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調研報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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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建筑調研報告一:
近年來,隨著我市公共事業(yè)的快速發(fā)展,城市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市容環(huán)境得到了極大的改善,為我市經濟快速平穩(wěn)持續(xù)發(fā)展創(chuàng)造了良好的外部條件。但與此同時,仍有諸多待解決的難點問題,尤其是違章建筑的存在,嚴重影響制約了城市的發(fā)展。違章建筑數量較多,分布較廣,隱蔽性較強,危害較大,查處時也有相當的難度,如何妥善查處違章建筑也就成了城市管理工作者的工作重點與難點。本文就結合城中區(qū)域的實際情況,總結違章建筑的一些特點,闡明違章建筑的危害,分析其產生的深層原因,在此基礎上結合實際案例探討查處違章建筑時要注意的一些問題。并提出相關的對策意見。
一、我市城中違章建筑的基本情況
(一)違章建筑的定義
(二)我市違章建筑特點
二、違章建筑的危害
(一)浪費土地資源。違章建筑直接占用了大量的集體土地,甚至是基本農田,侵吞了集體資源,損害集體利益,造成國家資源的低效利用。
(二)提高開發(fā)成本。隨著經濟的快速發(fā)展,開發(fā)的全面推進,科學合理規(guī)劃的逐步完善,雜亂無章的違章建筑嚴重破壞整體規(guī)劃。
(三)影響依法行政。違章建筑的橫行,給國家的土地管理、村鎮(zhèn)建設、農民建房管理帶來了諸多不利因素,使法律法規(guī)得不到有效的貫徹執(zhí)行,執(zhí)法的權威產生了負面的影響,
(四)增加安全隱患。由于違章建筑多為簡易結構,往往是由幾個農民工隨便搭建而成,因此,幾年后它們都會變成危房,隨時都會發(fā)生事故;路邊的建筑物還會影響視線,造成交通事故。
(五)影響社會穩(wěn)定。大量違章建筑的出現,影響著我們的居住環(huán)境。同時,由于這些建筑物都是未批先建的,到處亂建,達不到技術規(guī)范,容易造成鄰里糾紛的大量出現,與構建和諧社會的主題背道而馳。
三、違章建筑大量形成的原因
違章建筑上述的這些特點和危害致使它的查處成了工作難點與重點。為了更好的處理相關的違章建設,有必要充分認識違章建筑形成的深層原因。
20xx年度鄉(xiāng)村旅游發(fā)展調研報告20xx年度鄉(xiāng)村旅游發(fā)展調研報告
(一)違章建筑大量產生的根源來講:經濟利益驅動是當事人敢于違法建設的主要原因,經營需要早已代替生活需要成為違章建筑的主要動機。隨著經濟的快速發(fā)展,外來務工人員的大量涌入,租房效益大,而違法的成本又輕,造成了老百姓養(yǎng)豬不如出租的現象。同時隨著生活條件的`改善,小車子已開進尋常百姓之家,隨之也帶來了大量車庫或備用車庫,還有不少家庭的廚房和餐廳也開始搬出主房,這些都產生了許多違章附房。
(二)行政執(zhí)法機關執(zhí)法不公、處罰不力是違章建筑泛濫的另一個原因。由于判別建筑物是否違反規(guī)劃,是以詳細規(guī)劃即詳規(guī)為標準判斷的。而在當時,詳規(guī)要么很粗糙,要么根本沒有,人們特別是領導干部中不少人對城鄉(xiāng)規(guī)劃特別是詳規(guī)的法律效力一無所知,隨意變更規(guī)劃是常見的事。由于沒有詳規(guī),或雖有詳規(guī)卻得不到嚴格執(zhí)行,這就給行政執(zhí)法機關判定建筑物是否違反規(guī)劃、是否嚴重影響規(guī)劃留下了非常大的自由裁量空間,而對這一自由裁量權卻無約束機制。于是在同一地段,對類似的建筑,對甲認定為嚴重影響規(guī)劃,決定拆除,而對乙則認定不嚴重影響規(guī)劃,不予拆除。此類執(zhí)法不公現象,不一而足。
四、違章建筑的對策意見
要指出的是,違章建筑不是僅僅依靠個別部門嚴格按照法律程序查處就可以輕松解決的,要根本性的減少,甚至消除違章建筑,需要多方面多個層次的共同努力。
第一堅持法制宣傳。提高群眾法制意識,強化違章建筑危害意識,使居民充分認識到整治違章建筑的重要性(20xx信訪工作調研報告)和必要性。創(chuàng)新監(jiān)督形式,充分發(fā)揮社會監(jiān)督作用,使群眾能舉報,愿舉報,敢舉報。
第二歸類分期處理。首先,針對新生及翻蓋違章建筑,必須做到早發(fā)現、早處理、早拆除,通過網格平臺信息反饋、群眾舉報等,一旦發(fā)現有動磚動土跡象,就立即介入,查明情況,堅決依法處理,盡量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tài)。其次,對于歷史遺留違章建筑,根據具體情況,可通過整體環(huán)境改造、專項整治、民心工程等,分期分批,逐步解決。
第三加強執(zhí)法力度。實踐表明,執(zhí)法力度稍有松懈,違法建筑者就得寸進尺,違章建筑便死灰復燃,同時還帶來了相互攀比,你家蓋一層,我家蓋二層、三層。為此,對違章建筑的查處,必須從嚴打擊,嚴厲查處,絕不能再搞“以罰代處”,要達到重創(chuàng)正在違章建筑者,震懾有意違章建筑者的目的。對于嚴重阻礙執(zhí)法的違法人員,性質惡劣,影響面廣的違章建筑,必須實行強制措施,決不可讓其心存僥幸;對于無視政策、明目張膽、正面挑釁的,必須予以嚴厲打擊,必要時讓司法介入,以維護法律尊嚴。
第四完善相關法律目前,針對樓頂違章建筑,主要以自拆為主,對堅決不拆除的城管大隊也面臨法律難題。執(zhí)法大隊并沒有強制的拆除權,如果申請法院執(zhí)行,法院表示也有難度,因為要拆露臺的違章房必須穿過業(yè)主的合法房屋。因此,需要規(guī)劃、建設、城管等多部門聯合調研,健全相關法規(guī),增強其操作性和強制性,起到嚴厲整治的目的。
綜上所述,違章建筑以其分布廣,數量多,隱蔽性強,危害大的特點,嚴重阻礙了城市的規(guī)劃發(fā)展,查處違章建筑更是城市管理工作者的重點與難點,在查處違章建設時必須嚴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同時要加強執(zhí)法力度,堅持法制宣傳,做好違章建設者的思想工作。只有通過各個部門的聯合,不同層面的共同努力,違章建設的情況才能得到根本的改善。
20xx建筑調研報告二:
楚國哲學的中心問題是天人關系,楚人的哲學世界觀是個體本位的天人合一。楚人認為:人的存在,都是一個一個的個體,這個個體,就是他的“自”。人的個體,是自然存在,而有超自然的愿望。人的自然存在,無論在空間上、時間上,都很有限。人有超自然的愿望,要求在空間上、時間上,進入無限。人的血肉之軀,不可能進入無限。人的精神狀態(tài),則可能進入無限,就是自覺個體與宇宙合一,也就是自覺天人合一。宇宙無限,若個體自覺與宇宙合一,也就自覺同其無限。個體的精神狀態(tài),只能與血肉之軀同存,仍是有限的。但只要一息尚存,便能自覺天人合一,進入無限。
一旦自覺這個合一,則這種天人合一之感,不僅比平常客觀實在之感,更為實在,而且更為深刻,因為更為自覺。這種天人合一的精神狀態(tài),可以使人從一切局限(包括時空局限)解放出來,把個體全部能量釋放出來。《莊子》中的“至人”、“神人”、“圣人”、“真人”,都自覺天人合一,而進入無限。因此,楚建筑文化的最大特點也是體現在它的“天人合一”建筑觀上,它所展現的是“自然與精神的統(tǒng)一”,本文所探討的“天人合一”建筑觀,也正是基于這一基本涵義作為出發(fā)點。
楚建筑屬于建筑范疇的“干闌文化”是古代中國南方建筑文化的主體,是南方干闌式建筑與源于北方穴居的高臺式建筑融合時期具有歷史轉折意義的代表。它是以木結構為主的建筑體系,向來注重與自然的高度協同,尊重自然,體現“天人合一”的境界。在藝術性格上特別重視對中和、平易、含蓄而深沉的美的追求。在選材上,木材給人以含蓄、深沉的天然之美,它集輕巧、堅韌、易于加工為一身,恰恰與楚國人的文化性格相切合,因此成為楚建筑的首選材料。加之,建筑始終是為人服務的,地處中原的楚國地大物博,木材資源豐富,而相反去花幾百年的時間用石材去興建宮室建筑是不可想象的。因此,選擇木材也有其必然性。
楚建筑在建筑類型上豐富多彩,主要包括:宮殿、宗廟、公府、館榭、地下宮室、離宮、壇、祠、警鼓臺、舞臺、觀景樓閣等。它們的種類和使用功能雖不相同,但始終流露著“天人合一”的思想。這基于與自然高度協同的楚文化精神——熱愛自然、尊重自然,建筑鑲嵌在自然中,仿佛是自然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
楚國的建筑重視人與自然的融合相親的文化精神。以其楚樓閣為例,樓閣相當開敞,樓內外空間流通滲透,追求與自然的親近;造型上運用水平方向的層層屋檐,環(huán)繞各層的走廊欄桿,極力削弱體型上的豎高感覺,使之時時回顧大地,仿佛對大地有著無比的眷戀;屋面、屋脊、裝飾局部的曲線運用避免了造型的僵硬冷峻,優(yōu)美地鑲嵌在大自然中,仿佛自己就是天地的一部分,充分體現了人對自然的向往和崇敬之情。
楚國的建筑注重與自然高度協同的觀念,表現在城市、村鎮(zhèn)、陵墓或住宅的選址和布局上,“風水”學說、院落組群分布就是集中體現。早在伍子胥設計建造吳都闔閭城(今蘇州市城廂區(qū))時,在《吳越春秋》中記載:“子胥乃使相土嘗水,象天法地,造筑大城,周回四十七里。陸八門,以象天八門;水八門,以法地八聰。筑小城,周十里。陵門三。不開東面者,欲以絕越明也。立閶門者,以象天門通閶闔風也。立蛇門者,以象地戶也。”楚建筑普遍存在“天人感應之說”、“四神之說”、“陰陽之說”、“五行之說”等建筑意識,這些建筑意識形成了中國古老的風水理論的基礎。風水理論,在景觀方面,注重人文景觀與自然景觀的和諧統(tǒng)一;在環(huán)境方面,又格外重視人工環(huán)境與天然自然環(huán)境的和諧統(tǒng)一。其宗旨是勘察自然、順應自然,又節(jié)制地利用和改造自然,選擇和創(chuàng)造出適合與人的身心健康及其行為需求的最佳建筑環(huán)境,使其達到陰陽之和、天人之和、身心之和的完美境界。楚建筑以“間”為單位構成“單體建筑”,再由“單體建筑”圍合構成“院落”。而院落組群分布就是以“院落”為基本單位,依照一定的軸線關系、平衡分布原則和具體需要構成整個組群。主要方式是平面上的層層鋪開,注重移步換景異和空間層次,體現時間進程中的空間意識,注重含蓄的美的表達和體驗。
建筑風格上,楚建筑的屋頂、木構件、飛檐等人性化設計,機智而巧妙的組合所顯示的結構美和裝飾美本身也體現了天人合一的思想。楚建筑的屋頂一般很大,并出現了屋坡的折線“反字”及以后的“舉折”的做法。雖然曲度不大,屋角也沒有翹起,剛健質樸的氣勢較濃,但也初步反映了“天人合一”的思想。人字型的屋頂造型,既擴大了室內的空間感,同時有利于排水。類似的還有楚獨有的干闌式建筑風格等,這些做法相比同時期的歐洲的平屋頂和中國北方穴居,更具有“人性化”設計和“天人合一”的思想,是古代楚國勞動人民智慧的結晶。
木構件主要指柱、梁之外的懸挑受力構件斗拱,古老的“斗拱”系與檐口平行。迄今所發(fā)現的楚建筑異型木構件中有十分精美的拱形構件。木構件的“制作”主要指構造結合的榫卯技術,其本身不用一釘一卯,完全插接構成。源出于南方古老的干闌式建筑中的榫卯構造,為楚建筑所承襲發(fā)展,不但系列完備,而且技術先進。在承重結構過渡為裝飾構件的過程中,無論從技術角度還是從審美角度都將兩種功能結合得天衣無縫。終于成為其獨特的南國風格。
建筑的裝飾上,楚國的藝術家們既看重人與自然的統(tǒng)一,充分表達個性的自由,可是又積極入世,回歸到人本的理性現實。以其雕塑為例,在發(fā)掘的楚系墓葬中發(fā)現如:比細高腿還長一倍的長脖子鳥的腦袋上忽然長出了枝杈繁生、尖端銳利的成對鹿角來;昂首引吭、展翅欲飛的長頸彩鳳偏偏要站到斑斕猛虎的背上去,而自己的背上卻生出一對繁枝的鹿角;人首蛇身的補天女;雙手擎萬均的編鐘樂架武士,是力的表現;飛鳳、鳴鸞、長蛇、奔鹿,還有鼓脹著肚子的具蛙在進行著一場只有現代人類才可能進行的水陸空交叉的立體大型混戰(zhàn),是人間善與惡的搏斗……這些作品,對于地下的死者,是歡送他們祝愿他們飛升上天上仙境,對于地上活著的人們,是鼓勵他們面對自然、征服自然。多數的雕塑作品是實用器物,把器形制作成許多種動物的形象,施以彩繪,以至淺高浮雕、鏤刻等等,莫不表現出一種耐人尋味的藝術魅力,充滿著浪漫情調,以供裝飾陳設,賞心悅目。楚國建筑裝飾以紅黑兩色的強烈對比為基調,這是由于當時楚人的審美觀決定的。
值得注意的是,楚建筑始終是“天人合一”與“禮法、宗法制度”的聯合體現。“天人合一”追求自然,“禮法、宗法制度”注重等級制和規(guī)矩,看似矛盾,但反映在建筑上,兩者并沒有截然分開。如“臺”、“壇”等建筑形制是禮制建筑,但它們在布局上追求的還是“天人合一”的理念,二者并不矛盾。
總的說來,“天人合一”建筑觀是楚國古代建筑的中心思想,是楚人的倫理觀、審美觀、價值觀和自然觀的深刻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