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實施方案參考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不斷推進新農保制度建設,完善制度體系,逐步擴大覆蓋面,努力使我縣農村居民享有養老保障。
基本原則:新農保試點的基本原則是“;、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準和待遇標準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農民自愿相結合,引導農村居民普遍參保;對參保農村居民實行屬地管理,逐步提高基金管理層次。
二、任務目標
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新農保試點工作啟動后,在全縣范圍內開展參保登記辦理工作,力爭20xx年年底實現對全縣30%農村適齡居民的覆蓋,2015年基本實現全覆蓋。
三、參保范圍
本縣行政區域內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具有本縣戶籍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所在地自愿參加新農保。
四、基金籌集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 個人繳費。未滿60周歲的參保人應按年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檔次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繳費檔次隨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情況適時調整。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代表大會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參保人符合領取養老金待遇時,由中央財政全額支付每人每月55元基礎養老金。
省、州、縣財政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其中:省財政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30元;州財政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5元;縣財政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10元。
對農村重度殘疾人(1-2級),省財政按照最低100元繳費檔次標準逐年全額代繳養老保險費,同時享受上述政府給予的繳費補貼。
參保人當年未按時足額繳費的,不能享受當年的政府繳費補貼。
五、建立個人賬戶
新農保經辦機構為每個參保繳費的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省、州、縣財政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每年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參保人跨縣(市、區)轉移養老保險關系時,可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轉入新參保地,按照新參保地有關規定繼續參保繳費,并享受相應待遇;轉入地尚未開展新農保工作的,可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暫存于原參保地,待條件具備時轉移。
參保人在本縣內轉移時,只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其個人賬戶儲存額。
六、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礎養老金:中央財政全額支付的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即個人賬戶月領取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
參保人死亡,其個人賬戶資金余額,除政府繳費補貼(本息)外,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政府繳費補貼(本息)用于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七、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有農村戶籍的參保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對其在年滿45周歲到新農保啟動時之間的未繳費年限,可在其年滿59周歲當年一次性補繳相應年限的養老保險費,同時享受政府給予的繳費補貼,但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
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得少于15年。鼓勵其在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后繼續按年繳 納養老保險費,長期繳費,長繳多得。新農保試點實施后中斷的繳費年限不允許補繳養老保險費,參保人在繳費期間未實現連續繳費的,可從中斷繳費的次年繼續繳費,其中斷前后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要引導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多繳多得。
八、基金管理
新農保經辦機構要建立健全新農;鹭攧諘嬛贫取P罗r保基金在農村信用社開設收入戶和支出戶,目前暫時實行縣級統籌,納入社會保障基金縣級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待條件成熟時實行州級統籌。
九、基金監督
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基金的監管職責,制定完善新農保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并定期披露新農;鸹I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占挪用,確保基金安全。新農保經辦機構和村民委員會每年在行政村范圍內對村內參保人繳費和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十、經辦管理服務
要認真記錄農村居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長期妥善保存;要按照精簡效能原則,整合現有農村社會服務資源,加強新農保經辦能力建設,運用現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農保工作經費不得從新農保基金中開支。
十一、相關制度銜接
截止20xx年11月30日,××縣有人口515331人,其中農業人口449673人;農業人口中16—59周歲的有301216人,60周歲及以上的有56212人;農村重度殘疾人有2255人(持證人員)。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老農保)有參保人員19844人,已享受待遇人員有702人。原來以個人繳費為主、完全個人賬戶的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要在妥善處理老農保基金債權問題的基礎上,做好與新農保制度銜接。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A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并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準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加強組織領導
為確保我縣新農保試點工作順利開展,成立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縣人民政府縣長王家林同志任組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劉興標同志任副組長,成員單位由縣勞動保障局、縣編辦、縣委宣傳部、縣發改局、縣國土局、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縣農業局、縣計生局、縣廣電局、縣殘聯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組成。
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勞動保障局,由馬云璉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新農保的各項具體工作。
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是新農保試點工作的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開展新農保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將其列入本鄉鎮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縣勞動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試點工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新農保的統籌規劃、政策制定、統一管理、綜合協調等工作。
十三、機構和經費保障
為確保新農保試點工作順利啟動實施,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下設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性質為事業單位,編制40人,其中:彌陽鎮4人;其他各鄉鎮每鄉鎮2人;縣級14人。人員工資和工作經費納入縣財政預算,網絡建設費及設備配置費也納入縣財政預算。新農保啟動時,縣財政另安排60萬元啟動資金。
十四、做好輿論宣傳工作
建立新農保制度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大決策,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擴大國內消費需求的重大舉措,是逐步縮小城鄉差距、改變城鄉二元結構、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基礎性工程,是實現廣大農村居民老有所養、促進家庭和諧、增加農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各有關部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運用通俗易懂的宣傳方式,加強對新農保試點工作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各項政策的宣傳,使這項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導適齡農民積極參保。
十五、實施時間及步驟
本方案自發文之日起實施。在未來一年內將按以下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20xx年12月1日—12月15日):宣傳發動。相關職能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做好啟動前的宣傳動員工作,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廣泛宣傳新農保政策,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第二階段(20xx年12月16日—20xx年6月30日):正式啟動新農保工作。做好參保登記、待遇審核等工作。
第三階段(20xx年7月1日—9月30日):完善制度。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使各項業務管理更加規范。
第四階段(20xx年10月1日—12月31日):總結驗收。認真總結新農保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好的經驗,對存在問題加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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