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失業金能夠領取幾次?
根據《失業保險規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內,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因此,再就業后繼續交納失業保險一年以后,再次失業(不是辭職)后,可以再次領取,沒有次數限制,但有月數限制,累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不得超過24個月。
http://www.shddsc.com/【失業金能夠領取幾次?】相關文章:
異地失業金是如何領取09-25
杭州的失業保險金如何領取?09-26
關于杭州的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條件是什么09-26
2017年長沙失業保險金如何領取09-24
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如何計算01-24
2017年失業金領取標準08-09
領失業金證明03-13
杭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09-26
杭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