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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幼兒園績效考核方案(精選11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順利進行,時常需要預先開展方案準備工作,方案是闡明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書面計劃。那要怎么制定科學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幼兒園績效考核方案,歡迎大家分享。
最新幼兒園績效考核方案 篇1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教人[20XX]15號)、省教育廳《關于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實施辦法》(晉人字[20XX]55號)和市教育局《關于印發的通知》(并教人字[20XX]51號)文件精神,杏教發[20XX]117號,關于印發《杏花嶺區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結合我園發展實際,制訂實驗幼兒園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發展孩子,服務家長,成就教師為目標,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提升教師工作績效水平為導向,著力構建符合幼兒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努力辦有文化的幼教,做有思想的教師。
二、基本原則
1、尊重規律,以人為本。
2、以德為先,注重實績。
3、激勵先進,優績優酬。
4、客觀公正,科學合理。
三、績效考核獎勵經費來源及實行原則
1、每學年績效考核獎勵經費來源,以幼兒園人數為單位測算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作為幼兒園績效考核獎勵的專項資金。
2、獎勵性績效經費不得截留或挪用,必須全部用于發放教職工的績效獎勵。
3、績效獎勵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實行動態管理。原則上每學年(6月12月)各考核一次,年終一次性兌現。
四、考核對象
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幼兒園在編工資在冊教職工。
五、考核內容
教師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是:履行幼兒園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的實績。
考核量化以百分計算,包括:師德和安全工作占25%(師德和安全15%、出勤10%);保教工作占50%(工作量20%、教育教學過程20%、教學效果10%);教育教學研究和專業發展占25%(教研活動10%、教學改革與論文10%、專業發展5%)。班主任工作另加10%,工作實績(教師獲獎)另加5%。
1、師德和安全考核(25分責任部門黨支部 園委會 分管領導 )
(1)師德和安全(15分)
遵守《中小學幼兒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為人師表、愛崗敬業、關愛幼兒、教書育人、廉潔從教、團隊合作、無違法違紀記錄。
1為人師表。工作服從分配,樂于承擔臨時任務,不與領導、同事、家長發生口角、按時參加各類學習和集體活動(學習活動無故缺一次扣1分)
2.教書育人。認真組織好幼兒一日游戲活動。
3.關愛幼兒。無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現象(一次扣1分)禁止教師忌語(違一次扣1分)
4.廉潔從教。不在工作時間做與無工作有關的事情(發現一次扣2分)不以職務之便謀取私利(一次扣2分)
5.愛崗敬業 。熱情接待家長、幼兒,主動做好家園溝通工作,虛心聽取家長意見,嚴禁與家長發生爭吵,無投訴(投訴一次扣1分)
6. 團隊合作。積極支持配合園內的各項重大活動不得拖延。(違一次扣3分)
7.無違法違紀記錄。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幼兒園規章制度。上班期間,教師不能隨便換班、替班、串班,不接打手機,不隨意離開課堂(違一次扣1分)做到:視線不能離開孩子。(輕述者扣1-3分)
8.安全工作。實行一票否決制
①堅守崗位,無論無任何情況教師不得早于幼兒離園,否則發現一次扣2分。認真填寫安全檢查記錄。無檢查記錄扣2分;
②認真做好晨午檢。及時檢查幼兒是否帶有安全隱患的物品:發現問題及剛妥善處理。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工作過程中因疏忽大意造成工作失誤者扣3分。缺記錄一項扣1分,
3嚴格執行園里的幼兒接送制度。不按要求履行手續,發現一次扣2分。
(2)出勤考核(10分責任部門 各值周領導 分管領導 匯總后園長簽發)
主要考核教職工出勤情況。鼓勵出滿勤,滿勤者獎勵1分。病事假1天減0.5分、遲到早退5次減0.5分。本項得分減完后繼續請假者,從總分中核減,即病事假1天減1分,遲到早退5次減1分。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請假一天須由分管領導簽字批準,請假三天必須由園長批準方可有效。考核以幼兒園考勤記載為依據。
2、教育教學工作考核(50分 責任部門 分管保教領導)
(1)保教工作量考核(20分)
幼兒園專任教師工作量考核按照《太原市五星級幼兒園教師工作量參考標準》執行。每班25人以上人配備兩教一保,每周16—20節。
滿工作量計10分,不足工作量按比例酌減。完成工作量計10分,未完成工作量,按比例酌減。不滿工作量,個人提出申請或兼職或開發園本課程 頂班等達到工作量,少一節扣2分,多一節或頂一節加2分。
(2)教育教學過程考核(20分)
主要考核教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教學準備和教學實施情況。每學期對教師的各種教學計劃、總結、教案、觀察記錄課堂教學、保教工作等情況進行考核。
備課及時保證每節課都要有教案,反思和分析評價及時,有質量。教學案例、觀察筆記(或個案跟蹤)、教研、聽課等有一定質量。未按時按量完成的一次扣10分,平時教學抽查有下列一項扣2分:不按時上下課,無故缺課不在崗、上課接電話與教學無關的事,發現一次扣2分。未經同意擅自調課或請他人代課,雙方當事人均扣3分,
(3)教育教學效果與其他考核(10分)
主要以完成國家規定的《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太原市幼兒園課程標準》教學目標、幼兒達到基本教育質量要求為依據。考核教師保教工作實施與效果、一日游戲活動組織與效果情況。
1.能圍繞目標開展活動,教具準備充分。
2.在活動中注重動靜結合、保教配合。
3.按時填寫幼兒成長檔案及家長園地,延誤一次扣1分。
3. 教育教學研究和專業發展(25分)
重點考核教師參與教研活動、參與開發園本課程、進行課堂教學改革和教后反思,自我研修及對幼兒成長過程和教育方式的研究等情況。
(1)教研活動(10分)
教研活動主要考核教師參加各級教研常規活動的情況,及聽課、議課、評課、反思等情況。
①按時參加教研活動(請假扣0.5分,未請假扣1分)
②教師互相聽課一學期不少于10節,有教學反思:
③每月一個主題活動;每學期寫出1份有價值的教案;每學期按承擔的課題書寫1篇論文:
⑤參加培訓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有活動記錄。缺一項扣一分。
(2)教學改革與論文(10分)
考核教師承擔課題情況,接受課改理念,轉變教育觀念,構建高效課堂,參加各級公開課、示范課、研討課等情況。考核教師積極參與園本教材的編寫及教育教學論文的撰寫,并在報刊雜志上發表,或在各級部門獲獎。積極參與教具、課件的制作并使用。
教師參加幼兒園對外承擔公開教學省級獎5分 市級獎4分 區級獎3分 園級獎2分
教師在國家省市區發表論文或文章分別全國獎6分 省級獎5分 市級獎4分,區級獎3分
(3)專業發展(5分)
教師專業發展主要考核教師參加教育理論等各類學習的情況,學習筆記、學習交流情況,讀書活動情況,參加各種培訓、研修及考試取得合格證等的情況。
①理論業務學習筆記達到規定次數、字數.1分,未達要求扣0. 5-1分。園本培訓筆記根據幼兒園培訓情況至少8次,1分。
②參加各種培訓或聽課筆記達標,少一節扣0.5分,
③參加書香校園閱讀節及終身教育學習周活動,讀書學習交流演講1次加1分
④上報教育局一篇信息或投稿杏花教育信息刊登,被采用一次加1分。
4、班主任工作考核(10分)
重點考核其對班級常規管理、幼兒出勤率,家園工作開展情況、班級文化建設及其他日常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1)家長工作。每周按時公布周計劃,更換家園聯系內容,每學期按時召開家長會至少2次,家長開放日至少1次,有主題的組織節日主題實踐活動1次。家訪不少于幼兒人數三分之一。
(2)輔導幼兒各類競賽評比獎
1園級.一等獎3分·二等獎2分,三等獎1分
②區級,一等獎4分·二等獎3分,三等獎2分
③市級,一等獎5分,二等獎4分,三鑄獎3分
④省級,一等獎6分,二等獎5分,三等獎4分
5、工作實績考核(獲獎情況)(5分)
主要考核教職工的工作任務、目標完成情況。實績考核分值參考工作中獲獎情況、積極參加各類教學賽獎活動及家長、家長對教師工作評議及社會反響。
(1)幼兒出勤率獎
班級幼兒核定人數:托班:25人 小班:30人 中班:35人 大班:38人
小小班(25人)0.44 小班(30人)0.35 中班(35人)0.29 大班(38人)0.27(公式:人數×天數(實際來園天數)× %)所帶班級幼兒核定人數。減少一名幼兒扣5元,增加一名幼兒則加5元。(以幼兒園每月收費名單核計為準
本年度榮獲國家、省、市、區、園教育行政部門以上個人綜合獲獎者,分別給予5分 4分 3分 2分 1分獎勵分值。
4.)總計分及獎金核算辦法:
1、對教師的綜合考核要與家長評價相結合。
家長評價:家長對教師滿意評價在90%以上,考核總分記100%;家長對教師滿意評價在75%——89%,考核總分記98%;家長對教師滿意評價在60%——74%,考核總分記90%;家長對教師滿意評價在59%以下,考核總分記50%;
2、職稱:高級職稱在考核總分中加3分,中級職稱在考核總分中加2分。
3、副校級在考核總分中加4分,中層在考核總分中加3分,教研組長 科研組長在考核總分中加2分。其他參與教育教學管理人員由幼兒園自行掌握。
4、超代課及加班補助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自行掌握。
5、核算辦法:個人獎金數=獎勵經費總額÷全體人員總得分×個人得分。(在核算個人獎金時,先將班主任津貼劃出后再行核算)。
6、核算個人獎金后,班主任另加班主任津貼每月50元。
從事非教學工作的幼兒園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工勤人員的績效,主要考核其職業道德、履行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的實際情況。幼兒園按照崗位特點,合理制定相應的考核細則。
履行崗位職責
保育員(責任部門 分管保教領導)
1.安全工作。(考核標準同上)
2.衛生工作()室內外保持整潔,空氣新鮮,室外無雜物,每天消毒一次.有消毒記錄,幼兒用品有標記,擺放有序。地面有垃圾紙屑扣1分,門窗有積土扣1分,床鋪凌亂、物品擺放雜亂扣2分,用具消毒不及時扣3分。記錄一項不全扣1分。
3.財產管理。班內固定資產要隨時檢查清點愛護,不私拿、不外錯。及時關鎖門窗,做到人走燈熄。發現一次扣2分,園內音箱設施VCD、錄音機、教玩具,要有登記記錄,使用后及時清潔、歸位,財產如有丟失、損壞照價賠償,并扣5分;
4.日常護理。認真督促指導各環節幼兒生活技能(盥洗、上劂、點心、進餐、午睡、穿脫衣服、整理床位、收拾玩具及生活用具);不催飯,不灑飯,發現一次扣1分,指導幼兒洗手,環節落實到位。不到位者扣1分。能為幼兒穿脫衣服提供知適宜的幫助和指導。能根據天氣變化、活動等其體情況為幼兒增減衣物;
中層干部主任
1對分管的工作認真創造性完成。做好幼兒園各類人員的培訓與指導,做好分管工作的督促 檢查與考核,按時召開各種會議有記錄,及時上傳下達會議精神,不按時召開會議扣10分,沒有管理工作考核原始過程性資料扣10分,出現責任性貽誤工作扣30分。
2.認真完成年度黨建目標和重點目標責任制考核,認真接待上級各類檢查驗收,完成工作任務好加分全國獎50分 省級獎40分 市級獎30分,區級獎20分
3認真做好日常管理和中心工作,保教主任每周進班聽課不少于5節,看半日活動1-2個,組織教師業務學習1次,教研活動至少2次,每月30日做好保教人員的靠獎懲和匯總。后勤主任每周深入食堂至少5次,每月安全大檢查1次,每學習固定資產清點1次,負責每月教職工考勤記錄和考核獎懲統計。不按時1次扣10分。
4經常向園長匯報工作,積極協助園長及時制定并報送計劃 方案 總結 各級各類報表,按時參加幼兒園領導碰頭會 園務會,保證信息暢通,做好檔案資料整理歸檔工作。
教輔人員履行崗位職責(責任部門 分管后勤領導)
1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對分管的保健 伙管 會計 出納工作盡職盡責,做實 做細 做好。加班一次加10分,驗收合格加20分,完成全年工作任務,好加30分
2衛生保健。保證在園幼兒全部辦理衛生保健手冊,幼冊相符,幼兒保健卡達100,少一個扣10分,做好傳染病及突發事件的防控宣傳工作,傳染病控制在3之內,每日晨午檢各1次,晨檢不到位患病孩子入內1次扣10分,沒按時定期消毒1次扣10分,沒有進行每周1次大清掃扣10分。幼兒出勤率高,全年無責任事故
3食堂伙管。負責食堂伙食的管理與指導。每周按時公布幼兒伙食,食品進出庫安全衛生,賬目清晰,索證齊全。幼兒一日三餐按時按要求開飯,每周二四深入食堂,每日三餐下班巡視。晚點一次扣10分,發現索證不全扣10分,變質過期食品使用扣20分,
4會計出納。負責幼兒園各類人員統發和調資工作,及時做好每月收費記賬 核帳 報賬,做到收支兩條線,程序規范,手續完備。做好年度幼兒園財務預決算,年檢工作。未按時收費1次扣10分,出現差錯1次扣20分。
學校校長、園長 書記的考核由杏花嶺區教育局制定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績效考核由幼兒園按規定的程序與年度考核結合進行,每年考核一次。具體要做到三個結合: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自評與他評相結合,形成性評價和終極性評價相結合。要充分聽取教研組,任教班級保教人員及家長評價。
具體考核程序為:
1、教職工述職。以教研組為單位,參評人員對履行崗位職責情況、主要業績和師德表現做出符合客觀實際的自述自評。
2、考核評議。幼兒園考核組,結合平時考核記載,采用多種評價方法,組織家長、教師、考核組等評價主體實施考核評議。
家長評議:以班級為單位,采取問卷調查等方式進行。考核組隨機抽取一定數量班級的家長對帶班教師進行評議。
教職工評議:采取年級組教師與學科組教師評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3、確定考核等次。考核組根據教師平時考核量化得分,結合家長、教師評議結果和師德考核結果,在考核量化的基礎上,綜合分析,逐一確定考核等次。
4、公示考核結果。教師考核等次要在本園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教師,按考核等次兌現績效工資。考核結果存入教師人事檔案。同時,幼兒園要設立監督舉報電話。
七、考核結果及使用
1.績效考核等次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優秀率一般控制在參加考核教職工總數的15%。對做出突出貢獻的教職工各學校要進行重獎,比例一般控制在參加考核教職工總數的5%左右。考核結果為不稱職的教職工,不發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績效考核確定為不稱職:
(1)歧視侮辱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
(2)曠工或請假超過國家規定天數的;(參照杏組干字[20XX]60號《杏花嶺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請銷假管理辦法》)
(3)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
(4)違反規定進行有償家教或到校外社會辦學機構兼職兼課的';
(5)發生安全事故,本人負主要責任的;
(6)違反法律法規或規章被追究責任的;
(7)在績效考核中弄虛作假的;
(8)有損害教師形象或聲譽其他行為的。
教職工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可以向幼兒園仲裁組申訴。
八、組織領導
1、幼兒園成立以園長為組長的績效考核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由園級領導班子成員李新芝、工會主席王曉麗、幼兒園有關部門負責人及公道正派、政策業務水平和群眾威信較高的教職工代表張春梅 李芳 丁郁 崔珺等人組成。領導組負責依據相關政策和文件精神制定本校考核方案并組織實施考核工作。
2、領導小組下設機構中要設立監督組和仲裁組。監督組組長工會主席王曉麗,成員程紅英 王蕊 仲裁組組長李新芝,成員王寶新 尚艷梅,負責考核過程的監督和對考核有異議的教師的裁定工作。
3、幼兒園績效考核實施辦法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幼兒園考核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并報教育局人事科審核備案后實施。
九、紀律要求
績效考核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系到廣大教職工的切身利益,幼兒園要以高度認真負責的態度扎實開展。
1、園長是幼兒園績效考核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在績效考核工作中,要從實際出發,不斷開拓工作思路,完善績效考核方法,嚴格考核程序,杜絕平均主義,確保學校績效考核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2、幼兒園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的進行考核,并認真做好考核后的復核及申訴答復工作。
3、幼兒園要嚴肅考核紀律,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保證考核工作平穩順利進行。
最新幼兒園績效考核方案 篇2
幼兒園績效工資由三部分組成,即:崗位津貼、工作量津貼和績效獎勵。其中崗位津貼和工作量津貼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總量的60%,績效獎勵40%。本年度增量部分主要用于績效一塊。
一、有關請假、病事假、調休代課等規定
1、病假憑病歷卡和該門診醫生開據的.病假單,經領導審核批準方可準假。病事假國家工資按:國家規定執行。績效獎勵按:五個工作日之內病假每天扣50元,事假每天扣80元。五個工作日之外病假每天扣60元,事假每天扣160元。
2、病假、事假與全勤掛鉤。
3、事假必須請假在前,經領導批準方可準假。
4、遲到、早退,如有特殊理由及時與園方聯系,根據實情酌情處理,一般情況處理:10分鐘——30分鐘扣20元。
5、曠工一天扣300元,依次類推。工作時間上訪視作曠工,師德一票否決。
6、代課半天50元。
7、教職工需要調休,不影響工作、學習。調休提前提出并填寫調休單,經領導同意后方可調休。不經批準自行調休,作曠工處理。連續調休不超過三個工作日,課務自行協商解決,避開教學月與幼兒園重大活動。
8、除急診、特殊病例外,看病盡量利用空班時間,并事先與領導請假,若島外看病時間達一天的作半天調休處理,看病后主動向領導出示病歷卡。
9、喪假、產假、婚假、公假按國家規定的假期執行,享有全勤獎。
10、凡參加家長會憑有關學校通知,在完成本人工作量情況下酌情處理,假期不超過半天,來回路程假不提供。
11、計劃生育放環、獻血、取環,在規定的假期工資獎金不受影響,不扣全勤獎,超過規定時間,按病假處理。
二、各項獎勵
1、公開活動獎
市級:一等200元、二等180元、三等150元,參與或鼓勵獎100元
市級專題交流200元。
縣級:優100元、良80元、參與或鼓勵獎50元(說課加30元);
縣級專題交流100元
片級:優80元、良60元(說課加20元);
2、論文發表及獲獎
國家級非教育局教研室主辦無,必須為專業刊物。
發表:市級300元、縣級100元
獲獎:市級一等獎300元、二等獎200元、三等獎100元;
縣級一等獎200元、二等獎100元、三等獎50元。
同一內容不重復獎,一般文章酌情處理。
最新幼兒園績效考核方案 篇3
為了進一步落實績效考核工作,科學評價教職工工作業績,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參照《瀘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試行辦法》(瀘教局發【20XX】88號)文件和《瀘縣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核實施意見(試行)》文件要求,結合我園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機構
1、建立績效工資考核(年度考核等)工作小組。
組長:陳正樹(園長),成員:邱宗芹(園務主任)、鄒小平(工會主席)郭亞平(總務主任)、黃巧雙(辦公室主任)、李琴(分園長)、趙蘭西(分園長)、江天一(分園長)、喻梅(教師)、彭學英(教師)、李孝群(教師)。
2、考核工作小組負責教師績效考核(年度考核等)方案的制定及其他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
3、績效考核(年度考核等)工作有異議或反映,績效考核(年度考核等)工作領導小組(園務會)負責協調和妥善處理。
二、指導思想和考核原則
1、考核指導思想:考核工作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努力構建和諧社會、和諧校園。
2、考核原則:實事求是、科學評價教職工工作業績,人人平等,公平競爭,客觀公正,公開、透明地反映教職工工作;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有為才有位”。
三、考核項目及分值設置
教師績效考核(年度考核等)的內容主要是教師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以及完成幼兒園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主要包括德、能、勤、績等方面。實施細則按“德、能、勤、績”四方面共100分為每個教職工全學期工作基本分,再在此基礎上根據工作情況減去全學期的扣分,加上全學期的獎勵得分,即得到每位教職工全學期的工作考核分數,獲獎和被扣的分數均只能在相應的學期中計算一次,不得重計和漏計。如有教師全學期既無獎分又無扣分,則該教師全學期工作考核得分即為100分。考核記分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四、實施細則
五、相關問題與要求
(一)幼兒園將以考核得分分數作為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和年度考核、職稱晉升、評優選先等的主要依據,按上級分配名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 評優選先”等人員。由于該方案考核內容已經涵蓋德能勤績各方面,所以本方案考核分(本方案實施后的學期分總和)加原有職評方案中教齡加分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上級分配名額直接確定職稱晉升人員,該方案實施后,原有職評方案的所有加分項目一并作廢。
(二)績效考核和年度考核合并進行,學校根據教職工考核得分情況,結合年度考核14%“優秀”指標,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優秀”人員,每年12月送縣教育局審核后報縣人事局審批。年度德、能、勤、績四項績效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年度考核不能確定為合格及以上;年度德、能、勤、績四項績效考核得分低于40分的,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當年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三)師德考核分為0的,不享受當年其他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
(四)年內,曠工累計10個工作日以上或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不享受該年其他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結論為不合格;事假累計1個月以上,或病假連續1個月以上,按照實際上班時間計算獎勵性績效工資。
(五)年內個人原因辭職和縣內借用到教育系統之外的人員,不享受其他獎勵性績效工資。當年新聘和流進(縣外、縣內外系統)人員,因無考核結果,按全縣獎勵性績效工資月人均金額和截止12月實有月份計算發放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測算:
計算公式:獨立法人單位學年用于教職工按分分配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獨立法人單位學年在崗在冊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教職工實有月份×全縣獎勵性績效工資月人均金額 — 校(園)長獎勵性績效工資 (全縣獎勵性績效工資月人均金額的1.7倍)— 中層干部崗位津貼(參照班主任津貼執行)—班主任津貼(全縣獎勵性績效工資月人均金額乘以正式教職工數的15%) + 當年新聘和流進(縣外、縣內外系統)無考核結果人員×全縣獎勵性績效工資月人均金額×實有月份。園長由教育局負責考核,在教育局未列入義務教育階段校長同等考核前,參照校長同等待遇考核,縣下發經費不足部分在幼兒園經費中支出。編制在幼兒園的教師,參照同等小學教師標準考核,在財政經費未到位前,經費在幼兒園收費中支出。
(七)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按教職工考核得分結果進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不再按照專業技術職務分配,均以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分配。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不能簡單地理解為人人都應該有,人人都應該平均享有。縣上下發的人均金額不是每個教師都應有那么多的。具體分配辦法是:每位教職工學年度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片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用于分配的其他績效工資總額(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減去正副班主任津貼、園長獎勵性工資、中層干部崗位津貼、總額5%的臨時性津貼)除以全片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即為教職工個人應得的其他績效工資額度。
計算公式為:用于分配的其他績效工資總額÷全片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總和×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 = 教職工個人績效工資額
(八)班主任由幼兒園在任課教師中選聘,班主任津貼按照幼兒園制定《班主任工作考核細則》考核得分分配,每學期或學年結束后考核發放,班主任津貼標準不能自行調整。班主任和中層干部還要參加全體教師考核。園長享受園長待遇后,不再參與教師考核。
(九)私假經批準后自行調節,不給代課費。公務代課費標準每節5元,每學期按實計算,在5%的臨時性工作津貼中支出。
(十)支教人員績效考核,由支教所在學校實事求是提供相關材料和具體工作情況,工資關系所在學校具體考核,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十一)中層干部兼其他職務,按照其中一個崗位計算獎勵性績效工資(縣上有明確規定)。中層干部(包括分園長)崗位津貼按照班主任平均津貼的1.2倍計算,按照考核得分分配。
(十二)參照瀘縣教育局《瀘縣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核實施意見(試行)》,幼兒園于20XX年1月25前制定《瀘縣石橋鎮中心幼兒園教師績效考核試行辦法(初稿)》,組織全體教職工大會討論,進一步完善分配量化實施細則,全體教職工三分之二以上簽字同意,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形成量化實施細則(試行),送縣教育局審核備案,方能實施。考核辦法一旦經全體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年內原則上不再改動,如果運行時發現考核辦法有明顯漏洞或顯失公允,待學年結束再修正完善,修正案仍然要通過上述程序通過,從下一年開始執行。
(十三)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評的各項得分必須有原始依據印證,考核得分揭曉后,要在本園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有意見的要及時核實,考核得分有誤的,必須糾正。考核得分偏低的,要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并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復核、申訴,考核工作小組必須嚴格執行規定,認真做好復核、申訴的答復工作。績效考核打分量化情況,形成專檔備查。
(十四)幼兒園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考核未按規定程序,考核無效。在材料提供和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將從嚴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黨紀政紀責任。
(十五)本細則試行時間: 20XX年秋期起。本辦法實施后,原績效考核辦法作廢。
(十六) 20XX年1-6月,因無法對教師進行公平考核,無法得到考核分數,由原分園長負責發放。
(十七)教職工專業技術年度考核與教職工績效考核合并進行,從20XX年起按照自然年度進行考核。
(十八) 臨聘教師同樣參加考核,按照考核分兌現獎金,經費來源于幼兒園自有經費,原則上按照正式教師的一半計發。本方案實施后,原有的臨聘教師所有考核獎勵辦法作廢。
(十九)副班主任按照全園班主任平均金額的50%計算。
最新幼兒園績效考核方案 篇4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精神,為進一步完善績效考核工作,在深入調研、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現制定《公辦學校(幼兒園)教職工績效考核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一、實施范圍
公辦學校(幼兒園)各類在編在崗工作人員(縣屬中學參照執行,可根據實際另行制定績效考核方案和細則進行績效考核)。
二、實施時間
從20xx年9月1日開始實施。
三、考核原則
(一)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
(二)堅持統籌兼顧、適度傾斜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四)堅持分類考核、穩步推進的原則。
(五)堅持管理創新、因校施策的原則。
四、績效考核獎的組成
績效考核獎分過程考核獎和目標考核獎兩部分。
(一)過程考核獎
1.課時津貼考核獎;
2.班主任工作考核獎;
3.行政、管理、教輔、后勤服務人員崗位考核獎;
4.早晚自習輔導工作考核獎;
5.縣局統籌考核獎;
6.教職工年度基礎性考核獎。
(二)目標考核獎
小學(含機關幼兒園、特校)、初中、高中(含職專)年度教育教學質量考核獎。鄉鎮公辦幼兒園參照轄區內小學標準執行。
五、考核與發放
(一)課時津貼考核獎
各中小學校(幼兒園)必須嚴格按照部頒標準開齊開足課程,參照《攸縣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工作量參考標準》(附件1)折合成標準課時。(教師離退休前3年,其每標準課時以1.2權數計工作量;班主任的'班會課計1個標準課時;鄉鎮公辦幼兒園帶班老師發全縣小學平均課時津貼加班主任津貼。)縣局分村小(含教學點)、中心小學、中學三類標準考核發放。
(二)早晚自習輔導和班主任工作考核獎
各校要根據學校制定的考核方案和細則,按月考核發放。
(三)行政、管理、教輔、后勤服務人員崗位考核獎
1.崗位的設置。各類崗位要嚴格按照《攸縣中小學校內設機構和管理崗位設置的有關規定》(附件2)來設置,不得超職數配備、不得隨意設崗。
2.工作量的核定。各類崗位的工作量要按照《攸縣義務教育學校工作量參考標準》(附件2)所明確的工作量系數來核定,教輔后勤服務崗位的工作量核定要通過學校職代會確定其工作量系數(在年度基礎性考核獎中列支)。
3.崗位考核獎
按《攸縣中小學校內設機構和管理崗位設置的有關規定》(附件2)配備的管理崗位和縣局選派的財務人員、各校政教員,其崗位考核獎按全校班主任工作管理平均考核獎的90%按月考核發放。
(四)縣局統籌考核獎
縣局每年按全縣在編教師的人頭統籌一部分資金,用于全局性中心工作、教育教學重大活動的績效考核和獎勵。
(五)年度基礎性考核獎
各單位剔除過程考核獎中的“1+2+4+5考核獎之和”,剩余部分就是年度基礎性考核獎。由各單位結合“教職工考勤”“工作常規”“行政管理、教育教學、教輔后勤等各類人員崗位考核”制定細則,考核后發放(校長、書記、督學此部分由縣教育局統一考核發放)。
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統籌一部分經費,對單位中心工作參與人員進行績效考核和獎勵。嚴控工作職責之外、工作日之外的臨時性工作補貼,嚴格執行校審批、公示,局審核手續,審核后的中心工作績效考核和獎勵列入教職工年度基礎性考核獎。
六、撥付方式
各單位的績效考核獎按縣局核定的編制數,根據《攸縣年度教育工作考核方案》考核結論分三類下撥到各單位。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單位要成立績效考核工作領導機構,負責轄區內中小學教職工績效考核的組織、指導、管理和協調。學校要按照民主程序設立專門的考核工作小組,負責考核、發放等具體工作。校(園)長任考核小組組長,成員由學校行政會議提名或民主推選,經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通過的方式產生,其中教職工代表不得少于1/2。
(二)加大宣傳力度
各單位要認真做好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加強政策宣傳和法律法規學習,組織教職工學習討論本《意見》,提高認識,統一思想,確保績效考核改革工作順利推進。
(三)科學制定方案
各單位的考核方案和細則必須經過教職工代表會或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各單位所制定的考核方案和細則要報縣局審批。縣局將對各單位的考核方案和細則進行嚴格審批,對不符合規定程序,或在教職工中引發較大意見的,不予審批。
(四)強化監督管理
縣局將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內容,進一步加強對績效考核工作的監督和管理。責任區督學對各學校(幼兒園)績效考核和獎金發放情況進行督查和指導。各單位要確保考核過程公開透明,考核結果量化并按月公示。
(五)嚴明紀律責任
推進績效考核要嚴明紀律責任,對敷衍塞責、弄虛作假的單位,在全縣教育質量考核結論中降低一個等次,取消校長和書記的評先評優資格;對不講大局,不講組織原則,不服從工作安排的個人,將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此前發文如與本文件相沖突,以此文件為準。此文解釋權歸攸縣教育局。
最新幼兒園績效考核方案 篇5
為進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幼兒園內部管理,充分調動全園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完善以德為先、多勞多得、績優多得的績效考核分配制度,根據《如東縣學校(幼兒園)績效考核工作指導意見》(東教〔2012〕4號文)及本年度有關績效工資發放的文件精神,結合我園實際,重修《豐利鎮中心幼兒園績效考核辦法》,請大家認真研讀,積極反饋,本辦法將在經全體教師會討論通過后實施(參會人數不得少于全體人數三分之二,同意人數不得少于參會人數三分之二)。
一、實施原則
(一)根據上級要求按學年度全額發放績效工資。
(二)合理考核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實施辦法的項目合理考核發放,適當拉開差距,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
(三)要堅持標準,精密組織,確保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做到獎勵先進、鞭策落后,獎勵性績效工資要向一線教師、優秀教師傾斜;要向在教育教學改革中取得顯著成績的教師傾斜;要向工作量飽滿的教師傾斜;要向在常規工作中精神集中、樂于奉獻的教師傾斜。使真正為幼兒園發展壯大起到模范帶頭作用的員工得到獎勵,促進全體教師素質的提高。
二、考核對象
本園在職在崗工作人員。
三、考核內容
根據《如東縣學校(幼兒園)績效考核工作指導意見》設定考核內容設定為:師德師風(10%)、工作表現(10%)、工作量考核(40%)、工作質量(30%)、自身發展(10%)等。
四、實施辦法
根據考核內容,結合幼兒園實際設定下列項目:
(一)師德師風獎(10%)
對存在歧視、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索取或變相索取學生家長財物;從事有償家教或到社會力量辦學機構兼職;自身要求不嚴,生活不檢點;向學生推銷學生用書、教輔資料和學習用品、違規增加學生作業量;干擾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非法表達訴求;損害學生和學校利益以及其他師德失范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教師,不得發放師德師風考核獎,且視情況扣除本人當年其他方面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10-40%。凡年終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教職工不發放師德師風獎。
對下列現象實行扣分,參評人綜合以下情況給具體考核人打分:
(1)不簽訂師德責任狀,或拒絕履行,扣1分;
(2)與同事口角、背后詆毀同事;或者非議單位工作、破壞單位形象,分別扣1分、2分;
(4)拉幫結派,搞小團伙,進行出于私心的網上或線下串聯,因自己怕加班怕做事而假裝正義、煸動、蠱惑其他人偷懶或唆使其他人出頭搞事,以及牽頭或參與對抗集體和組織,扣2分。
(4)說話不負責任,挑潑同事之間關系,制造矛盾,扣1分。
(5)與家長或其他社會人員爭執后造成不良影響,每次扣1分;
(6)家長滿意度測評低于85%扣1分,低于于80%扣2分,低于70%扣3分,低于60%扣5分。(未能回收測評表視為家長測評不合格,非在班人員取測評平均值)。
(7)遇事推萎,逃避責任,明哲保身,缺少集體榮譽感、正義感和擔當精神,扣2分。
(8)參與黃、賭、毒、邪活動,視情況扣2-10分。
(9)其他違反師德師風行為每次扣1分;
(10)爭名奪利。評先進或比賽前打招呼、詆毀他人。有好處的事才做,沒好處的事就躲。一次扣1分。
(11)有嘴沒手,正常把該自己做的事讓別人做。或斤斤計較,多次將該大家協作做的事依賴他人。一次扣2分。
(二)工作表現獎(10%)
不服務工作分工;出現重大工作失誤;不執行教學常規;不接受學校安排的臨時性、突擊性工作;不按規定參與教師交流;不能履行安全管理職責,造成安全責任事故;不遵守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無病請病假無事請事假等工作表現不好的教師,不得發放工作表現獎,且視情況扣除本人當年其他方面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10-40%。
1.履行職責獎(5%)。
對下列現象實行扣分,參評人綜以下情況給具體考核人打分:
(1)不服從幼兒園工作安排,包括園長和其他行政人員、組長的安排,有一次扣1分;
(2)不按規定組織幼兒活動,一次扣1分;
(3)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外出購物、接聽電話、手機聊天、刷朋友圈、玩手機游戲等),應組織孩子活動時坐在教室里聊天或做其他事情,多次提醒無明顯改變,扣3分;
(4)散布負面言論、將消極情緒帶到工作中,散播負能量、以個人意愿綁架其他同事或代表集體意志,破壞單位工作氛圍、影響他人工作積極性,每次每人扣1分;
(5)會議、培訓、學習、工會活動等集體活動無故不參加,或開會時玩手機、說話每次扣1分。開會時發表抵觸性負面言論,一次扣3分。
(6)強國學習,每有一次不達標,即平時不少于40分,周日期不少于55分,扣3分。
(7)疫情數據,缺1次報告扣0.5分,如果有違規外出或其他嚴重違反防控要求的行為,一次扣3分。
(8)校園網平臺,教師每周至少上傳1條,保育老師每月至少上傳1條。少1條扣0.5分。因質量不過關在網管員審核或行政人員復審時被刪除的,每一次以少傳1條計,扣0.5分,從第二次起,每有1次,扣1分。
2.出滿勤獎(5%)。
要求:自覺遵守單位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職,病事假不超過規定天數的工作人員發放出滿勤獎。
病事假的有關規定:請假3天以內由幼兒園核準,3天以上報教育聯絡組審批,一周以上報教育局人事科審批。但同意請假不代表不扣績效,沒上班就不有績效!病假必須提交指定醫院的診斷證明、病假條、藥費收據。如出現病假造假行為,查實一次,扣除全年獎勵性績效工作的40%。
對下列情況實行扣分,參評人綜合以下情況給具體考核人打分:
(1)不能履行請假制度,每曠職一天扣3分,扣完為止;
(2)病事假超過規定天數:病事假以學期計。病假一學期超過2天,每超過1天扣50元。事假一學期超過1天,每超過1天扣80元,扣至達到績效總量5%為止。
(3)非病假其他原因上班遲到早退、中途離開,或到了工作時間還在吃飯的,一次扣0.5分。
(4)全年無病事假、無遲到早退中離的,橫加4分。
(5)幼兒園臨時性工作、特殊任務的指定加班,每加班一個晚上或一個半天計1分。
(三)工作量考核(40%)
要求:能服從學校工作安排,本職崗位滿工作量,較好地履行工作職責。
1.工作量標準
(1)工作量津貼總量占本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40%。
(2)班級保教人員:按規定每班兩教一保(大班40人,中班35人,小班30人,托班25人),每人除班級工作,都應積極參與學校各項工作,積極完成各項臨時性指令性工作。此為平均工作量基數1。
(3)黨政副職職務外具體教學工作量需達專任教師的1/3、中層正職職務外具體教學工作量需達專任教師的1/2、中層副職職務外具體教學工作量需達專任教師的2/3,視作達基本工作量。群團組織負責人、年級組長、保健老師、食堂保管員、記賬員等非行政人員兼職,均計入工作量。行政人員兼職、帶班,均是常規,不另加工作量。
說明:
(1)有多項兼職的,自選兼職工作量分最多的算全算,第二項算一半分,第三項算三分之一分,以此類推。
(2)對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教師工作量考核時根據園情可適當照顧。
(3)其他未寫明兼職,參照同類同等工作量兼職計。
(四)工作質量考核(30%)
要求:能較高質量地完成本職工作,較好履行工作崗位安全職責,嚴格遵守工作崗位常規,圓滿完成工作目標。
對有下列現象的工作人員實行工作質量獎一票否決:
(1)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下不履行工作職責;
(2)因工作疏忽,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
(3)工作態度差、責任心不強,出現重大教學責任事故;
(4)在各種管理常規督查中,違反工作常規要求累計超過3次;
(5)因個人失職造成學校財物嚴重損失。
對不明確具體責任的事故,需要向局報備的扣10分,家長不滿意處理情況找到幼兒園來的扣5分,產生網絡輿情的扣15分,受到處分的即扣全,也就是總量的30%。
對下列現象實行扣分后減額發放工作量津貼
(1)行政人員
分管工作不能及時保質保量完成,或分管工作成績下降,扣1分;
行政值班不履行職責,未能及時發現問題或發現問題未及時妥善處理,造成不良影響,每次扣0.5分;
教學口行政人員課少于規定數量(每學年120節課,其中聽本園老師節次為60)的每節扣0.5分;
對青年教師缺乏指導扣3分;
不參加集體備課、教研活動組織不科學、集體備課走過場、讀書活動流于形式,突發情況不能頂班、不積極參加園內活動的,每次扣0.5分;
(2)班級保教人員:
不能相互合作,不能及時完成班級工作,每次扣0.5分;班級管理松散,不能及時完成工作任務,資料上交上交不及時或不齊全、質量不過關,每次扣0.5分;當天工作沒有完成就離開幼兒園的,每次扣0.5分。
不能及時發現安全隱患扣1分;發現安全事故應第一時間上報并采取相應措施,處理不當,視具體情況扣1-3分;當班時段內發生具體責任安全事故,視情況扣3-10分;
不認真備課,不完成三記作業,缺一次扣1分,不符合要求一次扣0.5分。集體教學、戶外活動、區域游戲等活動準備不充分,沒有教學具、游戲材料,影響活動質量扣0.5分;不能按時更換家長園地、主題墻內容每次扣1分;聽課(學年40節)、教學日記(20篇)少于規定數量的每節扣0.5分;
不執行作息時間,該活動不活動,該游戲不游戲,該午睡不午睡,該吃飯不吃飯,一次扣1分。
未經園長室同意,在接待孩子入園、該帶領孩子游戲時間做環創、備課、做秀米、準備游戲材料、打印文件、或幫助其他懶人做事的,一次扣1分,聊天、干私活、為個人考試進行復習和練基本功,一次扣2分。
分管衛生包干區臟亂差,發現一次扣0.5分;不執行日常保育規范,發現一次扣0.5分;對班級每日清潔消毒認真記載,不及時記載、上交一次扣0.5分;
因操作不當,造成教學設備損壞或燒壞的一次扣0.5分;價值較高的保教設施損壞嚴重的需照價賠償;
(3)后勤人員:
保健老師制定師生食譜不及時,每次扣0.5分;不能較好地指導保育、炊事工作,教職工滿意度不高每次扣0.5分;保健賬冊、幼兒體檢測評等不及時完成或驗收不合格每次扣0.5—1分;
會計不能做好全年預決算,收支報表不能每月及時向園長室匯報的,扣0.5分;賬目不清楚,園內現金不能及時入賬,工資、福利等計算出現差錯未及時改正,每次扣0.5分;
物品管理人員不能管理好幼兒園財物,物資賬冊不清,每次扣0.5分;不能執行借用、領用手續,導致物品流失,造成財物損失,每次扣0.5分,價值較高的需照價賠償;
因操作不當,造成教學設備損壞或燒壞的一次扣1分;價值較高的保教設施損壞嚴重的需照價賠償;
(五)專業成長(10%)
要求:完成上級有關部門的研修學習,正常參加園本培訓活動,考核合格,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學時,積極參加學歷進修,積極參加教育科研,認真上好園級教研課,在各級比賽中爭創好成績,全面做好常規工作(10分)。
對下列現象實行扣分后減額發專業成長獎:
(1)不參加園本培訓活動,不能按時完成培訓學習任務,每次扣0.5分;
(2)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每次扣1分;
(3)未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學時的扣3分。
(4)未能執教園級及以上教研課的,扣1分,未能執教年級組教研課的,扣2分。
(5)沒有課題研究成果,且沒有讀書學習成果,如發達文章或文章獲獎的,扣1分。
(六)對以下情況,公辦教師直接從單位總額中提取獎勵,編外人員,以100元為1分計算獎勵分。同一內容自下而上的選拔和評比,以最高榮譽計,不重復計算獎勵。
(1)在園內常規工作月檢查評比中,獲一二等獎的,分別獎勵200、50元。
(2)在園內專業選拔評比中,獲一二等獎的,分別獎勵100、50元。
(3)在園內自主專業或專業能力相關評比中,獲一二等獎的,分別獎勵200、50元。
(4)在市、縣技能評比中獲獎一二等獎的,分別獎勵200、150、100元。
(5)在市、縣課程敘事評比中獲一二等獎的,分別獎勵150、100、50元。
(6)在市、縣級會議上做大會交流的,分別獎勵200、100元。
(7)在市、縣、縣級團隊、共同體、鎮活動中執教或交流的,分別獎勵150、100、60、40、20元(同共體讀書交流視同上課)。
(8)在市、縣、鎮級集體性文體比賽中獲得一、二等獎參與人員,分別獎勵200、150、100、50元。
(9)獲評年終嘉獎、教師節表彰之外的省、市、縣綜合性榮譽,分別獎勵800、600、400,單項或專項獎勵減半。
(10)發表國家級(以北大目錄為準)、省、市、縣級文章,分別獎勵300、200、100、50,獲獎論文(包括藍天杯教學設計比賽等教學設計比賽)減半。
(11)省、市、縣級立項課題通過結題,分別獎勵1000、800、600,主持人一半,余下由不超過10人的`核算組成員均分。縣微型課題通過結題,優秀級獎勵200元,合格級獎勵100元。
(12)輔導兒童參加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比賽,獲省、市、縣、鎮一二等獎的,分別獎勵300、200、150、100、50元,集體項目雙倍計算,現場比賽也雙倍,集體現場比賽4倍。
(13)個人獨力承擔指定性征文一次,獎勵100元。
(14)園內征文一等獎勵200元,二等獎勵100元
(15)一般性無明確分工的臨時性增加的指定性工作,一次獎勵100元。
(16)參加縣以上活動需要臨時加派的指定性任務,一次獎勵200元。
(17)有特殊要求的高難度園內評比活動,一二等分別獎勵400、200元。
(18)臨時指定給縣、鎮領導做事,一次分別獎勵300元、200元。
六、考核說明
1.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績效工資考核發放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單位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發放實施辦法,并組織本單位教職工的績效工資考核發放工作。領導小組應由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工會主席、有關部門負責人、教職工代表等人組成,其中教職工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
2.績效工資考核發放實施辦法在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由績效考核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形成績效工資考核初步方案,經本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報鎮聯絡組備案后實施。本方案內容若有與上級有關規定或文件精神不符的,一律遵照上級規定執行。
3.從事教輔工勤崗位的人員(包括在教輔工勤崗位工作的教師)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原則上不超過一線教師水平的80%。公開陽光對行政人員進行量化考核。行政人員在依據鎮考核辦法進行考核的基礎上,與分管年級組進行捆綁考核,即在對個人進行工作考核的同時,將該年級組的平均得分-100,計入個人考核分,該年級組的平均獎勵也同樣計入對個人的獎勵。不聯系具體年級的行政人員,則以全員平均分和平均獎勵作為基數。
4.每一項都要分考核組和全體人員進行卓越、優秀、良好、一般分別占比2:5:2:1的測評,卓越記10分,優秀記9.5分,良好記9分,一般記8.5分,在經過全體測評、考核組測評后分別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計算平均分,以權重5:5計算出各項的測評基礎分。
5.編外人員一同參加考核。考核分明顯低于編外人員的正式老師,根據需要,可考慮調整到保育或其他后勤教輔崗位。
6.對因統計不周全且受考核對象不誠實導致某人少扣分多加錢,可向考核組反應,查證屬實,即補扣,考核組盡為反應者個人保密義務,且對反應者給予2分獎勵。
7.對明顯偏移工作實際的測評結果,為達到上級要求的合理差距,園長可根據反饋意見,在經考核組同意的基礎上,對相關人員做出基于事實的不超過5分的上下調整。
最新幼兒園績效考核方案 篇6
針對各幼兒園在績效考核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現就進一步完善我區幼兒園績效考核方案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著力構建符合教育教學規律和教師職業特點的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職工績效考核評價機制,促進教師隊伍素質提升,促進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促進學校教育教學的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實施績效考核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1.以德為主、注重實績。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職工履行崗位職責、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2.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職工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職工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3.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責任大小、科技含量、難易程度、勞動強度”的分配原則,程序規范,力戒繁瑣。
4.同類相當、效益優先。同類別學校考核辦法應大致相當,對增量部分的考核要拉開差距。
三、考核對象
公辦幼兒園在編在崗教職工。
四、考核內容
(一)30%獎勵性績效工資
1.考核內容:師德表現、出勤與勞動紀律及滿工作量情況。
2.考核方法:
(1)教職工應服從學校的工作安排,并完成規定的滿工作量任務。否則,應按月扣減績效,扣減量不少于1/3。
(2)教職工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教職工常規管理的意見(試行)》(高教【2013】83號)文件規定執行。日常出勤考核(短期病事假等)辦法為:遲到、早退扣減10元/次;病假扣減30元/天;事假扣減60元/天。
3.發放方式:按檔案工資額度考核發放。
(二)增量部分
1.撥付方式
根據幼教學段各幼兒園在編在崗教職工數、班級數、學生數,分別以90%、5%、5%的比例撥付。
2.考核內容
(1)師德和工作量。主要考核教職工遵守職業道德和勞動紀律,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等情況。各幼兒園可根據相關規定確定各崗位的滿工作量標準及系數,加大對超工作量的獎勵力度,對于工作量不滿的應當降低獎勵標準。設立專任教師工作量津貼,專任教師帶班滿工作量,可享受500元/月工作量津貼;設立教輔后勤崗位津貼,滿工作量的教輔后勤人員可參考專任教師平均工作量津貼的80%執行。
(2)日常安全工作津貼。設立200元/月安全工作津貼,各幼兒園根據各崗位安全工作要求制定細則,具體實施考核。
(3)班級管理津貼。班級管理津貼原則上不低于800元/月/班,按照5:4:1的比例對主、副班主任、保育員進行津貼發放。各幼兒園要完善班級管理考核辦法,充分發揮考核導向作用。根據班級考核情況分等級發放,要向優秀班級傾斜。
(4)中層以上行政管理人員教學績效。各幼兒園在教育局核定的中層職數內,從嚴從緊配備中層行政管理人員。幼兒園行政管理人員教學工作量要求為園正職不少于專任教師規定教學工作量的1/5,副職不少于1/4,中層不少于1/2。達到以上標準的副職及中層按照滿課時工作量的專任教師考核發放,未達到要求的要酌情核減績效增量。各幼兒園要科學制定中層以上管理人員考核細則,報區教育局審核后組織實施。
(5)教育教學成果獎勵。主要考核教師在完成規定的教育教學目標、指導幼兒發展等方面取得的.效果。
(6)教科研成果獎勵。主要考核教師在教育教學研究、自身專業發展等方面取得的成績。
(7)幼兒園發展目標獎勵。幼兒園在提升辦園水平方面(課程游戲化建設、辦園水平評估、省市優質園創建等)取得突出成績,可對相關人員進行獎勵。
(8)其它自主設立項目。各幼兒園可根據相關規定和實際情況需要,自主設立考核項目,真正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
3.考核辦法
在年度考核等方面符合相關規定的基礎上,按各幼兒園績效考核方案實施。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按上級有關規定和本單位考核方案,依據情節輕重,減發或不發教職工個人績效增量:
(1)教職工有違紀、違法行為,受到有關部門處理。
(2)教師有從事有償家教等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行為;出現教育教學事故,教學“五認真”檢查不合格。
(3)教職工有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無故曠工或擅離職守等行為。
(4)個人原因造成安全責任事故或有導致社會惡劣影響行為。
五、工作要求
1.各幼兒園要成立以園長為組長的績效考核工作小組,結合實際科學研制本園教職工績效考核方案,切實做好各類人員的績效考核工作。
2.績效考核工作要力求做到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結合、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相結合,堅持向教學一線教職工、優秀班主任和做出突出貢獻的教職工傾斜。
3.各幼兒園要加強調查研究,不斷總結績效考核工作的經驗,及時分析研究績效考核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完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體系,確保績效考核工作規范、有序、有效順利實施。
4.各幼兒園要深入細致地做好教職工思想工作,引導教職工正確對待績效考核工作。要嚴肅考核工作紀律,對工作不負責任,考核失真失實的,要追究相應責任。
5.績效考核方案須經教代會或全體在編在職教職工通過,并向區教育局組織人事科事前報審、事后報備。
6.教職工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可以通過正常渠道向幼兒園和主管部門申訴。
六、結果運用
1.績效考核結果要作為教師績效獎勵分配的主要依據。
2.績效考核結果也要作為教師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七、其它
1.本意見從20xx學年開始執行,如遇政策性變化則隨之再作調整。
2.本意見由局組織人事科負責解釋。
最新幼兒園績效考核方案 篇7
根據《xx績效工資實施辦法》文件精神,根據我園的實際情況,由“xx幼兒園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確定《xx幼兒園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方案》,提交教職工大會審議,并于xx年xx月xx日召開全體教工大會,一致通過該方案,通過后予以公示。具體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幼兒園全體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規范幼兒園內部分配辦法,以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探索建立科學規范的教師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努力推進幼兒園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實施對象和時間
實施對象:我園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發放時間:幼兒園教職工績效工資12月末每年集中發放一次。
三、績效工資的項目
管理崗位津貼、工作量津貼、業績獎勵津貼。
四、考核分配原則
考核工作原則上以月為單位進行,業績考核可以學期和學年為單位進行。績效工資管理考核方案要充分征求廣大教師的意見,做到統籌兼顧,接受廣大教職工的監督。
五、績效工資具體實施辦法
(一)園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園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由xx中心校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
(二)幼兒園獎勵性績效工資。
1.實施對象。
包括幼兒園教師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中層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
2.主要構成。
幼兒園獎勵性績效工資由管理崗位津貼、工作量津貼、業績獎勵津貼三部分構成。各項目標準由幼兒園根據本園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確定。
(1)管理崗位津貼。
班主任津貼按班容量xx人以下每月xx元,xx至xx人每月xx元,xx人以上每月xx元,由每班按xx名班主任平分,利益共享,責任共擔。
其他管理崗位津貼由幼兒園根據實際自行決定。兼任多個管理崗位職務的人員的職務津貼由幼兒園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考核分配細則。
(2)工作量津貼。
工作量考核包括正常出勤工作量(每月xx元)、超工作量(超課時、超員)及所承擔的工作職責等。
a、教師必須完成幼兒園安排的工作量,實行超員津貼。
各班級人數在基數基礎上按超出的人數加分,每超xx人加xx元。(大班基數xx人、中班基數xx人、小班基數xx人)
b、幼兒園安排的加班(xx小時以上為半天),每半天加xx元。
c、代課每半天加xx元,可以累加。
d、寒暑假、節假日、雙休日加班每天xx元。(以幼兒園安排的加班計算)
注:加班每月封頂xx元。
(3)業績獎勵津貼(xx元)
a、工作考核:業績獎勵津貼每月xx元。(每增加事假半天,工作業績扣xx元。)
師德表現每月xx元。
安全責任每月xx元。(出現安全事故的費用,由本班班主任xx人承擔一半,園內承擔一半。)
b、各項獎勵(本園認可的)。
1.獲獎先進;
2.特定的組織活動等;
3.個人比賽、指導獲獎;(第1至第3按照幼兒園獎懲方案執行)
4.課題科研成果獎。(園級單項xx元、學區級xx元;市級單項xx元;省級單項xx元;國家級單項xx元。
說明:上級部門已發放相關獎金,幼兒園不再重復發放。
(三)其他具體事項。
A、關于受處分人員、請假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其他人員的有關規定。
1、受處分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下列辦法執行:
(1)受市級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處分期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按實際獎勵性績效工資減半發放。
(2)受學區內警告處分的,按實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75%發放。
2、請假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下列辦法執行:
(1)長期事病假的績效工資不發放。
(2)當月事病假累計達到5天(含節假日)的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不發放;事病假累計達到15天(含節假日)的不參與學年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3)當月曠工累計達2個工作日,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不發放。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不參與學年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4)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B、對遲到、早退、不參加集體活動或無故曠課、曠工的,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單位分配工作的,幼兒園根據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量化考核辦法,適當扣發當月獎勵性績效津貼。對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違反師德規范,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C、以下獎懲納入年度考核及評先評優的依據,不做為績效工資獎勵。(論文教師學歷、撰寫教育教學論文、經驗總結、課例、案例、隨筆,獲獎或發表并收入匯編獎勵。)
(四)嚴重違紀違規:依據《教師法》第xx章法律責任第xx條精神,教職工有下列情形的.扣除全年績效工資(不參與任何評先評優)或行政處分或解聘。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
2.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幼兒,影響惡劣的。
4.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的。
六、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
(一)成立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組員:xx。
(二)領導小組負責對教職工績效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負責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辦法的具體實施。
(三)在執行考核分配試行方案過程中,具體分工如下:
由谷翠芳負責對教師進行師德、業績績效考核。由高田增負責對教師出勤考核。由梁建輝負責安全績效考核匯總。
(四)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后,要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1天。有反映意見的要及時核實,確實考核分值有誤的,必須重新確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并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復核、申訴,各責任部門必須嚴格執行規定,認真做好復核、申訴的答復工作。
七、本方案由“xxx”負責解釋
最新幼兒園績效考核方案 篇8
一、指導思想:
為了加強幼兒園內部管理,全面提高保育保教質量,充分調動教師保教保育工作的積極性,學校制定多元化評價機制,為教師獎金和競爭上崗提供科學依據,把幼兒園引向科學化、民主化、法制化的管理軌道,特制訂本方案。
二、考評范圍:
本園全體教師
三、考核方法及評分標準:
(一)師德修養(10分)
每期期末學校組織全園教職工對每位教師思想素養、工作責任心進行民主測評,其中領導測評占40%,同事測評占40%,家長測評占20%,有下列情況的,在測評基礎上扣分。
1)有違法亂紀行為受到上級行政處分或刑事處分的該項記0分。
2)上班時間做無關保育保教工作,影響工作者發現一次扣2分;
3)因個人言行不當破壞領導與同志、同事之間關系,并造成一定影響者,該項扣5分。
4)不能做到為人師表,語言、行為、穿著在幼兒中造成不良影響者扣1分。
5)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一定影響者視其情節一次扣1-5分。情節嚴重者一票否決,該項記0分。
6)私自接收幼兒,截留應上交的費用,除收繳費用外,并一例扣10分。
7)不顧大局,對學校安排的工作不服從或消極、推諉、怠工者扣2分。不講團結,在校院內與領導頂撞吵鬧,或同志與同志吵鬧謾罵發現一次扣2分;
8)非法組織或參與封建迷信和__活動者該項記0分,情節嚴重一票否決。
9)其他有損教師形象的現象,學校視其情節扣分。
(二)出勤(30分)
全體教職工要遵守學校考勤紀律:做到全勤者記滿分;婚、喪、產假時間,按有關規定執行。因事因病請假必須辦理請假手續(無請假手續者視為曠工)。請假半天以內由園長審批,;請假一天以上由校長審批,批準后并安排好時間內的工作方可離崗。
具體要求如下:
1)因病因事請假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寫清工作代理人。每期請事假累計3天內記滿勤。超過3天,事假每天扣本人平均工資的80%用于補貼分擔其工作的教師。病假時間一學期累計6天內不扣工資,病假扣量化積分的分值為事假的一半,若累計超過6天,從第7天起,每天扣本人日平均工資60%用于補貼分擔其工作的.教師。
2)學校不定時抽查發現不在崗一次扣1分,扣10元,校長查崗與中層領導查崗記錄不相符,若有馬虎不認真或舞弊行為并追究中層領導責任。
3)上午在園時間7:50——11:00,下午在園時間1:50——5:00,時間段內不得早退和遲到,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積分0.5分,曠課一次
扣積分10分,若班級出現安全事故則追究該教師責任。考勤登記情況如與領導查崗結果不符的,除扣該老師5分外,再扣業務園長5分。
4)上課、會議等集會,一次不到扣3分,遲到、早退視其情況扣0.5——3分。嚴禁帶小孩,發現一次扣0.5分。
5)臨時中心工作不準請假,若情況特殊必須請假,每天扣20元.
(三)常規教學管理(30分)
1、計劃及備課認真規范填寫學期工作計劃及周活動安排,活動內容安排合理、實用,并能認真落實在教學過程中按要求分ab兩檔,a檔比例占30%,a檔記10分,b檔記8分。
2、上課(30分):在課堂教學中應充分體現課堂教學平等性、互動性、全面性和差異性的要求。注意培養幼兒自主合作、探究和創新能力。按課程表和各班作息時間表上課,不隨意調課和上下課。
1)因任課教師言行不當,造成幼兒厭學、出走和發生各種意外者,一經調查屬實,每次扣1—5分。
2)教師上課后不能按時組織幼兒上課,每次扣0.5分。
3)教師上室外活動課時,需組織幼兒有序游戲,不得任由幼兒自由活動。發現一例扣該老師5分。若在組織活動時,造成安全事故的,扣當事教師2分,并追究相關責任。
4)嚴格控制幼兒一周看電視的次數和時間。一周不得超過5次,每次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教育活動的內容除外。)
3、安全管理:
1)無安全事故者得滿分。
2)班級中有保險賠付的,一次扣2分。(校外及疾病賠付不扣分)
3)因幼兒教師失職造成責任事故的,性質特別嚴重的由上級機關追究當事人責任,本項不得分。
4)下課時間內,因教師失職,發生在誰的責任區誰負責,扣責任人2分。
5)星期一升旗時,如果有小朋友跑到小學部看,扣當天值日老師1分,扣班主任0.5分。
6)放學時發生學生走失(需要接的幼兒),一次扣班主任1分。
4、行為規范
1)引導小朋友到校時不買零食不亂花錢,該項記3分,如果發現1人扣0.1分。
2)教育幼兒不在墻上亂畫、亂劃亂涂沫,該項記5分。如果發現1人扣0.5分。
3)教育學生愛護公物。各班的公物無破損,記6分。玩具丟失1件,除賠償外,扣班主任5分。
4)室外活動站隊快、靜、齊。(3分)
5)學生臉、手干凈,能配合家長搞好幼兒自身衛生(3分)
6)不說臟話,中、大班學生說話有禮貌,知道運用“__好”“再見”等禮貌用話。(6分)
7)不亂丟亂撕果皮紙屑,垃圾能扔到指定位置。(4分)
(四)教師獎勵分:(10分)
a1、班級布置分abc檔,a檔獎3分,b檔獎2分,c檔獎1分。
2、出演節目分兩檔,a檔獎2分,b檔獎1分。
3、完成臨時中心工作質量好,記2分。
4、論文課件信息:在鎮、縣、市發表1篇分別獎1、2、3分。b學生人數以小班25人、中班35人、大班40人為基礎,多一人加1分。(此項直接加在最后得分)
(五)教師個人教育教學成績:(20分)
以校領導期末檢測為準,分a、b、c三檔,分別記40分。50分、45分。
最新幼兒園績效考核方案 篇9
為提高全體教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省、市、區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及相關文件精神,經園務會研究決定,特制定《合肥市新橋幼兒園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化教育改革,以提高教職工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教職工績效為導向,著力構建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職工績效考核評價制度,激勵廣大教職工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辦人民滿意的教育貢獻智慧和力量。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充分發揚民主,增強績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結果的公信力,制定本方案。
二、分配原則
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獎勤罰懶,獎優罰劣。
三、分配范圍
幼兒園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區聘人員、勞務派遣人員,其中:總園長、書記由區考核,不納入;總園行政人員按100%績效撥付,由園務會根據《合肥市新橋幼兒園領導班子崗位考核實施方案》考核發放。
四、發放項目
考勤津貼、工作量津貼、崗位津貼、安全獎、教學教研津貼、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津貼。
五、發放時間
一年發放兩次,1月—6月份計發一次,7月—12月份計發一次。每月根據考勤、考核結果和教職工工作量,計算出每位教職工應得獎勵性績效工資,作為期末統一累計發放的依據。
六、發放項目及標準
1、考勤津貼(滿勤獎每月200元/人)
幼兒園實行簽到坐班制,教職工離校需按文件及幼兒園規定履行請假手續。幼兒園舉辦的一切會議和活動都納入考勤,相關教職工必須參加。出勤結果作為教職工考勤津貼發放依據,也是教職工評優、評先重要依據之一。不出滿勤則不得滿勤獎,考勤扣款上不封頂,具體考勤辦法見《合肥市新橋幼兒園考勤管理辦法》。
2、工作量津貼(每月200元/人)
a、幼兒園為教職工設立相關工作崗位,實行競聘上崗,全體教職工必須服從幼兒園的教育教學崗位安排,并自覺接受崗位考核,考核結果不合格的不予發放當期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b、幼兒園按教職工周平均工作量分配工作任務(教職工周標準工作量=實際代班天數+兼職工作量)。工作量不足的,每缺半天扣款30元;每超半天補助30元;扣款和補助上不封頂。
c、領導班子津貼:行政領導(含執行園長)津貼為標準工作量,所有專(兼)職崗通過競聘上崗,占崗人員必須盡職盡責,完成本職工作,并自覺接受相關部門考核。
d、設立代班補貼。因教職工請假(含公假)等原因,由執行園長同意安排的代班經費從績效工資中列支,標準為臨時代班30元/半天,階段性代班50元/天。(注:優先安排臨時代班,教師請假達2周以上的(含2周)方可以安排階段性代班。)
e、加(值)班工作量:加班3小時以內按半天30元計算,5小時以上按一天60元計算。
幾點說明:
(1)加班系指因時間緊,而又需要突擊完成的工作。經負責人提出申請,園長批準同意,方可作加班處理。
(2)寒暑假及其他法定假日需要安排值班的,作加班處理。
(3)教職工因學校創建、組織籌備幼兒節日活動、校園文化藝術節等,正常的雙休日,寒暑假休息日仍在校工作的,作加班處理。
(4)教職工因幼兒訓練、參加比賽等擠占正常休息時間,作加班處理(已享受其他專項訓練補助(獎勵)的除外)。
(5)外出考察、繼續教育、學歷進修等擠占休息日,不作加班處理。
(6)加班的時間、人員、內容由具體負責人報園長審批后進行核算。
3、崗位津貼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幼兒園實際,分園中層及以上管理人員、主班教師崗位津貼500元/月,配班教師、保健員崗位津貼300元/月,保育員及其他后勤崗位津貼100元/月。崗位津貼不得重復計算。
4、安全獎(每月200元/人)
幼兒園成立安全考核評價領導小組,每月對教職工的`安全工作進行綜合考評,并給予獎勵或懲罰。
獎勵:對每月無任何安全責任事故的教職工獎勵200元。
懲罰:各園根據事故情況制定詳細扣款細則實施懲罰。注明:
(1)出現安全事故不享受教職工安全獎勵,誰當班誰承擔責任,若幾位教職工同時當班則共同負責。
(2)對教職工體罰幼兒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進行加倍懲罰,同時年度考核、評先評優、晉級評職等實行一票否決;情節嚴重的,按相關法律法規給予懲罰。
5、教學、教研專項津貼(每月100元/人)
a、教學業務完成度津貼50元/人/月。
b、參加校本教研、課題研究津貼50元/人/月。
6、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津貼
教職工在取得成績、榮譽時應將證書、文件等憑證保存好。學期末,教職工可憑相關憑證向單位申請獎勵,幼兒園每學期匯總一次,上半年為6月,下半年為12月,并經考核組認定后實施獎勵。具體獎勵標準和獎勵辦法見《合肥市新橋幼兒園教育教學成果獎發放辦法》。
七、年終獎
為激勵教職工,使教職工充分享受幼兒教育發展成果,根據相關文件精神,每學年度(上年的9月1日至當年的8月31日)結束,幼兒園向非在編教職工(在編教職工由社發局統一發放)發放年終獎。年終獎依據《合肥市新橋幼兒園年度考核制度》,按優秀(20%)、良好(60%)、合格(20%)三個等次發放,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中途辭職、辭退者不得享受年終獎。
1、年終獎經費來源為:區財政補助幼兒生均經費加幼兒園保教費收入,減去勞務派遣人員工資支出和幼兒園保教支出后的收支余額。
2、發放辦法為:收支余額÷非在編教職工人數=n,優秀等次每人得120%n,良好等次每人得100%n,合格等次每人得80%n。
3、非在編執行園長和業務副園長經考核合格,分別再次享受年終一次性獎勵2萬元和1萬元。
八、說明
本方案自2020年9月1日起實施。績效工資發放依據績效工資總額同比例增減。本方案由合肥市新橋幼兒園績效工資考評領導組負責解釋。考評組成員由園務會領導和教師代表組成。
最新幼兒園績效考核方案 篇10
為了充分調動各級各類學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提高憑祥市教育辦學水平和辦學質量,促進學校、教師和學生的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黨的教育方針為指導,以辦人民滿意教育為目標,全面推行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行政效能,確保完成20xx年度教育工作任務,促進憑祥教育更好、更快發展。
二、組織機構
成立教育系統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其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考核對象
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
四、考核辦法
(一)學校實行分類考評,市教育局對學校按辦學層次及學校管理權限分成四個組別實施考評。
1.中學組,含憑祥高中、市職校、市一中、市民族希望實驗學校、夏石中學,共5所學校;
2.市直小學組,含市一小、市二小、市四小,共3所學校;
3.鎮中心小學組,含鎮中心小學本部及轄區內村小和教學點,共4個鄉鎮中心學校;
4.幼兒園組,含市第一幼兒園集團、市希望幼兒園集團、憑祥鎮幼兒園集團、上石鎮幼兒園集團,共4個教育集團。
(二)各組學校考評分為三個等次,即一等、二等、三等。按考核得分分類后再綜合合計總分,依總分從高至低排名,取本組學校數量的50%分別確定一等、二等等次學校,如有重大失誤等行為的學校,直接評定為三等等次。若有總分相同的學校,取基本業績考核分高者優先晉升等次。
(三)由牽頭部門依法依規,按照考核標準和評分細則進行考核。
五、考核內容及方法
(一)基本業績考核:總分100分。
1.辦學方向及行政效能(9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加強和改善黨對教育工作的領導,加強和改進學校行政效能建設,落實辦學目標。
2.辦學行為(85分)。抓好學校常規管理,細化教育辦學行為,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3.辦學成效(6分)。強化督導檢查,落實問題整改,提高公眾對教育滿意度。
各項考核由考核單位裁量,股室分管領導審核。
(二)其他重大(專項)工作考核(加分項)。以學校為單位(集體獎),按縣、市、省、國家級分別加分,加分總分不超15分。
認定程序:學校向相關股室申報、職能股室初審原件或文件并核定,交復印件,督導辦認定登記。
1.學校經驗文章或工作經驗在教育部門舉辦的活動中獲得交流或推廣或在教育部門主辦的公開刊物上發表;
2.學校教育教學課題在教育部門舉行的論文評選中獲獎;
3.學校在教育部門舉行的教學比賽中獲獎;
4.學校參加教育部門舉辦的'各類比賽獲獎;
5.學校參加市直相關部門舉辦的各類比賽獲獎;
6.學校獲憑祥市以上的集體榮譽。
(三)扣分項:視工作失職造成的影響程度扣分,總分不限。
考核單位:市教育局辦公室。
審核領導:股室分管領導
1.本年度有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受到上級黨紀、政紀處分的,師德師風建設等受到查處的單位,年度績效考核不能評為一等等次。
2.本年度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年度績效考核實行一票否決,績效考核等次被認定為最低等次。
(1)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
(2)其他被“一票否決”的。
六、結果運用
(一)市教育局要參照市委、市政府績效分配方案,對各單位年終績效獎勵性補貼進行二次分配。中學組年終獎勵性補貼較其他組別略高10%,各組各等次間人均差距為15%。
(二)單位績效考核與校長個人評優評先相結合,凡被評定為一等等次的單位,在評優評先等工作中傾斜獎勵指標,用于獎勵所在學校的主要負責人,績效考核為三等等次的單位,其主要負責人年度考核不得評定為優秀等次。
七、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按自然年度統計。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
各校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成立學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制定學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二)嚴肅紀律
各校要認真履行績效考核工作程序,積極配合各部門考核考評,嚴肅紀律,嚴禁弄虛作假。各考核責任單位應制定相應的考評方案,對考核對象評估打分時,必須堅持客觀公正,有理有據,實事求是的原則,嚴禁打人情分、糊涂分,確保績效考核工作的順利公平。
最新幼兒園績效考核方案 篇11
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在實施規范公務員津補貼的同時,統籌解決中小學教師待遇,提高中小學教師工資津補貼補貼。這次新增的工資性津補貼的部分作為績效工資,由學校統一管理支配,以體現崗位責任和工作業績。為了調動我校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融教[20xx]60號《福清市教育系統教師績效工資分配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文件精神和本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科學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
二、分配原則
1、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崗位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
2、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系,科學安排,建構符合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分配工作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分配方案經學校教代會討論通過后實施,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三、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小組成員由校領導、中層干部、工會及其他教師代表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地發放。
四、發放對象
本校在編在崗教師。
五、績效金額分配額度、構成
1、績效工資分配度
這次新增工資性津補貼中月人均400元,作為學校績效工資分配額度,由學校自主分配。
2、構成部分
績效工資由工作量(任務)補貼、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業績獎勵三個部分構成。其中工作量補貼占績效工資構成的60%,管理崗位補貼占20%,業績獎勵占20%(其中的2.5%作為學區統籌)。
六、績效工資實施辦法
(一)工作量補貼的分配
1、核定工作量的基本依據。
(1)教職工正常工作量按閩教人[87]104號文件規定計算。
(2)教學計劃及小學教師教育教學任務和課堂教學的基本要求。
(3)學校實際工作內容。
2、課時量補貼
A、每學年學校教導處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統籌均衡分配教師課時量,按不同的崗位規定不同的工作量標準。
(1)根據閩教人[87]104號文件規定,小學專任教師標準周授課時數不少與18節。
(2)任實職的中心校正職校級領導任課時數不少于4節,副職校級領導任課時數不少于6節,其它任實職的學校中層干部、中心校財務人員、任課時數不少于8節,中心校生管、圖書管理員(計生專干)任課時數不少于10節,為滿工作量。
(3)其他科任教師課時量的計算為全校平均課時量,由校務會議研究決定周課時量規定。其中語數包班教師遞減4節,數學跨班遞減2節,英語跨校遞減2節,教研組長遞減1節(享有管理崗位補貼的不再遞減)。
B、課時量補貼:完成規定周課時量,每人每月補貼110元;低于規定周課時量的少1節月扣10元;高于規定周課時量的每超1節月獎10元。
3、超工作量補貼
A、公代補貼:公代每節補貼5元,由教導處安排公代,校長簽字確認。
B、導輔補貼:導輔每天補貼10元(月封頂50元)。
C、節假日值班、加班補貼:節假日值班人員每人每天補貼30元;節假日因公事加班人員每人每天補貼50元。晚上加班每晚按半天計算。節假日值班按上級要求排班。加班的需填寫加班申請表,報校長予以審批方能認可,并按月予以公示。
D、英語教師跨校教學補貼:根據福清市教育局融教[2005]116號文件規定執行。
E、學校專刊補貼每期30元,由德育處負責布置。
量化工作量,情況復雜,不可能把所做工作都包括在內,教師應發揚奉獻和團結協作的精神。
4、考勤獎勵辦法。
根據《東張中心小學考勤管理辦法》實施簽到制度。
A、月滿勤者學校發給月滿勤者獎50元。
B、教師因病請假,病假由學校安排代課的每天扣5元。病假兩天以內且自己調課(需請假并將調課安排表上交學校確定存檔)者不扣,超出兩天的每天扣5元。
C、事假每天扣10元;
D、曠課一節扣20元,曠工半天扣50元,曠工超過三天的取消當月工作量補貼。
E、遲到、早退每月3次內不計,超過3次的前3次扣10元,后面每次扣5元(另男55周歲,女50周歲以上的每月超過5次以上計扣)。教師違規簽到(代簽等)情況,每次扣30元。導輔遲到或早退(含人在校不在崗)一次扣10元,缺崗一天扣50元,并負當天該崗的一切責任。
F、學校規定的活動(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教研活動、臨時性通知及其他集體活動)缺席者,每1次扣10元(公假不扣)。
G、教師簽到由當天值班行政負責監督,學校抽查,當天值班行政人員監督不到位的扣20元。
(二)管理崗位補貼
1、采購、保管、事務等人員每月管理崗位補貼30元。
2、年段長、藝體組長每月管理崗位補貼40元。(圖書管理員+計生專干)每月管理崗位補貼50元。
3、工會主干人員每月管理崗位補貼60元。
4、班主任、中心校生管教師、中心校財務人員每月管理崗位補貼80元。
5、中心校中層以上行政人員每月管理崗位補貼90元。校級領導每月管理崗位補貼100元。
相關崗位管理人員要完成本職崗位任務才可享受相應的管理崗位津貼。兼任多種管理崗位取最高一檔。擔任班主任同時還兼任其他管理崗位職務的人員補貼可追加10元。
(三)業績獎勵分配
按《福清市東張中心小學教師工作業績評估細則》每學期對每位教師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給予相應獎勵,獎勵按學期發放。業績獎勵包括教育教學常規獎、突出貢獻獎、優質教學獎、競賽指導獎、教科研成果獎、師德考核獎、年度考核獎等。
其中學區統籌每人2.5%,用于教學點、完小校超工作量補貼等,剩余款項并入各校年度結算。
1、教學常規獎
以《福清市東張中心小學教育教學常規管理條例》為考評要求,每學期對教師的教案、作業批改、安全管理、課堂教學、班級常規管理等方面進行檢查評價。
2、優質教學獎
根據每學期期末考試成績,從平均分、提高分、優秀率、合格率四個項進行綜合評估。跨學科、跨年級任教統考科目的,按雙班或多班的平均后進行評估。
平均分低于及格線,及格率低于50%的則該項不獎勵。
技能科任課教師,優質教學獎取該校教師獲得獎勵的最低一檔。
獲得第一名的學校每項獎勵20元,獎給完小校長。(本項由管理崗位津貼部分支出,中心校不參與此項獎勵)
3、競賽指導獎
凡輔導學生參加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市進修學校等單位組織的各類競賽(由學校選拔),學生獲獎的指導教師,均可獲競賽輔導獎。
學生作品市級報刊發表的每篇獎30元,省級報刊發表的每篇獎50元。
競賽指導獎具體獎額如下:
4、教科研成果獎
(1)教師優質課(比武課)獲獎(教育行政部門或教研部門組織)。
(2)公開課執教者獎勵:省級500元,福州市級300元,福清市級200元,教研片100元,學區性50元,學區內教學片30元。
(3)承擔市級課題研究工作且任務完成良好的課題組成員每位每學年獎勵120元。
5、師德考核獎
遵紀守法、愛崗敬業、關愛學生、樂于奉獻、為人師表,遵守《中小學職業道德規范》,每師每學期獎勵50元。詳見《東張中心小學師德考核細則》。違反《中小學職業道德規范》有關規定和發生安全責任的此項不予以發放。
6、年度考核獎
學年年度考核合格者,每師每學年獎勵100元。考核不合格、未參加考核或考核未定等次者不發放。
7、突出貢獻獎
學校每學年評選出為學校做出特殊貢獻的先進人物。獎金額由校務會議視實際情況討論決定,公示后予以發放。
(1)數學跨兩班補貼:兩個班人數和超過70人的,每學期補貼200元。
(2)教學點補貼:南胡、金芝每學期500元,嶺下、蘆嶺每學期200元。(本塊資金由學區統籌部分支出)
(四)工作量補貼、管理崗位補貼可按月發放,業績獎勵按學期或學年發放。各校在績效工資總額度不變的情況下,月份的獎金和分解的權重可統籌使用,若有剩余的`,期末累計后按在崗教師均分。
(五)中心校校級領導的績效工資原則上不超過400元。
(六)暑假(7、8月份)的績效工資,扣除當月的管理崗位津貼、節假日值班、加班費用、業績獎勵后,余下金額按在崗在編教師均分,于當月發放。寒假的績效工資憑原方案執行。
(七)績效工資發放情況當月公示,學期累計。上述項目中,若有剩余的,期末累計按在崗教師均分。上述項發放總額若出現不足的,則按比例適當下調。
七、其它具體事項
1、不參加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
根據福建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條款規定的“甲方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對象,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嚴重違反師德,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擅自出國或出境逾期不歸,失職及其他嚴重違紀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勝任工作調整或培訓后調整崗位仍不勝任工作,以及因個人原因不參加年度考核或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的人員等。
2、當月取消績效工資參評的對象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融政人關于“扣發當月考勤獎的對象”,即月曠工累計超過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計達到或超過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書》中雙方約定的其他可扣發當月考勤獎情形的。
3、經組織選派掛職、支教或進修學習人員,按有關規定完成任務的,按滿工作量計算。這些人員由掛職單位、支教學校、培訓學校提供出勤及表現情況,由原單位進行考核。
4、發生安全事故的,直接責任人不享受當月績效工資。相應領導責任的按責任扣除50%崗位管理津貼。
5、分娩假的教師每月領取績效工資150元。
八、有關要求
(一)轄區各校應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校領導、教師代表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管理崗位職責、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的發放。各單位根據本指導意見,在核定撥付的績效工資額內,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方案。
(二)轄區各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要充分發揚民主,充分征求教職工的意見,報學區審核后,由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分配辦法要與教職工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和業績貢獻結合,加大向一線教師、成績突出教師傾斜的力度,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
(三)除本實施方案規定的績效工資外,各學校不準利用任何賬戶、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資金和實物。違反規定的,要沒收違規的全部資金上繳財政,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各學校對每個崗位都要制定明確的責任目標及資格條件,同時要制定與崗位職責相配套的規章制度,把目標管理和制度管理結合起來,做到有章可循,嚴格考核,確保每個具體崗位責任目標和學校管理目標的實現。
(五)各學校要切實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堅持科學發展觀,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積極穩妥地進行分配制度改革。
九、本《方案》解釋權歸學校“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十、本《方案》自學校教代會通過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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