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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規章制度

時間:2023-03-01 12:20:06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規章制度(匯編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規章制度(匯編15篇)

安全規章制度1

  1、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制度;

  2、食品采購索證及臺帳登記制度;

  3、庫房管理制度;

  4、廢棄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5、食品添加劑使用及管理制度;

  6、場所環境衛生制度;

  7、設施設備衛生管理制度;

  8、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9、人員衛生管理制度;

  10、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制度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11、粗加工和烹調以及燒烤操作制度;

  12、涼菜間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13、投訴管理制度。

安全規章制度2

  一、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安全技術工作,并對本單位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二、負責或參與制訂、修訂本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

  三、負責編制本單位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上級部門和檢查落實。

  四、協助本單位領導做好員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與考核工作,督促檢查下屬單位的安全教育。

  五、負責檢查下屬單位安全活動,經常組織反事故演習。

  六、參加本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設備改造、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落實郵政機械設備的檢修停工、開工的.安全措施。

  七、負責本單位安全設備、滅火器材、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

  八、深入現場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制止違章作業。檢查落實動火安全措施,確保動火安全。

  九、參加本單位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統計分析,按時上報。

  十、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

安全規章制度3

  第一條:根據《xxx勞動安全暫行條例》和交通建設局的有關文件規定,實行行政負責,歸口管理,紀律監察,群眾監督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單位各類人員,凡違反本規定的均按照有關條款處理.安全工作考核作為單位評選先進、獎金效益工資發放的主要依據之一,具有一票否決權.

  第三條:本處安全生產管理,實行層層責任制,施工隊、作業班組(包括招聘的承建制施工隊承建項目)向項目部負責,項目部向處負責,分級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同時各級領導承擔一定的責任,處主要領導負全面責任,項目經理負主要責任,其他領導負綜合管理責任.

  第一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1)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概念:安全生產責任制是生產單位崗位責任制的一個組成部分,是企業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質是"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核心是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的領導,建立起以政府部門、企業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要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求企業各級生產領導在安全生產方面要"對上級負責,對職工負責,對自己負責"。

  (2)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

  ①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即建立起經營者(決策、管理、和監督責任)、管理者、技術人員及全體員工的安全責任制體系。

  ②建立全生產責任制的步驟:首先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有專門的'人員與機構來保障,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管理制度。

  ③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在以法人代表為核心的責任體系下,通過檢查、監督、獎懲等制度來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得到落實。

  (3)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現

  責任制度就是明確企業一把手是安全減災的第一責任人;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全面綜合管理,不同職能機構有特定的安全職責。如一個企業,要落實安全責任制度,需要對各級領導和職能部門制定出具體的安全責任,并通過檢查、監督、考評、獎懲等實際工作得到落實。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權

  處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三人,成員由行政辦公室、工程技術科、設備物資科、勞資科和各項目部(隊)行政負責人組成.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在處行政領導下開展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法令,貫徹落實上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定適合本處的有關規章制度和措施,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做好勞動保護、保險工作,審查、審核基層單位的專題報告,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行政和經濟處分決定.安委會可隨時召開全體委員會議討論有關安全的重大事項.

  (1)處級安委會要作好行政領導安全的助手,協助處長處理安全生產問題

  ①進入項目(單位)進行檢查,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

  ②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違反安全生產的行為,依照本辦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③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工、停業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后,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2)項目經理是項目的主要負責人其主要職責為:認真貫徹處指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在施工現場和到場機械的安全組織生產、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措施,按規定時間報送安全報表和工作總結,及時向安委會反饋小組開展工作的情況信息,接受處安委會的領導和工作指導,發生事故立即上報,為事故調查提供第一手資料。項目部進入工地后必須實行 目標管理,應將施工組織網絡圖、年度目標計劃、工序交接流程、質量目標及管理制度上墻,并按季、月進行目標細化。項目部設立安全生產小組,組長一人(由項目經理擔任),專職安全員一至二人。

  ①施工班組(隊)(包括招聘的承建制施工隊)設立安全員,主要職責是:

  1是認真落實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制度,針對生產實際情況提出安全操作規范意見,并付諸實施.

  2負責生產施工現場安全宣傳教育,制止、糾正違章作業.

  3發生事故時維護現場秩序,及時報告上級領導,協助調查處理.

  4做好本班組"四防"工作和職業保護工作.

  5對新招用人員進行現場教育,并指定專人短期監護,跟班實習.

  6對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問題和意見及時向上一級安全產領導小組反映,也可以直接向處安委會匯報.

  ②橋涵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1基槽開挖深度在1.5m~6.0m范圍內,應視土質情況放坡,最小放坡依據《公路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基槽邊1.0m范圍內不準放土石和其他材料。基槽兩端應設警告標志和圍墻。

  2墩臺、身施工高度超過2m時,四周應設作業平臺,禁止沿腳手架爬行。力爭在白天進行澆筑,避免晚上工作,否則必須采取相應的照明措施。

  ③施工機械安全防護措施

  1各種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工作前,應對機械設備安全檢查,嚴禁"帶病"使用,嚴禁酒后作業。

  2機械操作人員離開機械設備時,應將機械平穩停放在安全位置,夜晚須有專人看護。嚴禁在行走機械前后方休息(談話)。行走前應檢查周圍情況,確認無障礙時鳴笛操作。

  3機械操作人員應熟悉機械操作規程,不得違反機械操作禁令事項。

  4冬季做好機械設備的防寒、封存工作。

  (3)技術室安全責任制度

  1認真研究合同文件,熟悉技術規范,審核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繪制施工圖,圖表上墻,向現場操作人員進行技術安全、質量操作要點交底。

  2參加現場調查核對,提出完善設計的建議,參加編制項目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和制定施工工藝和技術措施,主持一般性施工設計技術工作。

  3負責指導測量、質檢的技術業務工作,負責工程質量資料的收集整理,施工質量的反饋及工程質量的評定。辦理有關變更設計的報批和實施。

  4經常深入工地檢查技術管理工作和技術安全措施的實施情況,核對圖紙,核實工程量,掌握工程實施情況和工程進度,加強施工全過程的技術控制工作,指導解決技術難題,參與隱蔽工程的檢查驗收,作好施工記錄,匯總整理施工照片或影視資料。及時審查施工原始記錄和檢查簽證情況并分類搜集整理保管。參加編制竣工技術資料,參與交竣工驗收,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技術人員施工日志的填寫情況。

  5組織有關科研課題和新結構、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推廣應用項目的實施。負責勞務承包工程的技術控制,施工指導和資料整理工作。

  (4)試驗室安全守則

  1在電器加熱過程中不能離開,下班前應關好電源和門窗,保證試驗室安全。

  2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須專人專管,集中存放,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接觸。

  3試驗室的安全防火設施,如滅火器等,非經負責人同意不得挪用。

  4所有試驗檢測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非操作人員不得隨意使用和調整,(除電工外)任何人不準增設或更改線路。

  5試驗人員應掌握基本消防知識。易燃物品應集中存放,確保安全,各試驗室都應該按要求配備安全防火裝置。

  6在使用強堿、強酸、易爆、含毒、腐蝕性試劑、溶劑試驗時,應嚴格執行操作要求,發現事故時,應沉著冷靜,按有關程序處理。

  7操作人員在一些對身體有害的操作環境內,必須采取防護措施。

  8測試人員對測試結果應準確無誤,原始記錄不得私自撕毀,不得給無關人員查看。

  (5)其他

  上路施工人員一律穿標志服,配戴上崗證,施工地段設置醒目路標,由路政人員專門維秩序,杜絕事故發生.

  第三章安全事故處理程序

  1事故發生后,如有人員的傷亡要迅速搶救傷員并注意保護好現場,按照事故類型及時報告有關部門現場勘察(交通事故由當地交警部門出勤,施工及其他事故由當地安全局出勤),勘察結論作為處理依據.

  2事故無論大小,肇事單位和肇事人應如實上報并填寫《事故報告單》,并在24小時內電話報告安委會,48小時內將報告單報送到處安委會辦公室.

  3輕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由安委會組成事故調查組,調查后提出調查報告及處理意見,呈處長辦公室會議討論處理決定.

  4輕微事故的處理費用開支,必須由項目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后方可支出,一般事故以上的事故處理費必須經過安委會主任簽字后方可列支.

  第四章事故處理辦法

  對肇事當事人,根據所造成事故的類型,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書面檢查,賠償經濟損失;對負有主要責任者,賠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五章安全責任制考核

  處安委會每半年對各項目進行一次考核,年終被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單位的,按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書中條款給予獎勵.

  第六章附則

  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實施,原由關規定與本規定有抵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安全規章制度4

  一、市場所有從事石材生產、經營和儲存的商家必須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本廠法人或與市場簽訂租賃合同的乙方代表擔任本區域的第一安全責任人。

  二、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三、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四、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五、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六、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以及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專業生產單位生產,取得專業資質檢測、檢驗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并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方可投入使用。檢測、檢驗機構對檢測、檢驗結果負責。

  七、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商店、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內,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志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禁止封閉、堵塞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的.出口。

  八、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十一、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十二、生產區域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特別是未成年人)。來訪客人應由本單位專職人員陪同,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進場參觀、考察等;工作場地一律不允許穿拖鞋;商家負有監管本單位員工小孩的責任。

  以上管理制度,由重慶履泰實業有限公司監督執行,市場經營者應無條件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不認真整改或拒絕接受檢查整改的,市場管理方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上報相關職能部門,給予行政處罰。

安全規章制度5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道路運輸的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特為本公司駕駛員進行安全學習。

  1、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國家、各級人民政府、運輸管理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條例。嚴格執行企業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服從管理,聽從調派。

  2、積極參加公司、車隊組織的安全學習活動,不斷提高安全法制意識和職業道德素質,認真學習公司發放的各種安全宣傳資料,不斷提高安全意識。積累安全行車經驗,掌握事故預防知識,確保安全行車。(在公司內行車,行駛速度應遵守公司內的安全警示牌,確保行駛速度在15公里以內,尊重路邊行人,下雨天稀泥四賤、晴天灰塵四起)

  3、行車時必須攜帶有效的駕駛證、行駛證等有關證件,嚴禁無證開車、酒后開車、疲勞開車、賭氣車、英雄車和開帶病車,嚴禁將車交給無證人駕駛和其他人員駕駛或練習,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擔。

  4、堅決杜絕車內吸煙,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等上車,否則,發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及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駕駛員全部負責,公司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5、公司采用車輛承包制,執行“定人,定車、定位”的“三定”,平時檢查、使用、維修等由責任人負責,執行長途任務配副駕的,其責任劃分界定為誰開誰負責。雙方交接時一定要檢查車輛外觀、里程、油量、車輛性能等。

  6、駕駛員在出車前要嚴格檢查車況,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解決,并做到定期做好車輛維護,要保持車輛外觀整潔,確保車輛性能狀況完好。(雨中行車,駕駛員視線受阻,看不清周圍行車情況,容易判斷失誤而引發潛在危險。因此,駕駛員的視野是否開闊清晰顯得尤為重要,出行前仔細檢查雨刷是否能正常工作非常必要,大家要時刻做到防患于未然。)避免涉水,小心發動機熄火、放慢車速,轉彎防側滑、保持車距,謹防追尾、倒車時更要確保視野清晰。不少車主倒車時常常忘記打開后雨刷,造成向后視線受阻,非常危險。另外,陰雨天側窗容易起霧,大家要注意及時除霧,必要時打開空調內循環,讓空氣流動

  起來,達到消除霧氣的效果。

  7、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并及時報警并通知公司接受指示;

  8、以上所述內容,駕駛員必須自覺遵守、圓滿履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

  履行的,將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企業規定,視情節給以警告、記過、經濟處罰、經濟賠償、開除直至報請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的處理。

安全規章制度6

  一、廠內機動車輛使用單位應加強對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保證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運行。

  二、廠內機動車輛使用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認真執行。

  三、廠內機動車輛應逐臺建立安全技術管理檔案,其內容包括:

  1、車輛出廠的技術文件和產品合格證;

  2、使用、維護、修理和自檢記錄;

  3、安全技術檢驗報告;

  4、車輛事故記錄等。

  四、自覺接受各級質監部門對本單位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監督檢查。

  五、在用、新增或改裝的廠內機動車輛應及時到所在地質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登記,建立車輛檔案,經檢驗機構對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核發牌照后方可使用。

  六、廠內機動車輛牌照由質檢總局統一設計、監制。廠內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屬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由設區質監安全監察部門組織考核、發證。

  七、廠內機動車輛遇有過戶、改裝、報廢等情況時應及時到所在地質監安全監察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八、每年對在用廠內機動車輛進行安全定期檢驗。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定期自行檢查,如有異常,應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使用。

  九、廠內機動車輛司機應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

  1、組織貫徹執行上級部門關于廠內機動車輛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

  2、全面負責本單位廠內機動車輛使用管理工作。

  3、建立本單位廠內機動車輛管理體系,制定規章制度并經常督促檢查其執行情況。

  4、制定廠內機動車輛定期檢驗計劃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檢查其執行情況。

  5、經常深入現場,查看廠內機動車輛使用狀況。

  6、組織廠內機動車輛事故調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組織做好廠內機動車輛使用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廠內機動車輛技術檔案。

  8、抓好操作人員、檢修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提高操作人員、檢修人員的技術素質。

  1、認真執行廠內機動車輛操作規程、安全管理制度。

  2、精心操作,防止超速、超長、超高、超載運行,如實填寫運行記錄。

  3、經常檢查安全附件的'靈活性和可靠性。

  4、按時定點,定線巡回檢查。

  5、認真做好廠內機動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保證車輛在檢驗有效期內,同時保證車輛完好。

  6、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位、脫崗,不做與崗位無關的事情。

  7、努力學習操作技術和安全知識,不斷提高操作水平。

  8、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廠內機動車輛操作證才能上崗。

安全規章制度7

  (一)主要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事故分類和分級、報告、調查、處理、匯報、上報及統計等事項。本制度適用于分公司各部門及項目部。

  (二)引用標準和政策規定

  1.國務院34號令《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

  2.國務院75號令《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

  3.建設部3號令《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

  4.國家和建設部、有關省市安全監督管理局相關規定。

  5.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和統計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三)事故報告

  1.事故發生后,事故當事人或發現人應立即報告班組長、項目安全人員或相應工地(項目)負責人,項目安全員或項目負責人應在8小時內向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和公司領導進行報告,若發生火災事故且火災性質較嚴重時應立即報火警119。

  2.外埠項目部應在事故發生的當天,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用《事故快報》)上報分公司安全管理部。

  3.屬上報政府部門的事故,事故發生項目部應在2小時內,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經過情況、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況,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用《事故快報》形式)報公司安全部門和主管經理。公司安全部門在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以上述同樣方式、報告內容,上報市(區)安全監督局、市(區)安監站、派出所。外埠項目部發生上報公司級事故后,在向公司報告的同時,應報告當地主管部門。

  4.發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時,事故發生項目部安全部門應及時向公司安全部門進行報告。

  (四)事故現場處置

  1.事故發生后,項目經理在進行事故報告的同時迅速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立即撤離現場施工人員,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并負責對現場實施保護。

  2.事故發生后導致人員傷亡時,應在撤離現場施工人員,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的同時,迅速組織受傷人員的救護。

  3.保護好事故現場。

  (五)事故調查

  事故發生的項目部應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調查、取證,為調查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絕調查,不得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若發現有上述違規現象,除對責任者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和罰款外,責任者還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六)事故處理

  1.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2.在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事故責任項目部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中提出的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建議,編制詳細的糾正與預防措施,經公司安全部門審批后,嚴格組織實施,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實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門實施驗證。

  3.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由公司依據事故調查報告中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建議,進行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對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工傷認定、勞動鑒定、工傷評殘和工傷保險待遇處理,由公司工會和安全部門按照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和有關省、市綜合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5.事故調查處理結束后,公司或項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詳情、原因及責任人處理等編印成事故通報,組織全體職工進行學習,從中吸取教訓,防止事故的再次發生。

  6.每起事故處理結案后,公司安全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調查處理資料收集整理后實施歸檔管理。

  (七)生產安全事故檔案

  1.企業職工傷亡事故月報表。

  2.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年統計表。

  3.事故快報表。

  4.事故調查筆錄。

  5.事故現場照片、示意圖、亡者身份證、死亡證、技術鑒定等資料。

  6.事故調查報告。

  7.事故調查處理報告。

  8.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決定。

  9.安全生產監察局、安全監督站對事故處理的批復。

  10.其他有關的資料。

安全規章制度8

  1、對班長負責,對本崗位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安全生產責任,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2、及時按照巡回檢查路線進行設備巡回檢查,發現缺陷及時向班長匯報。按時結算電量,并保證其準確無誤。

  3、負責正確填寫各種記錄、報表,保管好崗位工具、儀器、儀表、器材、鑰匙和備品備件的責任移交工作;

  4、作好后臺機、綜保裝置、事故照明,所用交、直流系統的按時檢查和衛生清掃,室內、外場地清潔衛生和文明生產;

  5、認真學習崗位技術,盡快達到對新設備、新系統的.“三熟三能”。

安全規章制度9

  第一章 安全生產職責

  第一款 基本原則

  第一條 企業單位的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應在各自工作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包括防火安全)和文明生產負責。

  第二條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企業單位的每個員工,都應在各自崗位上,認真履行安全職責。

  第二款 各級各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第三條 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總經理是企業法定代表人,是企業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單位安全生產、防火安全和職工健康工作全面負責。

  2、確定本單位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目標,保障本單位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和消防安全符合規定要求。逐級簽訂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工作責任書,并落實其中的相關條款,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3、審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簽發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批準重大安全技術措施,切實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防的資金投入,不斷改善安全生產的條件。

  4、負責組建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管理機構,健全充實安全管理人員。

  5、聽取各級各部門安全工作匯報,決定安全工作的重要獎懲事項。

  6、每月主持召開安全工作例會,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并形成記錄文件。

  7、每月組織一次以上的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檢查工作,并檢查考核同級副職和基層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發現隱患,應下達整改指令,審批整改經費和整改措施,督促復查整改到位。

  8、組織開展全員性的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對新員工實施三級安全教育制度。

  9、組織開展全員預防性的安全演練制定應急措施預案,提高員工在緊急狀態下的應變能力和技能。

  10、發生事故應立即向上級報告,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盡量減少損失,并保護好事故現場。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展開調查,處理好善后工作,落實事故“四不放過”原則。落實改進措施,防止事故重復發生。

  第四條 公司分管安全生產副經理職責

  1、分管安全生產領導是安全生產的直接指揮者,對單位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要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單位安全生產,防火安全和職工健康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2、按照本單位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總目標要求,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對安全生產責任書的條款要逐條抓好落實工作。

  3、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制定、修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報總經理審批后組織實施。

  4、帶領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管理機構人員開展工作。

  5、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掌握第一手安全工作有關情況,實施安全工作的獎懲事項。

  6、每月召集召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做好安全生產內部資料。

  7、每月至少一次帶隊進行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檢查工作,及時糾正違章行為,發現的隱患,應認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實工作,直到隱患消除。

  8、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對新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教育檔案工作。

  9、組織安全演練的具體實施工作,考核員工的應變能力和技能,對應急措施預案進行演練實施。

  10、對現場安全生產進行直接管理,防止事故發生。對外包或單位內臨時施工項目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防事故的發生。

  第五條 公司其他副職安全生產職責

  1、公司其他副職要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各自分管的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負責。對所管轄的生產、經營、設備、物資、員工以及供銷、后勤等工作的安全問題負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責任。

  2、在生產經營中遇到安全與效益、安全與速度、安全與任務發生矛盾時,要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求效益、講時效。

  3、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和消防的方針、法律、法規、標準等,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及時糾正生產經營中的違章行為。

  4、組織對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防火工作檢查,每月至少一次,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一時無法解決的應報告、研究解決。

  5、負責對管轄范圍內的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對員工的應知應會事項要落實到每個人。

  6、每月召開的安全例會,應分析管轄范圍內的安全動態,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與防火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7、對臨時性的任務,一定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容易造成事故的事項,要親自指揮指導實施于全過程。

  8、負責管轄范圍內一般安全問題的審批,重大安全問題應提交安全分管或總經理審批。

  9、管轄范圍內安全狀況與個人經濟收入掛鉤,具體辦法另訂。

  10、管轄范圍內發生事故,應積極參與搶救,并承當相應的'責任。

  第六條 治安保衛部門安全職責

  1、負責企業內消防、交通、門衛、要害崗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2、貫徹執行安全保衛的規定,維護企業治安秩序。

  3、每天對本單位各部門的安全保衛工作進行巡查,發現內部治安保衛隱患,督促其限期消除,并向領導報告。

  4、經常進行防火,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培訓演練。

  5、負責滅火器材的計劃編制,配備和維護管理工作。

  6、協助當地派出所加強單位流動人員的管理。

  7、對本單位發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災害及生產事故,應按規定向單位領導報告,并積極參與搶救工作,保護好現場,協助事故調查。

  8、忠于職守、履行職責、不徇私情、提高水平、依法護廠。

  第七條 車間管理員安全生產職責

  1、車間負責人對本車間的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負總的責任。在組織管理車間生產過程中,具體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法規、標準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本車間員工的安全和健康負全面責任。

  2、在布置生產工作任務時,一定要對安全注意事項進行交底。對員工的安全操作技能要了如指掌,因人而異分配工作,確保安全與效益同步。

  3、經常檢查車間內建筑物、設備、設施、工具和安全器具完好情況,檢查有否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及時排除隱患。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應立即下令停止作業,撤出人員。

  4、經常向職工進行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安全知識、操作技術教育。對新員工、調換工種人員上崗前要進行安全教育。以上教育事項應留檔。

  5、教育員工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協調各部門之間的人員關系,對各班完成的產量、質量進行記錄跟蹤。組織建立工人的技術檔案。

  6、參加安全例會,應及時報告存在的問題和矛盾,對制定的對策應負責抓好落實工作。

  7、教育職工愛護設備,每天要組織進行設備檢查,保證設備處于良好狀態。搞好安全生產記錄,每個月與職工進行一次座談,分析在生產中的問題,及時解決有關問題。

  8、對檢修和臨時任務要交待有關安全事項,負責現場指揮。

  9、負責落實安全生產和防火責任書中相關條款,落實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安全規章制度。對遵章守紀者提出獎勵意見,對違章蠻干者提出懲罰意見。

  10、發生事故立即報告,并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對造成事故承當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條 三級安全教育制度

  1、入公司教育

  對新入公司的或調動工作的工人(包括到企業參加生產實習的人員和參加勞動的學生),在沒有分配到車間或工作崗位之前,必須進行初步的安全生產、防火知識教育。入廠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①本企業安全生產總體要求,介紹企業安全生產方面的一般情況,學習有關文件,講解安全生產的重大意義;②介紹企業內特殊危險地點;③一般電氣和機械安全知識教育;④一般的安全技術知識和火災、傷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和事故教訓,從正反方面來講解安全生產的重要性,使其受到安全生產和防火的初步教育。廠級教育應進行考試,并予以記錄留檔。

  2、車間教育

  新入公司的工人或調動工作的工人,經過入公司教育合格分配到車間后,還必須經過車間安全教育才能分配到班組。車間安全教育由車間管理員與安全員負責進行。車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①本車間的概況、生產性質、生產任務、生產工藝流程、主要設備的特點、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形式、安全生產規程;②本車間的危險區域、有毒、有害作業的情況,防火工作的重點,以及必須遵守的安全事項;③本車間的安全生產情況、問題,以及好壞典型事例等。

  3、崗位教育

  崗位教育是新工人或調動的工人到固定工作崗位后開始工作以前的安全教育。它的內容包括:①本班組的生產性質、任務、將要從事的生產崗位性質、生產責任、防火事項;②將要使用機器設備、工具的性質、特點及安全裝置,防護設施性能、作用和維護方法;③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和應遵守的紀律、制度;④保持工作場地整潔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應注意的事項;⑤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保管;⑥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預防事故的措施及發生事故后應采取的緊急措施、事故案例及教訓;⑦單位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全技術規程,對崗位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受教育人員經考試合格并經實際操作技能熟練后方可獨立操作。

  第二條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制度

  1、從事電工、鍋爐司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包括升降機、貨梯、桅桿吊等)、金屬焊接(氣割)、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建筑登高架設作業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和操作知識的教育和培訓,經過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后,發給“特殊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從事作業。

  2、對特殊工種人員,每兩年應組織復審一次。

  3、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作業時,應隨身攜帶“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單位應復印存檔。

  4、特種作業人員應努力鉆研,熟練操作,對安全技術及緊急狀況能有過硬的處理技能。對外雇的特種作業人員(如電工、焊工等)應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方可使用。

  5、特種作業人員要吸取血的教訓,未遂事故等都要作為教訓,牢牢記住,防止類似事故重演。

  第三條 日常安全教育制度

  1、公司領導和車間管理員應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組織紀律性和防火工作的教育,增強法制觀念,使職工自覺遵章守紀,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確保安全生產。

  2、各崗位應充分結合業務工作,廣泛地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要用班前、班后、會議各種形式廣泛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3、每月應組織開展一次以上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活動。

  4、檢修時,公司、車間領導應進行停車前、停車中、檢修前和開車前專門的安全教育,確保安全檢修。

  5、對電器維修、電氣焊接作業等重大危險作業,在作業前,檢修或施工的負責人必須按規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對檢修或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否則不得作業。

  6、職工違章以及未遂事故責任者,由所屬車間或公司領導根據情節輕重提出處理意見,同時進行離崗安全教育。復工人員,要經車間管理員進行復工安全教育,并將有關違章事項記入安全檔案。

  第三章 安全檢查制度

  第一條 安全檢查基本要求

  1、安全檢查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務是:發現和查明各種危險和隱患,監督各項安全和防火規章制度的實施,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防范和整改隱患。

  2、檢查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領導檢查與群眾自查相結合;綜合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定期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

  3、安全檢查實行三級安全檢查制。

  4、各級安全檢查都要填寫安全檢查記錄。

  5、推廣使用《安全檢查表》進行安全檢查。

  第二條 安全檢查組織與形式

  1、公司級安全檢查,由分管安全的領導組織各車間和人員進行,每月一次。

  2、車間安全檢查,由車間管理員組織,安全員、崗位負責人參加,每周進行一次。

  3、崗位、班組每天都要進行檢查。

  4、企業每年應對鍋爐、壓力容器、危險物品、電氣裝置、起重機械、廠房建筑物、運輸車輛、防火防爆和防塵防毒工作等,分別進行專業檢查。

  5、企業應根據不同的地理位置和氣候特點以及季節變化,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臺風、防雷電等工作,進行預防性季節檢查。

  6、專業檢查和季節檢查,可與公司級普通檢查結合進行;單獨進行專業檢查或季節檢查時,由該項公司分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結果和整改情況要上報。

  7、班組長和工人應嚴格履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認真填寫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整改。

  8、各級管理人員,應在各自業務范圍內進行每日巡回檢查,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應記入巡回檢查記錄內。

  第三條 隱患整改制度

  1、每項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逐項分析研究并落實整改措施。做到定整改時間、定人員負責、定整改措施。凡班組能整改的不交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交公司。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要由公司領導進行驗收。

  2、對所有隱患問題都必須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當時的條件無法解決的,應訂出計劃,定期解決,并報告,還要有應急措施防止意外。

  3、企業對隱患項目整改,應實行《隱患整改通知書》制度。

  《隱患整改通知書》的內容包括:隱患項目、整改意見和解決的期限。通知書由安全員或公司領導填寫,經分管安全的經理簽署后發出。屬于車間整改的交由車間管理員簽收并負責處理;屬于崗位的交崗位負責人簽收并負責處理。

  4、整改結果要反饋,通知書要留檔備查。

  第四章 安全檢修制度

  第一條 檢修前準備工作的規定

  1、編制檢修計劃,應項目齊全,內容詳細,責任明確,措施具體。凡是有二人以上工作的檢修項目,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2、檢修單位負責人要對檢修中的安全負責,并對參加檢修人員交待任務,交待安全措施。

  3、檢修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檢修人員,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做到機具齊備,安全可靠。

  4、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物質的設備(煤氣發生爐等)清洗置換和分析檢驗工作,由設備所屬車間負責進行。

  5、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物質設備管道檢修,必須切斷物料出入口閥門,并在管道入口處加盲板。

  6、生產車間管理員要對移交檢修的設備置換處理負責,移交并要查電氣、查物料處理、查置換情況,確認合格方可辦理移交。

  第二條 檢修安全規定

  1、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檢修規程和本工種安全規程。

  2、高空作業,要按登高作業規定執行。凡離基準面2米以上作業,均要系安全帶。

  3、土方工程,要按土方作業施工規定執行。

  4、吊裝作業,要按吊裝作業規定執行。

  5、凡是機電傳動設備檢查檢修時,必須切斷電源,并要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6、凡轉動設備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進口處掛設“禁止活動”警示牌。

  7、檢修中對特殊拆卸(如要加支撐的),必須嚴格控制,不經主要負責人批準,有關人員不到場,不得獨自一人拆除。

  8、檢修用的臨時照明燈必須采用低壓24伏。池槽、溝道、潮濕場所必須使用12伏,絕緣要良好。使用電動工具要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9、從事有毒有害系統檢修和事故搶修,要備好防護器具,作應急之用。

  10、檢修人員對檢修項目全面檢查符合檢修規定后,危險場所現場必須有人監護進行檢修作業。

  第三條 焊接(氣割)作業安全規定

  1、焊接氣割動火,必須按“防火防爆”有關動火規定執行。

  2、電氣焊工必須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能上崗。臨時外雇的焊接人員必須是有證的。否則不得使用。

  3、乙炔器與氧氣瓶要分開存放,其距離不少于5米,距離明火不少于10米。

  4、電弧焊接(電焊)工具設備要符合標準:

  (1)電焊機電源要安設獨立電閘。

  (2)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其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

  (3)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必須完整,并易辨認,絕緣要良好。

  (4)焊夾把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檔板。

  5、電焊工作業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的設備。

  6、電焊作業,在地面上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在潮濕的工地或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靴,并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

  7、焊接作業時,要配帶好個人防護面具和口罩、護目鏡。在有毒有害氣體車間檢修作業應備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對從事等離子切割、氬弧焊等作業,應采取防護措施。

  8、在多人交叉作業場所從事電焊作業,要設有防護遮板,防止電弧和焊渣傷害。

  第四條 電氣檢修安全規定

  1、電氣檢修,要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執行。

  2、凡電氣檢修,必須執行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

  (1)供電車間導電設備、線路檢修,工作票由指定簽發人簽發,經工作許可人許可后方可進行作業。

  (2)車間所屬電氣檢修,工作票由車間電工辦理,電氣負責人審查,主管主任批準。

  3、凡是在導電設備、線路上工作(不論高低壓)必須停電作業,并在電源開關上掛上“有人作業,禁止合閘”的標志牌,除專責掛牌人外禁止任何人隨意拿掉標志牌或送電。

  4、在停電線路工作地段裝接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驗明線路確認無電方可裝接。

  5、線路經過驗明確實無電壓后,應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線路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6、停電、放電、驗電和檢修作業,必須由作業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否則不得進行作業。

  7、禁止帶電檢修作業。必須帶電檢修時,應經企業電氣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業人員與監護人員應由帶電作業實踐經驗的人擔任。

  8、外線、桿、塔電纜檢修、作業前,必須全面檢查,確認無疑方可進行作業。

  (1)應驗明檢修的線路確已停電并掛好接地線后,在停電線路的桿、塔下面設置標志,并設專人監護,以防誤登桿、塔。

  (2)對有兩個以上供電點的線路檢修時,必須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誤送電。

  (3)對地下直埋或隧道電纜檢修時,應切實避免臨近電纜。

  (4)遇五級以上大風,嚴禁在同桿、塔多回線中進行部分線路停電檢修作業。

  (5)在立、撤桿和修正桿坑及在桿、塔作業時,必須認真檢查并防止倒桿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線拆除后,應認為線路帶電,嚴禁任何人再登桿、塔,并按工作終結,辦理匯報手續。

安全規章制度10

  (一)電梯維修人員一般安全規定

  1、電梯維修人員必須持有本地區權威部門頒發的低壓維修“電工操作證”和“電梯維修工操作證”。

  2、電梯維修保養時,不得少于兩人;工作時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去做,嚴禁酒后操作;工作中不準閑談打鬧;不準用導線短接已壞的層門門鎖開關。

  3、工作前,應先查自己勞保用品及攜帶工具有無問題,無問題后,才可穿戴及攜帶。

  4、電梯維修保養時,一般不準帶電作業,若必須帶電作業時,應有監護人,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5、電梯在維修保養時,絕不允許載客或裝貨。

  6、熟練掌握正確安全使用本工種常用的機具,以及吊裝、拆卸安全規定。

  7、必須熟練掌握觸電急救方法,掌握防火知識和滅火常識,掌握電梯發生故障而停梯時援救被困乘客的方法。

  8、必須掌握事故發生后的處理程序。

  (二)維護作業前的安全準備工作

  1、轎廂內或人口的明顯處應掛上“檢修停用”標牌。

  2、讓無關人員離開轎廂或其它檢修工作場地,關好層門,不能關閉層門時,需用合適的護柵擋住人口處,以防無關人員進入電梯。

  3、檢修電器設備時,一般應切斷電源或采取適當的安全措施。

  4、一個人在轎頂上做檢修工作時,必須按下轎頂檢修箱上的急停按鈕,或扳動安全鉗的聯動開關,關好層門,在操縱箱上掛“人在轎頂,不準亂動”的標牌。

  5、進入地坑應先打開地坑內的低壓照明,然后按動地坑停車開關,切斷電梯回路,使轎廂不能再運行。并在層站和層門、轎廂門上掛上警示牌。

  (三)維修作業當中的安全規定

  1、給轉動部位加油、清洗,或觀察鋼絲繩的磨損情況時,必須停閉電梯。

  2、人在轎頂上工作時,站立之處應有選擇,腳下不得有油污,否則應打掃干凈,以防滑倒。

  3、人在轎頂上準備開動電梯以觀察有關電梯部件的工作情況時,必須牢牢握住轎廂繩頭板;轎架上梁或防護柵欄等機件。不能握住鋼絲繩,并注意整個身體置于轎廂外框尺寸之內,防止被其它部件碰傷。需由轎內的司機或檢修人員開電梯時,要交代和配合好,未經許可不準開動電梯。

  4、在多臺電梯共用一個井道的情況下,檢修電梯應加倍小心,除注意本電梯的情況外,還應注意其它電梯的動態,以防被其碰撞。

  5、禁止在井道內和轎頂上吸煙。

  6、檢修電器部件時應盡可能避免帶電作業,必須帶電操作或難以在完全切斷電源的情況下操作時,應預防觸電,并有主持和助手協同進行,應注意電梯突然起動運行。

  7、使用的手燈必須采用帶護罩的,電壓為36V以下的安全燈。

  8、嚴禁維修人員站在井道外探身到井道內,以及兩只腳分別站在轎廂頂與層門上坎之間,或層門上坎與轎廂踏板之間進行長時間的檢修操作。

  9、進人底坑后,應將底坑檢修盒上的急停開關或限速張緊裝置的斷繩開關斷開。

  10、維修作業間隙需暫時離開現場時,應有以下安全措施。

  (1)關好各層(廳)門,一時關不上的必須設置明顯障礙并在該層門口懸掛“危險”、“切勿靠近”警告牌。

  (2)切斷總電源開關。

  (3)切斷熱源如噴燈、烙鐵、電焊機和強光燈等。

  (4)必要時應設專人值班。

  11、當維修作業結束后,應作以下工作:

  (1)收集清點工具材料,清理并打掃工作現場,除去警告牌和告示牌。

  (2)將所有開關恢復到原來位置,并試車運行,檢查各機構、電氣等完好無誤。

  (3)填寫維修記錄。

  (4)把修好的電梯交付驗收。

  (四)維修人員在維修電梯上主要部位時的安全操作規定

  1、在機房維修時的安全規定:

  (1)嚴禁在曳引機運轉的情況下進行維修保養。

  (2)在檢修電氣設備和線路時,必須在斷開電源的情況下進行;帶電作業時,必須要按照帶電操作安全規程操作;接地裝置良好。

  (3)在調整抱閘時,嚴禁松開抱閘彈簧(制動器主彈簧);如果必須松閘時,一定要有措施防止溜車。

  (4)機房檢修時,轎廂內必須留有電梯司機或維修人員;當機房內操縱轎廂運行時,只允許開檢修速度,而且必須與在轎廂內或轎廂頂上的人員聯系好,在轎、層門關閉好后方可開車;嚴禁在層門敞開的情況下開動轎廂。

  (5)當需要進行手動盤車時,必須先斷開電源。盤車前一定要與轎廂頂上和轎廂內的人員聯系好,為防止制動器打開時,轎廂發生意外溜車,操縱制動器的維修人員應斷續工作,并隨時做好制動器抱閘準備。對于無減速器的電梯,不適合采用盤車方法來檢修。

  2、在轎廂頂上維修時的安全規定:

  (1)非維修人員嚴禁進入轎廂頂上。在進入轎廂頂前,必須知道轎廂所在的準確位置。在打開層門進入轎廂頂上前,必須看清轎廂所處的位置,看清周圍環境,保證層門處沒有閑雜人員。安全絕對沒問題時,方可進入轎廂頂上。進入轎廂頂上后立即關閉層門,防止他人進入。

  (2)進入轎廂頂時,首先切斷轎廂頂上檢修盒上的急停開關(鈕),使電梯無法運行,再將有關開關置于檢修狀態。

  (3)在轎廂頂上的維修人員一般不得超過三人,并有專人負責操縱電梯的運行。在啟動前應提醒所有在轎廂頂上的人員注意安全,并檢查無問題時,方可以檢修速度運行。行駛時轎廂頂上的人員,不準將身體的任何部位探出防護欄。在轎頂上作檢查時應充分注意安全,集中精力注意站穩站好決不可站在騎跨處工作。在進行各種工作時,應切斷轎頂上的檢修開關,使轎廂無法運行,只能轎頂檢修人員認為需要升降轎廂時,才能由他自己發出指令,接通檢修開關使轎廂運行。更要注意當平層板已插入感簧感應器時,雖未按動電梯運行按鈕,但只要接通回路電梯轎廂將自動平層,因此轎頂人員在接通檢修開關前一定要檢查平層遮磁板是否已插對感簧感應器,預計到可能發生的動作、選擇安全的站定位置,才能做到安全方面萬無一失。

  (4)維修時,嚴禁站在轎廂與層門之間進行操作。在轎頂上嚴禁吸煙。

  (5)離開轎廂頂時,應將轎頂操作盒上各功能開關復位,轎頂上不允許存放備品備件、工器具和雜物。在確保層門關好后方可離去。

  3、在轎廂內維修的安全規定:

  (1)進入轎廂前,應先確認轎廂所在的準確位置,絕不能只看樓層指示燈所指示的層數來判定。

  (2)進入轎廂后,要檢查操縱箱上各功能按鈕是否靈活可靠,轎內不準吸煙。

  (3)維修保養電梯時,嚴禁開門走車。因層門有故障暫不能關閉時,必須掛警告牌、設備防護欄,以及派專人監護。

  (4)在轎廂內工作時,嚴禁身體任何部位超過轎廂底坎,以防擠傷。

  (5)離開轎廂時,應將轎廂的`轎門以及層門關好,并鎖梯后,才能離去。

  4、在底坑里維修的安全規定:

  (1)首先切斷電梯的急停開關,再下到底坑工作。

  (2)下底坑時要使用梯子。其梯子要堅固,放置合理、平穩,嚴禁在底坑里吸煙。

  (3)在底坑工作,需要開車時,維修人員一定注意所處的位置是否安全,防止被隨線、平衡鏈兜著,或者發生其它的意外事故。

  (4)底坑里必須有低壓照明燈,且亮度足能滿足工作要求。

  (5)在底坑工作的時候,注意周圍環境,防止發生被底坑中的裝置碰傷。

  (6)在底坑工作時,絕不允許機房、轎廂頂等處同時進行檢修,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五)電梯在維修時的用電安全規定

  1、在電梯進行維修或定期檢修試車時,必須斷開總電源。電梯轎廂內不可載客或裝貨,同時應在層門口、轎內操縱箱、機房控制柜等處,懸掛“檢修停用”、“不許合閘”、“正在修理,不可開動”等內容的警告牌,試車時應有專人統一指揮,根據指揮人員所發的指令,才能摘去警告牌或開動電梯。

  2、電梯進行檢查、試驗、修理、清潔工作時應將機房電源開關斷開,以保證安全。

  3、電梯檢查維修時,必須使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為此電梯機房、井道的底坑、轎頂或轎底都應裝置供檢修用的低壓電源插座。

  4、電梯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有良好的按地:

  (1)電氣設備、柜、屏、箱、盒、槽應有易于識別的接地端。

  (2)按地線的顏色為黃綠雙色絕緣電線。

  (3)零線與接地線應始終分開。

安全規章制度11

  1、0總則

  為保護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健康發展,提倡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原則,根據有關安全法規和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0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所有在冊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

  3、0職責

  3、1全體員工都必須在各自的崗位上,承擔職責范圍內的安全責任,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并負責此制度的執行;

  3、2安全監督員負責安全監督、檢查;

  3、3公司綜合部負責此制度的執行;

  3、4安全領導小組監督此制度落實、安全管理的培訓、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4、0內容

  4、1安全事故管理范圍

  生產安全(包括特別設備安全)、用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廠區安全及食品安全。

  4、1、1生產安全

  1)焊接人員進入工作操作前,必須佩帶防護面罩、眼鏡、手套;操作前檢查電源及氧氣瓶閥門;操作結束后及時關閉;

  2)篩松、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須佩戴防塵面罩、手套等防護用品;

  3)叉車司機須持證上崗,嚴禁在生產區行駛超過5km/h;嚴格按照叉車操作規程工作;

  4)使用貨物周轉車的跟車人員,必須與車體保持0、5米的車距;

  5)酸洗員工在工作前穿戴好防護圍裙、口罩、手套;女員工長發隱于帽子內;使用工具歸位正確、擺放整齊;

  6)起料、溢流班組在攀登工作用梯時,嚴禁漫不經心東張西望,應手扶穩、腳踩正;平臺操作員嚴禁工作期間倚靠、攀爬鐵欄桿。

  7)鍋爐員工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

  8)使用空壓機、水處理加力罐人員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

  9)具體崗位安全管理參照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執行。

  4、1、2用電安全:

  1)嚴禁在車間內用生產用電充電動車電池;

  2)保持電氣設備整潔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腳踢開關或用濕手扳開關;

  3)電工持證上崗,變、配電室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4)電器設備維修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電、送電和驗電操作規程,未經配電室認可,一律不準帶電作業;(特殊情況有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外)

  5)若發現電路故障(漏電、保險絲熔斷、電線絕緣損壞、控制失靈、電機損壞等),應立即切斷電源通知電工檢修,非電工人員一律不得拆修。

  4、1、3交通安全

  1)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安全、文明駕駛。不超速、不酒后、不疲勞駕駛;

  2)上、班騎摩托車,、電動車的員工必須防護齊全、戴頭盔;

  3)員工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摩托車、電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駕駛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摩托車、電動車;

  4、1、4消防安全

  1)嚴禁在生產區域內吸煙、動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嚴禁個人使用或破壞各種消防設備(消防栓、消防箱、滅火器等)

  3)熟練掌握各種消防器材和熟知存置位置;根據火種能明確使用相應的器材:油類及化學物品可干粉、清水泡沫、二氧化碳滅火器;電器類使用二氧化碳、鹵化烷滅火器

  文件名稱:安全管理制度

  4、1、5廠區治安安全

  1)門衛人員嚴格管理進入公司內的外來人員、車輛,并進行登記在冊;對外出貨廂車輛進行清點、檢查;

  2)嚴禁生產場所道路內私車行駛、停放;

  3)進入公司內的所有電動、機動車輛限速,不得超過5km/h;

  4)嚴禁員工動用消防設備及辦公設施;

  4、1、6食品安全

  1)購食品時,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2)嚴禁使用超過保質期、保存期失效的商品;

  3)嚴禁使用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腐爛變質食品。

  4、2安全培訓

  員工必須先進行崗前的安全培訓,培訓合格需簽訂安全責任書。

  4、2、1培訓內容

  4、2、2公司級培訓

  1)國家安全工作方針、政策、法規、條例;

  2)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守則;

  3)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知識;

  4、2、3部門級培訓

  1)崗位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定;盛華

  文件名稱:安全管理制度

  2)生產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3)安全生產紀律、轉崗培訓和文明生產要求;4)生產現場環境、工作特點,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險作業部位及必須遵守的事項、4、2、4班組培訓1)員工從事生產工作的性質,必要的安全知識,機器設備及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2)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3)班組安全生產、文明生產基本要求和勞動紀律;4)本工種事故案例剖析、易發事故部位及勞防用品的使用要求、4、2、5培訓方式1)崗位培訓、會議、報欄、員工手冊;2)班前、班后會,例會、管理會議、4、2、6建立培訓檔案1)對培訓員工進行安全知識考評;2)建立員工安全考評檔案,作為檢查總結安全工作的依據、4、3安全生產管理

  4、3、1各崗位員工必須熟知崗位操作規程和安全防范常識方可上崗;

  4、3、2員工堅守崗位,禁止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給他人;

  4、3、3嚴禁工作場所打鬧、睡崗、脫崗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文件名稱:安全管理制度

  4、3、4嚴禁酗酒員工進入工作崗位;

  4、3、5修理機械、電器設備前,必須在動力開關前掛上“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非工作

  人員禁止摘牌合閘(警示牌必須誰掛誰摘)。

  4、3、6新安裝設備、新作業場所及經過大修或改選后的設施,需經安全驗收后,方可進行生產作業;

  4、3、7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重大安全隱患必須記入值班記錄并上報公司領導;

  4、2、8員工因工作失誤、失職、違反操作規程行為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由員工自行承擔。

  4、3安全生產的獎勵措施

  4、3、1公司在安全生產實行“重獎重罰”,對有突出貢獻的班組和個人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4、3、2公司全體員工發現重大設備缺陷和隱患,敢于制止違章指揮、作業,避免設備和人身事故者,給予獎勵:

  1)避免人身死亡和重傷的獎勵1000—3000元;

  2)避免重大設備事故的獎勵:1000元;

  3)避免重大火災事故的獎勵:1000—XX元。

  4、3、3公司設立安全獎,每個季度對各生產班組實行安全考核。

  4、3、4重大安全事故后,公司將根據事故責任大小對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罰:

  1)公司內部通報批評并處以個人200—500元的罰款;

  2)取消本年度評選先進個人(班組)資格;

  3)處以班組全體罰款100元。

  4、4工傷事故處理規定

  4、4、1工傷認定

  1)從事本職工作崗位或執行上級領導臨時指派工作,造成負傷的;

  2)在公司區域內工作時,遭到非本人能抗拒的意外傷害,而造成負傷的;

  3)員工在上下班途中(指本人住址到公司距離時間內)出現的交通意外事故,而造成的傷害;

  4)員工受公司指派出差、學習、開會、因公外出所出現意外造成的傷害;

  4、4、2不認定的工傷

  1)工作時間內因打架斗毆而造成的負傷;

  2)工作前(或工作時間內)因喝酒造成的負傷;

  3)不服從指揮和明知違反操作規程,還操作而造成的負傷;

  4)出現事故后,不在24小時之內匯報,又沒有人能證明受傷經過的;

  5)上下班途中違反《交通管理條例》或交通部門鑒定負主要責任的。

  4、5工傷處理辦法

  4、5、1重傷:達到勞動保險部門認定,并評為傷殘級別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4、5、2員工因工受傷,不夠評定傷殘的,經縣級以上醫院診斷,醫療期發內100%的基本工資。醫療期滿后接到公司上班通知仍不上崗的員工,按曠工處理,連續超過三天曠工者,予以辭退;

  4、5、3工傷員工工傷復發,經安全領導小組調研情況屬實,醫療期間發100%基本工資,不進行治療只是康復期發70%基本工資;

  文件名稱:安全管理制度

  4、5、4工傷員工受傷,確需到外地治療的,必須有市級以上醫院轉院單,本人申請,經安全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方可轉外地治療;

  4、5、5因打架斗毆、喝酒,違反社會治安而造成的傷害,不發工資,醫藥費不予報銷;

  4、5、6醫療費:員工受傷后醫療費由本人墊付,待康復后根據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共同分析事故的責任,按責任大小比例給予報銷,特殊情況或緊急情況下公司可以墊付,康復后按比例報銷后的差額部分從工資中扣除;

  4、5、6治療工傷期間,治療工傷以外的疾病所發生的醫療費不予報銷;

  4、5、7工傷員工到崗后,可根據本人身體狀況申請或公司安排調整工作崗位。

  4、5、8因違反操作規程或人為造成傷害的醫療費用在:

  500元以下的罰款100—200元;

  1000元以下的罰款300—500元;

  XX元以下的罰款500—800元;

  3000元以下的罰款800——1000元;

  4、5、9因違反操作規程,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造價賠償。

  4、6安全領導工作小組:

  組長:陳建華

  副組長:任憲軍賀榮坤

  組員:陳鐵成王媛鄭文彬陳濤蔣鳳文陳晨田虎魏海英聶敏蔡強

  李坤田傳珍劉學堂劉學濤李坤(水處理)王廣峰蔣安亮袁玉羅褚菲

  孟苗苗吳敏劉兵

  4、6、1安全領導工作小組職責

  盛華

  文件編號:sh—zh——02

  文件名稱:安全管理制度

  1)擬定修改、審批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及安全措施;

  2)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3)對各部門安全生產進行總結、評比,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4)對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組織搶救、調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質;

  5)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及防止類似事故再發生所采取措施建議;

  6)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實施獎勵,對各類違紀現象實施處理或處罰。

  4、7安全監督檢查員

  陳濤劉兵

  4、7、1安全監督檢查員職責

  1)負責本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對新進員工進行崗前安全培訓;

  2)指導和督促本公司員工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檢查和維護本公司的安全設施,指導員工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4)負責建立健全安全臺帳,并負責登記工作。

  5)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安全生產,遇有特別緊急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消除安全隱患,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6)參加發生事故分析和處理的工作,協助領導落實安全防范事故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措施。

  4、8處罰措施

  4、8、1違反以上規定的,處以50—30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交司法機關處理;

  4、8、2對涂改檢查記錄、維修記錄、交接班記錄、醫療診斷憑證和隱瞞事故真實情況的,給予警告、行政記過、罰款及辭退處理。

安全規章制度12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管理,有效控制學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校校長為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校領導應把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列入學校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召開會議,專題研究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級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主管校領導對衛生行政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必須及時完成相關部門進行全面整改。

  第三條:后勤部門在主管校領導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全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學校設立專、兼職食品衛生監督管理人員,具體負責監督檢查學校食品衛生安全,以及相關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實,履行監督檢查的職能。

  第四條:學校以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宣傳教育,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強學生食品衛生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第五條: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領導應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并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第六條:對于飲食工作各級責任人員違反規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其各自職責,造成就餐者身體損害甚至生命危險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對下列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關責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或相關衛生負責人的責任:

  1、食堂發生嚴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員傷亡;

  2、未建立食品衛生負責制或未設立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3、未建立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實;

  4、食堂未取得衛生許可證而從事經營活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及監督員的責任:

  1、未按照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對食堂食品衛生安全進行檢查,或檢查次數、糾正力度達不到要求而出現問題的;

  2、對食堂食品衛生安全檢查出的隱患整改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

  3、不主動配合上級衛生主管部門檢查,有失職行為的;

  4、未及時傳達上級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響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的責任:

  1、不主動配合飲食中心及業務部對食堂食品衛生安全進行管理與檢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過程中發現食堂有違反規定的行為而不予以及時糾正、制止的。

  3、不及時傳達上級有關食品衛生安全政策和相關規定,造成工作出現失誤的;

  4、食堂發生食品衛生安全問題不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領導的;

  5、食堂發生食品衛生安全問題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

  6、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嚴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物供部負責人及配送員的責任:

  1、不按衛生部門要求對供貨方進行索證的:或采購無有效許可證的`食物:

  2、把積壓食品和過期食品、三無食品推銷給食堂的:

  3、把腐爛變質、不合格產品搭配給食堂的。

  第八條 責任及處分

  (一)處分原則

  1、由于工作不負責任、經營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給學校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損害或不良后果的,給予直接責任人記大過及其以下處分,并責令該飲食部門停止生產、經營,銷毀導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嚴重不負責任、經營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給學校和就餐者造成嚴重損害或嚴重不良后果的,給予直接責任人撤職及其以上處分。生產經營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構成犯罪的,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未取得衛生許可證或者偽造衛生許可證和未取得健康證明而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或者對患有疾病不得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人員,不按規定調離、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分別給予警告、取締其在校內的一切經營活動。

  (二)處分種類

  學校在編人員違反本辦法的應分別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開除留用察看、開除等處分: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九條 責任追究程序

  一旦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由學校組織相關負責人進行調查并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報總務處、校長室等有關部門依據相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本辦法經校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規章制度13

  一、單位對存在的各項安全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二、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單位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

  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放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安全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安全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安全設施,切斷設施電源的;

  8、違章使用電氣設施和其他機械、壓力容器設施的;

  9、違章進行電氣安裝的;

  10、防盜、防爆、防搶設施和工作不到位的';

  11、其它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違反以上條款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三、對不能當場整改的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安全主管部門和負責人,并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落實到具體部門和人員。

  安全隱患未消除前,當事部門要落實防范措施,保障安全,如不能確保安全,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業、停工整改。

  四、安全隱患整改完畢,隱患部門或者人員應將其整改情況和結果報送上一級安全主管部門和主管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存檔。

  五、對安全隱患不予重視,遲遲不改或抵制不整改的,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經濟處罰,對造成重大事故和造成重大影響的,要追究相關負責人和責任人的責任。

安全規章制度14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社區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創造良好的社區消防安全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北省實施%26<消防法%26>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城市街道辦事處、公安派出所、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委會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和公安消防機構的監督指導下,按照本規定負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應當立足現有社區組織機構,發揮管理和服務功能,發動和依靠群眾,實行群防群治。

  第四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街道辦事處、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的主要領導對管理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并確定專人具體負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條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由辦事處負責人任主任、綜合治理辦公室、公安派出所、社區居委會、駐社區有關單位人員組成的消防安全委員會,負責本轄區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指導、督促和協調。

  第六條社區居委會建立由居委會主任、居民小組長、社區巡邏隊、社會治安志愿者、樓院長組成的社區消防工作小組。

  第七條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公安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列管重點單位之外的其他單位和社區居委會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條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負責本轄區內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條街道辦事處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將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作為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內容,制定消防工作計劃,定期召開社區消防工作會議,組織、督促、協調社區消防工作的開展;

  (二)督促指導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定期開展社區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受理群眾舉報,開展消防咨詢服務;

  (三)負責轄區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

  (四)組織開展社區消防宣傳教育,提高社區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負責社區消防宣傳陣地的建設和公用消防器材的維護和管理;

  (六)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與轄區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簽訂年度《消防安全責任書》,并組織年度考評,落實獎懲措施;

  (七)建立健全社區各項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區消防檔案;

  (八)參與組織轄區火災撲救,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查火災損失。

  第十條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按照街道辦事處的統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轄區的消防安全工作,維護轄區消防安全;

  (二)對居民住宅樓院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巡邏,疏散消防通道,整治清理居民樓道可燃物,發現和糾正消防違章行為;

  (三)負責轄區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確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檔案;

  (五)制定居民防火公約,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資料,為轄區老、弱、病、殘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務;

  (六)轄區發生火災,及時組織疏散周圍群眾,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組織人員撲救初期火災。火災撲滅后,應協助消防部門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核查火災損失。

  (七)為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和公共消防設施、器材維修更換提供經費保障。

  第十一條公安派出所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轄區列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監督工作;

  (二)加強對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消防業務指導;

  (三)配合公安消防機構對社區消防管理人員進行消防專業培訓;

  (四)幫助社區消防組織建立健全各項消防規章制度,完善消防業務檔案;

  (五)指導社區開展消防宣傳活動,及時總結和推廣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經驗;

  (六)把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列為社區民警職責,作為評比考核內容。

  第十二條街道辦事處每季度應當對管理單位至少進行一次防火檢查,防火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單位、部位或場所施工、使用或開業前,有關消防審核、驗收或者檢查手續是否完備;

  (三)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四)單位員工的消防宣傳教育和消防培訓情況;

  (五)滅火器材的配備和維護保養情況;

  (六)燃氣、火源、電源的管理情況。

  防火檢查要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要在檢查記錄上簽名,檢查時發現問題要及時督促單位整改,較大火災隱患或解決不了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上報轄區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機構查處。

  第十三條物業管理單位對轄區的消防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對居民住宅的樓院、通道的消防檢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對居民家庭隨時進行防火提示。

  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應當建立消防巡邏制度。巡查的內容包括:

  (一)用火、用電、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二)小區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完好;

  (三)小區消防車道或住宅樓通道是否暢通;

  (四)消除火災險情,發生火災時及時報警,利用現有滅火器材,實施有效處置。

  巡查要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要記錄巡查的內容、部位、頻次及檢查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措施,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督促糾正,較大火災隱患要及時報告責任區民警查處。

  第十四條街道辦事處建立社區消防宣傳陣地,通過在社區內設立消防公益廣告牌、消防宣傳欄、消防宣傳櫥窗,在居民樓道設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營造社區消防安全氛圍。

  第十五條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委會應當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活動,對有關單位的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宣傳教育,按照部署組織好本轄區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傳日活動。

  第十六條社區應當根據季節特點,有針對性的'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動;要針對轄區的老弱病殘人員,加強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識的宣傳;學生放假期間,加強對轄區中小學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資料,增強群眾消防安全意識。

  第十七條城市消防站應當定期向社區開放,流動消防宣傳車應當深入社區,開展流動消防宣傳工作。

  第十八條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委會應當定期組織群眾到消防站參觀,開展火場逃生演練,提高群眾的消防素質。

  第十九條街道辦事處應當督促轄區單位主要負責人及重要崗位從業人員參加消防培訓。

  第二十條街道辦事處應當設立消防工作室,消防工作室內應當懸掛張貼街道辦事處的社區消防建設示意圖、社區消防組織網絡建設圖及社區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街道辦事處消防工作室應當建立下列消防業務檔案:

  (一)社區基本情況檔案;

  (二)轄區重點單位名冊和基本情況檔案;

  (三)火災隱患檔案;

  (四)火災統計檔案;

  (五)防火檢查檔案;

  (六)消防宣傳教育檔案;

  (七)消防會議記錄;

  (八)消防培訓檔案;

  (九)街道辦事處與轄區單位、社區委員會簽訂的《消防安全責任書》檔案;

  (十)其他有關檔案。

  第二十二條社區居委會應當建立下列消防業務檔案:

  (一)社區居委會基本情況檔案;

  (二)轄區特護人員及家庭基本情況檔案;

  (三)防火檢查檔案;

  (四)消防巡查檔案;

  (五)消防器材配備及維護檔案;

  (六)居委會與各居民簽訂的《居民防火公約》檔案;

  (七)消防宣傳活動檔案;

  (八)消防會議記錄;

  (九)其他有關檔案。

  第二十三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應當作為社區年度綜合檢查、考核、評比的內容。

  第二十四條對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轄區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機構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因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失職造成重、特大火災事故的,依法給予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安全規章制度15

  安全衛生管理制度

  1、在安全生產、安全防火工作中,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原則,各級責任人應嚴格遵守執行責任制,對違章操作和不安全因素及時治理整頓,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2、企業法人代表,總經理、副總經理為第一安全責任人,各部門經理、生產車間主任為第二責任人,直接從事技術專業、機械操作和有關人員為第三責任人。

  3、公司定期舉行安全會議,布置和檢查安全衛生工作。有效的利用班前會議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

  4、定期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和工作服,要求穿工作服上崗,系好袖口、領口、褲口,避免出危險。

  5、對劇毒、易燃等危險品,檢驗科應由專人保管,并做好記錄,注明用途、領取數量、日期等。

  6、特殊工種不經過培訓不得獨立操作。

  7、要求公司所有人員必須參保意外傷害險,一旦出險有所保障。

  8、切實作好衛生工作,根據工作崗位的不同劃分衛生責任區,定期檢查,并作為員工考核的指標。

  9、在生產車間內不允許有污染飼料物質,如煙蒂、繩頭、廢塑料紙等;同時要保持生產區的衛生整潔。每天生產前和生產后要打掃作業區的衛生。

  10、生產區要求光線充足,無有害動物,無蟲害,通風良好,地面清潔,無垃圾積存、無積水、門窗玻璃清潔完好。

  11、生產區內嚴禁吸煙和帶入生活及其他與生產無關的用品等。

  12、職工宿舍、食堂和綠化帶的衛生由專人負責清理。

  13、每月或每季度,定期進行一次大掃除,確保員工有一個干凈整潔的工作環境。

  生產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生產管理,適應公司銷售需要,在降低消耗減少成本的前提下,生產保質保量的飼料產品,根據生產需要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 原輔料進廠制度

  1、原料的采購,要以國家《飼料衛生標準》及相關規定為依據,制定本公司的原輔料采購標準,按標準有計劃地購入。

  2、原料進廠后,及時通知化驗室,進行抽樣化驗,根據不同原料化驗相應的營養指標。化驗結果一式三份送總經理、品管部、生產部,由品管部負責人決定是否入庫。

  3、入庫時要求質檢員逐包抽樣進行感官檢查,如色澤、氣味、雜質、水分等。

  4、入庫后,倉庫保管員要進行科學庫存保管。

  (1)防潮防濕。堆放原料時,應放在木架制成的防潮貨架上,垛堆不能太高太大。每垛之間要有一定間距。

  (2)要經常通風,以降低溫度與濕度,防止發生霉變。如有異常一定要仔細查看,然后采取措施。

  (3)出入庫記錄時應仔細認真,每月由財務、采購共同審核、立檔。

  二、生產加工制度

  1、生產科有關領導要全程指導和監督,保證生產的正常進行。

  (1)與其他部門密切配合,組織好本部門的職工,確保生產系統的正常運轉;努力提高產量,為公司增加效益;保質保量的完成各項生產任務。

  (2)搞好各方面的.團結,關心職工生活,帶領職工積極參加各級組織的有益活動。

  (3)監督實施各種記錄,并做到清楚、準確、無誤;如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并提出分析意見。

  (4)督促實施各種設備的檢修,保證生產設備完好、正常運轉。定期派人對生產設備進行保養。

  2、員工必須遵守廠里的各項規章制度。

  (1)配電室、化驗室、鍋爐房、倉庫均為生產重要崗位,必須持有國家頒布的行業證書才能上崗。

  (2)嚴格遵守上崗考勤制度,認真記錄上崗考勤表,員工遲到、早退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無故不上崗超過半個工作日的按曠工處理。

  (3)一律不準在工作崗位上會客或將無關人員、親友帶入崗位。車間人員離崗時必須先向班長請假,得到允許后才可離開。

  (4)公司一切生產場合包括生產車間、倉庫等和院內嚴禁吸煙。關于喝水、吸煙、吃飯時間廠內必須作明確規定。

  (5)如遇產品旺季,產品需求量增大,公司設備生產能力白班生產無法滿足需求。生產部根據實際情況報請總經理批準,開設夜班生產,有關人員應服從安排。

  3、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

  (1)嚴格抓好生產質量管理,嚴格按照生產工藝流程組織生產,認真落實崗位責任制,對配方絕對保密,對內必須核對好方能生產。

  (2)加工車間所用原料要質檢員審核是否正確,并要嚴格按配方要求的比例進行投料,投料量不可擅自改動。

  (3)稱料時,要通過保管員準確領料,然后進行批量逐一精確稱量、分桶盛裝,一批稱好后,送往混合機料臺,準備混合。

  (4)加工過程要嚴格按工藝要求進行。

  (5)包裝時要求稱量準確,不可缺斤少兩,計量誤差不超過50克,封口要規范整齊,要實行專人專管。

  (6)生產過程中,每天要定點取樣化驗產品,不合格產品不得出庫,并認真作好記錄。

  (7)作好投料單、成品入庫單,并由生產科進行審核。

  三、成品入庫與出庫制度

  1、要按產品類別分別存放到貨架上,界限分明。

  2、入庫后保管員要定時查看,經常檢查通風防潮情況,以防變質。

  3、產品出廠要嚴格把關,發現異常的產品禁止出廠。

  4、成品包裝袋進廠時,要檢查印刷、尺寸、重量、里襯、縫合口等是否符合標準,使用時要再次檢查。

  5、有出口入庫記錄時應仔細認真,每月由財務、采購共同審核,并存入檔案。

  四、重大質量事故處理制度

  1、如發生質量事故,認真填寫質量事故報告,對質量事故的原因進行分析,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產品質量意識不可松懈。

  2、品管、技術部門嚴格監控,發現問題立即上報,要追究原因,及時處理分析。

  3、用戶使用本公司產品如發生意外事故,要查其原因,如屬使用不當責任自負;如屬質量原因,通過權威技術監督部門嚴格簽定,如屬我方責任,造成的損失由我方負責。

  4、所有質檢記錄、處理報告應由專人管理,并立檔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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