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杭州市流動人口積分落戶新政策
重磅消息!重磅消息!重磅消息!聽說杭州市流動人口積分落戶辦法已經在網上公開征求意見了哦,你了解了嗎?以下是CN人才小編搜集并整理的有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申請條件
1、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持有本市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證》;
3、總積分達到80分及以上;
4、無刑事犯罪記錄及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
二、實行區域
本辦法適用于居住在本市上城區、下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江干區、濱江區、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行政區域內持有《浙江省居住證》的非本市市區戶籍人員。
三、申請時間
積分落戶每年集中辦理1次。受理時間為每年的9月1日至9月30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四、分值表
18周歲至35周歲,30分;36周歲至45周歲,20分;46周歲至50周歲,10分。
本科學歷,50分;大專(高職)學歷,30分;高中(含中等職業教育)學歷,10分。
溫馨提示:
1、《浙江省居住證》的辦理條件要繳納一年社保以上或者合法穩定住所或者自主創業或者連續就讀,社保一定要持續繳納一年,不能中斷哦,中斷要重新計算。
2、積分申請按照積分高低對申請人進行排名,同分值的按在我市擁有住房、工作、居住年限的先后等情況確定排名。(所以分值越高越好,建議各位申請人一定把分值提高,盡可能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去達到條件,杭州市流動人口積分落戶每年都有固定的人數,分值低的話有可能也會排到第二年哦!)
3、流動人口符合規定條件申請積分落戶的,由本人或委托用人單位通過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網站按照積分指標錄入相關信息,建立積分檔案,完成預評分。預評分達到80分及以上的人員下載《杭州市積分落戶申請表》,并備齊相關證明材料在指定時間內,統一向擬落戶地派出所受理窗口提出書面申請并遞交相關材料。
4、積分落戶申請落戶地原則上與居住地一致,按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城鎮合法固定住所、有家庭戶的親友處、單位集體戶、人才中心集體戶的.順序確定,一經確定,在落戶前不得隨意變更。
5、積分入戶申請人員名單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對名單中公布的人員信息有異議的,可向市公安局書面提出異議或投訴舉報,由市公安局會同相應職能部門進行查證核實,15個工作日內根據核查情況,答復當事人并重新更正排名,逾期提出異議的不予受理。
好處
1、可以讓子女享受先進的教學教育資源;
2、可以享受杭州基礎服務;
3、可以獲得購房資格(外地戶口買房要繳納社保2年)
4、獲得搖號和買車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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