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經營罪如何定罪量刑
哪些經營行為存在涉嫌“非法經營罪”的法律風險?那要如何去定罪和量刑呢?以下是CN人才小編搜集并整理的有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非法經營罪的概念
非法經營罪是違反國家規定,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的;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非法經營罪如何定罪量刑?
(一)如何定罪
1、本罪的刑事違法性與其行政違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說,非法經營者必然違反有關的工商法規、沒有行政違法性就不存在刑事違法性。
2、本罪在主觀上要求行為人必須是出于故意,對于因不知其為非法而進行非法經營的,不認為構成本罪,而只能給予行為人以行政處罰。
3、本罪在犯罪情節上要求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而認定情節是否嚴重,應以非法經營額和所得額為起點,并且要結合行為人是否實施了非法經營行為,是否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引起其他嚴重后果,是否經行政處罰后仍不悔改等來判斷。
(二)如何量刑
1、自然人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恃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本條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情節嚴重的認定
1、違反國家規定,出版、印刷、復制、發行非法出片版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1)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2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
(2)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15萬元以上的;
(3)個人非法經營報紙5000份或者期刊5000本或者圖書2000冊或者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500張(盒)以上,單位非法經營報紙15000份或者期刊15000本或者圖書5000冊或者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1500張(盒)以上的。
2、違反國家規定,出版、印刷、復制、發行非法出版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特別嚴重”:
(1)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25萬元以上的;
(2)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20萬元以上,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60萬元以上的;
(3)個人非法經營報紙20000份或者期刊20000本或者圖書10000冊或者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2000張(盒)以上,單位非法經營報紙60000份或者期刊60000本或者圖書20000冊或者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60000張(盒)以上的。
3、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非法經營數額在30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于“情節嚴重”;
4、非法經營數額在120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于“情節特別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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