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桂林大病醫保報銷指南
根據《桂林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方案》規定,相關部門還要做好大病保險與醫療救助政策的銜接,對住院醫療救助對象經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報銷后的余額部分,按照《自治區民政廳等部門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城鄉困難群眾住院醫療救助暫行辦法的通知》(桂民發〔2013〕50號)、《桂林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桂林市城市居民醫療救助辦法(試行)的通知》(市政〔2009〕40號)予以救助。
那么,大病保險結算方式有幾種呢?這主要分兩類情況進行結算。
第一種情況是,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已實現醫院端即時結算服務的.:屬于大病保險對象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由大病保險對象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屬于大病保險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由商業保險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屬于醫療救助負擔的醫療費用,由縣(區)民政部門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
第二種情況是,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未實現醫院端即時結算服務的:大病保險對象單次住院合規的個人自負費用超過起付線的,以及單次住院合規的個人自負費用未超過起付線但年內經多次住院個人自負費用累計超過起付線的,由參保人主動向商業保險機構提出報銷申請,商業保險機構應在參保人提出申請之日起30日內給予補償大病醫療保險費用。屬于醫療救助負擔的醫療費用,由參保(合)人員向縣(區)民政部門申請給予醫療救助。
據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說,根據與商業保險公司簽訂的合同要求,次年3月底前完成對上年度所有大病保險案例的費用結算工作,也就是說,2015年度的大病保險12月啟動,將在2016年3月前完成賠付工作。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針對哪些人群
針對具有城鎮戶籍,且未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具體包括:
(一)18周歲以上(含18周歲)的非從業居民;
(二)未滿18周歲城鎮居民,包括嬰幼兒、學齡前兒童、中小學階段學生;
(三)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并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未辦理醫療保險關系續接的人員。
城鎮職工醫保也有大額醫療救助
市人社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城鎮職工醫保也享有大額醫療救助政策。大額醫療救助是桂林市職工醫療保險的補充,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和參保人應同時參加大額醫療救助,由參保人員按年度繳納36元/人。大額醫療救助待遇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30萬元(含個人自付比例負擔部分),超出大額醫療救助待遇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的部分,全部由參保人自行承擔。參保人在停保期間,不享受大額醫療救助待遇。大額醫療救助資金的結算于次年的一季度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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