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規章制度15篇
在生活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質量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質量規章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完善公司安全質量管理責任制度,使“紅線”及規章管理制度真正落到實處,特制訂此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公司所屬各單位、項目,所追究的責任人員范圍是各單位、項目第一責任人。班子成員和其他責任人由所在單位、項目部按責任情況另行處罰,相關資料報公司安質部備案。
第三條本辦法所說的“紅線”,是指國資委、鐵道部、股份公司和集團公司針對安全生產質量管理所制訂的“禁令、紅線”,具體為:
一、國資委9條中央企業安全生產禁令(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第24號令)
嚴禁在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隱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況下組織生產;嚴禁使用不具備國家規定資質和安全生產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嚴禁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嚴禁違反程序擅自壓縮工期、改變技術方案和工藝流程;嚴禁使用未經檢驗合格、無安全保障的特種設備;嚴禁不具備相應資格的人員從事特種作業;嚴禁未經安全培訓教育并考試合格的人員上崗作業;嚴禁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生產安全事故。
二、鐵道部8條安全質量“紅線”(《鐵路建設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意見》鐵建設函〔20xx〕210號)
1、安全3條紅線:高風險工點安全專項方案未經批準不得開工;既有線施工方案未經批準、各種程序未履行不得開工;隧道安全步距超標和擅自改變開挖方法的必須停工。
2、質量5條紅線:結構物沉陣評估達標,橋粱收縮徐變達標,鎖定軌溫達標,聯調聯試達標,工序達標(即上一道工序未驗收簽認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股份公司8條管理“紅線”(李長進書記20xx年6月5日在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專題視頻會上的講話)
嚴禁任何形式的“賣牌子”工程;嚴禁對工程項目實行“大包”或整段分包、切塊分包;嚴禁領導干部介紹協作隊伍;嚴禁領導干部干預協作隊伍的驗工計價;嚴禁違法圍標串標;嚴禁協作隊伍施工的現場不設管控人員;嚴禁特殊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嚴禁各種違章違紀作業。
四、《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隧道施工防坍卡控紅線》(中鐵股份安〔20xx〕337號)(具體略)
五、火工品管理等四項施工卡控紅線
1、火工品管理使用“七禁止”:禁止非企業職工擔任安全員、庫管員、看守員,且必須經過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禁止火工品的領用、爆破作業、退庫單獨由非企業人員承擔,必須有企業職工(領工員或安全員)全程陪同、監管;禁止炸藥同車運輸,嚴禁人、貨混裝混運;禁止電領用、運輸、退庫隨身攜帶,需配置專用防爆保險箱(柜);禁止在施工工點臨時存放火工品,沒有使用完的火工品,必須當班當即退回倉庫保管;禁止在雷雨天氣裝卸和搬運火工品;禁止領用火工品超范圍使用。
2、模板支撐系統安全卡控“七不準”:未編制安全專項方案,或方案未按規定審核、審批不準施工;支撐系統基礎不能滿足方案要求不準施工;模板、支撐系統的材料不合格不準施工;模板、支撐系統未進行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準施工;施工人員未進行技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不準施工;未安排專人對模板支撐系統變形進行現場監測,不準施工;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現場沒有管理人員不準施工。
3、鐵路既有線施工安全“十不準”:沒有按規定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不準施工;地下管線不明,不準施工;沒有經過培訓并考試合格的人員,不準施工;沒有駐站聯絡員,不準施工;超計劃、超范圍,不準施工;沒有準備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不準施工;施工計劃未按規定審批,不登記要點,不準施工;配合單位人員不到位,不準施工;沒有制定安全應急措施,不準施工;監理不到場,不準施工。
4、起重機械作業“十不準”:未經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合格、超過定期檢驗周期,未經單位組織驗收不準作業;操作人員未經培訓、未持證不準作業;起吊現場沒有指揮人員不準作業;無起重吊裝方案、吊裝方案未經審批不準作業;起吊現場周邊環境不清、防護不到位不準作業;安全保護裝置檢查不合格不準作業;制動裝置檢查不合格不準作業;吊具檢查不合格不準作業;起吊現場不平坦堅實,起重機支腿未全部伸出、未墊方木不準作業;六級及以上大風、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不準作業。
第四條本辦法所說的規章制度,是指公司下發的各類安全質量管理辦法、制度及其它有效文件。
第二章違反“紅線”管理行為的認定
第五條政府及職能部門,如安監總局、國資委、鐵道部、地方各級政府及職能部門等項目檢查通報的問題,有違反上述“紅線”管理的行為;業主、股份公司、集團公司項目檢查通報的問題,有違反上述“紅線”管理的行為;公司領導、公司相關職能部門、公司稽查隊等項目檢查發現有違反上述“紅線”管理的行為。
第六條公司檢查發現有違反“紅線”管理行為,由檢查人員在檢查報告中說明違反“紅線”規定條款及內容,并要求項目負責人簽字確認。上級單位檢查的,如各級政府及職能部門、業主、股份公司、集團公司等,根據項目檢查通報問題確定違反“紅線”規定條款及內容。如有爭議,項目可將申述材料(包括影像資料)呈報公司主管安全質量領導裁定。
第三章責任追究
第七條項目違反“紅線”規定,責任追究和處理采用停工整頓、經濟處罰、行政處分等方式;違反安全質量管理規章制度規定,責任追究和處理采用停工整頓、經濟處罰、領導約談、行政處分等方式。
第八條項目每檢查發現認定一起違反“紅線”或者安全質量管理規章制度規定的行為,給予單位、項目第一責任人經濟處罰3000—1000元(班子成員和其他責任人由所在單位、項目部按責任情況另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將給予行政處分,同時將在年底《安全質量包保責任狀》考評中給予扣分。
第九條項目違反安全質量管理規章制度行為年度內累計達到2次,則由公司主管安全質量領導對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
第十條項目違反安全質量管理規章制度行為年度內累計達到3次,則由公司主要領導對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
第十一條對項目違反“紅線”或者安全質量管理規章制度規定造成事故的,按照《公司安全質量事故責任追究辦法》加重一級對相關責任人追責。
第四章其他
第十二條公司安全質量監察部為歸口管理部門,建立各單位(項目)違反“紅線”及安全質量管理規章制度管理臺賬。
第十三條違反“紅線”或安全質量管理規章制度(第三章第七、九、十、十一條)規定行為,除停工整頓和經濟處罰外,其它責任追究由公司安委會研究確定。
第十四條以上所有經濟處罰,各單位、項目應在收到處罰通知書一個月之內,將處罰金額上繳公司財務部。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20xx年1月起執行;由公司安全質量監察部負責解釋。
質量規章制度2
第一章總則
1、為強化和規范本公司所施工工程質量的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工程質量管理水平,確保實現質量目標,根據國家及上級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2、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落實項目質量計劃,建立和完善工程質量管理終身負責制,認真貫徹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加強全過程的質量監督控制,促進質量管理的程序化、標準化、科學化。
3、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所有施工人員。
第二章工程質量總方針
1、工程質量總方針:精心策劃,積極創新,嚴格管理,文明施工。
2、工程質量總目標:工程驗收一次合格率達100%。
3、全部工程達到現行施工質量驗收標準,并滿足設計要求;
4、杜絕施工重大質量事故;
5、分項、分部、單位工程驗收合格率達到100%;
6、工程環保達標;
7、竣工文件按規定編制,各種資料有效完整,實現一次驗收合格。
第三章管理機構
1、單位成立工程質量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工程項目質量計劃,完善各種質量控制規章制度,督促落實規章制度的執行。提供創優質工程的各種資源,定期召開質量管理工作會議,分析、研究、制定改進措施。
2、各級專職質量管理人員,應由工作責任心強、專業技術水平高、有一定施工經驗、經過培訓取得合格證的人員擔任。
第四章工程質量責任制
1、建立健全和落實工程質量領導責任制和終身負責制。要建立層層負責制,明確分工,責任到人。把本項目工程質量責任分解落實到各崗位和員工,形成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質量管理體系。
2、負責人的質量責任:工程負責人是項目施工的領導者和直接組織者,對本項目工程質量負全面的領導責任。
(1)主持工程質量領導小組會議或質量工作會議。研究制定項目質量目標,質量保證措施,并組織落實,實現合同中對客戶的承諾。
(2)經常進行“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思想教育,組織開展創優質工程活動。
(3)掌握工程質量情況,協調各部門質量保障工作。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工程質量保證資源。
(4)組織學習總結和推廣質量管理方面的先進經驗,根據質量優劣進行獎罰。
(5)組織并落實公司質量管理方針,建立、完善各種制度,使質量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
3、副負責人質量責任:負責協助施工負責人抓好質量工作,對所分擔的工作應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
4、技術員質量責任:負責項目質量管理的具體工作。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保證質量方面的方針、政策及上級頒發的法規、制度和要求。
(2)參與設計圖紙會審、圖紙審核、技術交底,形成會審記錄。
(3)參與項目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質量保證措施,創優規劃。
(4)參加質量管理小組會議或質量工作會議,提出項目質量目標和質量保證技術措施。
(5)對不符合質量標準的工程責令返工,并對違反施工程序和操作規程的人員實施罰款。
(6)組織施工項目貫徹實施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健全質量管理制度,規范質量管理工作。
(7)參與本項目的`質量事故分析會,對因技術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負技術領導責任。
(8)定期組織質量檢查和質量評定工作,研究質量改進措施。
5、安全員質量責任制
認真貫徹執行有關質量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對項目工程質量進行監督和管理
6、辦公室(計劃、統計)質量責任制
(1)負責質量管理文件的收發、收繳。
(2)對質量管理工作所需的資源予以協調配置。
(3)經常檢查質量計劃的執行情況,在分析考核施工生產計劃完成的同時,分析考核質量指標的完成情況。
(4)對不合格或沒有進行質量評定的工程或產品,不計完成工程量,未經質量監察,監察人員簽證或簽證不全的,不予計入完成工程量。
7、材料員的質量責任制
(1)負責物資的采購,提交所供產品的合格證和技術資料。
(2)保證按施工計劃提出的數量、品種、規格、質量組織供應材料和構件,對進場材料進行標識,避免混裝、混供、錯用。對因供應不合格物資造成的質量事故負直接責任。
(3)嚴格執行公司物資的采購制度。
(4)妥善儲存各種物資。
(5)負責組織滿足工程需要的施工機械設備,加強施工設備及車輛管理,保證設備技術良好。
(6)對機械設備運輸操作人員的資格進行確認,嚴禁無證上崗。
第五章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1、執行全面質量管理,實行質量終身負責制度。
(1)廣泛深入地進行質量管理教育,強化全員創優意識,堅持開展全員全過程質量管理活動,不斷健全并完善質量保證體系,提高質量控制能力。
(2)制定質量創優規劃,確定項目工程質量目標,并制定相應的質量保證措施,實行層層分解,責任到人,狠抓落實,實施施工全過程的質量動態控制。
(3)從單位到班組、班組到個人,層層簽訂質量責任狀,倆個終身負責制度,依法進行施工質量管理。
2、實行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制度。
(1)項目開工前,參加對審計文件的會審,了解設計意圖,明確技術途徑,確定工程項目適用規范、操作規程和作業指導書,并用其作為施工過程指導性文件。對設計文件有疑問或認為設計文件存在問題,應及時向客戶、監理、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文件會審應以《設計文件會審記錄》形式作出會審記錄。
(2)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技術人員負責向施工隊進行詳細的技術交底,提出并明確工程項目、技術標準、質量目標、質量保證措施及要求,以及工程項目中所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方法及操作規程,并以《技術交底書》形式下達并記錄。必要時可邀請設計單位,業主參加。
3、施工方案審批制度。單位工程開工前應編制施工方案并報審。
4、工程質量檢查制度。
(1)開工前檢查的內容有:
圖紙會審是否滿足施工需要
技術交底、現場施工測量和放樣計算復核、按規定進行交接等是否完成。
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已進行操作人員的上崗培訓,是否掌握應用。
施工準備是否具備開工條件。
創優目標、質量措施是否制定。
開工報告是否制定并申報審批。
原材料實驗是否完成,并且合格。
(2)施工過程中檢查的內容有:
是否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施工規范要求組織實施。
施工測量:放樣是否經過復核無誤。是否進行換手復核,以確保工程的可靠性,保證管段在施工中的準確性
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和標準化作業以及工程質量是否符合施工規范,驗標規定,抽查質量評定表格和工程實際是否相符。
原始記錄是否完善,記載是否詳實。
是否按規定進行材料實驗和檢驗,其結果是夠滿足實際要求,合格證件是否齊全。
是否按工藝設計及規范、規程要求組織施工。
配料計量是否準確。
全面質量管理推行情況,質量管理小組活動是否正常開展。
質量體系是否持續有效地運行。
對違反規定的施工操作方法,要求施工技術人員及時采取措施指導糾正后施工。
對隱蔽工程、重點部位、關鍵工序施工,檢查值班情況,核實值班記錄,確保施工過程中的有效控制。
(3)定期質量檢查制度
公司每月組織一次綜合質量檢查評比活動,由施工負責人、技術員主持,相關人員參加,采取分組檢查或共同檢查的方法。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查,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冷靜分析,找準主要原因及時提出整改的措施和處理意見,并限期整改。
質量檢查以檢查實物工程量為主,同時檢查內頁資料、施工方法、現場文明施工及質量管理情況。
質量檢查的結果,與員工的效益工資掛鉤,實行優質優價,提高員工的質量參與意識及參與質量管理工作的積極性。
(4)質量檢驗評定制度。工程質量檢驗評定工作是實行施工質量控制、考核施工單位在施工質量方面的成績、查找問題、促進工程質量管理和工程質量不斷提高的手段。
施工單位主要領導,技術人員均應熟悉掌握相關標準,對工程的施工質量進行檢查和監督。
檢驗評定工作的具體分工:作業工班自檢出原始記錄,施工隊把關檢查出檢查評定表等有關資料,并進行抽檢復查。
凡經檢驗合格的工程,按規定及時填寫單位工程檢驗評定表,作為完成工作量,考核質量成績和驗工計價的憑證,季銨鹽不合格的工程,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5)竣工質量檢查制度。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單位領導及時組織竣工檢查,檢查內容有:
進行竣工測量,核對各部尺寸、標高以及完成工程數量等是否符合設計文件和驗標要求。
各種施工記錄、資料收集和整理情況。
復查評定記錄,核定質量等級。
如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處理。
5、掛牌施工制度。堅持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實施掛牌施工制度。施工現場必須設立醒目的施工標牌。原材料,半成品均需掛牌進行標識或標示。
6、定期匯報及總結制度。建立工程質量臺帳、填寫質量報表,并按時上報。進行質量總結,質量總結分專項總結和半年、年度總結,以明確質量管理工作的落實和進展情況,有利于調整工作程序、方法和重點,在動態管理下實現質量管理目標。
7、工程質量事故報告處理制度。凡在施工過程中由于責任果實造成工程質量部符合設計文件要求或達不到本工程采用的質量標準,需進行返工處理的均構成工程質量事故。工程質量事故按照公司規定的質量事故處理程序、權限劃分處理,處理一切質量事故必須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對隱瞞質量事故的有關責任者要嚴肅處理,研究造成質量事故責任人的直接責任,并追究第一管理者的領導責任。
質量規章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毛絨纖維質量監督管理,明確質量責任,保護毛絨纖維資源,維護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棉花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毛絨纖維經營者(含毛絨纖維收購者、加工者、銷售者、承儲者,下同)從事毛絨纖維經營活動,纖維質量監督機構對毛絨纖維質量實施監督管理,必須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毛絨纖維是指在國內流通的羊毛、山羊絨、羽絨、牦牛絨、駱駝絨等毛絨纖維。
第三條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主管全國毛絨纖維質量監督工作,其所屬的中國纖維檢驗局負責組織實施。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的政府質量監督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毛絨纖維質量監督工作,其所屬的專業纖維檢驗機構在各自管轄范圍內對毛絨纖維組織實施質量監督;沒有設立專業纖維檢驗機構的,由質量監督部門在其管轄范圍內對毛絨纖維組織實施質量監督(專業纖維檢驗機構和地方質量監督部門并列使用時,統稱纖維質量監督機構)。
第四條禁止毛絨纖維經營者在毛絨纖維收購、加工、銷售、承儲等經營活動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毛絨纖維質量違法行為,均有權檢舉。纖維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積極受理毛絨纖維質量的舉報、投訴。
第二章毛絨纖維質量監督
第六條國家實行毛絨纖維質量公證檢驗制度。
上款所稱毛絨纖維質量公證檢驗,是指專業纖維檢驗機構按照國家標準和技術規范,對毛絨纖維的質量、數量進行檢驗并出具公證檢驗證書的活動。
實施公證檢驗的毛絨纖維品種和類別、檢驗環節和檢驗費用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毛絨纖維質量公證檢驗辦法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制定。
第七條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在全國范圍內對經毛絨纖維質量公證檢驗的毛絨纖維組織實施監督抽驗,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的政府質量監督部門在本行政區域內對經毛絨纖維質量公證檢驗的毛絨纖維組織實施監督抽驗。
監督抽驗的內容是:毛絨纖維質量公證檢驗證書和檢驗標志是否與實物相符;專業纖維檢驗機構實施毛絨纖維質量公證檢驗是否客觀、公正、及時。
監督抽驗所需樣品從公證檢驗的留樣中隨機抽取,并應當自抽取樣品之日起10日內作出檢驗結論。
第八條纖維質量監督機構對公證檢驗和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檢驗以外的毛絨纖維實施監督檢查。
監督檢查的內容是:毛絨纖維質量、數量和包裝是否符合國家標準;毛絨纖維標識以及質量憑證是否與實物相符等。
第九條毛絨纖維經營者銷售未實施公證檢驗的批量山羊絨,須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纖維檢驗機構(以下簡稱省級專業纖維檢驗機構)或者其指定的地(市)級以上專業纖維檢驗機構申請檢驗。
第十條纖維質量監督機構進行監督檢查以及根據涉嫌質量違法的證據或者舉報,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進行查處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對涉嫌從事違反本辦法的收購、加工、銷售、承儲活動所涉及的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二)向與毛絨纖維收購、加工、銷售、承儲活動有關人員調查、了解與涉嫌從事違反本辦法的經營活動有關的情況;
(三)查閱、復制與毛絨纖維收購、加工、銷售、承儲活動有關的合同、單據、帳簿以及其他資料;
(四)對涉嫌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其他有嚴重質量問題的毛絨纖維,以及直接用于生產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設備、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第十一條根據監督檢查的需要,可以由專業纖維檢驗機構對毛絨纖維質量進行檢驗,檢驗所需樣品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從收購、加工、銷售、承儲的毛絨纖維中隨機抽取,并應當自抽取樣品之日起7日內作出檢驗結論。
第十二條毛絨纖維經營者對依照本辦法進行的毛絨纖維質量公證檢驗、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檢驗、監督檢查中實施的檢驗結果有異議,可以自收到檢驗結果之日起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纖維質量監督機構(以下簡稱省級纖維質量監督機構)或者中國纖維檢驗局申請復檢;省級纖維質量監督機構或者中國纖維檢驗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日內作出復檢結論,并告知申請人。
第十三條專業纖維檢驗機構進行毛絨纖維質量檢驗,必須執行國家標準、技術規范和時間要求,保證客觀、公正、及時。出具的檢驗證書應客觀、真實、有效地反映毛絨纖維的質量、數量。
第三章毛絨纖維經營者質量義務
第十四條毛絨纖維經營者收購毛絨纖維,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國家標準、技術規范真實確定所收購毛絨纖維的類別、等級、重量;
(二)按照國家標準、技術規范挑揀、排除導致質量下降的異性纖維及其他非毛絨纖維物質;
(三)對所收購毛絨纖維的水分含量超過國家標準規定的,進行晾曬、烘干等技術處理;
(四)對所收購的毛絨纖維按類別、等級、型號分別置放,并妥善保管;
(五)對所收購的毛絨纖維按凈毛絨計算公量。
第十五條毛絨纖維經營者從事毛絨纖維加工活動,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備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檢驗設備和環境、檢驗人員、加工機械和加工場所、質量保證制度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挑揀、排除毛絨纖維中導致質量下降的異性纖維及其他非毛絨纖維物質;
(三)按照國家標準、技術規范,對毛絨纖維分類別、分等級加工,對加工后的毛絨纖維成包組批;
(四)按國家標準、技術規范,對加工后的毛絨纖維進行包裝并標注標識,且標識有中文標明的品種、等級、批次、包號、重量、生產日期、廠名、廠址;標識與毛絨纖維的質量、數量相符;
(五)經毛絨纖維質量公證檢驗的毛絨纖維,應附有毛絨纖維質量公證檢驗證書和標志;未經毛絨纖維質量公證檢驗的毛絨纖維,應附有質量憑證,質量憑證與實物質量相符。
從事毛絨纖維加工活動,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用的加工設備。
(一)進行包裝要防止異性纖維及其他非毛絨纖維物質混入包裝;
(二)類別、型號、等級、標識與國家標準、技術規范相一致;
(三)經過毛絨纖維質量公證檢驗或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檢驗的毛絨纖維,須附有毛絨纖維質量公證檢驗證書、標志或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檢驗的證書;既未經過毛絨纖維質量公證檢驗也未經過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檢驗的毛絨纖維,附有質量憑證,質量憑證與實物質量相符;
(四)對所銷售的毛絨纖維按凈毛絨計算公量;
(五)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六)國家規定的其他要求。
毛絨纖維經營者銷售經過加工的毛絨纖維,除應當保證所銷售毛絨纖維符合前款要求外,還應當保證符合本辦法第十五條第(四)項要求。
山羊絨纖維經營者批量銷售山羊絨的,應當符合本辦法第九條的規定。
第十七條毛絨纖維經營者承儲國家儲備毛絨纖維,應當建立健全毛絨纖維入庫質量驗收、出庫質量檢查制度,保證入庫、出庫的國家儲備毛絨纖維的類別、型號、等級、數量、包裝、標識等與質量憑證相符。
第十八條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偽造、變造、冒用毛絨纖維質量憑證、標識、毛絨纖維質量公證檢驗證書和標志、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檢驗的證書。
第四章罰則
第十九條毛絨纖維經營者違反本辦法第四條規定,在毛絨纖維經營活動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纖維質量監督機構沒收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毛絨纖維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貨值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建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毛絨纖維經營者經營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毛絨纖維的,依照上款處理。
第二十條毛絨纖維經營者在收購毛絨纖維活動中,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一)至第(四)項規定的,由纖維質量監督機構責令改正,可以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五)項規定的,由纖維質量監督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一條毛絨纖維經營者在加工毛絨纖維活動中,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由纖維質量監督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的,由纖維質量監督機構責令改正,并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的,由纖維質量監督機構沒收并監督銷毀禁用的毛絨纖維加工設備,并處非法加工設備實際價值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二條毛絨纖維經營者在銷售活動中,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以及第二款規定的,由纖維質量監督機構責令改正,并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由纖維質量監督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的,由纖維質量監督機構責令補辦檢驗,對拒不補辦的,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三條毛絨纖維經營者在承儲國家儲備毛絨纖維活動中,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的,由纖維質量監督機構責令改正,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毛絨纖維經營者在收購、加工、銷售、承儲活動中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的,由纖維質量監督機構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建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隱匿、轉移、損毀被纖維質量監督機構查封、扣押物品的,由纖維質量監督機構處被隱匿、轉移、損毀物品貨值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專業纖維檢驗機構不執行國家標準及其檢驗方法、技術規范和時間要求,或者出具的毛絨纖維質量檢驗證書不真實、不客觀的,由國務院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或者地方質量監督部門責令改正;對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根據情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七條專業纖維檢驗機構未實施檢驗而編造、出具毛絨纖維質量檢驗證書,弄虛作假的,由國務院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或者地方質量監督部門,對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纖維質量監督行政執法人員濫權、徇私、包庇違法行為的,由其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所稱批量是指羊毛纖維為1000kg及以上;絨類纖維為25kg及以上。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技術監督局、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計劃委員會、農業部、紡織工業部、商業部聯合發布的《羊毛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質量規章制度4
一、全院實行:
“院長負責制、全員聘任制、落聘待崗制、綜合目標管理責任制、工資浮動制”的內部管理機制。
二、科主任、護士長聘用制度:
一各科主任、護士長于每年12月初寫出個人本年度工作述職報告,在醫院組織的全體科主任、護士長會議上做匯報,并將個人述職報告上交院辦公室。
二醫院每年組織有關人員深入到職工中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通過民主測評打分、征求職工意見建議、考試等方式對科主任、護士長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記錄在案并公示。
三院長每3年根據每年科主任、護士長的考核結果和平時的管理能力、技術能力、工作成效等對科主任、護士長進行聘用一次,能者上,庸者下,空缺的職務實行全院范圍競聘上崗制(詳見醫院“中層干部及后備人才競聘上崗制度”)。
三、職工聘用制度:
每年底對全院職工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考核,評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由院長和各科主任、護士長根據考核等次和平時的工作表現、技術水平、工作成績等每兩年進行聘用一次。無科室聘用的`人員待崗,自行在院內外聯系接收單位。
四、重點崗位人員聘用制度:
藥械科、總務科、財務科等有關崗位的人員醫院每年底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每年聘用一次;藥械科主任、庫房保管、各藥房小組長原則上每兩年輪崗一次。
五、各科主任、護士長及全院職工的崗位聘用工作具體由院辦公室牽頭,醫務科、護理部協作組織有關人員實施。
質量規章制度5
1、對最終產品質量有較大影響的過程產品、對用于重要結構的零部件、顧客要求驗證和顧客提供的產品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發放等應進行可追溯性標識。
2、對有可追溯性要求的產品,應做到每件或每批均有唯壹性標識。
3、標識應有記錄,且于生產全過程中予以保存,需要時可進行標識的移植,以滿足追溯性要求。
4、項目部應明確產品可追溯性標識的責任單位或責任人,規定標識方法和具體控制措施。
5、驗收合格的`設備、物資應按類別、性能、規格、批次、等級等進行標識、存放、保管和發放,且做好ft入庫驗收記錄,經手人應簽章。對無標識或標識不全的產品,設備物資部門應會同質檢部門進行必要的驗證確認,且對其進行標識,做好記錄。
6、項目部應按照國家或行業、企業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明確單元、分部(分項)、單位工程名稱,且以檢驗表、評定表、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施工日志、工序交接記錄等作為生產過程產品的標識。難以于現場直接進行標識的產品(如混凝土澆注過程),應用生產記錄方式進行標識,詳細填寫分部(分項)工程名稱、部位(樁號、坐標)、作業時間、作業條件、作業內容和作業人等,處于待檢、檢驗狀態時,應加以說明。
8、產品試驗(試塊、試件、試驗段等)標識應根據產品試驗的時間、部位、等級、品種、批次等進行標識。
質量規章制度6
1、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制定質量責任制,項目部員工均應熟知自身的質量職責,且履行好自己的責任。
2、負責對新職工進行上崗前的質量教育,對每壹位員工要有計劃的、針對性的、分階段的進行質量教育,且做好記錄。
3、負責編制質量保證措施文件,作為施工生產全過程的.質量控制依據。
4、堅持“質量第壹,顧客至上”的原則;堅持質量標準,嚴格檢查,壹切用數據說話;貫徹科學、公正、守法的職業規范。
5、進行事前質量控制:熟知質量技術標準、試驗檢驗規程,做好技術交底。
6、加強過程控制:嚴格執行“三檢制”,配備足夠的各層次的質檢人員,專職質檢員要持證上崗,各層次的質量檢驗均應形成文字記錄。
7、加強對原材料的控制:嚴格執行驗收制度,對于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要檢查產品合格證及ft廠檢驗方案,對于A類材料要進行物理、化學性能檢驗,不合格品嚴禁使用。
8、各種設備、測量試驗儀器均應按照規定進行例檢,確保于施工生產中安全運行和使用。
10、內外審核:對于質量管理體系的運行每年審核壹次,受審前應做好準備工作,積極配合審核組的工作,虛心接受審核組提ft的意見,且按照程序進行整改。
質量規章制度7
為進一步加強瀝青拌和站管理,搞好產品質量控制,保證20xx年油路建設任務,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結合拌和站工作實際,特制定如下責任狀,具體條款如下:
一、拌和站成立質量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成員分工如下:
組長:對拌和站質量負全面責任,完成好與段部簽訂的二oo四年工作目標責任狀的各項工作。
副組長:協助組長抓好質量管理,主要抓好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控制。
化驗員:按規定做好各種試化驗,包括材料進廠前、生產過程中及產品出廠前的試化驗,對存在質量問題及時反饋信息,提出處理意見,并負責有關質量內業資料。
二、化驗人員必須做好原材料進廠前的質量檢驗工作,包括瀝青三大指標檢驗,碎石酸堿性、粘附性、針片狀含量、級配篩分,對黃沙及礦粉等原材料進行質量把關,不符合技術要求杜絕進廠和使用。
三、生產過程中,質量管理人員必須跟班作業,及時做好產品的'溫度、油石比、油水比、級配控制,保證每天檢測頻率,每天重新開機或更換拌和料類別時,必須重新化驗。在用儀器做好檢測的同時,質量管理人員要做好產品外觀目測工作,排除因設備運轉不良而影響產品質量。
四、必須對出廠產品實行質量把關,保證拌和料溫度、級配、油石比達到要求,均勻一致,無花白料,無結團成塊或粗細離析現象。
五、生產過程中,必須保證拌和機燃燒系統、冷料輸送及瀝青輸送系統在標定狀態下運行,嚴禁私自調節或非專業人員調節。
六、如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廢料損失或面層出現油包、陰陽面,早期破損,由相關責任人員負經濟損失的20%,造成嚴重工程質量事故的,除負經濟損失外,責任人自動離崗、單位不再安排其它工作,每月發給120元生活補助費,同時要依照有關規定追究其它責任。
七、按規定對進廠原料進行質量控制,保證產品溫度達到要求,油石比、油水比、級配合理,不影響工程質量和進度,并且各種內業資料齊全、準確,達到上級檢查標準,獎勵每人200元,否則除按上述條款處罰外,每人各罰與獎金等額的資金,罰款從工資中扣除。
八、本責任狀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監督方一份。
九、本責任狀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路段瀝青拌和站
代表:
乙方:拌和站相關責任人
監督方:
簽訂日期:
質量規章制度8
1.范圍:
適應于公司內從事管理、生產的所有人員。
2.目的:
2-1.為了調動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維護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強化團體紀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暢通,特制定本制度。
2-2.質量是企業的生命。產品質量的優劣直接關系到企業的生存與發展。由此,質量管理成效如何尤為重要,上至高層領導,下到普通工人,人人都要重質量、抓質量、堅持出精品,減少直至杜絕不合格品、廢品。
3.名詞定義:無
4.作業程序:
4-1.原材料控制(含外協件)
4-1-1.材料采購標準/技術要求由技術中心產品工程師根據產品要求制訂并發放至采購科和品管科;采購員須按照技術中心制訂的采購標準選擇適宜的供應商采購原材料;品管科根據材料采購標準/技術要求制訂檢驗計劃,實施檢驗;需采購材料無采購標準/技術要求或采購標準/技術要求不明確導致無法采購,每次考核相應產品工程師50~200元,如影響生產進度,考核相應產品工程師200~500元;無采購標準/技術要求而采購原材料者,每次考核相應采購人員50~200元;因采購原材料不合格影響生產者每次考核相應采購人員50~2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100~500元。
4-1-2.原材料采購到廠后倉庫保管員清點到貨數量并填寫《入庫報檢單》向來料檢驗員(外協、五金/化學分析員(化工原材料)報檢,來料檢驗員/化學分析員根據《入庫報檢單》對來料進行檢驗/驗證,合格后出具《檢驗報告》并在《入庫報檢單》上簽字,同時對相應材料進行標識;倉庫保管員根據經來料檢驗員/化學分析員簽字的《檢驗報告》和《入庫報檢單》辦理入庫手續;如不合格材料需特采入庫,須經品保部經理和技術中心主任簽字確認后方可放行,材料未經檢驗或不合格材料特采未經品保部經理和技術中心主任簽字確認而辦理入庫,考核相應采購人員、倉庫保管員每人50元,如未經檢驗的材料已投入使用,根據對公司造成的影響及損失酌情考核50~300元;對已檢驗合格入庫的材料發現批量不合格或在生產使用過程中發現批量不合格,對相應檢驗員按造成損失情況酌情考核50~200元。
4-1-3.入庫原材料須標識清晰、完整(標識至少應包含:材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批號、供應商名稱、生產/加工日期等),包裝完好,檢驗狀態標識明確;入庫后的材料須定置定位擺放整齊,標識清晰、完整,帳卡填寫清晰完成且保持一致并執行先進先出;倉庫保管員在辦理入庫手續前須檢查材料標識是否符合上述規定,對不符合上述規定的材料要求相關人員予以現場整改;否則,倉庫保管員可拒絕辦理入庫手續;同時對不按上述要求執行的相關人員,每次考核50元;對入庫后的材料未進行定置定位擺放或擺放不整齊、無標識或標識不清晰、帳卡記錄不完整或不清晰,每次考核倉庫保管員50~200元。
4-1-4.來料檢驗員/化學分析員接到報檢后,須按照檢驗標準對每種材料進行抽樣檢查,記錄檢驗試驗結果并出具檢驗報告,同時對材料進行檢驗狀態標識,對檢驗不合格的材料《不合格品管理控制程序》進行控制;需特采的材料須經品保經理和技術中心主任簽字同意,并將特采意見附至檢驗報告;對出具虛假檢驗報告者每次考核100元,同時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1-5.倉庫發往車間的材料須標識清晰、完整,包裝完好,如出現拆分包裝現象,倉庫保管員須對發至車間的材料重建標識并簽字,車間領料人員對無標識材料可要求倉庫保管員予以建立,否則可拒收材料;發至車間的材料無標識,每次分別考核車間領料員和倉庫保管員50元,導致誤用造成質量損失的由車間領料人員和倉庫保管員各承擔50%損失,同時考核每人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2.過程控制
4-2-1.產品工程師負責將客戶要求轉化為內部技術要求及工藝要求,同時對客戶要求轉化的正確性及完整性負責,對已轉量產的產品因工藝設計不合理或技術要求不明確而導致產品不合格或客戶索賠,對相關責任人考核50~200元,對其直接主管考核200~500元。
4-2-2.產品工程師負責現場作業指導及生產過程參數的確定,對已轉量產的產品現場無作業指導書及生產過程參數,致使生產無法正常進行者,每次考核相關責任工程師50元;導致不合格品產生造成損失者,每次考核相關責任工程師50~200元,同時考核其直接主管100~300元。
4-2-3.設備科負責設備有效性的管理,因設備不合格導致產品批量不合格,考核直接責任人50~2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100~500元。
4-3.檢驗管理
4-3-1.無標識的材料、產品轉入本工廠,檢驗員須按不合格品進行處理并上報,隱瞞不報每次考核50元;
4-3-2.在檢驗工作中不得出現批量錯檢、漏檢現象,每發現一次考核直接檢驗員20~200元;
4-3-3.檢驗員在工作中如發現難以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向直接主管或部門主管匯報,不能擅自做主影響工廠生產,否則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考核50~100元。
4-3-4.檢驗員檢驗出產品不合格后有權要求員工暫停生產,以控制不合格品繼續產生,同時立即通知班長并上報工廠長和品管科,如不及時上報影響生產每次考核50元,對檢驗員發出停止生產要求而拒不執行者,每次考核50元,同時考核其直接主管200元。
4-3-5.負責保管好圖紙、相關技術文件、檢驗章、丟失圖紙、技術文件每張罰款50元,丟失檢驗章罰款20元。
4-3-6.對檢驗任務應做到日清日結,當天工作如無故不完成每次考核責任人20元。
4-3-7.對生產中由于檢驗因素造成的質量問題,視情節予以考核50~200元。
4-4.現場控制
4-4-1.生產工藝和操作指導由產品工程師負責起草并發放至車間,設備的操作指導由設備部負責起草并發放至車間,缺少相關指導一份考核責任人20元。
4-4-2.操作員按生產計劃填寫“流轉單”,流轉單填寫應字跡清晰,內容正確完整,對不符合者每次考核20元。
4-4-3.生產開始前操作工必須按要求對設備進行點檢,確認設備完好后方可開始生產,點檢表應填寫完整,內容正確、字跡清晰;如發現設備異常,須立即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上報工廠長/設備管理員,同時在點檢點中標注異常情況,未按要求進行點檢每次考核相應操作員20元,設備帶病作業每次考核50元記錄填寫不符合者每次考核10元。
4-4-4.操作員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工藝要求和設備操作指導書進行生產并記錄過程、產品數據填入相應記錄單,不按工藝要求進行生產者每次考核50元,未按要求記錄過程、產品數據者,每次考核50元,記錄填寫不清晰,不完整每次考核20元。
4-4-5.生產過程中操作員須對產品進行自檢并將檢驗數據填入相應流轉單,未按要求記錄過程數據者,每次考核20元,生產過程中操作員須對發現的'不合格品及時上報直接主管/檢驗員進行登記、隔離、標識和處置、對隱瞞不報者,每次考核20元,導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者,每次考核50~100元。
4-4-6.操作員生產過程中應按要求使用相關生產工裝器具、防護工具和帶有合格標識的材料,確保產品質量,不按要求使用工裝器具和材料者每次考核20元,造成質量損失者酌情考核50~200元,同時考核其直接主管200元。
4-4-7.車間檢驗員按要求對過程進行巡檢并記錄檢驗數據,未執行或未記錄檢驗數據者,每次考核20元;巡檢發現不合格品,操作工應根據評審結果及時進行處理,發現以次充好,以廢充好現象,一次罰款50元。
4-4-8.對生產完畢的半成品、成品,須經檢驗員抽檢,抽檢合格后檢驗員在流轉單上簽合格章,產品隨流轉單一起轉入下個工序,未向檢驗員報檢而轉入下道工序,每次考核直接責任人50元,產品不合格需特者,須經品保部經理和技術中心主任簽字確認,產品不合格未經特采而轉入下個工序者,考核相關操作人員50~100元,同時考核其直接主管100~200元;對已檢驗合格的半成品在下個工序發現批量不合格,經確認屬本工廠責任者,每次考核工廠檢驗員50~100元,考核工廠長100~200元。
4-4-9.生產過程中操作員須保持材料或半成品標識清晰、完整,檢驗試驗狀態明確,確保不接受、不傳遞無標識或狀態不明確的材料或半成品;對不按上述要求執行者每次考核50元。
4-4-10.操作完畢后,應對現場進行清理,確保現場整潔有充,設備完好;現場未用完的材料應及時放入相應的庫位,產成品用相應的周轉工具移入混煉膠貯存區進行停放,并做好標識和防護,流轉單交由倉庫保管員整理存檔;現場雜亂、不整潔者,每次考核直接責任人20元,不按規定存放或標識材料/半成品者,每次考核直接責任人50元;工廠內設有倉庫的,倉庫保管員每次發出材料前需對材料建立完整的標識(材料名稱、生產日期、檢驗狀態),否則可拒收,發至工廠的材料無標識,每次分別考核工廠領料員和倉庫保管員50元,導致誤用造成質量損失的由工廠領料人和倉庫保管員各承擔50%損失,同時考核每人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4-11.工廠內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要按規定進行存放,擺放整齊,輕拿輕放,避免碰撞損傷表面,不按規定存放者,考核相關責任人50元,同時發現表面損傷的半成品、成品需由檢驗員登記返工后流入下道工序或入庫,發現因過程防護不當導致產品缺陷者,每次考核相關責任人20元,因不按規定擺放用錯材料者考核相關責任人50元。
4-4-12.生產現場需保持整潔,有序;設備、工具、模具完好無損,擺放整齊,檔案完整;現場使用作業指導書、工藝文件完整、有效;現場所用材料、半成品均需放入相應區域且區域標識顯著、清晰;定置定位管理有效;發現一處不符合考核車間主任50元。
4-4-13.操作員一個月內同一質量問題重復發生三次,其直接主管必須被考核,考核金額為操作員累計被考核金額的2倍。
4-4-14.當月工廠PPM值超過目標值,按超出率(每超出10%考核100元)對本工廠進行考核,計算方式:(當月PPM值-目標值/目標值×100%),考核金額最大不超過20xx元。
4-4-15.對于發現的質量問題時要根據相關程序及作業標準做出及時處理,每延期一天對相關責任人考核50元。
4-5.公司內部質量獎勵
公司每月對員工質量狀況進行統計匯總分析,并根據質量狀況進行獎勵。
4-5-1.對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發現材料或上道工序產品批量不合格及時上報并隔離,從而避免本工序不合格品產生的,每次給予獎勵50~100元。
4-5-2.對當月無不合格品產生的員工給予工廠內通報表揚并獎勵50元;季度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員工給予公司通報表揚并獎勵100元,半年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員工授予“質量標兵”證書并給予獎勵500元。
4-5-3.對當月班組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班長予以獎勵200元;季度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班組給予公司通報表揚并獎勵該班班長500元,半年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班組授予“優秀團隊”稱號并獎勵該班組1000元。
4-5-4.對當月PPM值低于目標值15%且無批量質量事故發生的工廠獎勵工廠長100元,獎勵過程檢驗員50元;連續3個月PPM值低于目標值15%且無批量質量事故發生的工廠,獎勵工廠長300元,獎勵過程檢驗員150元;連續半年PPM值低于目標值 15%且無批量質量事故發生的工廠,授予該工廠“優秀團隊”的稱號,并獎勵該工廠20xx元,同時獎勵工廠長1000元。
4-6.辦事處質量管理
4-6-1.銷售部各辦事處及業務員負責外部質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饋;業務員需及時了解我公司產品在客戶處及客戶市場的使用情況和質量表現,及時發現我公司產品在客戶處的異常和潛在的問題,并在第一時間內反饋至品保部,以便于我公司及時整改,避免質量損失的產生。
4-6-2.對于新開發產品,業務員應參與新產品發貨前評審工作,對在評審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每提出一條,經確認屬實者,每條獎勵100元。
4-6-3.對試裝過程中的新產品業務員在試裝過程應及時準確詳細地記錄裝車情況,對裝車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及時處理并反饋至公司品保部和技術中心,有效地避免客戶抱怨和索賠;反饋信息及時準確,問題處理及時有效,經驗證屬實者,每條獎勵100元;因反饋不及時、信息不準,發現的問題處理不及時導致客戶投訴或抱怨者,每次考核責任業務員200元。
4-6-4.對評審后的新產品在試裝過程中未能及時發現問題,導致新產品量產后出現批量問題,經確認屬實者,考核相關業務員500元。
4-6-5.對已量產產品,業務員在客戶之前發現存在的潛在質量問題并實施控制,有效避免客戶投訴或索賠,經驗證屬實者,每條獎勵100元。
4-6-6.對我公司產品在客戶處發生的質量問題,業務員應于客戶發出當日或次日及時、準確地將信息書面反饋至公司品保部,信息內容應包含:產品名稱、品號、圖號、不合格現象描述(發生時間、地點、客戶、現象)、不合格數量、涉及數量(客戶生產線、客戶庫存、辦事處庫存)、批次、生產日期、采取措施等;問題反饋不及時,每延期一天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弄虛作假或信息不準確者,每次考核200~500元;措施采取不力或未采取措施導致客戶索賠者,每次視情節考核200~500元。
4-6-7.對于客戶索賠信息,業務員應于客戶索賠信息發出當日予以調查處理并采取相應措施,以將損失降至最低,并將信息在2日內詳細準確地反饋至公司品保部,對反饋信息及時或措施采取有效,避免或減少客戶索賠的,每次獎勵100~1000元;如因反饋不及時或措施不力,導致客戶索賠定案,考核相應業務員200~500元。
5.流程
5-1.質量處罰流程——品管科開據罰款單——責任人確認——主管領導確認——報車間統計——報財務扣款
5-2.質量獎勵流程——-提出申請——單位主管確認——部門主管確認——分管副總確認——報車間統計——報財務獎勵
質量規章制度9
為加強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管理,規范培訓行為,提高培訓質量,根據交通管理部門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嚴格按照教學大綱的內容、時間和順序組織教學。堅持領導查課制度,校領導不定期對教員授課進行檢查;理論教學和駕駛操作訓練負責人經常檢查監管教學計劃實施情況;堅持隨時對教練員教學情況進行檢查。
二、教務處負責制定理論教學和實際駕駛操作訓練實施計劃,報學校分管領導審批執行。
三、教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課,確需調課的`報教務處領導批準。
四、教員按照教學任務編寫教案,認真備課,耐心講解,仔細答疑。
五、學員缺課時由任課教員補課,達不到規定學時的不準參加結業考試,不得報考駕駛證。
六、教務處憑學員理論模擬考試成績和駕駛培訓記錄到交通管理部門審核后,與公安交警部門約考試,及格后安排實操訓練。
七、學校認真做好駕駛培訓記錄和資料歸檔管理工作。
八、學校每季度隊教練員教學情況綜合考評進行教學質量排行公示,每半年對教學質量進行一次評估,寫出評估報告,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逐步提高學校的教學質量與教學水平。
質量規章制度10
□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保證本公司質量管理制度的推行,并能提前發現異常、迅速處理改善,借以確保及提高產品質量符合管理及市場需要,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范圍
本細則包括:
(一)組織機能與工作職責;
(二)各項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
(三)儀器管理;
(四)質量檢驗的執行;
(五)質量異常反應及處理;
(六)客訴處理;
(七)樣品確認;
(八)質量檢查與改善。
第三條:組織機能與工作職責本公司質量管理組織機能與工作職責。 □各項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的設訂
第四條: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的范圍規范包括:
(一)原物料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
(二)在制品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
(三)成品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的設訂;
第五條: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的設訂
(一)各項質量標準
總經理室生產管理組會同質量管理部、制造部、營業部、研發部及有關人員依據操作規范,并參考①國家標準②同業水準③國外水準④客戶需求⑤本身制造能力⑥原物料供應商水準,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填制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設(修)訂表一式二份,呈總經理批準后質量管理部一份,并交有關單位憑此執行。
(二)質量檢驗規范
總經理室生產管理組召集質量管理部、制造部、營業部、研發部及有關人員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將①檢查項目②料號(規格)③質量標準④檢驗頻率(取樣規定)⑤檢驗方法及使用儀器設備⑥允收規定等填注于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設(修)訂表內,交有關部門主管核簽且經總經理核準后分發有關部門憑此執行。
第六條: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的修訂
(一)各項質量標準、檢驗規范若因①機械設備更新②技術改進③制程改善④市場需要⑤加工條件變更等因素變化,可以予以修訂。
(二)總經理室生產管理組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并參照以往質量實績會同有關單位檢查各料號(規格)各項標準及規范的合理性,酌予修訂。
(三)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修訂時,總經理室生產管理組應填立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設(修)訂表,說明修訂原因,并交有關部門會簽意見,呈現總經理批示后,始可憑此執行。
□儀器管理
第七條:儀器校正、維護計劃
(一)周期設訂儀器使用部門應依儀器購入時的設備資料、操作說明書等資料,填制儀器校正、維護基準表設定定期校正維護周期,作為儀器年度校正、維護計劃的擬訂及執行的依據。
(二)年度校正計劃及維護計劃儀器使用部門應于每年年底依據所設訂的校正、維護周期,填制儀器校正計劃實施表、儀器維護計劃實施表做為年度校正及維護計劃實施的依據。
第八條:校正計劃的實施
(一)儀器校正人員應依據年度校正計劃執行日常校正,精度校正作業,并將校正結果記錄于儀器校正卡內,一式二份存于使用部門。
(二)儀器外協校正:有關精密儀器每年應定期由使用單位通過質量管理部或研發部申請委托校正,并填立外協請修單以確保儀器的精確度。
第九條:儀器使用與保養
1、儀器使用人進行各項檢驗時,應依檢驗規范內的操作步驟操作,使用后應妥善保管與保養。
2、特殊精密儀器,使用部門主管應指定專人操作與負責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員不得任意使用(經主管核準者例外) 。
3、使用部門主管應負責檢核各使用者操作正確性,日常保養與維護,如有不當的使用與操作應予以糾正教導并列入作業檢核扣罰。
4、各生產單位使用的儀器設備(如量規)由使用部門自行校正與保養,由質量管理部不定期抽檢。
5.儀器保養
(1)儀器保養人員應依據年度維護計劃執行保養作業并將結果記錄于儀器維護卡內。
(2)儀器外協修造:儀器邦聯保養人員基于設備、技術能力不足時,保養人員應填立外表請修申請單并呈主管核準后送采購辦理外協修造。
□原物料質量管理
第十條;原物料質量檢驗
(1)原物料進入廠區時,庫管單位應依據資材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收料,對需用儀器檢驗的原物料,開立'材料驗收單(基板)、材料驗收單(鉆頭)及材料驗收單(一般),通知質量管理工程人員檢驗且質量管理工程人員于接獲單據三日內,依原物料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的規定完成檢驗。
(2)材料驗收單(一般)、(基板)、(鉆頭)各一式五聯檢驗完成后,第一聯送采購,核對無誤后送會計整理付款,第二聯會計存,第三聯料庫,第四聯質量管理存,第五聯送保稅。且每次把檢驗結果記錄于供應廠商質量記錄卡,并每月根據原物料品名規格類別的結果統計于供應商質量統計表及每月評核供應商的行分于供應商的評價表,提供采購作為選擇對抗廠商的參考資料。
□制造前質量條件復查
第十一條:制造通知單的審核(新客戶、新流程、特殊產品)質量管理部主管收到制造通知單后,應于一日內完成審核。 (一)制造通知單的審核
1、訂制料號-PC板類別的特殊要求是否符合公司制造規范。
2、種類-客戶提供的油墨顏色。
3、底板-底板規格是否符合公司制造規范,使用于特殊要求者有否特別注明。
4、質量要求-各項質量要求是否明確,并符合本公司的質量規范,如有特殊質量要求是否可接受,是否需要先確認再確定產量。
5、包裝方式-是否符合本公司的包裝規范,客戶要求的特殊包裝方式可否接受,外銷訂單的Shipping Mark及Side Mark是否明確表示。
6、是否使用特殊的原物料。
(二)制造通知單審核后的`處理
1、新開發產品、試制通知單及特殊物理、化學性質或尺寸外觀要求的通知單應轉交研發部提示有關制造條件等并簽認,若確認其質量要求超出制造能力時應述明原因后,將制造通知單送回制造部辦理退單,由營業部向客戶說明。
2、新開發產品若質量標準尚未制定時,應將制造通知單交研發部擬定加工條件及暫訂質量標準,由研發部記錄于制造規范上,作為制造部門生產及質量管理的依據。
第十二條:生產前制造及質量標準復核
(一)制造部門接到研發部送來的制造規范后,須由科長或組長先查核確認下列事項后始可進行生產:
1、該制品是否訂有成品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作為質量標準判定的依據。
2、是否訂有標準操作規范及加工方法。
(二)制造部門確認無誤后于制造規范上簽認,作為生產的依據。
□制程質量管理
第十三條:制程質量檢驗
(一)質檢部門對各制程在制品均應依在制品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的規定實施質量檢驗,以提早發現異常,迅速處理,確保在制品質量。
(二)在制品質量檢驗依制程區分,由質量管理部IPQC負責檢驗:
1、鉆孔-IPQC鉆孔科日報表。
2、修一-針對線路印刷檢修后分十五條以下及十五條以上分別檢驗記錄于IPQC修一日報表。
3、修二-針對鍍銅(Cu)易(Sn/Pb)后15條以上分別檢驗記錄于IPQC修二日報表。
4、鍍金-IPQC鍍金日報表。
5、底片制造完成正式鉆孔前由質量管理工程科檢驗并記錄于底片檢查要項。
6、其他如噴錫板制程抽驗管理日報表、QAI進料抽驗報告、S/M抽驗日報表等抽驗。
(三)質量管理工程科于制程中配合在制品的加工程序、負責加工條件的測試:
1、鉆頭研磨后規范檢驗并記錄于鉆頭研磨檢驗報告上。
2、切片檢驗分PIH、一次銅、二次銅及噴錫蝕銅分別依檢驗規范檢驗并記錄于(QAE Microsection Report)、(AQE Solderability Tes Report)等檢驗報告。
質量規章制度11
一、檢測工作管理類
1、檢測工作(程序)管理制度;
2、標準、規范、技術資料管理制度;
3、試驗樣品管理制度;
4、委托試驗及報告簽發制度;
5、檢測工作保密制度;
6、受理投訴、質量異議與仲裁管理制度;
7、檢測試驗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二、儀器設備與試劑管理
8、儀器設備購置及驗收制度;
9、儀器設備保管維護與使用維修制度;
10、儀器設備檢定校準及標志管理制度;
11、儀器設備檔案管理制度;
12、儀器設備報廢處理制度;
13、化學試劑管理制度;
三、人員管理
14、技術人員聘用及檔案管理制度;
15、各類人員崗位職責;
16、試驗檢測人員培訓制度;
四、試驗環境條件管理
17、標準養護室管理制度;
18、試驗環境條件管理制度;
五、質量控制措施
19、質量管理文件制定、頒發、修改與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制度;
20、試驗室內部質量監督控制措施;
21、檢測不合格項目臺帳制度與檢測不合格結果報告制度;
22試驗環境條件控制與保障制度;
23、各項試驗操作規程;
質量規章制度12
一、目的
對工作的不合格和不合格品進行識別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出所造成的影響,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損失。
二、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本公司原材料驗收.產品生產過程和使用現場不合格品及成品檢驗不合格的控制
三、職責
3.1本程序由品管科管管理
3.2評審職責
本公司授權檢驗人員負責本廠內不合格品的評審
現場不合格品的評審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員負責
3.3處置職責
檢驗人員作出不合格品的處置決定。若不能處置,則上報品管科處置
生產人員根據處置決定及時進行處理
3.4工作程序
原料.成品檢驗和試驗中發現不合格品進行標識.評審,確定不合格品的.范圍和性質;決定并實施不合格品處置方案,并割據不合格品的嚴重程度和范圍,通知品管領導,品管科有關負責人
四、評審.記錄
4.1.1原料檢驗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品由收購檢驗人員根據合同規定的相應技術標準和補充要求作出評審,做好記錄,不合格原料不予收購。
4.1.2經輔料質檢員檢驗且判定為不合格的進貨物料,輔料質檢員應在不合格物料的“原輔材料進貨檢驗單”上標識不合格,倉庫保管員對其標示.隔離存放
4.1.3產品生產過程中不合格品判定由生產技術人員根據標準作出評審,做好質量記錄,并通知質管科。
4.1.4對標有本廠標識的成品進行調查.評審.記錄,并寫出書面報告交供銷科。
4.2標識.隔離
4.2.1原料收購檢驗時發現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儲存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品,由倉庫保管員作出如下標識:不合格品應設立紅色標志另行隔離堆放。
4.2.2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不合格品,由該崗位人員根據技術規程規定作出相應標識,有條件時,應與合格品隔離。
4.2.3對不合格品粘貼“不合格”識別標記,并填寫“不合格品通知單”及注明不合格原因
4.2.4不合格品的隔離方法。對不合格品要有明顯的標記,存放在工廠指定的隔離區,避免與合格品混淆或被誤用,并要有相應的隔離記錄
4.2.5不符合規定檢驗標準的產品,不允許包裝入庫
4.3處置
4.3.1檢驗人員對不合格品評審有作出處置決定,由相關人員進行處置。若有爭議,則由品管部負責人仲裁。
4.3.2收購原料時發現不合格,由供應方自行處置。
4.3.3生產過程中,結于標準允許返工的不合格品,生產人員應按相應標準和技術規程的操作工藝,予以返工,并經檢驗員重新驗證合格后方可放行。
4.3.4對已判定不合格的成品或經返工仍不合格的產品另行堆放,并做好標識。
4.3.5原料/成品儲存過程中發生的不合格品,由倉管人員進行處置。
4.3.6已經外銷不合格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員和客戶協商處理辦法,做好記錄,并寫成書面報告交供銷科。
4.3.7對于制度制定不合理.執行情況不好或有差錯等工作不合格,對此類不合格應及時采取糾正措施。
五、糾正和預防措施
質量負責部門根據數據分析發現的不合格或潛在不合格的嚴重程度,確定實施糾正和糾正措施。
5.1糾正措施,采取糾正措施的時機:
5.2產品實現過程中出現質量不合格品并重復發生。
5.3走訪或與顧客座談,結果對產品質量不滿意,并有具體事例比較嚴重時。
5.4收到反饋的質量不合格的記錄。
5.5顧客的投訴或顧客對同類問題連續提出抱怨。
5.6供方的產品或服務出現嚴重不合格。
5.7內審和外審發現的不符合項;管理評審中發現的不符合項。
5.8質量管理工作中,出現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時
5.9質量負責部門負責對數據分析發現的不合格進行評審,確定是否需要采取糾正措施。
5.10責任部門負責人對確定需要采取糾正措施的不合格原因進行分析并確定原因和需要采取的糾正措施。
5.11經理組織項目質量負責部門對責任部門提出的糾正措施進行評價并確定所采取的措施。
5.12責任部門負責人組織實施評價后的糾正措施。
5.13經理組織項目質量負責部門對責任部門實施的糾正措施效果進行驗證。
5.14經理負責將糾正措施實施效果提交管理部門進行評審。
5.15質量負責部門保持記錄。
六、其它
6.1各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中,發現的不合格品,執行上述程序。
6.2若客戶要求使用不合格成品時,必須經供需雙方商定,并形成書面接受文件,需要時右供銷科向客戶說明情況,各相關職能部門做好標識和記錄。
質量規章制度13
一、實行安全教學、文明教學、目標責任、綜合管理等多方面的考核。
二、嚴格執行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對階段訓練程序的'實施以及授課時間等進行全面的考核。
三、建立安全教學的質量考核體系,健全各項考核臺帳。
四、實行一車一管的責任制度,認真總結教學經驗。
五、強化職業道德的教育,增強廉政教育意識,開展教學質量和工作作風堅持評比活動,并作為制度納入到年終考核制度中。
質量規章制度14
一、考核指標
考核項目
標準分(100分)
扣分標準
質量管理
30
(1)單位沒有制定質量目標和質量考核規定扣10分(2)沒有定期進行檢查考核,查不到記錄扣10分(3)沒有成立qc小組扣5分(4)qc小組一個月至少活動一次,每少一次記錄扣5分。
產品質量
25
(1)原材料按規定需送檢,每漏檢一次扣5分(2)不合格原材料要有處理意見和記錄,沒有扣5分(3)生產過程中的各項原始生產(包括技術服務)記錄,每缺一項扣5分(4)產品出廠檢驗每漏檢一次扣5分(5)檢驗報告(技術服務完井質量單)沒有或不及時發放,每次扣5分。
服務質量
10
(1)定期服務回訪并要有記錄,每缺一次扣5分(2)服務回訪定期總結和對意見有處理結果,每缺一次扣5分。
質量體系運行
20
(1)不按質量手冊、程序文件、作業指導書操作,每缺一項扣5分(2)質量記錄每漏填一次扣5分(3)內、外審核出現一項輕微不符合項扣5分(4)出現問題和不合格項不按規定采取糾正措施,每次扣5分
計量標準
15
(1)沒有建立計量器具臺帳扣5分(2)計量器具不按規定送檢,每次扣5分(3)沒有建立標準登記臺帳扣3分(4)不按規定上報送檢記錄每次扣2分。
二、否定指標
1. 生產單位不按技術要求和操作規定造成質量事故,經濟損失1
0萬元以上,扣100分,并酌情追究單位領導責任。
2. 產品(包括技術服務)被用戶或油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出不合格或因服務質量影響了公司聲譽,經查確屬單位責任,扣100分。
3. 質量體系外審核出現嚴重不合格項,影響了公司的質量體系取證,扣100分。
三、考核結果判定
85分(含85分)以上為合格,75-84分扣單位月度效益工資的5%,不滿75分者扣除單位月度效益工資的10%,并視應負責任的'輕重扣發責任單位月度效益獎金的5-10%。
質量規章制度15
(一)急診檢驗制度
1、全科人員要十分重視急診檢驗,經常檢查急診檢驗的儀器、試劑,認真做好每件急診檢驗。
2、急診檢驗單由醫生填寫。腦脊液及各種穿刺液、胃液由醫生采集;血液及分泌物或排泄物由護士或檢驗人員采集。急診檢驗單連同標本應及早送檢驗科。
3、檢驗人員接到急診標本后,應迅速進行檢驗,準確、及時地報告檢驗結果。
4、認真做好急診檢驗登記、查對工作,虛心聽取臨床醫生、病人的意見,不斷改進急診檢驗工作,提高急診檢驗質量。
(二)急診檢驗范圍
1、急診病人。
2、門診重病人。
3、急診室觀察病人病情突然變化者。
4、住院重癥病人或病情突變者。
(三)急診檢驗的基本項目
1、血液常規檢驗:白細胞計數及分類計數、血紅蛋白測定、血小板計數、DIC診斷項目、瘧原蟲等以及臨床特需的檢驗項目。
2、尿液常規檢驗:尿蛋白、尿糖、尿隱血、尿膽原試驗等以及臨床特需的檢驗項目。
3、大便常規檢驗:涂片鏡檢、潛血試驗等以及臨床特需的檢驗項目。
4、腦脊液及各種穿刺液檢驗:理學檢驗、細胞計數及分類計數、蛋白定性、糖定性或半定量,涂片法作細菌檢驗等,以及臨床特需的`檢驗項目。
5、生化檢驗:鉀、鈉、氯、鈣、糖、肌酐、尿素氮、淀粉酶、膽堿脂酶測定,血氣分析,腦脊液蛋白、糖、氯化物定量,心肌損害標志物測定,肝功能試驗,以及其他臨床特需的檢驗項目。
6、胃液的毒物分析:如巴比妥類、有機磷類的毒物測定,以及臨床特需的檢驗項目。
7、急診血型鑒定及交叉配血試驗。其它項目,根據臨床需要,由臨床科室與檢驗科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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