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工作人員被開除后-如何申請養老保險
事業工作的工作雖然是鐵飯碗,但也有可能會被開除,一旦做錯了事情而被單位開除之后,工資能收入就不能夠正常擁有了,還有養老保險等會斷交。那么,事業工作人員被開除后,如何申請養老保險?跟著小編一起來議論下。
事業工作人員被開除后,如何申請養老保險?
1、如果該事業單位屬于繳納企業養老保險的范疇,開除公職后,原單位為你辦理減員手續,即停繳。等找到了新單位后,新單位會為你辦理增員手續,即續交。在這期間如果有斷檔,但你不想斷交的話,可以自行去當地社保機構繳納,或委托存檔的人才中心繳納。
2、如果該事業單位屬于不繳納企業養老保險的范疇,且未開始養老金并軌工作,開除公職后,原單位為你辦理視同繳納養老保險的手續。新單位為你辦理企業養老保險的繳納手續,或你自行繳納即可。開始繳納后,在事業單位的這段時間會被記錄為已繳納養老保險。
3、如果該事業單位屬于不繳納企業養老保險的范疇,已開始養老金并軌,開除公職后,原單位為你自進入事業單位至并軌前的這段時間辦理視同繳納養老保險的手續,并軌后繳納的行政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做減員手續。新單位會為你辦理增員手續,將你的視同繳納記錄及行政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記錄轉到企業養老保險并續交。在這期間如果有斷檔,但你不想斷交的話,可以自行去當地社保機構繳納,或委托存檔的人才中心繳納。
事業單位離職養老保險處理規定
根據人事部《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辭職、辭退及自動離職參加工作后工作年限計算問題的復函》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辭職、辭退、自動離職的工齡計算,仍按人事部《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規定》(人調發〔1990〕19號)、《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辭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人調發〔1992〕18號)和《國務院關于促進科技人員合理流動》(國發〔1986〕73號)等文件規定執行。即:職工辭職和辭退前的工齡與重新就業后的工齡可合并計算為連續工齡,自動離職人員的工齡從重新錄用之日起計算。
根據勞動保障部、財政部、人事部、中編辦《關于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時社會保險關系處理意見的`通知》(勞社部發〔2001〕13號)規定:職工由機關事業單位進入企業工作之月起,參加企業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退休時按企業的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事業工作人員被開除后,如何申請養老保險?被事業單位開除的工作人員,如果養老保險的年限還沒有繳納夠,那么是可以根據實際的情況來申請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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