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湛江醫療保險報銷指南分析
報銷比例
城鄉居民
醫療保險住院費用報銷:
起付標準:
1、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除五保戶、低保對象、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住院繼續實行零起付線外;
2、其他參保人在鄉鎮衛生院、一類醫院、二類醫院和三類醫院住院起付標準分別為100元、100元、300元和500元。
報銷比例:
住院統籌基金和大額補助支付比例為一類醫院70%、二類醫院60%、三類醫院40%。
醫療保險門診費用報銷:
門診報銷比例為60%,全年最高可報銷額度為300元。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費用報銷:【詳情】
報銷范圍
城鄉醫保費用下不予報銷情況:
(1)明確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
(2)交通事故(能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肇事方逃逸的相關證明除外)、意外事故、醫療事故等明確由第三方負責的;
(3)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4)在境外就醫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費用。
報銷材料
住院費用報銷:
1.住院醫療費用發票;
2.出院小結或疾病診斷證明書;
3.住院費用明細清單;
4.異地門診:門診醫療費收據(發票)、診斷證明書、門診費用明細表(或處方)。
5.《職工醫療保險住院手冊》、《湛江市職工醫療保險特定門診手冊》、《離休干部醫療保障手冊》、居民醫保《臨時醫療證》、《湛江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特殊門診手冊》。
6.參保人身份證復印件、代辦人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參保人銀行存折復印件(職工醫保限本人建設銀行存折復印件;居民醫保限本人或同一本戶口簿的家庭成員銀行存折復印件)。
7.可以報銷的生育或相關項目的醫療費用另需提供符合計生政策證明(計生服務證、出生證或計生辦證明)。
8.屬交通事故的另需提供交警部門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調解協議書等相關證明。
9.屬刑事、治安案件的另需提供公安部門的相關證明。
溫馨提示:
(1)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必須加蓋醫院公章,參保人另有商業保險報銷的,請預先準備好材料復印件;
(2)異地就醫的參保人入院后2個工作日內須電話告知社保局;
(3)職工醫保或居民醫保轉院手續不齊備的異地住院,按本市同級(類)醫院報銷比例的一半進行核報。
門診費用報銷:
1、門診醫療費收據(發票);
2、診斷證明書;
3、門診費用明細表(或處方)。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地址
湛江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雷州分局
地址:西湖大道170號
電話:0759-8818765
湛江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霞山分局
地址:嶺南路3號3
電話:0759-2212030
湛江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麻章分局
地址:鎮安街附近
電話:0759-3305738
吳川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地址:惠嘉百貨商場附近
電話:0759-5562743
湛江市社保局地址及電話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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