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醫保定點藥店須提供24小時購藥服務
2月6日下午,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發布通知,啟動新增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申報。此次申報將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及婦兒醫療機構實行政策傾斜。根據相關要求,定點零售藥店須能夠提供24小時購藥服務。此外,能夠提供節假日門診服務或急診服務的醫療機構優先。
此次新增申報工作,醫療機構自本月27日起即可申報。藥店分兩批分別申報,藥品零售連鎖企業門店可自本月13日起申報,其余零售藥店以及第一批未申報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門店自5月22日起可申報。
此次新增定點醫藥機構工作將對所有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一視同仁,不管是政府辦還是社會辦醫藥機構,在自愿的基礎上,只要符合相關標準和條件,均可自愿申請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協議管理范圍。
在服務能力方面,定點醫療機構設置了執業時限的'門檻,三級醫療機構須滿1年;二級醫療機構須滿2年;一級醫療機構須滿3年。不過,市醫保中心明確,本次新增工作中,將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及婦兒醫療機構實行政策傾斜。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兒童醫院和婦產(科)醫院可不受執業時限限制。
同時,北京市醫保中心還明確規定,醫療機構設置及專業技術人員配備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標準,并嚴格執行國家及本市價格管理部門制定的價格政策、收費標準。同等條件下,能夠提供節假日門診服務或急診服務的醫療機構優先。
對于定點零售藥店,北京市明確必須在注冊地址連續經營5年以上,有穩定的經營場所,營業場所使用權或租賃合同的剩余有效期限應在3年以上。同時,藥店還要求能夠提供24小時購藥服務,并設有明顯的夜間售藥標志及售藥窗口。此外,零售藥店須配備與經營范圍相適應的至少1名執業藥師和2名藥師或以上職稱的藥學技術人員,營業時間內應有執業藥師或藥師在崗。
北京市醫保中心相關人員介紹,目前北京市定點醫藥機構有2000多家。根據近日印發的《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試行)》,定點醫藥機構加強“能進能出”動態管理,出現違反服務協議約定的行為,市醫保部門將采取相應措施,并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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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轉移怎么辦理?
1、職工流動就業參保繳費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系可以轉移接續,繳費年限合并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2、職工離開本市,到其他地區就業的,先由繳費單位或本人攜帶本人身份證、養老保險手冊、醫療保險證卡、《參保職工跨省流動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等有關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務大廳申請,清算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后,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療保險參保憑證》;
3、再由本人持《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療保險參保憑證》至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提出書面申請,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由雙方社保經辦機構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參保人員不用往返奔波。
醫保轉移注意事項
1、醫保轉移有接收單位的,由單位辦理醫保手續。沒有單位接收的,個人應該在終止原幾班醫療保險關系后,三個月內參保繳費。
2、醫保關系轉移,三種醫保可自由轉移,分別為城鎮職工基本醫保、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溫馨提醒:如有變動,請以官網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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