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新標準
2016年7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例行調整。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2014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調整為2015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繳存基數不得低于本市2016年最低月工資標準1950元,最高不得超過21048元。
據悉,本市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統一繳存比例仍為各11%。單位可根據自身情況,申請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高為單位和職工各12%。各單位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仍按現行政策執行,最低繳存比例為單位和職工各5%。單位可通過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辦理系統、或者到開立住房公積金單位賬戶的分中心或管理部柜臺等方式辦理繳存額調整。
據業內人士介紹,公積金貸款以低利率的優勢受到貸款買房人的青睞。公積金個人貸款利率去年經歷了4次下調,目前本市五年以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為3.25%。以公積金貸款80萬元、貸款30年、等額本息還款方式為例,4次降息后每月可以少還443.58元。為了進一步節省公積金貸款利息支出,如果貸款人的公積金賬戶余額較多的話,可以辦理公積金余額沖貸業務,就是用公積金賬戶里的錢提前償還部分公積金貸款本金。辦理余額沖貸業務的職工只需攜帶本人身份證、住房公積金龍卡、貸款賬號就可以就近選擇到任何一家公積金中心網點辦理,一個窗口當時辦結。
南京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基數 上調至1770元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昨天,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發布通知,由于南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南京住房公積金和新職工住房補貼最低繳存基數也由原來的1630元上調至1770元,自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該通知稱,根據市人社局《關于調整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中關于“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70元”的規定,2015年度住房公積金和新職工住房補貼繳存基數最低不低于1770元。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調后,每個月的繳存額也會發生相應的變化。按調整后的最低繳存基數1770元、繳存比例為8%—12%、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1:1計算,職工公積金賬戶每月的繳存額下限應不低于283.2元(1770元×8%×2),較之前提高了22.4元。
據了解,南京市公積金2015年度的繳存基數,最高不超過南京市統計局公布的2014年在崗職工月人均工資的3倍,即18200元。以此計算,公積金每月繳存額的上限可以達到4368元(18200元×12%×2),較2014年度的3888元提高了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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