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稅法》知識點:違法的稅種行為
稅收違法行為是稅收法律關系主體違反稅收法律規范、侵害了為稅法保護的稅收關系并應承擔某種法律后果的行為。稅收責任以稅收違法行為為前提,沒有稅收違法行為,稅收責任就無從談起。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于違法的稅種行為的知識,歡迎閱讀。
騙稅
以假報出口等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
由稅務機關追繳其騙取的退稅款,并處騙取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稅務機關可在規定期間內停止為其辦理出口退稅
抗稅
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是抗稅
除由稅務機關追繳其拒繳的稅款、滯納金外,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輕微,未構成犯罪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拒繳的稅款、滯納金,處以拒繳稅 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觸及刑法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拒繳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 拒繳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
欠稅
①納稅人在規定期限內不繳或者少繳稅款(這里涉及稅務機關未批準延期納稅的情況下,納稅人在規定期限內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但納稅人逾期未繳的情況)
②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等手段提供擔保,造成應繳稅款損失的
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未繳的,除采用強制措施追繳以外,可處不繳或少繳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虛假申報
納稅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
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處50000元以下的罰款
不進行申報
納稅人不申報,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
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少繳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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