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離職流程
離職不是說走就能走的事,這還需要一個過程。下面是小編為您帶來的是公司員工離職流程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公司員工離職定義
1、辭職:員工因個人原因或意愿提出申請辭去現有工作,屬員工單方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2、辭退:員工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公司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3、自動離職:員工擅自離職,自行解除與公司勞動關系的一種行為。
4、合同期滿:勞動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有一方不再續簽的,勞動關系自然終止。
二、公司員工離職管理
試用期員工:
1、員工在試用期(試用期最長為6個月)內提出辭職必須提前3至10天,做好工作交接。
2、試用期員工有下列各項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權終止試用: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違反相關規定,構成辭退或自動離職的試用期員工;
公司終止試用員工由部門對員工進行勸退,員工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按辭職程序辦理。如員工拒絕申請辭職,則由所在部門提交員工試用不合格報告,附試用考核不合格證明材料,按終止試用辦理。
3、試用期滿,員工因個人原因提出辭職的,應提前三十日提交書面
辭職申請表,凡中高層管理人員、涉及關鍵項目的機密人員及物資采購管理等人員辭職,必須至少提前二個月提出辭職申請,做好工作交接,此期間公司可酌情安排其他工作,離職前須由相關部門進行離職審批后方可離職。
4、管理、技術人員的辭職申請經部門領導批準后,必須提前交綜合辦公室備案,如由于特殊原因部門領導未簽字的,各單位先以郵件的形式告知。未提前備案或告知的,將視為未提前通知。
正式員工:
1、辭職:員工因個人原因或意愿提出申請辭去現有工作的。
2、辭退:有下列各項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權給予辭退,并解除勞動合同,公司無須提前通知即可辦理離職手續,公司不予任何經濟補償。
1) 凡違反公司規定,所在部門進行書面違紀警告后,員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
a、個人拒絕書面檢討或不在違紀通報上簽字確認,經教育不改者;
b 、做出書面檢討后在一年內重犯者;
c、在12個月內,因其他違紀情況受到累計三次(含)以上書面違紀警告者。
2) 偽造個人資料者(如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計生證、體檢表等);虛報個人情況者(包括個人基本情況、工作經歷、身體狀況等);
3) 未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終止社保關系者;
4) 拒絕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者;
5) 在公司內外公開場合、報刊雜志、大眾傳媒及互聯網上惡意散布或張貼有損公司形象和他人聲譽的言論、文字,傳播不負責任言語,向同事鼓吹任何言論者;
6) 以暴力、威脅、恐嚇、騷擾、污蔑等手段對領導、同事進行不法行為;或雇請外人威脅、毆打公司員工者;
7) 毀壞公司聲譽,破壞、隱藏、盜竊及搶劫公司或他人財物者;
8) 亂用職權,收收受了賄賂、傭金、貴重禮物或有其他不正當行為者;
9) 貪了錢、挪用公款公物,損公肥私者;
10) 偽造帳目,通過非正當途徑開具虛假金融票證,虛報費用者;
11) 工作中投機取巧,隱瞞蒙蔽,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或為他人牟利者;
12) 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文件、領導簽名,或盜用、利用公司資源從事私人事務者;
13) 泄露公司重要經營和技術秘密或丟失公司重要文件者;
3、自動離職:有下列各項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權按自動離職處理:
1)試用期內,擅自離職累計5天(含)以上者;
2)未經批準,擅自離職7日(含)以上者;
3)員工提出辭職申請,未經批準同意而擅自離職7日(含)以上者;
4)在規定時間內不辦理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者(規定時間原則上兩天);
5)辦理了請假手續,逾期7日(含)未歸,又未辦理續假手續者。
4、勞動合同期滿
1)綜合辦公室原則上在員工合同期滿前三十天發出勞動合同續簽通知,用人單位及員工表示續簽意向,用人單位如實上報本單位不予續簽和員工個人不予續簽的人員名單。
2)合同期滿提出不續約的一方為一般員工的至少提前十五天通知公司,技術管理崗位、財會崗位和中干以上領導等與公司商業機密關聯性強的崗位不續約的需至少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
3)勞動合同期滿不予續簽的,雙方勞動關系自然終止,用人單位不再安排任何工作,合同期滿后,員工必須在公司規定的時間內(原則上為合同期滿后三天)辦理離職手續,逾期不辦按自動離職處理。
三、人員離職審批流程:
員工辭職: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部門主管簽發意見→上報公司綜合辦審批——>總經理審批
員工被辭退:部門提交“員工辭退通知單”——>部門簽發意見——>上報公司綜合辦主管審批——>總經理審批
員工自動離職:由部門填寫“自動離職報告單”——>部門主管審批
——>公司綜合辦審批——>總經理審批
四、離職注意事項:
1)員工違紀行為達到辭退條件的,各部門必須先提交該員工的違紀調查報告,詳細說明該員工的違紀事實及違反公司、部門相關規定的.條款,并由員工本人簽字確認,違紀報告須由綜合辦公室審核,并簽署對員工的處理意見,各部門方可根據綜合辦公室意見在本單位內發出員工違紀通報。
2)綜合辦公室對各部門提交的“辭退報告單”和“自動離職報告單”在三天內做出審批意見,經綜合辦公室審核做出辭退處理的,所在單位應通知員工在三天內辦理離職手續。
3)在綜合辦公室做出處理決定前,各部門應視具體情況安排待辭退員工上崗或停崗學習,停崗學習期間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
4)自動離職者其勞動關系自行解除,員工自動放棄截止離職之日未結算的工資,公司不予出示任何證明,拖欠公司財物的,公司保留追究其相關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的權利。
5)員工因違反本辦法規定而被公司辭退或作自動離職處理的,公司將違紀資料載入個人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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