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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條件
辦理條件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條件
1.是在南寧市范圍內所有高等院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中小學校全日制就讀的學生及托兒機構的在冊兒童(以下稱在校學生);
2.是具有南寧市城鎮戶籍的學齡前兒童及未滿18周歲的其他非在校人員(以下稱未成年居民)
3.男年滿60周歲以上和女滿55周歲以上的人員及在我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基本養老金但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以下稱成年居民);
4.是在法定勞動年齡內且無固定收入的人員或政府規定的其他人員(以下稱其他居民)。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條件
1.南寧市行政區域內,城鎮各類企業及其職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應當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2.南寧市行政區域內,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應當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3.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鎮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城鎮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統稱“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辦理材料
城鄉居民參保材料:
1.在校學生:本人學籍證明、1吋彩色證件照片1張、身份證或戶口簿。
2.未成年居民、成年居民和其他居民:本人戶口簿及身份證、1寸彩色證件照片1張。
3.享受特殊人員補助標準的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在異地退休領取基本養老金而戶籍遷入南寧市的退休人員需提供基本養老金發放地經辦機構開具的未參加當地基本醫療保險的證明。
企業(用人單位)職工參保材料
1.用人單位填寫《南寧市職工參加社會保險增減變動情況花名冊》一式兩份。
2.《勞動合同書》復印件1份、身份證復印件1份、非南寧市戶籍人員需提供同期未在其他地市參加各類社會保險的個人聲明原件1份。
3.機關事業單位新增人員附《南寧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異動表》復印件1份、身份證復印件1份;
4.職工離開單位停止繳費需附單位處理意見復印件1份(如辭職報告、解除勞動合同或合同期滿的證明、調令等)。
5.單位負責辦理職工的相關后續業務
6.職工死亡停止繳費需附死亡證明復印件1份
7.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按規定持持戶口本、身份證及復印件、一張一寸照片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個人參保登記
辦理流程
城市居民參保流程
1.在校學生以學校、托幼機構為參保單位,由學校、托幼機構在規定時間內為學生辦理整體參保繳費手續,統一做好學生的參保登記和參保信息匯總工作。
2.未成年居民、成年居民和其他居民持相關材料到居住地所在社區居民委員會申請參保。社區居民委員會負責本社區居民申報材料的初審,并以社區為參保單位,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居民參保手續,做好繳費通知單和社會保險基金專用收款收據的發放工作。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流程
1.新成立的單位,應當在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單位印章等材料,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2.參保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登記手續。
3.參保單位因新招錄人員、或因職工工作調動、辭職、自動離職,以及職工因各種原因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職工退休等使參保人數發生變化的,應在每月10日前持相關材料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當月繳費人數增減變動手續。
4.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按規定持相關材料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個人參保登記。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
受理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
辦理費用:
不收費
辦理地址
南寧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中心
地址:南寧市葛村路10號
電話:0771-5854299
武鳴縣社會醫療保險管理中心
地址:武鳴縣新城路49號
電話:0771-6210341
隆安縣醫療保險管理中心
隆安縣城廂鎮城西路18號(舊政府大院)
電話:0771-6522627
馬山縣醫療保險管理中心
地址:馬山縣白山鎮新興街80號
電話:0771-82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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