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醫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解讀
2017年2月28日,國家衛生計生委發布了《醫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13號,以下簡稱《辦法》),現解讀如下:
自由執業怎么變?
“醫師執業流動性增強,多點執業情況比較復雜,需要有力推動和加強規范。”在昨日公布的對《辦法》解讀中,醫師執業流動的現實需求是促成這一新政的原因之一。
從這一點出發,按照《辦法》表示,在總結梳理《關于推進和規范醫師多點執業的若干意見》(國衛醫發﹝2014)86號)實施情況的基礎上,《辦法》通過建立區域注冊制度、電子注冊制度、注冊信息公開和查詢制度,改進醫師執業注冊管理,促進優質醫療資源平穩有序流動和科學配置。”
《辦法》將醫師執業地點由過去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修改為“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所在地的省級或者縣級行政區劃”,執業醫師的'注冊地點為省級行政區劃,執業助理醫師的注冊地點為縣級行政區劃,實現“一次注冊、區域有效”。醫師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執業以合同(協議)為依據,確定一家主要執業機構進行注冊,其他執業機構進行備案,執業機構數量不受限制。
這似乎距離此前業界對2017年將成為中國醫生自由執業元年的判斷又近了一步。
根據公開信息,2016年 “醫生自由執業”首次寫入國家級文件,廣東、天津兩省分別出臺改革文件,明確采取醫師區域注冊制度。
2016年11月,衛計委發布了新版《醫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和新版《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傳遞擬放開在職醫生申辦診所的強烈信號。
醫師注冊怎么變?
除執業方式變化外,公開查詢制度也是一個明顯發生改變的內容。
《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國家實行醫師注冊內容公開制度和查詢制度。地方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按照規定提供醫師注冊信息查詢服務,并對注銷注冊的人員名單予以公告。確立公開和查詢制度,既加強政務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而國家建立醫師管理信息系統,一方面是為了通過信息化手段精簡申報材料,縮短辦理時間,優化注冊流程,有效提高行政審批辦理效率,方便行政相對人;另一方面在注冊過程中收集、整理和分析各種數據,有利于構建醫師執業全過程、動態化和高效能的管理模式,提高醫療服務精細化管理水平。
此前,國家衛計委已在京津冀地區開展了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證照試點——《辦法》第四條明確提出實行醫師電子注冊管理,這也就意味著,全國推廣醫師電子化注冊將步入法律軌道。
此外,《辦法》通過建立完善醫師管理信息系統,加強其對個人信息的自動識別功能,精簡辦理注冊所提交的材料。刪除了原辦法第十七條變更執業注冊申請時需到原注冊部門變更“醫師執業證書編碼”的規定,實現執業編碼唯一制,優化醫師注冊管理。
在退出機制上,《辦法》通過建立注銷注冊退出機制,及時清理醫師隊伍中的不合格人員,對于不適合執業的醫師予以注銷注冊;要求地方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在醫師管理信息系統及時更新醫師定期考核結果,規定連續兩個考核周期未參加醫師定期考核的予以注銷注冊;增加了對醫師參與有組織作弊不予注冊和注銷注冊的規定。
【2017醫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解讀】相關文章:
醫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解讀03-13
醫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03-08
解讀2017年執業醫師考試政策變化05-25
2017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考試大綱解讀03-12
2017執業醫師考試備考06-27
2017執業醫師現場審核03-11
2017年臨床執業醫師考試-內科06-28
2017年執業醫師考試沖刺筆記06-19
2017河北省電梯安全管理辦法解讀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