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省醫療保險救助范圍有哪些?
合肥醫療救助范圍
退休人員住院、患惡性腫瘤和腎透析、腎移植術后特殊病門診的參保人員醫療救助范圍
1、養老金在880元以下的退休人員(含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退休人員)個人支付的住院起付標準(包括特殊病門診起付標準),可按50%進行救助,年最高救助限額為600元;
2、退休人員住院個人支付的醫保范圍內的醫療費,超過個人年養老金收入的25%以上的部分,按85%給予救助,年最高救助限額3000元;
3、腎透析、腎移植術后特殊病門診參保人員因腎透析、腎移植術后門診個人支付的.統籌基金起付標準和乙類藥品,部分支付的診療項目醫療費用給予救助;
4、參加合肥市基本醫療保險且患有惡性腫瘤的的下列企業退休人員可享受救助:
①享受合肥市最低生活保障的退休人員,在定點醫院住院個人自付的醫療費超過2500元以上的部分給予救助,年最高限額為1500元;
②個人月養老金在1200元以下的退休人員,在定點醫院住院個人自付的醫療費超過2500元以上的部分給予救助,年最高限額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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