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藍印戶口新政策
“藍印戶口”因封皮和印章為藍色而得名,不同于正式戶口的紅封皮、紅印章,也因此被稱為“介于正式戶口與暫住戶口之間的戶籍”。天津將于5月底取消藍印戶口政策,“積分落戶”將取而代之,這意味著已有20年歷史的藍印戶口將退出天津歷史舞臺。
藍印戶口退出舞臺
日前,天津市公安局發布:經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2014年5月31日天津市停止新辦藍印戶口。自實施藍印戶口政策以來,外省市人員在津購買達到一定規定價格的商品住房或達到規定數額投資興辦企業,可以辦理藍印戶口,并在一定期限后轉為天津市常住戶口。藍印戶口政策對于促進天津經濟發展,服務招商引資,改善人口結構起到了積極作用。
近年來,天津市積極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出臺了本市高職院校外省市生源落戶規定、居住證積分落戶規定的戶籍準入規定,建立起了多元化、全覆蓋的戶籍準入制度。按照國家關于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天津市決定停止新辦藍印戶口,對2014年5月31日后購買商品住房的外省市人員不再受理藍印戶口申請。
藍印戶口政策解答
(一)天津藍印戶口什么時候停止辦理?
答:2014年5月31日天津市停止新辦藍印戶口。購買商品住房渠道辦理藍印戶口的,以其在天津市商品房網上銷售管理系統簽訂預定協議時間為準。
(二)以前辦理的藍印戶口如何轉為天津市常住戶口?
答:現有的持藍印戶口人員,在考察期滿后經復驗合格,可繼續按原規定辦理我市常住戶口。
(三)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何日期前購買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可按原政策申請辦理藍印戶口?
答: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于2014年5月31日24時前通過天津市商品房網上銷售管理系統打印并簽訂《天津市商品房預定協議》或者《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可按原政策申請辦理藍印戶口,2014年5月31日24時后在本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不能再申請辦理藍印戶口了。
(四)購房居民家庭的.成員范圍包括哪些?
答: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及其子女。
(五)2014年5月31日24時前購房人已通過天津市商品房網上銷售管理系統打印并簽訂《天津市商品房預定協議》,但未及時簽訂《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簽訂合同后還可以按原政策申請辦理藍印戶口嗎?
答:可以,只要在2014年5月31日24時前已通過天津市商品房網上銷售管理系統打印并簽訂《天津市商品房預定協議》,且最終達成交易,網簽合同并取得房地產權證后仍可以按原政策申請辦理藍印戶口。
(六)2014年5月31日24時前,購房人與房地產開發企業沒有通過天津市商品房網上銷售管理系統,自行簽訂的預定協議是否可以作為申請辦理藍印戶口的要件?
答:不可以。凡2014年5月31日24時前,購房人已與房地產發企業簽訂企業自行擬定預定協議的,必需在此日期前通過天津市商品房網上銷售管理系統打印并簽訂《天津市商品房預定協議》,方可申請辦理藍印戶口。
(七)通過《天津市商品房預定協議》轉簽《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購房人是否可以更名?
答:通過《天津市商品房預定協議》轉簽《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購房人需要更名的,僅限于預定人家庭成員(購房人、配偶及其子女。)之間內進行變更。例如:李某預定了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天津市商品房預定協議》的預定人為李某,在轉簽《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如李某希望更名,只能將《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買受人的名字變更為其配偶或者其子女,不得變更為其他人員。
境內來津人員可通過積分申請辦理本市常住戶口
2014年1月1日起天津市人民政府文件(津政發[2013]31號)《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天津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準予境內來津人員在本市就業、居住進而享受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務、參與居住地社會事物,以及通過積分申請辦理本市常住戶口。
為服務天津經濟社會發展,促進我市企業技術進步,吸引具有專業技能的高職院校畢業生在津就業,拓寬人才引進渠道。市人民政府下發了《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天津市高職院校外省市生源畢業生在津落戶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津政辦發〔2013〕40號),凡在本市高職院校有集體戶口或入學時戶籍未由原籍遷入學校集體戶口,畢業2年內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聘用)合同的畢業生,準予在津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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