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社保繳費基數為何逆勢而漲
孫博:社保繳費基數何以逆勢而漲?
2015元旦剛過,新聞報道多地上調社保繳費基數,其實社保繳費基數每年都在調整,但是今年何以吸引媒體高度關注?
目前我國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規定如下:根據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確定,不得低于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60%,不得超過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300%。
人大管理學博士孫博指出,“年年調基數,今年被吐槽”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近兩年宏觀經濟一路走低,特別是2014年經濟增長未達預期,企業盈利困難,職工實際工資增長和統計口徑背離,在此背景下上調繳費基數將增加企業和低收入者的繳費負擔。二是日前馬凱副總理在接受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質詢時剛剛表態“現在的養老保險繳費水平確實偏高”,余音尚在繞梁,地方卻開始上調繳費基數,自然引起極大關注。
企業社會保險繳費負擔重的原因何在?一是承擔社會保險制度的轉軌成本,二是社會保險制度建立缺乏積累期,三是社會保險資金使用效率不高。
減輕企業繳費負擔,政府必須敢于擔當。承擔了社會保險,主要是養老保險的轉軌成本是企業繳費負擔高企的.重要原因,但這本是政府責任。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政府向職工承諾社會保險福利,以此換取職工對低工資的認可,并將原本應該為社會保險儲備的資金用于經濟建設。可以說國有資產一部分應歸于計劃經濟時期職工勞動付出。
因此,在消化社會保險體制轉軌成本上,政府必須有所擔當,敢于擔當。與此相反,如果政府不予以真金白銀的投入,仍然寄希望于企業和個人繳費來化解轉軌成本,則危害極大:一是增加企業負擔,降低企業競爭力;二是不利于扭轉當前企業經營困難,經濟下行的態勢,影響社會經濟平穩運行;三是不利于收入調節,也不利于增強國民消費能力,促進經濟轉型。因此,減輕企業社會保險負擔,化解轉軌成本的根本出路在于政府是否有決斷和魄力填補歷史欠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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