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召開2017年度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費征收工作會議
林州市人社局召開2017年度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費征收工作會議
10月31日,林州市人社局召開2017年度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費征收工作會議,回顧總結2016年度城鎮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安排布置2017年度城鎮居民參保繳費工作。
2017年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有所調整:18周歲以下的城鎮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由2016年的90元調整為150元,其余各類人員繳費標準均為150元。
此次城鎮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收費時間為11月1日至30日,請廣大城鎮居民在規定時間內積極到各鄉鎮(街道)人社所、各社區、行政村參保、續費,逾期將不再予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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