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證書領取流程
一、初級會計職稱證辦理/領取須知
對初級會計職稱的考試合格人員,繼續實行驗證領取合格證書的規定。根據2016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現場資格審核得知,安徽、湖北、湖南、吉林、廣西、云南等地實行考后資格審核,對考試成績合格者,實行后置審核報名資格,領取資格證書的.辦法;對不符合報名條件提供虛假信息者,即使考試通過,也不予核發資格證書。
二 、合格證書領取時間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財政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全國范圍有效。各地在頒發證書時,不得附加任何條件。
初級會計職稱合格證一般在考后兩個月左右開始辦理/領取,如有領取證書信息環球網校會及時公布。
三、初級會計職稱證書登記
根據《財政部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財會[2000]11號):
第十二條、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定期登記制度。資格證書每三年登記一次。持證者應按規定到當地人事、財政部門指定的辦事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四、關于辦理職稱證書所攜帶的材料
1、成績通知單(任意一科就行,沒有打的考生可以去職稱考試管理辦公室打印)——一些地方不需要成績單,不過建議最好帶上成績單!
2、成績合格的考生自行下載并打印《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
3、考生本人具備報名資格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
4、考生本人的身份證原件、準考證;
5、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一寸二張、二寸一張;
6、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一式二份(具體表樣下載在當地證書通知上會注明);
提示:別忘記帶錢了(證書工本費一般是10元左右,但是有些地方已經取消了工本費。)
(備注:有些地方禁止代領,可以找人代領的需要附上代領委托。委托代理人領取資格證書的,除攜帶考生本人上述證件外,還需出示考生本人委托書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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