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2016最新《廈門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管理辦法》
一、《廈門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管理辦法》的制定背景
近年來,全國各省市均加快工程中心等創新平臺建設,推進創新平臺向社會開放服務,為進一步規范我市工程中心管理,在總結工程中心建設管理經驗的基礎上,對現有的《廈門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管理辦法》(廈科聯[2013]29號)進行修訂,以促進我市工程中心發展,壯大工程中心隊伍,推動我市創新體系建設。
二、工程中心申請條件:
(一)具有領先的研發能力、技術水平和設備等基礎條件,所從事技術創新和產業化活動符合國家和我市的技術政策及產業政策,在行業領域具有較強的影響力,能夠引領行業技術進步。
(二)工程中心重點依托企業建設。依托企業建設的,企業應是資格有效的高新技術企業或通過認定的`創新型(試點)企業,生物醫藥類企業上年度銷售收入在1000萬元以上、軟件類企業上年度銷售收入在3000萬元以上、其他企業上年度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以上。依托高校建設的,應依托專業院系,每個院系已建的重點實驗室,原則上不再認定為工程中心。依托科研機構建設的,科研機構應具有獨立法人地位,已建重點實驗室原則上不再認定為工程中心。
(三)工程中心應組織體系完善,制度健全。具有明確的研究開發方向和內容、未來發展目標和規劃、穩定的產學研合作機制,能提供培訓、咨詢、測試、分析等對外開放服務。
(四)工程中心的建設期一般為3年,籌建開始即要設立專帳核算,申請時須完成籌建。依托生物醫藥類、軟件類企業建設的工程中心,近三年研發支出分別不少于600萬元、1000萬元,科研用房不少于200平方米,儀器設備(含軟件開發工具)原值不少于500萬元。依托其他企業、高校、科研機構建設的工程中心,近三年研發支出不少于1000萬元,科研用房不少于500平方米,儀器設備原值不少于600萬元。
(五)申請單位應承擔市級及以上科技項目不少于2項或項目立項取得市級及以上財政科技資金支持不少于300萬元。近三年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不少于2項,已有至少2項科技成果成功轉化并實現經濟效益,創新績效顯著。
(六)工程中心總人數應不少于30人,主任近三年應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在本領域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和知名度;應有3名以上技術水平較高、工程化實踐和項目管理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或近三年擁有不少于3項科研成果的人員不少于10人。
(七)工程中心應開展對外開放共享服務。工程中心依托單位使用財政資助資金購置的科學儀器設備,在申報工程中心前已納入廈門市科學儀器設備資源協作共享平臺,并為3家以上非關聯單位提供開放共享服務。
三、工程中心認定程序
(一)申報。
(二)調研評審。
(三)聯審公示。
(四)行文批準。
四、工程中心評估程序
(一)市科學技術局發布績效評估通知,工程中心報送評估材料。
(二)市科學技術局委托專業機構負責評估材料審核、評估會議組織等相關事務性工作。評估結果公示5天。
五、工程中心評估等級
(一)評估得分85分及以上為優秀;
(二)評估得分75~85分(不含)為良好;
(三)評估得分60~75分(不含)為合格;
(四)評估得分低于60分(不含)為不合格。
六、扶持政策
(1)新認定的市級工程中心、經市主管部門推薦上報獲得新認定的國家級和省級工程中心:省市級工程中心,一次性無償資助100萬元。國家級工程中心,一次性無償資助1000萬元。
(2)通過績效評估的工程中心,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評估良好的工程中心,給予20萬元無償資助。評估優秀的省市級工程中心,一次性給予50萬元無償資助。評估優秀的國家級工程中心,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無償資助。
七、監督管理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其市工程中心資格,三年內不得重新申請:
(一)依托單位主動提出取消的;
(二)未經批準不參與評估的;
(三)連續兩次評估不合格的;
(四)依托單位有嚴重違法行為,或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等事故的;
(五)依托單位提供虛假材料的。
八、咨詢方式
可撥打市科技局體系創新處電話2035277、2032205進行咨詢,也可以微信關注“廈門科技”微信公眾號或者登陸市科技局網站了解相關信息。
【淺談最新《廈門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管理辦法》】相關文章:
最新廈門市戶籍管理規定07-19
廈門市鼓浪嶼文化遺產核心要素保護管理辦法06-10
最新《稅收票證管理辦法》02-26
2016最新律師執業管理辦法01-16
淺談關于發展電子信息工程技術的探析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