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京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其組成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勞動者在夜班、高溫、低溫、井下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南京最低工資標準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南京最低工資標準2017
南京市各區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各區全部執行一類區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為:
1、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70元/月
2、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5元/小時
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影響:
經江蘇省人民政府同意,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江蘇省最低工資標準。
其中,月最低工資標準為:
一類地區1770元,比原來增加140元;
二類地區1600元,比原來增加140元;
三類地區1400元,比原來增加13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地區15.5元,二類地區14元,三類地區12元。
三類地區的.劃分情況
一類地區:
南京市區、無錫市區、江陰市、宜興市、常州市區、蘇州市區、吳江市、張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太倉市、南通市區、啟東市、通州市、海門市、鎮江市區、泰州市區。
二類地區:
溧水區、高淳區、徐州市區、金壇市、溧陽市、海安縣、如東縣、如皋市、連云港市區、淮安市區(不含淮安區、淮陰區)、鹽城市區、大豐市、東臺市、揚州市區(江都區、邗江區、廣陵區)、丹陽市、揚中市、句容市、靖江市、姜堰市、興化市、泰興市。
三類地區:
新沂市、銅山縣、豐縣、沛縣、邳州市、睢寧縣、灌南縣、灌云縣、東?h、贛榆縣、淮安區、淮陰區、漣水縣、洪澤縣、盱眙縣、金湖縣、建湖縣、射陽縣、阜寧縣、濱?h、響水縣、儀征市、高郵市、寶應縣、宿遷市區、宿豫縣、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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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人社局昨日向武漢市政協報告降低企業成本促進實體經濟發展舉措時透露,為應對當前經濟下行壓力,降低企業成本,今年該市將暫緩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1995年我省建立最低工資制度以來,已9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武漢上一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2015年9月1日,7個中心城區及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武漢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武漢市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元。
為應對當前經濟下行壓力,降低企業成本,武漢市人社局推出了一系列舉措,包括落實企業各項就業補貼政策。今年,武漢將企業開展崗前技能培訓補貼的標準從每人 100元1000元的標準提高到每人200元2000元的標準。將勞動密集型企業小額貼息擔保貸款額度從4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并按照央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
對企業當年新招用就業困難人員,以及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并與之簽訂1年(含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按武漢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確定的繳費額,政府對單位繳納部分按60%給予社保補貼。
武漢市人社局介紹,積極探索建立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機制,暫緩調整2016年最低工資標準。同時,對上一年或連續三年及以上所開發建設項目未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建筑施工單位,經審核,減緩、免繳其新開工建設項目應繳納的工資保證金。
附:全國各省月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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