成附件附在正文之后。此外,如果股權過于分散,擬議交易的達成將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小股東的同意,律師應當就此提醒客戶,考慮采取一些可行辦法以減少不確定性。
在法律盡職調查中,律師一定要對一些特別的問題保持高度的敏感,因為這些特別的問題有可能會對交易結構有影響。有的公司文件(如章程、股東間協議、委托持股安排等)常常包含某些特別條款設置及賦予的特別權利。例如,有一個目標公司為鋼鐵企業,該企業是從國有改制為民營企業的,其股權結構相對比較復雜,表面上的自然人股東只有四個人,而這四個人分別代表了幾百個自然人來持有股份(A代表技術人員、B代表管理人員、C、D分別代表其他人員),這種情況在一般的交易中很少碰到,律師應當對這種問題引起警覺,將其作為法律盡職調查的一個重點,要求目標公司提供進一步的文件(包括委托持股協議等)。同時,找出問題后一定要結合交易結構來分析:如果這些背后的股東聯合起來,對控股股東會很不利,而實際上設計這個結構的最初意圖可能就是為了制約控股股東。再比如,某投資者為私募基金,要投資一個公司,目標公司在此前已經引進過另一個財務投資者,此次為第二輪投資。在第一輪投資時就有一整套的風險投資文件(如章程、投資者權利協議等),那么律
師就應當對第一輪投資的文件做最詳盡的摘要,因為這對客戶而言非常重要。此外,目標公司曾經做過項目融資,有一筆10年期的貸款,貸款協議偏向于貸款人,對借款人非常不利,那么我們就必須把所有的陳述與保證事項都摘出來,因為貸款協議偏向于貸款人,則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范圍肯定很寬(有可能一次沒有支付保險費、一個陳述與保證不真實都會構成違約)。作為后來投資者的律師,一定要了解前一輪交易的性質,并進一步判斷對此次交易會造成何種影響。
在與房地產并購項目有關的盡職調查中,律師對相關問題的敏感性也很重要。比如,律師應當先審查開發商自有物業的建設有沒有發改委頒發的開發項目核準,以及跟開發項目有關的其他許可,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等是否取得。然后應當審查土地使用權以什么方式獲得;如果是出讓取得,就要看當時是協議出讓還是通過招拍掛的方式來出讓;土地的使用條件為何;是否有土地閑置費問題;土地出讓金有無支付憑證;地方性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房地權屬是否不一致是否有擅自改變土地房屋用途的情形等。而對租賃物業而言,律師除了需要審查房地產權證租賃合同外,還要審查租賃合同的合法性、租賃登記問題、房地產出租人的權利能力問題、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和優先續租權問題、租賃場所的用途等。
2、審查公司基本文件
眾所周知,一般公司基本文件包括營業執照、章程、驗資報告、年檢報告、其他設立證照(如組織機構代碼、統計、海關、外匯、財政、稅務登記證照等)、內部規章制度。有些公司的基本文件在任何盡職調查中均不能被忽略,例如公司章程和營業執照。但是,并非所有的公司文件都需要進行摘錄或進行說明,比如組織機構代碼證,除非確實缺少這些文件或其與公司營業執照不一致且公司無法提出合理理由。
特殊公司文件可能包括批準文件、批準證書、發起人協議、出資協議、合資合同、股權轉讓協議、增資協議、股東協議、投資者權利協議、認股權協議、增資、減資、合并、改制批文、招股說明書、短期融資券/可轉債募集說明書等,不同公司形式和所有制性質的企業的公司文件會有不同。
在不同的交易中,不同文件的重要性各有差異。如在國有企業改制為民營企業的情形下,改制的批文、資產評估報告、改制方案,甚至政府會議紀要都是非常重要的,應當注意審查、發現隱藏的潛在風險或歷史遺留問題(特別是對那些成立年限較長的企業更要高度注意),比如改制的法律程序存在瑕疵、國有資產不當處置等問題。律師在做此類盡職調查時,一定要保持足夠的敏感性。
盡職調查報告3
一、公司債務問題分析
首先在進行盡職調查報告中相關問題分析前,應該掌握兩個關鍵概念,一是財務盡職調查,財務盡職調查在控股中相對較常見,一般是控股方委托第三方對目標方進行企業相關情況的調查,并對目標企業相關資料進行調查整理,得出盡職調查報告,為相關決方或者投資方提供決策依據,具備一定資格的會計事務所通常扮演著第三方的角色。二是債務黑洞,會計上并沒有債務黑洞這一概念的標準定義,眾所周知,黑洞是天文學中的相關概念,在會會計中加以應用主要是為了表明債務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特別是涉及到企業控股活動時,要充分意識被控股企業即目標企業是否與第三方存在著隱性債務,通過對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告,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對目標公司進行財務分析以此來判斷該目標公司是否存在著債務黑洞。
1、目標公司提供的公司報表。判斷目標公司是否存在著債務黑洞,最重要的證據來自目標公司提供的相關報表,這應該包括目標公司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利潤分配表、資產評估報告等,在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告中,并沒有提供上述目標公司的資產報表情況,只是提到了目標公司擁有的主要財產、目標公司的重大債權債務以及對外重大投資和關聯方等,在主要財產上對目標公司固定資產、商標專利、土地使用權等,并不能據此深入了解目標公司主要資產情況。在負債方面,報告中列出了目標公司與北京物美公司之間的債務情況,也不能全面了解目標公司的總體負債情況。
2、目標公司提供的資金融通文件。在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告中主要是列舉了目標公司從20xx年2月20日到20xx年11月28日間7次股權轉讓,并沒有對目標公司重要的資金融通情況進行披露,特別是目標公司的貸款合同或者是涉及到目標公司于其他公司資金融通的情況的相關文件,也可以是目標公司將要簽署的貸款合同等,這對判斷目標公司是否存在債務黑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單從盡職調查報告列出的幾點無法準確的判斷目標公司是否存在債務黑洞。目標公司的7次股權轉讓和一次增資,只能反映目標公司控股情況和注冊資本變動情況。目標公司資金融通文件中還沒有披露目標公司是否存在三角債務,或者目標公司是否存在向其他公司提供債務擔保,當然這里所說的擔保有有幾個
特點,一是擔保形式不局限于資產抵押、質押、留置、向第三方出具的訂金等,二是擔保的數額應該能夠對公司正常經營產生不良良性,并且其所引發的風險目標公司無法承擔。
綜上所述,根據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告并結合相關理論知識分析,認為目標公司債務黑洞情況無法確認,這一結論的得出主要是依據目標公司報表和目標公司資金融通文件不充分。無法具體判斷目標公司的債務情況,也就無法判斷目標公司是否存在隱性債務問題。
二、控股出資情況分析
一般情況下,要實現對企業的控制,要實現對目標公司股權的控制,可以分為對上市公司控制、對非上市公司控制、對子公司控制、對合營公司和聯營企業控制,在會計中控制是指能夠對目標企業財務或者經營權施加重要影響,而且還要能夠從控制目標企業中實現獲益,這是對目標企業實現控制的最主要標志,眾所周知,控制的主體具有唯一性,當然這種控制主要表現在通過簽署投資協議,擁有被投資企業半數以上表決權,通過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告,我們可以看出目標公司總共進行了7次股權轉讓,并且調查報告顯示,在20xx年12月3日,百誠來實業出資2700萬元,出資比例占90%,藍海投資出資300萬,出資比例占10%,都是以貨幣出資方式,因此可以看出在經過幾次股權交易后,目標公司基本上已經被白誠來實業所控制,其出資比例已經占出資額的90%,而藍海出資300萬,占10%,這是基本情況,要實現對目標公司的控股,可以通過收購百誠來實業股權的55%,也就是出資1485萬元,進而實現對目標企業的控制,業務出資1485萬元后,目標企業的股權結構發生了變化,百誠來實業出資額下降到1215萬元,而藍海投資股權不變,這樣就可以實現對目標企業的控制即占55%股權擁有絕對話語權。
三、債務黑洞風險規避分析
在進行目標公司控股時,應該最大限度的規避風險,結合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告以及股權控股風險相關理論,認為在進行目標公司股權控股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目標企業是否具有控股價值
要最大限度的降低控股風險,首先要重視對所控股企業價值評估,也就說被控股企業有沒有控股的價值,沒有控股的價值而強行要進行控股,這是最大的風
險,因為企業是盈利性組織,其終極目標是實現企業的盈利,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中并沒有對目標公司在資產、負責方面進行詳細的披露,這對控股方進行債務黑洞風險規避十分不利。
2、要對控股風險因素進行識別
要最大限度的降低目標公司控股風險,需要借助一定的財務工具,特別是財務報表這一工具的運用十分重要,對控股風險因素的識別判斷要利用盡職報告中財務分析結論,不能忽視的另一個方面是所控股的目標公司在全國同行業中處于什么地位或者在現行國家政策法規下目標企業所在的產業面臨著那些挑戰和機遇,要做到在微觀上重視目標企業經營業績和關鍵財務指標的變化,在宏觀上對行業經營大環境變化的把握等。在盡職調查報告中,對目標企業內部經營的詳細財務數據也沒有進行披露,特別是目標公司資產周轉能力、債務償還能力、現金流情況、債務結構等都沒有進行深入剖析,這客觀上也對分析目標企業風險帶來了挑戰。
3、要對重大交易或者合同影響進行評估、
在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中,對目標公司進行的重大交易和重大合同進行了揭示,主要是披露了中融盛世代為墊付的地價款 29,035,797.62 元。根據目標公司 20xx 年 12月8日出具的《確認函》,截至 20xx 年 12月8日,除《審計報告》中披露的目標公司應付前關聯股東中融盛世代為墊付的地價款 29,035,797.62 元外,目標公司目前沒有其他重大關聯交易情況,對這次重大交易對目標公司產生的后期影響也沒有進行評估,所以要防范債務黑洞必須要對重大交易或者合同的影響進行評估,這能夠第一時間給投資者風險評估提高判斷資料和決策依據。
4、要對目標企業與第三方訴訟和擔保情況進行摸底
判斷目標公司是否存在債務黑洞風險,最重要的一個環節就是要對目標公司進行第三方訴訟和擔保情況摸底,要搞清楚目標公司是否存在對外擔保或者抵押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訴訟情況,因為這些因素都是帶來債務黑洞的潛在因素,盡職調查也要關注這一點,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中指出于20xx 年 11 月 21 日,目標公司與北京海龍進出口服務公司簽署《項目轉讓協議書》,北京海龍進出口服務公司將北京市朝陽區南磨房鄉建設的非貿易物品監管中心綜
合樓項目(即利鴻大廈)以 3,780 萬元轉讓給目標公司。因此在進行目標公司債務黑洞風險控制時,要對這一項重大交易進行系統調查和全面評估。
四、分析結論
根據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可以進行如下判斷,第一該盡職報告中對目標公司相關財務報表和財務數據披露不夠充分,無法對該目標公司是否存在財務黑洞作出準確判斷,結合盡職調查報告,認為該目標企業存在潛在的債務糾紛但是這無法表明目標企業存在巨大財務黑洞;第二,盡職調查報告中對目標企業股權結構調整進行了披露,根據控股需要可以收購55%股份實現絕對控股,即出資金額為1485萬元,當然這這是其中一種控股方案;第三,由于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結論中提到該目標公司存在潛在的債務糾紛并給出了相應指導意見,結合債務風險控制相關理論,提出了四個維度來控制目標公司債務黑洞風險。
盡職調查報告4
XXXX有限公司:
我們接受委托,對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截至XXXX年1XX月30日的財務情況進行了盡職調查。我們是基于貴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提綱進行的,盡職調查主要從公司概況、公司組織與管理、業務考察與市場分析、生產過程與生產分析、公司財務、擬投資計劃、其他相關情況等方面展開,其中我們主要負責與公司財務有關的部分的調查。在調查過程中,我們主要采取訪談、實地考察、查閱、收集有關資料等方式,訪談對象包括公司相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和財務部人員。我們所提供的財務盡職調查報告,是在對公司所提供資料及與公司相關人員訪談結果的基礎上進行分析,并按照貴公司的盡職調查提綱規定的內容進行編寫的。由于受客觀條件、公司相關人員主觀判斷及公司提供資料的限制,部分資料和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可能受到影響。本報告僅為委托方提供分析參考作用,任何不當使用與本所及其盡職調查人員無關。
1、公司的基本情況:
公司原名為xxxx有限公司,系xxx年xx月xxx日xxx號文批準設立的中外合資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于xxx年xx月xx日成立,取得xxx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號為xxx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住所:xxx。經營范圍:xxxx。經營期限xxx年。法定代表人:xxx。
公司股權及注冊資本經歷次變更后,現注冊資本xxx萬元,由股東以現金投足,其中:xxxx有限公司出資xxx萬元,占xx%、xxx有限公司出資xxx萬元,占xxx%。
2、公司享受的重大優惠政策情況:
公司生產項目分階段建設、分期投產,其中一期項目XXX年建成投產,從XXX年至XXX年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 兩免三減半 的稅收優惠,因公司XXX年認定為先進技術型企業,從XXX年至XXX年享受先進技術型企業減按10%稅率繳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的優惠。
二期項目于XXX年追加投資XXX萬元進行,根據XXXX地方稅務局XX文件,認定公司一、二期投資分別設立賬冊、憑證核算,能夠準確計算各自的應納稅所得額。經XXX同意二期追加投資的生產經營所得可以單獨計算并享受企業所得稅定期減免優惠。從XXX年至XXXX年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 兩免三減半 的稅收優惠,并從XXX年至XXX年預享受先進技術型企業減按10%稅率繳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的優惠。
根據XXXX地方稅務局萬山稅務分局珠地稅萬函[XXXX]XXX號文,公司房產享受免征城市房地產稅5年的優惠,目前此項稅收優惠已享受完畢。
3、初步調查結論:
公司是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相關法規,經過國家相關政府部門批準成立的中外合資企業,公司注冊資本已足額由股東以貨幣資金繳納并經注冊會計師驗資,未發現股東抽資行為,其設立符合法律要求(政府批文公司未提供),股權關系無瑕疵,股東出資形式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第一大股東XXXX屬國有獨資公司,是XXXX企業,投資多元化,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XXX。
盡職調查報告5
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又稱謹慎性調查,一般是交易雙方達成初步合作意向,經協商一致后,對交易標的及其他有關的事項進行現場調查、資料分析等一系列活動。盡職調查的形式多樣,主要有法律盡職調查、財物盡職調查、稅務盡職調查、商業盡職調查、環境盡職調查和人力資源盡職調查等。盡職調查的目的在于交易者能互通有無,掌握全面、真實的信息,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簡單來說就是以“先小人,后君子”的方式確保交易雙方的利益。
在不良資產處置業務中,盡職調查是最基礎、最關鍵的環節,整個處置工作,包括構建資產池、估值、報價、設計交易方案等都建立在盡職調查的基礎之上。因此需要對盡職調查給予足夠的重視,抓好基礎工作。
不良資產盡職調查的含義和作用
不良資產盡職調查是指在中介機構的參與下,針對擬出售或收購的不良資產,梳理檔案資料、收集相關證據,查找資產的風險點及價值點,形成專業盡職調查報告(法律盡職調查報告、財務盡職調查報告、資產評估報告等)的過程。其中中介機構主要是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
根據中國銀監會、財政部頒布并自20xx年11月18日起施行的《不良金融資產處置盡職指引》(銀監發[20xx]72號),不良資產剝離(轉讓)方應做好對剝離(轉讓)資產的數據核對、債權(擔保)情況調查、檔案整理、不良資產金融資產形成原因分析等工作;剝離(轉讓)方應想收購方提供剝離(轉讓)資產的清單、現有全部的檔案資料和相應的電子信息數據;剝離(轉讓)方應對己方數據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以及移送檔案資料的完整性作出相應承諾,并協助收購方做好資產接手前的調查工作;收購方應對收購不良金融資產的狀況、權屬關系、市場前景以及收購的可能性等進行調查;收購方應認真核對收購資產的數據、合同、協議、抵債物和抵(質)押物權屬證明文件、涉訴法律文書及其他相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以發起方的不同,盡職調查分為賣方盡職調查和買方盡職調查。賣方盡調和買方盡調在流程和內容上大致相同,但側重點有所差異,兩者在具體項目中可能會同時存在,但相互獨立。賣方盡職調查能幫助不良資產賣方在掌握資產包真實價值的基礎上,合理設計交易結構,把握談判價格。而不良資產買方盡調則能幫助買方確定合理的報價,同時能為后續資產處置的定價、方式選擇和方案設計等提供必要的支持。
不良資產盡職調查的流程
(一)準備階段
在這一階段主要工作是確定調查資產的范圍,整理、搜集相關檔案資料,確定盡職調查具體方案,如團隊組建、中介機構、時間計劃、路線安排等。
(二)非現場調查階段
非現場調查階段的要在查閱資料檔案,整理填寫盡職調查表,核對信息準確性,建立資產信息數據庫的基礎上,確定關鍵調查問題,并形成之后現場訪談調查提綱。
(三)現場調查階段
這一階段的主要工作有走訪不良資產各相關方,訪談相關人員,就關注問題進行答疑;現場勘察核實抵質押物及其他有關事物;從工商、稅務、房產、土地、法院等有關部門進行外圍調查;補充完善盡職調查表及信息數據庫內容等。
(四)形成調查結果階段
在分析總結之前兩階段調查、訪談的成果之上,形成調查結論,制作盡職調查報告,并整理存檔調查資料。
(五)補充調查階段
根據盡職調查報告閱讀使用后的反饋情況,或交易談判過程中的實際需求,可能需要對前期調查進行補充完善。
不良資產盡職調查的內容
不良資產盡職調查的內容包括對債權情況的調查、對債務人的調查、對保證人的調查及對抵押物的調查。
(一)對債權情況的調查
主要調查核實債權的本金、利息、期限、保證方式、抵質押方式等基本情況,以及債權的有效性,包括債權債務關系是否成立、是否存在法律瑕疵、是否超過訴訟時效、借款人主體資格是否消滅等。可采取貸款合同、借據、收購明細表、債權轉讓協議等資料檔案相互核對的方式進行核查。
(二)對債務人的調查
對于債務人的調查主要需要掌握的情況有:
1、債務人營業執照、成立文件及工商年檢情況,債務人企業性質、歷史沿革;
2、債務人治理架構、隸屬關系和出資情況;
3、債務人管理層和員工構成情況;
4、債務人所在行業情況、自身技術裝備水平、經營現狀和發展前景;
5、債務人近期經營成果、盈利情況及損益原因;
6、債務人資產負債情況、資產實際使用情況和市場價值;
7、債務人現金流情況、還款能力和還款意愿等。
主要采取工商、法務、稅務部門查詢,財務分析,合同資料核對,資產評估,現場調研,訪談答疑等方式進行調查。
(三)對擔保人的調查
主要內容有保證債權有效性,包括保證是否成立、是否存在法律瑕疵、是否超過對保證期間、保證合同是否有主債權不得轉讓或轉讓附加條件等約定;保證人個數及各自保證份額,保證方式;保證人與債務人的關系;保證人是否有還款記錄等;各保證人主體資格是否消滅;各保證人目前經營狀況、盈利能力、償債能力和意愿,前期洽談情況等。
具體調查方法與債務人調查相似。
(四)對抵押物的調查
調查的主要內容有抵押的有效性,依法辦理登記情況,法律文件的完整性;作為抵押物在權屬上的有效性,是否有重復抵押情況;同一抵押物是否有多個債權人,受償順位情況;抵押物范圍是否明確;抵押物市場價值和抵債變現的可能性;抵押物的類型和目前狀況;處置抵押物可能遇到的問題等。
(五)對質押物的調查
對質押物的調查與抵押物有一定的相似,主要包括質押的有效性,法律文件資料的完整性;質押物的類型和目前狀況;質押物的變現價值情況等。
不良資產盡職調查中應注意的問題
首先,作為基礎性工作,盡職調查要確保填報數據及重要信息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其次,盡職調查的重點是動態信息,是對涉及資產價值的各個動態要素的綜合評價與反映,要確保多渠道獲取信息,結論能用于找到資產價值點。
再次,對于不同的債務人,盡職調查的重點也不盡一致,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適當進行調整
盡職調查報告6
一、資料收集及核實
盡職調查人員應收集相關項目資料,并核實所收集資料是否真實、有效。
1、被調查企業應當收集的基本資料包括:
(1)貸款申請書(包括:企業基本情況、貸款用途、資金安排、還款來源等情況說明)
(2)公司簡介(說明其創業、發展和經營歷史,改制企業需收集改制相關文件)、公司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大股東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復印件及個人簡歷
(3)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復印件,開戶許可證、貸款卡、公司章程(含簽字樣本)、最新驗資報告、生產/經營許可證、經營資質證書復印件
(4)近三年期的財務報表,當期三級科目余額表(紙質版或電子版)(
(5)近一年主要銀行賬戶對賬單復印件/網銀(紙質版或電子版)
(6)近三年期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等主要稅種的納稅申報表/完稅證明
(7)公司辦公、經營場所權屬證明(房產證、土地證、租賃合同復印件)
(8)實際控制人和大股東主要資產清單
(9)借款借據復印件,主要接口合同、抵押合同復印件
(10)近期工商信息查詢
(11)近期企業征信報告,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和大股東夫妻雙方個人征信報告
(12)擬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權證復印件;抵押物處于租賃狀態的需提供租賃合同復印件
(13)申請企業關于自身以及關聯企業或有負債、司法訴訟的說明。
2、關聯公司應收集的資料:
(1)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復印件,開戶許可證、貸款卡、公司章程(含簽字樣本)復印件
(2)三年一期的財務報表,當期三級科目余額表(紙質版或電子版)
(3)三年一期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等主要稅種的納稅申報表/完稅證明
(4)近期工商信息查詢
(5)近期企業征信報告。
3、不同行業客戶需要收集的其他資料
(1)制造業企業
A、主要專利證書、環保達標文件
B、有新建項目的取得項目許可審批、用地審批、環境審批、規劃審批、施工許可、可行性研究報告等
C、主要產品、生產流程和生產線介紹D、主要上下游的購銷合同
E、固定資產清單,近期新增主要固定資產的采購合同和在建工程的施工合同。
(2)房地產業企業
A、過去已開發項目介紹
B、儲備/在建項目的政府會議紀要等文件、土地補償協議、土地成交確認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款付款憑證
C、儲備/在建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總平面圖和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D、在售項目的銷控數控。
(3)建筑業企業
A、近三年承接的工程清單(包括合同簽訂時間、工程名稱、工程發包方、合同工程量、合同造價、已完工產值、分年度回款金額、累計已回款金額、是否掛靠項目等)
B、主要工程合同
C、采用應收工程款質押作為反擔保方式的應取得擬質押項目最近的工程量確認單。
(4)貿易類企業
A、主要存貨清單
B、主要上下游的購銷合同。
4、其他資料
(1)根據實際情況收集的其他重要項目資料
(2)調查工作底稿。
二、財務數據審核
盡職調查人員應運用訪談、檢查、盤點、計算、分析等方法對企業提供的財務數據予以核實,并對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根據審批的財務數據應符合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證相符、賬實相符的要求。
調查過程中應對照企業提供的財務數據,圍繞企業四大業務循環(銷售與回款循環、采購與付款循環、生產循環、籌資與投資循環)展開調查工作,通過審核會計科目余額及發生額,分析現金流量及財務指標等方法全面分析企業財務狀況。
1、審核會計科目(主要會計科目的審核要求如下,如對比發現具體科目余額發生較大變動時還應分析原因)
(1)貨幣資金:收集開戶銀行蓋章確認的對賬單與企業銀行存款明細賬核對;核實保證金的金額、筆數以及形成原因,并與短期借款、應付票據等科目明細逐筆確認。
(2)應收票據:核對票據原件,已背書支付的票據應核對復印件及收款人出具的收據;關注票據質押融資,關聯企業及非業務往來單位為出票人的情況。
(3)應收賬款:審核應收賬款的形成是否與主營業務相關,明細賬匯總數與總賬金額是否一致,明細結構,賬齡結構,壞賬計提與確認的情況是否能反映應收賬款的質量,調查應收賬款質押、轉讓的情況,掛賬時間超出結算期限,余額及發生額與實際業務往來不匹配,關聯交易等情況。
(4)其他應收款:重點分析形成原因及賬齡結構,關注股東、關聯企業的大額掛賬,分析是否存在轉移資金、抽逃資本等情況。
(5)預付賬款:選擇預付賬款的重要項目與原始憑證、供貨合同等核對。從而判定債權的真實性或出現壞賬的可能性,檢查貨已到而發票未到,長期性預付賬款不作處理的情況;調查預付賬款對象及其與客戶的關系。
(6)存貨:調查企業存貨明細賬與總賬的余額是否相符,了解種類、數量、價格;按行業特征分析存貨的流轉、保存特點;到存放地點查看保存情況,分析存貨的固有風險,并關注殘次、毀損、滯銷積壓的情況;選擇重點的存貨項目進行抽查盤點,分析賬實是否相符;了解存貨計價方法,成本核算、成本結轉、實物調度等內部控制制度,分析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執行;調查存貨價格的穩定性和市場適銷性,分析是否充分計提了跌價準備;了解存貨是否足額投保,是否設定抵、質押。
(7)長(短)期投資:核對明細,了解投資的目的,投資的資金來源,分析投資收益是否合理、減值(跌價)準備的計提是否準確、是否設定抵質押等,存在哪些制約投資人自由處置資產的因素。
(8)固定資產:調查分析固定資產的構成、價值及真實性(生產設備、交通運輸工具應抽查購置發票及付款憑證;房產應核對購房合同或施工合同、預算及決算文件,并據以抽查結算情況);現場觀察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關注閑置、毀損等現象;了解折舊計提方法,關注是否提足了折舊以及折舊金額是否已經全部攤入本年的產品或成本費用;了解投保及抵押等情況。
(9)在建工程:檢查在建工程項目是否獲得相關部門批準;了解在建工程的用途、項目總投資、已到位資金、后續資金安排、工程進度、完工時間、結算及決算情、資金缺口等情況,關注已投入使用未結轉到固定資產的原因。
(10)無形資產:對無形資產占總資產比例較大的,要調查其構成,分析其價值是否合理,國有土地使用權應該核對土地購買合同、支付憑證、對方出具的收款憑證等;了解企業是否按有關規定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是否設定抵押等。
(11)長(短)期借款:對比賬內明細與貸款卡查詢記錄,分析貸款金額是否一致,如果發現不一致的情況,應調查原因;了解每筆借款的發生時間、到期時間、貸款銀行、約定和實際用途、擔保方式和實際使用情況,調查展期、借新還舊情況,對存在逾期的,詳細分析原因;分析借款的穩定性,對金額較大或授信額度變化較大的,應予以分析;關注企業歷史還款資金來源,是否存在用非經營收入還款的現象。
(12)應付票據:對比賬內明細與貸款卡查詢記錄,分析金額是否一致,了解應付給誰,票據是什么情況和條件下產生的,票據的開票日期、到期日、保證金金額、敞口金額;注意核對銀行授信協議、抵押合同、質押合同、保證金等;關注企業運用銀行承兌匯票套取現金的情況。
(13)應付賬款:核對明細賬匯總數與總賬金額是否一致;明細賬戶中是否有關聯往來,如果存在公司股東或股東控股企業較大的往來款,應核查形成原因;關注賬齡與結算協議的約定是否一致,對金額較大、賬齡較大的應分析原因;注意企業收到往來單位貨物或接受勞務而不計或滯后登記應付賬款的情況。
(14)其他應付款:核對其他應付款明細余額,復核加計數與報表數是否相符;選擇金額較大和異常的其他應付款的明細賬戶余額,檢查其原始憑證;關注對股東等關聯方的掛賬,注意檢查有無利用此賬戶隱匿收入、調節利潤情況。
(15)或有負債:分析或有負債的種類(擔保、未決訴訟、有追索權的票據貼現、其他對外承諾等)、金額、對象、產生背景及或有負債轉變為真實負債的可能性,集團客戶應著重分析集團內部互保情況,對其他企業擔保的,了解被擔保企業的情況和反擔保措施。
(16)實收資本:調查核對實收資本的出資方式和投資者構成;審閱公司章程及會計事務所提供的驗資報告;結合“其他應收款”等科目的核實情況,關注是否存在著虛假驗資和抽逃注冊資本情況;關注賬內歷史數據變動與工商登記的變更是否一致,不一致的應查明情況。
(17)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核查其形成過程和原因,分析其是否屬實;關注來源及背景、分析歷史變動是否合理。
(18)銷售收入:查看有關銷售賬目,核對“銷售明細賬累計金額”與“損益表銷售收入金額”是否一致來核對客戶銷售真實性,調查客戶是否存在提前或滯后確認收入的情況;結合“應收賬款”核實,重點核實有否“虛增”收入情況;查閱企業的納稅申報單,看企業應稅額與企業的銷售收入是否一致,如果有很大出入,企業應該有合理的解釋,是“時間性差異”還是“永久性差異”造成。創意學習辦公文具平鋪擺拍
客戶分析:對銷售進行結構分析,對企業下游客戶的銷售業績進行排名,與企業介紹的情況對比分析是否吻合,并結合銷售回款的排名分析下游客戶質量。
產品分析,將本年主營業務收入與上年進行比較,調查產品銷售結構變動是否正常,并了解異常變動的原因。
趨勢分析:比較近三年及本年度各月各種產品銷售收入的變動情況,分析其變動趨勢是否正常。
(19)銷售成本:了解其成本計算方法及控制程序;查看客戶成本明細賬,關注企業是否正常計算、結轉成本;查看主要成本計算單,分析比較不同月份直接材料成本,如有重大波動應詢問原因,了解企業成本。
(20)三項費用:通過與同行比較,調查其費用的合理性和真實性;審閱三項費用明細賬,將各月份的費用進行比較,如有重大波動和異常情況,應詢問原因;調查三項費用是否全部計入當期損益,注意有無跨期入賬現象。
(21)投資收益:對于金額較大的,應查看被投資企業關于分配利潤的有效文件,并核實投資收益是否收到貨幣資金。
(22)營業外支出和收入:對于金額較大的,要查驗明細賬,先看累計金額是否同報表列示金額一致,然后驗證其是否真實。
(23)未分配利潤:
1、查看歷年明細賬和財務報表,分析其形成原因及真實性。
2、分析現金流量
對照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分析經營活動的現金流入量和流出量、收到和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的具體內容、投資和籌資活動的現金流出和流入量;分別分析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與投資活動現金凈流量和籌資活動現金凈流量的關系及其原因。
3、分析財務指標
(1)發展速度分析:主要分析企業近3年的發展速度,包括近3年主營業務收入和利潤總額的增長變化情況,增長質量。
(2)資產運作效率分析:主要分析企業近3年管理層利用其資產的能力。如指標過低或與企業介紹的情況不符的,應分析原因,并關注資產運作效率低下或資產項目可能存在虛增的情況。
(3)盈利能力分析:盈利能力的強弱反映借款人創造利潤的能力,預示著企業未來的發展,也預示著企業未來的償還債務的能力。應重點核實借款人的真實收入情況,分析銷售收入的構成、穩定性與變化趨勢;營業外收入受偶然性因素對(反)擔保方式的有效性,(反)擔保動機、(反)擔保能力及抵(質)押物變現能力、對授信風險的覆蓋能力進行分析。重點分析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有無違反國家規定擔當保證人的情況,抵押物、質押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押權的可能性等。
4、授信風險分析
從政策與法律風險、行業風險、管理風險、經營風險、市場風險、財務風險和關聯企業風險等方面進行分析三、盡職調查報告
盡職調查報告應以實現授信資金流動性、安全性和效益性為原則,以落實企業經營物流與資金流為條件,從授信概況、項目背景、企業基本情況、企業經營情況、財務分析、資金用途及還款來源、擔保分析、風險與效益分析、綜合結論等九個方面,對企業財務及非財務因素作具體分析與介紹。盡職調查報告應當真實、完整、不得有虛假性陳述;對于公司相關文件沒有規定但對項目判斷有影響的事項,也應當在報告中披露。四、合規性審查
1、是否符合國家政策和公司授信政策的規定;
2、盡職調查和程序是否符合公司有關規定;
3、資料是否完整、是否經過核實;
4、各項分析是否全面、合理;
5、辦理建議是否明確、可行;
6、盡職調查報告的格式、內容是否符合公司規定;
7、按公司規定需要審查的其他內容。
盡職調查報告7
一、 借款人情況
(一) 、基本情況
借款人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學歷、職稱、婚姻狀況、現居住地址及工作地址、聯系方式、家庭成員、個人及家庭有無不合理大額負債、個人及家庭成員有無重大慢性疾病、有無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備注:
1. 婚姻狀況說明(已婚者提供結婚證、未婚者提供未婚證明、
離婚者提供離婚證) 。
2. 職稱:自然人客戶具有的重要專業資格(包括經濟師、會計
師等專業資格)與職業資格(包括律師、醫生、注冊會計師等職業資格。
3. 居住地址通過查驗自然人客戶真實住址的水電費單、固定電話
費單、物業管理費單等,并檢查相關費用額發生及支付是否具有連貫性,是否存在拖欠等相關情況。
4. 聯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家庭固定電話,借款人移動電話,借
款人單位固定電話,借款人配偶移動電話,借款人配偶工作固定電話。
(二) 、信用情況
通過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和有無利害關系第三方評價(從親戚,鄰居,以往合作關聯人):,查詢借款人是否有惡意拖欠銀行、其他單位和個人借款及貨款的歷史,恪守信用等情況。有無犯罪記錄及糾紛。
(三) 、收入支出情況
個人及家庭總收入及來源,上家庭總支出及去向,家庭純收入及上年度人均收入等情況及相關證明文件原件(如工資存折、房屋出租租賃合同協議、村民分紅憑證、相關股權證明及其他收入證明文件)。
(四) 、資產負債情況
1、不易變現財產:房屋間數及結構,平方面積、座落位置、購建時間、變現價值;其他不易變現財產及變現價值。
2、主要可變現的財產 :
(1)、機械設備名稱、數量及變現價值;
(2)、交通運輸工具及變現價值;
(3)、家電器具及變現價值;
(4)、存貨及變現價值;
(5)、存款及其他變現價值等;
(6)、主要可變現價值合計。
3、負債情況
寫清原貸款金額,貸款金融機構,貸款形態、欠息金額和其它負債(比如私人借款)等,計算資產負債比例。
二、 調查貸款用途及還款情況
借款主要用于干什么?是否符合國家政策,市場前景如何?項目行業現狀及發展前景如何借款人的從業經驗如何?借款人的經營理念及管理模式如何?生產技術水平、原材料供貨及銷售情況,結算方
式,預計效益如何?借款人的自有資金多少,尚缺資金多少,多長時能收回成本,什么時間能還清貸款。
三、 調查抵押物情況
屬于保證擔保方式的貸款,寫清保證擔保人基本情況(同借款人基本情況)與資產負債狀態、分析評估擔保資格,擔保人的資金來源等;屬于抵押擔保的貸款,要寫 清抵押物的名稱,存放具體地點、數量、(房產寫明座落位置結構、間數、層數、平方面積,寫清占地和建筑面積、附簡易平面圖)估價、變現能力等。
四、 總訴
通過對借款人基本情況、生產經營情況個效益情況的分析,結合抵押擔保情況對貸款風險進行評價。通過分析,測試本筆貸款給公司帶來的經濟效益和合作潛力,調查人要在進行貸款綜合效益分析的基礎上,總體評價客戶的“經濟實力、生產經營,信用,風險狀況”結合借款用途、還款來源和計劃明確以下事項:1、貸與不貸;2貸款方式;3貸款金額;4貸款期限;5貸款利率;6還款方式7. 出帳前須落實的限制及保護性條款等。
盡職調查報告8
一、 公司基本情況
1. 公司基本法律文件
請提供公司成立時及以后每次發生變更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法人代碼證書、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設立及每次變更時發起人/股東簽署的協議及其他有關設立和變更的政府批準文件。
請說明公司是否存在可能被吊銷、注銷營業執照的情況。
2. 公司的歷史沿革
請說明:公司設立至今是否有合并、分立、增加和/或減少注冊資本、收購兼并等資產重組行為?該等行為是否已經有關政府部門、公司的董事會和股東會批準,是否進行公告?如有,請提供相關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有關協議及政府部門的批準文件和審計報告、評估報告、驗資報告等。
3. 公司的治理結構
請就公司治理結構圖進行說明。
請提供歷次董事及董事長、董事會秘書姓名,并提供現任董事、董事長、董事會秘書簡歷及在公司及其他單位的任職證明文件、任期等。
請提供歷次監事及監事會負責人姓名,并提供現任監事簡歷及在公司和其他單位任職證明文件、任期等。
4. 公司的股東結構及股東結構的變化
請提供公司現有股東姓名或者名稱、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比例及出資取得方式(原始取得/受讓取得),并提供現有股東的身份證復印件和/或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請提供自公司設立至今的股東變動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原始股東名單、變更時的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等。
5. 公司的關聯企業(境內外)
請提供關聯企業的名單及關聯關系和業務范圍,并提供主要關聯企業成立的合同、章程、政府批準文件及營業執照。(關聯企業包括:公司的母公司、公司的子公司及公司母公司的其他子公司、以及其他具有20%以上股權關系的企業,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其中任重要職務的企業等)
6. 公司章程及章程的變化
請提供公司歷次變更的公司章程及章程變更時的股東會決議。
二、 公司經營狀況
7. 關于公司的主要業務(經營范圍)
請提供相關的主要業務的書面說明,并說明是否發生過變更及變更涉及的政府批準文件。
請提供公司目前擁有的有關業務方面的各種政府批文及資質證書。
請說明公司是否存在應辦而未辦業務經營資質資格文件的情形。
三、 公司財務狀況
8. 主要資產形成方面的文件
主要資產的合同、權屬證明或租賃協議。
主要資產有關的知識產權方面的文件,包括任何專利、商標、著作權或專有技術的權屬證明、買賣合同、許可使用合同或其他相關文件。
主要資產是否附有任何抵押、質押、留質或其他第三方權利,如有,請提供相關文件。
9. 公司財務結構分析
公司非經常性損益占利潤總額的比例。
公司存貨的主要構成,包括庫存商品的名稱、生產日期、庫存原因及市場最低價格。
有無為其他機構或個人提供擔保而存在的或有負債。
10. 公司財務資料(20--年12月31日)
總賬科目余額表。
貨幣資金余額明細表;各賬戶銀行存款對賬單及余額調節表。
應收、應付余額明細表,應收及庫存存貨賬齡分析表。
長期投資余額明細表,本期新增或變更的長期股權投資的相關協議、被投資單位的營業執照、章程、驗資報告等法律文件,被投資單位20--年度會計報表及審計報告。
固定、無形資產余額及折舊明細表,20--年度增加、減少的固定、無形資產明細表(標明日期、類別、固定資產原值、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累計折舊、殘值率、折舊期限、增減固定資產會計憑證號);固定、無形資產單項價值在---萬元以上的,若原始價值是以評估值作為入帳依據的,對評估機構及評估方法作出說明;主要資產是否有任何未解決或潛在的訴訟、仲裁或其他糾紛,如有,請加以說明。
長、短期借款余額明細表,借款借據及相關文件。
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利潤明細表(按月份、品種、數量及金額列示20--年及上年同期數據), 收入確認的原則說明,大額收入入帳的依據,成本的核算方法; 損益類項目變動幅度較大的原因;投資收益明細表(按被投資單位、損益調整金額列示20--年及上年同期數據);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明細表(按項目和月份列示20--年及上年同期數據)。
經營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按月份列示20--年及上年同期數據。
股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利潤分配余額明細表及相關文件。
公司近三年(審計)財務報告。
公司近三年及最近一期的利潤表、利潤分配表、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
11. 公司所涉及的稅收文件
公司使用的稅率(各個稅種)及任何稅收優惠的批文。
公司使用的稅收方面的法規或政策性文件。
公司欠稅或其他稅務糾紛的說明與有關文件(如有)。
稅務機關是否對公司進行過稽查?如有,請說明稽查的情況。
12. 公司與股東和股東控制的企業發生的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情況
公司與關聯企業之間是否存在關聯交易,如有,請提供主要關聯交易合同,并提供有關批準文件。
對上述關聯交易,請詳細說明關聯交易的內容、數量、單價、總金額、占同類業務的比例、定價政策及其決策依據。
公司與關聯企業存在同業競爭的領域與范圍(如有)。
13. 公司的聲明
期后事項說明、或有事項說明、債務重組的說明、承諾事項的說明等。
14. 會計師事務所
請提供公司近三年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復印件。
四、 公司人力資源情況
15. 管理層及管理層的變化
請提供公司歷任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總經濟師、總工程師等高級管理人員名單、職務,并提供現任高級管理人員的簡歷、工資情況介紹,并提供相關聘用合同、聘用期限、在其他單位任職情況。
16. 核心技術人員情況
請提供核心技術人員簡歷,內容包括基本信息:姓名、職務、性別、年齡、學歷、專業、職稱、職業培訓、專長;專業信息:技術掌握程度、薪酬(股權、工資、其他)、與本企業的關系(專職、顧問、協作、兼職、其他)、與本企業的契約關系(合同、固定、臨時)、技術類相關獎項(專利、發明)、本技術領域工作經歷(擁有何種核心技術、參與研發的項目名稱及結論)。
17. 勞動合同情況
請提供公司與員工簽署的勞動合同書樣本。公司是否與員工簽定保密協議、不競爭協議、培訓協議?如有,請提供樣本。
公司是否與所有員工簽定勞動合同,請提供勞動合同簽定明細表,內容應包括員工勞動合同起止時間、用工方式(固定、臨時)。
18. 崗位設置情況
請提供公司崗位設置結構,公司崗位分類(如銷售、技術、管理、職能等)、崗位名稱、崗位薪酬等級、任職條件等。
19. 薪酬情況
請提供公司最近一個月的職工工資花名冊。
公司是否存在拖欠員工工資和/或獎金的情況?如有,請說明。
20. 福利情況
請提供最近一期繳納的有關社會保險費的憑證(包括但不限于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住房公積金),以及勞動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公司已經繳清有關社會保險費的證明文件。
21. 人員流動情況
請提供20--至20--年內離職員工信息,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部門、崗位、職務、入司離司時間、離職原因(辭職、辭退、退休)等。
公司是否存在停薪留職及退休人員,如有,請提供相關信息,并請說明其保險繳納情況。
22. 員工培訓
請提供公司本年度員工培訓記錄。
23. 勞動糾紛情況
公司有無勞動仲裁或勞動糾紛案件?如有,請簡要說明情況。
24. 公司人事制度
請提供員工手冊,包括但不限于員工獎懲、考勤、休假、薪酬、福利、培訓、績效考核、晉升、離職等有關員工管理的規章制度。
五、 公司法律糾紛情況
25. 公司的重大債權債務
請提供公司應收款和應付款的清單(包括但不限于對方當事人姓名、債權債務數額、有無擔保、賬期、是否追索等),并提供金額較大的應收款和應付款的合同、入賬憑證等。
公司是否存在與關聯企業之間的應收款、應付款?如有,請詳細列明并提供有關協議。
公司是否存在與個人之間的應收款、應付款?如有,請詳細列明并提供有關協議。
公司能否清償到期債務?
26. 公司的擔保
請詳細提供公司就其自身債務及他人(包括關聯企業)債務向有關債權人提供擔保(保證、抵押、質押、留置)或反擔保的文件(包括主債務合同、擔保合同、反擔保合同和擔保登記文件等)。
請提供公司接受他人(包括關聯企業)提供的擔保的相關所有文件資料。
27. 公司重大經營合同
請提供公司將要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包括銀行借款合同、采購及銷售合同、知識產權開發或轉讓合同、重大資產的租賃等)。
28. 公司訴訟、仲裁及潛在的爭議糾紛
請提供近兩年來與公司有關的訴訟、仲裁或者行政處罰案件的有關文件,包括起訴書、案件受理通知書、答辯狀、判決書、行政處罰通知書及決定書等。
請提供公司因環境保護、知識產權、產品質量、安全衛生、人身權、土地等方面的原因招致(或可能招致)訴訟的有關文件或有關請求文件。
公司可能面臨的有關訴訟、仲裁或者行政處罰案件的有關文件。
如公司無以上情形,請出具書面說明,并分別說明公司無以上情形。
29. 公司經營活動的合法性
請提供公司經營中涉及的工商、稅務、勞動、質量監督等方面的合法合規情況。
30. 公司主要經營性資產
請提供公司所有或使用的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機器設備、機動車、專利、商標、著作權等產權證明文件和相關協議。
如公司以非所有權方式取得有關財產的使用權的,請提供相關協議(如租賃合同、許可使用合同等)和相關的權屬證明。
如上述財產存在產權糾紛,請公司提供有關產權糾紛的文件;如無糾紛請公司出具書面說明。
31. 公司對外投資
請提供公司對外投資的有關協議、批準文件,投資項目或投資公司的基本情況。
六、 公司其他情況
32. 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對環保的影響
請說明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是否涉及環保問題,是否存在可能給環境造成污染的情況?如有,請提供公司在環境保護方面所采取的措施的有關文件或書面說明。
33. 公司的產品質量標準
請提供公司正在執行的產品質量標準、質量控制和檢驗措施、公司產品的質量認證文件,并提供公司的產品售后服務承諾及質量服務體系。
34. 請提供公司認為其他應提供的相關文件資料。
盡職調查報告9
工行淮安分行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人民幣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盡職調查管理,切實發揮盡職調查了解客戶、防范風險的作用,根據《人民幣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盡職調查管理辦法的通知》的要求,采取多種措施強化結算賬戶盡職調查工作。
一是加強盡職調查人員配備和履職管理,重視單位結算賬戶盡職調查工作,認真落實專人負責制,加強人員的培訓和指導,同時建立完善的調查人員考核機制,實行分行定期抽查與支行自查制度,強化履職監督和檢查,增強盡職調查人員的責任心,積極做好盡職調查管理工作。
二是按照盡職調查規范化管理要求,結合支行業務實際情況,選用切實可行的調查方式和措施,堅持審慎原則有效開展盡職調查,充分發揮盡職調查了解客戶、防控風險的作用。
三是根據客戶來源、申請資料、賬戶類型、支行掌握信息完整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實行差異化盡職調查管理,提高調查工作效率和準確性,平衡業務效率與風險管理之間的關系。
四是注重異地委托調查的真實性,對于客戶注冊地或實際經營地與開戶地不在同一地區的異地開戶業務,根據開戶網點委托的調查事項,密切配合異地受托網點,采用有效的調查方式開展調查,并按時將調查結果反饋至開戶網點,確保異地開戶盡職調查規定的落地執行。
五是加強對高風險行業客戶、高風險行為賬戶的監測分析,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加強型盡職調查措施,進一步了解客戶的身份信息和業務意愿。對于加強型盡職調查中發現客戶存在經營狀態異常、信息有誤、虛假或誤導宣傳等現象的,及時采取針對性管理措施。
盡職調查報告10
目錄
一、投入資本說明
二、公司架構及產權關系
三、產業鏈業務關系
四、資產狀況
1、截止xx年x月x日財務狀況
2、貨幣資金
3、應收貨款
4、預付賬款
5、其它應收款
6、存貨
7、長期投資
8、固定資產及在建工程
9、無形資產
10、長期待攤費用
五、現金流量
1、各年現金流量簡表
2、經營活動產生現金的能力
3、投資活動產生現金的能力
4、籌資活動產生現金的能力
5、關注事項
六、經營結果
1、xx-xx年度經營結果一覽
2、關注事項
七、贏利能力分析
1、贏利能力指標
2、銷售毛利率分析
3、銷售凈利率分析
4、收入構成分析
5、主要產品贏利分析
6、贏利能力評價
7、關注事項
八、成本費用
1、成本
2、費用
3、成本費用應關注的事項
九、債項
十、稅項
十一、關聯交易
十二、抵押擔保、或有事項及重大財務事項
十三、主要業務循環
采購:主要原料:年均采購量、價格、主要供應商、結算政策
銷售:主要產品:主要客戶、銷量、價格、結算政策
十四、未來資金測算、盈利測算
十五、主要合同
十六、關注事項及風險分析
十七、總體評價
1、關于資產質量的總體評價
2、關于價值評價應考慮的因素
3、應關注的事項
4、綜合評估
財務盡職調查的工作內容
財務盡職調查的工作內容可以用“查找缺陷”一詞來簡單概括。與目標訴求相對應,分為兩個層次,即為查找目標企業致命的財務缺陷和其他現實或潛在的財務缺陷。注冊會計師需要根據調查個案的差異,靈活把握工作重心,但其共性化內容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持續經營方面:經營性現金流是了解目標企業持續經營狀況最為原生態的指標,與可人為操作的會計利潤相比,更能真實反映目標企業的生存狀態。此外,可結合目標企業接受購并的動機,考察其持續經營方面所面臨的困境。
內部控制方面:取得并閱讀目標企業的內控文件,通過穿行測試和遵從性測試,了解并評價內控設計的合理性,執行的有效性。
財務方面:了解目標公司的會計政策、財務結構、資信程度、資產質量、盈利能力及遺留成本等情況。視內控狀況考慮對目標企業現有財務資料的采信程度,但對重要項目的調查程序必須實施到位,如:貸款卡查詢程序、股票期貨等高風險投資的函證程序、重大資產權屬驗證程序。對目標企業已作提示的抵押、擔保、或有事項、未決訴訟等事項,要追蹤后續發展情況。對未作提示的風險事項,更要作為調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此外,重視財務數據與非財務數據的配比分析,也能為發現舞弊風險找到切入點。
稅務方面:了解目標企業現行稅負構成、稅收待遇,納稅及扣繳義務的履行情況。對享受稅收優惠的企業,了解優惠期結束后的負擔情況;對未全面履行納稅義務企業,定量評析其稅務風險。根據目標企業性質、行業特點,把握調查重點。
財務預測方面:財務盡職調查所做的預測必須是全面財務預測,一般包括:收入、投資規模、資金需要、重大會計政策變動等內容,最終體現在現金流量預測和盈利能力預測上。注冊會計師必須把預測置于行業前景、政策導向、利率、匯率、稅制變化等宏觀經濟趨勢下評估。此外,對預測涉及的基本事實,必須保持應有的職業懷疑態度,慎之又慎地反復核實。
盡職調查報告11
一、甲公司的設立、出資和存續
(一)公司設立
根據H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站查詢結果,及目標公司提供的《準許設立/開業登記證書》、《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信息》、《董事、監事、經理信息》、《公司章程》、《*設驗字(20xx)第A468號驗資報告》,目標于20xx年10月18日設立。
(二)出資
甲公司現有注冊資本為670.4萬元,于20xx年10月14日之前,分四次,以貨幣的方式出資完畢。
1、根據H市*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20xx年10月15日出具的《*設驗字(20xx)第A*號驗資報告》, 甲公司第一期出資130萬元人民幣已在20xx年10月15日之前以貨幣的形式繳足。
2、根據H市*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20xx年5月12日出具的*驗字(20xx)第058號《驗資報告》, 甲公司第二期出資130萬元人民幣已在20xx年5月12日之前以貨幣的形式繳足。
3、根據H市*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20xx年6月21日出具的*驗字(20xx)第134號《驗資報告》, 甲公司第三期出資184.5萬元人民幣已在20xx年6月21日之前以貨幣的形式繳足。
4、根據H市*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20xx年10月12日出具的*驗字(20xx)第258號《驗資報告》, 甲公司第三期出資225.9萬元人民幣已在20xx年10月12日之前以貨幣的形式繳足。
(三)公司存續
根據目標公司提供的20xx年5月16日的營業執照及H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站查詢,目標公司合法存續。
20xx年5月24日,獲H市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許可制造第一類壓力容器;第二類低、中壓力容器。有效期至20xx年5月23日。該證在H省工商網站上查詢合法有效
根據H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站查詢,目標公司20xx年通過年檢。公司應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進行年檢,但未查到20xx年年檢信息
公司基本信息:
名稱:甲公司
公司注冊地址:*
公司辦公地址: *
公司類型:自然人出資的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號:*
注冊資本670.4萬,出資形式貨幣。
經營范圍:*
分公司基本信息:
名稱:甲公司*分公司
營業場所:*
經營范圍:*
(四)法律評價
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目標公司符合設立條件,在兩內以貨幣方式繳納了全部出資,履行了驗資、變更登記等手續,公司資質和出資合法有效,公司存續合法。
因未查到20xx年的年檢信息,根據有關法律,一年未年檢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撤銷企業法人的營業執照。
二、甲公司的股權變更
(一)股權變更的歷史
根據目標公司提供的《股權轉讓協議》、《公司變更申請書》、《股東會決議》、《公司章程》,公司共經歷了四次股權變更:
1、設立登記時的股權情況:設立時注冊資本650萬元,股東及持股比例如下,
姓名 持股比例 姓名 持股比例
A:40% E:25%
B:10% F:10%
C:5% G:8%
D:1% J:1%
2、20xx年6月17日股東變更情況:
F退出公司,分別將認繳的15萬元、50萬元股權轉讓給原股東A,和第三人K,K為公司新股東。
A持股比例增至42.31%
K持股比例為7.69%
其他持股比例不變
3、20xx年7月23日股權變更情況
E退出公司,分別將認繳的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及第三人L,L為公司新股東,K將7.69%的股權轉讓給A。轉讓后,股東持股比例如下:
姓名 持股比例 姓名 持股比例
A:58.49% B:14.63%
C:7.31% G:9.9%
D:1.46% J:1.46%
K:4.5% L:2.25%
4、20xx年5月1日股東變更情況:增資至670.4萬元,K分別向A、C、D、J轉讓部分股權。G分別向第三人M、N、P、Q及原股東D轉讓部分股權。L和B向A轉讓部分股權。M、D、R、S共增資20.4萬元。轉讓、增資后的股權比例如下:
姓名 持股比例 姓名 持股比例
A:59.66% B:11.93%
C:7.46% D:4.47%
G:4.33% K:2.98%
M:1.49% N:1.49%
J:1.49% L:1.49%
R:0.75% S:0.66%
P:0.6% Q:0.6%
T:0.15%
(二)法律評價
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股權轉讓協議》、《公司股東決議》合法有效,股權轉讓行為、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行為符合法律規定及約定。公司股東變更合法有效目標公司的股權轉讓行為符合當時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續。
三、甲公司章程及法人治理結構
(一)公司章程的沿革
公司章程于20xx年10月14日訂立,于20xx年6月10日、20xx年4月23日、20xx年5月1日分別修訂。
(二)法人治理結構
1、股東會:股東會表決權:公司章程列明的事項須經三分之二以上股東表決通過(注:非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按實繳出資股數行使表決權(注:非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但修改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必須經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公司設董事會,成員為5人,由股東選舉產生,任期三年,連選可連任。每年一次定期會議。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董事會會議應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度。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過半數通過。但董事會作出聘任或解聘總經理的決議,需經全體董事一致通過。董事會作出解聘總經理的決定,如總經理是董事的,總經理無表決權。其他董事一致同意,決議生效。
3、公司設不設監事會,設監事1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監事任期三年,連選可連任。
4、公司設總經理一名。
5、公司法定代表人A
(二)法律評價
1、公司章程的變更程序合法有效
2、特別要注意公司章程對股東權益的特別約束
(1)任何股東未經其他股東和董事會的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質押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權或以其他方式在股權上設置債務擔保
(2)股東不得與公司從事相同的業務,與公司同業競爭
(3)公司章程例舉股東大會特別事項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東表決通過,而非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3、以下約定的有效性存爭議,且有可能侵犯小股東的利益,請特別注意。
《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條約定:“一、經股東會決議,公司可以回購股東的股份:公司連續三年盈利,且平均凈資產收益率達20%以上;公司支付收購費手,剩余的流動資金流足以滿足公司一年內的經營管理需要。”
對于有限責任公司強制回購股東股份的約定的法律效力問題,實踐及理論中都存在爭議,因此這一條如果適用有可能引起爭議。
另外,由于股東會是資本多數決,(本章程規定回購股份由三分之二以上股東表決通過,是人數多數決),通過股東會決議強制回購某股東股權,可能侵犯小股東的利益。
《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條:“經股東會決定,公司可以用定向募集的方式增加注冊資金。......四、對新增加的投資,按新增加的投資與股共會確定的不低于凈資產的公司資產及增加的總投資之和的比例,確定投資比例。”這一款內容不明確。
四、甲公司知識產權
(一)知識產權情況
序號 | 名稱 | 類型 | 生效日 | 有效期 | 權利權人 | 發明人 |
1 | * | 實用新型 | 20xx年4月18日 | 10年 | 目標公司 | G、T、U |
2 | * | 實用新型 | 20xx年4月18日 | 10年 | 目標公司 | K、G、V、U、W、T |
3 | * | 實用新型 | 20xx年4月18日 | 10年 | 目標公司 | K、G、V、U、W、T、X |
4 | * | 實用新型 | 20xx年4月18日 | 10年 | 目標公司 | G、V、W |
5 | * | 實用新型 | 20xx年1月16日 | 10年 | 目標公司 | G、T、V、W、U、X |
6 | * | 實用新型 | 20xx年1月23日 | 10年 | 目標公司 | G、K、T、V |
7 | * | 實用新型 | 20xx年1月23日 | 10年 | 目標公司 | G、K、Y、U、W |
8 | * | 實用新型 | 20xx年2月13日 | 10年 | 目標公司 | G、K、V、X |
9 | * | 實用新型 | 20xx年3月28日 | 10年 | 目標公司 | A |
10 | * | 發明專利 | 實質審查 | 目標公司 | G、V、T | |
11 | * | 發明專利 | 實質審查 | 目標公司 | G、T、V | |
12 | * | 發明專利 | 實質審查 | 目標公司 | G、T、V | |
13 | * | 注冊商標 | 20xx年8月21日 | 10年 | 目標公司 |
(二)核心技術人員情況
序號 | 姓名 | 參與專利 | 持股情況 | 崗位情況 | 保密協議 | 備注 |
1 | G | 參與11項專利 | 股東,持股4.33% | 總經理、董事 | 簽 | |
2 | V | 參與9項專利 | 無 | 員工,技術部副部長,監事 | 簽 | |
3 | T | 參與9項專利 | 股東,持股0.15% | 員工,技術部 | 簽 | |
4 | U | 參與5項專利 | 無 | 員工,技術部 | ||
5 | K | 參與5項專利 | 股東,持股2.98% | 董理 | 20xx.3.31離職 | |
6 | W | 參與5項專利 | 無 | 原公司員工 | 20xx.6.1離職 | |
7 | X: | 參與3項專利 | 無 | 公司員工,技術部 | ||
8 | A | 參與1項專利 | 股東,持股59.67% | 董事長、財務負責人 |
(二)法律評價
經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網站上查詢,以上目標公司所有的專利、商標合法有效。
核心技術人員共8人,其中在崗6人,已離職的2人;公司股東3人,公司主要管理崗4人。
兩名離職員工對專利的繼續研發和更新不構成實質性的影響,公司與關鍵技術人員簽訂了競業禁止協議。
五、甲公司固定資產
(一)固定資產狀況
根據目標提供的固定資產清單,公司固定資產主要是生產設備和辦公設備,總價值71.4545萬元。無抵押、無被有關部門查封、扣押,無非經營性資產。
(二)法律評價
固定資產所有權合法有效。
目標公司的宣傳冊中有“甲公司生產加工廠位于*縣城,占地10畝。”的表述。可進一步核實分公司的固定資產情況,目標公司和分公司是否還擁有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以及租賃辦公場所的情況
六、甲公司財務
(一)財務狀況
(1)根據20xx年3月25日,H市*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字(20xx)004-13號審計報告》,20xx年實收本金130萬元,累計虧損17.983224萬元。公司總資產是115.128522萬元,總負債是3.111746萬元,凈資產是112.016776萬元。
(2)根據20xx年4月25日,H市*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字(20xx)第086號審計報告》,20xx年,實收總本金260萬元,當年虧損112.86萬元,累計虧損130.84萬元。公司總資產是157.183389萬元,總負責是28.027539萬元,凈資產是129.155850萬元。
(3)根據目標公司編制的20xx年財務報表,20xx年實收總本金670.4萬元,當年虧損116.652314萬元,累計虧損248.05萬元。公司總資產是429.652520萬元,總負債是7.30632萬元,凈資產是422.3462萬元。
(二)法律評價
1、從三年的財務報表看,公司一直處于虧損狀態。公司股份的價值等于公司凈資產的價值,根據20xx年的財務報表,公司股份的價值應是422.3462萬元。我公司欲收購目標公司30%的股權,其實際價值應是126.70386萬元。
2、目標公司未提供20xx年的財務報表,以上數值會有變化,應核實20xx年的財務報表,根據公司凈資產計算股權的實際價值。
3、實際購目標公司的股權價格可參考歷年財務狀況、知識產權的運用前景等因素,綜合考量。
4、具體財務狀況及納稅情況還應咨詢專業財會人員。
七、甲公司重大合同、擔保和法法律糾紛
(一)合同、擔保、法律糾紛的情況
根據目標公司提供的情況,有兩項合同(1)7月天津國環熱力公司供暖合同已開工;(2)石家莊發電項目合同也將于近期落地。未提供擔保信息、未提供法律糾紛的信息。
(二)法律評價
合同內容無重大法律風險。無對外擔保、無法律糾紛。
八、甲公司公司的勞動用工
(一)勞動用工狀況
1、社保繳納情況。目標公司只提供了20xx年1月繳納五險的憑證,未提供公司成立三年來的繳納社保的明細。
2、員工構成:公司共有在崗人員14人,其中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副主管等管理層共4人;技術部7人,生產部2人,分公司1人。
3、勞動合同狀況:均為三致四年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三人未有勞動合同信息。
4、學歷結構:本科8人,中專1人,碩士生1人,另有4人無學歷信息。
(二)法律評價
目標公司提供了相產關社保證明,已依法繳納社保。
在中國人民法院網被執行人信息查詢網中查詢,公司主要股東和公司管理人員未有被執的案件。
公司以技術人員為主體,勞動用工關系較短。
有基本的勞動關系管理制度。
有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公司部分股東及核心技術人員簽訂了保密協議。
本報告謹供本次股權收購的直接相關人員審閱。未經本所律師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報告外傳及用于佐證、說明與題述事宜無關的其他事務及行為。
謹致
商祺!
報告人:xxx
xxx律師事務所
年月日
盡職調查報告12
一、盡職調查目標
1、弄清楚兼并或控制目標公司對收購方的股東來說是否具有長期的利益;
2、了解目標公司價值如何;
3、判斷收購方是否有能力進行此次收購。
二、盡職調查范圍及內容
(一)盡職調查基本內容
1、深入了解并購雙方的合法性、合法名稱,公司可以合法存續的期間。通過閱讀公司章程和公司的會議記錄了解是否有與國家或當地的相關法律法規相抵觸的內容,是否包含限制公司經營活動的條款。即首先確認公司是否是一個合法的法人組織,公司的章程是否合法,公司的業務范圍有多大,以確定準備收購的是一家可以合法正常經營什么業務的公司及并購雙方的大致業務對接性。
2、了解并購雙方擁有和發行各種股份(普通股、優先股或可轉債等)的全部歷史和現狀。即深入了解并購雙方股權結構的演化情況,以清晰地把握公司股份發行、轉讓、注銷及交易的全過程,清楚地了解公司在發行股票的過程中是否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并確定并購方在持有多少目標公司股份時就可以最低限度地控制該公司了,或持有多少股就可以擁有公司多大的控股權了。
3、通過了解并購雙方公司章程和會議記錄,看看是否規定了公司股權交易的特別條款、公司董事選舉或改選的特別規定、公司控制權轉移方面的特別條款,看看是否存在股權交易的優先順序規定、限制特定證券發行的'條款、限制發債的條款、反接管的條款,這包括收購時是否需要對公司董事、高管進行高額補償,確定收購公司、轉移公司的控制權所需要的條件,以防備在收購中遇到限制收購股權、不準利用被收購公司資產融資及各項反收購措施的抵抗;
4、通過閱讀并購雙方公司董事會的會議記錄及相關的文件,了解公司是否做過重大風險的經營決策,公司是否有較重大的法律訴訟在身,以便為盡職調查時的財務情況調查和法律情況調查做準備;
5、并購雙方的下屬公司、子公司、在海外經營機構的有關文件,公司及所屬機構的組織結構圖,公司及所屬機構與其他公司簽署的有關公司經營管理、所有權、控制權、優先購買權等方面的協議,最近數年公司的主要公告等。以深入了解子公司和海外公司的有關情況;知道公司的組織結構,清楚在進一步的盡職調查中針對什么問題去找什么部門;并找出公司對外簽署的協議和董事會的決議中可能存在的重大并購風險。
(二)反映并購雙方行業情況的內容
1、目的
理解公司所處的宏觀大環境,行業所處的生命周期和前景,市場的規模、整合度,公司與其競爭對手的各自特點和所占市場份額,今后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2、需要注意的問題
1)當地經濟發展狀況對公司的影響?
2)行業整體是否處于上升期或是衰退期?
3)技術變革是否有可能使行業不復存在?
4)是否有新的內資或外資的競爭對手進入從而帶來更好的產品或引發價格戰?
5)公司是否有區別于競爭對手的優勢?
6)公司的市場份額是否有下滑趨勢
3、資料搜索指南
1)行業年鑒、期刋
2)行業協會網站
3)市場調研顧問報告
4)公司文件中對行業的分析報告
5)分析師對行業的分析報告
6)可比公司招股書、招債書或定期報告中對行業和競爭的描述
7)新聞檢索
(三)反映并購雙方業務發展情況的內容
1、目的
理解公司業務和運營的各主要方面,從側面驗證公司的優勢和不足以及公司發展戰略的有效性,對兼并收購后所能產生的收入和成本等方面協同效應作估計。
2、需要注意的問題
1)董事會記錄和決議中對過往成績和失誤的分析和對發展戰略的決策性意見
2)分銷商、客戶的集中度是否過高?
3)產品單價是否下滑嚴重?
4)新產品是否曾不斷成功推出?
5)供應商的集中度和依賴度是否過高?
6)與分銷商和供應商在價值鏈中所處的談判地位是否在削弱?
7)生產制造是否有安全隱患,是否符合投資方當地的安全要求?
8)生產產能是否存在瓶頸而需立即擴建?
9)是否需要動遷?
10)預期有哪些新產品在近期上市?
11)對行業特殊領域如技術先進性、房地產凈資產值等需要專業顧問評估意見
3、資料搜索指南
1)公司提供的內部資料
2)公司的網站、管理層報告、招股書、招債書、定期報告和公告
3)分析師、評級機構對于公司的分析報告
(四)反映并購雙方財務信息情況的內容
1、目的
理解公司財務預測的基礎假設,確保公司的作為估值基礎的預測的合理性和在近期和遠期的可實現性;確認公司財務報表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理解生成財務報表背后的內控機制、報告機制、會計假設和估計,對歷史財務報表作趨勢分析,對公司的稅務合規性進行確認。
2、需要注意的問題
1)公司的經營業績(包括重大虧損或高額盈利)情況,虧損(如有)的原因是什么?
2)公司未來的經營方向;
3)根據近期計劃或規劃進行的投資項目可能對公司的控制權、資金、債務等方面造成哪些負面影響?
4)近期是否曾更換審計師?審計師報告是否有保留意見?審計內容中對管理層的建議內容是否較長且指出內控的許多不足?
5)會計政策是否與投資方所在國有很大出入?
6)對壞帳等的會計估計是否過于樂觀和寬松?
7)存貨和應收帳款帳齡分析
8)歷史財務數據同期比較變化的原因和業務上的推動因素?
9)按產品或地域分的分部會計報表分析
10)按產品或地域分的銷量和單價、毛利、促銷費用、管理人員數量和人均開支、研發人員數量和人均開支、應收帳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應付帳款周轉率、資本開支占收入比例等比較分析
11)擔保訴訟等或有負債的詳細分析,包括公司與子公司各項擔保、保單、委托理財等協議造成或有負債的潛在影響分析;如果是外債,還需對國別風險及匯率風險進行分析;
12)目前的稅收優惠是否在兼并收購后還能延續?公司歷史賦稅是否合規?避稅操作是否合法?
13)企業是否已對主要資產投保?
14)土地使用證、房產權證是否完備?
3、資料搜索指南
1)歷史財務報表及附注
2)對歷史業績的管理層分析與討論
3)公司提供的未來5–10年的財務預測
4)公司提供的過去2年及今后2年的按季度的財務報表和財務預測
5)過去的財務預測與實際的偏差
6)財務報表及附注
7)會計師對管理層的建議書
8)獨立會計師盡職調查報告
9)可比公司對其財務業績的管理層分析和討論
(五)反映并購雙方法律和監管環境情況的內容
1、目的
確保公司依法成立并擁有經營其業務的營業執照,找出任何實際的和潛在的法律訴訟;理解公司所處的政治和監管環境,理解兼并收購所涉及的審批程序,以便及早開展游說工作、獲得支持、降低獲準審批的不確定性
2、需要注意的問題
(1)法律
1)營業執照是否有效?是否按時進行年檢?
2)所有權結構是否明確?(上市公司)股權是否已抵押或質押?
3)主要合同是否合規?是否有特殊性條款會對公司兼并收購后造成不利?續簽有何條件?
4)公司、子公司相關法律協議可能帶來的風險;
5)公司成立是否有相關部門的審查批準?
6)是否有任何產品責任、知識產權、勞資關系等方面的訴訟或訴訟威脅
7)將來法律法規的發展趨勢對公司產生什么影響?
(2)監管
1)有哪些政府部門會對公司有管轄權?
2)各政府部門之間如何協調?
3)是否有對公司業務有直接或間接影響的新法規或條例出臺?例如對產品定價的限制,對反壟斷的審閱要求,對資產充足率的底限
4)公司需要承擔什么樣的社會責任?是否有普遍服務義務?
5)公司、子公司及海外公司是否涉及重大訴訟或相關司法程序?公司的董事會與高管是否涉及重大訴訟或相關的司法程序?并判斷這類或有訴訟會對公司及此次并購交易造成何種影響及帶來的風險。
3、資料檢索指南
1)公司章程股東協議
2)董事會記錄和決議
3)主要合同(采購、銷售、管理層、關聯交易)
4)訴訟文件
5)知識產權文件
6)新聞檢索
7)公司工商登記檢索
8)相關法律、法規
9)行業管理條例
10)產業政策
11)政府鼓勵或限制的措施
(六)反映并購雙方人事情況的內容
1、目的
理解目前的人事制度、人力資源結構,確保沒有對社保機構拖欠員工福利,提前為兼并收購帶來的人事變動做好準備
2、需要注意的問題
1)兼并收購后對目前管理層的安置?
2)是否需要簽非競爭承諾?
3)對管理層的考核和激勵機制是否有效?能否留住人才?
4)員工的工資水平在行業中是否有競爭力?
5)員工的離職率是否高于行業平均水平?
6)是否存在人員過剩?
7)員工合約中對于裁員有何賠償要求?
8)國有企業職工安置是否符合當地主管部門的要求?
3、資料搜索指南
1)組織結構圖
2)人事制度手冊
3)管理層簡歷
4)公司提供的人事工作報告
(七)反映并購交易事項的專門內容
1、目的
深入了解該次并購的方案內容的合理性、可行性,融資(如有)擔保的充分性和有效性,確保本次并購交易及所需要件的合法、完備,確保該并購交易不會因為缺少有權部門的批準而被最終撤銷。
2、需要注意的問題
1)對收購兼并的審批程序如何?確保獲得各審批程序的所需批文;
2)此次并購是否涉及違反反壟斷法?
3)此次并購如涉及國有資產,是否具有相應國資管理部門的批準?
4)為并購融資(如有)提供的各項擔保、質押是否充分和有效?
5)此次并購交易的方案(如有)是否合理、可行,如該方案為并購方提供,了解其意圖并對其可行性進行分析。
3、資料搜索指南
1)并購方案(如有)、合同或協議、原有債權債務的處理方案,股份制企業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同意并購的決議原件及相關公告;
2)可行性研究報告、并購涉及資產的評估報告,被并購方出讓資產的產權證明、有經營特許權的經營許可證等;
3)為此次并購貸款融資(如有)所提供的各項擔保、質押及證明其有效性的文件;
4)有權部門對并購交易出具的批復文件或證明文件(如需要)
(八)反映公司環保情況的專門內容
1、目的
評估公司所面臨的環保問題,確保公司沒有違反環保條例,確保公司不會受環保問題導致的訴訟(清理環保問題的成本可能是極其昂貴的,可能會導致公司的名譽損失,也可能導致歇業的嚴重后果)。
2、需要注意的問題
1)公司是否曾受到違規通知和處罰?
2)現場走訪參觀時觀察對廢水、廢氣、廢渣的處理是否與操作規章一致?
3)是否接到有環保方面的訴訟?
4)排污費是否安期支付
5)今后環保方面的法規的立法趨勢及其對公司的影響?
3、資料搜索指南
1)公司排污的許可證
2)廢水、廢氣、廢渣的排放處理報告
3)土壤、地下水檢測化驗報告
4)環境評估顧問實地檢測報告
三、盡職調查清單
(一)基本情況
1、公司基本情況
1)公司的執照與章程;
2)說明公司的名稱、法定注冊地、擁有或租賃的不動產地址一覽表;所擁有的知識產權(專利、商標、服務標志、商品名稱、許可)或權益及其對公司業務的重要性。請同時提供與這些知識產權或權益相關的登記證書或特許協議及其它有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關這些知識產權的合同、紀錄等);
3)公司由成立迄今的主要歷史及發展,包括主要活動、營運業務方法的主要變動。
2、公司所有權
1)公司詳細的股權結構圖;
2)自成立以來所有關于股本變化以及股份轉讓的細節,包括公司之成立進程及自公司成立以后的合并、收購、分拆活動或重組之所有文件及資料(包括交易對方的名稱,股權轉讓的價格);
3)公司下屬控股和參股公司的股權結構圖,并說明公司持有主要控、參股公司(持股權>5%)成員股權的歷次變動情況,主要控、參股公司的名稱、法定注冊地、擁有或租賃的不動產地址一覽表;主要控、參股公司所擁有的知識產權(專利、商標、服務標志、商品名稱、許可)或權益及其對公司業務的重要性。請同時提供與這些知識產權或權益相關的登記證書或特許協議及其它有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關這些知識產權的合同、紀錄等)
3、職能部門
1)公司的職能部門結構圖,并簡要說明各部門職能
4、公司業務
1)公司主要業務情況,包括生產線的簡要描述;主營業務及非主營業務收入及利潤結構情況;
2)過去三年內及未來三年有關公司的業務報告、分析及預測(如擴充及改善服務、研發、提升技術);
3)公司對其產品在未來三年至五年間的需求預測;
4)公司的主要產品及即將開發的新產品;
5)說明公司各主要產品的生產程序,提供公司產品曾獲得的任何國家級、本地或省級獎項(如有),以及公司在生產產品過程中所持有的任何政府的批文;
6)列出主要競爭對手清單,包括現有的和潛在的主要競爭者及競爭狀況,說明公司和其他主要競爭者的產品市場占有率,以及所采取或擬采取的保持或改善其競爭力和盈利能力的策略及計劃;
7)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業務或公司(包括公司股東直接或間接控股或控制的公司)、任何其他大股東、高管所控、參股的其他公司有沒有利益沖突或競爭?如有,請列明;
8)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有無關聯交易,如有,請按照經常性關聯交易和偶發性關聯交易情況列明,并簡要分析這些關聯交易對公司主要業務、營業收入和利潤的影響;
9)公司及主要控、參股公司所面對的業務、投資或外匯(如有)限、管制以及準入門檻。
(二)財務信息
1、財務會計
1)公司近3年的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
2)公司最新一期的內部財務報表;
3)公司當前的內部預算、經營計劃與預測、財務計劃與預測及所有長期預算、資本擴張的戰略性計劃或相關內容的報告;
4)公司提供的過去2年及今后2年的按季度的財務報表和財務預測,并說明過去的財務預測與實際的偏差;
5)公司成立以來股份發行情況及收購者的出價情況的文檔;
6)近3年負責審計的注冊會計師或內部審計人員出具的針對該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會計方法或程序的管理建議書或報告,以及公司對此回應的報告。
2、稅務
1)列明過去五年,適用于公司、集團及公司擬收購的資產/公司的各種稅項、關稅,以及適用于公司的稅項種類、稅率及款額;
2)如有適用于公司、集團及公司擬收購資產/公司的稅務優惠/補貼等,請提供有關法規、政策及政府批文;
3)影響公司的稅務條例;
4)公司納稅的有關憑證或文檔,稅務當局對公司納稅情況的評價意見;
5)任何欠稅,如有,請說明欠稅稅種、金額和欠稅原因。
(三)經營協議
1)公司所有借款(包括銀行信用額度)、擔保、其他財務安排或與之相關的有價證券的協議或文件;
2)參股公司或合營公司的借款、擔保等情況的協議或文件;
3)近5年公司與債權人之間的重要函件;
4)公司或股東與任一方簽署的有關證券的任何協議,包括股票、債券、期權等的發行、認購、擔保方面的協議;
5)公司簽署的任何合資、合營、管理、經營或咨詢協議;
6)公司近5年簽署的所有財產剝離或收購的協議及相關文件;
7)公司的主要客戶名單、與其簽署的合同副本、公司的所有分銷協議、重要的銷售合同、公司主要的原材料供應商名單及供貨合同;
8)公司擁有或租入的主要財產清單,公司擁有的無形資產清單及狀況;
9)公司重要的保險單一覽表、近3年顧客投訴的記錄、近5年的研究開發報告;
10)其他反映公司經營狀況的重要文件。
(四)人事管理
1)公司的人事制度手冊或人事管理辦法;
2)公司員工清單,并說明員工人數、結構(可按級別、部門、學歷、年齡、合同性質等分別說明);
3)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名單與履歷介紹,包括職責、學歷、工作經驗、在公司的職位及在集團工作年數等資料;
4)公司作為締約方簽署的所有雇傭協議、續聘協議、集體議價協議;
5)公司與高級管理人員簽署的各項工資、福利、期權和補償性協議
6)公司簽署的員工福利計劃,包括現有福利和期權性質的福利;
7)近5年內勞資糾紛一覽表(如有)
(五)行政規章與環保
1、行政規章
1)與公司經營有關的所有政府許可的證書、執照等;
2)近5年公司與各級政府之間涉及行政事務、規章制度的過往函件、報告或記錄
2、環保
1)與公司環保事項有關的各種文件、報告、污染或受污染情況的記錄和處理結果的報告或記錄,包括公司及下屬控、參股公司擁有及租賃的房地產在內的所有項目的防治污染設施、設備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及其設計和被批準使用年限的文件,公司及其控、參股公司對外簽署的涉及環保之所有合同、意向書、承諾書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受讓、轉讓、出租或出借排污設施之合同及意向書,與他人簽訂之環保諒解協議、備忘錄;
2)公司及下屬控、參股公司歷年來繳納排污及其他一切與環境保護相關的費用之證明或者憑證。
(六)法律事項
1、所有影響公司、公司的高管或董事的重要法律訴訟、判決、行政復議、政府調查或問詢事項的一覽表;
2、公司在法律方面正在或潛在的訴訟、行政復議、仲裁等事項的一覽表;
3、近3年公司聘請的律師就公司的業務、人員卷入的重大訴訟案件向有關各方發出的信函;
(七)并購交易事項
1、有權部門對并購交易出具的批復文件或證明文件(如需要)。并購交易在有權部門的批準手續尚未完成的,申請貸款時可暫不提供,但應提供辦理進展情況說明;
2、可行性研究報告、并購涉及資產的評估報告,被并購方出讓資產的產權證明、有經營特許權的經營許可證等;
3、涉及并購交易的有關文件,包括并購方案(如有)、合同或協議、原有債權債務的處理方案,股份制企業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同意并購的決議原件及相關公告等。
4、為此次并購貸款融資(如有)所提供的各項擔保、質押及證明其有效性的文件。
(八)其他重要信息
1、由公司自身、投資銀行、商業銀行、注冊會計師、管理咨詢專家、技術專家、政府有關機構出具的各類報告
2、近3年新聞媒體對公司的有關報道
3、其他對公司有關的重要信息
盡職調查報告13
有關××公司的律師盡職調查,是由本所根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基于××和**的股東于××年××月××日簽訂的《股權轉讓意向書》第××條和第××條的安排,在本所盡職調查律師提交給××公司的盡職調查清單中所列問題的基礎上進行的。簡稱與定義
在本報告中,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做解釋,否則下列簡稱和術語具有以下含義(為方便閱讀,下列簡稱和術語按其第一個字拼音字母的先后順序排列):
“本報告” 指由××律師事務所于××年××月××日出具的關于××公司之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本所” 指××律師事務所。
“本所律師”或“我們”指××律師事務所法律盡職調查律師。
“××公司“ 指××公司,一家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的公司,注冊號為XXX1811982XXXXXX。
本次盡職調查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如下:
審閱文件、資料與信息;
與××公司有關公司人員會面和交談;
向××公司詢證;
參閱其他中介機構盡職調查小組的信息;
考慮相關法律、政策、程序及實際操作;
本報告基于下述假設:
所有××公司提交給我們的文件均是真實的,所有提交文件的復印件與其原件均是一致的;
所有××公司提交給我們的文件均由相關當事方合法授權、簽署和遞交; 所有××公司提交給我們的文件上的簽字、印章均是真實的;
所有××公司對我們做出的有關事實的闡述、聲明、保證(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做出的)均為真實、準確和可靠的;
所有××公司提交給我們的文件當中若明確表示其受中國法律以外其他法律管轄的,則其在該管轄法律下有效并被約束;
描述或引用法律問題時涉及的事實、信息和數據是截至××年××月××日××公司提供給我們的受限于前述規定的有效的事實和數據;及我們會在盡職調查之后,根據本所與貴公司簽署之委托合同的約定,按照貴公司的指示,根據具體情況對某些事項進行跟蹤核實和確認,但不保證在盡職調查之后某些情況是否會發生變化。
本報告所給出的法律意見與建議,是以截至報告日所適用的中國法律為依據的。 本報告的結構
本報告分為導言、正文和附件三個部分。報告的導言部分主要介紹盡職調查的范圍與宗旨、簡稱與定義、調查的方法以及對關鍵問題的摘要;在報告的主體部分,我們將就九個方面的具體問題逐項進行評論與分析,并給出相關的法律意見;報告的附件包括本報告所依據的由××公司提供的資料及文本。
(一)××公司的設立與存續
1.1 ××公司的設立
1.1.1××公司設立時的股權結構
××公司于××年××月××日設立時,其申請的注冊資本為×××萬元人民幣,各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及出資比例如下:
股東名稱 出資額 出資形式 出資比例
××× ×××萬 貨幣 ××%
××× ×××萬 貨幣 ××%
××× ×××萬 貨幣 ××%
合計 ××× 萬 100%
1.1.2××公司的出資和驗資
根據××公司最新營業執照,其注冊資本為××萬元人民幣(實繳××萬元)。
1.根據湖南XXXXX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于××年××月××日出具的湘xxx所驗字(20xx)第×× 號《驗資報告》,
××公司第一期出資×××萬元人民幣已在××年××月××日之前由上述三位股東以貨幣的形式繳足。
2.根據××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于××年××月××日出具的×××所驗字(20xx)第×× 號《驗資報告》, ××公司第二期出資××萬元人民幣已在××
××年××月××日之前由上述三位股東以貨幣的形式繳足。
1.1.3對××公司出資的法律評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內資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必須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而根據××公司的章程,其××萬元人民幣的注冊資本是在三年內分三次到位,此種做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相沖突。根據××公司有關人員陳述,××公司的此種出資方式系經當地政府許可,但本所律師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為全國人大通過的法律,地方政府無權制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悖的政策,目前該種出資方式的合法性不能成立。
1.2 ××公司的股權演變
1.2.1××年股權轉讓
根據××年××月×× 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企業變更情況表,××年××月××日,××公司的股東×××先生將其持有的××%股權全部轉讓給×××先生,××年××月××日,上述股東變更已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變更登記。
本次股權轉讓之后,××公司的股權結構為:
股東名稱 出資額(萬元) 所占比例
××× ××× ××%
××× ××× ××%
合計 ××× 100%
1.2.2本次股東變更的法律評價
××公司本次股權轉讓行為符合當時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續。
1.2.3××公司現有股東的基本情況
經本所律師核查,××公司現有股東為以下x名自然人:
(1)股東×××,男,身份證號為××××××××××××××。
(2)股東×××,男,身份證號為××××××××××××××。
1.3 ××公司的存續
1.3.1××公司的存續
(1)××公司現持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年××月××日核發的注冊號為××××××××××號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資本為×××萬元人民幣(實繳×××萬元),法定代表人為×××,住所位于×××,經營范圍為××生產、銷售。
(2)根據其營業執照上記載的年檢情況,該公司已于××年××月××日通過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年度的年檢。
1.3.2××公司存續的法律評價
根據××公司的章程及其年檢資料,其目前合法存續;但其營業執照上的營業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根據其章程,其第三期出資必須在××年××月××日前完成,因此,aa在受讓其100%股權后,應在××年××月××日前完成剩余的×××萬元出資的義務,否則××公司的存續將存在法律障礙。
(二)××公司的組織架構及法人治理結構
2.1 ××公司章程的制定及修改
××公司章程是在××年××月××日由××公司最初設立時的三位股東制定的;根據到目前為止××公司提供的資料,××年××月××日,由于二期出資××萬元的到位,××公司股東會對章程第7條進行過修改;此后于××年××月××日,由于股東間的股權轉讓,××公司股東會對章程進行了第二次修改。
2.2 ××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
根據××公司公司章程,該公司設有股東會、執行董事一名和監事一名。
2.3 ××公司的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公司現有執行董事一名,監事一名,經理一名。其中,×××為執行董事,×××為公司監事,×××為公司經理。
(三)××公司的生產設備和知識產權
3.1 ××公司的生產設備
根據××評估師事務所出具的××評報字[20xx]第××號《評估報告書》, ××公
司的生產設備的評估價值為××元人民幣。
3.2 ××公司的知識產權
根據××公司的陳述,其目前未擁有任何商標、專利和專有技術,也未提出任何商標、專利申請。
本所律師未得到任何有關××公司《企業保密協議》或保密制度的材料。
(四)××公司的土地及房產
4.1土地使用權
4.1.1土地租賃
根據××與××有限公司于××年××月××日簽訂的《合同書》, YY有限公司將其擁有的位于××的××畝土地租賃給QQ的全資子公司使用,期限為20年,租金為××萬元,全年租金上限為×××萬元。
4.1.2土地租賃的法律評價
本所律師認為,××與××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書》中約定的承租土地的主體為YY的全資子公司,而××公司并非××的全資子公司,因此,應獲得QQ有限公司對此種情況的書面確認。此外,cc有限公司將其無建筑物或附著物的土地使用權出租,沒有法律依據,其合法性存在疑問。
4.2房屋所有權
4.2.1房屋狀況
根據××評估師事務所出具的××評報字[20xx]第××號《評估報告書》, ××公司共擁有房屋建筑物××幢,建筑面積××平方米;構筑物及其他輔助設施××項;評估價值為××元人民幣。
根據××公司的陳述及本所律師的核查,××公司所有房產均未辦理《房地產權證》。
4.2.2房屋狀況的法律評價
本所律師認為,××公司的房屋由于未按規定辦理建房手續,其辦理權證存在法律障礙。
(五)××公司的業務
5.1 ××公司的經營范圍
根據××公司目前持有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年××月×× 日核發的注冊號為××××××××××× 號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其經營范圍為××生產、銷售。
5.2 ××公司持有的許可證和證書
5.2.1有關生產經營的許可證
經本所律師審查,××年××月××日,××公司取得××市化工行業管理辦公室出具的《化學品生產企業核定證明材料》,證明其生產的××不屬于危險化學品。
5.2.2有關的環保驗收
××公司×××× 噸/年××生產項目于××年××月××日得到了當地環保部門關于同意通過驗收的意見。
(六)××公司的貸款合同與擔保
6.1正在履行的貸款合同
經本所律師核查,至本報告出具日,××公司無正在履行的貸款合同。
6.2擔保合同
經本所律師核查,至本報告出具日,××公司無正在履行的擔保合同。
(七)××公司的稅務問題
根據××公司提供的書面說明,其目前主要執行的稅種和稅率為:
(1)增值稅
按17%計繳。
(2)所得稅
按33%計繳。
(3)城市維護建設稅
按增值稅的7%計繳。
(4)教育附加費
按增值稅的3%計繳。
(八)××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與行政措施
經本所律師審查,×× 年××月××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張店分局對××簽發《質量技術監督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公司正在使用的××設備中承壓設備未進行登記注冊等行為處以以下行政處罰:限1個月內改正,罰款××元。
××公司未提供其他有關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的資料。根據××公司的陳述,其將于正式股權轉讓協議簽訂前出具關于重大訴訟、仲裁、糾紛或其他司法或行政程序的書面狀況說明或承諾。
(九)××公司的保險事項
經本所律師核查,××公司為其以下財產設置了保險:
(1) ××年××月××日,××公司為其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存貨)向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投保了財產保險綜合險,保險金額為××元人民幣,保險期限為××年××月××日至××年×× 月××日。保單的第一受益人為中國農業銀行××市分行。
(2)車牌號為××和××的運輸工具已分別向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和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投保。
(十)××公司的勞動用工
根據××公司的書面說明,其目前簽訂有勞動合同的職工為××名。如果本次收購為股權收購,收購完成后,貴公司將接收××公司原有的所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繼續履行合同期未滿的勞動合同。
本所律師要求:
本報告系基于貴公司委托,由本所律師依據調查結果及現行有效的中國法律及XXXX提供的相關文件和實際情況擬就并出具。
本報告謹供貴公司及授權相關單位/人士審閱。未經本所律師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報告外傳及用于佐證、說明與題述事宜無關的其他事務及行為。
謹致
商祺!
承辦律師: ××律師事務所
××年××月××日
盡職調查報告14
公司股東會:
我公司擬收購xxxx有限公司xx%股權,故對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xx年0x月xx日的財務情況進行了盡職調查。盡職調查主要從公司概況、公司組織與管理、業務考察與市場分析、生產過程與生產分析、公司財務、擬投資計劃、其他相關情況等方面展開。在調查過程中,我們主要采取訪談、實地考察、查閱、收集有關資料等方式,訪談對象包括公司相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和財務部人員。由于受客觀條件、公司相關人員主觀判斷、公司提供資料的限制、部分資料和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可能受到的影響,故本報告僅為我公司決策層(內部)提供分析參考作用。
一、公司概況:
1、公司的基本情況:
xxxx有限公司,系20xx年0x月xx日經xx市商務局x商資(20xx)字xx號文批準,取得xxx人民政府商外資字[20xx]xxx號設立的中外合資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于20xx年xx月xx日成立,取得xx市xx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注冊號為xxxxx號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住所:xx省xx市xx鎮xx路東x。
經營范圍:許可經營項目:無。一般經營項目:研發生產各種燈具、散熱器、散熱設備、傳熱設備、導電材料、導熱材料、散熱材料等相關產品和設備。銷售自產產品。經營期限30年。法定代表人:xx。
公司股權及注冊資本:現注冊資本xxx萬美元,由股東以現金、無形資產投足,其中:xx無形資產出資xxxx元人民幣(xx萬美元),占注冊資本x0%;xx貨幣出資xxxx5元人民幣,無形資產出資xx元人民幣(xx萬美元),占注冊資本60%。
2、調查關注:
公司注冊資本xxx萬美元,實收資本xxx美元,賬面實收股xxx無形資產出資xxx元人民幣,賬面實收股東xx無形資產出資xxxx元人民幣,已經股東會及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予以確認入帳;賬面實收股東xx貨幣出資xxx元人民幣,其中通過其他應收款-xx掛賬xxxx元將資金轉關聯公司使用(應確定為注冊資金不到位或抽逃注冊資金)。
二、公司的組織和管理: 1、公司組織架構及部門設置:
公司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公司章程設置董事會,監事會或監事,董事會成員3名,其中中方派出2人,外方派出1人,公司管理層設董事長、總經理1人,付總經理2人。
部門設置包括董事長室、管理部、國內銷售部、國際銷售部、技術服務部、品保部、研發部、制造部、材料部、財務部等10個職能部分。
2、公司員工構成:
目前公司員工47人(不含高管),其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12人、員工35人。 3、公司員工報酬及保險:
(1)薪酬制度:月(5月份)工資支出總額約19萬元;
(2)保險、福利計劃:月社會保險支出總額2萬元;其他福利支出總額0.7萬元。
4、調查關注:
公司股東副總經理xx掌控公司核心技術;間接股東總經理xxx掌控公司全面經營管理。
公司與部分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交納五險一金社會保險(5月在冊47人,32人交納社會保險,15人暫未交納)。
公司與關聯公司業務緊密,管理層、中層干部以及技術骨干等人員存在公司間共同用工現象。
三、公司財務:
1、股權結構(截至20xx年05月31日)
2、關聯方
3、資產狀況
4、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狀況
5、經營狀況
6、稅務狀況
四、公司業務情況:
公司主要研發生產各種LED燈具、散熱器、散熱設備、傳熱設備、導電材料、導熱材料、散熱材料等相關產品和設備。現市場銷售主要產品包括:光控LED路燈、工礦燈、天棚燈、投光燈、日光燈管、散熱塊等
公司20xx年至20xx年5月31日實現主營業務收入xxxx元,主營業務成本xxx元,銷售毛利率xx%。
公司路燈產品系列已取得歐盟CE安規、ROSH 環保認證;取得美國FCC、加拿
大IC、澳大利亞C-TICK電磁兼容認證、日本PSE圓形安規認證;正在申辦中國CQC安全、節能認證、質量檢測報告;防暴燈系列正在申辦中國EX防暴認證。
4、調查關注:
目前公司正處在產品研發、市場推廣及品牌創建階段,產品屬節能環保,綠色照明概念,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市場前景廣闊。
五、生產過程與生產設施:
1、生產用地及主要設施:
公司占地面積xxx平方米,廠房與關聯公司xxx有限公司、xx有限公司共同使用,生產設備7臺套,現年未達到預計生產能力。
2、生產過程耗用的主要原材料來源及成本構成:
公司主要材料構成為電子料、機構件、包材類 、輔料及模具,供應商主要集中在上海、江蘇蘇州、昆山區域。注:機構件主要由關聯公司xx有限公司生產。
公司產品成本構成:材料成本約占90%;水、電人工、制造費用約占10%。
3、設備維護及使用情況:
公司設備運轉正常,生產安全無事,生產廠房及設備與關聯公司共同使用。 4、調查關注:
20xx年x月xx日簽訂土地轉讓合同(合同號xxx)受讓土地xxxx平方米,取得x國用(20xx)第xxx4號土地使用權證;建造新廠房一棟,預算造價xxx萬元,預計20xx年9月完工。
六、需要說明的情況(截至20xx年05月31日調整后)
1、資產、負債調查情況說明 (1)固定資產、在建工程
注:新建廠房預計20xx年x月完工,預算造價xxx萬元,賬面暫無工程款項支付。
(2)應收賬款
(3)其他應收款
(4)預付賬款
注:xx市國土資源局土地款xx元款項已付清,取得x國用(20xxxxx號土地使用權證,為關聯公司xxx有限公司xxx萬元貸款提供抵押擔保,承擔連帶責任。
(5)應付賬款
(6)預收帳款
(7)其他應付款
(8)應付職工薪酬
(9)應交稅費
(10)存貨
2、關聯方借款、抵押和擔保
(1)借款合同:無。
(2)公司以取得x國用(2xxx)第xx號土地使用權證的土地,為關聯公司xxxx有限公司xx萬元貸款提供抵押擔保,承擔連帶責任。
(3)關聯方往來余額
六、其他關注情況
或有負債:公司以土地為關聯公司xxxxx有限公司xxx萬元貸款提供抵押擔保,可能承擔連帶責任。
期后負債:公司新建廠房預計9月完工,建造工程款暫未支付。 訴訟情況:根據公司的聲明,目前暫無正在進行的未決訴訟。
歷史稅務情況:公司與關聯方為了提高收入相互虛開發票事項,存在內部人員可能造成的稅收處罰風險。
股東出資情況:xxx認繳貨幣出資xxx元人民幣,通過其他應收款-xx掛賬xxx元沖抵實收資本xxx元,存在工商部門年檢處罰及善意債權人的訴訟可能。
環境評估情況,公司成立前已取得xx市環境保護局x環建[20xx]xx6號關于對xxx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書。
七、價值判斷:
其中:
1.其他應收款--xxx元,因資金未在xxx公司使用,其債權不予確認,對應的等額實收資本不予確認。
2. 存貨原材料--暫估xxxx元,價值無法認定不予確認;對應的等額應付帳款不予確認。
3.固定資產原價--流水線原值xxx元,實際為xxx元,故減除xx8元;對應的應付賬款xxx元不予確認。
4.無形資產股東投入攤銷余額xxx元,雙方同意與我公司擬投入無形資產
等額相抵,故予以調減;對應的其他應付款xxxx元,實收資本xxx元,予以調減。
本次調查,我們僅從財務環節分析,經調整相關資產,公司實際賬面凈資產價值調整為0.00萬元,未考慮土地增值因素,未考慮固定資產等增值/減值因素。對公司的綜合價值的判斷,由于未對公司未來發展潛力進行分析,故無法進行判斷。
盡職調查報告15
(一)法律盡職調查的范圍在盡職調查階段,律師可以就目標公司提供的材料或者以合法途徑調查得到的信息進行法律評估,核實預備階段獲取的相關信息,以備收購方在信息充分的情況下作出收購決策。
對目標公司基本情況的調查核實,主要涉及以下內容(可以根據并購項目的實際情況,在符合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對于調查的具體內容作適當的增加和減少):
1、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經營范圍。
2、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設立及變更的有關文件,包括工商登記材料及相關主管機關的批件。
3、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公司章程。
4、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股東名冊和持股情況。
5、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歷次董事會和股東會決議。
6、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7、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規章制度。
8、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與他人簽訂收購合同。
9、收購標的是否存在諸如設置擔保、訴訟保全等在內的限制轉讓的情況。
10、對目標公司相關附屬性文件的調查:
(二)根據不同的收購類型,提請注意事項不同側重點的注意事項并不是相互獨立的,因此,在收購中要將各方面的注意事項綜合起來考慮。
1、如果是收購目標企業的部分股權,收購方應該特別注意在履行法定程序排除目標企業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之后方可收購。
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該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經公司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樣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如果目標企業是有限公司,收購方應該注意要求轉讓方提供其他股東同意轉讓方轉讓其所持股權或者已經履行法定通知程序的書面證明文件,在履行法定程序排除股東的優先購買權之后方可收購,否則的話,即使收購方與轉讓方簽訂了轉讓協議,也有可能因為他人的反對而導致轉讓協議無法生效。
2、如果是收購目標企業的控股權,收購方應該特別注意充分了解目標企業的財產以及債務情況。
如果收購目標是企業法人,自身及負擔在其財產之上的債權債務不因出資人的改變而發生轉移,收購方收購到的如果是空有其表甚至資不抵債的企業將會面臨巨大風險。
在實施收購前收購方應該注意目標企業的財產情況,尤其在債務方面,除了在轉讓時已經存在的債務外,還必須注意目標企業是否還存在或有負債,比如對外提供了保證或者有可能在今后承擔連帶責任的情形。
除了通過各種渠道進行查詢、了解之外,收購方還可以要求轉讓方在轉讓協議中列明所有的債務情況,并要求轉讓方承擔所列范圍之外的有關債務。
3、如果是收購目標企業的特定資產,收購方應該特別注意充分了解該特定資產是否存在權利瑕疵。
存在權利瑕疵的特定資產將有可能導致收購協議無效、收購方無法取得該特定資產的所有權、存在過戶障礙或者交易目的無法實現等問題。
所以,收購方需要注意擬收購的特定資產是否存在權利瑕疵,在無法確定的時候,為了保障自身合法權益,可以要求讓轉讓方在轉讓協議中對財產無權利瑕疵作出承諾和保證。
4、收購方應該注意爭取在收購意向書中為己方設置保障條款。
鑒于收購活動中,收購方投入的人力、物力、財力相對較大,承擔的風險也較大,為使收購方獲得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保障,收購方應該在收購意向書中設定保障性條款,比如排他條款、提供資料及信息條款、不公開條款、鎖定條款及費用分攤條款等等,這些條款主要是為了防止未經收購方同意,轉讓方與第三人再行協商出讓或者出售目標公司股權或資產,排除轉讓方拒絕收購的可能等。
(三)從不同的角度,分析盡職調查的注意事項公司的設立及歷次增資、股權轉讓等事項涉及到股權的有效性和確定性,因此,在收購股權時,必須審核標的公司的歷史沿革情況,確保收購標的的合法性。
在決定購買公司時,要關注公司資產的構成結構、股權配置、資產擔保、不良資產等情況。
第一、在全部資產中,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的具體比例需要分清。
在出資中,貨幣出資占所有出資的比例如何需要明確,非貨幣資產是否辦理了所有權轉移手續等同樣需要弄清。
第二、需要厘清目標公司的股權配置情況。
首先要掌握各股東所持股權的比例,是否存在優先股等方面的情況;其次,要考察是否存在有關聯關系的股東。
第三、有擔保限制的資產會對公司的償債能力等有影響,所以要將有擔保的資產和沒有擔保的資產進行分別考察。
第四、要重點關注公司的不良資產,尤其是固定資產的可折舊度、無形資產的攤銷額以及將要報廢和不可回收的資產等情況需要尤其重點考察。
同時,公司的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也是收購公司時所應該引起重視的問題。
公司的負債中,要分清短期債務和長期債務,分清可以抵消和不可以抵消的債務。
資產和債務的結構與比率,決定著公司的所有者權益。
(四)企業并購中的主要風險并購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它不僅僅是資本交易,還涉及到并購的法律與政策環境社會背景公司的文化等諸多因素,因此,并購風險也涉及到各方面在風險預測方面,企業并購中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類:
1、報表風險在并購過程中,并購雙方首先要確定目標企業的并購價格,其主要依據便是目標企業的年度報告財務報表等方面但目標企業有可能為了獲取更多利益,故意隱瞞損失信息,夸大收益信息,對很多影響價格的信息不作充分準確的披露,這會直接影響到并購價格的合理性,從而使并購后的企業面臨著潛在的風險。
2、評估風險對于并購,由于涉及到目標企業資產或負債的全部或部分轉移,需要對目標企業的資產負債進行評估,對標的物進行評估但是評估實踐中存在評估結果的準確性問題,以及外部因素的干擾問題。
3、合同風險目標公司對于與其有關的合同有可能管理不嚴,或由于賣方的主觀原因而使買方無法全面了解目標公司與他人訂立合同的具體情況,這些合同將直接影響到買方在并購中的風險。
4、資產風險企業并購的標的是資產,而資產所有權歸屬也就成為交易的核心在并購過程中,如果過分依賴報表的帳面信息,而對資產的數量資產在法律上是否存在,以及資產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是否有效卻不作進一步分析,則可能會使得并購后企業存在大量不良資產,從而影響企業的有效運作。
5、負債風險對于并購來說,并購行為完成后,并購后的企業要承擔目標企業的原有債務,由于有負債和未來負債,主觀操作空間較大,加上有些未來之債并沒有反映在公司帳目上,因此,這些債務問題對于并購來說是一個必須認真對待的風險。
6、財務風險企業并購往往都是通過杠桿收購方式進行,這種并購方式必然使得收購者負債率較高,一旦市場變動導致企業并購實際效果達不到預期效果,將使企業自身陷入財務危機。
7、訴訟風險很多請況下,訴訟的結果事先難以預測,如賣方沒有全面披露正在進行或潛在的訴訟以及訴訟對象的個體情況,那么訴訟的結果很可能就會改變諸如應收帳款等目標公司的資產數額。
在可能的訴訟風險方面,收購方需要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的:
第一、目標公司是否合法地與其原有勞動者簽訂和有效的勞動合同,是否足額以及按時給員工繳納了社會保險,是否按時支付了員工工資。
考察這些情況,為的是保證購買公司以后不會導致先前員工提起勞動爭議方面的訴訟的問題出現;第二、明確目標公司的股東之間不存在股權轉讓和盈余分配方面的爭議,只有這樣,才能保證簽訂的購買協議能夠保證切實的履行,因為并購協議的適當履行需要股權轉讓協議的合法有效進行支撐;第三、確保目標公司與其債權人不存在債權債務糾紛,即使存在,也已經達成了妥善解決的方案和協議。
因為收購方購買目標公司后,目標公司的原有的債權債務將由收購方來承繼。
第四、需要考察目標公司以及其負責人是否有犯罪的情形,是否有刑事訴訟從某種意義上影響著收購方的收購意向。
8、客戶風險兼并的目的之一,就是為了利用目標公司原有客戶節省新建企業開發市場的投資,因此,目標公司原客戶的范圍及其繼續保留的可能性,將會影響到目標公司的預期盈利。
9、雇員風險目標公司的富余職工負擔是否過重在崗職工的熟練程度接受新技術的能力以及并購后關系雇員是否會離開等都是影響預期生產技術的重要因素。
10、保密風險盡可能多地了解對方及目標公司的信息是減少風險的一個主要手段,但因此又產生了一個新的風險,那就是一方提供的信息被對方濫用可能會使該方在交易中陷入被動,或者交易失敗后買方掌握了幾乎所有目標公司的信息,諸如配方流程營銷網絡等技術和商業秘密,就會對目標公司以及賣方產生致命的威脅。
11、經營風險公司并購之目的在于并購方希望并購完成后能產生協同效應,但由于未來經營環境的多變性,如整個行業的變化市場的變化企業管理條件的改變國際經濟形勢變化突發事件等等,這些都有可能使得企業并購后的經營無法實現既定的目標,從而產生經營風險。
12、整合風險不同企業之間,存在不同的企業文化差異。
如并購完成后,并購企業不能對被并購企業的企業文化加以整合,使被并購企業融入到并購企業的文化之中,那么,并購企業的決策就不可能在被并購企業中得以有效貫徹,也就無法實現企業并購的協同效應和規模經營效益。
13、信譽風險企業的商譽也是企業無形資產的一部分,目標公司在市場中及對有關金融機構的信譽程度有無存在信譽危機的風險,是反映目標公司獲利能力的重要因素兼并一個信譽不佳的公司,往往會使并購方多出不少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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