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企業合同范文集合七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合同7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合同 篇1
合同快到期,一般用人單位都會通知職工本人續簽,而如果用人單位合同續簽通知未及時傳達到員工本人很可能會面臨賠償的境遇,對于未簽合同期間的工資還得支付雙倍的標準。
案例:單位續簽通知不到位導致賠償
張先生系外來從業人員,自20xx年起就在上海某工廠工作,由于他工作表現不錯,所以從普通工人被提拔為生產線主管,雙方簽訂了一份從20xx年1月1日到20xx年12月31日的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20xx年底單位通過廣播通知合同快到期員工進行合同續簽,由于當時張先生未在單位,所以未能續簽勞動合同。元旦放假過后,張某回到單位,繼續從事原來工作,照常上班。直到20xx年4月15日,單位發現張先生的勞動合同還沒有續簽,后人事部門找到張先生,要求與其續簽三年的勞動合同,而張某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兩天后單位回復張先生因為其不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所以不同意簽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張某拒絕簽署三年期限的勞動合同。該單位在20xx年4月30日以張先生不愿意簽訂勞動合同為由,終止了雙方的勞動關系。張先生提起仲裁,要求支付違法解除賠償金,以及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該案進行了審理,最終裁決:1、單位支付自20xx年2月1日到20xx年4月15日的雙倍工資;2、單位支付自20xx年1月1日到20xx年4月30日對應的勞動合同終止經濟補償金。
續簽合同4大焦點問題
1.簽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需具備怎樣的要件?
專家: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規定的其它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本案中,張某未能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且也不符合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故不具備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
2.用人單位續簽通知未告知到本人,致使合同到期未簽是否該承擔相應責任?
專家: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根據該規定,原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續簽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義務通知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到期未續簽的應根據不同情形處理。《勞動合同法》規定,“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故用人單位首先應承擔在原勞動合同到期后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責任。
如果超過一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根據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故用人單位在超過一個月仍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應當向勞動者承擔支付每月二倍工資的責任。
3.單位以勞動者不愿簽訂勞動合同為由終止勞動關系是否該支付經濟補償金?
專家:如果因為勞動者的原因不簽訂勞動合同的,須視情形處理。第一種情形是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這種情形下用人單位可以終止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種情形是,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時,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這種情形下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按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
本案中張某的情況屬于第二種情形。《勞動合同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故張某的經濟補償金自20xx年1月1日起計算。
4.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如何支付雙倍工資?
專家: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
企業合同 篇2
一、合同各方
授權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授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權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為其在特定區域內獨家經營甲方的“______________”專賣店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為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經營
1.甲方特此授權乙方為______________區域內成為“______________”的特許經銷商。經此授權后,甲方在該區域內將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業、個人以同類經銷權。
2.在授權期內,甲方在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品牌產品時,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品級與實物相符,并保證貨源供應。
3.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7日內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費人民幣貳萬元/店。每個加盟店首次從甲方購進“______________”品牌的產品,按供貨價不少于__________萬元。
4.甲方保證向中國大陸內各加盟方交付的產品保持統一的零售標價。
5.甲方將“______________”品牌產品按零售標價的4—4.5折售予乙方(詳細見配貨單),不論首次購貨還是后續購貨乙方應在提貨時一次性支付貨款。
6.如果出現乙方采用以假匯票、假支票的方式騙取貨物的情況,甲方除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外,將依法請求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人員、單位的刑事責任。
7.乙方從甲方購進產品后,如因質量問題或貨物品種組合問題,可在自進貨之日起五天內,向甲方調換產品,但不得退貨。調換時乙方須保持原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簽沒有損壞。
8.合同到期后,若乙方決定不再銷售“______________”品牌產品,在乙方保證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簽無損壞、未超過保質期的前提下,可將現存的“______________”產品退還給甲方。甲方按供貨價的6折回收退還的產品。
四、營業場地、店面裝飾與配置
1.乙方應在雙方共同商定的區域內開展經營和促銷活動。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將自己的經營活動和促銷活動擴大到區域之外。
2.加盟店店鋪設在乙方處,或由乙方自行選定其它場所并報甲方批準。
3.為維護公司品牌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費進行裝飾設計,裝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報價并施工,乙方應按工程預算支付裝修工程款并協助辦理在當地施工的相關手續。甲方收到工程款項后_______日內將店鋪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內的營業所需(包括:設備、裝置、用具、招牌等)由總部統一進行設計制作。對于營運必需的包裝材料、促銷禮品、提貨袋及其它附屬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總部配備的產品。上述所涉及的費用由加盟商承當。
五、促銷與廣告
1.甲方在授權期內,將協助乙方進行“______________”品牌的形象設計,并向乙方適時提供相應的產品宣傳資料、標識、招貼物品等。甲方可根據乙方的經營狀況和要求,幫助乙方進行特定時間和區域的產品促銷和推廣活動。(具體事宜可另議)
2.甲方進行“______________”品牌的整體宣傳活動乙方必須配合,相關的“______________”品牌的產品進行促銷、推廣計劃和廣告設計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執行。甲方對于促銷活動所涉產品在供貨價基礎上按照促銷折讓的比例給與優惠。
3.乙方單獨進行“______________”品牌有關的宣傳、廣告活動時,應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相關廣告形象設計須經過甲方審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須承擔自行組織促銷活動產生促銷讓利和費用。
六、培訓與指導
1.為使加盟店能良好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應向加盟店傳授必要的知識和經營技術。
2.加盟店在開業前應派遣店主或兩名可以代行承擔的職工,參加甲方規定的教育研修,獲得經營公司店鋪必要的知識和技術。
3.開業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員再次參加前項規定的進修教育,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
4.加盟店承擔前來培訓的旅差費用。
5.加盟店開業前后三天,作為店鋪營運入軌期,甲方應向加盟店派遣人員進行開業和經營指導。
6.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年度銷售會議及臨時經營者會議。甲方應提前四周通知開會日期。
7.除經營者會議外,甲方將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場負責人進行指導和培訓。
七、商標、服務標志及相關權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志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于甲方。
2.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志及表示這些標志、記號、樣式、標簽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標和服務標志。
4.乙方應在經營中向顧客提供良好的服務,維護甲方品牌的聲譽、信譽和良好形象。
5.雙方在此明確,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權期內、在指定區域內甲方商標、服務標志的使用權和產品的經銷權,這并不意味著甲方商標、品牌及商譽等相關知識產權的任何轉讓、許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繼續使用“______________”品牌,或以“__________”品牌經銷商的名義從事任何商業活動。
八、競爭限制
1.在合同期內,乙方如有意獲得其所在省市區域的“______________”特許經營代理權,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取得甲方的特許代理權。
2.為表示對甲方合作的誠意,在合同期內,如甲方推出“______________”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務,乙方有優先代理權。
3.乙方在授權期內,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業、個人的授權或委托,在加盟店內代理、經銷其它品牌的產品。
4.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甲方授予的經銷權以各種形式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九、服務質量控制
1.為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種和服務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運營方法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2.凡甲方有新產品推出,乙方必須按照最低配貨量或以上的數量購入,并將新產品及時上架銷售。
3.乙方須按照甲方要求,對顧客購買金額達到規定標準時,給與“玫瑰卡”會員資格和相應的折扣優惠,做好會員資料信息的登記匯總工作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會員資料信息。凡有新產品上市或產品促銷活動乙方應通知所有會員,讓會員享受到來自“玫瑰人生”持續不斷的優質服務。甲方將不定期回訪會員客戶以檢查乙方的服務質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書面或其它方式對加盟店進行進貨管理、銷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識、衛生管理、職工管理、會計處理、店鋪經營管理、店鋪陳設等各方面的指導,提供有關信息,幫助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5.隨著甲方加盟店數量在全國范圍內的不斷增加,甲方將對全體加盟店進行信息化管理。如該項管理實施時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內,乙方須遵照甲方的管理規定執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絕執行。
十、保密
1.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遞交的營業報告書及其它有關資料和有損于乙方利益的情報。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秘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報。乙方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項秘密。
2.以上規定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加盟店經營手冊以及其它文件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妥善保管,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即刻歸還甲方。
十一、加盟店的讓渡與承繼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加盟店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此用作擔保和其它處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為保持加盟連鎖店的運營,乙方可以請求總部臨時接替營業。待總部確認加盟店可以重新經營后,應及時把營業權歸還加盟店。
3.上述總部接替經營期間發生的收益和損失均屬加盟店,總部代行經營所產生的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4.如乙方希望出讓加盟店或出租店鋪時,應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優先承讓和承租的權利。
5.遇上述情況,雙方可以通過協商,確定加盟店讓渡價格和租賃金。協商意向不能成立時,雙方均可申請具有法律效力的認證或評估,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二、合同的終止
1.合同期滿前3個月,經雙方協商,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應在本合同期滿之前一個月完成。以雙方簽訂新的特許連鎖合同書為合作文本。
3.如本合同期滿后雙方無意繼續合作,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時承擔下列義務:
a.支付所有應付給總部的費用;
b.歸還所有操作手冊、機密文件和專利資料;
c.向甲方移交“玫瑰卡”會員登記名冊;
d.歸還、轉賣或銷毀所有帶有“______________”商業標志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______________”名義登記的商業注冊和名稱登記
f.在原加盟店經營場所內外的房屋、設備、陳設等處,消除任何與“______________”有聯系的跡象;
g.因加盟店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利益時,由乙方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為而被索賠責任時,可要求乙方負擔被追索的賠償金。
十三、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條款中規定的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約定,違約的金額為在此前乙方經銷甲方提供的產品零售價總額的10%。如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并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違約方還應負責對超額部分賠償責任。違約一方經對方書面提出改正意見后30天內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十四、合同糾紛的解決
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十五、其它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及傳真:_____________ 電話及傳真: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簽字):_______ 委托代表(簽字):________
企業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________工種。
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勞動(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
(略)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并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斑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略)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__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2.因第七條第二款第(2)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1年(滿半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發給乙方1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的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1年發給相當于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特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期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7.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是:(略)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年產任務,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頻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略)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
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并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補貼項目,每月應發給乙方共計__________;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后,乙方應為甲方服務______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______元;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是:
第十條爭議處理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男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鑒證機關:____________(蓋章)合同鑒證人:________________(簽章)
合同鑒證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合同 篇4
甲方 :xx省安順市實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 性別 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復印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終止。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 項目工程中擔
任 崗位(工種)工作。甲方可以按照乙方能夠完成操作的工種 臨時調整乙方工種崗位。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和各種規章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七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按崗位工資發放;
甲方應在每月 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應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和甲方勞動紀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一條 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本合同,應在規定的時限前通知對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
六、違約責任、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二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給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甲、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按相關勞動法規給對方以賠償。
第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工程所在地( 區、縣)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直接到裁決書之日起按法定期限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企業合同 篇5
第一條約因
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法律注冊的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為甲方與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冊的__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為乙方。
甲方和乙方(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營公司)。
合營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按專利提供技術訣竅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設備,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項目投入。
合營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術的全過程,保證其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第五條款規定,以提成費的辦法作為補償。
第二條定義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術名詞分別闡述,其意義茲明確如下:
1、“產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專利”系指經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型專利權*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3、“技術”系指為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并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并有權向第三者公開的技術數據、配方、生產程序、圖紙、說明書、手冊目錄及信息等。
4、“商標”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為準。
5、“技術協助”——按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逗留期限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中國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
應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三(3)名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就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合營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雇地至合營公司的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6、“技術信息互換”——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所約束。
7、乙方保證:按雙方議定時間提供的技術信息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的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的先進水平。
第三八條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1、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經乙方同意,合營公司不得使用其專利、商標和技術。
2、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中國境內生產及銷售其產品,并按合同條款的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國際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4、合營公司應乙方的請求,在可能的情況下,于適當的時候在____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注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得其技術專利及專利權。
5、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志商標時,并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證制造。
6、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志均載明于附件。經乙方同意后合營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商標在中國市場銷售。
第四條第三方偽造及侵犯
合營公司若發現有任何偽造的產品、或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應立即通知乙方。雖然,僅乙方獨家持有對其偽造產品或失常的使用產品、侵犯專利或商標時采取追究或多次訴訟或采取其他行動的權利,但乙方對合營公司就上述有關情況提出的各種建議,應給予適當的考慮。為此,乙方可用合營公司的名義作原告人或雙方聯合作原告人,合營公司對此不應無理由的予以拒絕,但須先取得合營公司的專題書面批準。
第五條提成費
1、在合同期限內合營公司須向乙方為合營公司提供的技術及協助給予補償費。
2、根據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內合營公司應支付售出該產品的總凈售額__%的提成費。其提成費應根據該產品的凈售價計算。
3、按合同附件規定的提成費應從得到該項技術之日起執行__年,以后,每年遞減__%。
4、合營公司應保持完整、正確的記綠,便于確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額,乙方可派會計師代表乙方審查其記錄,自____年__月__日起,于合同期限內每年每季度后六十(60)天內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銷售報告。銷售報告應列明上一個季度內出售產品數量的凈售價并附上應支付的款額數字。銷售報告應由合營公司主管財務者簽署。
5、合營公司根據合同及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將所得款額以美元按時匯至乙方。
企業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
委托人 (甲方): 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人(乙方):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一條:委托事項及具體要求:甲方委托乙方向金融機構和個人安排約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第二條:居間期限:從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報酬及支付期限: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報酬為促成合同成立金額的______%或者(大寫)_____________元。(定金可沖抵居間費用)。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人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第四條 居間費用的負擔: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向居間人支付必要的勞務費(大寫)___________元。
第五條:甲方的責任:
1:提供借貸所需的真實材料。
2:積極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3:維護乙方權益。
第六條:乙方的責任:
1:充分發揮資源優勢,認真負責加速辦理所有借款手續,在金融機構或個人審批同意后,借款全額匯入甲方指定的賬號即視為成功;
2:全面協調甲方與金融機構的關系。
3:維護甲方權益。
第七條:甲方須承擔的費用:
1,:利息(詳見甲方與出借方簽訂的相關合同 ,相關約定)
2,評估費、公證費、融資費、監管費、及擔保費(詳見甲方與評估公司、公證處、出借方、擔保公司間簽訂的相關合同、協議約定):
3、在居間合同生效時起甲方預先支付乙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生效期內任何一方擅自撤銷委托視為違約;違約方即需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給守約方作為違約金;
2:出借方貸款審批完畢后在簽約后的當日甲方保證支付___%居間服費用給乙方,在放款前一次性全部支付完畢。每延遲一天甲方按申請貸款總額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3、如因國家政策調整及甲方未能達到擔保或金融機構及個人貸款條件造成無法貸款的,乙方對此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甲乙簽字蓋章后即生效,在履行完畢后自行終止: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本合同內容雙方均有義務保守秘密,不得擅自對外泄露。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_年____ 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 月____日
企業合同 篇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建立穩定的勞動關系,維護職工和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
第三條 在企業中推行集體合同制度。集體合同是企業全體職工與企業就勞動條件、勞動報 酬等事項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四條 簽訂集體合同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合作、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對企業和企業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
第五條 職工個人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六條 企業的主管部門和上級工會可以對集體合同的簽訂給予指導。
第七條 工會與企業應當加強合作聯系,建立有關協商工作制度,保障集體合同履行。
第二章 集體合同的簽訂和報送
第八條 集體合同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勞動報酬;
(二)工作時間;
(三)休息休假;
(四)保險福利;
(五)勞動安全與衛生;
(六)工作內容;
(七)勞動紀律;
(八)合同期限;
(九)變更、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和程序;
(十)合同爭議的.處理;
(十一)違反合同的責任;
(十二)雙方認為應當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九條 職工一方或者企業書面提出簽訂集體合同要求的,雙方應當在十五日內就簽訂集體合同的有關事項進行協商。
第十條 集體合同由企業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簽訂;沒有建立工會的企業,由職工推舉的代表與企業簽訂。
第十一條 參加集體合同協商的雙方代表人數應當對等,每方為三至十名,并各確定一名首席代表。
第十二條 已建立工會的企業職工一方首席代表應當由工會主席或者工會主席書面委托的代表擔任,其他代表由工會確定。沒有建立工會的企業,職工一方代表由職工民主推舉產生,并應當有半數以上職工同意。首席代表由參加協商的代表推舉產生。
第十三條 企業一方首席代表應當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企業法定代表人書面委托的代表擔任,其他代表由企業法定代表人確定。
第十四條 參加集體合同協商的雙方應當向對方提供協商所需要的有關情況或者資料。
第十五條 經協商一致的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討論。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討論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或者職工出席。有職工代表半數以上或者全體職工半數以上同意,集體合同草案即獲通過。集體合同草案未獲通過,雙方代表應當重新協商修改。
第十六條 集體合同草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后,由雙方首席代表簽字。
第十七條 集體合同有效期限為一至三年。
第十八條 集體合同簽訂后,企業應當在七日內將集體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及說明報送對該企業行使勞動管理權的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第十九條 勞動行政部門對集體合同提出異議的,簽訂集體合同雙方應當在十五日內對提出異議的條款進行修改或者作出進一步的說明,按照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定的程序辦理后,重新報送勞動行政部門。
第二十條 企業應當自集體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將集體合同向全體職工公布。
第二十一條 集體合同生效后雙方應當嚴格履行,并應當建立相應監督制度和定期檢查制度。
第二十二條 集體合同有效期限內企業法定代表人變更,不影響集體合同效力。
第二十三條 職工一方參加協商的代表在集體合同期限內,除個人有嚴重過錯或者有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企業不得解除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
第三章 集體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集體合同:
(一)雙方協商一致;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集體合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全部不能履行;
(三)企業破產、停產、分立、兼并,致使集體合同無法履行;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集體合同的一方就集體合同的履行和變更提出協商要求的,另一方應當給予答復,并且在七日內雙方進行協商。
第二十六條 變更或者解除集體合同,應當經雙方協商一致。協商解決不成的,按集體合同爭議處理。
第二十七條 變更集體合同,按照本條例規定的簽訂集體合同的程序辦理。解除集體合同,企業應當自解除之日起七日內報告勞動行政部門。
第二十八條 集體合同期限屆滿或者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集體合同即行終止。集體合同期滿前,雙方應當提前三個月協商重新簽訂集體合同。
第四章 集體合同爭議的處理
第二十九條 因簽訂集體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當地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組織企業主管部門、上級工會等有關各方協調處理。
第三十條 勞動行政部門處理因簽訂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內結案。因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并應當向爭議雙方說明延期理由。
第三十一條 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二條 職工一方申請仲裁或者提出訴訟,應當征得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同意。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實行企業管理的事業單位簽訂集體合同以及簽訂行業性、區域性集體合同,參照本條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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