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職工工傷(亡)如何認定?
用人單位須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申請;用人單位不申請,受傷害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須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申請。
該規定適用于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的各類企業的`傷(亡)職工;在深圳市生產經營,但注冊地不在深圳市的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的傷(亡)職工。
具體辦事程序為:
工傷保險部門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執》;如材料不齊的,出具《補齊材料告知書》;材料基本收齊后,如申請人為受傷害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工傷保險部門應向用人單位發出《關于傷亡事故調查處理的通知》,核對有關情況;收到用人單位書面回復后,如雙方有爭議,工傷保險部門應進行調查、核實;申請人提交材料齊全并核實后,工傷保險部門對符合受理條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書》;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出具《不予受理決定書》;工傷保險部門自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書面決定,并于20個工作日內送達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以及該職工所在單位。
http://www.shddsc.com/【深圳職工工傷亡如何認定?】相關文章:
因工作而醉酒傷亡能否認定工傷?07-09
非法用工傷亡需要工傷認定嗎01-17
上海職工如何申領工亡待遇?06-11
深圳工傷認定申請指南07-10
如何認定工傷?01-01
深圳工傷鑒定、認定申報流程07-10
工傷認定中的三工是什么01-04
如何申請工傷認定01-24
如何申報工傷認定?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