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鄉居民醫保新政策
省政府網站公布了《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并將從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涵蓋所有繳費參保人員
《實施辦法》規定,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居民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包括農村居民、城鎮非從業居民、在校大中專學生,以及國家和我省規定的其他人員。
城鄉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才能享受相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新生兒在出生28天內(含28天)取得本省戶籍并按當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能在統籌地區規定的參保繳費期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的,可在辦理戶籍手續后60天內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從繳費的下個月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對特困人員和低保對象也有相應政策。
二、年度結算限額15萬元內
《實施辦法》規定,城鄉居民醫;鹪O置住院起付標準,其中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不低于200元;縣級醫療機構不低于500元;市級醫療機構不低于1000元。一個結算年度內多次住院的,累計起付標準以省級定點醫療機構最高起付標準為限額。
參保居民在統籌地區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由城鄉居民醫;鸢幢壤Ц。其中,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不低于80%;縣級醫療機構不低于70%;市級醫療機構不低于60%。一個結算年度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含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統一為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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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賬戶里的錢能取出來嗎
雖然說醫保賬戶里的錢,大多數地區是無法取出來的,但思之想之發現,天津、北京地區的醫保個人賬戶里的錢是可以取出來的。
注意,這里說的是醫保個人賬戶里的錢,而不是醫保基金的賬戶,這個一定要分清楚。
天津從2016年10月1日開始,有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的參保人員可以提取個人賬戶里的錢,每月可提取本人當月個人賬戶金額的70%。
按照天津的'規定,個人賬戶每月會有資金劃入,包括個人繳費部分(個人繳費基數的2%),單位繳費部分(45周歲以下職工為單位人均繳費基數的0.8%、45周歲以上職工為1.2%)。
舉個例子,一個45歲以下的職工,個人和單位繳費基數均為5000元,那么其每月個人賬戶收到的金額是(5000×2%)+(5000×0.8%)=140元。而他可以提前的錢為140×70%=98元。
除了天津,目前北京醫保個人賬戶里的錢也可以提取。雖然2014年曾傳出北京醫保個人賬戶會封閉的消息,但北京市醫保個人賬戶的資金目前依然是打到參保人員的存折上,個人可隨時提取,自行支配。
怎么提取呢?天津的可以持社?,到開戶銀行(社保卡左上角標注有發卡銀行名稱)的任意銀行網點及ATM機提取個人賬戶。北京則需要拿著身份證、醫保存折,去開戶銀行取現。思之想之就曾拿著醫保存折取過。
不知道各位你們那里醫保個人賬戶里的錢是否能取出來呢?如果能的話,最好取出來,因為個人賬戶里的錢按照活期儲蓄利率計息,利息很少,不劃算。而且,在開戶銀行提取一般都不會收取手續費。
溫馨提示:如有變動,請以官網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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