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農場調研報告
調研報告有助于發展。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搜集整理出來的有關于家庭農場調研報告,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家庭農場調研報告【1】
一、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各地在發展進展家庭農場過程中,有成績、有經驗,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決和逐步完善的問題,主要表現有以下幾點:一是認識有待提高。家庭農場是隨著社會發展而興起的新生事物,是適應農村經濟發展,提高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的迫切需要。還沒有引起農民群眾的足夠認識。二是運作不平衡。已經組建起來的家庭農場,絕大部分能夠按“章程”進行運作,在促進農村經濟發展中,起到了帶動和牽動作用。而有的還沒有運作起來,只是一個空架子。部分家庭農場在機制上也不夠健全,影響了發展速度。三是支持力度不夠。要使家庭農場真正發揮作用,必須在金融、財政、稅收、工商等方面予以支持,各級政府都應制定扶持家庭農場經濟發展的優惠政策,但由于地方財力有限在這些方面支持力度不夠,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家庭農場的發展和運作質量。四是行業保險尚未形成機制,經營風險的限制作用還一定程度存在。農業生產經營不僅受天氣等自然因素影響,還涉及到市場價格波動等多方面因素。現實中很少有家庭農場自愿參加保險,商業性的保險公司還尚未加入,難以形成對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生產經營的保障作用,家庭農場經濟發展也存在保險未跟上的制約。
二、對策和建議
1、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家庭農場經濟發展的良好氛圍。各級政府采取有效的推進措施,加大服務力度,出臺相關發展扶持政策等方法,廣泛宣傳發達省份家庭農場的發展效益,讓廣大基層干部和農民認識到家庭農場在現代農業發展中的特點和優勢,增強農民群眾發展家庭農場的參與意識,激發農民建設和發展家庭農場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力,為家庭農場經濟發展營造了良好的輿論環境和工作氛圍。同時完善縣鄉村三級農村土地流轉信息網絡和縣鄉村三級農村土地流轉服務平臺。建立健全土地流轉信息和價格定期發布等制度,規范土地流轉程序。為家庭農場的建設打好基礎。
2、突出培育重點,不斷優化家庭農場經濟發展結構。地方政府要通過農業項目、涉農信貸、農機配套、農技支持等一系列扶持優惠政策,重點加快扶持培育一批與現代農業發展產業結構相適應的家庭農場,通過扶持家庭農場典型的發展,輻射帶動當地家庭農場的快速發展。在土地流轉上,鼓勵成片土地向新型職業農民流轉;在生產扶持上,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將新增農業補貼向新型職業農民傾斜;在金融信貸上,建立擔保基金,解決新型職業農民擴大生產經營規模的融資困難;在農業保險上,擴大對新型職業農民的農業保險險種和覆蓋面,給予政策優惠等。
3、完善培育機制,不斷增強家庭農場經濟發展活力。針對家庭農場在發展中存在的經營規模小、科技含量不高、自然風險偏多等制約和困難,我縣不斷加大涉農項目、農業技術、農業裝備、金融服務等方面向家庭農場建設發展的傾斜,持續完善各類服務體系,推動農業生產經營方式轉變,健全相關體制機制,增強家庭農場經濟發展活力,努力開創現代農業發展和改革的新局面。
4、創新金融服務,為家庭農場經濟發展提供保障。建立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創新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運用金融租賃、票據融資、集合貸款等方式創新金融產品。一方面,不斷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建設。通過增設簡易服務網點,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加快網上銀行、電話銀行等金融服務品種在農村推廣等多種途徑,構建多元化服務格局。另一方面,創新農村信貸擔保抵押方式。在繼續鼓勵農戶自愿互助擔保的同時,鼓勵引導商業擔保機構開展農村擔保業務,探索實行動產抵押、權益質押等擔保形式;完善信用評級制度,建立農戶信用記錄;發展農戶聯戶擔保,降低信用風險。金融機構也建立和完善以信用為基礎的信貸經營機制,適當降低農村信貸門檻,為家庭農場經濟發展提供資金保障。
家庭農場調研報告【2】
家庭農場是指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經營,并以農業收入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家庭農場是現代農業發展的重要組織形式和主要推動力量,代表了今后現代農業的發展方向,去年以來,我們按照國家、省市文件精神,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積極培育家庭農場這一新型農業經營模式,現將相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xx家庭農場發展現狀
(一)發展數量及經營規模。我區工商部門從2013年初開始辦理家庭農場注冊登記業務。截至2014年底,在工商部門注冊的家庭農場已達45家。其中,注冊資本在10萬元以下的有7家,占總數的15.56%;10—50萬元的有22家,占總數的48.89%;50—100萬元的'有8家,占總數的19.05%;100萬元以上的有8家,占總數的17.78%。占地面積100畝以下的14家,占總數的31.11%;100—500畝的28家,占總數的62.22%,500畝以上的3家,占總數的6.67%。
(二)經營類型。我區家庭農場經營類型主要分為種植、養殖、種養結合三種類別。一是種植類。共計26家,占總數的57.78%。種植的作物范圍包括糧食、蔬菜、瓜果、食用菌、苗木等,以金豐農場、史口潤豐、龍居瑞峰、綠地、興龍等家庭農場為代表。二是養殖類。共計4家,占總數8.89%。養殖范圍主要包括生豬、家禽、水產等,以佳園、錦源等家庭農場為代表。三是種養結合類。共計15家,占總數的33.34%。采取種植與養殖相結合的生產形式,以風和日麗、紅荷、梅家南苑、史口路路通等家庭農場為代表。
(三)經營現狀。從調查情況來看,我區家庭農場發展勢頭很好,多數家庭農場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金豐家庭農場以小麥、玉米種植為主,注冊資金1100萬元,流轉土地1500畝,是我區最大的1家家庭農場,累計投入資金700余萬元。史口鎮潤豐家庭農場已建成無公害蔬菜種植基地200畝、苗木繁育基地200畝、采摘園60畝、農事體驗及認領基地100畝,2013年實現銷售收入580萬元。紅荷家庭農場是一家集肉雞養殖、蓮藕種植、淡水魚蝦養殖于一體的生態循環養殖農場,占地面積260畝,已累計投入建設資金200余萬元;現有肉雞養殖3個大棚,年出欄肉雞12萬只;蓮藕池15個,占地180畝,年產蓮藕50萬斤;淡水蝦池6個,占地60畝,年產新品種南美對蝦3.5萬斤;2013年實現銷售收入肉雞養殖30萬元、蓮藕種植20萬元、對蝦養殖35萬元,合計85萬元。麗景家庭農場集水產養殖和苗木種植為一體,占地面積600余畝,已累計投入建設資金500余萬元,現有苗圃200余畝、養魚池400余畝,養殖有雞、鵝等家禽1100余只;2013年出售苗木2萬余株,出售甲魚、鰱魚等水產品8000余斤,實現銷售收入40余萬元。
二、存在的困難及問題
(一)數量少、規模小。截至204年底,我區注冊登記的家庭農場只有45家,加上未登記注冊的家庭農場,總數也不過60余家。現有家庭農場經營規模較小,45家注冊登記的家庭農場中有29家注冊資本在50萬元以下,比64.44%;注冊資本超過500萬元的只有8家。
(二)缺乏獎扶細則。2013-2014年,連續兩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提及“家庭農場”這一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概念,并表示要扶持其發展。2013年,山東省已制定實施《山東省家庭農場登記試行辦法》和《關于積極培育家庭農場健康發展的意見》,但我區至今仍未出臺具體的鼓勵家庭農場經營發展的獎扶實施細則。
(三)融資困難。經營家庭農場前期所需資金投入較大,而農業經營見效慢、回籠資金時間長,經營主體貸款難、貸款貴的問題比較突出。龍居鎮興龍家庭農場,占地100畝,概算投資300萬元,計劃發展果樹種植和林下養雞,注冊后由于資金周轉不暢,一直未上項目,現已轉手出讓。
(四)土地流轉困難。《山東省家庭農場登記試行辦法》明確規定家庭農場經營規模要相對穩定,土地相對集中連片,土地租期或承包期應在5年以上。但受糧食價格上調、部分種植戶回流等因素影響,家庭農場難以獲得規模連片占地;同時,農村私人間流轉土地多數流轉期限只有1年,難以滿足家庭農場日常經營和擴大生產的需要。
(五)經營者素質不高。據調查,現有家庭農場經營者年齡大多在45歲以上,文化層次偏低,缺乏經營管理的知識;而知識文化程度較高的年輕人不愿意從業農業生產,導致家庭農場今后的經營發展受限。
三、相關建議
一是強化宣傳。家庭農場是新生事物,很多人對家庭農場的了解及認識有一個逐步加深的過程,建議通過網絡、電視臺、報紙等媒體,加大對家庭農場的宣傳力度,鼓勵符合條件的個人及家庭創辦家庭農場。
二是加強獎扶。建議簡化行政審批程序,降低家庭農場準入門檻,整合各部門涉農項目資金,將農業項目和資金向家庭農場傾斜。同時,建議抓緊出臺具體可操作的金融、科技、人才、稅收、用地、用電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對家庭農場在商標注冊、產品認證、日常經營、擴大規模等方面給予扶持。
三是增強要素保障。一要進一步提高村級集體對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積極性,同時加強土地流轉的規范管理。二要建立家庭農場經營主體的抵押、擔保、信用體系,緩解家庭農場經營主體融資難的問題。三要引導和鼓勵“農民企業家”、“返鄉農民工”、“創業大學生”等群體爭做家庭農場經營者。
【家庭農場調研報告】相關文章:
家庭農場扶持政策05-22
家庭文明建設調研報告03-31
學校家庭教育調研報告03-31
關于農村家庭教育現狀的調研報告12-24
2019年新生兒家庭消費狀況調研報告01-30
農村留守婦女婚姻家庭狀況調研報告范文11-26
店面調研報告02-25
法醫調研報告01-21
需求調研報告01-21
手機調研報告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