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7年大學生醫;I資標準調整
近日,深圳市社保局發出通告,9月5日起至11月15日,在深圳入園入校的新生將由學校統一申報參加醫保。
按照規定,深圳市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在冊的具有深圳市戶籍的少年兒童,和具有深圳市戶籍未入學、入園的未滿18周歲少年兒童;具有深圳市戶籍,在市外定居或就讀但未滿18周歲的.少年兒童;深圳市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在冊的非本市戶籍,與其父母一起在深圳居住的少年兒童,且其在申請參加少兒醫療保險時其父母任一方正在參加本市社會保險并滿1年以上的;以及在深圳市各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可以參加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規定中的二檔醫療保險。
上述參保人群的月繳費標準為深圳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0.8%,其中0.6%為基本醫療保險費、0.2%為地方補充醫療保險費。繳費由少兒家庭繳費和財政補助兩部分組成。對于符合深圳市計劃生育政策的參保少兒,可享受財政補貼;符合參保條件的無計生證明少兒也可參加醫保,享受同樣的待遇,但參保不享受財政補貼。
此次集中申報參保的對象是2016學年度入園入校新生(含幼兒園、小一、初一、高一、轉校生等,轉校生在原學校已參保的,轉校后也必須通過新轉入學校重新申報),由學校通過社保局網站(www.szsi.gov.cn)統一申報參加醫保,同時應通知學生家長(監護人)在網上錄入詳細信息。
學生家長(監護人)接到學校通知后,如果申請參保的學生已在深圳市參加過醫保,則不需要重新申報,市社保局將默認為續保狀態,仍然按學年度繼續繳費,不中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此外,去年本園本校已申報參保成功的學生,除了今年就讀幼兒園大大班的,不需重新申報;已畢業學生,也不需申報,市社保局將按照原來已登記的畢業時間自動辦理停交。
上述人群在規定申報時間內申報的,繳費時間段為2016年9月~2017年8月;超過申報時間申報的,繳費時間段為申報次月至201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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