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調查報告范文
隨著我國農村各項改革和新農村建設的深入開展,農村民主政治建設、農村經濟得到較大的發展,但影響農村社會穩定的因素在一些地方還相當突出,農村、農民犯罪案件數量所占比例仍居高不下,影響到社會穩定和構建和諧新農村,應引起足夠重視。實習期間我在指導老師和刑三庭工作人員的幫助下刑三庭2007年上半年受理的各類“涉農”刑事犯罪二審和復核案件進行認真的調查,就當前涉農刑事案件的特點、成因及對策作了簡單的分析。
一、涉農刑事案件的特點
高院刑三庭2007年上半年間,共受理各類涉農刑事二審和復核案件75件82人,分別占同期受理的刑事案件總數的78%和人數的80.5%。這類案件的特點:
1、犯罪案件數較多,占刑事案件的絕大部分。這個從上面的比例就可以看出來了。
2、犯罪類型相對集中,主要是侵財、暴力、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2007年上半年間,受理涉農盜竊、搶劫、搶奪案件30件35人,占同期涉農刑事案件的案件數的40%、人數的42.6%。受理涉農故意殺人3件3人、故意傷害案件7件9人,約占同期涉農刑事案件的案件數的14.7%、人數的14.6%。此類案件誘因多為家庭、鄰里糾紛,具有突發性和隨意性,被害人多為家庭成員或鄰里;行為人手段殘忍、不計后果,社會危害性大。
3、青少年犯罪傾向突出。被告人的犯罪年齡呈低齡化,被告人中30歲以下的約占65%。有相當部分是未成年犯罪。
4、共同犯罪較多,交叉結伙作案突出。
在農民犯罪中,多以老鄉或同村、親屬結伙為紐帶,形成幫派,結伙交叉作案。這些犯罪團伙成員因為相互熟悉了解,往往寥寥數語,就一拍即合,迅速達成犯罪共意,倚仗人多勢大,膽大妄為,作案率較高。特別是在盜竊、搶劫、破壞油田設施等刑事犯罪中,多為2人或3人以上的農民團伙作案。
5、被告人文化水平較低,法律意識淡薄。
在農民被告人中,文化程度普遍較低,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農民犯罪總人數的70.84%,其中文盲占10.42%,小學占16.67%,初中占43.75%,高中占12.5%,中專或大專占16.66%.農民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識淡薄,是容易發生犯罪很大的原因。
6、是毒品案件居高不下。2007年以來,受理涉農毒品案件6件7人,占同期涉農刑事案件的案件數9%、人數8.2%。
7、“勞釋解教”人員犯罪現象比較突出。犯罪人員中,有犯罪前科、曾受過刑罰處罰或勞動教養的占同期涉農刑事案件的案件數10.5%、人數8%。
8、犯罪人員中吸毒人員所占的比例較大,特別是在盜竊、搶劫、搶奪案件中尤為突出。
9、犯罪以男性為主,在82名被告中僅有3名為女性。
二、涉農刑事案件多發的原因
目前"涉農"刑事案件的發案,有著各種復雜的主客觀原因,既有犯罪主體自身的因素,也有深刻的社會原因。
1、農村勞動力過剩,城鄉差距增大,大量農民涌向城市,但不能及時吸收安置。
雖然我國是典型的農業國,但是農業生產力水平仍較低下,以土地為生的農民收入普遍較低,城鄉差別越來越明顯,有的農民,特別是年輕的農民,出現明顯的心理反差。少數青年農民厭惡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農村生活,他們有田不種,有活不干,游手好閑,而且崇尚高消費,但又不想通過自己的辛勤汗水來獲得勞動果實,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也有很大一部分農民,為了過上比較“安逸”的生活,外出打工。不能對大量涌向城市的農民進行妥善安置,有的民工因無技術、生活無保障,從而鋌而走險,違法犯罪。
2、教育不到位,腐朽沒落思想乘虛而入。
近幾年,隨著高校的連續擴招,大學畢業生就業壓力不斷增加,在社會特別是農村形成了新的“讀書無用論”。在農村有大量的適齡兒童只上完初中甚至小學,就算“完成學業”。這部分人文化素質低,法制觀念淡薄,精神空虛,抵抗能力差。常會因一些瑣事而引起爭斗,從而釀成大禍。同時,腐朽沒落的文化渣滓也乘虛而入,他們禁不住誘惑,學習影視劇中的搶劫、盜竊、傷害等犯罪,闖入法律的禁區。農民的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識、法制觀念淡薄。一些農民不學法、不懂法、不知法的'問題仍然存在,有些犯罪嫌疑人為追求一時的刺激,或者在好奇心的驅動下做出了違法犯罪的事,但只是認為自己的行為不對,并沒有意識到已經觸犯了刑律,構成了犯罪。
3、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相對滯后。農村的精神文化建設比較匱乏單一,基本上處于癱瘓狀態,健康的娛樂活動很少,部分農村居民在文化知識與思想道德等方面教育與城鎮還是有著明顯的差距,農民特別是青少年由于自身識別是非的能力較差,是非觀念淡薄,思想上易受社會上一些不良文化的影響,喪失道德正義感,有時為了謀取得個人私益而不擇手段,不惜損人利已。
4、城鄉、貧富差距拉大,導致心理不平衡。一些農民因自身無一專長,致富無門,又不愿腳踏實地干,卻總想一夜暴富。看到周圍的人富了起來,心理失衡,采取盜竊、搶劫等犯罪手段以達到致富的目的。
5、農民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侵害農民合法權益行為時有發生。
農民的經濟負擔,國家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在農村執行的卻不夠嚴格,各種名目的稅費、集資、提留嚴重超出農民土地收入承受力。農民離開農村到城里打工,工頭老板經常無故苛扣民工的打工費,甚至根本不予兌現。農民無論是在家勞動,還是外出打工,如果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就很容易為了生計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6、家庭、學校和社會教育有欠缺。部分農村家庭因工作生活負擔重,對孩子往往采取粗放式的教育,導致孩子因缺乏家長的管束而失控。特別是隨著外出務工人員的增加,很多留守孩子的家庭教育出現了空白或不足,導致孩子自私、冷漠、精神空虛,易受社會上的不良影響思想蛻變變質;一些學校以追求升學率為目標,忽視了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電影、電視和網絡上的不良文化的影響,誤導某些學生道德偏失;部分青少年從學校畢業或者綴學進入社會后,得不到正確的引導、有效的監督和社會關懷,容易迷失方向走上犯罪道路。
7、部分農村基層組織管理職能弱化,對犯罪預防控制能力不強。
近年來,農村基層組織防范工作有所加強并取得明顯效果,但是仍存在極少數基層組織對農村的居民教育、犯罪預防工作的開展、居民人身財產安全防范等方面重視不夠,缺乏有效的組織和管理,民事調解組織工作力度不夠,民事糾紛調解不到位,矛盾化解不及時,造成矛盾升級,民事案件轉化為刑事案件。
8、立法滯后,管理無序,缺乏預防農民犯罪的社會聯動機制。
農民占據我國人口絕大多數,國家有關農民管理的法律和法規卻了了無幾。目前公安、勞動、工商、民政等部門都有權對外來民工進行管理,但各部門之間缺乏有機聯系,存在多頭管理、重復管理、分工不明現象。有的部門只收費不管理,有的部門人力有限管理不過來,致使措施不到位,管理形同虛設。目前,有關農民管理的立法遠不能滿足不斷變化的農村新情況,各單位缺乏預防農民犯罪的聯動機制。
三、預防涉農刑事案件發生的對策
1、調整農業產業結構,穩定農業生產,增加農民收入
農民犯罪很大一部分是為了經濟利益或非法利益而形成的,只有農村經濟發展了,收入增加了,才能通過緩和、解決廣大農民需要與社會物質承受力之間的矛盾。基層干部要帶領廣大農民千方百計調整產業結構,發展農村經濟,使農民生活得到改善。必須堅持農村經濟體制和市場化改革方向,在資金和技術方面加大政府對農業的支持力度,改革農村經濟管理體制和稅費制度,減輕農民負擔。
2、加快小城鎮建設,大力發展鄉鎮企業和個體私營企業,增加農村就業機會。
加快小城鎮建設,大力發展鄉鎮企業和農村私營企業,不但能夠縮小城鄉差距,而且有利于解決現階段農村的一系列深層次矛盾。通過加大農村非農業行業的就業力度,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合理分布,以使不愿從事農業勞動的剩余勞動力有事干。
3、建立勞務輸出輸入管理機制,加強對民工的管理。
農民犯罪有很大一部分是在缺乏管理的民工中發生的,對農村剩余勞動力應建立“輸出有組織,輸入有管理”機制,實行綜合治理。民工輸出地要對外流人員統一組織建立科學的預測、跟蹤制度,引導有序、有目的輸出。民工輸入地也要完善管理體制、用工制度,把進入本地區的外來民工納入嚴格的管理和監控,切實保護外來民工的合法權益,為民工創造良好的生產生活條件。
4、加強教育,努力提高農民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
在普法教育中要圍繞農村實際,把與群眾密切相關的法律講深講透,努力提高廣大農民的法律意識,使農民知法、懂法、守法,懂得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把法制教育同科學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設有機結合起來,不斷提高農民的整體素質。在加大對侵害農民合法權益打擊力度的同時,關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嚴格落實好義務教育,為青少年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5、建立有中國特色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解除農民后顧之憂。
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只限于城鎮居民,廣大農民還不能享有切實有效的社會保障,農民養老、醫療、就業等基本上只能依靠自己,要積極探索建立適應市場經濟需要的有中國特色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這不但對穩定農民隊伍和農業生產、保護農民利益、推行計劃生育政策等均具有重要意義,對避免農民犯罪,減少全國刑事案件發案率也會產生深遠的影響。
結 語
農民犯罪在現階段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特點,農民犯罪有農民自身內在的因素,也有深刻的社會原因。只要整個社會都來重視農民犯罪問題,確實做到齊抓共管,綜合治理,就一定能使農民刑事犯罪得到有效預防和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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