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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規章制度(15篇)
在當下社會,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規章制度1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為規范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確保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從業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健康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二、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當食品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四、食品從業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到個人儀表整潔。上崗時必須穿戴統一整潔的工作服,并經常換洗,保持清潔。在工作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進食、吸煙。私人物品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區域或更衣室內,不可放置在食品加工、銷售工作區內。
五、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加強個人健康狀況日常監督管理。
二、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為規范從業人員培訓,增強其食品安全意識,提高食品安全知識水平,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的實施。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操作規程等。
四、定期組織食品從業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集中學習培訓,做到有學習培訓記錄、食品從業人員有學習記錄本,并建立好學習培訓檔案。
五、按時按要求組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積極參加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六、有條件時選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參加食品檢測、檢驗知識學習培訓,培養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檢測、檢驗人員。
三、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為規范食品安全管理員管理,根據《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流通企業食品安全員(師)制度試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據本單位經營規模和經營范圍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員(師)。
二、食品安全員(師)應當具備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條件,參加專門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相應培訓考核合格證書。
三、食品安全管理員(師)負責參與制定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監督落實食品經營過程的安全控制制度,組織落實本單位食品安全自查和不合格食品召回處置制度,組織從業人員開展食品安全培訓及健康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檔案,履行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義務,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四、食品安全管理員(師)每年應接受不少于40小時的食品安全知識更新培訓。
四、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為規范食品安全檢查管理,及時發現消除食品安全隱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食品銷售活動,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接受社會監督,承擔主體責任。
二、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對食品銷售全過程實施內部自我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進貨查驗、工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每天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六、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對單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應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立即停止食品經營活動,并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八、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規定處理。
九、各種檢查結果記錄及報告情況歸檔備查。
五、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
為規范本單位食品經營行為,嚴控風險點,保證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采購環節
1.確定采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安排。
2.要認真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證明,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
3.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別是出現食品質量問題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4.向供貨商索取食品的相關許可證、進貨發票等證明材料。
5.對采購食品的外觀質量狀況、食品溫度、保質期等方面進行查驗。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
6.每一批次的進貨情況詳細記錄進貨臺帳,并按照要求妥善保管。
二、食品儲存環節
1.詳細記錄各類食品的入庫日期、數量等相關信息。入庫記錄應與進貨查驗相銜接,定期與供貨者核對購進食品的品種、規格和數量。
2.按照食品儲藏的要求進行存放。食品要離墻離地,按入庫的先后次序、生產日期等分類、分架存放,做到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污染不潔或超過保存期的食品。
3.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封閉容器。在貯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4.定期對庫存食品進行查驗。發現食品有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清理。
三、食品運輸環節
1.運輸食品時運輸工具和容器要清潔衛生,運輸中要防蠅、防塵、防食品污染。
2.運輸工具應能滿足食品的運輸條件(如溫度、濕度等)。
四、食品銷售環節
1.每天對銷售的食品進行查驗。銷售人員要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對即將到達保質期的食品,集中進行擺放,并作出明確的標示。
3.用于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六、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
為保證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經營場所應按照食品銷售流程合理布局設備、設施,防止在經營中產生交叉污染。
二、配備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
三、保持環境衛生,定期進行蟲害防治,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四、銷售散裝食品,應配置方便使用的從業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示。宜采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或可自動關閉的開關,并宜提供溫水。
五、經營場所可以采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空氣。
六、直接接觸食品的設備或設施、工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設備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為安全、無毒、無異味、防吸收、耐腐蝕且可承受反復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制作,易于清潔和保養。
七、貯存、運輸食品,應具有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設備、設施、配備專用車輛和密閉容器。遠程運輸食品需使用符合要求的專用密閉式冷藏(保溫)車,每次使用前應進行有效的清潔消毒,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八、應當定期維護食品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經營操作的設備、設施不得用于與食品經營無關的用途。
七、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為加強對食品質量的安全管理,嚴把食品進貨關,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實施索證制度。在進貨時認真查驗供貨方的真實身份,索取并檢查供貨方的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或食品生產許可證等證照手續,以查驗供貨方和生產者的主體合法性。
二、實施索票制度。購進的食品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的檢測、檢疫報告等合格證明,并對食品包裝上的標識以及內在質量進行檢查或抽查,查驗食品質量的真實性;對于沒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的食品拒絕購進。
三、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保存相關憑證,并保證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保健食品專項制度。1.索要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和供貨者的營業執照復印件。2.索要保健食品生產許可和經營許可證明文件復印件。3.索要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含技術要求、產品說明書等)復印件和企業產品質量標準復印件。4.索要保健食品出廠檢驗合格報告復印件,進口保健食品還應當索取檢驗檢疫合格證明復印件。
八、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為規范食品的貯存管理,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二、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置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三、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分存放區域,不同區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四、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與墻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五、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設可正確指示溫度的溫度計,定期除霜、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符合相應的溫度范圍要求。
六、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七、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八、貯存生鮮食品和熟食制品,做到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九、廢棄物處置制度
為規范廢棄物處置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安排人員負責廢棄物的處置、收運、臺賬管理等工作。
二、設置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廢棄物應分類放置,做到日產日清。
三、禁止亂堆廢棄物,禁止將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
四、廢棄物應當實行密閉化運輸,運輸設備和容器應當整潔完好,運輸中不得泄漏、撒落。
五、單位負責人應實時監測單位廢棄物的處置管理,并對處置行為負責。
十、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為加強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停止經營、召回的管理,確保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召回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并執行食品退市制度。一旦發現所經營的食品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將有關情況報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二、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正式公布或通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迅速按要求進行嚴格清查,并對清查出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立即下架、下柜,停止經營,并將清查情況及時報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要求處理。
三、對已經停止經營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配合食品生產者立即召回,并將召回情況及時報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十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為完善食品安全保障體系,防止或減輕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社會危害,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負責本單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落實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二、建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防范檢查登記本,定期檢查本單位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三、一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立即把傷病人員送往醫院進行積極救治,采取措施,防止事件擴大。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等,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及時向本地縣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四、在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處置中,積極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妥善處理好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有關事宜。
十二、食品銷售記錄制度(食品批發企業)
為加強本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管理,記錄食品銷售去向,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規定健全食品銷售記錄制度,建立食品銷貨臺帳。
二、食品銷貨臺賬如實記錄批發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銷售日期以及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
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銷售食品時,主動向購進者開具載有批發記錄信息的銷售票據或者清單,同時加蓋印章或者簽字。
十三、禁止經營食品
根據《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食品經營者禁止經營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三、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的食品。
四、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五、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六、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八、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九、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十、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十一、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
十二、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安全規章制度2
一、根據實際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對本場內(店內)的食品及出租柜臺進行日常檢查。
二、食品安全員定期要對店內環境和條件、庫存食品、散裝食品和食用農產品標簽規范、從業人員健康證情況等進行檢查,及時清理過期變質食品和臨近保質期食品,發現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立即下架,督促有關部門和人員予以改正,并做好登記。
三、食品安全員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經營環境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應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存在食品安全潛在風險的,應當立即停止經營行為,并向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四、檢查的內容
(一)經營環境,檢查是否具有與其銷售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銷售和貯存場所,是否保持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適當的距離;
(二)經營條件,檢查是否具有與其銷售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銷售設備或者設施,銷售冷藏、冷凍食品的.,是否配備與銷售品種相適應的冷藏、冷凍設施,并符合保證食品質量安全所需要的溫度、濕度和環境等特殊要求;
(三)經營行為,檢查是否銷售禁止銷售的食品,采購食品是否按照規定查驗相關證明材料,是否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名稱、數量、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保存的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不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四)標簽標識,檢查場內銷售的散裝食品和食用農產品標簽標識是否符合要求:
1、銷售未包裝食用農產品的,是否在攤位(柜臺)明顯位置如實公布食用農產品名稱、產地、生產者或者銷售者名稱或者姓名等信息;
2、銷售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等認證的食用農產品以及省級以上農業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需要包裝銷售的食用農產品的,是否包裝銷售,并標注相應標志和發證機構,鮮活畜、禽、水產品等除外;
3.銷售進口食用農產品的,包裝或者標簽是否載明原產地,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進口鮮凍肉類產品的包裝是否標明產品名稱、原產國(地區)、生產企業名稱、地址以及企業注冊號、生產批號,外包裝上是否以中文標明規格、產地、目的地、生產日期、保質期、儲存溫度等內容;
分裝銷售進口食用農產品的,是否在包裝上保留原進口食用農產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裝企業、分裝時間、地點、保質期等信息;
4、散裝食品是否按照要求加貼標簽,銷售人員和場地是否落實“兩罩一套一帽”;
(五)證明文件,檢查是否持有所銷售食品來源可靠的證明文件,包括: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或者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按規定需要檢疫、檢驗的肉類是否有檢疫合格證明、肉類檢驗合格證明等證明文件,進口食用農產品是否有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等證明文件;
(六)倉儲情況,檢查是否定期檢查庫存,及時清理腐壞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是否如實記錄食品名稱、產地、貯存日期、生產者或者供貨者名稱或者姓名、聯系方式等內容,并在貯存場所保存記錄,記錄和憑證保存期不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檢查實行廠場掛鉤、場地掛鉤的銷售者是否定期對屠宰廠(場)和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基地進行實地考察,了解食用農產品生產過程以及相關信息,是否查驗種植養殖基地食用農產品相關證明材料以及票據等。
六、對群眾舉報或媒體披露的涉嫌存在相關食品安全風險的,要立即組織檢查,發現問題的,要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控制,及時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七、檢查人員要如實記錄每次檢查情況,填寫檢查記錄表,檢查中發現有違法行為的要及時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發現一般問題的要要求銷售者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要及時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小飯店食品安全規章制度4
為了保障食物的衛生安全,預防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現制定本餐飲部食品衛生檢查制度,請各位員工嚴格遵守。
1、制訂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全面檢查與抽查、自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2、各餐飲部的衛生管理組織負責本部的各項衛生檢查制度的落實,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一次衛生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3、廚師及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4、酒店質檢管理人員及衛生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5、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二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提交有關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嚴重的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安全規章制度3
一、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衛生部、教育部下發的《學校食堂與學生群眾管理規定》。食堂工作人員應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理解衛生監督。
二、膳食工作要堅持為師生生活服務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為中心,講究職業道德。
三、食堂和各餐廳務必領取衛生許可證,食堂工作人員務必持有效的健康證上崗,且上崗前參加相關培訓,每年體撿一次。上班時光要穿工作服,戴帽,佩戴胸牌、健康證,并持續衣帽整潔。
四、設立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衛生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每月不少于兩次,每季度給炊事人員上一次防疫衛生課,每學期召開1―2次衛生知識講座。
五、采購食品應向持有衛生許可證的單位、個人購買,熟食務必定點采購,食品保證無毒、無害,貼合食品衛生要求。
六、食品的洗切、加工務必采取“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序,要求徹底貼合衛生要求,保證不受污染;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務必使用清潔工具,不準用手直接取食物;要生熟分開,實行“三刀三板”:生菜、生板;熟菜、熟板;面刀、面板;“三手”:飯前洗手,便后洗手,操作前洗手。
七、嚴格貫徹執行食品加工衛生“五四制”:
1、由原料到成品實行“四不”制度,即采購員不買、驗收員不收、加工人員不用、廚師不烹飪腐爛變質食品。
2、食品存放實行“四隔離”制度,即生與熟、成品與半成品、食品與雜物和藥物、食品與天然冰隔離。
3、用具實行“四過關”制度,即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
4、環境衛生采取“四定”辦法,即定人、定物、定時光、定質量。
5、個人衛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
八、生產加工用的工具、設備務必經常擦洗,持續清潔;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務必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持續清潔。
九、物資進倉庫要持續清潔衛生,存放要生熟分開,食品要隔墻離地存放,散裝食品容器加蓋存放,注意保潔、保鮮。
十、食堂餐廳和攤點,要有防蠅、防塵設施和冷藏設備,室內要有紫外線消毒燈,要有防鼠板和去污桶,做好“除四害”工作。
十一、加工烹飪食品的要注意營養搭配合理、平衡,要貼合學生生理發育的需求。
十二、注意內外環境衛生,做到窗明幾凈、地面清潔、餐桌擺放整齊且清潔,隨時打掃,少油膩,定期消毒,不留衛生死角。
十三、注意自身安全,不準穿拖鞋、背心、短褲;經常檢修所用的電器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報修;安全操作,嚴防熱油鍋、熱湯鍋、開水鍋燙傷,以及電器擊傷;各組下班后,關掉一切水、電源,碳火蓋好,以防漏火、漏電、漏水。
十四、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進行預防食物中毒的教育,杜絕食物中毒的發生。
十五、對出現違反安全、衛生規定,造成食堂火災或食物中毒及其它各種相關突發公共事件,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職責。
安全規章制度4
一、園內集體活動安全防范制度
1、組織幼兒開展集體活動,有關部門和負責老師一定要周密計劃,嚴格組織,確保安全。
2、集體活動前,各班應按時排隊,有序前往指定地點,做到靜齊快。如需帶座椅,應規范執拿,輕拿輕放。
3、集體活動時,應坐姿端正,認真觀看或聽講,不隨便走動,不交頭接耳。
4、集體活動結束后,應按序整隊回教室。上下樓梯速度要慢,注意禮讓不搶先。
二、校外集體活動安全防范制度
1、組織幼兒開展園外集體活動,事前須報園長室批準;組織全園性的園外集體活動,事前要按有關規定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同意。
2、活動前,有關負責人要仔細研究,周密計劃,嚴格組織。
3、要派人事先勘察活動場地、環境,確保活動場地符合安全和活動要求。
4、要落實各項安全責任。各班必須有一名教師帶隊,各班須二名教師。帶隊教師必須自始至終組織好隊伍,照顧好幼兒,及時處置偶發事件。
5、集體活動前,必須進行一次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6、無特殊情況,幼兒應戴安全帽參加活動。活動過程中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不得私自脫離集體。遇有特殊情況應報告老師。
7、步行前去的活動,老師應與幼兒一道步行。
8、活動結束后,教師應把幼兒帶回幼兒園。如安排家長接送的,必須待最后一個幼兒接走后,帶隊老師方可離開。
9、活動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時,必須租乘國有(A類)運輸單位的車子,所乘車輛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并與有關單位簽訂安全承運合同。不得超載,不得乘坐無三證(健康證、駕駛證、上崗證)的人員駕駛的車、船。
10、其他單位要求組織幼兒參加的集體活動,須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否則,幼兒應予拒絕。
三、幼兒上學放學安全防范制度
1、應按時入園,及時回家。不要在園外游玩。
2、教師在中午和傍晚放學時,應組織幼兒排好路隊,及時護送幼兒離園并安全穿過校門前馬路。
3、值日老師應準時在園門口做好組織管理工作。靜園時間到后,值日老師應清校,檢查每間教室,發現有未回家幼兒,讓其在傳達室等候。
4、上學、放學時,幼兒不得在校門口滯留玩耍。路上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要結群嬉戲。
5、幼兒園禁止幼兒單獨搭車上、下學。
6、嚴禁接送車輛進入校內。
7、如遇惡劣天氣,教師應妥善處置難以回家的幼兒。
四、幼兒課間活動安全防范制度
1、課間活動時間,應及時作好課前準備工作。
2、上下樓梯,靠右行,慢慢行,不并步,不跳步。
3、不玩危險性游戲。不在教室、走廊、樓梯等處追逃,不趴在走廊或樓梯的扶欄上,不把樓梯扶欄當滑梯。
4、不玩各種電器開關、插頭等,發現破損應馬上報告老師,不要私自觸碰。
五、體育課、運動會、課外活動安全防范制度
1、加強體育運動安全教育,使幼兒了解造成運動傷害的原因、后果及預防措施,掌握自我監督和預防傷害事故的方法,進行科學的鍛煉。
2、教師要全面了解幼兒身體素質基本情況,適應個別差異,加強個別指導。
3、要做好準備和整理活動,運動量要適中,重視做好體育活動中的保護工作。
4、要加強組織教學和紀律教育,保證體育活動有序進行。幼兒因病等請假必須履行手續。
5、幼兒穿著要符合鍛煉要求,如穿運動服和無跟軟底鞋。不戴帽子和圍巾,身上不要佩帶金屬徽章、別針、小刀和其他尖利或硬質物體等。
6、園內運動會時,不要隨意站在跑道上,不來回穿越跑道或投擲場地。不參加比賽的幼兒不得接近賽場,應在指定地點有秩序的觀看比賽。
7、教師應定期檢查學校的體育活動場地和器材,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
8、體育器械,非老師許可,嚴禁私自玩耍。
安全規章制度5
一、幼兒園在取得衛生許可證的情況下進行食品加工烹飪工作。
二、建立健全相關的衛生管理制度,配備專門的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三、根據《食品衛生法》的規定,做好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培訓工作。
四、食品加工場所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五、食品加工、貯存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及其運送食品的工具應當定期進行維護,冷藏及保溫設施應定期清洗、除臭,溫度指示裝置應當定期檢驗,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六、幼兒園采購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規定,禁止采購有毒、有害、變質及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不采購三無產品。
七、食品提供商應具有衛生許可證,同時應向提供商索要食品檢驗合格證、肉類食品檢疫證及豆制品送貨單等有效憑證的復印件。
八、貯存食品的場所、設備應保持清潔、無霉變、鼠跡、蒼蠅、蟑螂,倉庫應通風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霉、有害物品。
九、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
十、食品操作人員應做到“三白”上崗。
十一、食品原料使用前必須清洗干凈,水池應根據食品類別分開使用。
十二、原料、半成品、成品、刀、砧板、桶、盆、筐、容器、抹布等有明顯的標志,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
十三、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燒熟煮透,中心溫度不低于70攝氏度。
十四、烹飪后至食用前不得超過2小時,一旦超過應置于高于60攝氏度或低于10攝氏度的條件下
十五、對倉庫中的食品進行定期檢查,不用過期食品。
安全規章制度6
一、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高度重視實驗室安全工作,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消除隱患。
二、強化責任管理,明確實驗室安全管理職責。實驗室實行專人管理、專人負責。每天下班前,必須檢查門窗、電源是否關閉,確保無安全隱患。
三、如遇突發公共事件,管理人員應采取應急措施,減少損失,救治傷員,組織學生疏散、撤離,避免踩踏和滋生事故發生,并及時報告。
四、嚴格執行設備保管、使用的有關規定,確保財產安全。
五、嚴禁在實驗室內自行更改或設置各種電源。嚴禁使用明火或其他加熱設備。
六、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帶入實驗室,維修電源要請電工進行,維修設備要及時切斷電源。
七、加強安全教育,提高警惕性。掌握消防器械使用方法,嚴格管理消防設施,分布在實驗室內的消防器械不得隨意移動。堅持定期清查制度,如過期失效應及時更換,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安全規章制度7
第一條本辦法所稱的文明交通志愿者是指基于道德、信念和責任,不計物質報酬,在各級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務隊的管理下,自愿為實現安全、暢通、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提供服務和幫助的人。
第二條為加強文明交通志愿者的協調組織工作,西和縣公安局、西和縣文明辦聯合成立西和縣文明交通志愿者工作指導小組,共同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工作。指導小組成員由縣公安局、縣文明辦、相關方面負責人擔任。指導小組在交警大隊下設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第三條根據交警大隊的實際工作需要,組建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務隊,在同級文明交通志愿者工作指導小組辦公室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第四條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務隊從事的是一項非營利性質的社會公益活動,其宗旨是:“弘揚奉獻精神,倡導文明交通”。
第五條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務隊的主要工作任務:
(一)配合交警大隊開展文明交通宣傳工作,深入社區、學校、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宣傳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
知識,引導市民學法、懂法、守法;
(二)配合交警大隊維護交通秩序,定期到交通重要路口、路段,協助交通巡邏民警疏導交通,對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勸導;
(三)配合交警大隊抓拍交通違法行為,提供違法證據;
(四)提出改進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合理化建議。
第六條文明交通志愿者需符合下列條件:
(一)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
(二)自愿從事文明交通志愿服務,具有奉獻精神,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水平和職業道德修養;
(四)具備與所參加的文明交通志愿服務活動相適應的基本素質和身體條件;
(五)年齡在18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
第七條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向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務隊提出申請,由文明交通志愿者工作指導小組辦公室審核確認、登記注冊,并核發文明交通志愿服務證,用于證明文明交通志愿者的身份,記錄參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務的時間、內容和所獲得的文明交通志愿服務榮譽。
文明交通志愿服務證由各地文明交通志愿者工作指導小組辦公室參照其他志愿服務證的式樣自行制作。
第八條文明交通志愿者享有以下權利:
(一)參與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務隊組織開展的各項活動;
(二)接受與文明交通服務有關的培訓;
(三)對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務隊的工作提出建議和意見;
(四)自由退出文明交通志愿者組織;
(五)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九條文明交通志愿者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務隊的相關規定,履行志愿服務承諾,完成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務隊安排的各項工作;
(二)自覺維護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務隊和文明交通志愿者的聲譽、形象;
(三)不得以文明交通志愿者身份從事任何以營利為目的或違背社會公德的活動;
(四)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五)文明交通志愿者每年的義務服務時間不少于12小時;
(六)履行相關法律法規及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務隊規定的其它義務。
第十條文明交通志愿者參加活動時需頭戴印有“文明交通志愿者”字樣和志愿者組織標識的黃色太陽帽,佩帶文明交通志愿服務證。文明交通志愿者的服務時間、服務內容和服務質量,由交通巡邏民警當場予以確認;交通巡邏民警不在現場的,由志愿者服務隊指定的負責人予以確認。
第十一條文明交通志愿者的培訓工作由文明交通志愿者工作指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實施,負責志愿者的志愿服務理念和基本服務技能培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志愿者的崗位技能培訓和具體業務指導。
第十二條交警大隊負責同級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務隊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指導服務隊細化、完善有關工作制度,規范服務活動;
(二)制定周密的工作計劃,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三)加強志愿服務的過程管理和日常工作考核;
(四)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物質保障。第十三條文明交通志愿者工作指導小組辦公室應建立考核獎勵機制,定期對志愿者進行考核評比,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對有突出表現的個人和單位進行表彰、獎勵,并反饋其所在單位和有關部門。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務隊可對文明交通志愿者進行勸退:
(一)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處理的;
(二)無正當理由不服從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務隊的工作安排的;
(三)不遵守紀律造成服務對象損失或影響服務活動成效,給文明交通志愿服務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
(四)利用文明交通志愿者的名義從事營利或非法活動的;
(五)年服務時間不滿12小時的。
第十五條文明交通志愿者在服務期間,因故意或過失給服務對象造成損失的,由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務隊依法承擔相應民事責任。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務隊賠償損失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志愿者追償部分或全部賠償費用。
第十六條本辦法由縣文明交通志愿者工作指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規章制度8
前言
為加強安全管理規定,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杜絕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促進企業穩步發展,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安全是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一票否決制,公司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本規定。
第一章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第一條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訓練,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資格證后,方可獨立駕駛車輛。實習駕駛員除持有實習駕駛證外,應有正式司機隨車駕駛。嚴禁無證駕駛。
第二條行車前嚴禁飲酒,行車及加油時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駕駛室必須按核定人數乘坐,嚴禁超員乘坐。
第三條每次行車前必須檢查剎車、方向盤、喇叭、照明、信號燈等主要裝置是否齊全完好,消除隱患。
第四條行車時車輛的時速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前后兩車應保持必要的安全間距。
第五條嚴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規則》。
第六條禁止在雨天、雪、霧天、夜間盲目行駛。夜間行車前,應預先檢查燈光,并特別注意指揮信號和施工信號。
第七條嚴禁盲目強行涉水。汽車涉水后,必須連續輕踏制動踏板,待制動效能恢復后,方可再正常行駛。
第八條嚴禁機動車掛空檔或踩離合器溜坡。下長坡、陡坡前,應試踏制動器是否有效,下險峻山坡前,須停車檢查轉向系、制動系及輪胎等。下坡時應掛檔,利用發動機阻力控制車速。下坡使用制動器時間較長久時,應停車休息以便制動鼓自然冷卻,嚴禁向高溫的制動鼓潑水。
第九條認真做好出車,途中和返回例檢,發現問題,及時報修。修理時,必須掛好排檔,拉緊手制動,墊好三角木,以確保安全。在修理中凡接觸易燃物品,必須隨時注意防火。
第十條及時做好車輛清潔、保養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第十一條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自覺接受國家行業管理和群眾監督。
第十二條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十三條強化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和崗位培訓,認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訓活動,積極推廣兄弟單位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經驗。
第十四條加強源頭管理,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檢查,綜合運用自檢、普檢、抽檢、互檢等多種方式,及時排查各類安全事故隱患。
第十五條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分析企業安全生產的情況,預測和安排下一步安全生產的工作意見。
第十六條抓好車輛安全技術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檔案。
第十七條定期開展以安全生產活動是否符合安全管理體系要求的內部審核,定期評價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第十八條定期分析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認真聽取各部門意見和建議,接受職工群眾監督。
第三章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第十九條監督檢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
1.制定明確的各崗位安全工作職責,且在醒目位置給予公布。
2.監督檢查公司與各職能部門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狀,與駕駛員簽訂道路行車安全生產責任書,與經營者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3.監督檢查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情況。
第二十條監督檢查從業駕駛人員的資質
1.監督檢查駕駛人員的聘用審核和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駕駛員管理基礎檔案實行“一人一檔”情況,檢查對違章和事故駕駛員處理情況。
2.監督檢查駕駛員的記分管理情況,要對情節嚴重、素質差,安全意識不強經常出事故的駕駛人員進行解聘,優化駕駛人員隊伍,提高駕駛員整體素質。
3.監督檢查對于超速、超載、疲勞、酒后駕駛等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駕駛人員予以解聘的情況。
第二十一條監督檢查車輛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營運車輛技術狀況、檢查車輛二級維護、技術評定、交警年審、承運人責任險的投保工作。
第二十二條監督檢查生產安全的嚴重違法行為的處理情況,監督做好經營者、駕駛員違反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行為的記錄情況。
第二十三條監督檢查安全基礎工作及宣傳教育培訓情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駕駛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其他人員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安全宣傳、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第二十四條監督檢查對事故按照“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組織事故調查處理的情況;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落實防范措施,加強安全事故教育的情況。
第二十五條監督檢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的落實情況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分析和報送情況。
第二十六條監督檢查應急機構和應急隊伍建設情況;建立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預警、預報應急機制情況。
第二十七條監督檢查企業安全穩定情況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塵、防盜等治安安全情況。
第四章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機動車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應是作風正派,組織紀律性強,身體健康的從業人員。
2.駕駛員必須領取駕駛證、從業資格證,方可駕駛車輛。
3.駕駛員的正常培訓由本人負責,定期培訓由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4.發生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報告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不準隱瞞事故真相,并積極配合事故的處理。
5.駕駛員應服從調度,按照規定路線行駛,連續行車不準超過4小時,杜絕各種違章行為。
6.駕駛員要認真做好車輛日常維護工作,保持車容整潔、文明駕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7.車輛正常出車前,應將文明衛生與安全工作結合檢查。
8.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駕駛營運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行車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其它證件。
安全規章制度9
企業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面對嚴峻的燃氣安全生產形勢,我司不斷總結和吸取安全工作中的經驗和教訓,力求實現無重大安全事故、無重大資產損毀事故、無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安全工作目標。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是今年的一項重要工作,現就執法檢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基本情況
今年以來,我司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積極推進平安燃氣的建設,努力構建和諧社會,高度重視并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
1、領導高度重視。為全面推進安全生產工作,公司領導先后作出了關于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成立了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進一步健全了領導體制,這是推動安全生產工作最有利、最基本的因素。
2、健全責任體系。各部門把安全生產責任制作為首要環節,建立了安全生產領導責任體系。層層簽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層層分解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初步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責任網絡。
3、廣泛宣傳教育。各部門以安全生產月活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五進”活動等為載體,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4、開展隱患整治。各部門本著“隱患即事故”的原則,對各類安全隱患進行了深入細致的排查,明確責任單位,實行掛牌限期整改。
5、加強基礎管理。一是在全公司范圍內進行了排查摸底和登記工作。二是推行安全生產分類管理。對公司安全生產狀況,定期評定,
確定類別,動態管理。三是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各部門相繼編制了應急救援預案,組建了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組織開展了應急救援實戰演練。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公司在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雖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應當看到,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基礎還比較薄弱,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主要表現在:
1、安全責任制的落實還不夠到位,對執行安全生產各項政策措施,有的仍停留在文件、會議和口頭上。
2、設施設備陳舊,戶內巡查管理力度有待提升。雖然這幾年公司采取了有力的措施,仍未能完全排除安全隱患的存在。
3、職工安全法制意識不強,安全技能缺乏,安全防范知識不足,安全宣傳教育還存在盲區。
安全規章制度10
為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的生命與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和崗位安全責任,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單位的工作日程;
二、經常組織職工學習防火、滅火知識和有關消防工作文件,加強消防法規和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培訓消防骨干,總結、交流消防工作經驗;
三、辦公室內嚴禁吸煙;嚴格執行人走燈滅;工作人員應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時必須關好門窗,切斷電燈、電水壺等電器設備的電源;
四、嚴格執行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發現不安全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提出改進意見;
五、發現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應立即解決,并及時向領導匯報,提出整改意見;
六、發現著火時應及時撲救,立即報警,并保護好現場,如實向調查人員反映著火前后情況;
七、發生火災時,積極組織職工撲救,協助公安機關、保衛部門查清火災的原因。
安全規章制度11
1.認真學習貫徹落實《消防法》及公安部61號令,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對員工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讓全店員工熟知消防常識,做到人人都企業消防工作負責。
2.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逐級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按照 誰主管,誰負責 的工作原則,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
3.加大檢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組織專項檢查外,每天都要有保衛部三級巡查制檢查安全防火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處理。
4.每年組織企業滅火疏散演練不低于二次。
5.做好重大節日期間防火工作,并制定具體保衛方案。
6.加強火源,電源的管理,落實好天然氣.液化氣的檢查制度,電氣線路設備的檢查制度,及時清楚火險隱患。
7.建立企業消防檔案,組建義務消防隊,做到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加強吸煙管理制度,商場為無煙商場禁止吸煙。
8.堅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專項治理和檢查工作,對發生火災或火線隱患整改不及時部門,將加倍處罰責任人。
9.保障消防設施設備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并落實維護責任人。
安全規章制度12
第一章目標管理
第1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管理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建立健全和落實總公司和分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2條制定安全目標,將安全生產責任分解后落實到分公司、項目部,定期考核。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3條成立由總公司質安部安全生產負責人為首,各分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組織領導各項目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4條分公司主要負責人與各施工項目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使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到人,層層負責。
第5條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工作會議,總結前一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布置下一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6條各分公司在組織施工中,必須保證如果有分公司施工人員施工作業就必須有分公司現場負責人在現場值班,不得空崗、失控。
第7條嚴格執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技術方案和措施,在執行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總公司質安部匯報。更改方案和措施時,應經原設計方案的主管審批簽字后實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第8條建立并執行安全生產技術交制度。各分公司在工程開工前,編制《施工組織方案》中應有專項的安全管理內容,并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用書面形式提交總公司公司質安部負責人經審閱后逐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第9條建立機械設備、臨電設施和各類腳手架工程設置完成后的驗收制度。未經過驗收和驗收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第三章施工現場管理
第10條施工人員應遵守有關施工安全、勞動保護、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規。
第11條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頜帶。戴安全帽不系下頜帶視同違章。
第12條凡從事2米以上無法采用可靠防護設施的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不得低掛高用,操作中應防止擺動碰撞,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第13條參加現場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復印證件上報總公司質安部備案。
第14條分公司管理者不得隨意指揮,操作者不得隨意作業,抵制隨意指揮,制止他人隨意作業。
第15條施工現場各類標牌和警示標志齊全醒目(電子版本可以到總公司質安部拷貝)。
第16條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樓道內的公共空間,封堵緊急出口;室外堆料應遵守甲方規定,避開公共通道、綠化地、化糞池等市政公用設施;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裝,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應控制粉塵、污染物、噪聲、震動等對相鄰居民、居民區和城市環境的污染及危害。
第17條每月定期由總公司質安部負責人和分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第18條對采取新工藝、特殊結構的工程,都必須先進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操作。
第19條管道、設備工程的安裝及調試應在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須同步進行的應在飾面層施工前完成。裝飾裝修工程不得影響管道、設備的使用和維修。涉及燃氣管道的裝飾裝修工程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
第四章臨時用電、用水管理
第20條施工現場用電應符合下列規定:
1、施工現場用電應從戶表以后設立臨時施工用電系統。
2、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施工用電系統,應由電工完成。
3、臨時施工供電開關箱中應裝設漏電保護器。進入開關箱的電源線不得用插銷連接。
4、臨時用電線路應避開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5、暫停施工時應切斷電源。
第21條施工現場用水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2、臨時用水管不得有破損、滴漏。
3、暫停施工時應切斷水源。
第22條施工用電必須符合用電操作規程,對現場的各種線路和設施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將檢查、抽查記錄存檔。
第23條施工機具、車輛及人員應與內、外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達不到規范規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采用可靠的防護措施。
第24條各種高大設施必須按規定裝設避雷裝置。
第25條電動工具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工具的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保持完好,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和調換,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損,維修和保管工作應由專人負責。
第五章成品保護
第26條施工過程中材料運輸應符合下列規定。
第27條材料運輸使用電梯時,應對電梯采取保護措施。
第28條材料搬運時要避免損壞樓道內頂、墻、扶手、樓道窗戶及樓道門。
第29條施工過程中應采取下列成品保護措施:
第30條各工種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損壞其它工種的半成品、成品。
第31條材料表面保護膜應在工程竣工時撤除。
第32條對郵箱、消防、供電、電視、報警、網絡等公共設施應采取保護措施。
第五章裝修改造工程現場安全管理
第33條裝修改造工程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室內、室外、幕墻裝修設計規范的相關規定。施工現場必須實行逐級安全責任制,確定相應人員負責工地的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
第34條分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要參與裝修、改造設計的審核,提出安全生產管理意見;施工前應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各自的責任。
第35條分公司必須設立專職現場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在工地安全負責人領導下,進行安全生產工作。
第36條局部裝修改造時,應將施工區與營業區進行隔離。
第37條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設計、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和不安全隱患,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第38條施工現場禁止吸煙。必須使用低壓照明設備;所有施工人員不準在施工現場住宿,必須到分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辦理登記,領取出入證。
第39條因裝修、改造設計需要而改變、挪動的消防設施,必須經過消防監督部門審批,嚴禁私自挪用、損害消防設備設施。
第40條施工現場禁止存放化學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險品,應與施工現場異地存放,設專人保管,領用不得超出當日使用量。
第41條施工現場垃圾、渣土應及時清理,消除安全隱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第42條施工現場使用的變(配)電箱要保持清潔、干燥、通風,有良好的絕緣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時要有專人看護,使用后必須立即斷電。
第43條開工前要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普及安全生產知識,學會使用消防器材。
安全規章制度13
一、設置目的
為了加強對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重點防止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及財產、環境不受損失。為此,特設置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下屬各車間的特種設備的管理。根據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設備監察條例》鍋爐(含附件)、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電梯)、廠內機動車輛等。
三、規范性引用文件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
《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與使用細則》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
四、職責
4.1主管生產安全的副總經理對本公司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4.2機動部門負責特種設備(設施)的安裝、投產、注冊登記,建立特種設備檔案,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并指導協助工廠做好特種設備的維護和保養、檢查和考核。
4.3安全部門負責對特種設備(設施)和危險性較大設備(設施)的安裝、運行、操作進行安全監督管理。并指導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和執行情況檢查,定期對特種設備(設施)的檢查和督促國家檢測。
4.4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設施)安全運行,做好定期檢查記錄、維護和保養。定崗定人持證操作。
五、管理程序
5.1鍋爐與輔機安全要求
5.1.1鍋爐使用應有"三證"(產品合格證、使用登記證、年度檢驗報告)齊全。并將有關登記證照和規章制度懸掛在鍋爐房內醒目處。
5.1.2鍋爐安全閥、水位表、壓力表等附件齊全、完好、靈敏、可靠,排污裝置無泄漏。在檢驗周期使用。
5.1.3按規定合理設置報警和連鎖裝置,鍋爐額定蒸發量大于等于2t/h的應裝設極限高、低水位報警器和極低水位聯鎖保護裝置。額定蒸發量大于等于6t/h應裝設超壓報警和聯鎖裝置。
5.1.4給水設備完好、配備合理。采用機械供水時應設置兩套給水設備。
5.1.5爐墻無嚴重漏風、漏煙,油、氣、煤粉爐防爆式裝置完好。
5.1.6水質處理應能達到指標要求,爐內水垢在1.5mm以下。
5.1.7各類管道無泄漏,保溫層完好無損,管道構架牢固可靠。
5.1.8其他輔機設備應符合機械安全要求。
5.1.9其它鍋爐房及操作規定。
⑴鍋爐、壓力容器運行間,應有防爆措施,并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
⑵鍋爐、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安全人員的監督檢查,不得擅離職守。
⑶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規程,嚴格按制度和規程辦事,運行記錄詳實、認真,并妥善保管,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
⑷操作運行人員要勤看、勤查,發現異常要及時報告。
⑸工作人員嚴禁帶病工作,嚴禁酒后上班。
⑹安全閥、水位表、壓力表等安全附件必須,操作運行人員發現安全附件損失,應立即通知檢驗人員及時更換。
5.2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全要求。
5.2.1各種《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表》和《壓力容器使用證》、注冊證件、定期檢驗報告、質量證明書、出廠合格證、年檢報告等技術資料齊全。
5.2.2本體外現檢查;接口部位,焊接接頭等部件無裂紋、變形、過熱、泄漏等缺陷。外表面無嚴重腐蝕現象。
5.2.3安全附件;壓力表在檢驗周期內使用。安全閥鉛封應完好,動作可靠。
5.2.3支承(支座)應完好,基礎可靠,無位移、沉降、傾斜、開裂等缺陷,螺栓連接牢固。
5.2.4疏水器、排污(水)閥無泄漏,布局合理、排放物對周圍環境無污染。
5.2.5運行狀況良好,無超載、超壓、超溫現象;無異常振動聲響現象;有定期巡回檢查記錄。
5.2.5工業管道。
漆色標記應明顯,流向清晰。
應有全廠管網平面布置圖,標記完整,位置準確,管網設計、安裝、驗收技術資料齊全。
管道完好,無嚴重腐蝕、無泄漏(3點/1OOOm),防靜電積聚措施可靠。
埋地管道敷層完整無破損,架空管道支架牢固合理。
5.2.6工業氣瓶
氣瓶狀況
⑴在檢驗周期內使用;
⑵外觀無缺陷及腐蝕;
⑶漆色及標志正確、明顯;
⑷安全附件齊全、完好。
儲存要求
⑴倉庫狀況良好,安全標志完善;
⑵各種瓶及空、實瓶應分開存放,存放量符合規定;
⑶標記明顯,間距合理;空、實瓶的存放處應有明顯標識,并保持間距1.5m以上;
⑷各種護具及消防器材齊全、可靠。
安全使用
⑴防傾倒措施可靠;
⑵工作場地存放量符合規定,作業現場的氣瓶,同一地點放置數量不應超過5瓶;若超過5瓶,但不超過20瓶時,應有防火防爆措施;超過20瓶以上時,必須設置二級瓶庫。
⑶與明火間距符合規定;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可燃、助燃氣體氣瓶與明火間距應大于10米,氣瓶壁溫應小于60℃。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5.3起重機械(電梯、電動葫蘆)安全要求
5.3.1鋼絲繩的斷絲數、腐蝕(磨損)量、變形量、使用長度和固定狀態等應符合國標規定
5.3.2滑輪與護罩完好,轉動靈活
5.3.3吊鉤等取物裝置無裂紋、明顯變形或磨損超標等缺陷,緊固裝置完好
5.3.4制動器工作可靠,磨損件無超標使用,安裝與制動力矩符合要求
5.3.5各類行程限位、限量開關與聯鎖保護裝置完好可靠
5.3.6緊停開關、緩沖器和終端止檔器等停車保護裝置有效使用。
5.3.7各種信號裝置與照明設施符合規定。
5.3.8 PE連接可靠,電器設備完好有效。
5.3.9各類防護罩、蓋、欄、護板等完備可靠,安裝符合要求。
5.3.10露天起重機的防雨罩、夾軌鉗或錨定裝置有效使用。
5.3.11安全標志與消防器材配備齊全。
5.3.12各類吊索具管理有序,狀態完好。
5.4廠內機動車輛
5.4.1車輛必須具有國家統一制定的牌照,有關技術資料及檔案齊全,且定期檢驗。
5.4.2動力系統運轉平穩,線路、管路無漏電、漏水、漏油
5.4.3燈光電氣部分完好,儀表、照明、信號及各附屬安全裝置性能良好
5.4.4傳動系統運轉平穩
5.4.5行駛系統連接緊固,輪胎無損傷
5.4.6轉向系統輕便靈活
5.4.7制動系統安全有效,制動距離符合要求
5.5安全管理
5.5.1特種設備(工業氣瓶有供氣單位定期檢測外)均應按規定建立臺帳,法定資質單位定期檢測。保存檢測報告。
5.5.2設備應進行定期自檢記錄。
5.5.3設備改造或大修理應存入設備檔案。
5.5.4設備發生事故或有重大故障應有記錄。
六、考核
按設備管理考核辦法或《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執行。
安全規章制度14
1.貫徹執行“國家建筑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條例”,個班組人員都要貫徹執行。
2.開工前都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應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情況制定,防止一般化,并經公司及有關部門審批后實施。
3.開工前都必須明確工地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并簽發任命書。
4.搞好現場平面管理工作,根據總平面進行系統周密的計劃,保證現場交通道路、給排水的暢通,電氣線路的合理假設,大型機械、材料堆放、臨時附屬設施的合理不止,達到安全防火、衛生、文明的要求,做到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5.施工現場禁止非生產人員、小孩和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的坑、井、孔洞、升降口、樓梯、通道口及易燃易爆場所。
6.高空作業要設置可靠的安全防護裝置。對從事高空作業者,要進行培訓和體檢,經考核合格和體檢合格方可上崗,井字架安全防護裝置、腳手架的搭設要符合有關要求,搭設完畢要經驗收后方能使用,并經常檢查加固。
7.各種機電設備的安全裝置要安全有效,要經常檢查,定期維修保養,機電設備要專人專管,操作人員要經過嚴格考核,持證上崗。
8.實行逐級的安全技術交底,開工前,工程技術負責人將工程的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向全體生產人員進行詳細交底,施工員在工序前或工種變換,改變作業環境事要向操作者、新工人、民工、臨時工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并作簽證。
9.施工現場、宿舍和易燃易爆場所要由足夠的防火設備和滅火器材,放置于適當地點,要對職工進行防火知識教育,使職工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識,嚴禁在工棚、宿舍生火(如拜神、燃香、紙扎等)和使用電爐、油燈及蠟燭,嚴禁在宿舍內亂拉亂接電線。
10.加強季節性勞動保護工作,靈活掌握季節勞動時間,如夏季要防暑降溫,冬季要防寒防凍等,注意勞逸結合,改善勞動條件,各職能機構應在各自的業務范圍內提供充足的勞動保護用品和防護設施,保證職工的勞動安全防護得到落實和完善。
11.經常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建立定期檢查制度和安全生產與職工個人的榮譽和經濟利益掛鉤,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確保生產的安全,所有獎罰金歸個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安排處理。
12.若發生重達傷亡事故,應及時向上級公司報告,不得隱瞞或拖延不報,并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候處理。
13.特種作業人員(如焊工、機械工、電工、架工等)必須持證上崗,嚴禁未經培訓考試合格從事特種作業,操作證必須按期復審,不得超期使用并要做到名冊齊全。
14.每周安全員要組織一次安全活動日,要針對存在的問題和季節性應注意的事項進行指導,經常在廣大工人頭腦里敲響警鐘,促進安全意識的提高。
15.各班組要結合“安全生產班組活動”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活動,及時檢查與總結本班一周的安全生產情況。
安全規章制度15
為了保證每個同學都能順利地完成室驗,也為了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請每位同學進入實驗室遵守下列幾條制度和原則:
一、實驗課規則
1、實驗室是師生進行實驗教學的活動場所,學生進入實驗室后要保持肅靜,遵守紀律。
2、做實驗前,認真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步驟,儀器的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認真檢查所需儀器設備,藥品是否齊全、完好,如有缺損要及時向教師報告。
3、實驗時要遵守操作規程,按照實驗步驟認真操作,嚴禁違規操作,嚴禁未經教師指導、許可私自操作。實驗必須按步驟進行,并仔細觀察,做好記錄,課后及時寫好實驗報告。
4、實驗時所產生的廢物,廢液要倒入指定的容器內。
5、實驗過程中如發生故障或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老師,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6、應愛護實驗器材,愛惜藥品,不隨意玩弄器材藥品。實驗完畢,應及時洗滌器皿,并把器材、藥品按規定位置放好,嚴禁私自帶走器材、藥品。
7、實驗結束,要將儀器整理成洗凈,保持桌面,室內的整潔,認真清理儀器設備,關閉水源電源。由老師宣布后才能離開。
二、安全用電原則:
1、不要私自連接實驗桌上的插頭、插座.不要私自拆卸實驗桌上的插頭、插座。
2、使用學生電源時,打開開關之前檢查是否已將用電器連入電路中,如果沒有,須重新連接電路。
3、如果發現電線絕緣層已損壞,須告知實驗老師,切不可用手直接接觸。
三、使用化學藥品制度:
1、取用固體化學藥品用藥匙,不可用手拿。
2、取用少量液體藥品用滴管,大量使用時口對口傾倒,一定要膽大心細。如不慎手上粘有藥品。應立即用水沖洗。
3、如果不慎將濃硫酸滴到手上,應立即用抹布擦干,再用大量的水清洗。若不慎濺入眼中,應立即用清水沖洗,并告知實驗老師。
4、在利用固體與固體加熱制取氣體時,應使試管口向下傾斜,以防發生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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