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鄭州個體醫保退休人員繳納商保費具體時間
昨日,鄭州社會保險局發出通知,即日起,鄭州城鎮個體勞動者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退休人員開始繳納2016年度商業補充醫療保險費,12月20日截止,逾期未交將影響個人醫保待遇享受。
我市規定,個體勞動者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同時,應按規定參加商業補充醫療保險,并享受商業補充醫療保險待遇。參保人作為被保險人,其繳費年度內發生的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由商業保險公司賠付的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公司賠付最高限額為每人每保險年度18萬元。
按照規定,個體勞動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個人(包括退休人員)商業補充醫療保險按年繳納,其中,由于個體勞動者參保未退休人員商業補充醫療保險費隨同基本醫療保險費繳納,但符合國家政策規定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養老金并達到實際最低繳費年限的個體勞動者,可以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但仍需繳納商業補充醫療保險費。我市2016年度個體醫保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30元,集中繳費期為12月1日~20日,繳費地點為光大銀行各網店,個體醫保退休人員如未按期繳費將影響正常享受個體醫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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