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司規章制度
在現在社會,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有關公司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有關公司規章制度1
一、在企業的員工獎懲條例中,明確規定屬于“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情形;
二、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情形很難按平時違紀罰款來界定;
三、所以應該按行政處分等級來確定;
四、不要使用“罰款”一詞,改用“扣減工資;
五、處罰必須分兩類,一類是單處“扣減工資”(一般應用在情節輕微),另一類是行政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和辭退或解雇);行政處分同時按等級附帶經濟處罰(注意:不要使用“開除”);
六、所以,在確定“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時,就可以以行政處分等級為標準來劃分了;
七、“嚴重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是“勞動合同法”的精髓,這也是法律賦予企業的寶貴的“唯一”的權利;
八、本公司實例:(本公司員工獎懲條例節選)
(1)對員工采取暴力、威脅、恐嚇、糾纏等手段,嚴重妨礙、影響或破壞生產/工作、生活秩序;
(2)蓄意損壞、損毀公司及員工個人資產、財產或各種設備、設施(同時按價值全額賠償);
(3)在公司內(包括公司外租宿舍)外打架斗毆、賭博、偷盜及違反治安管理其他法律法規;
(4)故意泄露公司機密,侵占公司財產,利用工作之便或公司名譽謀取私利,徇私舞弊;
(5)故意損壞、撕毀公司公開、張貼及發送的各種通告、通知及其他文件;
(6)煽動、鼓動員工罷工、怠工,挑撥是非、鬧事;
(7)被司法機關處理;
(8)不服從管理,態度、行為惡劣;打罵、糾纏領導及有關工作人員,影響、擾亂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生活秩序;
(9)發生責任事故或重大過失導致公司利益受到嚴重損失(包括名譽損失或經濟損失;經濟損失達1000元以上的);
(10)不服從部門及公司的工作班次安排及工作任務安排,經勸阻無效;
(11)自本條例實施起連續曠工3天或年度內累計曠工達5天以上、遲到早退月度累計達5次或年度累計達10次以上;
(12)采用弄虛作假等手段蓄意獲取不當利益的;
(13)符合本條例處罰標準、條款中所列的辭退/解雇條件的或受到相同標準違紀處理的;
(14)其他嚴重違反本條例有關條款規定及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的行為。
按照國家《勞動合同法》規定,凡屬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公司有權隨時解除勞動關系,并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并賠償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的可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有關公司規章制度2
1、作息時間:12:30進入公司打掃各自衛生區;13:00參加班前例會,進行點名和檢查衛生。
2、儀容儀表規范整潔,頭發必須束起,工號牌必須佩帶在左胸前。
3、按摩技師請假必須填寫請假條,當面交給部門主管,由總經理視營業情況予以批準后方可離崗,不得找人捎假或電話請假。
4、按摩技師進入公司營業面積時,應先行更換拖鞋和工裝,不得帶包、食品進入公司。
5、不得在公司營業面積內洗滌、晾曬衣物。
6、未經批準,不得帶其他人進入公司。
7、除技師房以外,不得在公司內其他場合攜帶和使用手機。
8、不得使用客用物品和客用設施,除引領客人外不得乘坐電梯。
9、不得向客人索要或收取小費。
10、見到客人必須微笑,鞠躬,問好,與客人相遇,必須側立讓路。
11、如對領導或公司有意見,及時到辦公室反饋,不得私下議論,如發現視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或開除。
12、按摩技師上鐘按排鐘順序排號,不得搶鐘、無故退鐘、欺騙客人或挑揀客人,如發現有上述情況視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或開除。
13、按摩技師報鐘時應看清客人手牌號準確報鐘,報鐘語言禮貌規范“__您好,我是__號,在__房間做__按摩,客人手牌是__號”,技師報錯客人手牌號以該項目金額的雙倍價格賠償。
14、按摩技師應注重自身按摩手法和服務態度的要求和提高,為客人服務時,必須盡心盡力,主動熱情,如果被客人投訴將按該項目金額的雙倍價格處罰。
15、不得在營業區和技師房內大聲喧嘩,做完項目后應及時整理好房間衛生,無故不得在按摩房逗留。
16、技師不得將關于公司的機密泄露給客人或他人。
有關公司規章制度3
1、事假、病假:嚴格執行請假制度。請假人員辦好交接班后方可離院,不許電話請假、電話續假、他人代為請假。凡是病假者,需出具縣級醫院以上診斷書,病假期間無工資。假期期間應保持手機通信暢通,超過規定假期按曠工處理。
2、產假:產假(有準生證)為90天。產假期滿后未按時上班,且沒有續假者,視為自動辭職處理。
3、請假人員須提前1天由本人填寫請假條簽批后交辦公室備案。常規假調休科主任(護士長)簽批即可;非常規假期休假人員1天(含1天)以內的須經科主任(護士長)獲準和主管院長簽批;休假2天(含2天)以上的由科主任(護士長)簽批、主管院長和院長批準;中層以上人員,無論常規假和非常規假,休假1天(含1天)以內主管院長批準;休假2天(含2天)以上由主管院長簽批和院長批準;副院長請假須由院長批準。所有請假者必須獲準后,方可離開。請假條在休假前一天交辦公室備案。不得打電話、帶口信請假(特殊情況除外)。未經批準離崗者,以曠工論處。如有特殊情況,應事后主動向科主任(護士長)、辦公室作出說明,否則按曠工處理。
4、員工請假后,因特殊情況需申請續假的,必須在假期期滿前一天向相關部門提出續假申請,經批準后方可續假。若無法事先辦理續假手續,應先口頭征得同意后方可續假,回院后須補辦續假手續,若逾期不歸,一律按曠工處理。
5、請假期間假期未休完,提前回院上班者,應及時到院辦公室銷假,沒有及時銷假者,后果自負。
6、連續請假超過30天者,返院上崗員工須先到院人事科報到,安排崗位后方可上崗,否則后果自負。
7、新入職員工,首個月工作周期內沒有調休假期,次月調休假期按正式在職人員調休制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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