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規章制度(匯編15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的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的規章制度1
為了規范集團IT(信息技術)各項工作,提高IT系統的可靠性,提高IT 總體服務水平,并使得相關工作具有持續改善性及相互協作性,特制定統一的IT 規范及標準,包括建立統一的設備管理規范,統一的IT網絡及安全標準,統一的系統管理及維護流程等。
集團IT部在與各公司討論的基礎上,結合各公司的情況,統一制定了以下集團IT管理規章制度,請各公司參照執行。由于集團各公司實際情況較復雜,我們本次編寫的規章制度覆蓋面有限,存在不當之處請各公司指正,我們將隨著集團IT系統不斷發展,進一步修改完善集團IT的各項制度。
一、集團電腦設備管理規范
1、設備管理工作范圍
集團相關電腦等IT設備均為集團資產。所有設備的維護、管理及設備規格的審核由各公司IT部相關人員負責.各公司IT部門需設立IT管理員,負責電腦等IT設備的管理工作。對于本公司的所有電腦等IT設備必須列管(分類編號),并由財物部門提供固定資產編號,在顯著位置粘貼固定資產編號標簽。如有人員因為在集團內部調動工作,應首先歸還原公司的所有IT資產后再向新公司申請 。
2、設備采購規格
為了保障集團各項系統在硬件平臺上的正常運行,便于統一設備維護工作,降低總體費用。集團內部應統一設備使用規格。各公司采購相關設備需經集團IT部統一審核。
3、非公司資產電腦管理辦法
原則上非公司電腦等IT設備不得接入公司網絡
a.公司員工之個人私有電腦(非公司資產)如有特殊原因,必須經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由公司最高主管(如公司總經理,主管副總)同意后,由IT部門工程師檢查系統安全性后并統一安裝集團防毒和補丁升級等系統安全程序方可加入公司網絡。該電腦由IT統一編號記錄在案,以便適時檢查更新系統安全程序。
b、集團內其他友廠員工因公出差需加入當地網絡,需經相關接待部門人員確認,并由IT部工程師檢查系統安全性后,加入當地網絡。
c、外來供應商的電腦不能擅自加入公司的內部網絡。如有特殊需求需要使用INTERNET等,必須由相關接洽部門最高主管確認后,才可接入與公司內網關鍵數據隔離的獨立網段 。
在硬件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集團IT部將逐步在各公司實施802.1X安全認證,采用技術手段防止外來設備未經允許的接入情況發生。同時要求各公司新購網絡設備符合802.1X的標準。在各公司實施802.1x條件未成熟的情況下,可先使用電腦MAC地址綁定等相關技術手段,防止外來電腦隨意接入。
4、軟件許可證的管理
a、集團所有電腦安裝的軟件必須為正版軟件。
b、集團常用標準軟件( 微軟的各類軟件等)許可證之采購由集團IT部根據各地的需求申請統一進行。非標準軟件許可證之采購由各公司提出申請,經集團IT部審核后由當地自行采購。如集團公司正式成立,集團內各公司應統一使用集團名稱采購相關許可授權,以便于集團內各公司靈活調配。
c、各公司由專人負責本公司許可證的管理,統計本公司許可證數量和使用情況。定期將信息匯至集團IT部。
暫時不使用的許可證可提交集團IT部,由IT部協調分配,防止許可證的閑置。如發現
用戶非法使用未經授權的軟件,需予以刪除,如用戶因工作原因確實需要使用該軟件,請立即與集團IT部進行聯系,集團IT部將協調集團資源,在一周內提出解決建議。
5、設備損壞與賠償
用戶領用電腦等IT設備后,需對所領用的設備資產負責。平時要愛護設備并嚴格按公司要求合理使用,盡量延長設備使用壽命。若用戶使用的設備發生人為損壞、設備遺失等,需要按以下流程執行賠償:
a、設備遺失
由當地公安部門或人事部出具設備遺失證明后,經用戶部門主管確認,由財務部按遺失當日為止,按照設備折舊年限計算殘值,由用戶本人作價賠償。
b.設備損壞
用戶正常使用的情況下發生設備損壞,且產生維修費用,由公司承擔。如因蓄意或不正規使用造成損壞,所有費用均應由用戶本人承擔。
6、設備報廢
由各公司IT管理員根據設備使用現狀和使用年限提出報廢申請,根據相應的核決權限,提交各公司財務部門和總經理核準后,由相關部門辦理資產注銷手續。
設備出現以下情況可以申請報廢:
a、設備超過保修期,且維修費用超過其殘值的50%。
b、維修后半年內超過兩次以上維修的,且單次維修費用超過其殘值20%的。
c、因配件停產原因,無法維修,且無法用其他配件取代。
d、因特別作業需求此設備已無法滿足該作業,且此設備無法升級又不能滿足任何其他作業所需的。
e、使用超過五年以上的,且無法滿足當前作業需求。
二、集團電腦用戶使用規范
1、公司電腦的使用權限分類
為了提高系統的安全性和穩定性,保證集團內部業務的暢通運作。集團對電腦及IT 資源的.使用有一定的限制。對屬公司資產之電腦使用權限作以下分類:
a、權限嚴格管制類
為了保障系統安全,公司對一般用戶的電腦權限將進行嚴格管控,在此權限下,用戶無法自行安裝任何軟件或修改任何系統配置,僅能使用與工作相關之應用程序。
b、非權限嚴格管制類
部分用戶因工作特殊需要,需提升本機權限,以便可以自行進行軟件安裝等操作,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部門主管同意,并經各公司總經理核準后,可適當放寬用戶對本機的權限。建議用于工作的私人筆記本電腦可以歸入該類管理 。
2、用戶電腦使用規范
a、用戶必須在遵守國家法律,遵守集團規章制度的前提下使用各公司IT部門提供的各項信息系統,并對自己的所有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b、公司所有電腦等IT設備僅用于與工作相關的應用。僅有權訪問經過授權的相應系統。不得用于與工作無關的各項使用。
c、為了保證集團網絡安全,所有要訪問公司或集團網絡資源的電腦,必須使用自己的域用戶帳戶登陸集團網絡域,以便進行補丁及病毒庫升級等工作。每個登錄名必須設置口令、并定期修改。用戶口令至少每半年修改一次,密碼長度必須6位以上,必須與前1次密碼不同。IT部將利用技術手段逐步對所有系統的密碼強制實行以上策略 。
d、 因工作需要用戶可以申請訪問INTERNET, 公司有權對用戶的上網行為作記錄。IT將保留最近2個月的上網日志,以供相關部門主管查詢。
e、用戶使用INTERNET時,在工作時間內不得下載與工作無關的資料,如有上述情況發生,IT將立即停止其網絡訪問的權限,并知會相關部門主管。
f、集團提供的郵件系統。用戶需合理使用,不得利用郵件系統傳送與工作無關的內容,同時控制郵件大小,原則上單個郵件的大小限制在10M以內。
g、集團所有的信息資料包括用戶本機的工作文檔都屬于公司所有,所有用戶必須按照公司現有的安全和保密政策來保護以上資料,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私自復制、傳播任何機密資料。
h、用戶需對個人電腦上所存儲的文件負責。個人電腦中的公司重要文件及資料,平日必需存入公司/集團之資料庫或文件系統,以保護公司資料之完整性及安全性。以預防個人操作不慎及遭病毒破壞、或離職人員惡意破壞等導致資料遺失或泄密所造成公司重大損失。筆記本電腦用戶需特別加強設備的物理保護,防止因電腦失竊造成數據損失。
i、公司如果發現員工利用網絡惡意散布病毒,群發垃圾郵件、竊取公司重要文件等危害公司信息安全、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將提交人事行政部,按相關規定處罰。
三、集團網絡標準規范
1、集團網絡管理體系
集團網絡骨干架構的規劃由集團IT部 統一進行,各公司IT相關人員必須根據集團IT部制定的網絡標準架構進行網絡的配置和建設。所有網絡設備均由所屬單位的網絡管理人員操作,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行操作,或更改設備的物理聯接方式。
2、集團網絡拓撲結構
a、集團的網絡將根據應用的重要性采用相應的分級結構,所有各公司的網絡必須能夠訪問中心網絡,以保障各項應用的正常運行。
b、集團IP地址規劃
集團總部內部IP地址段為172.16.0.0/16, 韓通船舶為172.17.0.0/16,新韓通船舶為172.18.0.0/16,文景為172.19.0.0/16,中冶為172.20.0.0/16,海洋水建為172.21.0.0/16。各公司目前采用IP地址段不符合統一規劃的,由集團IT部與各公司IT管理員逐步實施改進。
c、DHCP 啟用
為了方便集團內部出差員工的使用,各公司應在部分或全部辦公區域對客戶端用戶啟用DHCP。以避免用戶重新更改網絡設置之麻煩。并根據本規章之非公司資產電腦管理辦法來協助外來用戶訪問相應資源。
d、VLAN啟用
為了提高系統安全性,防止網絡風暴對系統的影響,各公司IT管理員需根據本公司應用情況,在本地網絡內劃分VLAN。
3、各公司INTERNET 接入架構
各公司需加強INTERNET網絡出入口管理,各公司的 INTERNET接入方案必須遵循以下原則,并經集團IT部審批后方可實施。
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況下,禁止內部網直接連接INTERNET,必須有防火墻或代理服務器等才可連接外部網絡。如有專線與總部連接的公司可以通過DMZ(隔離區)與集團總部相連,以保證內部網絡的獨立安全。
4、微軟Active Directory目錄架構
集團采用基于微軟Active Directory(簡稱)作為集團的目錄服務,集團各公司的AD根域需統一為集團域。 AD集中控制用戶登錄,身份驗證以及目錄對象的訪問控制。通過單點網絡登錄,管理員可以管理分散在網絡各處的目錄數據和組織單位,經過授權的網絡用戶可以訪問網絡任意位置的授權資源。通過基于組策略的管理則簡化網絡管理,提高了對于復雜網絡的管理簡便性。
四、集團系統日常維護規范
1、日常維護工作范圍
a、日常維護工作指對公司現有IT基礎系統的運行維護,以保障用戶所使用的基本系統及上層應用正常運作的基礎工作,是各項系統正常運行的前提。各地IT管理人員負責日常維護工作,做好系統日常維護記錄。IT管理員每天必須檢查以下各項系統之運行狀態,如有異常需及時處理。
基于WINDOWS Server的網絡基礎架構,包括AD 服務器,DHCP ,DNS或其他INTERNET代理系統。
各公司內部數據庫及應用系統。
防病毒,補丁升級等安全支持系統。
所有IT管理人員負責的主機、網絡設備及設備運行環境的日常檢查。
所有系統及數據的日常備份和系統故障恢復。
2、病毒日常防范工作
各公司IT管理員必須保證公司內所有電腦都安裝客戶端防病毒軟件,并保證病毒庫及時得到更新。集團根據各廠現有情況,建議用戶端采用360的防毒解決方案(包括安全衛士和殺毒軟件按)。
3、病毒應急處理流程
各地應建立病毒應急處理機制,管理人員發現當地病毒爆發時,應及時把已感染的電腦斷網隔離,防止擴散到其他網段和電腦,并把相關病毒信息及時告知集團IT部,便于集團IT部和其他公司協同制訂緊急處理措施。
4、系統補丁更新工作
由于操作系統和應用程序軟件存在一些安全漏洞,各公司必須及時安裝補丁程序以消除這些安全隱患。為了加強系統補丁管理,建議各公司利用360安全衛士的修復漏洞功能和軟件管家—軟件升級功能進行修復。
5、數據備份和恢復
各公司IT管理員需根據各類資料的重要性,相應安排每天/每周/每月的備份計劃。要求IT管理員能夠及時恢復文件服務器及郵件等重要數據。如關鍵應用服務器發生故障,要求IT管理員在4小時內恢復系統的應用,并在8小時內恢復備份數據的使用。
五、 集團IT員工自律規范
1、集團信息系統中所有數據(包括用戶本機數據)均屬于公司所有。所有IT員工必須按照公司現有的安全和保密政策來保護以上數據。發現任何違反本條例的行為立即提交人事行政部議處,并且公司保留追究相關責任的權利。
2、IT人員因工作關系可能接觸到部分公司重要數據,未經相關人員之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閱、復制或傳播相關內容。嚴格禁止IT人員惡意毀壞、篡改資料。一經發現以上行為立即開除,并根據其后果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3、IT人員應以公司利益為重,加強安全意識教育學習,切實做好各項相關系統的日常安全檢查,發現漏洞立即匯報,并制定相應解決方案。
4、用戶之電腦數據備份等工作由用戶自行負責,除非經過用戶同意, 原則上IT維護人員不可接觸用戶電腦上的任何數據文件。
5、嚴格限制服務器上數據的存取控制權限,所有權限變更需經相關數據之擁有者(Data Owner)部門主管書面確認后方可執行。
6、為確認操作人員的身份,以便跟蹤操作記錄。所有系統管理員必須使用本人帳戶登陸系統。嚴格限制類似ADMINISTRATOR、ROOT 等級管理員帳戶的使用。上述超級管理員帳戶由IT主管分配給1-2名經授權的IT人員,只有在個人帳戶無法解決問題的情況下才可使用。每次使用超級管理員帳戶時,需有明確記錄,以利事后核查。
7、對于文件服務器,數據庫等重要系統啟動審核功能,記錄任何系統權限的變更及關鍵數據的讀取情況。
8、所有IT 系統日志屬公司重要數據,未經IT 部門最高主管同意,不得向任何人提供查詢。如有公司相關部門要求查詢,需以書面方式提交申請并由申請部門主管和IT主管同意后記錄在案,方可提供查詢,如有業務部門需復制這些查詢數據還需公司最高主管書面同意。
9、對于用戶要求的密碼初始化等涉及用戶資料安全的操作,需有書面申請并在確認用戶身份后執行。嚴禁直接響應用戶電話申請進行操作,以防非技術因素的身份欺騙現象的發生。
10、在用戶電腦維護中,禁止IT維護人員查閱、復制、修改和刪除任何用戶數據。如因工作需要必須進行用戶數據的復制備份等操作,必須經用戶簽字同意后,在用戶監督配合下進行。
11、用戶服務中,在完成用戶初始化設置后,需首先指導用戶修改初始密碼后再讓用戶使用。并指導用戶使用基本安全手段保護重要數據(如文件服務器的使用、本機文件的存放,需歸檔備份的數據 )。
公司的規章制度2
總經理職責
總經理在市公安局分管局長領導下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對公司的發展方向、重大決策、社會效益、經濟效益以及職工管理、隊伍建設等工作負有領導責任。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人民警察的條令、條例和規章制度。
2、對公司發展方向、目標規劃、重大事項決策及經營管理的工作負有領導責任和決策權。
3、堅持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并重的原則,保證公司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開展經營活動,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做出決策。
4、對公司建設、職工管理教育、隊伍建設等負有領導責任。
5、嚴格行政管理,加強機關建設,使部門協調一致,提高辦公效率。
6、建立健全黨、團組織,關心、支持黨群工作。
7、定期向市局領導匯報公司經營狀況,自覺接受市局黨委領導和治安支隊業務管理和監督。
8、領導公司完成市局賦予的其它任務。
副總經理職責
1、協助總經理實現公司工作目標,積極做好分管工作。總經理不在時,受托代行總經理職責。
2、研究制訂公司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當好總經理的助手。
3、協調好公司上下級關系,充分調動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努力完成公司各項工作任務。
4、協調好與用人單位的關系,千方百計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
5、協助總經理抓好保安隊伍建設和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檢查各項工作落實情況,及時解決和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在總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協助總經理處理日常行政工作。
1、協助經理組織召開公司大會、總經理辦公會等,并負責督促、檢查會議內容的執行情況。
2、負責并組織公司工作計劃、總結和各種請示、匯報材料的擬寫工作。
3、根據總經理指示,負責辦理與各職能部門有關的協調工作。
4、接待來賓、來訪工作,負責各種信息的反饋工作。
5、負責組織公司考勤工作。
6、負責公司辦公用品,生活物資的計劃、采購、供應和保管工作。
7、負責公司保安員勞保用品的采購、發放工作。
8、負責公司保安裝備的采購、發放、保管工作。
9、負責公司職工勞資管理和福利待遇的發放工作。
10、負責公司機動車輛的調度、維修、保養、安全管理工作。
11、負責維護公司的正常的辦公秩序、環境衛生、做到定期檢查。
12、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在總經理和分管經理領導下開展工作,全面負責全市保安隊伍日常管理工作。
1、負責制定保安隊伍建設發展規劃,制定年度目標,指導計劃和日常管理制度,并對落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調、組織實施。
2、負責保安隊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業務知識學習,加強規范化、制度化、正規化建設,努力提高隊伍素質。
3、負責有計劃地組織實施對保安員進行訓練、考核、定級、調配使用等工作。
4、負責基層組織管理、骨干配備、審批、任免等工作。
5、負責保安員勞動合同的簽定、續簽、解除以及保安員的辭退工作。
6、負責履行與客戶簽定的合同條款,組織調配人員,下達任務,提出要求,不斷監督檢查,圓滿完成公司和客戶交給的各項任務。
7、負責保安隊伍的`紀律作風教育整頓、“四項達標”等工作的組織實施。
8、負責保安文件資料存檔和保安員檔案管理工作。
9、負責保安部各類會議會務準備、會議記錄、材料匯總等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在總經理和分管經理領導下開展工作,主要負責公司與用人部門合同簽訂及保安服務費回收工作,協調公司與用人部門的關系。
1 、負責起草、簽定保安服務公司合同書,協調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糾紛,甲乙方違約索賠,協議的續訂和終止等工作。
2、負責收取客戶服務費及其它有關費用。
3、負責協調客戶與保安隊伍的關系,適時聽取客戶對保安服務的意見及合理化建議。
4、搞好合同存檔工作,防止合同霉變、蟲柱和丟失。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公司的規章制度3
為了加強管理、統一規范,促進xx商貿的發展壯大,提高各部門的工作質量及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各項決議及工作紀律。
一、作息制度
(5月1日--------9月31日)早上8:00上班(10月1日------4月30日)早上8:30上班每周日休息,如有變動,以臨時通知為準。
二、考勤制度
1、如遇工作當日有事假,須事先通知或出示批準假條(否則按曠工處理)并扣除當日工資。凡曠工者扣除當日工資的2倍。病假發放當日工資的50%,若無門診病歷、注射單或醫院證明等,按事假處理。病假超過3天以上者,按事假處理。
2、在當月考核中,出現遲到2次者,扣除當月工資20元,出現3次以上者,以10元/次扣除。
3、若當月考核中全勤并且表現積極者,業務安排合理有效,當月獎金50元。
4、在當月事假超過7天以上者,不享受公司任何提成及福利待遇。
5、一年中累積請假在15天以上者或年底連續請假超過6天者,不享受年終獎勵及福利待遇。(正常休假除外)
三、行為規范
(一)職業道德
1、遵守行業道德,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道德。
2、恪盡職守,服從指令,勤懇工作,講求效益。
3、不得泄露公司機密或假公濟私,嬴私舞弊。
4、不得超越本職權范圍開展業務活動或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5、不得從事第二職業,如經公司調查屬實罰款1000元。
6、各部門同事之間互相真誠合作,互相配合,發揚團隊精神。
7、在業務的開展過程中,始終要維護本公司利益。
8、不得損害他人利益,不得用公司便利條件進行個人行為。
(二)行為規范
1、嚴格遵守公司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或無故曠工。
2、無條件服從公司直屬上級的領導,不得拒絕或拖延要職工作。
3、養成良好的公共習慣,不得隨地吐談,亂仍果皮紙屑。
4、無論任何場合,要懂禮貌重禮儀,使用文明用語。
5、公司任何人不允許把情緒帶到工作中,如對公司有意見者,當面和領導提出。
6、端正工作態度,提高敬業精神。
7、愛護公司財物,節約公司開支。
8、要以公司規章制度為行為準則,因個人行為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公司概不負責。
四、公司主導思想及宗旨
1、要以公司利益為基本準則。
2、以誠信為先導、以先進管理為依托、以客戶滿意為宗旨、以網絡建設為中心,以強力銷售為目標。
3、公司同事之間要彼此互相尊重。
4、要以卓越的方式去完成所有工作任務。
5、我們要向時間要發展,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任務。
6、開放方針:公司的每一位員工都有權利向他愿意找的任何人討論他所關切的管理活動或決策方面的問題。
五、業務管理制度
1、出現業務問題要及時匯報、溝通,妥善處理,并引以為戒。下次再犯同樣的錯誤,罰款100元。
2、業務要全面熟悉公司產品,包括產品名稱、條碼及價格等。如因業務不熟悉產品造成損失由業務承擔。尤其是特價產品不能與正常銷售產品混淆,新品要盡快了解其特性及賣點,并找出與競品的優勢。
3、對業務要認真負責,如被市場督導人員發現單品不全(斷貨)及產品陳列不規范者(如能合理解釋原因視為通過),否則認為業務失職,罰款100元/次。
4、對于賣場滯銷產品及時處理或調貨,由于業務問題造成退貨損失者,責任自負(質量問題除外)。一次退貨額度在200元---300元者,倒扣工資1%、300元---500元者倒扣2%、500元---800元者倒扣3%、800元以上者倒扣4%、超過20xx元者倒扣6%。
5、由于業務原因造成跑店,給公司造成損失者,業務與公司各承擔損失的50%,并且不享受當月的'提成和各項補助。
6、業務巡店要如實,準確填寫巡店表,對于需要補貨的,要求店方確認才能生效。
7、公司在工作期間各部門員工的電話需保持通話暢通,若公司打電話不接或電話打不通超過兩次者,不得享受電話補助。若遇急事,要及時向部門經理報告,得批準后,方可離開,否則按曠工處理。上班期間開小差,一經發現按曠工處理。
8、每周六下班前必須將本周工作總結和下周工作計劃交于所處部門經理審核,并一同交于經理。
9、收走送貨清單未付款,打欠條一律加蓋單位有效公章視為有效,否則產生后果按相關條款處理。
10、丟失票據或貨物要如數賠償。
11、每周六下午5:00為公司例會和集體學習時間,無特殊原因不得缺席。
12、每日票據應及時與財務當日對清,如發現有侵吞公款者一元罰一百元,依次類推。
13、上班時間必須早、晚到公司報道,特殊情況提前向公司請示,每天的工作行程以報表日志形式上交部門經理。以備回訪、落實、解決問題,并能達到業務上的及時溝通。
14、出庫人員與業務人員在出庫和退庫(包括退貨)時要盤點清楚,數量核實準確。在會計核對超市回單及回款時,如發現商品數量短缺或回款有誤時,上報經理,由經理追究當事人的責任,若當事人無法向超市追回、找到所缺商品或貨款,則由當事人照價賠償。
15、業務人員在前一天開好第二天所送的商品及數量,以便于第二天能夠順利開展工作。
16、對于公司車票報銷至少憑一張當日電腦票據,如果確無電腦票據,必須憑店方訂貨單或店方簽字才能確認,否則不予報銷。
17、在職員工原則上不應以個人名義向公司提出借款,如果是業務開展正常開銷,需在三日內進行核銷,否則不得進行下一次請款。
18、收回貨款造成丟失者,或數目核對有誤時,需如數賠償。
19、每周六為費用報銷時間,提前將報銷單據填寫清楚,交到會計處進行核對。會計核對后交經理審核簽字,審核后由出納支付。
20、對于工作開展情況要主動匯報,并及時解決。工作執行緩慢,效率低者要及時調整,若縷教不改者,公司給予30元----100元罰款。
21、到公司不足六個月者,不享受年終獎金及福利待遇。
22、單月退貨額度累計超過4000元者,不享受公司補助,超過6000元者,只發基本工資。并追究片區經理責任。
六、庫房管理制度
1、庫存商品要擺放整齊,保持庫房干凈、整潔。杜絕三亂:亂堆、亂放、亂壓;同時做好庫房商品三區即:正常銷售商品區;退貨區;殘損區。
2、每月中旬與財務對庫,核實是否相符。每月月底盤點,如盤點虧損,庫管應如數賠償。
3、對于退貨應及時處理,繼續能正常銷售的進入商品區,不能銷售的進入殘損區。
4、發貨一定要堅持先進先出原則,接到發貨單,一定要仔細看清楚貨物品種、規格、價格、數量后方能發貨。
5、庫管人員每日需提前配好次日所需發貨的各種商品。
6、發貨時庫管人員以及送貨人員要當面點清數字并簽字確認,簽字確認后出現問題,由送貨人員負責。特殊情況除外。
7、庫管當日發貨數量要當日與公司會計核對,以便會計與業務或配送核對數據。
8、庫存商品不足及庫存積壓商品應及時上報公司領導,避免缺貨或積壓,給公司帶來的損失,保持良好的正常庫存。
9、如在當月考核中發錯貨三次以上者,處于30元罰款;如在當月發貨無任何錯誤,并且庫存商品數量準確無誤,擺放井然有序,當月獎勵50元。
七、業務流程圖
店方傳真定單、業務巡店下單、主管簽字審核、開票人員開具發貨單、庫管、財務、回單、超市、回款備注:
1、第一聯存根要與第四聯出庫保持一致。
2、財務用第四聯做庫存帳,便于每月與庫管核對數量,并作為備份核查。第一聯作為做內部帳的憑據。
3、對于先出貨的,業務流程完畢后,必須重新過電腦打印票據,與庫管核對相符簽字。
八、配送制度
1、配送人員要合理安排路線,提高效率,準確無誤的將貨送到超市。
2、裝貨時一定要核對準確,送貨時一定要查驗仔細。
3、在單人送貨時一定要認真,切忌馬虎大意,鎖好車窗。
4、在送貨過程中,不要與收貨人員發生爭執,要有耐心。
5、在貨物驗收完畢后,該簽字的簽字,該收款的收款。
6、在整個送貨過程中,要保管好貨物、票據及貨款。
7、遇到問題要及時與業務或經理溝通。
8、在賣場發現品種不全或是陳列不好,請直接給經理反應。
九、辭職與辭退規定辭職
公司員工決定辭職時,員工應提前15天遞交書面報告,經批準并辦理相關手續交接后,方可離開公司。辭退
1、公司辭退員工,須先征求總經理意見,同意后方可執行。
2、被辭退職員的當月薪水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算。
3、公司有權對下列情況之一者即日辭退,而無須事先通知。
(1)、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
(2)、違背公司利益及嚴重有損公司形象的。
(3)、觸犯國家法律、法規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工作情緒低糜及工作態度不端正者。
4、新員工工作不滿一月,自動離職,工資將不予發放。
公司的規章制度4
第一章 作息與考勤制度
第一條 作息時間:
1、星期一至五:9:00——17:00;周六:9:00——11:30;
2、中午休息時間:11:30——13:30 ;
3、本公司為雙休制。
第二條 周日及國家法定假天均休息,特殊情況下,將安排人員進行輪流值班。
第三條 員工上下班一律親自打卡(簽到),經總經理核準免打卡(簽到)者除外。
第四條 遲到(早退):
1. 上班遲到15分鐘之內者為遲到。
2. 上班遲到15分鐘至1小時者,以曠工半天計;
3. 無故遲到1小時以上者,以曠職1天計;
4. 提早下班15分鐘之內者為早退。
5. 提前下班15分鐘至1小時者,以曠工半天計;
6. 提前下班1小時以上者,以曠職1天計;
(處罰金按工資每天金額計算)
7. 于一個月內遲到及早退合計超過三次(含三次)者不予發放全勤獎金;
8. 于一個月內遲到及早退合計超過三次(含三次)者,每三次視為曠工一天。
9. 以上情況均會根據情況給予罰款,因處罰得來的罰款本公司一律不歸
為己有,勻平均補貼給所有員工。
10. 請假扣除當天工資與全勤獎。
第五條 因業務,須于晚間或假天加班者,應事先呈報部門經理以便列入考核。
第六條 外出洽公者,若預知會延誤上、下班時間者應事先報備部門經理簽字,方可免除上、下班打卡(簽到);在外恰公無法于上、下班前趕回公司者,應以電話報備部門免除上、下班打卡(簽到),但次日須請部門經理在出勤卡上補簽確認。
第七條 行政部門負責每月員工出勤的統計,作為當月工資發放的依據。
第二章 請假制度
第一條 員工確因事或因病需要請假時須填寫請假單,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
第二條 事假:
1.每月請假不得超過兩天,超過者原則上不給予批準,具體視特殊情況而定;
2.全年請假不得超過十五天,每次不得超過連續五天;
3.一次請假超過十天(含)者,須辦理停薪留職手續;
4.事假為無薪給假,(以天數為計算單位)。
第三條 病假:
1、凡請病假經領導簽字,全年累積不得超過三十天;
2、病假連續兩天以上(含)請附醫師診斷證明;
第四條 產假:
1.女性員工分娩前后給假五十六天(產婦產檢可提前請產假或產假未休完者可轉換為年假);
2.妊娩三個月以上流產者,給假十天;
3.未滿三個月流產者,以病假處理;
4.服務滿一年以上者,請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未滿者減半發給。
第五條 婚假:請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
第六條 公假:
1.公司派遣學習、考察、辦事或特別指定任務、拜訪客戶者;
2.請假期間薪資照發。
第七條 工傷假:
1.員工因執行職務而受傷或致病者,須申請工傷假;
2.工傷假在一年(含)的內者,基本工資照發;
第八條 請假時依下列規定呈報核準:一般員工請假兩天以內(含)由副總經理核準;三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
第九條 凡請事假先申請,如因患病或特殊狀況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請時,應先以電話向所屬部門經理報備并向人事部門負責人報備,但應于假后兩天內補辦請假手續;逾期則視為曠工。
第十條 凡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前后,不得請假。
第十一條 事假、病假的'規定天數,年度中途到職者按比例計算。
第十二條 員工請假期間無論假別或天數,應覓妥職務代理人,來負責一切事物事宜,否則視同曠職。
第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事情的一者,視為曠職論,曠職一律扣薪三天以示懲戒,凡一個月內曠職累計達三天者,予以解職處分:
1.未經準假而擅離職守或缺席者;
2.無故遲到或早退1小時以上者;
3.凡未事先請假,而逾期未補辦請假手續者;
4.凡事先請假未覓妥職務代理人者;
5.停薪留職,未辦妥手續者。
第十四條 員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須辦理停薪留職:
1.請病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2.請事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3.因案被法院拘留十天以上者,但經判決不起訴或無罪確定者;
4.因特殊事由需停薪留職者。
第十五條 停薪留職者,請辦妥停薪留職手續方為生效,否則視曠職論。
第十六條 員工停薪留職期間,除停發薪資外并停止享有公司一切的福利。
第十七條 停薪留職最長以三個月為限,其原因消除后,應于三天內自請復職,否則視同自動離職。停薪留職人員,概不保留底缺,如原服務部門無缺額或業務上已無需要時可以不批準其復職。
第三章 員工福利制度
第一條 本公司正式員工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第二條 正式員工均參加社會保險,享有各項保險權利。
第三條 公司可視情況,不定期舉辦員工聚餐、郊游等集體活動。
第四條 部門經理隨時呈報表現優秀的員工,經公司評審后視情況發給各種獎勵,具體參照第八章的員工獎勵制度。
第五條 公司年終結算如有盈利,對于全年無重大過失員工發放年終獎金,發放標準如下:
1.服務滿一年者發放月薪一個月,未滿一年者按比例發放;
2.未到年終離職者不發。
第七條 公司年終結算如有盈利,根據考核,對工作表現優秀的員工進行調薪。
第八條 公司每逢重大節慶日(春節、中秋節等)向員工發放禮品或禮金,其金額視公司業務盈余及財政狀況而定。
第九條 每月8日作為公司工資發放日,發放前月工資。
公司的規章制度5
1、各單位包括各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進場前,應向甲方供給現場各級管理人員及班組負責人的詳細名單及聯系方式,各項目管理班子人員名單,經甲方考察認定進入施工補充協議,方可安排進場。各單位更換管理人員必須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權根據施工和監理單位現場管理人員的實際本事和水平,決定其是否留退。
2、各施工單位進場時必須在現場辦公室安裝電話或報送手機號,并保證每日24小時暢通,工地有人值守。
3、監理公司人員必須保證每日8小時以上現場工作時間,保證每一天24小時通訊暢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階段或緊急施工問題,應保證及時到工地解決。
4、各施工單位應在臨設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應臨設安排方案,在正式開工前15天應向甲方報送有關施工組織設計,經甲方工程部簽字認可后方可進行施工安排,正式動工前一天必須提交開工報告。
5、各施工單位必須服從甲方現場代表的協調安排,服從監理公司的技術指導和監督。
6、施工現場內各單位之間包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所有協調安排事項,均應以書面形式傳達,如有特殊情景需立即口頭處理時也必須在12小時內完善正規手續。
7、現場所有往來文件均以標準打印文本為準,并妥善保存。如非標準打印文本各單位有權拒絕簽收,相應產生的影響和職責由發出方承擔。所有發出的文件均應有簽收回執。
8、現場內各種往來書面文件、通知,施工單位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由甲方認可的管理人員簽收。簽收后如有異議必須在當日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同,并應嚴格按照文件內規定時限內執行完成。
9、在施工過程中,各單位如有管理或技術問題需協調解決,須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經三方協商并得到甲方書面答復后方可按書面決議執行,切忌擅自行事。
10、施工單位制定的各項現場管理制度、條例均不得與甲方制定的作為施工補充協議附件的各項管理制度有抵觸或沖突,并應在進場前隨施工組織設計報交甲方審核完善后方可執行。
11、經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下發通知施工單位認可但不執行將給予500—20xx項。
工地現場會議管理制度
1、為了便于銜接,甲方實行現場周例會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臨時現場專題會,時間、地點由甲方屆時通知,施工單位參加人員必須是項目經理或項目執行經理或技術負責人或職責工長,所有人員不得無故遲到、缺席。遲到者罰款50元人,缺席者罰款100元人。
2、與會人員手機均調為振動或關機,會場中手機不能發出聲響,不得在會議場中接聽手機,否則罰款50元人。
3、甲方對施工單位的管理實行目標職責制,即每周例會時提出下周計劃(包括質量、進度、安全、禮貌施工),同時檢查本周計劃完成情景。配合協調情景、約定事項的執行情景、材料供應情景、違規通報、各種材料、設備準備、重大問題的論證解決等。
4、會議記錄由與會各方各自進行記錄整理,會議當日之內必須構成正式文本報甲方進行匯總整理。
5、若會議中有重要決議問題可單獨構成會議紀要,經各方負責人或代表簽字認可后即作為合同附件,產生與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工期管理制度
1、施工單位進度嚴格按照合同工期執行:
1。1開工日期:單棟工期以甲方現場代表簽發的開工令為準。
1。2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雙方在確定竣工日期及各項竣工控制工期時,已充分研究:
A、可能出現的各種規模的下雨、大風、高低溫天氣、停水、停電、節假日因素。
B、建設單位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2、各施工單位必須在甲方總體工期控制節點前提下,于每月25日前報下月進度計劃,每周工地例會前報上周工作完成情景及下周工作計劃。所有報送的`進度計劃文件必須由項目經理及職責工長簽字并加蓋項目章。
竣工日期的控制:
3、甲方另行安排的剛性進度指標必須按時完成。
4、竣工日期:以合同約定為準。
5、按照合同,以及雙方對工期控制節點的約定,乙方無正當理由使工期延誤將處于1000—5000天的罰款。
現場施工臨時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1、甲方在工地上統一設置配電房,并指定專職人員負責,任何人未經甲方項目負責人許可不得私自接近及開啟動用。
2、施工單位進入現場需根據自身用水用電量的大小自備水電表,并準確記錄起始數字,報交甲方現場代表核定。
3、臨時水電表安裝位置應經甲方指定,不得隨意安裝。
4、水電線路的敷設應貼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范。
5、水電抄表應于每月25日完成并報交甲方現場代表核定,施工單位負責人給予簽字認可。
6、按照合同約定,施工單位按時向有關部門繳納費用。否則造成一切經濟損失自付。
對于違反以上管理制度中任意一條者,將酌情處以50—10000元的罰款。
公司的規章制度6
一、全體員工必須遵守本制度,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作息時間:上午:8:30――12:00午時:14:00――18:30
三、工作紀律:
1、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每日打卡簽到,遲到每人次繳納歡樂成長基金10元(當時不繳納則雙倍在工資中扣除)。遲到半小時以上按曠班處理。
2、工作時間禁止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禁止在工作時間玩游戲等一系列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每次繳納歡樂成長基金10元(當時不繳納則雙倍在工資中扣除)。
3、每周休假一天,休假時間為周一或周二輪休,其他時間一律請假,沒有提前請假視為曠班(曠班一日扣除兩日工資)。
4、請假應向主管部門提前一天提出,由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休假。
5、不得對公司內任何員工進行人身攻擊、惡意誹謗,一旦發現立即清退。
6、維護好個人形象,在工作期間不得穿拖鞋,違者每人次繳納成長基金5元(當
時不繳納則雙倍在工資中扣除)。
7、自覺提高個人綜合素質,維護公司形象,不得沖撞任何客戶。
8、不得借用公司名義利用公司資源拉私單,一經發現予以200――20xx元罰款。
9、對于公司的重要資料(如報價、材料、客戶資料等)不得透漏給其他公司或個人,違者取消工資。
10、不得越權工作。越權未對客戶或公司造成損失的罰款50元,越權工作對客或公司造成損失的,越權者承擔所有損失。
11、外出時到前臺登記。未登記按曠班處理。
公司的規章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産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産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爲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馀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後處理。
第十七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産管理
第十八條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馀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馀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馀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公司的規章制度8
一、公司規章制度的重要性
(一)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可以保障企業合法有序地運作,將糾紛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好的企業規章制度可以保障企業的運作有序化、規范化,降低企業經營運作成本;
(三)規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對職工來講服從規章制度,比服從主管任意性的指揮更易于接受,制定和實施合理的規章制度能滿足職工公平感的需要;
(四)優秀的規章制度通過合理的設置權利義務責任,使職工能預測到自己的行為和努力的后果,激勵員工為企業的目標和使命努力奮斗。
(五)良好的規則制度為企業節約大量的人力物力為企業的正常運行提供保障。
二、單位應如何制定規章制度
在企業的人事行政管理中,規章制度起著重要的作用。規章制度是企業進行員工管理的重要依據。企業的規章制度的制定,目前的認識比較混亂,導致了部分企業在操作過程中無所適從。如果企業在規章制度制定中存在瑕疵,隨著時間的推移,將會被逐漸放大,對以后的企業行政管理留下嚴重隱患。為了增強企業對規章制度制定的認識,特撰此文,僅供交流探討與參考。
(一)《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的法律規定及實務操作狀況。
《勞動法》的相關內容對規章制度制定作出了規定,但是很不明確,具體條文如下:“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但是究竟應怎樣“依法建立”規章制度,卻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這導致了在企業的行政運作過程中,規章制度完全由企業單方面制定,進行簡單宣傳后馬上實施。
為了彌補《勞動法》的相關內容規定的不足,《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xx〕14號)》的相關內容規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的相關內容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度的規定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并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依據這條規定,企業制定有效的規章制度,必須滿足三個條件:民主制定、不違法、向勞動者公示。“民主程序”是什么程序?對此還是沒有一種合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解釋。
在審判實踐中,只要企業的規章制度只要不違法,并向勞動者公示,其效力都會得到認可。
(二)《勞動合同法》對規章制度的規定及解釋
《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原文如下: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解釋:我們可以比較《勞動合同法》與《勞動法》的相關內容規定,可以發現除了個別標點外,是完全一致的。《勞動合同法》的相關內容規定的解釋,補充了規章制度通過和修改的程序,并強調了用人單位要將規章制度進行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是對《勞動法》的補充和完善。該條規定很明確,但是“職工代表”應如何產生,仍然沒有相關規定。
(三)規章制度通過實務操作指引
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應經過以下兩個程序才能通過:
1、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工會討論不予認可);
2、公司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制度最終方案(即需要公司代表、工會或職工代表雙方均出席);
實施以上兩個程序要解決以下問題:職工代表的產生、會議過程的記錄。
職工代表應如何產生目前沒有相關法律規定,但是勞動法規強調的是規章制度的民主通過,所以應由勞動者推舉產生。產生的方式可以參照我國選舉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的方式進行。對于一些比較大型的企業,也可以采用多級選舉的方式。如先選舉班組的代表,再班組代表推舉出部門代表,由部門代表組成職工代表大會。采用多級選舉的方式可以降低職工代表大會的人數,提高規章制度的通過效率。
職工代表大會的討論(程序1)以及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最終方案(程序2)的過程一定要有會議記錄,并要求與會人員或參與協商人員的簽名確認。
規章制度通過后,用人單位還需要履行公示或者告知程序。公示和告知程序是很重要的環節,一個經過了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如果沒有履行公示或者告知程序,仍然不能作為用工管理的依據。注意,規章制度可以公示,也可以告知。實踐中可以通過培訓、張貼、向員工發放等方式。在操作中要注意保存向員工公示或告知的證據。培訓要有培訓記錄、張貼要取得張貼的記錄,向員工發放要有員工的簽收。最有效的告知方式是向員工發放規章制度并要求員工簽收。
(四)規章制度制定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1、規章制度要簡明。
對于勞動關系的管理,勞動法規中其實也有相關的規定,如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直接按法律法規來執行就可以了,不需要寫進規章制度中,以免造成規章制度過于繁雜。
2、內容不違法。
《勞動合同法》的相關內容的規定主要強調了規章制度通過的民主程序,但是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同樣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否則不但不能約束員工,員工還可以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企業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五)、廣東省的操作實踐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發出的《關于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合同法〉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的相關內容規定如下:
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前制定的規章制度,雖未經過《勞動合同法》的相關內容規定的民主程序,但內容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并已向勞動者公示或告知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用工管理的依據。
《勞動合同法》實施后,用人單位制定、修改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未經過《勞動合同法》的相關內容規定的民主程序的,原則上不能作為用人單位用工管理的依據。從該條可以看出,該《指導意見》在事實上變通了《勞動合同法》的硬性規定,降低了企業用工管理的難度。使規章制度的審判實踐又回到了只要不違法、向員工公示或告知之后就能得到認可的狀況。雖然該意見還強調了“勞動者沒有異議”的前提條件,但是發生爭議時,如果勞動者主張有異議,需要由勞動者提供證據,這對勞動者而言是有很大難度的。
廣東省的《指導意見》在很大程度上變通了法律的規定,是平衡勞資雙方權利義務的產物。該《指導意見》的相關內容明確規定“法律法規、司法解釋有新規定的,按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的規定執行”。指導意見終歸是指導意見,僅僅是一種審判實踐中的傾向性政策,不是法律。如果有新的法律及司法解釋的出臺,還應按新的規則來處理。
本律師的觀點是,暫時沒有條件嚴格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實施規章制度通過程序的,可以先做到規章制度不違法、并向員工公示或告知后實施。有條件的還必須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定。因為政策穩定性不如法律,如果目前實行的政策發生變化,肯定會對企業管理造成很大的沖擊。嚴格按照法律來實施的管理,從來都是可以“以不變應萬變”的。
三、公司規章制度模板
公司規章制度模板需要包含以下內容: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公司的規章制度9
一、在企業的員工獎懲條例中,明確規定屬于“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情形;
二、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情形很難按平時違紀罰款來界定;
三、所以應該按行政處分等級來確定;
四、不要使用“罰款”一詞,改用“扣減工資;
五、處罰必須分兩類,一類是單處“扣減工資”(一般應用在情節輕微),另一類是行政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和辭退或解雇);行政處分同時按等級附帶經濟處罰(注意:不要使用“開除”);
六、所以,在確定“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時,就可以以行政處分等級為標準來劃分了;
七、“嚴重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是“勞動合同法”的精髓,這也是法律賦予企業的寶貴的“唯一”的權利;
八、本公司實例:(本公司員工獎懲條例節選)
5、以下情況屬于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1)對員工采取暴力、威脅、恐嚇、糾纏等手段,嚴重妨礙、影響或破壞生產/工作、生活秩序;
(2)蓄意損壞、損毀公司及員工個人資產、財產或各種設備、設施(同時按價值全額賠償);
(3)在公司內(包括公司外租宿舍)外打架斗毆、賭博、偷盜及違反治安管理其他法律法規;
(4)故意泄露公司機密,侵占公司財產,利用工作之便或公司名譽謀取私利,徇私舞弊;
(5)故意損壞、撕毀公司公開、張貼及發送的各種通告、通知及其他文件;
(6)煽動、鼓動員工罷工、怠工,挑撥是非、鬧事;
(7)被司法機關處理;
(8)不服從管理,態度、行為惡劣;打罵、糾纏領導及有關工作人員,影響、擾亂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生活秩序;
(9)發生責任事故或重大過失導致公司利益受到嚴重損失(包括名譽損失或經濟損失;經濟損失達1000元以上的);
(10)不服從部門及公司的工作班次安排及工作任務安排,經勸阻無效;
(11)自本條例實施起連續曠工3天或年度內累計曠工達5天以上、遲到早退月度累計達5次或年度累計達10次以上;
(12)采用弄虛作假等手段蓄意獲取不當利益的;
(13)符合本條例處罰標準、條款中所列的辭退/解雇條件的或受到相同標準違紀處理的.;
(14)其他嚴重違反本條例有關條款規定及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的行為。
按照國家《勞動合同法》規定,凡屬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公司有權隨時解除勞動關系,并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并賠償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的可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公司的規章制度10
一、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省拍賣企業的審核許可管理工作,促進我省拍賣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和省政府辦公廳有關文件,制訂本規定,拍賣公司規章制度大全。
第二條 凡在福建省行政區內設立拍賣企業或拍賣企業分公司(以下簡稱分公司)應當按本規定辦理審核許可。
第三條 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對全省設立拍賣企業和分公司實施行政許可及監督管理;各設區市政府拍賣主管部門對轄區內設立拍賣企業和分公司實施審查及監督管理。
二、拍賣企業的設立
第四條 申請設立拍賣企業的投資者應有良好的信譽,無違反中國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行為。拍賣企業的名稱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和有關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并含有“拍賣”字樣。
第五條 設立拍賣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一百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注冊資本;
(二)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章程;
(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四)有三名以上取得拍賣業從業資格的人員,其中至少有一名是拍賣師;并有具備與主營業務密切聯系的行業從業資格的專職或兼職人員;
(五)有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規定的拍賣業務規則;
(六)符合拍賣主管部門有關拍賣行業發展規劃。
第六條 申請設立拍賣企業,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報告(應當載明擬設立拍賣企業的名稱、注冊資本、股東或發起人姓名或名稱、機構住所、法定代表人、企業類型、經營范圍及可行性分析等內容,并承諾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
(二)公司章程、拍賣業務規則;
(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四)擬任法定代表人簡歷和有效身份證明;
(五)擬聘任的拍賣師執業資格證書及從業人員的相關資質證明(其中:擬聘任的拍賣師需先經中國拍賣行業協會辦理變更注冊單位);
(六)固定辦公場所產權證明或租用合同;
(七)《福建省拍賣企業申請表》(一式三份,其中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一份)。
第七條 拍賣企業申請設立分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拍賣業發展規劃;
(二)年檢合格;
(三)企業的注冊資本不少于五百萬元人民幣且全部繳清,拍賣企業對每個分公司,需撥付不少于一百萬元人民幣的資金或實物;
(四)分公司應有兩名以上取得拍賣業從業資格的人員,并有具備與主營業務密切聯系的行業從業資格的專職或兼職人員;
(五)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六)經營拍賣業務三年以上,最近兩年連續盈利,其上年拍賣成交額超過五千萬元人民幣;或者上年拍賣成交額超過二億元人民幣。
第八條 拍賣企業設立分公司,申請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 擬設立分公司的申請報告;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最近兩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會計報表(含年度拍賣成交額專項審計);
(四)擬任分公司負責人簡歷及有效身份證明;
(五)擬聘任的拍賣師執業資格證書及兩名以上具有拍賣從業資格人員的相關資質證明(其中:擬聘任的拍賣師須是注冊于本企業的);
(六)固定辦公場所的產權證明或租用合同。
(七)撥付一百萬元以上人民幣的資金(或實物)的證明材料;
(八)《福建省拍賣企業設立分公司申請表》(一式三份,其中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一份),管理制度《拍賣公司規章制度大全》。
第九條 設立拍賣企業及分公司,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申請設立拍賣企業(或分公司),應將上述材料送企業(或分公司)所在地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確認申請材料齊全后,發給申請人《受理行政許可申請通知書》,并在申請表上簽署審查意見后,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
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核準后頒發由商務部統一印制的《拍賣經營批準證書》。申請人持拍賣經營批準證書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營業登記手續。省經濟貿易委員會不予許可的,發給不予行政許可通知,并說明理由。
第十條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對拍賣企業及分公司的設立許可可以采取聽證方式。聽證工作按《福建省經濟貿易委員會聽證程序暫行規定》(閩經貿政法[20xx]554號)進行。
第十一條 受理期限:
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應在發出《受理行政許可申請通知書》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上報工作;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在收到申請材料后的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二十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委負責人批準,延長十個工作日,并發給《延期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告知書》。
三、從事公物拍賣的企業資格審核
第十二條國家行政機關依法沒收的物品,充抵稅款、罰款的物品、人民法院依法沒收的物品,充抵罰金、罰款的物品以及無法返還的追回物品和其他特殊國有資產等標的拍賣應由具有相應拍賣資格的拍賣企業承擔。
第十三條 拍賣企業的公物拍賣資格,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進行認定。由企業向公物財產所在地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核并征求同級國有資產監管部門意見后,報請同級人民政府確認指定。
申請擁有全省范圍內的公物拍賣資格,由企業向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提出申請,經省經濟貿易委員會進行資格審核并征求省國資委意見后,報請省人民政府確認指定。
第十四條 申請從事公物拍賣企業的'基本條件:
(一)拍賣企業依法成立并開展業務二年以上,上一年度拍賣成交額20xx萬元以上的;
(二)有2名或2名以上國家注冊拍賣師;
(三)有熟悉財務會計、國有資產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人員;
(四)有符合公物拍賣的場所和設施;
(五)建立必要的經營管理制度,經營規范,服務良好,無違法違規經營活動記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第十五條 申請擁有在全省范圍公物拍賣資格的企業除應當具備第十四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是經營五年以上,連續三年年拍賣成交額超過5000萬元,至少有3名國家注冊拍賣師,并經批準已在住所所在設區市以外設有分支機構的拍賣企業。
四、拍賣企業及其分公司的變更、注銷
第十六條 拍賣企業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變更注冊登記項目前,應當先報企業所在地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審核并經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核準后換發拍賣經營批準證書。
拍賣企業申請變更注冊登記項目,應填報《福建省拍賣企業變更登記項目申請表》(一式三份),并提交相關材料。
第十七條 拍賣企業及分公司自領取拍賣經營批準證書之日起,六個月內未領取營業執照,其拍賣經營批準證書自動失效。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收回拍賣經營批準證書或公告宣布其作廢。
第十八條 拍賣企業及分公司成立后六個月未開業,或開業后連續六個月無正當理由未舉辦拍賣會或沒有營業納稅證明的,有關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后,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應收回拍賣經營批準證書或公告宣布其作廢。
第十九條 拍賣企業根據章程規定事由、股東會決議或其他事由解散的;或者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及本辦法規定被責令關閉的;或者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由有關部門依法注銷。
第二十條拍賣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其經營資格條件發生變化,達不到《拍賣法》、《拍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設立拍賣企業和拍賣企業設立分公司應當具備的條件,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經過整改仍不符合經營資格條件的,由省經貿委收回拍賣經營批準證書或公告宣布其作廢。
五、外商投資拍賣企業的設立、變更和終止
第二十一條 設立外商投資拍賣企業及分公司,或申請變更注冊登記項目、終止等相關事項,應符合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并向商務部申請。
六、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 省經濟貿易委員會負責制定和實施全省拍賣行業發展規劃,管理與指導全省的拍賣行業自律組織。
第二十三條 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對全省拍賣企業和從業人員實施監督管理。各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內拍賣企業和從業人員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 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每年度對拍賣企業進行監督核查,并出具監督核查意見,對核查不合格的拍賣企業,責令限期整改,并將核查情況通報有關部門。
拍賣企業應按省經濟貿易委員會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接受核查,并提交年度工作報告、經法定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和拍賣成交額報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拍賣師執業資格證書》、拍賣業從業人員資格證等材料。
設立分公司的拍賣企業提交的核查材料中,應當明確反映分公司的有關情況,并提交分公司《營業執照》、《拍賣師執業資格證書》、拍賣業從業人員資格證等材料。
第二十五條 對拍賣業實行統計制度。拍賣企業應當定期向盛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報送企業經營情況統計表。福建省拍賣業統計制度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條 對拍賣企業實行信用管理制度。福建省拍賣企業信用管理制度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條 省經濟貿易委員會負責對違反《拍賣法》和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從事拍賣活動的拍賣企業和拍賣師,按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第六章有關規定實施行政處罰。具體程序按《行政處罰法》及《福建省經貿委行政處罰工作規則(試行)》(閩經貿政法[20xx]226號)執行。
七、附 則
第二十八條 在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施行前設立的拍賣企業及分公司,不具備《拍賣管理辦法》規定條件的,應當在本規定實施之日起半年內達到規定條件,逾期達不到行政許可條件的,按規定撤回其從事拍賣經營的行政許可。
公司的規章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1、為了加強員工的主人翁責任感,鼓勵其積極性和創造性,維護正常的經營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搞好團隊建設和企業文化建設,教育員工遵章守紀,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公司紀律、各項規章制度。
3、公司實施獎懲制度,必須把思想工作同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對違反制度的員工,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4、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全體員工,是公司對員工進行獎懲的依據。
5、獎勵與懲處的類別:
一、獎勵種類:
(1)行政獎勵:嘉獎、記功、記大功
(2)經濟獎勵:一次性經濟獎勵、加薪
二、懲處種類
(1)行政處罰:警告、記過、記大過
(2)經濟處罰:一次性經濟處罰、降薪
(3)解除勞動關系
6、根據各類獎懲行為情節輕重,獎懲處理方式如下:
7、相關表格:獎懲通知書
第二章獎勵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
1、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舍己為人,事跡突出的;
2、拾金(物)不昧者(價值20xx元以上);
3、在完成工作任務中表現突出,在公司員工中起到先鋒模范作用者;
4、積極維護公司榮譽,為公司樹立良好形象和口碑者;
5、對泄密或者非法獲取公司秘密事項的行為及時舉報的;
6、維護公司利益,保護公司財產,防止事故(事件)發生并避免或挽回經濟損失(5萬元<損失金額≤10萬元)者;
7、敢于揭發或舉報重大違法違規案件,使公司免遭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5萬元<損失金額≤10萬元)者;
8、舍己救人、見義勇為等有利于公司或公眾利益的行為受到社會好評并被媒體報道者;
9、拒絕賄賂有事實依據者;
10、其它應予以嘉獎的行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
1、在節約成本、開發擔保產品和風險管理、財務等方面,取得較大成績者;
2、對公司管理制度等建議改進,經采納實行取得顯著成績者;
3、勇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的`經營秩序和工作秩序、維護社會治安,有顯著功績者;
4、發現他人泄露公司秘密時,立即采取補救措施,避免或者減輕了損害后果的;
5、維護公司利益,保護公司財產,防止或挽救事故(事件)有功,為公司減少或避免損失(10萬元<損失金額≤50萬元)者;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之案件者。
6、遇有災變,勇于搶險,并處理得當者。
7、發現非職責內問題,予以速報或減少經濟損失。
8、年度獲得嘉獎三次以上者;
9、其它應予以記功的行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1、遇有意外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保護國家、公司或個人財產免受重大損失者;
2、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3、維護公司名譽和利益,保護公司財產,防止或挽救事故(事件)有功,為公司減少或避免損失(>50萬元的,由綜合財務部界定損失)者;
4、對業務、市場開發、財務、人力運用管理方法及其它各項措施有創新,對公司做出重大貢獻者;
5、對公司有特殊貢獻,且足為公司員工表率者;
6、在銀保合作、擔保產品創新、合理化建議方面,年創造價值100萬元以上者
7、年度獲得兩次以上記功者
8、其它應予以記大功的行為。
四、批準權限:
(1)嘉獎、記功由部門負責人提名(組織填寫申報材料),經本單位辦公會討論通過后,報公司綜合財務部審核,分管領導批準;
(2)記大功由公司各部門負責人提名(組織填寫申報材料),經本單位辦公會討論通過后,報公司綜合財務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第三章懲處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
1、上班時間擅離職守(如串崗、睡崗、洗澡等),擅離崗位,怠忽工作,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情節輕微者;
2、因個人過失發生工作錯誤,造成經濟損失情節輕微者;
3、妨礙辦公秩序,情節輕微者;
4、不服從主管領導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
5、工作期間,穿拖鞋、短褲上班或衣著暴露、儀容儀表不整影響公司形象者;
6、不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要辦任務者,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7、損毀、涂改、丟失一般性文件者;
8、亂刻亂畫,不注意辦公室、衛生負責區及周邊地區環境衛生,情節輕微者;
9、工作時間上網娛樂、炒股、聊天、玩游戲等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不含由公司統一組織的文體活動)者;
10、酒后上崗或班中飲酒(因公接待除外);
1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12、不按工作流程工作,情節輕微者;
13、對待客人不禮貌,情節輕微者;
14、違反公司其它制度情節輕微者;
15、休假期滿未在第一時間至人力資源中心進行銷假者;
16、員工因公外出未按規定填寫《員工外出公務審批表》或《出差申請單》者(特殊情況除外);
17、遲到10分鐘(不含)以上15分鐘以內(含)者;
18、在工作場所內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者;
19、用廁后不沖水者;
20、不隨手關水龍頭,以致出現長流水現象者;
21、工作期間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者;
22、一個月內兩次下班時未關閉電腦、電燈等用電設施者;
23、工作期間在辦公室內用餐或吃零食者;
24、被公司外部客戶(含擔保客戶、政府機關事業單位、銀行等)投訴經查情況屬實但情節輕微者;
25、違反公司規定在辦公室接待訪客者;
26、辦公室員工禮儀不佳初犯者;
27、行為不檢有損公司聲譽者;
28、培訓考試作弊者;
29、重大事故不按規定及時上報,重要信息不及時通報者;
30、其他應給予警告的行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過:
1、對上級指示或有限期計劃指令等,未能如期完成,給公司造成一般經濟損失者;
2、在公司工作場所和休息場所喧嘩、嬉戲、吵鬧、玩撲克等,妨礙他人工作與休息者;
3、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陷、偽證、制造事端者;
公司的規章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員工行為,全面提升公司整體服務水平、環境適應能力及市場競爭能力,使公司健康而正高效地運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作息安排
第一條
工作時間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因季節或其它原因需要調整時由人力資源部另行通知。
第二條
周日全天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期間如需加班,公司將根據工作情況安排適時調休。周六上午9:30需要全體員工到公司開會。
第三條
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婚嫁休3天,產假休98天。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一條
公司實行當日到崗簽到制。遲到、請假、曠工后到崗須及時簽到并注明報到時間。代簽按遲到論處。人力資源部具體負責簽到和考勤統計。第二條
超過上班時間20分鐘內簽到按遲到論處;超過上班時間20分鐘至2個小時內(含2個小時)簽到按曠工半日論處;當日超過2個小時以上按曠工一日論處。
第三條
提前20分鐘內下班按早退論處;提前20分鐘至2個小時內(含2個小時)下班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2個小時以上下班按曠工一日論處。
第四條
請假應提前書寫《請假條》并當面交上級批復。特殊情況不能當面請假應向直接上級致電說明,請假期滿報到后須及時補寫《請假條》,由上級簽字后交辦公室存檔。第五條
請假一日內(含一日)由直接上級批準。超過一日,需經直接上級簽字后報由總經理簽字批準。
第六條
連續長時間加班可由公司安排適當調休。因培訓和個人工作延誤需要加班不包括在內。
第七條
請假、調休未經批準而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
第八條
因公不能按時報到或提前離崗須向直接上級及時說明。
第四章室內規范
第一條
行政人員負責來訪客人的接待、引見、服務和送別。
第二條
客人來訪時應主動起身迎接。接待時要禮貌大方、熱情周到。經過簡
單溝通后應及時告知相關人員具體接待。
第三條
客人落座后,應主動遞送茶水;客人離開時,應主動送別;客人離開后,應及時收拾整理。
第四條
辦公電話禁止長時間占用,禁止接打私人電話。第五條
辦公用品要注意經常維護,盡量避免人為損壞。
第六條
上班時間禁止上網私自聊天、打游戲、賭博、從事和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七條
禁止正常工作時間在辦公大廳睡覺、大聲喧嘩、抽煙、吵鬧或大聲播放音樂;禁止在辦公室喝酒、隨地吐痰。
第八條
辦公場所人人都需保持個人工作區域整潔干凈,不得隨意丟放垃圾、污垢或碎屑。
第五章值日規定
第一條
公司實行衛生輪流值日制。具體安排詳見《衛生值日制度》。
第二條
當天值日人員應在下午下班后負責倒垃圾、拖地、擦桌面等清潔整理工作。辦公室無人值守時應檢查、關閉所有電器、門窗后再離開。第三條
垃圾、廢棄物、污物的清除應按照要求倒在指定位置。
第四條
由各部門負責人檢查和監督,人力資源部協助檢查并記錄處置。人資行政部檢查時會給所有人一次機會,在第一次出現問題時,僅給予口頭提醒。如提醒后還不符合要求者,將罰款10元以示懲戒。
第六章值班規定
第一條
中午休息時間和下午下班后前臺需留人值班,負責來訪客人的接待和公司財產的看管、保護。
第二條
中午值班時間為12:00到12:40,12:40由前臺行政人員交接。
第三條
下午值班時間為17:30到18:30,18:30方可離開公司,離開公司前需要檢查所有電源、門、窗是否關閉。
第七章行政規定
第一條
一個上級的原則。上級不得越級指揮,可以越級檢查、指導、協助和了解情況;下級不得越級匯報,可以越級申訴和上訴。相互間不得跨部門指揮和匯報。
第二條
下級必須服從直接上級管理。對上級的安排持有異見可向上級的直接上級投訴。對上級裁決不滿可向上級的直接上級申訴。錯誤指揮或錯誤判斷上級指揮經上級裁決后,有責任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三條
直接上級缺席或不服從公司統一管理時,由直接上級的上級負責管理指揮和協助。
第四條
人力資源部經理是公司行政工作的常務執行人。
第五條
總經理是公司行政工作的最高負責人和重大事務的最高決策者,遇重大情況時,總經理有權對公司進行調整。
第八章會議規定
第一條
領導召開會議要改進作風、縮減時間、提高質量、注重實效。員工參加會議要準時到席、禁止吸煙、做好筆記。
第二條
行政部門具體負責公司全體員工會議的通知、組織、主持和會議筆記。第三條
部門和小組會議由部門或小組負責人召集、主持和筆記。第四條
會議期間將手機調至靜音或震動狀態。
第九章安全規定
第一條
公司要求所有管理人員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強員工安全教育,時常提醒員工注意個人人身財產和公司財物安全。
第二條
員工要自覺遵守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遵照公司要求和上級囑托,時刻注意對個人人身、財產和公司財物安全的防范。
第三條
公司交給個人使用的鑰匙不得隨意轉交他人;未經財務部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將公司物品外帶或外借。
第四條
禁止在無技術保障的情況下安裝、拆卸、維修公司辦公用品,特別是帶電產品。第五條
員工個人財物應隨身攜帶,不得隨意擱置在集體辦公場所。第六條
公司要求的保密事項未經公司許可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
第十章印信管理
第一條
財務部負責公司印章和合同管理。印章要嚴格保管,規范使用,未經總經理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外帶。
第二條
公司正式文件和合同需經財務部經理最后審核后加蓋公章。未經總經理同意,空白合同不得隨意蓋章。
第三條
業務外出可攜帶空白合同。因業務急需可向總經理申請領取空白蓋章合同。個人攜帶空白蓋章合同不超過24小時。
第四條
簽定空白蓋章合同時增訂條款,須及時向總經理匯報。第五條
空白蓋章合同簽定后,應及時送交財務部進一步核查,無誤后交由合規部統一建檔。
第十一章檔案管理
第一條
人力資源部和合規部具體負責檔案管理。內容主要包括:規章制度、行政執行手續、會議筆記、人力資源資料、業務資料、工作報告、計劃、客戶資料、來函來文、合同、活動影像等各種書面和音像資料。
第二條
檔案管理要分門別類,統一存放,避免損壞和丟失。第三條
檔案借閱應嚴格按照閱讀權限和保密規定,未經總經理同意不得隨意向公司以外的人員借閱。閱讀檔案應抓緊時間,當天閱讀當天交還保管。
第十二章財務規定
第一條
公司所有財務支出需直接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二條
一般情況下大額款項可安排銀行轉帳。需要收、支現金時由財務部經理直接安排。
第三條
財務部經理有權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對財務執行作出詳細規定,經總經理批準后作為本制度附件頒布執行。
第十三章用人制度
第一條
公司的大門時刻向人才開放是公司人力資源建設的長期方針。公司將通過人力資源市場、媒體、網絡、專業人才推薦機構公開招賢納士,同時鼓勵員工隨時通過關系積極發現并引進人才。
第二條
新人進入公司后,需進行一周時間(連續七天)的觀察。觀察期結束后,一經錄用,一周觀察期計入第一試用月并補發工資。
第三條
所有新人一經錄用,需進入1-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合格進入正式聘用期第四條
新人試用期間表現突出可提前結束試用。進入正式聘用后,享受公司正式員工待遇。
第五條
公司隨時引進新人加盟,通過周期性的培養和選拔,以保證團隊競爭優勢快速提升。
第六條
員工辭職應至少提前十五天向人力資源部經理遞交《辭職報告》,經人力資源部經理批準并安排工作交接后方可離職。
第十四章培訓辦法
第一條
公司要求人人獨當一面,重視團隊共同成長,通過堅持不斷的培訓學習,提高每一位員工的綜合素質和服務能力。
第二條
所有公司員工必須接受公司提供的各種培訓。新人進入公司至少要接受三天的崗位專業培訓,隨后的培訓由各部門和公司統一安排。培訓要講求實效,長期堅持。
第十五章業務規范
第三條
業務協作:業務區內個人非意向客戶資源鼓勵相互轉讓。鼓勵業務人員之間友情協助、有償合作。第四條
拜訪數量:一個月為一個業務周期。公司專職業務人員一周期每工作日平均最低拜訪量第一個月每日新客戶拜訪2家,回訪客戶1家;第二個月每日新客戶拜訪3家,回訪客戶1家;第三個月及以后每月每日新客戶拜訪3家,每月重要目標客戶不低于3家。第五條
每日業務草記:使用統一樣式筆記本記錄。內容主要包括客戶名稱、地址、接待人姓名、企業負責人姓名、聯系電話、拜訪時間、交談情況和客戶簡單分析等內容。業務人員可根據業務需要按此要求進一步完善。業務經理負責業務草記的日常抽查和具體情況詢問。
第六條
上周業務報告:使用統一樣式表格。內容包括上周客戶拜訪情況(客戶名稱、地址、電話、接待人、負責人和簡要拜訪情況)、拜訪量統計、回訪量統計、本周拜訪重點等內容。業務人員可根據業務需要按此要求進一步完善。《上周業務報告》在每周五下午5:10前上交總經理,后交由人力資源部統一建檔。
第七條
本月業務計劃:使用統一樣式表格。內容包括上月客戶拜訪總量統計、回訪量統計、目標客戶名單、重要意向客戶名單、拜訪情況分析、個例分析和本月客戶拜訪方向、新客戶開發計劃、目標客戶回訪計劃、意向客戶簽約計劃及培訓要求等內容。業務人員可根據業務需要按此要求進一步完善。《本月業務計劃》在當月第一個工作日上午9:00前上交業務經理,當月第二個工作日上午9:00前呈交總經理,后交由辦公室統一建檔。
第八條
形象要求:①員工需要著正裝或商務裝(公司訂制有工裝,需著工裝)②員工要著裝整潔,舉止得體,作風干練,誠實守信。
第九條
日常業務例會:每工作日上午9:10開全體晨會,每工作日下午5:10后業務碰頭會,每周六上午9:30公司周會。公司另有安排時遵照人力資源部通知執行。
第十條
業務培訓:公司重視員工培訓,重視團隊共同成長,堅持通過持續不斷和形式多樣的培訓,全面提高團隊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人力資源部協助負責業務培訓的具體安排。第十一條
業務合同管理:合同填寫后需經業務經理和公司財務聯合審查,增加特殊條款需經總經理審查。然后由財務部蓋章。簽訂后交由合規部存檔。
第十二條
業務資料建檔:所有業務拜訪資料、客戶材料等統一由合規部負責建檔保管。總經理有權隨時調閱。第十三條
業務款收取:本人是個人主導業務收款的主要責任人。收取現金必須要由財務部經理委托的人員陪同。私吞業務款或有意致使業務外流,扣發本人當月全部工資并由本人承擔一切損失。
第十四條
業務爭議裁決:業務裁決要遵循先入為主、深入為重的公平和大局原則。裁決的具體辦法是以個人業務報告為依據,同一客戶個人最先拜訪并連續跟蹤回訪兩次即可判定為個人業務。出現業務爭議需首先由直接上級進行裁決。
第十六章薪酬制度
第一條
公司薪酬制度堅持按勞取酬、評功論賞,利潤分享、共同受益的`原則,在充分保障個人利益的同時,也重視增加行政、后勤等其他服務人員的收入,以充分體現公司每個協作體系的利益平衡與和諧發展,維護團隊的團結協作與共同成長。
第二條
每月基本工資=基本保底工資+崗位績效工資。不同崗位的工資和考核標準不同,具體按照公司書面通知執行。
第三條
所有人員達不到當月崗位績效要求實發基本保底工資。業務崗位績效考核與其當月基本任務掛鉤
第四條
津貼:員工試用期間無津貼,進入正式聘用后接受綜合考核享受津貼。每月綜合考核辦法由人力資源部頒布執行。
第五條
財務部每月20號負責發放上月工資,并遵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扣繳個人所得稅。
第六條
詳見《薪酬制度》
第十七章獎罰制度
第一條
遲到、早退每次罰款現金20元。
第二條
曠工半日罰款50元,曠工一日按其當月實際工資10%罰款。第三條
每月累計曠工三日或三次立即辭退并扣發當月全部工資。第四條
當月累計請假超過一日,停發請假期間基本工資。
第五條
違反本制度中其它任意一項規定,每次至少罰款10元現金。要求罰款在1天內交到前臺,未到賬的將其罰款翻倍,以此類推,以最高罰金為基數。因違反制度造成個人和公司利益損害的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
處罰由人力資源部開罰單并當即收取現金
第七條
公司定期對優秀和具有突出貢獻的員工實行獎勵。每月罰金作為行政獎金,用于獎勵當月綜合表現優秀員工。
第八條
優秀員工享受一月免值日待遇和一日有薪休假。
第十八章補充說明
第一條
本制度是公司20xx年制度建設的過渡版本,由總經理簽字批準后頒布實施,人力資源部負責保管。公司享有本制度最終解釋權。
第二條
公司每一位員工有權隨時借閱,不得損壞、丟失、隨意涂改。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將本文件復印或轉借給公司以外的其他人員。
第三條
各部門負責人須根據本部門工作需要逐步制訂具體的操作流程,報經人力資源部經理批準后,作為本制度附件頒布實施。
第四條
本制度執行期間,員工如有修改建議,可直接向人力資源部說明。人力資源部經過匯總后以書面形式呈報總經理。總經理負責對建議的適宜性、充實性和有效性進行評審,并作為參考資料用于制度修訂。第五條總經理因有特殊安排不受本制度考勤約束。其他工作人員因公不能經常按本制度考勤約束,須報由總經理批準。
公司的規章制度13
(一)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工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如果未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也未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既便規章制度內容合法,也經公示公告,用人單位遇到勞動仲裁將敗訴。
(二)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公司的規章制度14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各部門的工作質量及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各項決議及工作紀律。
第一章、員工工作準則
第二章、員工行為標準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四章、辭職管理規定
第五章、附則
一、員工工作準則
1、準時上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2、服從公司決定和上級主管的工作安排,高效優質地完成本職工作和領導交辦的任務;積極獻計獻策,推動公司的發展。
3、樹立團隊觀念,講究集體協作;積極溝通,相互學習;避免猜忌,抵制是非,營造融洽和諧的工作氛圍。
4、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秘密。
5、不得利用內部信息,在損害公司利益的情況下謀取私利。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6、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不脫崗。(違反一次從當月工資中扣除50元)
7、保持公司信譽,不做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事情。
8、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客戶的合作。
9、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10、精益求精,不斷提高工作績效。
11、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12、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13、本公司員工因過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損失時,應負賠償責任。
二、員工行為標準
1、工作時間應注意個人儀表儀態,著裝整潔明快、不著奇裝異服、不穿拖鞋。
2、辦公區域,不得喧嘩、嘻鬧。
3、早晨上班遇領導或同事應相互問候。
4、同事之間互相尊重,對領導用“職務稱”,對同事用“姓氏稱”或“姓名稱”。
5、接聽電話應用普通話說,切忌大聲、生硬或用方言應答。通話語言簡明、不聊天或說與工作無關的事。
6、愛護、節約辦公用品,公用物品使用后歸回原位。
7、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因公外出時向部門領導交代清楚事由、所需時間等;接待來訪、業務洽談應在接待室或會客區內進行。
8、保持清潔、良好的辦公環境,提高工作效率,不在辦公區域進食、聊天、高聲喧嘩。
9、未經許可不得隨便翻看他人的文件、資料等。
10、樹立與加強保密意識,嚴格尊守各項規章制度。
三、考勤制度
工作時間:
1、本公司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8小時為標準。
2、春夏季度: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
秋冬季度: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遲到、早退:
1上班5分鐘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5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2、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4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60元,累計增加。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獎金、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請假:
1、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條》,因身體不適等緊急原因臨時請假,應在上班前電話聯系告知部門主管,返崗后補辦請假手續。
2、相關審批人員必須嚴格把關,保證員工請假的真實性,否則相關審批人員要承擔相應的后果。
3、部門主管請假,須經董事長批準,報行政部備案。
4、員工生病不能堅持工作,請病假1天以上的,就提交醫院出具的病歷本或病假證明,病假期限屆滿時,員工就返崗。
5、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并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的休假,稱為事假。
6、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在早晨八點三十分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所在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7、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8、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9、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超過請假期限不到崗的,一律作曠工處理,曠工1天,當月全勤不予記發,另扣發當天三倍工資。
四、辭職管理規定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寫明真實辭職原因,填好后交主管部門經理簽署意見,然后交行政部。
2、行政部呈總經理審批。
3、行政部根據總經理的批準意見,通知申請人。
4、申請人向行政部索要《手續辦理清單》和《工作交接清單》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5、行政部憑《手續辦理清單》、《工作交接清單》和考勤記錄予辭職者計算工資呈總經理審批。
6、財務部根據總經理審批意見,在發薪日予辭職者結算工資。
7、對無視公司規定,不辦任何手續就擅離職守,或辭職要求未獲批準就離開公司的員工,視為違反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公司扣發
一個月工資,同時必須承擔由此給公司造成的各種損失。公司可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保護公司的利益,包括向社會公布其行為。對情節特別惡劣者,公司保留對其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力。
五、附則
本條例由頒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的規章制度15
為建立一支團結協作,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能為公司創造更高的利益,更好的服務客戶,公司制定以下規章制度,望每一個員工自覺遵守。
一、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無故曠工。
二、工作期間不可因私人情緒影響工作。
三、每個員工在工作開始前和結束后做好個人工作區域的衛生保潔工作,保持桌面整潔,每日工作后維護好公共區域的衛生。
四、工作時間不得私自串崗,閑聊,做與工作無關的私事,不能因個人影響整個公司的'形象。
五、工作時間內避免接聽私人電話,嚴禁占用公司電話處理私事。
六、公司本著互尊互愛,團結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鼓勵員工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對于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員工使用標準的服務用語,做好積極主動、熱情以及訓練有素的語音、語調、語速的服務。
八、認真對待對待每一個客戶,合理的處理客戶的意見和建議。
九、服從分配、管理、不得損壞公司形象,不得透露公司機密,違者重罰。
十、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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