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協議范本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抵押協議范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抵押協議范本1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 ,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 (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現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借款金額為: 元整(¥: 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三條、甲方以坐落于 (建筑面積: 平方米 ,產籍號 )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本協議約定的抵押借款的房屋應辦理抵押權登記(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
辦妥抵押權設定時,乙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甲方。
第四條、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甲方負擔。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后,其房屋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均由乙方收執。
第五條、抵押擔保范圍: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
第六條、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執行。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
第八條、抵押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履行完畢日止。
第九條、本約期限屆滿前后,若甲方還清借款,乙方應會同甲方辦理抵押權注銷登記,不得借詞刁難或故意拖延。
第十條、本協議簽訂后,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借款總額30%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本息為止。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協商不成向本協議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房產交易中心留存一份。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成立,辦理抵押權登記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抵押協議范本2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____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_____。
3.價值: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后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并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帳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_________帳戶,即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后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___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并經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___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____份,送______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抵押權人:(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
抵押協議范本3
貸款人:
借款人:
抵押人:
經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協商,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簽訂如下最高額抵押借款合同: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如下內容的借款:
1、借款種類:
2、借款用途:
3、借款期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借款最高余額:人民幣 元(大寫 )。
5、利率為月息xx‰。
6、還款方式:按月償還利息;單筆借款到期,清息還本。
第二條 借款人的義務:
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借款申請資料;
2、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4、接受貸款人對其借款使用情況的了解、調查和監督; 5、對外提供擔保或者自身經營情況惡化時,必須及時通知貸款人; 6、身份證件、住所地、家庭關系等個人情況變更時,必須在變更前及時通知貸款人; 7、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三條 抵押人的義務:
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抵押資料;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監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對外提供擔保或者自身經營情況惡化時,必須及時通知貸款人;
5、身份證件、住所地、家庭關系等個人情況變更時,必須在變更前及時通知貸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內,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不得以轉讓、出租等形式處置抵押物;
7、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時,必須在事故發生3日內向貸款人報告,并提供其他相應價值的財產重新設定抵押;
8、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應當優先償還借款本息;
9、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四條 貸款人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2、對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債務、財產、經營等情況保密;
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規定以外的費用;
4、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五條 借款實行“一次核定、周轉使用、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間和最高余額內,不再逐筆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和簽訂借款合同,每筆借款的金額、期限等內容以借款借據為準。
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及借款人按照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六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 貸款人及借款人協商對合同條款履行進行變更的,除借款期間和最高余額外,不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對變更后的合同繼續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第八條 借款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的,應在借款到期前 天內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
抵押協議范本4
抵押人:____________企業性質: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________行
為了明確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自責任、權益和義務,恪守信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人建設銀行貸款抵押管理規定(試行)》,特簽定本《抵押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權,擔保借款人_________與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___行于 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債務償還借款。該貸款種類為_________,金額____________萬元,用于 ___________。貸款期限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借款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
二、當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三、抵押人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財產依照國家法律規定擁有________(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并在抵押期內將所有抵押財產的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占管。
四、________抵押在此之前已設有抵押。抵押額為:__________萬元;抵押期限為:____________。
五、經雙方協商此項抵押的抵押額為________萬元,抵押率為________%,抵押期限為________年。隨________號借款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抵押人在已設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額內不得重復抵押。在抵押價值額外再行設定抵押權的,應在再行設定抵押數之前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六、根據協商,雙方占管抵押物采取下列方式
1.下列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使用:
抵押物名稱
型號
數量
2.下列抵押物及有關文件由抵押權人占管:
抵押物名稱
型號
面值
單位
數量
產權證書: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件;
保險單: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張。
保險金額:____________萬元;
證明文件: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份。
3.下列抵押物就地封存,不得使用:
抵押物名稱
型號
數量
七、抵押人對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的好,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檢查和驗證。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以出租、出售、轉借等形式處分自己所占管的抵押物。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對所占管的抵押物保管不當或有減損其價值的行為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原狀或提供其他等價的財產充當抵押物。抵押人不予執行的,抵押權人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貸款。
八、抵押權人占管之抵押物,如因抵押權人過錯造成抵押物及有關文件損壞、遺失的,由抵押權人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九、抵押權人占管、保管抵押物及有關文件、憑證,按照有關規定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交納保管費________元,本協議生效后三十日內結清。
十、本抵押所保證的借款合同期滿,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或在抵押期間抵押人依法被宣告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采取________方式處分抵押物。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含稅金);
(二)支付抵押人欠交抵押權人占管抵押物的保管費用;
(三)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全部貸款本息;
(四)支付應由借款人支付貸款銀行的其他有關費用;
(五)清償上述款項后所余金額交還抵押人。
處分抵押物所得金額不足以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仍有權追索債務。
十一、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規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后,抵押權人將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及有關文件退還抵押人。
十二、抵押人應按照規定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保險期不得短于抵押期。保險費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期間,抵押權人為抵押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如遇意外損失,財產保險賠償首先交由抵押權人處理。
十三、抵押期間,各種抵押物的孳息歸財產所有人或經營管理權人所有。
十四、其他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其他約定中應包括抵押時間財產保險賠償處理方式和有價證券到期是否兌付等約定)
十五、雙方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本《抵押協議》所規定的權利與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十六、本《抵押協議》為_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補充文件。一式________份,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執________份。
股份制企業、合資合營企業、承包經營企業董事會或發包人審核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抵押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抵押權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抵押協議范本5
合同編號:
抵押人:
抵押權人:
甲方(抵押人):見本合同“立約人信息”條款的約定
乙方(抵押權人):見本合同“立約人信息”條款的約定
為保障乙方債權的實現,甲方愿意為本合同第十五條約定的主合同項下所形成的債權提供最高額抵押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抵押財產
一、甲方以本合同“抵押財產清單”所列之財產設定最高額抵押。
二、抵押財產因故換發新的所有權或其他權利證書(明),導致本合同
“抵押財產清單”或者乙方收執的他項權利(抵押權)證書或抵押權證明文件與上述新的權利證書(明)或登記機關的登記簿相關記載不一致的,甲方不得以此為由拒絕承擔擔保責任。
三、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或法律另有規定,抵押財產上因附合、混合、加工、改建等原因而新增的物也作為乙方債權的抵押擔保,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辦理必要的抵押登記等手續。
四、如果抵押財產因自然因素或者第三人行為毀損、滅失、被侵害、價值減少、脫離甲方控制,抵押財產權屬發生爭議或權利證書(明)被注銷,甲方均應立即通知乙方,并應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第二條 擔保范圍及擔保責任的最高限額
一、本最高額抵押的擔保范圍見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
二、本最高額抵押項下擔保責任的最高限額依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如甲方根據本合同履行擔保義務的,該最高額按履行的金額相應遞減。
三、本最高額抵押的債權確定期間為主合同約定的借款額度有效期間。
四、被擔保的債權項下的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墊款、各種應付費用的實際形成時間即使超出債權確定期間,仍然屬于本最高額抵押的擔保范圍。
第三條 抵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限內到相應的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甲方應于抵押登記完成之日將抵押財產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正本原件及其他權利證書交乙方持有。
第四條 主合同變更
一、甲方同意,乙方與債務人簽訂主合同或對主合同進行任何變更(包括但不限于延長債務履行期限或增加債權本金金額),均無需通知甲方,甲方仍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最高額以及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二、甲方的擔保責任不因出現下列任一情況而減免:
(一)乙方發生改制、合并、兼并、分立、增減資本、合資、聯營、更名等情形;
(二)乙方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項下的義務。
三、主合同項下債權轉移給第三人的,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隨之轉讓,甲方應協助乙方及該第三人辦理抵押變更登記手續。
四、主合同項下債權或債務的轉移行為未生效、無效、被撤銷、被解除,甲方仍按照本合同對乙方承擔擔保責任。
第五條 抵押財產的占有與保管
一、甲方應妥善地對抵押財產進行占有、保管和維修保養,合理使用抵押財產,維持抵押財產完好,按時繳納與抵押財產相關的各項稅費。乙方有權對抵押財產進行檢查,并可要求甲方將抵押財產權利憑證的正本交乙方保管。
二、甲方委托或同意第三方占有、保管、使用抵押財產的,應當告知該第三方乙方抵押權的存在,并要求其保持抵押財產的完好、接受乙方對抵押財產的檢查以及不妨礙乙方實現抵押權。甲方不因此免除前款中的義務,同時應對該第三方的行為承擔責任。
三、抵押財產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的,應由甲方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果乙方因此遭到索賠而承擔了責任,或為甲方墊付了賠償金,則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六條 抵押財產的保險
一、除非雙方另有約定,甲方應根據有關法律及乙方指定的險種、保險期限、投保金額辦理抵押財產的保險。保險人應當具備法定資質和良好信譽。
二、保險單內容應當符合乙方的要求,不得附有損害乙方權益的限制性條件。保險單上應特別注明:乙方為保險賠償金的優先受償人(第一受益人);變更保險單應經過乙方書面同意;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財產已投保但保險單未注明上述內容的,應對保險單作出相應的批注或變更。
三、甲方應確保保險連續有效,不得以任何理由致使保險中斷、撤銷、失效,或者致使保險人減免賠償責任,或者不經乙方同意變更保險單。如果保險期間屆滿時,甲方擔保的債權未全部受償的,甲方應當續保,對保險期間作相應延長。
四、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抵押財產續保的,則為續保完成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抵押財產的保險單正本交付乙方,并且在乙方預留有關保險索賠或保險權益轉讓所必需的文件。
五、就抵押財產取得的保險賠償金,乙方有權選擇下列方法進行處理,甲方應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一)經乙方同意,用于修復抵押財產,以恢復抵押財產價值;
(二)清償或提前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本息及相關費用;
(三)按照乙方要求轉為動產質押或權利質押,用于擔保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四)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后,由甲方自由處分。
甲乙雙方有關抵押財產保險的約定見本合同第十七條。
第七條 對甲方處分抵押財產的.限制
一、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財產,包括但不限于放棄、出租(包括原租賃合同到期后續租或修改租賃合同)、贈予、轉讓、出資、重復擔保、遷移、改為公益用途、與其他物添附或改建、分割。
二、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處分抵押財產的,處分抵押財產而獲得的價款或其他款項應當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乙方有權選擇本合同第六條第五款第(一)至
(四)項約定的任一方法對上述款項進行處理,甲方應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第八條 第三方妨礙
一、如果抵押財產被國家征收、征用、拆除、沒收、無償收回,或者抵押財產被第三方查封、凍結、扣押、監管、留置、拍賣、強行占有、毀損或者進行其他處置,甲方應當立即通知乙方,并及時采取制止、排除或補救措施,防止損失擴大;若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擔保。
二、抵押財產發生前款情形后的剩余部分仍作為乙方債權的抵押擔保。甲方因上述原因取得的賠償金或補償金,應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乙方有權選擇本合同第六條第五款第(一)至(四)項約定的任一方法對上述款項進行處理,甲方應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第九條 抵押權實現
一、債務人不履行主合同項下到期債務(包括依照主合同約定被宣布提前到期的債務),或違反主合同的其他約定,乙方有權行使抵押權利。
二、本合同“抵押財產清單”記載的或雙方另行約定的抵押財產價值(下稱“暫定價值”),無論是否記載于登記機關的登記簿,均不表明抵押財產的最終價值,其最終價值為乙方處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在扣除各項稅費后的凈額。
若以抵押財產抵償乙方債權的,上述暫定價值并不作為抵押財產抵償乙方債權的依據,屆時抵押財產的價值應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依法公平評估確定。
三、乙方處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在支付變賣或拍賣過程中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稅款、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后,優先用于清償抵押財產擔保的債務,剩余價款退還甲方。
四、甲方與債務人為同一人的,乙方可以對甲方的抵押財產之外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且不以放棄抵押權或必須先處分抵押財產為前提條件。
五、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作為或不作為)妨礙乙方實現抵押權。
六、無論乙方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保函、備用信用證等擔保方式),不論上述其他擔保何時成立、是否有效、不論其他擔保是否由債務人自己所提供、乙方是否向其他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也不論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擔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均不因此減免,乙方均可直接要求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其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甲方不提出任何異議。
抵押協議范本6
合同編號:
抵押權人:、
抵押人:
合同簽訂地:
簽約重要提示
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請您在簽署本合同之前仔細閱讀以下事項:
一、請您在簽約前,再次檢查并確認以下事宜:
(一)您有權簽署本合同,若依法需要取得他人同意的,您已經取得充分合法的授權;
(二)您已經認真閱讀并充分理解合同條款,并特別注意了其中有關責任承擔、免除或限制興業銀行責任,以及字體加粗部分的內容;
(三)您已經充分理解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接受這些條款的約束。
二、興業銀行提供的合同文本僅為示本,合同的特別約定條款中留有空白行,并在合同尾部增設了“補充條款”,供各方對合同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使用。
三、如果您對本合同還有疑問,請及時向興業銀行咨詢。
為確保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連續發生的債務的清償,抵押人自愿以自有財產向抵押權人提供抵押擔保。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雙方經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下列術語具有如下明確含義:
一、抵押人,指為主合同借款提供抵押擔保的自然人或法人,在本合同中,抵押人為主合同中的債務人或第三人及抵押物共有人。抵押權人為主合同中的債權人。
二、抵押物是抵押人提供給抵押權人的、其具有處分權的財產,不包括法律限制流通的財產。
三、抵押額度有效期,指為了明確本合同抵押擔保的債權范圍,由立約雙方明確約定的一個不中斷的連續期間。在該期間內發生的債權,不論債務人單筆債務的履行期限是否超過該期間,抵押人承諾以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對抵押最高本金限額項下的所有債務余額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四、抵押最高本金限額,指為了明確本合同被抵押擔保的債權的范圍,由立約雙方明確約定的最高本金額度。在該債權限額項下,不論抵押權人與債務人發生債權的次數和每次的金額,抵押人對該債權額度項下所有債權余額(含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抵押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承擔擔保責任。
五、抵押權人對債務人的債務實行余額控制。該余額是指債務人對抵押權人在抵押額度有效期內發生的所有債務余額以及在最高額抵押權設立前已經存在的經抵押人同意轉入本合同約定擔保范圍的所有債務余額之和,包括未到期余額和已到期未清償余額部分。即:
(一)未到期余額,是指債務履行期限尚未屆滿所形成的各項待清償債務余額。
(二)已到期未清償余額,是指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債務人和抵押人仍未履行清償義務的各項債務余額。
六、主合同,指在抵押額度有效期內,抵押權人與債務人簽訂的具體約定每筆債務金額、債務履行期限及其他權利、義務的合同,以及最高額抵押權設立前已經存在的經抵押人同意轉入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債務合同。
七、抵押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費、財產保全費、申請執行費、律師費、辦案費、公告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變賣費、抵押物處置費、過戶費、電訊費、差旅費等。
第二條 對立約方的說明
見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特別約定條款一。
第三條 被抵押擔保的主合同債權
見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特別約定條款二。
第四條 被抵押擔保的債權范圍
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債權為在抵押最高本金限額項下,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在抵押額度有效期內發生的所有債權余額以及在最高額抵押權設立前已經存在的經抵押人同意轉入本合同約定擔保范圍的債權余額(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抵押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第五條 抵押額度有效期
一、抵押額度有效期見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特別約定條款三。
二、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擔保債務的發生日,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必須在抵押額度有效期內。債務到期日可以超過抵押額度有效期的到期日,即不論債務人單筆債務的到期日是否超過抵押額度有效期的到期日,抵押人承諾以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對抵押最高本金限額項下所有的債務承擔擔保責任。
第六條 抵押最高本金限額
一、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最高本金限額見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特別約定條款四。
二、在該最高本金限額內,不論抵押權人與債務人發生債權的次數和每次的金額,抵押擔保責任及于該最高本金額度項下的所有債權余額(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抵押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第七條 抵押物
一、抵押物的詳細情況見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特別約定條款五。
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權、附和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二、抵押人應以其具有處分權的財產作為抵押物。如果抵押財產中包括法律限制流通的財產,抵押人有義務在抵押財產清單中注明。
三、在抵押有效期內,無論任何原因導致上述抵押物價值總額減少至不足以擔保全部借款本息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八條 抵押期間
見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特別約定條款六。
第九條 抵押物的保險
一、抵押人可自愿選擇是否為抵押物辦理保險。抵押人如對抵押物已辦理保險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內辦理以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的保險權益轉讓手續;若抵押人對抵押物尚未辦理保險并選擇投保的,則應按抵押權人的要求辦妥足額抵押物財產保險。
二、抵押人保證保險在抵押期間內持續有效。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修改或變更保險單的任何條款或對保單作任何改變。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或任憑及允許該保險被撤消、取消、終止或過期失效。因抵押人的上述行為對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
三、抵押權人應為該保險項下的第一受益人,保險賠償金如不足以清償擔保債務的,抵押權人有權向債務人另行追償。
四、借款期間,本筆借款的抵押物保險見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特別約定條款七。
第十條 抵押登記
一、在本合同簽訂后,抵押人、抵押權人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共同到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財產登記手續。抵押人辦理抵押財產登記手續的,有關登記文件由抵押權人占管。
具體要求見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特別約定條款六。
二、抵押物所生孳息需要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的,抵押人應當辦妥抵押物所生孳息的抵押登記手續。
三、抵押人以抵押物辦理最高額抵押登記的,對最高本金限額內每一筆債務均有效,不再逐筆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但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或抵押登記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在所有借款本息清償完畢前,抵押登記期滿的,抵押人必須配合抵押權人辦理續抵押登記手續。
抵押協議范本7
甲方(借款人):(寫明借款人的基本情況) 乙方(貸款人):(同上)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元,于年月日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約定具體的利息,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公民之間也可以無息借款)
三、甲方(借款人):×××(寫明借款人的基本情況)
乙方(貸款人):×××(同上)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元,于×年×月×日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約定具體的利息,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公民之間也可以無息借款)
三、借款期限(寫明具體的年、月、日)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本協議自×年×月×日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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