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濰坊奎文再次調整工傷保險待遇標準
山東濰坊市奎文區再次調整工傷保險待遇標準
為更好地保障工傷職工及工亡職工供養親屬的基本生活,山東省濰坊市奎文區再次調整工傷保險待遇標準。
自2013年1月1日起,1至4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分別按246元、236元、226元、216元的標準增加;原破產企業致殘程度5至6級已辦理退出生產崗位手續,并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定期傷殘津貼的工傷職工,此次一并參加調整,增加額為5級206元/月、6級196元/月。供養親屬撫恤金調整為配偶每月增加89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67元,孤寡老人或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年再增加20元。根據工傷職工的`護理依賴程度,生活護理費按照上年度本地區社會平均工資的30%-50%進行調整。
此次調整工傷保險待遇對象的范圍為:2012年12月31日前,用人單位中享受傷殘津貼的1至4級工傷職工(不包括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工傷退休人員)、上述原破產企業5至6級工傷職工、經批準領取生活費的工傷職工和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亡職工(含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人員)供養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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