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商務領域涉農專項資金管理,確保資金使用效益和資金安全,根據《靈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靈川縣涉農資金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靈政辦[2015]60號)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落實,對2013年以來我縣商務領域涉農專項資金進行了自查。現將有關自查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涉農專項資金申請及到位情況
(一)專項資金申請情況
2013年以來,我局申報的涉農專項資金情況:2013年7月靈川縣市場服務中心申請2013年靈田鎮農貿市場改造項目自治區本級商業流通事務專項資金。該項目總投資262.9萬元,申請2013年自治區本級商業流通事務專項資金20萬元。
(二)專項資金到位情況
2013月11月,區財政將靈田鎮農貿市場改造項目自治區本級商業流通事務專項資金20萬元劃入縣財政賬戶。
二、專項資金審核及撥付情況
專項資金到位后, 2014年1月桂林市商務局項目驗收小組對靈田鎮農貿市場改造項目進行驗收,項目通過驗收合格。2014年2月,縣商務局、財政局及時通知項目單位靈川縣市場服務中心攜帶相關資料到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辦理轉賬手續,縣財政通過直接支付的方式及時足額的將扶持資金撥付項目單位,沒有發生截留、挪用、侵占、騙取財政資金的行為。
三、專項資金使用績效情況
靈田鎮農貿市場改造項目的實施,形成了規范有序、設施齊全、功能完備的鄉鎮綜合市場,為市民創造了一個安全、有序、優美的購物環境。同時改造后他人使用的靈田鎮農貿市場,新增攤位數192個,容納就業人數200人,年交易額1000萬元,是一項為民辦實事的民生工程。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過這次涉農專項資金專項整治自查,我局在今后辦理商務領域涉農專項資金申報過程中,將堅持原則,嚴格審核,管理規范,廉潔自律,積極協調縣財政局及時足額將資金撥付相關單位,確保專項資金規范、安全、高效運行,發揮資金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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