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2017年參保繳費政策答疑
目前,全區正在開展2017年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為便于參保群眾更好地了解有關參保繳費政策(不含大學生參保政策),記者就相關問題采訪了區社保局有關負責人:
問:哪些人員應當參加我市居民醫保?
答:戶籍在本市且未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包括在黔高校、中小學校、中職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在冊學生和托幼機構在園幼兒)和2017年出生并具有本市戶籍的新生兒,均應參保繳費。
問:參加我市2017年居民醫保的人員在什么時候繳費?
答:1.城鄉居民集中繳費時間為:2016年9月至12月。錯過集中繳費期的城鄉居民可在2017年9月30日前參保繳費。
2.新生兒辦理獨立參保繳費時間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內。
問:我市居民醫保2017年度個人繳費標準是多少?
答:城鄉居民在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底(新生兒在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底)期間參保繳費的:一檔:140元/人.年,二檔:350元/人.年;在2017年7月至9月底(新生兒在2017年7月至12月底)期間參保繳費的承擔個人繳費+財政補助標準(目前財政補助標準為420元/人.年)。
問:城鄉居民怎么參加我市居民醫保?
答:城鄉居民以家庭為單位選擇同一檔次參保,在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社保所參保繳費或交由村居委會工作人員代辦參保繳費。對舉家外出在市內其他區縣異地居住的,可委托他人在其戶籍所在地區縣參保繳費,也可以在居住地區縣以家庭為單位選擇同一檔次辦理參保繳費。
新生兒獨立參保,由其監護人在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辦理獨立參保手續。
問:參保繳費后從什么時候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答:1.在2016年9月至12月期間參保繳費的城鄉居民,其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時間為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在2017年1月、2月參保繳費的,享受待遇時間為繳清費用的次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在2017年3月1日后參保繳費的,需等待90日后可享受居民醫保待遇至2017年12月31日。
2.新生兒獨立參保繳費的,享受待遇時間為其出生之日起—2017年12月31日。新生兒未獨立參保繳費的,可從其出生之日起隨參加居民醫保的母親享受當年的居民醫保待遇。
問:居民醫保的普通門診費用如何報銷?
答:根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3部門印發的《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基層醫療機構普通門診費用統籌的通知》(渝人社發〔2015〕237號)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普通門診費用在定額包干使用的基礎上,對參保人員在基層醫療機構的普通門診費用實行統籌基金支付,按人頭付費和定點服務管理。其2017年的政策為:
1.2017年城鄉居民的普通門診定額包干標準為80元/人,定額包干資金可以用于參保人員本人、親屬或指定人門診就醫購藥或住院自付費用,在定額包干額度內可全部使用并且報銷比例100%,當年未使用的余額可跨年度結轉使用(須在次年連續參保繳費后)。對沒有連續參保繳費的居民,未使用完的定額包干資金不再結轉和使用。
2.2017年,參保的城鄉居民在享受門診定額包干報銷基礎上,還可享受基層醫療機構普通門診統籌報銷。其報銷辦法和標準為:
(1)參保人員可在其參保地或居住地由本人自愿選擇一家醫保基層醫療機構(目前為已與區社保經辦機構實現聯網結算的各鄉鎮衛生院、社區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為本人普通門診的.定點醫療機構并簽約,在簽約醫院看門診發生的符合我市醫保支付規定的普通門診醫療費,居民醫保基金按60%的比例實行限額報銷,全年報銷限額為100元/人。
(2)未在基層醫療機構定點并簽約的參保人員,在醫保基層醫療機構看門診發生的符合我市醫保支付規定的普通門診醫療費,全年只能享受60元/人的限額報銷。
如參保人員對我市居民醫保政策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撥打市人力社保熱線電話12333了解社保政策知識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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