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落實糧食安全責任考核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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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糧食安全責任考核調研報告一:
目前,我省2016年度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工作即將進入市級自評階段,請各市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北省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辦法的通知》(冀政辦字〔2015〕167號)和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廳、省糧食局等17個部門(單位)《關于開展2016年度河北省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冀糧檢〔2016〕78號)要求,認真組織開展自評打分,客觀真實地反映糧食安全責任制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為統一自評報告格式,規范打分依據材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自評報告的式樣和要求
為便于各市撰寫自評報告,我們制定了自評報告的參考式樣(見附件),供各地參考。自評報告由文件正文和附件2部分組成。
(一)自評報告主要內容。包括:2016年度落實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工作開展情況(經驗做法和成效)、自查評分情況、定性考核指標任務完成情況、落實糧食安全責任制存在的問題及原因、有關整改措施、對考核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等六個方面。
(二)自查評分表。根據《2016年度河北省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評分表》,我們制定了《××市2016年度落實糧食安全責任制自查評分表》。各市在自查評分時,要如實填寫自查評分表,杜絕弄虛作假、瞞報虛報。對于減分事項要認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有具體舉措,明確整改時限。各市的自查評分表要用A3紙打印,并作為自評報告的附件附后。
(三)自評打分依據材料。自評打分的依據全部作為自評報告附件,單獨匯編成冊,包括封面、目錄、正文3部分。按照自查評分表中的55項年度考核目標任務,逐項提供自評打分依據材料。每項打分依據材料需設置文件資料清單,如“(1)耕地保有量文件資料清單”,清單需注明“編號、文件名稱、文號、發文單位”等信息。
定性考核指標的相關工作資料要單獨裝訂,匯編成冊。
二、關于定性指標考核
近期,一些市在開展2016年度糧食安全責任制預考核工作時,對冀糧檢78號文件附件1《2016年度河北省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評分細則》中的考核計分方法存在疑問,集中反映在市級自查評分中是否要對定性考核指標進行打分。
現明確,市級政府在開展自評時,只對定量考核指標打分,不對定性考核指標打分。由省農業廳、河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糧食局分別對相關定性考核指標進行評估打分。各市對定性考核指標的工作情況在自評報告中要單獨反映,并附相關資料,作為省有關部門定性考核評價的依據。
三、關于文件資料的報送
各市的自評報告要以市政府正式文件形式報送。自評報告及其附件等全部文件資料需提供電子版(可以是掃描件PDF格式),存儲光盤隨正式文件、紙質材料一并于2017年1月底前,報送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廳、省糧食局,同時抄送省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工作組其他成員單位。涉密文件資料的報送按照保密工作相關規定執行。
落實糧食安全責任考核調研報告二:
根據2016年市政府與縣政府簽訂的《糧食安全責任書》和《關于印發〈2016年杭州市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杭糧安辦〔2016〕4號)要求,現將我縣有關考核實施情況總結報告如下:
一、糧食綜合生產能力
截至2016年底,全縣耕地總面積32.42萬畝、基本農田保護面積30.58萬畝、標準農田面積14.20萬畝,均超過了市政府對我縣確定的目標考核任務。
(一)耕地保護
1.切實落實耕地占補平衡。落實建設占用耕地“先補后占、占補平衡”制度,補充耕地面積和質量均達到各類非農建設占用耕地的面積和質量,并在國土資源部耕地占補平衡管理系統完成備案。根據省國土資源廳“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要求,經過前期調研,以及鄉鎮、部門征求意見,我縣出臺了《關于切實做好水田占補平衡工作的通知(試行)》,通過嚴格項目立項選址,提高規劃設計標準,加強工程實施監管,提高財政獎補政策等措施,切實提高墾造水田標準和質量。
2.完成年度墾造耕地任務。2016年度,市政府下達我縣的墾造耕地任務為2600畝;我縣實際共完成墾造耕地項目45個,規劃新增耕地2846畝,新增耕地質量符合要求。
3.強化耕地保護執法監察。2016年度,全縣違法占用耕地面積189.93畝,新增建設占用耕地面積2461.08畝,通過拆除復耕等整改措施,違法占用耕地面積占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總面積的比例為7.2%。嚴肅查處各類違法用地案件,2016年全縣共立案查處涉土違法案件153起,涉及土地面積394畝;組織開展衛片執法檢查,對涉及的各類變化圖斑逐一開展外業核查、內業資料比對,全面核查變化圖斑931宗,監測面積5547.7(其中耕地3583.1畝),涉及違法面積258.71畝(其中耕地178畝),遙感監測覆蓋率100%。全年土地違法行為發現率、制止率和土地違法案件結案率均達到100%。
4.強化基本農田日常管理。健全縣、鄉(鎮)、村三級耕地保護保護責任體系,縣政府與各鄉鎮(街道)均簽訂了責任書,同時,鄉鎮(街道)與各行政村都簽訂了責任書,將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等保護任務層層分解,落到實處,落實到村、地塊,確保本行政區域內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減少、質量不下降。
5.開展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2016年,將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同步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中,將全縣基本農田全部納入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并完成永久基本農田示范區劃定任務30.58萬畝。
6.完成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任務。2016年,市政府下達我縣的高標準基本農田任務1.1萬畝,目前,我縣已完成高標準基本農田項目11個,建成高標準基本農田1.22萬畝。
(二)糧食功能區建設和管理
2016年我縣新建糧食生產功能區14個共8035畝,完成省下達建設任務8000畝,完成率100.44%。其中市級糧食功能區3個2433畝位于江南鎮珠山村、瑤琳鎮東琳村和瑤琳鎮何宋村;市級旱糧功能區2個525畝;縣級糧食功能區10個共5114畝。管理與保護已建糧食生產功能區59831畝。2016年功能區建設共投入資金2473萬元。2016年我縣擴種旱糧0.51萬畝,完成縣級下達任務0.35萬畝,完成率145.7%。
(三)標準農田質量提升
我縣積極組織實施桐廬縣標準農田質量提升工作。其中桐廬縣2011年標準農田質量提升土壤培肥項目18個,共23個項目區塊,實施建設10152畝;桐廬縣2012年標準農田質量提升工程土壤培肥項目11個,共9個項目區塊,實施建設10093畝;桐廬縣2013年標準農田質量提升工程土壤培肥項目12個,共14個項目區塊,實施建設6733畝;桐廬縣2014年標準農田質量提升工程土壤培肥項目10個,共13個項目區塊,實施建設5149.9畝。對2010年標準農田質量提升項目進行了地力等級評價,16個子項目10054.96畝標準農田全部提升了一個等級,綜合地力指數提高到0.8以上,達到了具有噸糧生產能力的一等標準農田,實現了預期的培肥目標,項目順利通過驗收。編制并上報了桐廬縣2016年標準農田質量提升土壤培肥建設實施方案,計劃實施5168.9畝,落實了13個標準農田質量提升項目,共5個項目區塊,明確了項目建設內容。
(四)農田水利設施建設
2016年度實施的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項目位于我縣中部的舊縣街道、橫村鎮和富春江鎮,覆蓋3個鄉鎮(街道)26個行政村,總投資3468萬元。2014年11月陸續開工,至2016年9月完工,11月17日通過市級年度驗收。通過項目實施,新建改造渠道長度71.48公里,排水溝21.66公里,修復了項目區的灌溉和排澇渠系,形成較為完善的農田灌排體系,實現“旱能灌、澇能排”,顯著改善農業生產條件,有效提高農業綜合生產和增強抗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工程實施完成,我縣2016年新增旱澇保收面積0.7萬畝,新增、改善灌溉面積0.7萬畝。
二、糧食生產和收購
(一)糧食生產
xx年全縣糧食作物播種面積23.01萬畝,糧食總產9.1萬噸。分別完成市政府下達任務的143.8%和142.2%。其中春糧播種面積3.08萬畝、產量0.71萬噸;早稻播種面積0.15萬畝、產量0.06萬噸;秋糧19.78萬畝、產量8.33萬噸。縣政府與各鄉鎮街道簽訂糧食生產責任書,將糧食生產任務分解下達到各鄉鎮、街道,再落實到村,引導農戶適度規模經營,提高生產效率和商品率。
(二)落實糧食生產扶持政策
1.完善和落實糧食生產補貼政策。根據2016年省、市關于糧食生產工作安排與要求,結合我縣糧食生產工作和糧食高產創建工作的實際,縣農林局、糧食局及財政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切實抓好糧食生產的若干意見》(桐農林〔2016〕135號),并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確了糧食生產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及政策措施等。2016年我縣落實中央耕地地力保護補貼951萬元。省級規模種糧補貼撥付數534萬,農機購置補貼96.1萬。市級規模種糧補貼344萬。
2.不折不扣執行國家糧食收購政策。縣糧食收儲有限公司在收購儲備糧的過程嚴格執行政策制訂的收購價格與獎勵政策,做到敞開收購、公平定等、依質論價、現款結算和優質服務;農民沒有出現“賣糧難”問題;在省外糧源基地糧的收購中加強監管,杜絕陳糧、“轉圈糧”以及本縣域外糧源進入當地政策性收購。
落實糧食安全責任考核調研報告三:
根據《2016年金昌市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目標責任考核實施方案》(金食藥安辦〔2016〕35號文件精神,現將我局在市食藥局我局履行食品安全職責工作情況進行簡要匯報,不妥之處請指正。
一、 食品安全履職情況
(一)明確監管職責,履行部門職能
國務院《糧食流通管理條例》賦予糧食行政主管部門在糧食流通環節的監管職責可以概括為,對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對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糧食收購資格進行核查、許可。我局按照糧食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管職責、依據及范圍,認真貫徹落實目標責任制考核,做好部門食品安全工作,做到不缺位、不錯位、不越位。
(二)加強組織領導,注重建章立制
為加強對糧油食品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了糧油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由行政一把手擔任組長,分管副局長擔任副組長,同時指定行發科、監督檢查科及糧食流通監督監察支隊負責糧油食品安全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糧油食品安全的`宣傳和監督檢查等工作,并建立責任制度,做到組織落實,人員落實,職責落實。
(三)遵守食安委工作規則,積極開展工作
認真落實《金昌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工作規則》和《金昌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工作職責》,遵守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的各項工作規則,積極參加各項活動,及時報送工作總結,認真討論回復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的各類《征求意見的函》。
(四)加強監督,保證糧油質量安全
今年2月初,我局由監督檢查科及糧食流通監督監察支隊組成檢查組,集中3天時間,專人、專項對全市國有糧食企業及社會涉糧企業認真開展了檢查。
一是對全市4家國有糧食企業儲存的各類性質的的糧
食及食用植物油的品種、數量、價格、質量,以及安全儲存、政策執行情況進行全面了檢查。實地檢查后,隨機扦樣14份,由我局所屬金昌市糧油中心化驗室進行檢驗,經檢測,合格率100%,各類糧食及食用植物油符合糧食質量標準,儲存安全。
二是對全市4家社會涉糧及面粉加工企業的豆類、小麥
和面粉執行國家質量標準、倉儲技術規范及經營臺賬等情況進行了全面檢查。經查,倉儲條件達標率低,臺賬基本規范。實地檢查后,隨機扦樣9份,由我局所屬金昌市糧油中心化驗室進行檢驗,經檢測,合格率98%。對存在的問題及不合格項責令整改。三是認真開展糧油庫存檢查。今年5月5日---5月7日,成立由市糧食局、發改委、財政局、農發行市分行等5部門組成的庫存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分解落實工作職責,對全市轄區所有儲存的中央儲備糧、省級儲備糧、市(縣區)級儲備糧等政策性糧及各類商品糧進行了全面細致的檢查。
認真核對賬務檢查和實物測算,通過扎實工作,總的來看,我市儲存各類糧食帳務處理程序規范,實現了不同性質和品種的糧食分帳管理,分倉儲存的管理目標。各級儲備糧的輪換嚴格執行國家《儲備糧輪換管理辦法》,以推陳儲新的原則進行,按計劃及時輪換,未超庫存年限和輪空期,宜存率達標,輪換的有關財務和統計處理規范,嚴格執行“庫貸掛鉤、封閉管理”的規定,政策性糧食購銷存沒有以陳頂新、低收高轉、先收后轉等“轉圈糧”行為。各類存糧統計賬、財務賬、保管賬,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實相符。全部實現了專倉儲存、專賬計載、專人保管,無蟲糧、沒有霉變和發熱糧,糧溫正常,儲糧設施完好,未發現儲糧安全隱患。賬、卡、薄規范齊全,倉儲檔案規范完整,所儲存的各類糧食數量真實,質量良好,糧情穩定,儲存安全,全部達到了“四無”糧倉標準,并于2016年5月10日---5月12日通過省上庫存清查小組的抽查復核。
(六)加強糧油質量檢測體系建設
年經市編委批準成立了市糧油中心化驗室和市糧油監察支隊,核定人員編制各3人,目前已通過了國家糧食局的驗收,并確定為“甘肅金昌國家糧食質量檢測站”。糧油監察支隊和中心化驗室的各項工作正在逐步有序開展,為糧油監管發揮了應有的作用。
(七)積極開展“放心糧店”活動,惠及城鄉居民
我局正在與相關部門積極協調,開展“放心糧店”創建活動,預計年底可完成目標任務。
二、存在的問題
糧油中心化驗室和糧油監察支隊,自成立以來財政沒有核定或者撥付過任何業務經費,專業業務人員也沒有調派到位。沒有經費,專業人員不足,設備不全,沒有抽檢樣品車輛,監管條件亟待改善。
三、建議
(一)強化力量,確保監管上水平。加強糧油中心化驗室和糧油監察支隊的建設,增加資金投入,配齊主要糧油品種的檢化驗儀器設備,增加專業人員,核撥專項業務經費,配置專用業務車輛,使其早日發揮應有作用,為保障我市糧油安全服務。
(二)治散治亂,成品糧油集中批發。目前我市各類批發糧油經營者規模大小不一,經營場所設施良莠不齊,有的庫店分離,監管難度大。建議使不具備批發硬件的批發商入場經營,從源頭上保證糧油質量安全。
雖然我局在食品安全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與上級要求還有差距,還請各位領導予以指導。今后我們將在市委市政府和食安委的正確領導下,牢固樹立糧油食品安全第一意識,求真務實,腳踏實地,認真負責地把糧油食品安全工作做出實效,讓全市城鄉居民真正吃上放心糧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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