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用車等五項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岳南紀發[2014]3號)要求,南湖風景區財政局開展了“公務用車等五項專項整治工作”專項治理自查自糾,現將我區“公務用車等五項專項整治工作”治理自查自糾情況公示如下:
一、 自查自糾組織實施情況
(一)領導重視,完善制度。2014年元月12日,區財政局簽發了《南湖風景區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因公出國(境)經費管理辦法》。2014年3月31日,區財政局簽發了《關于厲行節約規范“三公”經費管理的若干規定》的通知(岳南財[2014]02號)。
(二)嚴格要求,執行制度。年初,區財政局組織了召開全區2014年部門預算工作會議,會議通報了2013年全區財政收支情況,組織學習了《關于編制2014年區級部門預算的通知》、《湖南省2014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政府采購限額標準》、《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等相關規章制度;區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余格堯在會上強調:2014年要全面貫徹落實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嚴格壓縮一般性支出,減少“三公”消費,嚴控單位部門采購性報告支出,完善公務卡制度,降低行政運行成本,嚴控單位違反規定濫發津補貼行為;區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李征兵作了重要講話,要求建立公開、透明、規范、完整的預算制度,區財政局是匯總“三公”經費預決算公開的主體,各部門是本部門“三公”經費預決算公開的主體,區財政局和各部門要深化預算決算公開和“三公”經費公開,接受市人大對預算的監督,更廣泛的接受全區人民的監督。3月份簽發的《關于厲行節約規范“三公”經費管理的若干規定》對區屬各單位的公務車輛管理、公務接待管理、公務出差學習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規定了區直各單位“三公經費”開支的標準。5月份,區財政局組織區直單位會計和報賬員進行業務培訓時也強調,要正確認識當前開展“三公經費”專項治理工作的重大意義,提高思想認識,嚴肅認真對待“三公經費”專項治理工作,各單位一定要嚴格按我區“三公經費”管理的若干規定要求執行,發現存在“三公經費”違規問題,不隱瞞、不回避,堅決清查并按要求處理,及時上報。
(三)責任落實,全面清理。4月14日,區財政局組織區直單位會計和報賬員進行業務培訓時強調,要正確認識當前開展“三公經費”專項治理工作的重大意義,提高思想認識,嚴肅認真對待“三公經費”專項治理工作,各單位一定要嚴格按我區“三公經費”管理的若干規定要求執行,發現存在“三公經費”違規問題,不隱瞞、不回避,堅決清查并按要求處理,及時上報。2014年5月,區財政局按照我區自查自糾工作計劃的要求,組織各單位進行“三公經費”管理自查自糾,自查自糾的主要內容為2014年元至3月底各單位辦公性行政經費預算和支出,公務接待標準和領導干部因公出國(境)支出。
二、 自查自糾“三公經費”情況
此次“三公經費”專項治理自查,在超標配備公車及公車私用專項治理方面,沒有發現整治違規換車和借車、攤派款項購車、豪華裝飾公務用車、公車私用、不安裝北斗定位管理系統車載終端、濫用軍警號牌等八類問題;在規范領導干部因公出國(境)管理方面,不存領導干部因公出國(境)現象。通過一段時期的“三公經費”專項治理,區黨政機關的“三公經費”明顯得到了控制,據區國庫集中支付局統計,區各黨政機關2014年元至三月的“三公經費”253萬元比去年同期的274萬元降低了10%。目前我區在“三公經費”專項治理中還有存在有待進一步治理的現象:一是在規范辦公性行政經費預算和支出方面,存在少許使用現金支付,沒有使用公務卡結賬現象,主要是因為部分消費商店無POS機,無法進行刷卡消費,例如小型快餐、盒飯店。二是在嚴格公務接待標準方面,還存在無公函接待的問題,主要由于部分公務來訪具有臨時性質,有些來訪真電話通知的,沒有公函。
三、 完善監管防控,共建“三公經費”長效機制
根據自查結果,我區對嚴格“三公”支出管理,提出了十項強化措施。
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強行政成本意識,努力提高執行力,超前謀劃,按時保質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是加強對會議經費的管理。控制會議時間、會議規模,盡量利用機關會議室,能夠簡化會議形式的一定要簡化。
三是加強對考察及差旅費的管理。控制出市、區參加會議、考察的人數,不安排沒有實際意義的公務考察活動。
四是加強對公務車輛的管理。規范和控制公務用車修理、用油等行為;最大限度提高單車使用效率。
五是加強用電管理。對空調、照明等進行統一管理,提倡節約用電。
六是全力推行無紙化辦公,減少紙張使用。
七是控制公務接待費用。嚴格“三單”制度,控制接待標準。
八是規范激勵工作。建立獎懲機制,獎勵與工作業績掛鉤,以精神鼓勵為主。
九是規范大宗購置及辦公用品管理。大宗商品購置一律按政府采購規定實施,辦公用品采購實行定點采購。
十是規范財務管理。公務費用支出實行計劃管理,規范批報手續,實行“一支筆”審批和財務公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