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酒店規章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酒店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酒店規章制度1
廚房作為酒店的核心部分,直接影響酒店的服務質量和聲譽,因此在進行廚房工作管理中,要嚴把產品質量關,嚴格操作規程和衛生安全,嚴肅勞動紀律,制定切實可行的酒店廚房管理制度,具體細則如下:
一、廚房衛生管理細則:
1、廚房烹調加工食物用過的廢水必須及時排除。
2、地面天花板、墻壁、門窗應堅固美觀,所有孔、洞、縫、隙應予填實密封,并保持整潔,以免蟑螂、老鼠隱身躲藏或進出。
3、定期清洗抽油煙設備。
4、工作廚臺,櫥柜下內側及廚房死角,應特別注意清掃,防止殘留食物腐蝕。
5、食物應在工作臺上操作加工,并將生熟食物分開處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須保持請清潔、衛生。
6、凡易腐敗的食物,應儲藏在0度以下冷藏容器內,熟的與生的食物分開儲放,防止食物間串味。冷藏室應配備脫臭劑。
7、員工工作時,工作衣帽應穿戴整潔,不得留長發、長指甲,工作時避免讓手接觸或沾染成品食物與盛器,盡量利用夾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8、在廚房工作時,不得在工作域抽煙、咳嗽、吐、打噴嚏等要避開食物。
9、廚房工作人員工作前、方便后應徹底洗手,保持雙手的清浩。
10、廚房清潔掃除工作應每日數次,至少二次清潔完畢,用具應集中處置,殺蟲劑應與洗滌劑分開放置,并指定專人管理。
二、食品原料管理與驗收細則:
1、根據酒店廚政生產程序標準,實行烹飪原料先進先出原則,合理使用原料,避免先后程序不分,先入庫房原料擱置不用。
2、不得使用霉變,有異味等一切變質的烹飪原料。對原料做到先入先出,隨時檢查。
3、嚴格履行原料進入,原料烹制和菜品供應程序,確保酒店菜品操作流程正常運轉,做到不見單,廚房不出菜的`原則。
三、廚房防火安全制度:
1 、發現電氣設備接頭不牢或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報修,修復后才能使用;
2、不能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
3、各種電器設備在不用時或用完后切斷電源。
4、易燃物貯藏應遠離熱源。
5、每天清洗凈殘油脂。
6、煮鍋或刷鍋不能超容量或超溫度使用。
7、每天清洗干凈爐罩爐灶,每周至少清洗一次抽油煙機濾網。
8、下班關閉完能源開關。
9、廚房消防措施齊全、有效。
10、全體人員掌握處理意外事故的最初控制方法和報警方法。
四、廚房設備及用具管理細則:
1、廚房所有設備、設施、用具實行文明操作,按規范標準操作與管理。
2、對廚房所有設備、制定的保養維護措施,人人遵守。
3、廚房內共用器具,使用后放回規定的位置,不得擅自改變,同時加強保養和正常使用。
4、廚房內一切特殊工具,由專人保管存放,借用時做記錄,歸還時要點數和檢查質量。
5、廚房一切用具、餐具應輕拿輕放,避免人為損壞。
6、廚房內用具,使用人有責任對其進行保養、維護、因不遵守操作規程和廚房紀律造成設備工具損壞,丟失的,照價賠償。
7、備定期檢查、維修。凡設備損壞后,須經維修人員檢查,能修則修,不能修需更換者,應向上級報告審查批準。
酒店規章制度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酒店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酒店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是對酒店全體職工進行考勤與管理的基本
依據。
第三條 必要的、嚴格的、實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是提高全體職工素質的必要條件。各部門領導和有關負責人必須嚴抓考勤管理。
第四條 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是酒店全體員工的共同
職責,要嚴以律已,互相監督,確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各部門管理人員要加強檢查和督促,嚴格管理、嚴格要求,以保證本考勤制度的實施。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五條 根據國家規定,酒店二線管理人員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正常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時,下午13:30-17:30(冬季),上午08:30-12:00時,下午14:00-18:00(夏季)
一線崗位員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時輪班工作制,在法定休假節日、休息日輪班工作視為正常出勤。
酒店原則上不鼓勵員工加班,但出于工作需要或任務緊急,員工有責任加班,加班在一個月內調劑補休,如因部門工作安排不能補休,可逐月順延。
第六條 全體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員工上
下班及加班者必須打卡,員工應按工作時間的規定準時打卡上下班。
第七條 員工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如果員工替他人打卡
或由他人代替打卡,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的員工,雙方各處罰100元。
第八條 所有人員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上級主管批準,交人力資源部補上打卡記錄,未經上級主管批準的,按遲到或曠工處理。員工上班時間內因事外出,不需要出入打卡,但必須有上級主管批準。
第九條 員工上下班漏打卡,必須由直屬上級主管簽卡證明上下班時間,交人力資源部補上打卡記錄,否則按曠工處理。每月規定簽卡不得超過3次,超過3次簽卡無效(特殊情況除外) 。
第十條酒店上下班時間,由保安與各部門管理人員監督員
工打卡。所有上班人員均應于規定的上班時間前打卡,不得于打卡上班后外出(公出除外)。所有下班人員應先打卡后外出,外出后補打下班卡無效。
第十一條 日夜輪班部門,應按時交班、接班,如果接班者未按時接班,應報請主管處理,不得擅自離去。
第十二條 員工上下班及加班,必須如實打卡,如有上班打
卡后不上班或下班時不打卡,等到一小時或幾小時后打卡,或沒有上班找上級主管簽卡,除按曠工處理外,每次加罰款20-50元以示警告,累計三次以上者,按開除處理。
第十三條 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打卡到達工作
崗位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5分鐘之內不計,5分鐘至30分鐘內,按遲到或早退一次處理,扣罰5元,超過半天按曠工一天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
第三章 請假、休假管理
第十四條 員工請假必須先填寫請假條,按管理權限審批,到人力資源部備案后方可休假,特殊情況應在事后及時補上,請假實行累計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 請假的類別、期限
一、年休假:員工在本酒店工作滿一年后,可享5天帶薪假,每遞增一年則增加一天假,以此類推,年假最多不超過15天。如當年事假或其他假超過15天者,不再享受當年年假。年假必須在本年度內休完,不得累計或預休。
二、法定假:所有員工每年均可享受11天法定休假,即:“元旦”1天、“春節”3天、“清明”1天、“五一”3天、“端午”1天、“國慶”1天、“中秋”1天,法定公休假內值班、加班者,部門安排補休或按規定計發加班工資。
三、病假:凡休病假的員工必須持酒店指定醫院開具的`病情證明,按請假程序報部門及直接管理人員同意后,方可休病假,不按規定程序請假、續假者;一律視為曠工及嚴重違紀行為。病假期超過本人法定醫療期的,解除勞動合同。病假期間不發工資(工傷除外)。
四、事假:員工必須有充分的理由方可請事假,部門及酒店有權根據工作需要,酌情審批員工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休事假者一律視為曠工及嚴重違紀行為。員工請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者,由本部門經理審批并交人力資源部備案,事假四天至半個月以內的,由本部門經理批準后再報總經辦批,超過半個月的假期須總經辦審批并報總經理。員工每年累計事假超過三十天者,酒店有權辭退。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及相關津貼、補助費等。 五、婚假:在酒店工作滿一年的,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六、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及子女)去世,可休3天喪假。
七、產假:在酒店工作滿一年后懷孕的女員工,可在生育后按國家規定享受產假,產假期間不享受工資,酒店為其辦理生育險。
八、調班:員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要調班,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請,營運相關崗位人員由于工作性質的特殊性,需與其調班的對接人在該申請簽字確認后,經部門經理簽批后方可生效。原則上非工作原因需要調班的情況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
第十六條 考勤處罰規定
一、遲到或早退:上班或下班5分鐘之內不計,5分鐘至30分鐘內,按遲到或早退一次處理,扣罰5元,超過半天按曠工一天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
二、曠工:曠工按工資的三倍處罰,連續曠工三天以上或當月曠工累計超過五天,酒店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并除名。
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
(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4)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5)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三、考勤罰金在工資內扣除。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各部門若有員工請假隱瞞不報,未到人力資源部備案、或有私自停班的現象,一經查出對該部門責任人將嚴厲處罰。
第十七條 凡酒店員工對違反考勤制度予以舉報查實者,對舉報人予以獎勵十元每次。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今后若國家法律法規變更將作相應的調整。
第十九條 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酒店規章制度3
一、目的
為嚴肅酒店勞動紀律,引導員工行為,明確各部門處罰職責,特制定本條例。
二、管理總則
實事求是,公平公正
三、處罰體系
1.人力資源部:負責對酒店所有規范中涉及的處罰條款進行審核,保證處罰體系的系統性和規范性;保障酒店各項處罰及時、準確并符合國家法規。
2.各部門負責人:履行管理職責,確保本部門員工認真執行各項制度規范。發現員工有違規行為,及時執行處罰,報告并配合人力資源部進行調查和處罰。
四、處罰等級
1.罰款:適用于一般違紀者,按照過失等級不同,設置不同罰款數額。
2.無薪停職:員工違反酒店規定或涉及刑事審案時,酒店在考慮對其作出某種處理之前,可給予不超過14天之無薪停職處分。
3. 開除/解除勞動關系:員工違反酒店規定或涉及刑事審案時,酒店給予解除勞動關系的處罰。
4.過失等級劃分:按照過失的嚴重程度劃分為輕微過失、一般過失、嚴重過失、重大過失。
五、處分處罰權限
1.由部門負責人發現的問題,對責任人開據罰款單并交人力資源部備案,月初將存根聯統一交財務部。
2.由值班經理或其他部門經理發現的問題,經核實后,由行政辦公室對責任人開據罰款單并交部門經理找責任人簽字,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3.無薪停職、解除勞動關系、開除由部門負責人提出,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4.對部門負責人的處罰,由行政辦開具罰款單,總經理簽批后轉人力資源部備案處。
六、處分處罰程序
1.員工受到任何處分、處罰,員工所在部門均會發出《罰款通知單》,列明員工犯規細節和處理依據的條款,經受處分的員工簽名后,部門負責人簽名認可,送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2.員工如受到紀律處分,將記錄在案。
3.員工在月內受到處分的,不提升職務或工資,不能參加優秀員工、優秀管理者等類似評選活動。
4.員工犯規證據確鑿,但拒絕在《員工罰款通知單》上簽名者,部門負責人和行政辦直接簽署后,報總經理審批。
5.部門負責人違紀處罰由行政辦公室依據酒店規定發出,經受處分部門負責人簽名后,報總經理批準。
6.所有扣款由當月工資中進行扣除。
7.各部門于每月1日匯總上一月所有罰款單據交財務部審核。
七、上訴步驟
員工有權對所給予的紀律處分提出上訴,可書面向直屬上司也可越級向部門負責人直接反映,乃至向人力資源部直至總經理反映,并得到答復。所有上訴將保密處理。
八、處分處罰類別
(一)組織紀律類
1.工作時間唱歌。(10元)
2.非酒店管理人員和市場銷售人員工作時間,在面客區域接打私人電話。(10元)
3.工作時間睡覺。(20元)
4.工作時間吃零食或者偷吃酒店、客人食品。(10元)
5.工作崗位上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或嬉笑。(10元)
6.工作時間看書、看報、聽音樂、看電視。(20元)
7.工作時間聚堆聊天(10元),跨部門聚堆聊天。(20元)
8.工作時間或工作場所下棋、打牌。(50元)
9.未經上級批準,離開工作崗位未釀成事故的。(20元)
10.私自帶親朋好友在酒店參觀。(10元)
11.當班時間未經允許會客或不在酒店規定地點會客。(20元)
12.帶情緒上崗。(30元)
13.攜帶私人提包、香煙等與工作無關之物進入工作場所。(10元)
14.不按規定接聽電話。(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15元),持酒店配 備手機,不接聽電話一次30元。
15.上級越級指揮工作,下級越級請示工作。(20元)
16.未經批準著裝外出。(10元)
17.未經允許班前、班中喝酒或帶酒意上崗。(50元)
18.員工下班后無故在酒店內停留或者下班后無故在工作崗位或營業場所逗留 (20元)不服從分配和管理或消極怠工,(20-50元)
19.拒絕接受任務,不服從正常調動。(50元,情節嚴重者辭退)
20.推諉、抵抗、變相不服從管理。(20-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辭退)
21.不接受檢查、態度惡劣。(20-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22.對酒店規定、處理有意見,不通過組織反映,妄加評論。(30元)
23.隱瞞過失、知情不報、欺上瞞下、為過失者包庇、打圓場。(30元至無薪停職)
24.弄虛作假。(20-50元,情節嚴重者無薪停職至辭退)
25.參加會議手機不定在振動位置。(50元)
26.未按要求參加酒店舉辦的各種會議、學習及其它集體活動。(50元)
27.參加酒店集體活動,不顧大局,不聽指揮,不服從管理。(50元)
28.集體活動起哄、鼓倒掌、喝倒彩。(50元)
29.參加酒店集體活動有失態行為。(50元,情節嚴重者無薪停職-辭退)
30.擾亂會議秩序。(20-50元,情節嚴重者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31.在宿舍內打鬧、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20-50元)
32.私自在客房看電視、不按規定使用客用電梯設施設備。(20元)
33.私自帶外人進客房看電視、洗澡、留宿。(視情節給予辭退-開除)
34.就餐時間過長,超過規定時間10分鐘(10元),超過20分鐘(50元)
35.探聽客人隱私,泄漏客人隱私或個人資料。(辭退- 開除)
36.把客用品、店用品帶入宿舍。(50-100元)
37. 偷吃、偷拿酒店食品、飲料。(50元,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38. 私自帶親朋好友到宿舍。(20元)
39. 擅自帶人在宿舍留宿。(50元)
40. 在宿舍內喝酒。(30元)
41. 在更衣櫥或宿舍物品櫥內存放酒店物品,(100-200元,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42. 利用工作之便,委托客人辦私事。(20-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43. 動用酒店設施干私活。(20元-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44.利用酒店的材料干私活。(20-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45. 利用工作之便推銷代售非酒店產品。(10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46. 私自換取或套取外匯。(辭退-開除)
47. 利用工作之便,營私舞弊。(辭退-開除)
48. 親朋好友來店消費少收或不收款。(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49. 報假帳、弄虛作假,合伙營私舞弊或銷毀、涂改各種原始記錄資料、帳單、單 據,利用已付帳單向客人收費以及故意加減,中飽私囊。(開除并追究法律責任)
50. 私自調班。(5元)
51. 向客人索取或變相索取小費,接受.賄賂,或向他人行.賄。(無薪停職直到開除并 追究法律責任)
52. 不按規定處理賓客遺留物品。(50-100元,情節嚴重者開除)
53. 擅自動用客人的物品。(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54. 私自攜帶物品進出酒店,拒絕接受檢查。(10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55. 截留贈送客人的禮品(含消費券)。(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56. 以假劣物品更換酒店物品。(開除)
57. 未經允許進入倉庫。(10元)
58. 不走員工通道。(10元)
59. 乘出租車進出酒店正門。(10元)
60. 浪費材料、水、電等能源。(20元)
61. 在酒店內無煙區或酒店車輛上吸煙。(200元)
62. 私自向外界提供酒店內的有關文件資料。(50—10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辭退)
63. 違章作業,造成事故。(50-10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64. 出現重大設備故障不及時上報(20-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65. 酒店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非完全個人責任的(100-200元);屬個人責任的(視 情況賠付,情節嚴重辭退-開除)
66. 責任心不強,造成設備設施及物品損壞。(物品價值20-100元罰款5-10倍,100 元以上罰款5倍,情節嚴重無薪停職-辭退)
67. 擅自動用、破壞酒店消防設備設施。(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68. 蓄意破壞酒店各種設備、設施及物品。(無薪停職-辭退-開除并追究法律責任)
69. 拉幫結伙,搞小團體。(50-10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辭退)
70. 在店內外損害酒店形象和聲譽的行為。(50-100元,情節嚴重辭退-開除)
71. 挑撥是非、亂傳閑話、影響團結、擾亂酒店的正常工作環境和秩序。(50-100 元,情嚴重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72. 罷.工或煽動他人罷.工。(開除)
73. 在酒店區域亂涂亂畫,或寫侮辱性文字。(開除)
74. 賭博或變相賭博及進行其他帶賭博性質的活動。(開除)
75. 偷看、偷聽和故意傳播黃色刊物、錄像。(開除)
76. 毆打他人、聚眾鬧事、煽動、參與毆斗、動用兇器威脅他人。(開除-情節嚴重 依法交司法部門處理)
77. 受治安條例和國家刑律處罰。(開除)
(二)行為規范類
1. 酒店內不按酒店要求行走(10元)
2. 行走時背手、手插口袋、袖手、勾肩搭背。(10元)
3. 在營業場所舉止不雅、行走節奏慢或跑動。(10元)
4. 走路與賓客搶道、爭行、遇客不禮不避讓,超過客人不致歉。(10元)
5. 不微笑服務、不使用禮貌規范用語。(10元)
6. 遇到客人、同事(上級)不主動問候或遇酒店人員陪同客人時只問候酒店人員, 不問候客人;下級問候無回答。(10元)
7. 工作時間不講普通話。(10元)
8. 對客人、對同事亂用稱謂。(20元)
9.客人站著,坐著與客人講話或辦事。(15-2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10.出口傷人、粗言穢語、污辱人格。(50-10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辭退)
11.接聽電話不規范或背對客人打電話,打電話遇客人、領導不點頭示意。(10元)
12.與客人打招呼舉止不雅(指指點點)。(10元)
13.對客人的意見不及時反饋。(30元)
14.工作失誤出錯不向客人賠禮道歉。(2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15.未經允許進入客人用房、辦公室。(20元-無薪停職)
16.無緊急事項,打斷客人、領導談話。(20元)
17.取笑同事與客人。(20-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18.遺忘客人交辦的事項。(20元-無薪停職)
19.接待服務中單手接遞物品,亂扔、亂拋、亂堆放。(20元)
20.講話時交頭接耳。(10元)
21.用腳開門,用腳踢門。(10元)
22.面客區域操作聲音大,講話,走路聲音大。(10元)
23.在崗位上打鬧。(20-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24.班中站姿不雅。倚墻、倚物、身子不挺直。(10元)
25.當班時打哈欠不捂嘴、抓癢、嘆氣、抓頭皮、掏耳朵、挖鼻孔、剔牙、梳妝打扮, 咳嗽時不掩口、不掉轉頭。(10元)
26.蹲或坐在地上。(20元)
27.未等對方講完話即扣電話或摔電話。(2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28.隨地吐痰、亂扔紙屑。(10元)
29.在酒店的備品及宣傳資料(或宣傳牌)上亂寫亂畫。(10元)
30.在設備設施、臺面、椅、門窗、墻面等亂寫亂劃。(20元)
31.打聽、傳播、干涉外部門的事宜。(20元)
32.對顧客、對上級、對檢查人員亂解釋。(2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33.工作出現差錯,為避免處罰,私自請客人講情。(15-2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辭退)
34.故意刁難他人或其他部門。(20-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35.工作互相推諉,推卸責任。(20-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36.截留客人的錢財。(開除并追究法律責任)
37.偷拿、騙取酒店或他人財物。(無薪停職-辭退-開除,并追究法律責任)不注意 公共道德,嚴重破壞衛生秩序。(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三)儀容儀表類
1.不按規定佩戴領帶、領結、領帶夾、胸花、員工工牌佩戴歪斜、位置不規范。(5 元)
2.制服不清潔,不平整,有破損、脫絲、鈕扣不全,制服有異味、有褪色、有污跡、 不合身。(10元)
3.不著酒店規定顏色的`鞋襪。鞋有破損、有明顯污染、不光亮清潔;襪子有破損、 脫絲(5元)。皮鞋釘金屬鞋掌。(5元)
4.著裝不系扣,少系扣,領帶(結)松。(5元)
5.不戴酒店配發的手套或手套破損、有污跡。(5元)
6.佩戴的領帶不熨平,脫色、破損。(10元)
7.襯衣不束在褲內。(10元)
8.不按酒店規定佩戴口罩、帽子(10元)
9.挽褲腿、卷袖子。(10元)
10.廚師、保安、行李員等在酒店工作時間行走不戴帽子、歪戴帽子、手拿帽子。(10 元)
11.不按規定著酒店配發的制服或要求樣式的工鞋。(10元)
12.(男)有胡須。(10元)(女)面部不整潔、化妝不達標。(10元)
13.工作時間內佩戴耳環、手鏈、夸張性手表、戒指(婚戒除外)等飾物。(10元)
14.發型 男:前遮眉、側過耳,鬢角過中耳線,后過衣領;(10元)留怪異發型或怪 異顏色(10元-20元)。 女:長發不盤起,頭飾過多、過大、與發色反差大,劉海過長;(10元)留怪異發型或染成非黑色。(20元)
15.染有色指甲油、指甲過長;手不清潔。(10元)
16.口腔有異味,身體有異味。(10元)
17.戴變色、異型近視鏡。(10元)
(四)考勤類
1.遲到:10分鐘以內,扣罰10元;遲到20分鐘以內,扣罰20元;遲到30分鐘以內,扣罰30元;遲到5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當日按曠工處理。(特殊情況下除外)
2.早退:早退10分鐘以內,扣罰10元;早退20分鐘以內,扣罰20元;早退30分鐘以內,扣罰50元;早退超過30分鐘以上,當日按曠工處理。
3.曠工:
3.1在工作時間內,擅自脫崗聊天,出店辦私事,按曠工處理。
3.2未按酒店規定辦理、補辦請假手續,按曠工處理。
3.3當月無故曠工,除扣發當日工資外,停發當月全部獎金,取消當月的一切補貼。
3.4當月連續曠工達三天或累計曠工五天以上的,給予辭退。
4.指紋考勤:上、下班未按指紋,一次給予10元扣罰。
(五)安全類
1.不遵守《交通安全規則》。(150元)
2.無證駕駛。(辭退)
3.未按規定穿戴安全防護用品。(50元)
4. 未按規定放置安全器材。(50元)
5.應急燈、煙.感.器、噴淋器、安全緊急出口燈不正常。(50元)
6.未按規定安裝防爆燈。(50元)
7.擅自拔打應急、火警電話或用于其它用途。(5—150元)
8.擅自移動或拆除應急、火警電話(10元)
9.違章使用安全器材、擅自拆卸或轉借安全器材。(10元)
10.擅自挪用消防安全設施。(10元)
11.人為破壞或丟失安全器材。(50元)
12.消防通道不暢通。(100元)
13.不按規定配置滅火器材。(100元)
14.消防設施不定期檢查。(100元)
15.擅自將安全器材帶出酒店。(100元)
16.鑰匙未按規定上盤或盤上無標識。(10元)
17.玻璃門沒有明顯標志或標志殘破。(30元)
18.不設防火標志或標志殘破。(30元)
19.雨雪天不放置警示牌或放置位置不醒目。(50元)
20.安全標志牌不按規定放置。(50元)
21.施工現場無明顯標志,施工工地安全防范措施不嚴,有安全隱患或造成客人、員 工人身傷害。(10元-辭退-開除)
22.未經許可進入安全重地。(10元或嚴重警告)
23.不及時制止兒童、殘疾人、老人進入有安全隱患的區域。(10元或嚴重警告)
24.擅自進入監控室。(30元)
25.未按規定鎖好門窗。(10元)
26.違反安全規定,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害和設備損壞。(開除并移交司法機關處 理)
27.班后未按規定鎖物品櫥、抽屜、柜、倉庫等。(50元或視情節給予責任人經濟處 罰)
28.管道井門不鎖。(50元)
29.古力蓋、地溝蓋故障不及時整改。(50元)
30.不按規定方法使用保險箱。(50元)
31.設備設施維修不徹底,存有安全隱患。(50元或警告)
32.使用有安全隱患的工具。(50元或警告)
33.擅自使用電器或亂拉電線。(10元或嚴重警告)
34.遇特殊情況(含惡劣天氣)沒有預先采取防范措施。(10元或嚴重警告)
35.設備不定期檢修。(10元或嚴重警告)
36.高空作業無防護措施。(10元或嚴重警告)
37.刀具管理不善。(10元或嚴重警告)
38.排油煙罩、煙道不定期檢修或清理不及時。(10元或嚴重警告)
39.對于不安全因素檢查不及時、報修不及時或維修整改不及時。(150元)
40.發現易燃易爆物品不上報、不上交。(50元)
41.未查出入店車輛安全隱患和車輛損傷情況。(50元)
42.未按規定發放、保管易.燃.易.爆.品。(視情節給予嚴重警告-辭退-開除)
43.電工不使用“嚴禁合閘”牌。(100元或嚴重警告)
44.非使用狀態時煤氣灶、柴油灶閥未關,班后未關閉煤氣罐。(100元)
45.檢查不到位造成漏電、觸電。(100元)
46.發現可疑人員或危險因素不匯報。(100元)
47.擅自撬門撬鎖。(100元)
48.不辦證擅自動用明火作業,動用明火處不放置滅火器或未采取其它有效的防范措 施。(150元)
49.開水爐無水干燒。(150元或嚴重警告)
50.接到電話報警第一時間不報告、不到位。(150元)
51.人離廚房,明火不關閉。(150元)
52.發生火災等緊急險情不服從指揮。(辭退)
53.鍋爐閥門不安全、不定期檢查。(150元)
54.高空懸掛物檢查不及時。(150元)
55.擅自同意員工違章作業。(150元)
56.遇到有傷害客人、損害酒店物品等行為不制止不上報。(視情節給予嚴重警告并 給予責任人降薪-降職-辭退-開除)
57.私配營業場所、辦公室等部門鑰匙。(辭退)
58.劇毒物品管理不善。(辭退)
59.竊.聽客人電話。(開除)
(六)物資類
1.不按時上交上報部門物品領用計劃。(每拖一天10元)
2.購進貨物沒有應有的證件、說明書、資料。(50元)
3.對于進貨時發現的不合格物資,不及時退貨。(50元)
4.未按“貨比三家”原則采購物資。(50元)
5.對于酒店日常用品,進貨不及時。(50元)
6.貨物購進不及時入庫。(30元)
7.未經批準擅自更改品牌、供貨點、廠家。(50元)
8.進貨物資不驗貨,不辦理手續,直接投入使用。(50元)
9.物資短缺不匯報,不反映,自行外購補充。(20元)
10.物資有庫存,重復購買,造成浪費。(50元)
11.擅自將隨貨附贈品據為已有或送與他人。(200元)
12.未按規定對物品及設備編號。(30元)
13.未及時對物資進行周期檢查。(50元)
14.各類物資未按品種分類存放,亂堆、亂放物資。(10元)
15.未按最低儲備量或最高儲備量儲存各類物資,影響工作或造成浪費。(30元)
16.抽驗貨物無記錄。(50元)
17.不按規定設專人管理物資。(50元)
18.帳、卡、物不相符,物品未建帳或與資金帳不符。(50元)
19.未經批準或未辦理手續,擅自移動物品或互換位置。(50元)
20.未經批準,擅自代存、代放、代管物品(客人物品除外)。(50元)
21.工具類未設個人臺帳。(50元)
22.未按規定對物資進行日、周、月、季、年度盤點。(50元)
23.物品損壞不報修。(50元)
24.帳外物資不記帳。(50元或警告)
25.由于進貨把關不嚴,保管不善,造成經濟損失。(200元)
26.未按酒店有關規定認真對酒店離職員工進行物資審核,造成物資流失。(50元)
27.未按規定對物品采取相關的防潮、防氧化、防磁化、防蟲、防壓、隔熱等防范 措施。(未造成損失的50元,造成損失的視情節給予賠償)
28.對即將到期的物品不及時按規定上報,造成浪費。(50-100元)
29.不按規定填寫領料單(不含特殊情況事后補單。)(30元)
30.未確認有貨即開領料單。(30元)
31.開領料單不及時領貨,倉庫不及時跟催。(30元)
32.進貨、發貨驗收時,相關單據填寫不及時,事后補單(特殊情況除外)。(30元)
33.物品未經批準擅自替用。(50元)
34.未按照以舊換新要求發放物品。(50元)
35.領用的物品不登記、不建帳、無手續(50元)
36.領錯或發錯物品。(20元)
37.物資使用未實行“先入先出,先領先用”。(50元)
38.無正常理由,物資消耗數量超出規定標準。(50元)
39.未按調撥手續或不經主管人員允許,擅自外撥設備用品。(50元)
40.無審批單,擅自發貨(特殊情況除外)。(50元)
41.酒店可以再次使用的物資閑置,造成浪費。(50元)
42.使用部門發現領用物資質量差,不反映、不匯報。(50元)
43.庫管人員崗位調整時未進行物資盤點、交接。(50元)
44.可以修復物品,閑置入庫,造成浪費。(50元)
45.未經允許,擅自向店外外借設備物資。(50元-200元,情節嚴重者辭退)
46.對廢舊物品不及時提出報廢。(50元)
47.對退庫物品未進行相關包裝(5元)未按正常手續報廢物品。(10元)
48.物品“以舊換新,以廢換好”未進行審查。(50元)
49.已使用完畢的物資不及時提出退庫或退庫不鑒定。(50元)
50.處理廢品時,無專人在現場管理。(50元)
51.工服未洗滌即轉入庫存。(20元)
52.不按規定擅自處理賣廢品。(50元)
(七)設備設施類
1.不按規定時間開關各類燈飾。(30元)
2.霓虹燈部分打火不亮時,未及時關閉電源。(30元)
3.下班后不按規定關閉設備電源.(30元)
4.下班后關閉不應該關電源的設備。(50元至100元)
5.鍋爐、空調水溫超過正常指標。(50元)
6.不按規定控制溫度(冰箱)。(50元)
7.接到報修后不按規定時限報修。(10元至50元)
8.未及時將停水、停電、停氣信息通知相關部門。(50元)
9.設備設施保養無記錄。(30元)
10.移動設備使用完畢后,未及時收撤、歸位(30元)
11.設備設施無操作規程。(50元至嚴重警告)
12.設備超過使用年限未及時更換(正常運轉除外)。(50元)
13.設備設施附件保管不善或備件不齊,設備不加裝安全保護設施。(50元)
14.設備設施附件出現故障后未查出故障原因或無處理結果、無防范措施,就擅自 修復使用。(50元)
15.備用設備不足,影響正常使用。(50元)
16.外修設備收回不及時。(50元)
17.班后不檢查清洗設備設施,未放置衛生防護罩。(50元)
18.不能使用的面客設備,收撤不及時。(50元)
19.無證操作設備設施或違章使用設備設施,造成設備設施損壞。(50元)
20.未對設備設施進行周期保養。(10元)
21.設備設施報廢不履行相關審批程序。(10元)
(八)服務類
1.未及時向客人提供相應的服務(限時)。(10-50元)
2.未按酒店要求為客人提供物品、有缺項。(5-10元)
3.服務場所無人接聽電話。(20元)
4.對客服務設施故障排除不及時、不徹底。(50元)
5.未正確使用告示牌,造成客人不便。(50元)
6.催收預付金,選擇的時間、運用的語言不妥。(5-10元)
7.服務態度不好,服務不及時、不到位;(5-10元)向客人提供差錯服務;(20元) 向客人提供“NO”服務或劣服務;(15-20元或視情節給予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8.客人資料登記錯誤。(30元)
9.上錯菜,報錯名,報錯房號,引領客人指示方向有誤。(10元)
10.結賬時少開、漏開發票,造成客人再次索取。(20元)
11.向客人提供錯誤的信息資料。(10元)
12.對電話或人為騷擾客人的行為不制止或制止不力。(10元)
13.業務技能不過關,未能給客人提供滿意服務,給客人帶來不便或損失。(50元)
14.對客服務過程中脫崗,造成服務不周。(50元)
15.跟蹤服務不落實。(20元)
16.內部信息傳達有誤,造成對客服務失誤。(10元)
17.由于工作不用心,直接或間接造成客人經濟損失。(100元)
18.遇特殊事件不請示下強行讓客人服從酒店的規定。(50元)
19.遇特殊事件不請求下強行扣留客人的有效證件。(50元)
20.無故不迎送客人,未幫客人提行李。(50元)
21.客人用車不按時到達,途中服務不周。(50元)
22.客人提出的意見不及時整改導致重復出現。(50元)
23.電話總機接錯房間或不按規定轉接。(50元)
24.工作或服務噪音太大,影響客人。(50元)
25.未及時或未按客人要求開通、關閉長話。(20元)
26.對客人交辦的事項遲辦、不辦或失誤。(50元)
27.對客人的問詢、要求無回答、無回復。(50元)
28.客人有困難求助,未及時提供幫助。(50元)
29.為客人提供的菜品不達標(有異物或質量差)。(視情節給予50-200元處罰)
30.面客區域有異味,引起客人不滿。(50元)
31.冷落客人,引起客人不滿。(50元)
32.對客亂解釋、狡辯,掩蓋自己的過失。(50元)
33.無微笑、冷眼斜視客人,對客服務以貌取人,引起客人不悅。(50元)
34.在客人面前違規違紀,影響到對客服務。(50元)
35.未查清原因,為客人提前結賬。(50元)
36.將客用布草當抹布使用,或使用不清潔工具清理衛生。(50-100元)
37.因服務或管理出錯導致客人對酒店產生認識偏差,影響酒店聲譽。(50-100元)
38.不了解餐廳原料沽清情況,服務信息傳達不及時,造成劣質服務。(50-100元)
39.未及時提供服務,在客人提示后,仍未及時服務。(50元)
40.利用各種手段宰客或以次充好、欺騙客人。(50元)
41.各種攆客或變相攆客行為。(50元)
42.餐飲、客房重復預訂,引起客人不滿。(50元)
43.對客提供假冒違 劣過期商品。(50元)
44.對客人未按預訂要求提供服務,違背承諾。(50元)
45.未經請示擅自向客人索賠。(50元)
46.客人之間發生爭執,未能控制事態發展。(50-100元)
47.對客人的投訴處理不當,影響酒店聲譽。(50-100元)
48.由于工作失誤給客人多結賬或重復結賬。(50-200元)
49.未履行酒店對客人的承諾,未給客人贈品、禮品、贈券。(50元)
50.未按酒店規定權限、協議給予客人折扣,引起客人不滿。(50-200元)
51.保安看護疏通不當,造成客人車輛損傷、配件丟失、交通堵塞。(視情節給予相 應經濟處罰,責任人降薪-降職-辭退-開除)
九、管理人員處罰規定
管理人員處犯以下管理條例的,視情節一次性給予50-200元扣罰,直至降薪、降職、
辭退處理。凡總經理在例會上批評的即給予記過一次,處予罰款50元。
1.遺忘上級或客人交辦的任務。
2.上報的請示報告不催辦,且借故推卸責任。
3.對上級或職能部門查處的問題不按時整改。
4.上級布置的任務(含例會布置的工作)反映慢,不落實,因故不完成不及時匯報(含超過承諾時間)。
5.上級批評時,作不正當的解釋。
6.上報材料、報表漏報、錯報、有誤。
7.對部門工作出現問題不及時匯報或匯報不屬實。
8.向上級匯報工作或上級調查問訊時,不摸情況亂解釋,說假話,找理由、找借口,編造事實。
9.上級調查工作時,教唆下級集體說假話,作偽證。
10.向上級做虛假的調查報告。
11.對提出辭職的員工不談話,不做挽留工作。
12.把難以處理的事情推給下級。
13.對下級請示工作不耐煩,甚至訓斥下級。
14.對下級上報的工作請示,既不批準也不匯報,拖著不辦。
15.員工思想上想不通、情緒低落,不做思想工作。
16.對下級(員工)生活、工作方面的困難不關心,自己無力解決又不向上級反映和匯報。
17.下級工作出錯,上級調查時庇護下級,隱瞞過失為下級亂解釋。
18.見下級違規違紀不指正、不處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19.聽到下級議論他們(或客人)的私事或講不利于工作和團結的話,不制止并且參與議論。
20.受到酒店處罰后,在部門內部嚴厲處分下級,甚至將責任人退回人力資源部。
21.受到上級批評后,不主動承擔責任,直接指責下級。
22.帶情緒上崗,拿員工、拿工作賭氣。
23.同意下級在客人未離前收檔,提前做班后工作。
24.對下級為客人或客人自己提出的問題和困難,不及時請示、辦理(包括超過自
己權限的事情)。
25.暗示下級(員工)攆客或不按酒店規定辦事。
26.鼓動(教唆)下級鬧事。
27.檢查工作不認真,對檢查出的問題(事故、客人投訴)不整改、不匯報。
28.布置工作不定人、不定量、不限時、不落實、不檢查。
29.看到他人或其他部門工作有誤,不提示,不匯報。
30.對外來信息忘記傳達或傳達不及時。
31.部門之間有問題不溝通,不催辦,互相扯皮推諉。
32.對超過自己權限的工作不及時反映匯報,擅自變通權限進行處理或不管不問。
33.工作檢查不負責任,敷衍了事。
34.總值班經理處理問題、檢查工作不認真。
35.對查出的問題只進行處罰而不做調查,不找解決問題的辦法。
36.日常工作完不成即下班。
37.不注意觀察可能引起客人不便、投訴或酒店財產安全的天氣變化等情況,未采取措施。
38.指揮不當,引起失誤,造成一般事故。
39.出現事故苗頭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不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40.處理問題不到現場,不做調查,只聽匯報。
41.處理問題不一視同仁,對人不對事。
42.重要(大型)活動不按規定時限提前檢查,活動期間不到現場督導檢查。
43.緊急情況(投訴、事故)不立即到達現場,貽誤處理時機。
44.逢公休、重要活動不到現場督導檢查。
45.在工作過程中遇到問題不請示,擅自停止工作或改變計劃。
46.在工作過程中擅自改變工作標準、工作規范、服務程序。
47.對客人講話語言生硬、態度冷漠。
48.現場需解決的問題,到位不及時,解決不果斷。
49.透露酒店機密。
50.對檢查人員工作不支持,故意刁難,態度惡劣。
51.向員工泄露不應傳達的事項。
52.對不利于酒店聲譽和利益的問題、事件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53.對危害客人和酒店安全的人和事,不及時制止,不上報,采取回避態度。
54.利用職權、弄虛作假、假公濟私、打擊報復。
55.本部門工作管理不善,造成員工怠工。
56.本部門工作(分管區域)出現重大(一般)責任事故。
57.指揮不當,引起失誤,造成重大事故。
58.檢查工作不徹底、不認真,放過不合格的產品。
59.工作時間與熟人聊天時間過長,與員工或其他管理人員談與工作無關的話題。
60.營業場所、營業時間大聲說話或發號施令。
61.營業場所、營業時間與他人談與現場無關緊要的事情。
62.當客人面糾正偏差。
63.發現違規違紀現象(含非分管區和非本部門)不立即糾正。
64.在客人(外人)面前批評下級、訓斥下級,在上級面前批評下級。
65.服務過程中,重點為酒店領導服務,忽視對客服務。
66.對客人(一線)的急需不急事急辦、不特事特辦,承諾不落實。
67.脫離督導現場,辦理與現場工作無關的其它事情,不到位執行自己的職責。
68.管理方式粗暴簡單,出言不遜或體罰員工。
酒店規章制度4
為保證經營煙酒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酒安全法》(以下簡稱《煙酒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酒安全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煙酒安全法實施條例》)》及相關規章制度及國家煙酒安全標準,制定本制度。
一、對經營的煙酒安全負責,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承擔社會責任。學習煙酒安全相關法律知識,建立健全煙酒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證煙酒餐飲安全,依照國家煙酒安全法律、法規和煙酒安全標準從事煙酒經營活動。服從社會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監督管理,持之以恒做好煙酒安全工作。
二、從事煙酒經營,保證依照國家法律規定按法定條件取得煙酒流通許可證照。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符合煙酒經營要求的,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發生煙酒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立即停止煙酒經營,向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告。
三、經營煙酒,保證僅在煙酒流通許可部門核準的許可范圍
范圍內從事煙酒經營活動;保證符合《煙酒安全法》第二十七條要求,保證不經營《煙酒安全法》第二十八條所禁止經營的煙酒。
四、采購煙酒,堅持每批次查驗供貨者的煙酒流通(批發)許可證(煙酒生產商直供還須查驗其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煙酒合格的證明文件,保證不從無上述許可證照及證明文件的供貨商處購進煙酒經營。
五、貯存或銷售預包裝煙酒,保證按照煙酒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
貯存或銷售散裝煙酒,在貯存位置或銷售散裝煙酒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煙酒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經營生熟煙酒,應當符合煙酒安全所需要的.溫度,安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煙酒貯存、銷售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安全、無害,保持清潔,并符合保證煙酒安全所需的溫度要求等特殊要求。
六、煙酒經營,保證建立執行并遵守國家法定制度:
1、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煙酒經營,體檢健康證明隨身攜帶,以備檢查。患有《煙酒安全法》、《煙酒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煙酒工作疾病的從業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煙酒的工作。
2、煙酒退市制度。煙酒經營中發現經營的煙酒不符合煙酒安全標準,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對貯存、銷售的煙酒定期進行檢查,查驗煙酒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煙酒安全標準的煙酒,并做好記錄。
七、銷售煙酒,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煙酒安全標準的煙酒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八、發生煙酒安全事故時,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煙酒安全事故的煙酒及原料、工具、設備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發生之時起二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酒店規章制度5
1、上崗前進行自我檢查,做到按規定著裝,個人儀表儀容端莊整潔。
2、有高度的政治責任性和敬業愛崗的精神,嚴格遵守酒店的勞動紀律,維護酒店的正常經營秩序。
3、按規定區域立崗,對進出酒店的旅客應主動拉門迎送,協助運送行李,扶老攜幼。注意大堂內特別是總臺周圍可疑情況。
4、嚴格遵守工作規范和要求,安全、正確地指揮住宿旅客的自備車輛有序停放,提醒車主保管好車內的物品,保證酒店大門前的暢通,阻止衣冠不整者、醉酒者和精神病患者進入酒店。
5、嚴格按工作流程和制定的巡邏路線,按時進行安全巡邏和檢查,一般每小時必須巡查一次,按酒店巡更點布局依點巡視檢查并做好打更記錄,每日巡邏為21時至次日6時止,發現不安全的問題及可疑的人和事,應加強盤問,及時報告,做好現場監護和控制工作并做好情況記錄。
6、對超過規定時間的訪客(按公安規定的訪客時間為7:00—23:00)要及時匯報夜班經理,做好記錄,妥善做好勸導工作。
7、熟悉酒店各類應急預案,在發生突發性情況時,按預案和領導的指令,進行及時的處置。
8、為住店旅客寄存行李,嚴格按照行李房寄存制度,提醒旅客貴重物品應寄存在總臺。認真做好存取記錄和交接班手續,防止錯失事故。
9、按規定使用各類配備的保安器材(對講機,手電筒等)不準人為損壞。
10、在工作時間內違反公司員工手冊及店紀店規,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造成酒店損失的`應承擔必要的經濟損失,違法者追究法律責任。
11、工作中不得擅離職守,巡邏檢查時應精神飽滿,攜帶對講機,保持信息暢通,按規定路線和間隔時間執行巡邏打更任務。
12、嚴格執行以防為主的工作原則,發現可疑的人和事要妥善處置并及時報告領導。
13、巡邏中一旦接到案情指令應按工作預案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擴大,不得無故拖延時間,處置情況應及時報告值班經理。
14、保安人員必須全面了解和掌握酒店的各類應急預案,熟悉安全疏散的通道,消防設備和各類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15、檢查中應及時關閉應關閉的門窗。
16、日常巡檢中注意觀察安全設施的運轉情況,發現故障及時報修。
17、做好交接班工作記錄。
酒店規章制度6
一、庫管工作崗位職責:
1、對入庫的飲品物品、衛生標準、保質期、數量等項目進行嚴格驗收把關。
2、嚴格發貨領貨制度,堅持先進先出原則,不發變質、過期食品,不克扣斤兩。
3、巡視、檢查倉庫通風、溫度的情況,特別要加強對易變質食品的檢查,以防變質,做好防火、防盜、防蟲蛀鼠咬、防霉變質預防工作。
4、保持倉庫衛生、清潔,電器正常運轉情況。
5、根據各種物品的性能和要求分類集中,按固定位置上架擺放。
6、對各種耗品用量較大的正常需要做到心中有數,根據庫存預先反應,協助采購做好進貨的計劃性工作,所需物資應提前三天打請購單。
7、分類建立明細帳,帳面余數和物品實數相符。
8、按規定定期盤點所有庫存物資。
9、負責對日用品入庫保管和發放。
10、收集資料,逐步制定物品小商品的價格和質量標準。
二、庫房管理工作程序:
1、凡是以重量計量的物品小商品,一定要記錄正確的重量及規格。
2、凡是以件數或個數計量的.物品小商品應逐一點清,并正確記錄個數或件數。
3、根據采購物品小商品的質量標準,檢查進貨質量是否符合質量標準要求。
4、對入庫的貨物應分類、分垛碼放,對于性質不同、滅火方法不同的貨物要分庫存放。
5、對在庫貨物的保質期,應嚴格掌握,對即將到期的獲取,應提前想上級和有關業務部門反映,避免給酒店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6、庫內應經常保持清潔、整齊,要合理利用和使用庫房,有條理的碼放貨物,并按有關消防規定留有“五距”:頂距、墻距、垛距、柱距、燈距,符合消防要求。
7、加強庫房管理的安全意識,做到“四防”:防火、防盜、防鼠咬蟲蛀、防霉爛變質。
8、物品出庫,必須辦理出庫手續。
9、對任何部門、任何人員均應嚴格先辦手續后提貨的程序發貨。
酒店規章制度7
總則
獎勵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
懲罰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員工達到并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又要保障酒店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獎懲的原則
一。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定,員工的崗位職責、工作流程、工作目標和臨時工作任務。
二。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酒店對員工的要求,才能夠給于獎勵。
三。員工的表現達不到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根據情節不同均要給于相應警告和懲罰。
四。員工獎(懲)單必須送當事人,經當事人簽字方可生效。
五。對酒店內部的任何處理和處分總經理有特赦權。
六。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獎勵。
1、金點子獎:為改進酒店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并有所成效者,獎個人20—200元。
2、拾金不昧獎:酒店范圍內拾到失物如實上交者,視情節獎個人10—100元。
3、見義勇為獎:為維護酒店員工和客人生命財產安全做出貢獻,勇于揭發違法亂紀。視情節獎30—300元。
4、優質服務獎:工作認真負責,服從安排,任勞任怨,能出色完成或超額完成本職工作,受到同事或客人表揚,事跡突出者,獎個人20—50元。
5、樂于助人獎:超出工作職責范圍,為客人同事主動提供幫助,事跡突出者,獎個人10—50元。
6、全員促銷獎:非營銷人員為酒店營銷工作做出貢獻者,按《全員促銷獎勵辦法》予以獎勵。
七。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為違紀,并處于罰款;
1、上班遲到5—20分鐘,視為遲到,未經允許提前下班5—20分鐘,視為早退,每次遲到早退罰款5元;管理人員每次15元;遲到、早退超過20分鐘按曠工半日處理;無故曠工一天按當月三個工作日的工資總和進行扣罰;并以此類推計算。曠工三天視為自動離職,押金工資不予發放(所有未按正常辭職手續離職)。
2、上班時間長時間在洗手間逗留,接打私人電話者,一經發現,罰款10元。
3、儀容儀表未達標者,罰款5元。(包括不著工裝,不戴工牌)。
4、工作時間不得擅自脫崗、竄崗,發現一次,罰款5元。
5、上班時竄崗,聚眾聊天、打鬧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扣10元。
6、上班時站位姿勢不合格、位置不正確,罰款5元。
7、偷吃東西一次罰款20元,帶走酒店客人未消費完的.商品視為偷竊,罰款30元。
8、遭客人投訴者,輕者罰款30,給酒店帶來損失者,罰款50—100元。
9、同事之間吵架,每人罰款10元。同事之間打架,每人罰款20元。
10、上錯菜品,商品者,該菜品、商品產生費用由當事人承擔,并處以罰款為該菜品、商品價格的50%,相關經手人共同承擔該罰金。
11、檢查酒店各部門、8F員工宿舍衛生不合格者,每處罰款10元。
12、私自挪用備用金,營業款罰100元。屢教不改者予以開除。
13、客人跑單按跑單金額的100%賠償,部門負責人負連帶責任。(當事人60%、經理領班40%)
14、客人買單一律在收銀處結帳,嚴禁個人交易行為,一經查處按買單金額的200%罰款。三次不改者,予以開除。
15、收銀員要按時上交簽單和免單的單據,未按時交者罰款5元。(手續完善后的,特殊情況不得超過三天)
16、進出酒店不走員工通道者罰款5元。(特殊情況除外)
17、不愛護酒店的設備設施者,罰款20元。
酒店規章制度8
一、自覺遵守賓館管理制度,要講文明,講禮貌,講道德,講紀律。要積極進取,愛崗敬業,善于學習,掌握技能。
二、要著裝上崗,掛牌服務,要儀表端妝,舉止大方,規范用語,文明服務,禮貌待客,主動熱情。
三、客房服務員,每天要按程序,按規定和要求清理房間衛生,填寫客房清潔日報表,要認真細致;要管理好房間的物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四、外來住宿人員,要有本人身份證或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后,方可入住。
五、不得隨意領外人到房間逗留或留宿,未經賓館經理同意不準私開房間,為他人(含職工)提供住宿、休息及娛樂等。
六、檢查清理客房時,不得亂動和私拿客人的東西,不準向客人索要物品和接收禮品;拾到遺失的物品,要逐一登記交公。
七、不準他人隨意進入前臺;前臺電腦要專人管理與操作,不準無關人員私自操作;打字、復印、收發傳真,要按規定收費。
八、工作時間不準離崗,有事向領導請假,不準私自換班和替班,不準打撲克,織毛衣,看電視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九、認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特別是做好妨火防盜工作,要勤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和處理。
賓館衛生制度
一、賓館要保持周圍環境整潔、美觀,地面無果皮、痰跡和垃圾。
二、必須設有消毒間或消毒設施,并要有健全的衛生制度。
三、被套、枕套(巾)、床單等臥具要一客一換。
四、公用茶具應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須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
五、客房內衛生間的洗漱池、浴盆應每日清洗消毒,并粘貼已消毒封簽。無衛生間的客房,每個床位應配備有不同標記的臉盆和腳盆各一個。臉盆、腳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換,用后必須清洗和消毒。
六、賓館的公共衛生間要做到每日清掃、消毒、并保持無積水、無蚊蠅、無異味。
七、賓館要有防蠅、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設施,并經常檢查設施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改進。
八、對旅客廢棄的衣物要進行登記,統一銷毀。
九、店內自備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二次供水蓄水池要符合輸水管材衛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客房部考勤制度
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二、按時參加各崗位例會(客房每周一至周五早八點)、(前臺每周一和周四下午三點)例會不到者按曠工處理。
三、每人每周倒休一天,遇重要接待任務暫停排休,會后補休。年假按中心規定。
四、員工請病假須提前將醫院診斷證明和請假單上交,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應及時通知領班,由領班請示經理。
五、員工請事假,須提前三天至一周上報領班,如遇人員緊缺或有重要任務,可以不予批準。事后請假一律按曠工處理。
六、嚴格按照規定班次上班,如有急事換班,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提前一天向領班提出申請,未經同意擅自換班按曠工處理。
七、對騙取事病假的,一經查出,視情節給予曠工或除名處理。
客房部儀容儀表規定
儀表:
1、工作時間應穿著規定的工作服。
2、工作服要整潔、挺直、按規定扣好上衣扣、褲扣。
3、工作服上衣兜、褲兜內禁止裝雜物,以保持工作服的挺括。工作服如有破損應及時修補。
4、服務員上班時一律穿著黑色工作鞋,工作鞋保持干凈。穿著襪子,要求男深女淺,襪子要完好無破損,不準赤腳穿鞋。
5、服務員上崗期間不準佩帶各種飾物,如項鏈、手鏈、耳環、戒指等。
6、工作期間應按規定將工號牌佩帶在左胸位置。
7、服務員著裝后,應自我檢查,并接受領班檢查合格后方可上崗。
酒店規章制度9
為創造一個舒適、優美、整潔的工作環境,樹立酒店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衛生制度
1.保安室是保安工作處所,非保安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入內,禁止在警衛室內吸煙、電話閑談、大聲喧嘩、看書、看報等現象發生,違者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2.保持保持室內的環境衛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經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保安室。
3.所有保安人員對室內的物品及辦公用品有義務進行保管、交接,并按正常程序對其負責。
4.無正當理由,保安室應24小時有保安員值守。
5.保安人員要保持個人衛生整潔,身上無異味,經常洗澡。
6.當值保安要求每天打掃保安室及酒店院內衛生。保持室內及院內衛生潔凈。
二、崗位職責
1、當值保安要求在規定時間進行酒店巡邏。
2、確保院內車輛的安全。
3、維持酒店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隱患于萌芽狀態,防患于未然。
4、保安人員必須為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玩忽職守。
5、對來訪客人熱情、有禮、耐心文明問詢和主動引導,維護酒店良好形象。尤其是對夜間來訪酒店客戶或司機更要熱情問候,以禮相待并負責通知相關人員前來接待。
6、保安人員站崗和執勤時,須穿酒店規定的制服,佩戴員工識別證。
7、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備,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并進行妥善處理。
8、加強防火活動,及進發現火災隱患苗頭,并消除之。應熟記酒店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定期對消防水管進行檢查登記,如有發現有失效的.應立即通知店長。對重要的電燈、門窗等有缺損時,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處理。
9、保安必須提前十分鐘到崗,要有飽滿的精神執勤。做好工作交接,正確記錄當班值班筆錄,及時提出相關工作報告。
三、門禁管理
1、所有員工出廠不得攜帶酒店產品、文件資料、物料、工作器具等一切酒店所屬財產。
2、人員與車輛出酒店時按規定進行檢查,拒絕檢查不得出酒店。
四、訪客人員的管理規則對于外來人員及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未經領導同意,拒絕進入酒店。
1、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的人員和車輛。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及明顯帶有惡意的人員。
3、推銷產品、商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及車輛。
3、非洽公人員和車輛且拒絕登記和檢查者。
4、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
5、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
五、保安器械的保管
(一)、由安全主管負責安排專人保管保安器械,嚴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領用和交接制度并做詳盡記錄。
(二)、保安器械的領用及交接
1.保安器械實行專人保管制度,誰領用誰負責,如有人為毀損現象,照價賠償。如屬故意毀損,除照價賠償外,從重嚴肅處理。
2.保安器械的使用規定:
2.1制備保安器械的使用說明書和使用方法。
2.2任何不當值人員須將器械交回保管人員登記入庫,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2.3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員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動用私刑。
六、工作態度
1.對工作所具有的責任心、熱情、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2.對自身的責任心:鉆研業務、工作認真、上進心
3.同事之間的協作力、包容、配合、團結
4.對本職工作負責:不拖沓、不積壓、不抱怨、不挑揀
5.對待業主或來訪人員的態度:謙和、禮貌、誠懇、友善、不卑不亢
七、日常行為規范
1.愛護酒店公共財產、不隨意破壞、挪為私用;
2.及時清理、整理個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環境的干凈整潔;
3.辦公桌上不放與工作無關的用品;
4.未經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資料或他人個人物品。
酒店規章制度10
酒店規章制度的意義
1.酒店規章制度是為了酒店的共同目標,反映酒店各方面共同要求,由酒店各方共同達成的行動規范協議。
2.規章制度對酒店的每個人的行為有規范制約性,但它首先應該是酒店的每個員工的共同要求。在每個員工意識到為了酒店的繁榮發展,為了酒店的目標,為了自身的利益,酒店的員工應該承擔一定義務和責任,享有一定的權利,應該共同遵守一種合乎規律的秩序準則,應該公平地對待自身和對方時,就會產生制度。
3.規章制度以條文的形式表達,它根據科學管理的原理,在認識酒店各種規律的基礎上制定。制度既然是酒店各方共同達成的協議,是酒店生存和發展所必須的,那么制度就應該是酒店員工人人都應該知道的內部法規,每個員工都應自覺遵守執行,自覺維護制度的權威性和嚴肅性。酒店要經常從理論到具體地對員工進行制度教育,酒店要利用業務指揮系統堅決執行制度。
4.酒店制度對每個酒店來講都是絕對必要的,制度本身是酒店管理的重要內容。利用制度來管理酒店是酒店現代化管理的重要方法,制度對酒店管理具有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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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對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見但不能說服上司,一般情況下應先服從執行。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復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
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
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后,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任何場所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外線打入私人電話不
予接通,緊急事情可向直屬上司申請。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閑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
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準,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二、 制服及工作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員工應佩戴作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不戴工作牌扣人民幣5元,員工遺失或損壞工作牌需要補發
者應付人民幣10元。
3、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門,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 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干凈、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發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發,使用發夾網罩。
5、男員工應穿皮鞋,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鞋,肉色統補襪其
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應無煙熏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 只允許戴手表、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 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 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嘩。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 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五、 酒店財產:
酒店物品(包括發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
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并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酒店規章制度11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為了提高酒店員工的安全意識,深入落實酒店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2章 保安員守則
第2條 保安部值班實行輪班制,保安員的休息時間由保安主管根據工作需要統籌安排。
第3條 各崗位保安員上班前要整理好儀容儀表,提前10分鐘到達值班室簽到、集隊,接受當天的工作任務,領取警械器具和對講機等工作用具。
第4條 在做好接班準備工作后,保安員應提前五分鐘從值班室列隊前往工作崗位接班。
第5條 交接班時,交班保安員和接班保安員要認真檢查崗位范圍內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在登記本和“交接班情況登記表”上作好記錄,由交接班雙方簽名確認,并向主管報告情況。不能因交接班影響保安服務質量。
第6條 接班20分鐘后發現的問題,原則上由當班保安員負責。
第7條 保安員對當班期間發生的問題應立即在當值登記本上作好記錄,不能在下班時補登記錄,以免遺漏或拖延交接班時間。
第8條 當班期間不能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需離開,必須報告主管,在主管安排人員頂崗后方能離開工作崗位。返回工作崗位后,須向主管報告。
第9條 部門經理、主管等管理人員到崗位巡查時,保安員要在當值登記本上作好記錄。
第10條 做好對老、弱、病、殘、幼和孕婦等客人的扶助工作。
1、主動詢問這類客人有什么困難、需要什么幫助,如果客人需要輪椅車,可與前廳部聯系,盡量滿足客人酌要求。
2、對沒有提出特殊要求的客人,仍要做好跟查,與其他崗位的保安員保持溝通,給予相應的'協助。
3、主動幫助這類客人乘坐電梯和上、下樓梯,如需乘出租車離店,可安排其優先乘車,并向其他排隊候車的客人做好解釋工作。
第11條 熟悉崗位范圍內各類設備、物品擺放的位置,發現設備、物品被移動等可疑情況,要立即報告主管并迅速查明原因。
第12條 在崗位上要注意觀察來往人員的情況及其攜帶的物品,發現可疑的人和物品要選擇適當的位置進行監視,并報告監控中心協助監控和錄像。當可疑人員離開本崗位監控范圍時,要及時通知相關崗位的保安員繼續跟進。如果發現可疑人員實施犯罪活動時,應立即設法將其擒獲。如果發現可疑人員是精神病患者,應盡快將其勸離酒店。
第13條 對酗酒客人要做好跟控工作,及時通知監控中心進行錄像,盡量依靠酗酒客
酒店規章制度12
前廳部考勤紀律及衛生管理制度
1、員工必須在上班前十五分鐘到達,以便更換工服,做好班前準備。
2、在工作時間內,未經部門主管批準,不得早退,不得空崗。
3、員工必須按照規定的排班表當班工作,如需調換班次,應先征得部門主管的同意,否則將視為曠工。
4、當班期間不允許打私人電話、吃東西、聊天及大聲喧嘩,應保持安靜。
5、員工生急病或臨時請事假,必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主管,得到主管允許后方可休假,上班后及時將合同醫院的假條交到部門,并辦理補假手續。
6、員工不準使用各類客用設施和客用品。
7、前廳部內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
8、要愛護各種辦公設備,并經常用酒精擦拭。
9、每日打掃并保持所轄區域的衛生。
10、保證各種文件及報表資料碼放整齊。
11、保持地面墻面的整潔干凈。
12、保證各類物品的碼放整齊。
前廳部安全及消防管理制度
1、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全面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防火工作原則,
認真執行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不斷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2、熟悉酒店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酒店火災報警、撲救及疏散程序。
3、積極參加各種消防安全工作。
4、熟練掌握各種配備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能夠撲救初起的小火和控制火勢蔓延。
5、掌握發生火災時自救措施和疏散客人的方法。
6、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發現有異常聲音或可疑物,立即報告保安部。
7、嚴禁擅自挪消防器材,每班必須檢查交接。
前廳部儀容儀表管理制度
1、男員工應每天修面,頭發經常修剪,長發應不蓋過耳朵及衣領,不準留怪發型,小胡子。
2、女員工應保持淡妝,不宜濃妝艷抹,不準涂指甲油。
3、上班前應檢查工作服是否清潔燙平,皮鞋是否擦亮。
4、頭發干凈并梳理整潔,洗手、清理指甲、確保無異味。
5、員工當班期間不許佩戴飾物。
6、員工工作期間佩戴自己的名牌,不得私下交換。如名牌損壞應及時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補辦手續。
酒店規章制度13
1. 酒店保潔部規章制度
2. 酒店保潔人員規章制度
3. 酒店衛生管理制度
1、酒店保潔部規章制度
1.準時上班按酒店規定著裝并配帶工號牌(帶在左胸)。
2、到辦公室簽到、簽退、例休和節假日由辦公室根據情況安排。
3、遵守工作制度和考勤紀律、不遲到、早退、曠工。有事、有病請辦好請假手續。(病假應出示醫院有關證明)
4、服從調動,下級服從上級,個人服從組織。
5、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從事與工作無關的閑雜活動,不妨礙他人工作。若需要暫離工作崗位,應請示當班主管,經獲準后方可離開崗位。
6、不準接私人電話。
7、不得使用酒店物品。
8、沒有上級批準不得帶外部人員進入酒店。
9、遵守設備操作程序、崗位工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10、因未遵守工作崗位導致事故或人為造成的機器故障,概由當事人負責,并按情況進行處理。
11、工作期間若感身體不適,應報告領班或主管。
12、遵守酒店及部門的其它有關規定。
13、工作場地嚴禁抽煙、飲酒、隨地吐痰、高聲說話。
14、工作時間內嚴禁閱讀書刊、雜志和亂寫亂畫。
15、當值人員嚴禁睡覺。
16、當班自覺巡視所轄區域及公共區域。
17、每天自覺進行儀容、儀表自檢,鞠躬問候,禮貌用語。
18、每天自覺將使用后的工具清潔干凈并進行機械清潔的保養。
19、愛護酒店名譽、財產,遵守規障制度,增強節約能源意識。
2、酒店保潔人員規章制度
為加強保潔隊伍的管理,提高員工的工作素質和思想素質,進一步搞好公司的環境衛生,特對保潔人員有規定職責如下:
1、服從領導或管理人員安排。
2、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病事假必須提前向管理人員或領導請假,未請假者按曠工論處。
3、工作勤懇負責,做好本責任區內的衛生保潔工作。
4、同事之間應團結互助,不鬧矛盾,不打擊諷刺。杜絕吵鬧、打罵事件的發生。
5、愛護公物、節約用水用電,維護樓內其他公共設施。上班期間衛生區內杜絕出現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6、拾到物品主動上交,不留作私用。
7、工作時間禁止干私活、以及一切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8、保持上下水通暢,廚房、衛生間下水道出現擁堵及時上報。
10、墻壁保持整潔,不能有粘貼臟物及亂刻畫,瓷片不能有銹堿,墻角,屋頂等邊角處不能有蛛網灰塵。辦公室及各個房間內門窗玻璃、窗框保持潔凈透亮,內外不能有刻畫或灰塵。
11、地面保持干凈,不能有泥垢、積水、紙屑、塑料、口香糖污漬等。
12、水池、水盆內外應潔凈,不能有污垢、銹斑。廁所沒有異味,馬桶內外保持清潔,不能有污物。
13、衛生間、廚房、辦公室及各個房間內清潔工具擺放整潔,不亂放雜物。
14、走廊及樓梯內門、扶手及應干凈無灰塵。各種辦公設施、飲水設施、電器開關等應每日擦拭,及時清除墻壁上的污痕。
15、公司一切辦公用品未經允許禁止挪作他用。
16、衛生間紙簍應及時清倒,紙簍內廢棄物不應超過2/3;
17、紙簍內廢棄物一律倒入樓外指定垃圾場內,不得沖入廁所下水道內。
18、衛生工具等日常用品按規定手續及數量領取,盡量節約使用。
19、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0、嚴禁將和公司無關人員帶進公司。
21、認真完成上級主管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3、酒店衛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提高酒店衛生管理工作質量,向顧客提供清新、整潔、衛生的消費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二、內容
1、衛生管理包括個人衛生管理、物品及設備衛生管理和食品衛生管理三個方面。
酒店衛生管理制度
2、每一級人員都對各自工作區域的'衛生負有保持清潔、進行清理的責任。管理人員對下級的衛生工作負有管理連帶責任。
3、專業衛生清理部門和人員對所負責的區域和工作項目進行專業化清潔與管理。主要指公共衛生清潔,餐飲部膳食部管事、廚房及廚師、醫療部門及其人員。
4、個人衛生管理標準:(1) 員工儀容儀表和個人衛生。(2) 掌握必要的衛生知識。(3) 身體、心理健康,須持《健康證》上崗。
5、食品衛生管理標準參見《關于酒店食品衛生的管理規定》。
6、物品及設備衛生管理標準:保持物品及設備表面平整、光亮、無異味、無損壞、無抹痕,擺放整齊有序。
7、衛生檢查按照員工自檢、班組檢查、部門檢查、職能部門檢查的四級檢查制度,采用常規檢查、專項檢查、暗查、暗訪的方式進行。對檢查出的問題,按照標準追究責任和進行處罰。
三、考核
1、物品、設施設備要求表面平整、光亮、無異味、無損壞、無抹痕,擺放整齊有序,否則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和造成的影響給予處罰。
(1)毛絮、浮灰、水漬、紙屑等輕微衛生問題,每處給予0.1—0.5元的處罰。
(2)積灰、污漬、油漬、較大雜物、毛發、皺褶等衛生問題,每處給予0.5—2元的處罰。
(3)污垢、有異物、裂痕、損壞、擺放不整齊、錯位、脫落或物品缺少、有異味等環境衛生問題,每處給予2-5元的處罰。
2、凡屬周期性衛生清理工作,因到期沒有清理形成衛生死角的,給予1元分處罰,由此影響到客人的消費或由客人提出的,酌情給予責任部門警告或責任人過失處分。
3、在個人衛生和食品衛生方面違反規定的,按照酒店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四、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酒店規章制度14
一、吧員工作職責在規定時間內做好區域衛生,檢查吧臺所有設備運行是否正常
1、開班前檢查頭天營業所剩酒水的數目,并根據所需及時補充貨源。
2、熟悉酒吧內所有酒水的貨源、牌子及產地并知其口味,懂得其儲藏方式,飲用方式以及雞尾酒的調制方法。
3、隨時注意吧臺內所有杯具,用具的清潔衛生,必須保證干凈、無破損、無污點。
4、出品時要做到先進先出,要保證出品快速、準確、高質量。
5、吧員應與顧客積極交流并保持好良好的關系,盡量了解熟悉顧客的姓名喜好等個人信息以便更周到的為客人服務。
6、嚴格執行見單出貨的要求,杜絕酒水出貨時的差錯。
7、下班前認真清點當日營業所剩酒水的數目并做好記錄(盤點存貨),與值班保安進行交接。
8、月底根據經營預測提出下月吧臺酒水與物品的申購數量。
二、工作流程
1、準時按班次上班,不得遲到早退。
2、更換工裝帶好工作牌,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班前會.
3、清點酒水,檢查制冰機制冰情況及其它設備是否運行正常.
4、補充當日所需酒水及物品。
5、打掃吧臺內所有清潔衛生.準備餐中相關物品。
6、接單后須仔細看單檢查是否有錯(包括日期、寫單時間、出品名稱、數量).餐中照單按時按量準確無誤地出貨。
7、對前臺所退酒水要仔細查看,按規定在單據上簽字。
8、出品茶,干果,制作果盤。
9、隨時清潔酒瓶、酒杯等各種器具,使之擺放有序。空瓶、空罐,空箱應及時處理。做到臺面、地面清潔.其中星期一全面打掃、整理,進行大掃除。
10、營業結束后清點水果與干果數量,及時叫第二日貨。
11、營業結束后將吧臺清潔衛生打掃干凈;并對所剩酒水進行清點記錄,鎖好吧臺所有酒。
三、吧臺規章制度
1、吧臺部門工作人員上、下班時,必須打考勤,嚴禁代人或委托人代打考勤,必須做到提前15分鐘上崗。
2、穿好工作服后,應向吧臺領班報到。
3、根據吧臺工作需要,加班的吧員留下,不加班的吧員下班后應離開工作地點。
4、上班時應堅守工作崗位,不脫崗,不串崗,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會客,看書報,下棋、打私人電話,不得帶親戚朋友到其他場所玩耍、聊天、不得哼唱歌曲、小調。
5、因病需要請假的員工應提前一日向吧臺長辦理準假手續,并出示醫院開出的有效證明,特殊情況吧臺長可酌情處理,因不能提供相關手續或手續不符合規定者,按曠工或早退處理。
6、需請事假的,必須提前一日辦理事假手續,請事假1-2天的需吧臺長批準,上報至行政吧臺長,請事假3天以上的,經吧臺長同意后必須經行政吧臺長批準后方可有效,未經批準的不得無故缺崗或擅離崗位,否則將按照曠工處理,一天扣除三天工資,電話請假者一律無效。
7、根據工作需要,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的.人員,經領導同意加班時間可按加班費3元/小時或計時抵工休處理。
8、吧臺部門所有人員的考勤卡均在2天內由吧臺長負責簽卡,逾期未及時簽卡的均給予額外負激勵5分警告處罰,加班卡均由吧臺長簽卡注明具體加班時間,吧臺長的考勤卡均由行政吧臺長負責簽卡。
9、婚假,產假、喪假按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執行。
10、本制度適用于吧臺部門的所有員工。
酒店規章制度15
一、勞動管理制度
1.工作時間:上午9:00—14:00左右,下午16:30—22:00左右,輪流值班
2.休假:員工每月有四個半天假,不累計,不扣薪。
3.辭職:員工辭職需提前一個月,提交辭職申請得到批準后按規定辦理相關交接手續,手續完備方可辭職
4.試用:新員工從確認錄用之日起簽定合同,確立勞動關系契約,試用期為1—30天,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及業務技能可以考慮是否延長其試用期或提前轉正,在試用期內若有不稱職的或犯有重大過失,店方可隨時辭退員工并不作任何補償,;
5.遲到.早退:上、下班時間10分鐘之內。
6.礦工:無故不上班,視為曠工,曠一天扣三天工資,月內曠工3天以上,予以辭退:
7、重大過失處罰;罰款50—500元,;
8.請假:必須以書面形式請假,嚴禁電話請假,托人帶信請假,病假需出示醫生診斷書,請假期間均無工資;
9、假權:部長有半天事假權,大堂經理有一天事假權。一天以上,總經理審批,簽字同意。
10、員工均有相互監督,舉報歪風邪氣之責。舉報屬實的店方給予獎勵并替其保密。
二、訂餐制度
電話訂餐
1.接電話人員:收銀員、迎賓和大堂經理(值班經理),其他員工未經許可一律不準接電話。
2.接電話使用規范用語:“您好,四川老家歪嘴魚莊,請問有什么可以幫您?”
3.記錄內容:就餐人數、準確就餐時間、顧客姓名、單位、聯系電話、預訂桌數及區域。記錄好以后,要求重訴一遍,并且告訴訂餐人,如果超時(30分鐘),本店有權另作安排。 4.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提前做準備。
來客訂餐
1.有客人聯系訂餐時,應問清顧客姓名,聯系方式、用餐人數和用餐的標準,以及預訂桌號區域,桌數和用餐時間,全部作好記錄,讓客人過目之后在訂餐單上簽字,確認對訂餐內容無異議。
2.訂包席者按按訂餐標準適當收取訂金,最低500元,開收據(收據一式二份注明包席不打折、不優惠、不含票)客人若違背要求應按餐廳規定酌情收取損失費;
3.餐后結帳時,發現客人沒有訂金收據的,應收足餐費全額并作好登記,待交來訂金收據,再退還客人訂金;(訂金條丟失的請對方寫收回訂金證明)
4.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提前做好準備。
三、電話管理制度
1、吧臺電話專用于訂餐,方便客人使用;聯系供貨商等,員工不準隨便使用此電話,如有特殊事情,經大堂經理同意后,可使用辦公室電話。
2、吧臺電話在上班時間只能由吧臺人員、迎賓和大堂經理接聽。
3、員工在上班期間,未經許可一律不得接聽電話,有電話找員工,通知其下班之后再打進來,特殊情況例外。
如何接聽電話
1.電話響起三聲之內,拿起話筒:您好,四川老家歪嘴魚莊,有什么可以幫您?
2.如果超過三聲:必須向客人致歉,問候客人.
3.注意事項:通話是一定要聲音輕柔適中,一定要使用標準的普通話,話筒離唇邊5CM用清晰柔和親切的禮貌用語問候客人,聲調自然。
4.傾聽注意事項:仔細聆聽客人通話內容,準確掌握客人談話內容,要記清并重述客人提問再確認,并做好記錄。
5.確認回答客人問題直至滿意。
6.如果當時回答有困難,要向客人致歉,并記錄客人聯系電話,姓名,在一定的時間內答復。
7.向客人致謝,結束談話時,等對方掛斷電話自己才掛斷,輕拿輕放。
四、會議制度
1.每月由店方經理召開一次全體員工大會,對餐廳營業情況,本月的其他事情進行安排和布置.表揚先進,鼓勵后進。
2.每周由部門經理定期召開部長以上行政工作例會。就當周以來出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并做出安排、布置探討營運技能等相關內容。
3.每日由大堂經理或部長召開兩次班前會,上午9:30,下午4:30
A、班前會一定要嚴肅開會時間
B、部長負責檢查員工的儀容儀表
C、對于領導安排的工作有異議,必須實行先服從后上訴。
D、班前會的內容:列隊點名總結昨天的工作,布置今天的工作重點,今日定餐情況, 今日估清,今日急推特推,個人衛生情況儀容儀表,心情情緒的調整、唱店歌、口號等
餐廳每周一次大掃出,由相關管理人員對酒店的'環境衛生和個人衛生進行檢查,并作記錄。
A 個人衛生標準
1.做到勤刷牙、洗手、剪指甲、不留長指甲和涂有色指甲油;勤洗澡,勤換工作服勤洗被褥。
2.工作時間不配戴飾品(如:耳環、戒指、項鏈、手足鏈)
工作牌必需佩帶在左胸上方,要端正,明亮。
3.工作時間必須穿工作服做到整齊干凈無皺紋、破損或開口的地方要補好。
4.男服務員發型側不過耳,后不過領前不遮眉,不留鬢角不染發。
5.女服務員不得披肩散發、噴重味香水。不戴假睫毛、要化淡裝
B 環境衛生標準
1. 餐廳店堂要每日打掃,公共區域;確保一切公共設施的清潔,整齊光亮。
2. 玻璃門窗;要保持清潔、白亮。要求無污跡、水跡、水印、手印、指痕。
3. 窗臺;不定期的由管理員安排值班服務員檫洗,保持干凈。
4. 地面;無雜物、光亮、無水跡、無油跡。
5. 備餐柜:餐柜物品擺放整齊,無私人用品,干凈無油漬。
6. 桌椅:無灰塵無油漬
7. 燈具:光亮清潔,無油漬灰塵;裝飾物及植物要定期檫洗;植物要定期施肥、打藥、殺蟲、清除敗葉和雜物。
8.家具;無灰塵無油跡、擺放端正適宜。
C 餐用具衛生
1.洗凈后光潔明亮,沒污點油跡。
2.能夠按規格整齊擺放于消毒柜中消毒,每周定期對全部餐具進行統一的消毒一次。
D 工作衛生
1.上班時間在工作場所內不得抽煙喝酒,不得隨地吐痰嚴禁面對食品、顧客打噴涕咳嗽, 嚴禁亂丟廢紙亂放茶水杯。
2.嚴禁使用掉落地面的餐具和食物。
3.手指不可直接接觸食物,不得碰觸杯口,碗口、筷子前端及湯匙盛湯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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