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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問題論文

時間:2023-01-07 17:11:36 畢業論文范文 我要投稿

養老問題論文

  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社會中,大家或多或少都會接觸過論文吧,通過論文寫作可以培養我們的科學研究能力。寫論文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養老問題論文,歡迎大家分享。

養老問題論文

養老問題論文1

  一、我國現行養老保險制度的問題

  1.養老保險制度結構相對單一。

  從日前來看,絕大多數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險,都來源于基本養老金。這就導致了養老保險的支撐結構相對缺乏多樣性。究其原因,首先,人們的傳統觀念認為,政府承擔了全部的基本養老責任,基本養老是政府理所應當提供的一種養老支持。其二是養老保險金缺乏激勵機制,補充保險還需要另繳費用,導致人們由于缺乏積極性而拒絕選擇補充保險。

  2.養老保險制度缺乏完善的法律保護。

  隨著人口老齡化問題的日益凸顯,養老保險問題日益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問題。在當今提倡依法治國的法治社會,任何一項制度的完善與發展,都離不開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的保障。我國之所以在養老保險方而頻繁的出現問題,很大一方而是由于現在我國關于養老保險制度,還缺乏完善、嚴密的法律制度的保護。正是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健全,致使社會、單位和公民個人,在養老問題上都存在著一定的觀念誤區。

  3.養老保險的未能覆蓋各行各業,惠及而較窄。

  養老保險制度一大癥結,就是其覆蓋而相對來講還是比較狹窄,不能夠惠及各行各業的人員。制度落實的層而不夠寬闊。就日前來說,城鎮居民、國有企事業單位等養老保險制度較為完善,但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體系處于一種初始的、不盡如人意狀態,農民享有的養老保險保障程度非常有限。而很多偏僻、經濟落后、發展水平較低的地區仍然屬于養老保險的自區。農民工這一邊緣化群體的養老保險問題也成為待解決的一大社會性問題。在倡導社會公平的今天,我們應該特變注重養老保險制度的公平完善建設。為了保障各類型人群的基本生活,做到真正意義上的老有所養、老有所依,還需要進一步擴大養老保險的覆蓋而,惠及更多人的生活,保障更多人的權利。

  二、我國養老保險問題的對策分析

  1.優化制度結構,提升結構多樣化。

  同發達國家的養老保險體系相比,我們不難看出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在其中的重要作用。如美國的個人退休賬戶,作為近30年來美國養老金資產持續增長的最主要來源,它的一大優勢在于可以享受減免稅、稅收遞延等多項稅收優惠政策。個人每年可將一定免稅額度的資金存入賬戶,根據自身風險偏好配置資產,投資收益免稅,退休領取時繳納個人所得稅即可。資本市場發展突飛猛進的中國,如今也具備了發展養老金理財產品的條件。居民財富不斷增長,也具備了一定的個人養老理財能力,美國的個人退休賬戶經驗非常值得借鑒和學習,這樣既可以促進個人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也有利于滿足個人的多樣性需求,提升第二支柱的支撐作用,進而優化養老保險體系的結構。

  2.建立健全養老保險的法律制度。

  要解決我國社會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首先應該建立健全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法律。在建立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確立統一的養老保險管理體系的基礎之上,加強司法保護,建立健全法律法規,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我國社會養老保險中存在的問題。社會養老保險涉及到群眾的切身利益,為了保障這種切身利益,建立權責分明的法律制度是必要的。很多人的養老保險觀念存在一定誤區,完善的法律體系對于明確權利義務具有重要的作用,完善法律體系刻不容緩。

  3.加大力度,擴大養老保險的惠及面。

  國家應當制定政策,將養老保險的惠及而擴大的社會的各個層面。其覆蓋而由國有企、事業單位擴大的社會的各行各業,獲得保障的群眾由城鎮居民擴大到廣大的勞動者。政府應當加大力度,積極落實農村保險政策,完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切實保障農民工群體的合法利益。爭取讓每一位公民都能夠老有所養、老有所依。

  三、結語

  從古至今,養老問題都是國家發展、社會和諧的重要因子。在人曰老齡化日益嚴重的今天,沉重養老壓力給我們帶來了極大的負擔,能否成功解決養老問題,是整個社會共同關注的焦點。引起這一問題的原因有很多,要想解決這些問題,就應該加快法律建設步伐,加大制度完善力度。機遇與挑戰并存,相信我們能夠通過努力,真正做到保障每個老年人的權益,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依。

養老問題論文2

  引言

  人口老齡化是指在總人口中年輕人口數量逐漸減少,而同時表現出年長人口數量相應較多,導致的人口比例相應增長的動態。目前,我國已進入老齡化社會,我國老齡化的主體在農村,因此農村老人的養老問題更為嚴峻。從理論層面來看,養老是每個人都需要面對的問題,養老保障制度則是世界各國社會保障體系的支柱性制度安排,決定著一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成敗。全國人口中農民占老齡化比重最大,研究農村養老服務產業發展對于解決養老問題困局從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等具有重要理論價值。從實際層面來看,在人口老齡化的背景下研究河南省農村養老服務產業的發展,對于提高老年人群體生活水平,解決日益嚴重的養老問題、促進就業、刺激內需、促進經濟發展轉型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人口老齡化的內涵釋義

  對于人口老齡化的內涵,國內并沒有統一的界定。廣義的定義是指整個人口的老化或指個體的老化。國際上將人口老齡化標準定為: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數占全社會總人口數的比例超過10%,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數占全國總人口數的比例超過7%。聯合國人口委員會則界定為:“老年人人口在比例中變大時,稱之為人口老齡化”。美國調查局將其定義為:65歲及以上稱之為老年人口,老年人口總數占全國總人口數的5%以下為年輕型人口,老年人口總數占全國總人口數超過10%就是老年人口,介于之間的稱為成年人口。在對老年人口進行界定時,僅僅是通過考慮老年人口在全國人口中的比例是不全面的,屬于簡單的表述方式,只考慮老年人的組成而忽略了少兒人口的構成。綜上所述,人口老齡化是指在總人口中年輕人口數量逐漸減少,而同時表現出年長人口數量相應較多,導致的人口比例相應增長的動態。

  二、我國農村人口老齡化的困境剖析

  (一)我國農村人口老齡化的現狀

  根據國際上對老齡社會的劃分標準,在1999年我國就開始進入老齡化社會。根據相關部門統計,截止20xx年,我國60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比例達14.8%,擁有老年人口數達兩億以上。進入新世紀,我國人口發展出現重大變化,人口總量增長趨勢減弱,勞動年齡人口開始減少,農村年輕勞動力不斷“外流”,出現空心化狀態。人口老齡化已成為阻礙我國發展的一大難題,20xx年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60歲及以上老人2.12億人,占總人口比例為15.5%;65歲以上人口數為1.37億人,占比例為10.1%。中央在哈爾濱市的農村調查發現,在農村,“空巢老人”60歲及以上的達50%,60.8%的農村老人沒有穩定的經濟來源,為以后的生活擔心。

  《20xx中國農村養老現狀國情報告》指出,農村人口老齡化程度高于城鎮、速度快于城鎮、人口多于城鎮,我國老齡化問題的難點和重點在農村。通過報告得出,農村留守老人戶數占全村總戶數的比例分別為東部17.7%、中部19.63%、西部19.5%、東北部21.8%,從整體上看,農村留守老人戶數比例達19.1%,這是一個比較大的比例。農村僅有老人和小孩的戶數占全村比例,東部為11.4%、中部11.9%、西部12.8%、東北部14.2%,僅有老人和小孩的戶數比例達到12.0%。農村養老和留守兒童問題日益凸顯,許多農村不同程度出現“老無所依”與“幼無所靠”的現象。為減緩中國的老齡化進程,十八屆五次會議決定全面放開二孩政策,將減緩人口老齡化壓力,增加未來勞動力的供給和緩解老年扶養負擔起到重要作用,為我國擴大內需和經濟增長,提升國際競爭力向前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二)農村養老問題的現實困境

  1.大多農村老人抵觸進養老院。農村老年人受教育程度低、受農村文化氛圍和習慣的影響,多數老年人不愿意進養老院。20xx年,中國農村婦女研究中心“關愛農村空巢老人”調查顯示,90%受訪老人傾向居家養老,農村老人缺乏對養老機構的理解,多數人對養老院有抵觸情緒,不愿選擇去養老院養老。我國農村老人(65歲以下)在失去勞動力以后,基本沒有經濟來源,收入主要由子女進行貼補,完全喪失勞動力的老人收入來源就完全靠子女接濟,對于五保戶(即無兒無女)的老人由鄉政府按年發放救濟金,農村老人的思想觀念較為保守,“養兒防老”的思想向觀念根深蒂固,對政府養老、進養老院都有抵觸情緒。

  2.“新農保”難以滿足農村老人基本生活需求。在我國農村實施新型農村養老保險,這給在農村沒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老人養老提供了基本保障。據中國社科院發布的《中國養老金發展報告20xx》顯示,全國新農保參保人數已達3.26億人,其中達到領取新農保養老金待遇年齡人數有8921.78萬人。最新數據顯示,20xx年底全國參保人數達4.6億人。但同時“新農保”也存在著水平低、項目不多、覆蓋面較窄等缺點,新農保并不是農村老人主要生活來源,不能孤立地從新農保養老金與生活成本的角度來看農村老人的需要,更不能忽視農村老人從子女中獲得的需求。

  3.“土地養老”模式受城鎮化影響。在我國,地理位置自東向西呈現不同態勢,導致農業產業化程度及土地租金不同,以致土地與養老結合的模式在農村并不現實。在我國農村地區,土地是最基本的經濟來源,同時也是家庭養老的基礎,然而城鎮化的發展,對傳統的“土地養老”模式產生了重大影響。據國家統計局統計,我國目前完全失去土地的農民達5000萬人以上,預計在20xx年,將達到7800萬。調查發現,超過68.4%的老人靠子女來生活,其次才是新農保和土地收入。在我國農村地區,“養兒防老”的觀念依然存在,對養老院存在抵觸,老人靠子女養老在農村仍然較為普遍。

  三、農村養老問題的歸因分析

  (一)養老制度規范不健全

  我國對農村養老制度缺乏統一的規劃和管理,20xx年的9月,國務院提出了《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把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全國10%左右的縣展開試點,預計在20xx年基本實現農村新型養老保險的全覆蓋。但我國的社會化養老體制還不健全,資金保證機制缺陷最為明顯,目前我國對養老金的保值、增值還沒有規范的法律支撐。此外,我國沒有規范的農民養老保險金的籌集模式,對養老保險金的增值只是簡單的存入銀行或購買國庫券,沒有實現保險金的最大增值。最后,是缺乏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在我國的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及偏遠的山村地區,不能統一享受到同等的社會保障標準,這大大降低了社會養老保障的用途,因此,對養老保障的制度建設勢在必行。

  (二)養老機構和資金不足

  在我國農村地區,養老機構和養老資金嚴重不足,據調查在我國農村的養老院基本一個鄉鎮才擁有一個,里面的老人基本是五保老人,生活條件較差,專業護理人員缺乏、醫療跟不上,這些軟硬條件的建設都需要地方政府投入大量的資金。此外,農村養老保險事業發展緩慢,政府資金投資不足,民間資本難以進入,加之農村居民的養老意識淡薄,沒有能力對未來的養老進行社會投資,因此,只有地方政府主動承擔農村老人養老機構建設,提高農村居民的經濟收入水平,引入民間資本和第三方社會團體積極發展養老服務產業。

  (三)養老觀念和意識薄弱

  近年來,隨著城鎮化的不斷推進,大農村青壯勞動力進城務工,在農村出現了農村的空心化狀態,出現留守老人和留守兒童,這極大阻礙了農村地區的發展。根據調查顯示,目前我國農村地區的空巢家庭比例已達到48.9%。這些因素的存在造成了年輕人的養老意識和觀念淡漠,使“家庭重心下移”并出現了“輕老重幼”以下一代為重心的傾向。年輕人對養老觀念和意識薄弱,傳統的縱向親子關系被忽視,這種現象促使傳統家庭養老的模式受到沖擊,家庭對老年人的支出減少。據資料顯示:在一般家庭支出中,對老年人全年的支出不到10%,這表明,隨著農村勞動力的外流,老年人在家庭的代際關系中已退于邊緣地帶。

  四、農村養老問題的治理模式建構

  (一)國外經驗的積極借鑒

  國外對農村養老已經比較成熟,德國專門建立了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農村養老保障施行自治管理,投保者不僅了解相關政策,而且對農村養老保險政策的制定和實施擁有表決權,促使每個投保者對于個人利益得到了訴求和表達。日本,農村養老待遇始終和城市在同一水平上,政府成立了國民年金和國民養老金基金進行共濟互助,在財政支持方面也做得極其出色。在1961年,日本就實施了國民年金制度,農村居民和城市居民可以領到相同的養老金,超過60歲屬于低收入的農村居民,沒有繳納保費也可以領取養老金。基于我國農村養老保障的建設情況,也應該高度重視政府在政策制定中的作用,同時也應該積極引導各方力量積極投入養老事業的發展。根據我國實際情況,雖不能將新農保像日本的國民年金制一樣,但也可提供一種思路。瑞典,別具特色的家庭服務,家庭服務內容較廣,包括:洗衣、購物、陪老人看病等。政府舉辦的養老院把住宅與療養結合在一起,為老年人安享晚年提供各種周全的服務,養老院的人各項服務付費從其養老金中扣除,政府與社會保障部門對養老院給予津貼,這也可為我國養老院的建設和發展提供借鑒。

  (二)基于我國國情的治理模式

  一般而言,在公共治理理論體系中,政府、第三部門、社會個人等都屬于治理的主體,治理的對象或客體已分布各個領域。治理的方式強調各種機構、團體之間的自愿、平等合作,治理理論的內容包括公共治理模式和公共治理績效評估。關注的問題是:“在多樣化的政府組織形式下,該如何利用有限的財政,最大程度地保護公共利益,運用各種手段和公眾進行積極的交流、溝通。”在治理方式上打破傳統政府大包大攬的方式,從中引入競爭和實行市場化,使第三部門和公眾參與公共治理,讓政府、市場、公眾共同參與,結合多種治理手段來達到公共治理的目的。基于我國國情的公共治理模式,也需要政府、醫療機構、家庭及社會團體等的多方面參與合作。在解決養老問題時,借鑒治理理論中專家決策、公共參與、政府與非贏利組織合作等方式,把治理理論作為一種新的治理模式的實踐依據。

  1.政府應該是農村居民養老的第一責任主體。在我國農村地區,養老院和敬老院是最基本的養老方式,在這里主要為農村適合的人提供基本的生活照顧。北京大學人口所穆光宗認為,在“未富先老”的背景下,國家和政府對農村養老要承擔主要責任,政府是農民養老的第一責任主體。因此,地方政府要發揮其主導作用,構建以家庭養老為基礎,以社區為依托和養老院為補充的服務體系,積極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養老服務產業。地方政府應該加大對農村養老的資金投入,制定合適的養老保障政策,改善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培育養老服務產業集群,引導公益慈善組織支持養老服務。明確政府對農村養老職責,不僅要承擔老年人的養老工作,還要負責當地的低保、養老保險、社會救助等事務。

  2.“醫”是當前農村老人最迫切的需求。

  農村老人除了“養”,“醫”也是當前最迫切的需求,部分農村老人甚至因病致貧、因病返貧。丁智勇在農村調研中表示,在醫療服務方面,應給予更多農村老人的優惠和照顧:對于農村老人應該減免“新農合”參合費率,降低報銷比例、擴大報銷范圍。積極完善和擴大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加大對農村的政府補貼力度,根據農村老人的實際需求,確定對個人、集體、國家新農合基金的收費標準,努力實現農村老人對醫療服務的迫切需求。

  3.努力構建居家養老模式。在我國的農村地區,居家養老模式依然是比較普遍的,因此,構建農村養老文化在居家養老模式中的重要作用。以孝養老是我國農村養老的突出特點,孝文化的構建是居家養老模式的基礎,應積極營造孝義文化氛圍發展居家養老。把以居家養老作為核心,同時應該結合養老中心和養老院的社會養老模式,積極建立養老保障和體系。居家養老模式依然是農村的養老方式,也應結合城鎮的社區養老模式積極發展農村居家養老。

  結語

  在城市化進程中,鄉村養老問題是社會治理所面臨的重大課題,絕非能夠依托所討論的治理模式就能給予徹底解決。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的加快,將會在全局上影響到農村的城鎮化進程。因此,必須關注農村養老問題的新情況,找到解決問題切入點,推動城鄉一體化,實現農村社會的良性發展

養老問題論文3

  隨著我國人口老年化的不斷加快,國有企業內的養老保險工作,也存在著一定的問題。對社會的和諧發展,與企業的經濟效益,都產生了一定了影響。對國有企業中的養老保險工作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具有針對性的改革方式。是保證企業單位更好發展的主要依據。對企業單位今后的發展來說,只有養老保險的工作得到加強,才能在整體上使國有企業得到改善。

  一、當下國有企業內的養老保險工作現狀

  回首我國社會的發展狀況來看,我國國有企業內的養老保險工作,現已取得了顯著的效果。對于企業單位人員的養老保險的分擔狀況,已形成了三方共同承擔的狀態。而這三方分別代表了:個人跟企業以及政府。而這種狀態的形成,也體現了一種新機制的出現。養老保險的費用其負擔較為合理,以及對基金的籌集也相對較為穩定。這樣不僅能夠降低了企業跟政府的負擔,還能使職員的繳費投保意志有所提升。對大數原則采取均衡負擔,以及分散風險等方式,對社會統籌互濟制度的實現,也更向前邁進了一步。要想使個人用戶跟社會統籌,相結合的局面有所形成,則需要落實兼顧公平跟效率優先的模式,這有這樣才能被國有企業有所重視。才能夠對社會公平原則性,以及勞動人員的工作貢獻高度性,有所體現跟重視。根據養老保險多層次化的原則性構建,可以看出基本保障是福利分配轉化。把職員所該承擔的儲蓄保險,跟基本保險以及補充保險等,轉變成為個人跟企業以及政府,三方共同承擔的局面。政府在對職員擔負保險時,只是對有限責任保險給予承擔,使其能夠使高福利風險有所降低。由于我國人口出現老齡化現象較為突出,政府為了能夠使我國的社會經濟體制,還能在正常的運轉下,得到穩定的發展。部分累計制度的實施,既能夠使我國的國情得以整頓,還能夠使養老保險的作用起到充分的發揮。雖然現階段,我國的養老政策取到了較好的效果,但是還有一些相對現實性的問題依舊存在其中。例如:一些國有企業對制度進行改變,或者國有企業的狀況面臨著破產的狀態,以及一些國有企業的經濟效益,出現滑坡的狀況等。對于這些問題的存在,很容易降低企業為企業人員參保的人數。由于現在大多數國有企業,都比較喜歡使用外來勞動力,或者農村勞動力等。又或者企業管理人員,對企業內部的職員更換較為頻繁,使其一些國有企業,并沒有對養老保險真正的意義給予重視。一些國有企業并沒有對待遇,或者體制跟機制等方面給予重視,使其形成工作人員出現大量流失,導致繳費中斷的人數也出現上升的狀態。對于這些問題的存在,會使很多國有企業在給予職員承擔養老保險交費時,出現諸多的問題跟困難,會使職員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

  二、解析國有企業內的養老保險工作所存在的問題

  我國國有企業內的養老保險工作,所存在的問題并非是一次所形成的,也是由于在發展的過程中,對存在問題沒有過多的注意,導致現在演變成這種較為復雜性的問題。對于這種狀況的發生,我們要給予重視,并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國有企業出現空賬的現象較為突出。籌資模式采用部分累計的方式,是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主要方式。這種模式的采用,對于國有企業的新職員來說,是相對有益處的。4%-8%的繳費范圍,為職員個人的繳費比例。養老金的構成則需要兩部分,一部分為基礎養老金;一部分為個人賬戶養老金。但是,養老保險采用轉軌的時間并不是很長,若是企業老人在沒有賬戶的情況下,會導致資金出現欠缺累積的狀態。若是企業中人出現資金賬戶不足的情況下,在創建賬戶前所工作的時間,可認為是職員個人繳費時,受到年限的限制,從而導致資金出現欠缺累積的狀態。此外,在資金還處于運作的狀態時,對于養老保險的支付方式,還是屬于現付現收的方式。從而導致我國在存放養老保險時,資金缺口加大的形式仍在加劇。在一些國有企業當中,由于企業的新職員相對較少,對于資金的準備不能及時的給予,從而導致企業在發放養老保險時,一些企業內的老職員不能馬上的獲得。這種統賬結合的發展形勢,使其在今后的發展過程中,能夠給資金的來源較為嚴峻的考驗。

  三、國有企業內養老保險工作解決措施的對策

  只有對國有企業內養老保險工作存在的問題,給予及時的解決,才能夠使我國的養老保險工作,在今后的發展中能有所提高。使其能夠在當下新形勢的發展中,能有所適應。對于養老保險工作制度的改善,以及制度的調整,則需要對以下幾點進行分析。第一,職員養老保險的工作制度要實現一體化。首先,在對制度進行改革時,要防止另起爐灶的形式發生。所構建的養老保險制度,則需要能夠體現出,企業職員的養老保險制度,跟企業特點的相結合。其次,要對企業內退休的老職員,所發放的養老保險待遇要大體一致。使其能夠達到義務跟權利是等價的關系。第二,企業職員要對參保的意識有所提高,并且使服務的質量有所提升。要想使企業職員的思想意識有所提升,企業的管理人員則需要定期的進行教育培訓。使其能夠使職員的服務意識有所加強。此外,職員還需要有勇于探索的精神,跟學習的精神,能夠使自身的知識水平能有效的提高。由于現階段企業職員的參保意識還較為薄弱,使得企業應該對職員加強教育宣傳等活動,能夠使職員的參保意識有所提高。第三,政府可按照國家的標準,給予退休人員經濟補貼進行逐步的提升。通過調查統計發現,還有一些退休人員,對自身的養老問題,不能給予解決。而這種現象的存在,也間接的反映出政府,對于這類退休職員的經濟補貼,政府給予的相對較少。只有提高退休人員的經濟補貼,才能人們體會到社會的溫暖性。總結要想使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有所提高,做好國有企業內的養老保險工作,是至關重要的。對于國家來說,養老保險工作的保證,既能夠使社會的發展得到穩定,能夠使企業得到公平性,以及正義性的保障。對傳統的工作思路給予破除,不斷的加強創新意識,才是當下企業管理人員所應做的。不僅使養老保險工作的真正效果有所發揮,還能使國有企業,在今后發展的道路上,起到保駕護航的作用。

養老問題論文4

  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社會保障問題已成為影響企業穩定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其中養老保險作為社會保障的重中之重,更是直接關系到人們的切身利益。“退體雙軌制”問題的解決,“職業年金”“企業年金”卻又將給養老保險帶來新的矛盾,針對社會發展所帶來的一系列問題提出行之有效的對策,將是我們函待解決的問題。

  1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的問題

  1.1重視生產經營,缺乏養老保險意識

  我國最早實行養老保險是在1992年,而真正在全國范圍普遍實行養老保險則是從1995年開始的。由于發展時間短、宣傳力度不夠,導致職工對養老保險認識的匾乏。然而不僅是職工自身沒有主人翁意識、缺乏必要的養老觀念;一些企業的領導更是抓生產,重效益,對于社會保險的重視程度也不高,沒有意識到社會保險的重要性,即使是一些大型國有企業也同樣存在這種問題,使用勞務派遣用工比例遠遠大于勞動法所規定的10%,大部分勞務派遣用工社會保險或者未繳納或者繳納不完善。

  1.2企業養老成本過高,養老保險制度不能切實完善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在企業中,伴隨著養老保險制度逐漸落實的同時,員工獲得了基礎的社會保障,但無疑也加重了企業的成本,企業為職工繳納社會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公積金等占上年度職工工資的41.45%,企業不堪重負,而隨著企業年金的進一步實行,比照行政事業單位的單位部分8%、個人4%的比例,企業的比例將相應增加8%,而達到49.45%,也就是說如果企業給職工發放5000元的工資同時將給職工繳納1872.5的社會養老保險,和公積金部分12%的600元,企業將合計負擔職工上年應發工資的49.45%。而同時職工也要為自己養老繳納工資8%的養老費用、4%企業年金費用、2%醫療費用.

  1.3養老保險管理工作缺乏規范性

  由于企業出于節約人工成本的考慮,很少有企業配備專門的社保管理人員崗位,往往有財務部門或者綜合辦公室人員進行兼任,缺乏專業社會保險管理知識和技能,導致養老保險管理水平不高、社保作用發揮不明顯。另外,企業內部社保管理工作沒有做到透明公開,導致職工對于自己的社保繳費情況并不了解。

  2社會養老保險管理的對策

  2.1提高企業和員工的養老保險意識

  ①從企業方面而言,領導要加強養老保險相關知識的學習,充分了解我國的社保政策,明確養老保險工作的重要性。要提高工作效率,不斷化解歷史遺留問題,在組織實施過程中注重加強過程管理,夯實基礎工作,將員工的切身利益作為社保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雖然企業年金可能會加大企業的負擔,但也要通過積極創造企業效益,提高員工勞動能動性來完成,為企業職工退體后的生活保障打下基礎。

  ②從政府方面而言,勞保部門要運用電視、報刊等媒體,對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進行廣泛宣傳,提高全社會的養老保險意識,勞務派遣人員重視自己的社會養老保險,做到無保險不上崗,逐步做到人人有保險,人人有保障。

  2.2完善養老保險的制度建設

  首先建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團隊并提高其工作效率,實現社會保險“公開、公平、公正”。其次,社會保險的內容應該改善和保護離退體人員的生活,穩定員工隊伍,增強企業的活力,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和安排,解決企業負擔,支付退體人員的養老問題。針對養老保險,企業可以實行下浮養老保險征繳費率以及將養老保險與其他社會保險項目結合的制度模式,在一定條件下降低或減免企業繳費費率和額度,減輕企業負擔,促進企業進一步良性發展。再次,進一步探索新的養老保險模式,平衡社會資源,建立起人人平等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形成人人都平等的老有所養老有所依老有所樂的和諧社會。

  2.3增強養老保險的管理服務水平

  企業應結合實際情況,設立專門機構和崗位,介紹保險管理專業人員從事企業管理的社會保障、統一的社會保障和企業內部管理系統的責任,加強養老保險信息系統的建設,提高企業社會保障服務水平。同時,要提高企業社保管理透明度,企業應當通過各種媒介,每年向職工公布本單位全年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繳納情況,接受工會組織和職工的監督,以確保企業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養老問題論文5

  根據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顯示,我國農村60歲及以上人口為0.99億,其中65歲以上老年人口已達0.67億,占總人口比重為10.06%,老年人口撫養比為14.21%[ ]。我國老年人口增長快、規模大,農村人口的老齡化問題更突出。20xx年10月29日,黨的第十八屆五中全會決定全面實施二孩政策,我國推行近四十年的計劃生育一孩政策正式宣告終結。但是,在我國計劃生育一孩政策執行過程中,在農村已經形成了獨生子女家庭這個龐大的特殊群體。在這個特殊群體中,早期響應國家號召、并帶頭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婦從上個世紀末開始,就已經逐步進入老年生活階段。據統計,我國農村在1973年以后實行計劃生育的獨生子女家庭、夫妻年滿60歲及以上的父母到20xx年已達到211萬人,預計20xx年將超過2400萬人。這意味著,我國農村獨生子女父母養老問題已經呈現在我們面前。

  1.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養老存在的問題

  本文對重慶市X鎮A村獨生子女母親已年滿49周歲的獨生子女家庭(不含雙女戶)進行了實證調查,收到有效調查問卷共計165份。根據調查結果,從他們的經濟來源與支出、健康醫療保障、日常生活照料、精神慰藉、養老擔憂等方面進行分析,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父母主要存在以下養老問題:

  1.1經濟收入偏低,政策關懷不夠。

  農村獨生子女家庭60歲以上父母的收入,主要來源于農村養老保險金、國家計劃生育獎扶金和自己勞動收入。首先,各級財政投入不夠。目前我國農村養老保險保障水平低,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并且計劃生育獎扶政策從開始實施以來,一直沒有調整過發放標準。各級財政支持與投入依然偏少,養老保障水平與計劃生育獎扶標準依然偏低。其次,對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父母的計劃生育獎扶政策存在漏洞。現行農村養老保險政策和農村計劃生育獎扶政策規定“必須年滿60周歲的`父母”才能享受相關待遇,但這樣不少60周歲以下的獨生子女母親距離享受待遇存在較長的“真空期”,在她們最需要幫助時卻不能享受到政策的關懷。對于自己勞動收入,當年齡更大些或身體出現疾病后也就不能再參加勞動,自己勞動收入將消失,根本不能承擔日常生活和醫療費的開支。

  1.2醫療難問題突出,病有所醫難實現。

  在調查中發現,農村獨生子女家庭老年父母常年患有慢性疾病的占62.1%以上,42%的老人是多病纏身。現在農村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的實施,農村就醫條件還是處于較低水平。雖然都參加了農村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但由于內地農村交通不發達,加上年老行動不便,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年老父母醫療難問題突出。并且老年人發病具有突發性、多病并存特點,受到就醫條件的制約,獨居或與配偶居住的老人會因為搶救不及時,錯過最佳治療時機,而喪失生命。“小病扛,大病拖”,已成了農村獨生子女家庭老年父母的一種潛意識。昂貴的醫療費開支可以使他們因病致貧返貧,特別是農村失獨家庭,最大的難題就是養老就醫,并且還面臨正常看病治療無人辦理住院手續和手術后無人照料和護理等問題。

  1.3獨生子女的流動以及存活風險加劇農村獨生子女老年家庭的“空巢化”。

  隨著我國工業化水平的提高,農村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農村獨生子女有很大一部分離開家鄉涌向沿海經濟發達地區或附近城鎮務工、求學或定居。迫于工作崗位競爭壓力,使他們無暇顧及在農村年老的父母,使這些獨生子女家庭成為“空巢家庭”,這對農村獨生子女家庭老年父母的心理健康和實際生活質量都產生了負面影響。農村獨生子女傷亡家庭的空巢老人,生活更加困難,養老更難保障。

  1.4日常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來源于子女的照料與陪伴比例低。

  由于農村“空巢家庭”成為普遍現象,致使農村獨生子女在主觀上有孝敬老人的愿望,客觀上缺乏照料老年父母的條件和能力。現在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父母大部分處于低齡老人時期,還可以自己照顧自己或相互照顧,等到了中齡和高齡后,生活不能自理或喪偶,當日常生活照料、長期護理與精神慰藉成為緊迫的需求時,將更加凸顯出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的弱勢性。而農村獨生子女供養能力有限,加上工作和生活的雙重壓力,使得他們對贍養老人的態度和觀念也產生了潛在的變化。

  1.5養老模式單一、社會關懷不夠。

  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父母主要以家庭養老模為主,社區、社會養老缺乏支持。但隨著農村家庭孩子數量的減少及“空巢率”的不斷升高,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正在受到嚴重挑戰,農村獨生子女家庭養老功能已被弱化。農村養老機構不健全,鄉鎮的敬老院主要是為農村“五保戶”服務,缺乏專門為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父母服務的社區、公益服務業和社會養老機構。隨著農村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社區、社會養老服務的需求將越來越大。

  1.6尊老愛老的優良傳統美德宣傳力度不夠,法律制度不夠完善。

  現在在農村有極少數子女親情觀念淡薄、法律意識薄弱,對年老父母不盡贍養責任,致使部分老年人養老生活得不到應有保障,晚景凄涼。

  1.7精神文化生活不豐富比較單調。

  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父母在農閑時間,主要是趕場、看電視和串門聊天、打麻將或打牌,其他休閑娛樂活動比較少,精神文化生活匱乏。農村社區供村民休閑娛樂的活動場所太少,現有的活動場所活動器具少、無人管理、沒有定期對村民開放。

  綜上所述,農村獨生子女家庭最典型特點是孩子的唯一性和單傳性,是家庭老年父母供養的唯一依靠,導致農村獨生子女家庭老年父母養老風險的分散功能被逐漸弱化,獨生子女的外流、生命存活風險與贍養風險都會導致養老風險的發生。在現在和將來相當長一段時間,農村獨生子女家庭老年父母養老問題將是我國比較大的社會保障問題之一。

  2.解決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養老問題的建議與對策

  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對我國抑制人口過快增長、降低人口出生率作出了重大貢獻。國家應尊重這批獨生子女家庭父母的歷史貢獻,關注和重視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父母的養老問題,完善農村獨生子女家庭養老保險政策。

  2.1轉變傳統養老觀念,主要是各級政府部門和獨生子女家庭父母。

  首先,各級政府部門要轉變養老觀念,充分認識養老不只是農村獨生子女家庭自己內部的問題,而是應該由政府承擔主要責任的社會事業,健全完善現有政策與法規。其次,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父母要轉變養老觀念,增強自我養老的意識。減少對子女的過多期望,要在精神上、思想和行動上相信自己,增強自己的養老能力和養老習慣。

  2.2提高養老保障水平和農村計劃生育獎扶金標準,增加財政投入。

  國家相關部門應考慮實際情況,提高農村獨生子女家庭計劃生育獎扶金、養老保險待遇和計劃生育養老補貼標準,不能低于農村低保戶標準。對于家庭確實困難的低收入、子女又不在身邊的農村獨生子女家庭老年父母,政府應給予政策傾斜,優先納入農村低保戶享受范圍。對于確有住房困難的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父母,應優先納入農村D級危房改造對象。建議農村獨生子女家庭母親年滿50周歲就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和農村計劃生育獎扶待遇。

  2.3改善農村就醫條件,適當提高醫療報銷比例、擴大報銷范圍。

  大力發展農村衛生事業,著力解決農民醫療問題難、有病就醫難,實現人人公平享有初級衛生保健服務,是各級政府關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內容,也是廣大農民迫切期盼的大事。改善現有農村基礎醫療設施條件,規范農村藥品價格,加快對鎮、村衛生所加速改進,鼓勵社會資金參與衛生所建設,提高農村衛生機構綜合服務水平。各級政府部門在修訂農村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政策時,應考慮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的特殊情況,降低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醫療費用,適當提高報銷比例,并擴大報銷范圍。

  2.4積極探索發展農村多元化養老服務體系。

  探索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養老為依托和社會機構養老為支撐相結合的多元化養老服務體系,以供農村獨生子女家庭老年父母擁有多層次、多渠道的養老選擇,真正實現老有所養。政府牽線發動社會力量、鼓勵民間資金參與到農村養老服務業,成立農村社會養老愛心機構,鼓勵社會興辦農村養老院,形成政府的財政補貼引導、社會廣泛參與、多元化集資的農村家庭養老服務機制,切實推進農村養老服務的社會化進程。

  2.5發展農業產業經濟,增加就業創業機會,讓外出務工子女回歸,減少“空巢”老人家庭。

  合理解決農村獨生子女家庭老年父母的養老問題,首先要因地制宜發展農村產業經濟,讓農村村民就業創業機會增加。政府制定農村創新創業扶助政策和惠農措施,助力農民自主創業。經濟收入提高,實現農村村民離土不離鄉,使更多獨生子女家庭父母可以和子女共同生活,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空巢”老人現象會逐漸減少,經濟和物質上能夠得到支助,精神上得到慰藉,從而實現農村獨生子女家庭老年父母能安享晚年。

  2.6加強宣傳教育,營造尊老愛老的良好社會氛圍

  自古就有“父母尚不敬,何以敬天下”的名言警句,孝也自然而然的成為了一個評價人們道德素養的尺度。各級政府部門把尊老敬老傳統美德教育納入精神文明建設規劃,積極組織各種尊老、敬老、助老、愛老活動。廣泛利用各種宣傳媒介,積極開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宣傳教育,不斷強化尊老敬老意識營造濃厚社會氛圍。

  隨著我國老齡化社會的加劇,建議在全國推行河南省對獨生子女家庭的優待政策。修訂后的《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后,生病住院治療期間,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20日的護理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

  2.7提倡移風易俗、崇尚勤儉節約的社會風尚。

  政府部門應通過各種途徑加強宣傳教育,提倡移風易俗、崇尚勤儉節約的社會風尚。引導廣大農村村民破除鋪張浪費等陳規陋習,通過樹立婚事新辦、喪禮從簡等典型,運用各種宣傳媒介,來引導村民改變傳統觀念,自覺自愿地形成崇尚文明、勤儉節約的社會風尚。

  參考文獻:

  [1] 《中國20xx年人口普查資料》http://www.stats.gov.cn/tjsj/pcsj/rkpc/6rp/indexch.htm

  [2] 河南省衛計委網站http://www.hnjsw.gov.cn/contents/159/55492.html

  [3]李建民.中國農村計劃生育夫婦養老問題及其社會養老保障機制研究.中國人口科學.20xx.(3)

  [4]宋健.中國的獨生子女與獨生子女戶.人口研究.20xx.(2)

  [5]原新.獨生子女家庭的養老支持——從人口學視角的分析.人口研究.20xx.(5)

  [6]丁志紅.我國農村中年獨生子女父母養老意愿研究.人口研究.20xx.(4)

  [7]風笑天.四二一:概念內涵、問題實質與社會影響,[J]. 社會科學.20xx.(11)

養老問題論文6

  摘要:

  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不斷完善的過程中仍存在一定問題。本文在文獻搜集、定性分析的基礎上,對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問題及原因進行分析,并認為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應當在制度結構體系、統籌結構、設計公平性以及群體的繳費能力等方面進行制度完善,以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初衷。

  關鍵詞:

  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結構體系;制度公平性;制度差異;繳費能力

  一、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制度結構體系復雜,政府企業職責不清

  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之初,制度結構體系較為復雜,包括了機關事業單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居民、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四部分。可以看到,相較于四部分制度結構體系,我國目前的制度結構體系有了更進一步的整合,具體分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以及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制度整合使得制度實施以及針對制度的管理都更加具有效率,并且可持續性較高。但是,目前制度機構體系仍存在一定問題,且政府與企業的職責劃分不清。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尤其是基礎養老金部分,作為保障居民老年生活的基本制度安排,應當為全體老年人提供充足且具有較高公平性的養老保險。但現有制度結構體系,將社會群體進行區分,實施不同的制度安排,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基礎養老金的公平性。在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當中,基礎養老金由企業繳費形成的社會統籌部分構成,為強制性的制度安排;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屬于非強制性的。同時由于主要由個人繳費形成基金積累,由國家財政進行支付的基礎養老金部分的保障水平相對較低。因此從制度結構體系角度看,基礎養老金部分的結構分化,違背了制度的公平性。在兩個不同制度內部,可以看到政府與企業、個人的責任劃分不明確。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中的基礎養老金部分過分強調企業的責任,使企業負擔壓力過大,沒有明確規定xx補貼的責任。一方面,企業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屬于其經營活動之外的開支,過重的養老保險費使得其主動參與的積極性降低,可能會出現誤報繳費基數甚至違法不繳費的情況;另一方面,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當中企業繳費壓力的增加,使得企業不愿開展企業年金方面的補充性養老保險,使我國整體養老保險制度層次發展不平衡。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中,基金來源仍以個人繳費為主,xx補貼的額度較小。這兩種制度內部負擔主體的責任劃分不明確且劃分標準不一,使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運行以及管理受到影響。

  (二)制度設計欠缺合理性,統籌層次較低

  目前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統籌層次為省級統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為市級統籌,整體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統籌層次較低,在制度設計上缺乏一定的合理性。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省級統籌造成制度間一定的不公平性,同時使互助互濟制度設計理念的實現受到阻礙。省級統籌的方式,導致各省的繳費基數不統一、政府企業負擔比例責任不統一、各省基本養老金結余差距過大等問題同時,政府僅承擔財政補貼責任,在東西部地區之間xx補貼標準也有所不同。在經濟實力較好的地區,財政補貼數量相對較小,反之在經濟發展情況較差地區,各級xx補貼幅度則較大。這種xx補貼的方式,為基本養老保險的保障水平提供了一定保證。但是,在制度層面上沒有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籌,使政府與企業的負擔壓力畸輕畸重,降低了養老保險制度的合理性

  (三)制度設計公平性考慮不足

  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設立初期,由于經濟發展水平較低,需要覆蓋的人群較多,因此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設計在兼顧效率與公平的同時,更側重效率的實現。現行制度在基礎養老金部分,按照覆蓋對象不同產生了職工與居民之間保障水平的差異,違背了基礎養老金部分公平性的原則。對城鎮職工而言,其基礎養老金來源于企業繳納的社會統籌部分資金,而非職工群體的基礎養老金部分則主要來源于xx。然而,由企業參與的社會統籌部分積累資金要遠高于xx的補貼,因而基礎養老金部分在就業與非就業人員之間產生了不平衡的現象,違背了養老保險制度設計之初的公平性原則。事實上,未就業人員的生活狀況普遍低于就業居民的生活狀況。他們沒有固定的收入來源,對未來老年時期的風險承受能力較低,特別是對于處于貧困線以下的群體,僅依靠社會救助制度提供的現金與實物救助,仍然不能滿足老年的特殊養老需求。因此,對于未就業群體而言,如果缺失了這部分基礎養老金,他們老年時期的生活質量將會急劇下降,甚至無法實現基本的生活需求。可以看到,養老保險制度作為一項社會保障制度,其核心是要保證全體社會成員在年老時可以滿足基本養老需求,在養老金的給付方面發揮社會保障的穩定功能與調節功能,通過縮小社會成員基礎保障待遇的差距,減少社會矛盾,并通過國民收入的再分配,促進公平并進一步提高效率。特別是在基礎養老金部分,應當在社會范圍內建立統一的給付標準,保證全體居民的基本養老需求。在兼具效率的同時,更加注重基礎養老金的社會福利性與普惠性,為居民提供老年生活必須的基礎經濟來源。

  (四)部分群體繳費意愿與能力考慮不足

  對農村群體以及城鎮靈活就業人員而言,在制度設計層面上,考慮到他們的實際經濟能力,按照不同層級的繳費標準進行了個人賬戶繳費水平的劃分,一定程度上,保證了更多居民被納入到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當中。但是,制度在設計時卻缺乏了對這部分群體繳費意愿與能力的考慮,使得制度中出現了漏洞以及不公平等現象。對上述兩部分群體而言,當期收入遠比未來收入重要。對他們來說,最重要的是要保證當前的基本生活。然而這部分群體的工作不固定,從事職業任務也相對基礎,因而工資水平較低,在短期內無法形成一定的資金積累,有時甚至當期收入無法實現基本生活的滿足。因此對他們而言,養老保險繳費意愿較低。對于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繳費部分,一方面要考慮覆蓋群體的繳費能力,但更重要的是要衡量其繳費意愿。

  二、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經濟發展水平地區差異較大

  我國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受到地理環境的影響較大,在整體上呈現出東部沿海地區經濟發展速度較快、水平較高,而西部發展則相對較為落后的特點。這種經濟發展水平的差距,直接反映在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方面。第一,對于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地區,大量年輕勞動力外遷,使得當地的贍養率過高,給養老保險制度的支付帶來巨大壓力。相反,東部沿海地區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當地的贍養率相對較低。因此,經濟發展的地區差異使得養老金的支付壓力在各地區之間存在較大差距,由此而形成的企業與個人的繳費壓力,地方財政的補貼壓力也有較大的差異,一定程度上妨礙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公平性。第二,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使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中的繳費基數存在差異,破壞了制度的公平性。對基礎養老金部分而言,由于大多數東部沿海地區企業發展較好,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相對較高,使得這部分企業的繳費基數遠高于西部部分企業。對企業而言,多繳納的社會統籌基金部分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其多余的經營成本,在沒有多余補助或政策鼓勵的情況下,企業可能會選擇虛報繳費基數的現象。這就使得一方面各地區間的繳費基數存在較大差異,存在養老保險繳費層面的不公平;另一方面,過高的繳費比例以及繳費差距,容易造成企業虛報繳費基數,從而降低整體繳費數額的現象。這幾個方面的影響都不利于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性發展。

  (二)制度設計理念更強調效率

  與發達國家養老保險制度設計不同的是,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設計之初,經濟發展水平仍較低,群眾對養老保險制度的認識以及養老的需求都較低。同時,我國經濟發展一直存在地區間不平衡的現象,且發展水平差距較大,這就使得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現真正的“公平性”存在一定的困難。因而我國之前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一直根據覆蓋對象不同按照不同標準進行保障。因此可以看到,在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設計理念方面,我國在堅持兼具公平與效率的同時,一直較為強調“效率”的實現。同時,我國的制度安排也一直較為重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對農村地區群體的養老保險制度有所忽略。這就導致了目前城鎮、農村群體間養老保險制度的差異以及制度實施過程中出現較大不公平的現象。雖然近年來我國制度的改革方向一直強調“公平性”與“普惠性”,將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制度進行合并、將城鎮及新型農村制度合并,但制度的整合仍然受到設計理念的影響,存在一定的障礙與困難。

  (三)繳費意愿不高導致制度設計漏洞

  由于我國的歷史文化因素影響,我國居民大多數對當期收入更為看重,對養老保險等未來收入的認識不足,導致居民整體繳費意愿不高,使制度在設計上存在漏洞。城市居民中部分群體可能認為,應當自主選擇是否將現有收入一部分用于養老保險繳納;農村居民則因為收入在很大程度上仍消費在保證基本生活方面,而更有可能傾向于獲得當期收入,而非未來預期收入。這些觀點對養老保險在未來生活中的必要程度認識不足,均會使部分群眾的繳費意愿較低。因此,在養老保險的繳費意愿上,我國整體上還存在不足,無法真正調動起大多數居民的意愿,也進而使部分養老保險制度形同虛設,存在一定漏洞。

  三、完善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建議

  (一)劃分政府企業責任,加快制度結構體系整合

  從一定角度上說,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結構體系復雜程度,影響著制度的實施情況以及管理難度。對目前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而言,想要真正實現大多數發達國家全覆蓋、高水平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不太可能的。但是,目前我國可以通過加快制度結構體系的整合,來提高制度的可持續性,最大程度實現制度公平。在整合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當中,最基礎的就是要劃分政府、企業與個人的負擔責任。在責任劃分以及制度整合的對策建議當中,筆者認為可以通過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重新整合來實現。具體方式為,建立以政府為主體,財政稅收補貼為資金來源的、在全民中具有公平性的基礎養老金部分,資金納入社會統籌部分,一定程度上減輕企業的繳費率;對城鎮就業人員,實行個人繳費的個人賬戶制;對城鄉未就業群體實行個人繳費的個人賬戶制。旨在將政府、企業以及個人的養老金負擔責任具體明確化,使政府的負擔比例明確,同時減小企業繳費率。在不同群體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當中,基礎養老金部分在不同群體、不同地區范圍內實現了基本的公平性。在職工與普通居民的個人繳費當中,又滿足了兼顧效率的要求。同時,應當繼續推進原有“雙軌制”的并軌,以及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合并。不斷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結構體系加以整合,降低結構體系的復雜程度,實現擁有廣覆蓋性與公平性的可持續發展的制度。

  (二)提高制度統籌層次,提高制度設計合理性

  繼續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全國統籌,實現全國各地區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公平性與普惠性,發揮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全國范圍內的再分配作用。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做為再分配的一種,應當充分體現社會范圍內的公平性。提高制度的統籌層次,使其上升為全國統籌,可以實現各地區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保障水平的均衡,同時減小經濟欠發達地區政府、企業壓力。現有制度統籌層次,在人口老齡化壓力下,使得部分地區養老金缺口將會繼續加大;同時對經濟欠發達地區而言,政府企業的壓力較大。因此全國統籌,能夠實現統籌資金的跨區域協調,彌補一定程度的缺口問題,解決可能出現的“收不抵支”的問題,緩解人口老齡化壓力。全國統籌使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全國范圍內實現了再分配,將社會統籌的基礎養老金部分在全國范圍內保證了一定的公平性,實現了制度設計的合理性。

  (三)減小制度間差異,促進制度公平性

  為了使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更好地落實,實現制度的初衷,在制度設計時需要考慮各方面因素,包括覆蓋群體的范圍、群體的經濟實力、繳費能力與意愿等。只有通過全面考慮制度設計的相關因素,才能夠保證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完整性以及實施的可行性。在城鄉間養老保險制度的不同,造成了城鄉間基礎養老金部分的較大差異。制度在地區間的差異,主要體現在地區間養老金的結余存在巨大差異,由此而帶來的負擔繳費壓力也相差較大。因此,應當進一步縮小制度間差異,在社會范圍內推進基礎養老金的公平性,并全面推進基本養老保險的全國統籌,盡量縮小基礎養老金部分地區間差異。

  (四)全面衡量群體繳費意愿與能力

  對于我國的制度而言,由于與發達國家的經濟社會背景不同,存在針對大量農村居民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這部分群體受到思想觀念以及現有收入情況等多方面因素影響,最低100元的繳費標準可能無法實現,因此不愿意參與到個人賬戶的繳費當中,使實際參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群眾數量受到限制,妨礙了制度的可行性。因此,在制定養老保險制度時,需要對政策覆蓋群體的繳費意愿與能力進行調查評估,同時考慮可能阻礙居民繳費意愿的相關問題,并提出相關輔助政策。

  參考文獻:

  [1]鄭功成.從地區分割到全國統籌——中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深化改革的必由之路[N].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xx(03).

  [2]蒲曉紅,符禮建.我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N].四川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8(04).

  [3]林義.社會保險基金管理[M].北京: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xx.

  [4]李文穎,馬廣奇.中國養老金制度的現狀、問題及對策[J].社會福利,20xx(04).

  [5]呂曉東.中國養老金制度研究[D].吉林大學,20xx(05).

  [6]劉猛.中國養老金制度可持續發展研究[D].東北財經大學,20xx(06).

  [7]韓濤.OECD國家養老金投資對中國養老金制度的借鑒[D].東北財經大學,20xx(12).

養老問題論文7

  我國的國土廣大,農村人數數量非常的多,隨著國家人口老齡化的現象在逐漸加深,農村的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非常重要一環,解決農村人口的養老問題是保證農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基礎,保證了農村經濟發展的穩定,才能促進我國整體經濟的發展,農民的養老保險問題現在已經處于非常棘手的位置,為了保證社會未來的穩定,必需加強此方面的建設,完善養老保險制度。

  一、簡要分析發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重要意義

  發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最為關鍵的一點就是為了預防未來農民人口老齡化情況加重而造成整個社會的經濟壓力負擔過大的問題。人口老齡化不僅僅是我國,也是整個世界面臨的問題,為了緩解這一壓力,我國提出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制度,這是整個社會發展的必然需求,是整個社會發展的趨勢。社會養老保險是我國提出的一項重要舉措,可以保障老年人未來的基本生活。在國家開始嘗試推行農村養老保險的過程中并不是一帆風順的,然而推行農村全面養老保險制度可以緩解子女贍養父母的一部分壓力,國家之前在實行計劃生育,一對夫妻在培養子女的同時還要贍養四位長輩,更加增加了壓力,只有保證養老保險制度的全面推行,才可以保證全國人們的安定與幸福。" 三農問題" 是農業文明向工業文明過渡的必然產物。我國現在仍是發展中國家,只有解決好農村的問題,才能看見整個社會明顯的進步,建立并完善新型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解決農民的養老問題,才能調動起農村人們的整體的積極性,促進生產,保證農民的日常收入,促進農村的經濟生產,保證社會的和諧進步與穩定發展。

  二、簡要分析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

  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推行過程中還存在著一定的問題,目前在我國偏遠地區還存在著一些傳統的思想,認為養老保險這部分的投資是非常不必要的,在這部分地區,農村的經濟沒有完全發展起來,農民很多的家庭甚至沒有多余的錢來交養老保險,一心只培養后代。在這種狀況下農民的參保的意識非常薄弱,缺少對養老保險的重要認知,即使有的農村家庭意識到了養老保險的重要性,但是也沒有多余的錢來負擔這部分的費用。但是根據統計,農村社會保險的投入與收益讓農村人們并不是很滿意,這樣對于那些有些想嘗試的農村給予了嚴重的打擊,導致了農民參加社會保險整體的數量不多,覆蓋面不廣,很難達到全面的普及。參考世界上其他的發達國家,社會保障制度特別是養老保障制度是具有一種強制性的規定的,這是作為保障國家發展的一種強制性法律而存在的。這與我國目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至今幾乎沒有一部成文的法律法規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因為我國沒有已經確定成文的法律法規,導致了廣大的農村人們對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認識度不高,沒有足夠的額熱情,這種缺乏法律效力的制度使廣大的農村人們缺乏信心而阻礙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發展。

  三、簡要分析完善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

  國家、政府應該負擔著加強輿論宣傳的任務,保證農民對養老保險有著全面的認識。目前隨著社會的發展農村人口急劇老齡化,若是放任不管對于國家未來的經濟建設有著嚴重的影響。非常不利于國家的發展,提升國家地位,在此情況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全面普及必須早日提上日程,讓更多的農民意識到養老保險的對自己對子孫對國家發展的重要意義,提高全民的熱情,才可以保證制度的全面推進。這對相關部門提出了一定的要求,政府機關單位應對自己下屬的農村通過媒體或現場宣傳等多種的方式來宣傳國家農村養老保險的政策,使農民的認識到參保的重要性,爭取通過此辦法加大農村對于養老保險的關注度,提高農村參加養老保險的數量。立法對于完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至關重要,由于各地農村社會保險制度千差萬別,缺少法律的統一度與規范性。若想達到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全面推行,制定具體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是當務之急。各級地方政府可以推行激勵機制,出臺扶持政策,提高農民投保的積極性。

  對于財政支出有一定困難的地方農村,建立一定財政補助和集體補貼制度,完善農村的社保資金。政府機關單位健全約束機制,完善必要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規范農村養老保險工作行為對于農村養老保險的推進也是有很大的益處的。地方政府可以調查農村的收入情況,根據不同的地區經濟狀況,保證投入與收支達到農村老百姓滿意的程度,是保證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積極性的一項重要措施。

  四、結束語

  我國對于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推行任務不能忽視,只有達到農村人們全面的加入養老保險的行業才能最大限度的應對未來人口老齡化對整個社會的沖擊。各級地方政府機關單位應該以全面推行養老保險制度作為長遠目標,使我國現有的農村人們無后顧之憂,生活穩定幸福,建設好農村,才能保證國家整體經濟的快速發展。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與養老保險改革的深入,農村養老保險早晚會得到全面農村人們的擁護。

養老問題論文8

  摘要:近年來,我國經濟結構發生了變化,然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并沒有跟隨經濟發展與時俱進。本文根據實際狀況提出在企業養老保險制度中存在的問題,并闡述了解決這些問題的措施。

  關鍵詞: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問題;對策

  由于社會經濟的變化,企業養老保險制度中的問題不斷暴露出來,因此,分析企業養老保險制度中存在的問題,找出解決問題的對策尤為重要。

  一、我國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一種國家通過各種途徑籌集資金,強制建立起來的社會保障制度。參保人員如果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符合法定條件,退休的企業人員就可以從養老基金中獲取養老金。因為養老問題是社會高度關注的話題,所以國家重視養老保險制度的建設,養老保險制定政策性強,涉及面廣,與人民的利益息息相關,對于社會的發展有著重要作用。

  二、企業基本養老保險中存在的問題

  1、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小

  從近年來,全國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覆蓋率來看,我國養老保險覆蓋范圍還是太小。國家已經出臺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規定企業必須為員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但是在實際情況中,很多企業并未給所有員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還有很大一部分人的合法權益沒有受到保障,尤其在部分民營企業中這種情況更加嚴重。

  2、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率過高

  我國出臺了法律政策,規定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由企業和員工按照一樣比例進行繳納,其中企業繳納養老保險金額為19%,員工自身繳納養老保險金額為8%。通過查閱資料和多國國家進行對比,發現我國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率很高。這種過高的養老保險繳費率對養老保險的繳納產生了負面影響。一方面,過高的養老保險繳費率加大企業經營的成本,很多企業規模不大,無法繳納過多的養老保險。另一方面導致很多企業的發展受到阻礙,因為一個企業無法為員工繳納養老保險,員工會出于對自身利益的思考,不想進入該企業,從而影響了企業的正常發展,企業在招人方面更加困難。這些大大制約了養老保險制度的覆蓋范圍。

  3、老齡化問題嚴重

  近年來,我國老齡化問題嚴重,我國老年人占比越來越多,老年人口的增加為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行造成了很大的影響。隨著全國范圍內老齡化的加劇,養老保險資金越來越匱乏,在這種情況下,只有對現行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才能緩解老齡化的影響,才能促進養老保險制度的順利實施,促進社會的穩定發展。

  4、養老保險基金增值困難

  從現實情況上分析可以知道,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較少,投資渠道較窄,而且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方面缺乏規范性,這就使得很多地方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虧損,甚至無法周轉。很多因素作用下,養老保險基金增值就比較困難。很多養老保險基金是國家撥款的,當養老保險基金有結余時,往往會儲存在銀行中。但是當今中國通貨膨脹嚴重,將養老保險基金長期儲存在銀行中,養老保險基金往往會貶值,這進一步加劇了養老保險基金的缺口。

  5、保險資源分配不均

  我國東西經濟差異較大,同樣,各個地方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這就可能會出現,在有些城市企業養老保險基金有結余,在有些城市企業養老保險基金有虧損。理想情況是通過跨市調節資金,但是實際情況中養老保險基金很難做到跨市分配。這一情況也反應出我國養老保險統籌層次較低,加重了財政支出,加大了發放養老金的難度,對社會穩定發展有負面影響。

  三、健全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對策

  1、提高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

  一方面,國家要在政策方面對養老保險進行扶持,對中小企業進行一定的補助,對給員工繳納養老保險的企業表彰,提升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率;另一方面,政府增大勞動保障監管機制,要求企業依法按照國家規定為員工繳納基本養老金,對未繳納養老保險的企業進行一定的處罰。只有共同努力,才能提高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范圍,才能緩解當前企業養老金不足的情況。

  2、加強養老保險基金管理

  加強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采用更加科學合理的管理機制,應該健全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政策,保證各地嚴格執行養老保險規章制度,對不能嚴格執行養老保險規章制度的單位或者地方追責,建立處罰機制。同時,通過全社會的努力拓展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渠道,讓多個渠道的資金盤活養老保險基金,使社會各界更加重視養老保險基金,更加愿意投資養老保險基金,提高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的回報率。

  3、延遲退休年齡

  老齡化的不斷加劇對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的沖擊是很大的,隨著老年人越來越多,社會上需要的養老金就越來越多,本來養老金基金原本就較為緊張,這種情況加大了養老保險基金的缺口。基于此,延遲職工退休年齡是必然趨勢,延遲退休年齡,可以使部分年紀已經到退休年齡,但是身心還好健康,想要工作的人繼續創造財富,這樣也緩解了老齡化帶來的壓力。從各個方面來,國家出臺政策,延遲職工退休年齡來緩解養老保險的壓力是很好的方案。

  4、提高企業繳納養老保險意識

  一方面對企業要加強基本養老保險的宣傳,在日常培訓中加入基本養老保險的內容,如開展養老保險的定期研討會,在公司走廊粘貼有關養老保險的宣傳海報,促使員工和領導認識到繳納養老保險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企業對養老保險政策要做到公開透明,公開最近的養老保險政策,并嚴格按照養老保險政策繳納養老金。

  5、建立補充性養老金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又稱為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在參加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依據國家政策和本企業經濟狀況建立的,旨在提高職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對國家基本養老保險進行重要補充的一種養老保險形式,是養老保險的第二支柱,補充性養老金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彌補養老金的不足。建立補充性養老金有利于減輕政府負擔,有利于分清保險責任,有利于更好地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綜上,企業養老保險制度中存在著諸多問題,我們需要針對這些問題作出有效的措施,不斷完善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對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創新,讓養老保險制度能夠與時俱進。同時也應該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推動社會的進步,促進社會穩定,讓人人都“老有所養”。

  參考文獻:

  [1]柴麗娜.我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以及對策淺析[J].中國國際財經(中英文),20xx.

養老問題論文9

  20xx年初,國務院出臺《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將原有的新農保和城居保合并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簡稱城鄉居保.在實踐過程中,我們發現城鄉居保制度仍存在不足,需要通過一系列措施加以改進.

  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制度實際統籌層次較低。養老保險的統籌層次是衡量養老制度先進性的標準之一,統籌層次越高,制度的保障能力會越強。雖然《意見》是在全國實行,但從各地政策實踐來看,很多省份仍停留在市級甚至是縣級統籌的層次,這無疑降低了城鄉居保基金的支付和承受能力,不利于發揮基金調劑余缺的功能,也不利于人才的自由流動,省級甚至全國統籌的道路尚遠。

  (二)養老金待遇水平低,保障功能弱。待遇水平是參保人員關注的重點,直接關乎制度實施效果.據人社部統計數據得知,雖然全國大多數省市已不同幅度提高了城鄉居保的基礎養老金標準,但總體來說,全國城鄉居民月人均養老金仍不足200元,很顯然,200元對保障居民基本生活所起作用較小,也就是說,城鄉居保的待遇水平偏低,沒有實現制度的初衷。

  (三)缺乏相關實施細則,部分規定可操作性不強.《意見》中部分規定流于形式,沒有具體說明,導致成為空話,例如集體補助這一塊,提及有條件的村集體或社區應對參保人給予補助,但何為有條件、給予多大補助等均未詳細說明,在一年多的政策實踐中亦可發現基本沒有集體補助的存在,城居保基金主要還是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集體補助嚴重缺位。還有政府補貼這一塊,《意見》只籠統地規定了對選擇最低檔至 500 元檔之下的給每人每年不少于 30 元的補助,對選擇 500 元檔及以上的給予不低于 60 元的補助,這些含糊的字眼導致多數省市均只執行最低標準,給予最少的補貼。

  (四)基金來源渠道窄,基金積累不足。按規定,城鄉居保基金由財政補貼、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構成,公益組織捐款等亦可歸入城鄉居保基金,但由于我國集體組織特別是村集體的衰落,其創收能力極為有限,尤其是某些貧困村,更是根本沒有所謂的集體收入,這些都使得集體補助成為空話,而我國慈善事業更是發展不足,所以最后使得城鄉居保的基金來源僅限于財政補貼和個人繳費,基金的積累大大不夠。

  (五)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權責劃分錯位。《意見》規定基礎養老金由中央財政負責,并將基礎養老金由每月 55 元提升為每月 70 元,但每月70元的標準仍然是比較低的,特別是在物價指數年年攀升的情況下,70 元錢更是顯得微不足道,難以起到保障功能。《意見》同時也規定地方政府應對參保人員給予配套補助、對長期繳費的參保人加發其基礎養老金、建立傷葬補助金制度等,這些都是強化地方政府的財政責任,但我國現今的實際情況卻是中央財政實力雄厚、地方財政資金不足,《意見》中的上述規定顯然沒有充分考慮我國財政狀況,加重了地方財政特別是貧困地區財政的負擔,而中央財政的責任卻沒有得到該有的強化,造成了中央財政投入不足而地方財政負擔過重的畸形狀況.

  (六)基金運營效率低,保值增值壓力大.《意見》對城鄉居保基金的運營僅指出按國家統一規定投資運營,而后續卻并未出臺相關投資細則,在具體政策實施過程中發現,大多數省市的城鄉居保基金都是以存銀行或買國債作為投資手段,投資渠道保守而單一,基金收益率極低、甚至跑不贏通貨膨脹率而出現虧損,直接損害了參保人利益.

  (七)地區差異大,各地標準不一.全國各省市在政策的實際操作過程均進行了不同程度的變動.以基礎養老金為例,上海將基礎養老金提高至每月660元,領跑全國.北京以每月470元位居第二,其他省份多數都在150元以下,黑龍江、安徽、湖北等地更是維持在國家最低標準70元每月的基礎上.各省的政府配套補貼政策、殘疾人代繳政策、傷葬補助金政策、繳費激勵政策等亦有不同程度的差異,雖然各地區確實有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但養老政策差異過大亦是不妥的,雖然根據地區差異調整政策的出發點是對的,但一定要注意調整的度,否則又會引發新的不公平.

  (八)制度吸引力不強,居民缺乏參保積極性。經調研發現,大多數農村居民僅選擇以最低檔次參保,一些青年群體更是以各種方式拒絕參保。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幾點:首先,農民知識水平有限,更加注重眼前利益,對未來的風險認識不足;其次,傳統思想的作祟,農民以子女為其養老送終為榮,而不注重自身積累;青年群體則因自身年富力強,距領取養老金的時間跨度過長等原因而更加拒絕參保;最后,也是最為重要的一點就是城鄉居保的待遇水平太低,如此低的養老金水平讓很多人對其不屑一顧。

  (九)與低保等相關制度缺乏有效銜接。社會保障制度是由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救濟等構成的一個制度體系,具有諸多子項目,各子項目之間既有區別又彼此關聯,一個項目的實施往往需要其他項目的配合,才能發揮其最大效應。《意見》提及城鄉居保制度要與職工養老保險、城鄉低保、農村五保、優撫安置等其他保障制度進行銜接,但對如何銜接卻沒有做出規定,這就導致各地政策不一,有此地方做法更是有損相關群眾利益,例如有的地方規定城鄉居保和低保只能享受一個,而這種規定是沒有合理依據的。

  (十)經辦人員素質不高,相關專業人才匱乏。新農保與城居保的并軌導致巨大的工作量,例如要重新建立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險信息系統、對待遇領取人員名單及領取情況進行核對、推行統一的社會保障卡等,新制度的實施,參保人員數量劇增,而業務辦理人員沒有配套增加,這勢必加大了經辦人員的工作量,巨大的工作量又導致經辦人員情緒惡化而影響服務態度,導致服務質量不高。另外,現有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也面臨著挑戰,如今的制度越來越復雜,一批老的基層工作人員在文化水平和政策理解能力方面均有限,急需大量具有專業能力的新生力量補充到社保體制中。

  二、對城鄉居民保制度發展的建議

  (一)提高制度的統籌層次。目前的市縣級統籌造成基金調劑余缺功能弱、制度可持續性差等惡果,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邁向更高統籌層次成為現實需要.首先應打破地方保護主義,突破小團體思想的禁錮,樹立全國統一大市場觀念,各地區相互扶持,采取分步走策略,先完全實現市級統籌,再積極推進省級統籌,為最后的全國統籌做準備.

  (二)明確國家財政責任,加大中央財政補助力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相比,由于缺少企業這一重要的繳費主體而使得基金積累大大不足,而政府對居民具有當然的保障責任,所以理應由政府補足這一缺空,現階段的70元每月的中央財政補助實在過低,增加基礎養老金成為必要,再結合我國財政狀況,地方政府的財政不足,所以增加基金老養老金的重擔只能由中央政府肩負.另外,應合理劃分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對城鄉居保制度的責任,地方政府主要負責"干事",中央政府主要負責"管錢".

  (三)制定政策實施細則,注意相關配套政策的跟進.首先,在《意見》的基礎上,對各規定作出必要的解釋,將含糊的字眼具體化,例如針對"基金按國家有關規定投資運營",要附上具體的投資規則以說明什么是有關規定;其次,針對實操過程做出詳細規定,例如在政策實際施行過程中會遇到養老保險和低保是否能同時享受的問題,應對其做出明確回答,以免出現各地政策不一的狀況,本文認為低保和養老保險待遇是可以同時享受的;最后要注意政策實施可能產生的連鎖反應,注意與其他保障政策的配合,確保配套政策的及時跟進,針對實際情況做出靈活應對.

  (四)拓寬城鄉居保基金籌資渠道.城鄉居保的現有籌資渠道過窄,基金積累不足,嚴重影響了制度的可持續性,應采取各種措施擴充基金積累。首先,可建立國有資產劃撥入城鄉居保基金的制度,具體說明以何種程度何種方式劃撥國有資產;其次,大力發展慈善和福利彩票事業,積極引導企業和個人捐款;當然還要大力發展經濟,只有社會整體經濟水平提高了,福利水平的提高才成為可能。

  (五)出臺基金投資細則,積極推動基金運營。傳統的養老保險基金多采取銀行存款和購買國債的投資方式,基金的投資效率極低,拓寬基金投資渠道、實行多元化投資策略勢在必行。首先要明確養老基金入市這一整體趨向,做好基金入市的思想準備;然后制定詳細的投資細則,對投資于哪些金融產品、各占多大比例等問題做出合理的安排,成立專門的基金理事會,委托專業投資機構進行投資,并對整個投資過程實施有效監管,確保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六)加大對貧困地區的扶持,將地區差異控制在合理水平.由于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生活指數等存在差異,城鄉居保制度在各地的發展自然會有不同,但不能任由差異拉大,上海每月660元的基礎養老金近乎安徽的十倍,這顯然超過了經濟的差異,是不合理的,因此中央政府要考慮各地方政府實力,對相對貧困的地區給予適當的照顧,將其與發達地區的差距控制在合理水平。

  (七)加大政策宣傳。用老百姓聽得懂的話語將政策宣傳落到實處,可采取大學生下鄉講解、制作宣傳海報、電視廣告等形式積極推廣政策,讓老百姓切實了解政策實質,打消群眾心中的疑慮,以避免盲目跟風現象的出現。另外,要培養廣大居民的憂患意識,改變其傳統老舊思想,增加其風險意識,以期潛移默化地增加城鄉居保制度的信服力。

  (八)加大對工作人員的培訓力度,引進新生力量。城鄉居保業務辦理人員直接和參保人接觸,其業務能力和服務態度是影響政策滿意度進而影響制度公信力的重要因素,因此應加強對經辦人員的業務能力培訓,強化其服務群眾的思想理念,盡量簡化經辦流程,讓群眾少跑腿,讓群眾切實感受到制度的便利性和優越性.

  另外,要加大社會保障專業人才的培養,強調專業化和服務意識,為城鄉居保制度的良性運行儲存后備力量。

  參考文獻:

  [1]鄧大松,仙蜜花。新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面臨的問題及對策[J].經濟縱橫,20xx.9.

  [2]鄭風田。"新農保"面臨的三大挑戰[EB/OL].

  [3]睢黨臣,董莉,張朔婷。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并軌問題的思考[J].北京社會科學,20xx.7.

養老問題論文10

  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實施30多年以來產生了數以萬計的獨生子女家庭。我國目前獨生子女家庭數量已突破了一億大關。第一代獨生子女的父母已經陸續步入老齡化的行列。但是,對于獨生子女家庭而言,孩子在成長過程中面臨的風險是無法規避的。有些家庭由于獨生子女的突然死亡而成為失獨家庭。據有關統計,目前中國15歲到30歲的獨生子女總數大約為1.9億人,這一階段的死亡率為萬分之四,按此比例可以得出中國每年將產生7.6萬個失獨家庭,目前該類失獨家庭的數量已經超過百萬。在這一百萬大軍中,有很大一部分家庭屬于第一代獨生子女家庭。由此可以推斷出這些失獨家庭中很多家庭將正在步入養老的階段。這些特殊的家庭再為中國計劃生育政策做出巨大貢獻的同時,卻不得不接受“空巢”的后半生。在中國的傳統觀念中,孩子不僅僅是養老的基礎,更是家庭的精神寄托之所在。所以,該由誰來照料這些失獨老人的老年生活?誰應該給予他們更多的精神慰藉?一直是一個頗富爭議的領域。

  一、失獨老人的養老現狀

  失獨老人是計劃生育政策下的一個特殊群體,他們的“空巢”不是由于子女外出學習或者工作所導致,而是由于家庭中獨生子女的不幸去世。這類特殊的老人的養老現狀在面臨著一個巨大的挑戰。盡管《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已經明文規定,“獨生子女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對于普通的家庭而言,這只不過是一個碩大的宏觀政策,沒有具體化。即使有一些地方政府發放了一定的社會援助,但每月不過在幾百元左右。失獨老人不生病時候還能勉強維持生計,一旦生病必將陷入極端貧苦的境地,使得失獨老人的養老面臨著巨大的不確定性。

  (一)失獨老人的經濟現狀

  目前中國的養老模式主要以居家養老為主,家庭的供給是老人的主要來源。失獨老人與其他老人相比較,無法從成年子女那里年得到相應的家庭贍養支持。再加上由于計劃生育政策導致的“4-2-1”家庭結構,使得這類老人可能還要面臨贍養自己父母的巨大責任。由此可見,失獨老人的家庭經濟負擔是十分沉重的。

  (二)失獨老人的生活照料狀況

  生活照料是養老的一個重要方面,其中家庭子女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大多數老人由于身體方面的原因都需子女提供生活方面的照顧,但由于子女的不幸離世,失獨老人也就失去了這種傳統意義上的家庭支持。迫于無奈,其中一部分失獨老人不得不求助于一些專業養老機構,但是養老機構卻明確規定接收老人需要子女簽字,以此為由而拒絕接收。沒有人為這些失獨老人簽字負責,養老機構更是不愿意承擔這個風險,使得失獨老人從養老機構那里得到一些生活照料成為一種遙不可及的夢想。

  (三)失獨老人的精神慰藉狀況

  在中國,養兒防老成為幾千年來養老的最優選擇,對于每一個家庭的影響至關重要。子女對老人的精神慰藉方面發揮著重大的作用。但是由于子女的不幸離世,這類老人往往感覺到無助和孤寂,情感上十分脆弱。由于失獨老人長期受到子女去世的壓抑,這類老人往往自卑,情緒十分消極,更有甚者辦理原來居住地,斷絕和原來的生活圈子交往,開始與世隔絕。

  (四)失獨老人的現實選擇狀況

  由于獨生子女的不幸離世,失獨老人往往從精神上和經濟上遭受沉重的打擊。他們一般生活上比較困苦,精神世界極其空虛。為了擺脫這些困境,其中一部分老人排除了主流的家庭養老、社區養老、土地養老、社會保險養老。他們進入寺院,開始尋求新的寄托,開始自己新的養老生活。

  二、失獨老人問題產生的成因

  隨著我國計劃生育政策實施30多年以來,第一代獨生子女的父母的老年生活的開始,失獨老人的養老問題被擺在了一個突出的位置。由于獨生子女的意外死亡,失獨老人的養老問題成為一個迫待解決的議題。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國家政策層面

  失獨老人問題是伴隨著計劃生育政策的出臺而誕生的。1973年起,中國全面推行計劃生育政策,中國的人口再生產類型發生了歷史性的轉變,由原來的“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長”轉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長”。當年很多家庭就是響應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號召“只生一個孩子”,卻無法規避成年子女突遇死亡的風險。這項風險不應該轉移給家庭承擔,而且許多家庭也無力承擔這樣的風險。隨著問題越來越嚴重,政府隨即出臺了一些政策法規來保障這類人群的基本生活,但卻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失獨老人的危機。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政府應該給予必要的幫助”。我們可以很明顯的看出該規定是從一個宏觀的層面來界定該事件,未能制定出詳細的實施細則來加以貫徹落實,所以根本無法實施。盡管一些地方政府也發放了一些社會援助,但是區區幾百元的補助根本無法承擔起失獨老人家庭的基本生活開支。地方政府也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進行調整,使得政策的搖擺性很大,這樣就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失獨老人的援助問題。

  (二)個人層面

  由于個人成長過程的不確定性,個人存在過程中的意外事件也時有發生,必然導致一部分獨生子女不幸死亡。據調查,造成獨生子女死亡的主要原因是交通事故和疾病,其他的如溺水、自殺和工傷也有一定的比例。當面臨這樣的意外事件時,家庭無力承擔,值得寄托于政府的相關政策。目前的政策條例無法提供給失獨老人以合適的保障,由此帶來的矛盾不只是個人,更有甚者是全社會。

  三、對失獨老人的養老的建議

  (一)大力建立計劃生育專項援助機制

  計劃生育部門應該加緊制定失獨老人養老專項救助條例,有計劃、有步驟地對失獨老人進行救助活動。一方面可以拓展籌集資金的渠道,除了政府的財政撥款外,可以進行社會捐贈等;另一方面可以明確失獨家庭的經濟狀況和需求狀況,有針對性的進行援助。救助機制的建立有利于促進計劃生育政策的穩定開展,促進社會的安定和諧,更有利于貫徹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體現政府的人文關懷。

  (二)大力推進養老保險和獨生子女保險工作的開展

  健全養老保險和獨生子女保險機制一定程度上可以解決失獨老人的經濟困難,緩解失獨老人的經濟壓力,免除其后顧之憂。養老保險可以提高對適度老人的養老金,提高獨生子女家庭參與養老保險的激情和意識。

  (三)加強獨生子女意外事故的風險意識

  目前由于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獨生子女一代在日趨激勵的市場競爭中面臨更大的壓力。他們是家庭中唯一的一個子女,從小就背負著父母和親朋的期望,在遇到情緒問題時如果不能得到及時的引導,更容易產生極端行為。20xx年國家衛生局統計數據顯示,全國15~34歲的青少年中,自殺成為死亡的一個重要原因。因此,為了降低獨生子女的死亡率,規避獨生子女在突發事件中的意外事故,社會、學校、家庭應該相互配合,共同協作,加強風險意思,降低獨生子女非疾病的死亡率。第一,依托學校和社區組建獨生子女心理健康輔導中心,定期測評和咨詢獨生子女及其家庭;第二,加強對交通安全意識的宣傳,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減少因交通事故、溺水等引起的死亡;第三,父母要加強對獨生子女的教育,同孩子一起探討安全知識,保持高度的警惕心。

  (四)大力宣傳孝道文化,在精神層面給予失獨老人更多的關懷

  尊老敬老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美德。大力宣傳孝道文化,讓更多的人來關系失獨老人這一特殊群體,不但可以增強社會和諧程度,還可以為當地的發展注入更多的穩定因素。第一,要加強輿論宣傳,教育社區居民弘揚中華民族敬老、尊老、愛老、養老的傳統美德,樹立全社會尊老敬老的意識;第二,大力培養專業人才,促進失獨老人服務朝著專業化、現代化發展,專業人員可以為失獨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顧、精神慰藉等方面的相關服務;第三,可以大力發展社區的力量參與,社區可以組建家庭自助互助組織,利用社區資源幫助社區內的失獨老人,拓展社區內失獨老人的社會支持網絡。

  (五)積極支持非政府組織扶助失獨老人

  國家應該大力鼓勵大量的慈善組織和基金會等第三部門進入失獨老人養老領域,發揮他們靈活多變、專業性強、富有激情的優勢。慈善組織和基金會可以根據不同年齡階段的特征提供不同類型的服務,及時有效地扶助擁有失獨老人的家庭,提供一些政策之外的關懷和補助。

  總之,失獨老人的養老問題是一個復雜的社會問題,對我國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的發展帶來了組多的挑戰。失獨老人的養老問題不僅僅關系到老人的切身利益,還關系到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甚至是國家和社會的長治久安。因此,需要全民族、全社會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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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問題論文11

  【摘要】作為我國的農業大省和人口大省,河南省于20xx年率先進行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試點。制度實行8年以來,雖然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但也同樣存在很多問題。為了解決農村養老問題,確保政策實施的效果,河南省迫切需要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關鍵詞】河南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問題;對策

  河南省于20xx年12月啟動建立籌資模式以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為輔,養老待遇由個人賬戶與社會統籌相結合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作為全國第一的農業大省和人口大省,河南省的農村人口眾多,“三農問題”尖銳。隨著河南省社會經濟的發展,老齡化尤其是農村人口老齡化問題日益突出,土地養老保障的作用越來越弱,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越來越難以維持,農村老年人生活越來越難以保障,農村養老問題面臨著嚴峻的挑戰,同時也制約著“三農問題”的解決。河南省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更好的解決農民的養老問題,對于編織河南省的社會保障網,破解“三農問題”,解放農村剩余勞動力,統籌城鄉發展,加快中原城市群建設以及實現中原崛起具有重要意義。

  一、河南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過程中的問題

  (一)政策體系不夠系統化

  對于河南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的狀況,從目前來看,與之相關的配套措施尚不完善也不確切,對于某些細節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在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工作實施的過程中,由于缺乏系統的工作體系和規范的工作流程,部門之間的協作效率低下,問題頻出。比如:虛報謊報年齡提前領取,雙重戶口重復領取,老人去世后不注銷戶口繼續領取等等。總之,提前領取、騙取和重復領取養老金的不良現象層出不窮。另外,河南省新型農村社會保險缺乏相應的完善的配套措施和系統化規范化的政策體系,也導致了機構建設滯后,管理體制混亂,信息系統不完善,經辦隊伍不穩定素質不高等等一系列問題。

  (二)宣傳力度不足參保率低

  河南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過程中宣傳力度和深度不夠,持續性不強,造成了廣大農村居民對新農保的政策理解不夠深入。青年農民由于繳費年限長參保積極性不高,參保意識薄弱,而超過35歲的中老年農村人群很少能獲取網絡宣傳信息,導致參保率低,覆蓋面小。農民尤其是上了年紀的農民獲取信息的方式比較閉塞,而中青年農民雖然容易獲取宣傳信息,但大多不愿參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開展以來,對農民尤其是農村年輕人的吸引力不夠,主要原因除了政府宣傳力度不足的問題還存在青年農民的意識較薄弱的問題。大多數青年農民認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保障水平依然不夠高,并且本人年齡離退休有較長的距離,所以繳費與否對養老問題相關不大。并未意識到新農保政策對他們未來生活所起到最基本的保障作用。這就造成了河南省農村養老保險工作在青年農民尤其是青年農民工中極難推廣。

  (三)支付水平相對較低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采取的籌資機制是以個人繳費為主,政府的財政補貼和集體補助為輔。由于河南省社會經濟發展不均衡,各地市經濟發展不同步,農村經濟發展落后,鄉鎮企業力量薄弱,農民生活水平提高不明顯,人均收入不高,因此養老保險的支付水平也就偏低。根據河南省農村目前的經濟狀況,參保的農民大多選擇最低檔次的繳費,雖然政府補貼的數額很大,但是抵不過河南省巨大的農村人口基數,平均下來也就很少,再加上物價上漲,消費提高,微弱的養老金很難保證農村老人的基本生活。

  (四)轉移接續政策不完善

  河南省是全國第一勞務輸出大省,農民外出務工后往往會參加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現行的其他養老保險,返回農村之后,仍然在田間地頭從事農業勞作,重新參加新農保。因此,及時有效的加快解決現行養老保險與新農保之間的轉移接續、并軌統一的問題顯得非常重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退保和轉移手續比較繁雜,農村居民的文化水平普遍較低,對于他們來說,辦理起來會比較麻煩。在退保方面,好多農村居民對退保手續仍然停留在不了解的層面,而實際辦理中需要參保當事人或者其親屬提供各種相關證明,材料繁多,手續復雜,耗費時長,相當麻煩。在轉移方面,河南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統籌層次低,僅為地級市,不同地市由于各自的情況不同,其具體政策會有差異。并且由于信息化辦公程度低、聯網辦公層次低,導致不能共享參保信息,資金轉移也會麻煩起來,所以辦理時候難免會很困難。

  (五)資金籌集渠道單一

  政府在農村養老保險籌資中,相對于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財政籌資來講,所占比例太低。在財政繳費補貼上甚至出現了交的越多補的越少的現象,因為政府補貼相對于繳費金額的比例是下降的。農村居民的收入遠低于城鎮居民,除了少數經濟發展水平高的村莊外,大部分地區缺少集體經濟和鄉鎮企業,集體補助的部分難以兌現,依靠集體補助的可能性很小。至于社會籌資更是微乎其微。受多種因素的左右,在個人繳費部分,大多數農村居民選擇了最低檔次的繳費。低水平的個人繳費水平,無力的集體補助,不合理的政府補貼,大大縮小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籌資渠道和籌資規模,從而限制了其保障水平。

  二、完善河南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的對策

  (一)確立正確的指導思想和工作方法

  堅持以人為本,走村入戶,耐心講解,把新農保這項政策宣傳好,落到實處,使廣大農村居民能夠實實在在的了解新農保的深遠影響,真真切切的享受到改革和發展的紅利。科學貫徹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必須一絲不茍,保質保量,按期完成,不怠工不拖沓,不盲目攀比跟風,不急功近利,而要結合各地區實際,有條不紊的開展工作。比如可以提高信息化辦公的層次,減少手工操作的環節,降低失誤率。提高資源共享率,實現辦公網絡化,精簡辦理環節,提高辦公效率。在正確的指導思想和工作方法引領下,加大養老保險的宣傳力度,擴大覆蓋范圍,拓寬資金渠道,提升資金管理,加強組織領導。

  (二)建立完善的養老金監督管理機制

  養老金是百姓的保命錢,尤其是對農民來說至關重要,必須確保養老金的安全與穩定。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任何一項政策的順利落實都需要嚴格規范和實施細則作為支撐。新農保作為一項給廣大農村居民帶來了幸福生活的惠農政策,在具體落實中卻出現騙保等問題。原因就在于地方缺少具體的相關配套的實施監管措施。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社保部門應當被給予相應的行政執法權,自行對發現的騙保等違規現象執法,用強硬的執法力度,予以堅決打擊。為了保障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的安全,審計部門要定期對養老金進行審計,及時處理發現的問題,定期向大眾公布審計結果,接受群眾的監督。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金主管部門要進行自查自糾,上級主管部門也可以定期不定期進行工作抽查和督導。

  (三)強化經濟建設加大地方政府的財政支出

  經濟是社會建設的基礎。應強化農村經濟建設,發展鄉鎮經濟,支持發展集體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強化農村居民的自我保障能力。河南省的城市化水平低、發展緩慢,農村人口占很大比重,所以養老不可能單單靠政府,更需要“自力更生”,“就地取材”。要發展特色種植、養殖和農副產品深加工為重點的特色產業,延長農業產品加工產業鏈,增加農業產品附加值,有條件的鄉鎮可以對土地資源進行開發利用,組建農業公司,吸收農民土地入股。有計劃地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近就地實現就業,最大限度地增加農民收入。各級政府應該加大對新農保的財政支持力度,加大公共財政的投入力度,在所能承受的范圍之內,盡可能地傾向于農村,提高補貼標準,擴大覆蓋面,建立按繳費比例增長的財政補貼等多種方式的農民參保補貼制度。

  (四)完善相關社保關系銜接政策

  對于養老保險轉移接續的問題,政府應該借鑒醫療保險的經驗,醫療保險的個人賬戶可以跟隨流動人員跨地區就業轉移劃轉。除了跨地區轉移之外,如果參保人身份有所變化,可以在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之間相互轉移,養老保險的轉接也應如此。河南省也應加快政策制定,加大落實步伐,充分保護好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的權益,完善與養老保險相關的社保關系銜接政策,解決地區間影響社保關系接續轉移等問題。各地區在相關手續操作方面要嚴格規范轉移和接續程序,在操作流程方面,做到增強可行性、統一性和規范性。在退保方面,要簡化操作程序,減少不必要的材料,提高辦公效率,降低時間消耗。在轉移方面,應逐步提高統籌層次,增加政策的一致性和信息的共享性。

  (五)拓寬資金籌資渠道實現保值增值

  建立科學合理的補貼標準,個人多繳費政府就多補貼,以此來調動農民繳費參保積極性。基礎養老金的增長幅度要以CPI的增長幅度為參考,建立相應的聯系,提高記賬利率,激勵農民多繳費。一方面以稅收促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的籌集,另一方面運用社會力量,大力發行社會保障彩票,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捐贈基金。不斷探索養老金的保值增值的新途徑,可以通過購買由政府的財政資金作為擔保的國債或者政府債券,既可以保證了資金的安全,還可以使養老金得以保值增值。總之,要不斷拓寬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籌資渠道和保值增值的新領域。

  三、結語

  綜上所述,河南省作為全國第一的農業大省和人口大省,“三農問題”尤其突出,嚴重制約著河南省社會經濟的發展。解決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對于緩解河南省傳統養老模式所帶來的沖擊,應對日趨嚴重的農村人口老齡化的挑戰,破解“三農問題”,實現中原崛起發揮著重要作用。

  參考文獻:

  [1]鄭功成.社會保障學[M].北京: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xx:300-314.

  [2]何英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問題及對策探析[D].河南大學,20xx(5).

  [3]蔣超.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研究[D].貴州:貴州大學,20xx.

  [4]劉曉梅.中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理論與實務研究[M].北京:科學出版社,20xx.

養老問題論文12

  摘要:眾所周知,我國已經步入老齡化社會,并且基本養老保險尚不健全,一些人的養老成為問題。當前國內存在著有房產無收入的老年人,參考和借鑒國外的反向抵押貸款的養老模式的成功經驗,“以房養老”成為了時尚話題。本文首先論述了在中國以房養老的必要性,再次根據我國的房產業、金融業和保險業的發展,以及絕大多數老年人擁有房產這一物質基礎說明了以房養老的現實性,最后針對以房養老提出一些建議和對策。

  關鍵詞:以房養老;反向抵押貸款;失業者;失地農民

  養老一直都是人類關注的話題,它不僅是民生問題,也是經濟問題,更是政治問題。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程度愈加嚴重,空巢老人逐年增加,無論是家庭養老還是社會養老都面臨著巨大的壓力,老年人自謀養老之策便是明智之舉。與此同時,我國房地產行業蓬勃發展,一片欣欣向榮;另一方面,由于人們對住房的偏好,我國房產的自有率較高。為了更好地養老,可以把房地產和養老聯系在一起,形成一種新的養老模式———以房養老。

  以房養老簡單來說就是,老年人把自己的房產產權抵押給銀行,在自己的有生之年可以住在里面,還可以領取養老金,在老人身故后,所抵押房產歸屬于銀行。具體的運行方式有很多種,比較常見的是壽險公司和銀行聯合運行,基本思路是:第一,房主以其擁有完全產權的房屋為抵押向銀行一次性取得整筆貸款;第二,房主用借款所得向壽險公司購買終身年金式壽險;第三,房主每期從壽險公司取得年金收入作為養老生活開銷,一直到自己身故為止;第四,房主死亡后用房屋歸還所欠銀行的反向抵押貸款,銀行最終清算該貸款業務開辦的成本與收益。[1]一、以房養老的必要性在人們看來“,養兒防老”的傳統觀念是根深蒂固的,但是,如今是計劃生育政策實行以來獨生子女成為社會中堅力量的時代,四二一式的家庭組合成為主流,空巢老人越來越多,年齡也越來越大,養老壓力之大不言而喻。現代人的生存壓力也是越來越大,競爭越來越激烈,僅僅靠養兒防老已不再現實。

  一般情況下,人們在青年時期是正儲蓄,老年時期是負儲蓄,以存款養老對于有錢人來說是輕而易舉的,但是對于失業者和失地農民來說一生沒有多少存款,存款是不可能的,養老的目標、收入的來源可以轉移在自己的房產上面。試想一下,售房養老便無居住之地,那不可行,那么,反向抵押房產產權給銀行,在自己居住在房屋里的基礎之上每月可取得養老補助,這不失為兩全其美的方法。

  隨著近幾年國家對民生的重視,社會養老不斷發展,但不可否認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還存在著諸多漏洞。失業者要自己全額填補養老保險,由于經濟的原因他們繳不起這筆費用,有些失地農民也缺失養老保險。有的有養老保險也是水平很低,難以保證正常的生活水平,提高養老水平是國家和社會關注的也是亟待解決的問題。靠社會的養老,暫時我們國家還沒有那樣的經濟實力,要提高養老水平可以把目光投向比較繁榮的房地產和金融保險行業,抵押房產權來取得養老金。

  二、以房養老的現實性

  我們知道要以房養老首先要求申請者有房,其次還需要有適合的金融保險體制。據我國的情況來看,居民的住房自有率還是比較高的,包括失業者和失地農民,而且目前國內的金融保險行業已發展的相對成熟了,這些物質以及體制要求都已經具備。

  中國城市居民的住房自有率較高在《中國城市狀況報告20xx/2011》的報告中也得以印證。報告指出,20xx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積達23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積接近30平方米),住房的質量和居住環境有較大提高和改善,城鎮居民的自有住房擁有率大幅提高,至20xx年已達87.8%。

  20世界90年代初國家為了解決城市職工的住房問題,各個單位紛紛組織了集資蓋樓房,很多的職工是在上世紀90年代末股份制改革時遭遇下崗的,這部分失業者是有住房的;失地農民雖然失去了土地但是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這些失地農民會按照比例分得到住房。失業者和失地農民相對來說也是屬于低收入群體,他們沒有養老、醫療保險,即使隨著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他們有的保險也是低級的,無法保證年老時的正常生活,而他們所居住的住房是實實在在屬于他們的財產,他們可以憑借自己的房產來提高養老水平。

  三線城市的王先生62歲,是一名失業者,沒有養老保險,但是他在市區擁有一處八成新的130平米房產,折合人民幣40萬左右,他如果采取了以房養老的方式養老,按照男人平均壽命69.63(70)歲來算,我們可以看看他可以領取的養老金的數額。

  現在的房價還處在上升趨勢,王先生的房產的折舊和它的增值額相抵,扣除了預支貼現利息25%,王老先生每年可領取3.75萬(40×75%/8=3.75萬),也就是每月可以領取3125元。

  我們經過粗劣的估算可以看到,以房養老可以使失業者在住在自己房屋的基礎之上每月領取三千多元生活費,這樣能保證老年人居有其所,還有終身的可觀的養老金補助,從而提高了他們的生活水平。

  三、實行以房養老的對策

  (一)轉變傳統觀念在中國人的傳統觀念里,房產不可以賣,一定要留給后代,其實不然,讓子孫真正應該繼承的不是房產,而是奮發圖強的自立精神,這才是真正的財富。對于失業者、失地農民等這些低收入群體來說,把房產留給了子女,自己的養老成為了問題,節衣縮食生活水平低下,這不是和諧家庭的正確選擇,只有老人們生活的好,子女們才能安心工作,拼搏奮斗。這正是沒有房產作為遺產,才更會激發年輕人的干勁兒。

  (二)創新金融保險制度

  我國目前的金融保險業發展迅速,為以房養老的開展提供了體制基礎,在此基礎之上我們國家要鼓勵養老金融產品的創新,保險公司可以嘗試新的養老保險險種,更好地為老年人度過幸福的晚年而服務。反向抵押貸款業務鑒于自身的復雜性,在具體的運作過程中,應當采用特設機構為中心,承擔主要的住房資產貸款的貸放以及其后的資產證券化業務,并由商業銀行和證券等相關金融機構參與其中的聯合模式。[1](三)健全法律制度任何一項新制度的運營,都需要法律先行,以房養老依靠房產的反向抵押貸款,這需要立法機構制定相關的金融保險法規作為保障。與西方國家相比,我國的反向抵押貸款還沒有相關的房產、金融、保險和養老保障的法律制度,反向抵押貸款很難運行。我們需要針對實際情況進行調研之后制定新的法規。

  以房養老在美國成熟運行,在中國難成主流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美國針對遺產征收了高額的遺產稅,中國還沒有開征遺產稅。在中國以房養老達不到避稅的目的,所以,可以通過開征遺傳稅的方式來調動老年人以房養老的積極性。[2](四)出臺財稅優惠政策筆者認為富人階層沒有實施以房養老的必要性,他們的現金或者各種資產足以保證高質量的養老,應該使用以房養老模式的人恰恰是一些低收入階層,如下崗職工和失地農民,針對這部分人群國家更應該制定優惠的財政稅收政策。

  另一方面,我們現在是市場經濟時代,任何的交易講的就是公平對等,但是以房養老的反向抵押貸款是要求銀行等金融保險機構先拿錢,后享受房產權利,這種具有外部性的行為需要國家給予一定的財政優惠稅收減免的政策來鼓勵。至于稅收優惠的力度,可以隨著反向抵押貸款制度的實行,根據具體的金額分為不同等級。

  面對我國已經進入“未富先老”社會的現實,為了緩解養老壓力,大到國家小到個人都在進行不斷的嘗試和探索,以房養老可能不是最佳的解決途徑,但卻行之有效。以房養老可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可以減小年輕人的養老壓力,可以促進保險業的創新,還可以加速我國房地產的流動,對于整個社會的和諧發展將會起到積極的影響。

  參考文獻:[1]柴效武,孟曉蘇.反向抵押貸款制度[M].浙江大學出版社,20xx.

  [2]王成程“.以房養老”在中國的實踐分析[J].價值工程,20xx;(3).

  [3]柴效武.以房養老模式[M].浙江大學出版社,20xx.

養老問題論文13

  摘要:

  中國人口結構日新月異,老齡人口數不斷攀升。其中失獨家庭的規模不斷擴大。與其他正常的老年群體相比失獨老年群體喪失了家庭養老的功能,其養老存在很嚴重的問題。本文,將就失獨老人的物質生活、精神生活方面存在的難題進行分析,為失獨老人的養老問題盡綿薄之力。

  關鍵詞:失獨老人;對策

  失獨老人即指失去獨生子女的老人,可以是夫婦,也可以是獨身老人。目前我國至少有100萬個失獨家庭,每年新增失獨家庭7.6萬個。失獨家庭中存在,養老、精神疾患、返貧等問題。

  一、失獨老人面臨的困難。

  (一)心靈上的創傷。

  由于自身和部諸多因素的影響,失獨老人在失去兒女后因傷心、憤怒、孤獨等不良情緒的影響,疾病、養老困窘等如影隨形,難以走出失去獨的心里陰影,有些老人甚至對未來失去了信心,整日沉浸在痛苦中,絕望充滿活的每個角落,自己原有的理想和抱負漸漸被遺忘。當其他兒孫滿堂的老人在享受幸福晚年時,他們卻在回憶度日,而回憶只會讓他們更痛苦。根據相關心理調查表明,很多老人存在失獨心理與交流障礙,并伴有長期的心理抑郁、消沉,極力回避日常的人際交往。

  (二)經濟上的困難。

  在我國“養兒防老”是根深蒂固的養老觀念,截至20xx年,在我國老年人中,24%的老人主要經濟來源是離退休養老金。40.7%的老人主要依靠家庭成員供養,在20xx年,主要依靠養老金生活的老人比例為19.6%。另外,以低保作為主要收入來源的老人,由10年前的1.6%上升至3.90/0。然而“失獨”也給家庭經濟帶來了沉重的負擔。失獨老人中也有相當一部分人,承受了子女重病離世造成的家庭與經濟雙重打擊。失去子女供養,還要在拮據的經濟條件下中償還債務。當前城鎮失獨家庭很多都缺乏養老金的保障,而農村失獨家庭很多則存在著經濟困難、老無所依的問題。

  隨著年齡逐年上升,失獨者自身醫療、養老等經濟支出也不斷上升,經濟負擔越來越沉重,從而陷入貧困。據悉50010因醫療而返貧的家庭,均為獨生子女家庭。

  (三)隱形的困難。

  老年人是疾病的高發人群,然而失獨老人卻老無所依,如:失獨老人在住院醫療期間無人看護,無人照料;甚至在突發心腦血管疾病時,因身邊沒看護的人,而無法得到最及時的搶救;不僅如此,很多盈利性養老院因出于風險與責任的考慮,失獨老人因沒有子女簽署委托手續被拒之門外。失獨老人在家庭生活正常,夫妻身體狀況良好時,可在生活上互相扶持。基本能解決生活問題。但是夫妻雙方有一方去世,加上步入高齡又沒有親人所依那么生活變得更加困難,甚至陷入困境,變得無法自理,對未來生活的擔憂,是所有失獨老人的心聲。當失獨老人的不良情緒得不到排解時,夫妻之間的矛盾就會顯現出來,互相之間的埋怨增多,夫妻之間的感情很容易出現裂痕,已經不圓滿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存在瓦解的隱患。據悉,還有有34010的失獨家庭有孫輩,還要代替子女撫養下一代,讓艱難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

  (四)社會養老服務不足。

  社區養老服務供給嚴重缺乏。失獨老人不能依靠“養兒防老”的傳統方式來安度晚年,社區養老作為家庭養老的重要補充形式,逐漸受到廣大老年人的喜愛。雖然發達地區的部分社區能為行動不便的老人提供日間護理、處理家務、送醫上門等服務,但從總體看,因為存在資金短缺、管理監督存在漏洞、護理人員服務不專業、缺失應急服務等情況,社區養老供給服務不能滿足實際養老需求。

  二、相關對策。

  (一)撫平創傷,溫暖心靈。

  加大培養專業人才的力度,使為失獨老人提供的服務向專業化發展,服務人員應為失獨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顧、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務,并幫助失獨老人疏導心理,逐漸走出陰霾。學會排解情緒,不壓抑心中的怨氣,正面面對自己的遭遇。政府部門有必要扶持這些失獨組織和一些幫助失獨者的NCO,幫他們盡快走出陰霾。

  (二)完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

  建立以家庭為核心、以社區為依托、建立專業化服務程序,為失獨老人的居家養老提供優質的服務平臺。社區為老人組織積極的社區活動,用豐富多彩的文體生活來幫助他們的淡化記憶傷痛。同時發起志愿活動,招募志愿者,動員各界群眾為老人服務,幫助獨老人走出陰霾,重獲陽光。

  (三)加大對“失獨”老人的幫扶力度。

  一是物質幫扶方面,各涉老部門要用足用活現有政策,形成聯動機制,在吃、穿、住、醫、葬五個方面給予有效保障。在此基礎上,要出臺優惠政策,創建多元投資的“失獨”老人養老服務機制,動員社會力量和吸納民間資金參與“失獨”老人養老服務事業。

  二是在社區建立醫療、照護、保健和緊急救助、定期上門體檢等服務制度,來幫助失獨老人解決健康和日常生活問題。社區還應該建立應急救護系統對長期身體不適的老人在發病時進行緊急救治。國家各級相關職能部門,應推行專門對失獨老人群體的養老保險金政策。政府可以加大與商業保險機構合作,由政府投保,解決養老問題。例如建立長期照護保險制度,為可能發生失去自理能力或已經失去自理能力的老人提供相應的服務和幫助,讓他們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時不陷入絕境。

  三是建立以政府為主導,完善社會養老制度和社會救助制度。為失獨老人開設“綠色通道”,提供擔保服務、為失去自理能力的失獨老人提供生活補貼和看護服務;讓老人所在街道(村委會)辦事處擔任臨時監護人,為其入住養老院擔保。政府可以建立專門針對失獨老人建立失獨老人養老院或敬老院,可以解決老人監護人問題,也方便為其提供保障。另一方面,提供上門幫扶服務,為失獨老人提供日常生活、醫療、照護和家務等基礎服務。健全和監管自愿者組織,呼吁更多的社會公眾參與到幫助失獨老人的暖心計劃中來。

  (四)幫助失獨老人融入社會。

  失獨老人渴望走出痛苦,回歸正常的社會生活。政府、和自愿者應該幫助社人們了解失獨老人,客觀正確的看待失獨老人。并建立失獨家庭心理干預制度,倡議社會成員為這個特殊群體盡綿薄之力。大眾媒體不要把失獨老人標簽化,應尊重、關愛他們。此外,民政部門、社會慈善機構應該團結起來一起幫扶失獨老人。政府應鼓勵民間慈善機構幫助失獨老人,為他們提供養老、照護等服務,并鼓勵失獨老人相信這些民間組織能夠幫助他們解決所面臨的困難。

  (五)其他可行性措施。

  加強子女對意外事故的風險意識。由于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獨生子女在日益激烈的競爭中面臨巨大的壓力。他們是家庭中唯一的子女,從小就背負著父母和親朋的期望,當遇到情緒問題時如果得不到及時的引導,很容易產生極端行為。20xx年國家衛生局統計數據顯示,全國15~ 34歲的青少年中,自殺成為死亡的一個重要原因。因此,為了避免獨生子女在突發事件中的意外事故,社會、學校、家庭應該相互配合,共同協作,加強風險意識,降低獨生子女意外事故死亡率。第一,以學校和家庭為主,在學校建心理健康輔導中心,定期測評和咨詢學生及其家庭;第二,加強對交通安全意識的宣傳,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減少因交通事故、溺水等引起的死亡;第三,父母要加強對獨生子女的教育,同孩子一起探討安全知識,保持高度的警惕心。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20xx中國統計年鑒,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

  [2]優勢視角下失獨老人的養老困境及相應對策肖云、楊光輝人口與發展20xx。

養老問題論文14

  摘要:養老保險是我國社保體系當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在完善社保體系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而且養老保險制度的設立能夠讓勞動者老有所養的需求得到有效的滿足,同時還可以讓勞動者的權益得到有效保障。但是當前養老保險覆蓋面低的問題十分突出,使得很多的勞動者沒有享受到養老保險待遇,影響到了他們的權益保障。面對這樣的現狀,必須深入探究中國養老保險的擴面問題,擴大養老保險的覆蓋面,充分發揮社保體系的作用,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文章將重點就中國養老保險擴面問題和對策進行深入探討。

  關鍵詞:中國;養老保險;擴面問題;對策

  伴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推進以及國家經濟與產業結構調整步伐的加快,非公有制領域的經濟進入到了快速發展的新時期,并逐步成為國家經濟進步的新增長點。現如今國有企業已經實現了養老保險的全面覆蓋,但是非公有制企業在養老保險覆蓋方面卻存在著較為明顯的不足。這就使得非公有制企業職工無法有效享受到養老保險待遇,使得他們的切身權益無法得到相應的保障。而為了從根本上改變這樣的局面,最為有效的方法就是要擴大養老保險的覆蓋面,解決養老保險擴面問題,結合實際提出針對性的擴面策略。

  1中國養老保險擴面的必要性

  在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度發展進程中,企業改革也在逐步增強,其中國有企業的全面變革以及進城務工與返鄉人員數量的增加,讓當前的就業形勢出現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大量失業下崗、進城務工、返鄉人員數量都呈逐步增長的趨勢,使他們開始將就業目光投向非公有制企業,或者是選擇個體經營的路徑。但是存在這樣一個問題,非公有制企業、個體等養老保險的參保率處于較低水平,也就是難以切實為這些工作人員提供養老保險保障,使得很多的員工無法享受到養老保險的待遇,也由此產生了很多上訪、勞動仲裁等一系列的問題,不僅影響到企業、員工的發展,還給整個社會帶來了隱患,產生了很多不穩定性因素。要想徹底改變以上局面,最為有效的方法就是要擴大中國養老保險的覆蓋面,讓廣大勞動者的切身權益得到良好的保障,進一步構建系統完善的社保體系,維護整個社會的正義與公平。而且,只有做好了中國養老保險的擴面工作,才能夠讓勞動者消除后顧之憂,使得他們更加主動積極地投入到企業發展和建設當中,為企業進步處理,更為整個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的條件。所以,中國養老保險擴面是十分必要的,必須將其作為民心工程來積極處理,確保養老保險擴面工作落到實處。

  2中國養老保險擴面問題

  在養老保險制度的落實過程中,企業的廣大勞動者享受到了良好的權益保障,而此項工作也獲得了長足進展。但是中國養老保險擴面問題當中還存在著諸多問題,特別是影響到了廣大員工的切身利益,還讓整個社會的穩定性受到了威脅。所以,要想提高養老保險擴面工作的實效性,首要內容就是客觀分析當前中國養老保險擴面實踐當中存在的不足,為針對性策略的提出提供依據。第一,參保積極性較低,對參保工作存在錯誤的思想認識。目前很多企業都存在這短視思想,缺乏責任感,認為參保養老保險會增加企業的負擔,影響到企業的未來發展。也有部分勞動者缺乏對養老保險的認識,只是關注打工報酬的獲得,而不關注自己是否可以得到養老保險的保障。第二,勞動者的流動性問題突出,從而加大了參保工作的困難度。現如今整個勞動市場的供需不平衡問題十分突出,供給大于需求,這讓勞動者的弱勢地位更加突出,與此同時,勞動者的流動性很強,會讓實際的參保工作難度重重,還出現了漏報、漏繳等一系列問題。第三,養老保險工作機制有待革新,工作效率不高。當前影響養老保險擴面的一個重要問題是養老保險的工作機制不夠健全,同時缺乏創新力度,影響到了實際工作效率。第四,養老保險的繳費率處于較高水平。養老保險繳費率高的問題是影響企業與員工參保,導致養老保險擴面困難的重要原因。企業的繳費率以及員工個人繳費率都處于較高水平,影響到了他們的參保主動性。

  3中國養老保險擴面問題的解決對策

  3.1宣傳正確參保理念

  目前無論是企業還是勞動者都對養老保險的參保工作存在著片面或者是錯誤的認識,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養老保險擴面工作的實施。為了解決這一問題,要加強對正確參保工作的宣傳力度,提高勞動者以及企業的參保意識。在宣傳工作當中需要為企業講明為員工參保養老保險的重要價值以及對企業未來發展的積極作用,從而提高企業的責任意識,讓企業可以主動地投入參保工作。與此同時,在宣傳工作當中需要對養老保險的有關政策進行大力宣傳,讓企業能夠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除此以外,要為廣大勞動者進行有效的宣傳教育,改變他們對參保勞動保險的錯誤看法,積極提升其維權意識和參保觀念,也讓他們的權益得到切實保障。

  3.2做好審核監督工作

  目前整個勞動市場存在著很多不平衡的問題,勞動者數量較多,但處于弱勢地位,再加上人員流動性高,使得漏報和漏繳的問題增多。面對這樣的現狀,我國必須要做好養老保險的審核監督工作,也就是要構建完善的社保稽核體系,對繳費單位進行準確的登記、申報,規范企業繳費行為,使得他們嚴格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繳納養老保險費用。針對瞞報與拖欠繳費等錯誤行為,需要依照設置的相關懲處措施要求其改正。與此同時,勞動監察部門等要做到協調配合,加大稽核力度,使得繳費單位能夠依法申報與繳費,讓養老保險擴面問題得到妥善解決,并形成一個良性循環。

  3.3創新改革工作機制

  養老保險工作具有極強的綜合性和復雜性的特點,是一項關系民生問題解決的大事,所以養老保險的工作人員必須要有極高的專業素質和良好的道德素養,使得他們能夠妥善處理好辦理工作的各個事項。與此同時,要注重對工作機制進行大力創新,確保各項工作的效率與質量,提高服務水平。一是適當增加社保工作人員的數量,確保各工作人員能夠做到各司其職,將養老保險工作處理得井然有序。與此同時,要加大對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力度,使得他們能夠掌握豐富的專業知識以及政策知識,不斷提升業務能力,提高責任意識,確保社保工作質量。二是增加配套工作經費的投入,并設置專門性強的激勵機制,進一步強化對社保工作的管理,穩定人心,維護基金安全。三是將養老保險經費納入專項預算當中,并做好政策的宣傳工作,降低工作難度的同時,為養老保險擴面工作提供助力。

  3.4適當降低繳費水平

  繳費率較高的問題制約著中國養老保險擴面工作的推進,更讓企業和員工的壓力大幅提高。很多企業由于繳費率高的問題而放棄為員工參保,不僅無法保證員工的切身權益,還影響到企業對員工的吸引力,使得企業在接下來的規模壯大和發展當中受到制約。也有很多勞動者他們的收入差距很大,收入水平低,所以要承擔8%的養老保險費用會讓他們的生活壓力劇增。為了解決這樣的問題,促進養老保險覆蓋面的擴大,國家可以適當調整繳費率,降低繳費的標準,讓企業和收入低的勞動者都能夠享受到國家給予的優惠。

  4結論

  中國養老保險擴面問題突出的現狀影響到養老保險制度的貫徹落實,同時還威脅到我國整個社保體系的建設工作,長此以往會讓民生工程建設受到嚴重影響,進而威脅社會的穩定和國家的長足發展。因此,必須客觀全面地分析中國養老保險擴面工作實踐當中存在的問題,以便及時提出針對性的解決方案,也切實解決企業的實際問題。

  參考文獻:

  [1]張秀芹.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擴面續保的對策建議[J].中共成都市委黨校學報,20xx(14):75-77.

  [2]孫淑春.養老保險擴面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困難的分析[J].科技向導,20xx(4):281,284.

  [3]蕭峰.養老保險征繳擴面問題之初探[J].管理科學,20xx(26):171.

  [4]莫春萍.關于加大社會保險覆蓋面的對策分析[J].中國市場,20xx(51)

養老問題論文15

  摘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職工未來退休生活的重要保障。但是由于職工觀念意識淡薄以及企業重視程度不夠等原因,西寧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斷保問題普遍存在。需要政府、企業以及職工等各方人員的共同協作,才能保證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正常繳納。

  關鍵詞:西寧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斷保問題

  1.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斷保原因分析

  企業養老保險的斷保問題是指企業職工在達到退休年齡之前,停止繳納養老保險費用,養老保險賬戶始終處于封存狀態。目前西寧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斷保的職工人數數量龐大。深入西寧市各企業調查發現,多方面的原因共同作用才導致養老保險斷保問題的普遍存在。首先,職工繳納養老保險的意識淡薄。企業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企業為其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職工個人養老保險賬戶生成,但是,職工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后,企業職工,特別是年輕職工認為自己還很年輕,離退休年齡還很早,繳納養老保險耗費自己手頭流動資金,完全沒有繼續繳納養老保險的意識。其次,缺乏對養老保險制度了解。領取養老保險金的最低繳費年限為15年,只要交夠15年并達到退休年齡就可領取退休待遇。很多企業職工對政策解讀不夠,錯誤地以為只要交夠15年即可,以后無需再交,但是這部分職工還沒到退休年齡,放棄繼續繳費,導致其養老保險賬戶變成了空賬號。最后,企業漏繳或少繳現象嚴重。企業是繳納職工養老保險金的主體,為職工繳納職工養老保險金是法律規定企業必須完成的責任,企業通過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金,來履行合同法所規定的義務。但是在西寧市企業中養老保險的漏繳少繳現象十分嚴重,主要有:

  ①西寧市規定企業每年7-9月上報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繳費基數必須按照職工本人的真實工資確定,若繳費基數低于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或高于300%,就必須按60%或300%作為繳費基數。某些企業為了減輕繳費負擔,在填報花名冊時,故意按最低繳費基數上報(如20xx年為2890元),經常會出現企業在申報時新增人員的名冊上繳費基數都是很多2890元,低于實際工資,無形中降低了繳費基數的總和,也少繳了相應的養老金。這種少繳養老金的行為造成了國家社會保障資金的缺失,也嚴重損害了企業職工的利益。

  ②部分企業經常以經營不景氣為由,拖欠職工的養老保險費,或是只繳納當期的養老保險費,而對以往的欠費置之不理。這一現象直接導致企業職工的個人養老保險賬戶出現欠費情況。欠費后職工本人無法辦理轉移、接續等基本養老保險業務,從而無法繳納將老金,職工養老保險賬戶被封存,造成養老保險斷保現象。

  ③少部分企業長期虧損,企業負責人“跑路”,企業無人管理,相關工商注銷手續無人辦理,職工另謀出路后,養老保險無法轉移關系并繼續繳費,而社保局人員也無法解決此類問題,從而造成了斷保情況的發生。

  ④某些企業為了節約成本,干脆不給職工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費完全無視勞動法規定的義務。當有相關機構稽查時,為了應付檢查繳納了養老保險,本應只扣除個人8%的比例,而單位卻將個人8%的比例連同單位20%的比例(共28%)全算在個人的賬上,直接從工資扣除,使個人承擔了本不該承擔的部分,加重了參保者的負擔,職工缺將此誤解為政策規定。較大的養老保險繳納負擔,影響了部分參保者的積極性,甚至有些職工選擇停繳,形成斷保。

  2.解決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斷保問題措施

  第一,要嚴格審核企業上繳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加大稽查力度,讓企業按照真實基數繳納養老保險費。對拖繳、欠繳的企業,如拖欠時間過長,按一定的比例收取滯納金,并進行強制性手段,維護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對于企業負責人要進行多部門全程監管,堅決杜絕漏網之魚。

  第二,由于企業長期欠費而使參保者無法轉移續交的情況,社保經辦部門經過核實以后,政策上可以考慮繼續續交或轉移,盡量避免出現空賬戶。對于企業違規向員工多余收取養老金的行為,或是不給員工繳納養老保險的行為,應該依法予以查處。

  第三,建議適度降低自由職業者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比例以及企業的社保費率。很多自由職業者本身無穩定工作,收入有限,繳納的費率多半還要承擔統籌部分,與企業職工只需繳納自己賬戶部分相比,自由職業者繳納養老保險的負擔較重。所以應適度調低自由職業者的繳費比例,而對于很多企業來講,職工各項社會保險的總費率是很大的一項負擔,去年國家已普遍調低企業的工傷、生育費率,但養老保險占得比重較大,企業需要承擔職工工資20%的養老保險費,企業的養老保險費率應適度調低,減輕企業負擔,增加其繳納職工養老保險的積極性。

  第四,政府應做好宣傳工作,讓養老保險這項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從觀念上改變大家,讓斷保的尤其是年輕人及時補繳并按時交納養老保險。建議只交15年就斷保的參保者,應從長遠出發,按照多繳多得,參保時間越長領得越多的原則,有條件多繳,堅持繳,享受更好地養老待遇。同時應督促企業補齊所欠養老保險,不再讓欠費信息困擾要續交養老保險的參保者們。

  3.結語

  西寧市養老保險繳納過程中由于企業職工意識淡薄,對相關繳納制度認識不足,企業存在少繳漏繳等不合理行為,造成了本市養老保險繳納的斷保問題十分嚴重。建議相關部門對養老保險的繳納過程進行嚴格監督,同時在政策上降低相關費率,減輕職工與企業負擔,增強其繳納養老保險的積極性。

  參考文獻:

  [1]盧延平.企業養老保險斷保人員情況調研[J].當代經濟,20xx(06)

  [2]劉亞民,趙彥斌.養老“斷保”憂思錄[J].當代礦工,20xx(12)

  [3]宋曉梧.中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xx.

  [4]李娟.我國基本養老保險逃費問題及治理對策探討[J].科技信息,20xx(20)

  [5]于國禎.養老保險繳費中斷的原因及對策[J].勞動保障世界,20xx(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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