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保險業新國十條是順應新形勢的產物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日上午10時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秘書長李樸民、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王祖繼在會上介紹現代保險服務業發展的基本情況,并答記者問。
發改委秘書長李樸民在回答保險業“國十條”出臺原因時,以“總結以往經驗,正視存在的問題,適應新形勢要求,促進更好地發展”30個字進行了概括。
李樸民首先肯定了繼2006年國務院出臺《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后,這八年間我國保險業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一是市場規模不斷擴大,保費收入從2006年的5641.4億元增加到去年的1.7萬億元,年均增長17.3%,成為全球第四大保險市場。二是市場體系快速發育,保險機構數量大幅度增加。2006年我國保險機構只有107家,目前已經發展到178家。三是服務能力穩步增強,農業保險規模已經居亞洲第一、全球第二,保險資金從2007年開始投資基礎設施,2013年投資額達到了6789億元。另外,2013年出口信用保險承保金額達到3970億美元,是2006年的13.4倍。
李樸民同時也表示,目前我國保險業發展總體還比較滯后,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潛力沒有得到充分發揮。同樣存在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整體實力不夠強。目前我國無論是保費收入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還是人均保費,與世界平均水平相比差距還是比較大的。二是服務水平不高。在發達國家,保險業在金融業乃至整個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保險滲透到人民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在我國,保險的服務領域比較有限,行業技術手段、管理水平、創新能力和人才隊伍建設都相對滯后。服務水平相對較低,誠信形象相對較弱。消費者對保險業的信任度也不高。三是作用發揮還不夠充分。發達國家普遍將保險作為市場化的社會管理機制,但是在這方面,我們無論是在認識還是在政策支持上都還不夠。全社會保險意識總體淡薄,各方面運用保險機制的主動性也不夠強。
李樸民表示,當前我國經濟正處于增長速度的換擋期,發展面臨的機遇與挑戰并存,迫切需要通過促進現代保險服務業的`健康發展為經濟社會提供有效的風險管理和保障。要求監管層必須跳出“就保險談保險”的慣性思維,把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放在經濟社會工作的整體布局中統籌考慮。以改革創新的理念和思路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在這一關鍵時期,國務院出臺了《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這不僅有利于彌補我國產業結構的短板,培育新的消費熱點,有利于釋放保險服務業在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創新社會治理方式、保障社會穩定運行中的積極作用,而且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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