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管理的規章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員工管理的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員工管理的規章制度1
為了搞好員工宿舍的管理,使大家有一個清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現規定如下宿舍管理條例,希望全體員工共同遵守:
1、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與衛生環境。
2、保持室內物品擺放的整潔與美觀,不得亂擺亂放。
3、定期安排員工打掃衛生,以保持宿舍的清潔。
4、愛護公物,損壞者須照價賠償,并按情節給予行政處罰。
5、養成良好的消防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火,不準在宿舍內亂拉電線與插座,不準使用高壓電器等,同時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熄,斷電源,發現火災隱患須及時向宿舍舍長報告。
6、不準帶外來人員在宿舍住宿,外來人員必須在晚上23點之前離開宿舍,否則宿舍舍長有權令其立即離開,并對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
7、出入宿舍須及時關門,注意提防盜賊,做好財產安全防范工作。
8、宿舍內須謹慎吸煙。在房內吸煙而燒壞物品或引起火災,將追究其經濟責任,觸犯刑律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9、宿舍內嚴禁賭博及從事其他非法活動,違犯者處以行政處罰。
10、服從宿舍舍長的管理,不得私自換房、換床,不準與管理人員發生頂撞和爭執。
11、每位員工都必須保持宿舍的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同事之間注意團結,不得以任何借口爭吵和打鬧。
12、員工遇到問題和困難,可告知店長或宿舍舍長,店長或宿舍舍長應盡量給予幫助。
13、有如下行為者將受到處罰:
口頭警告:
1)隨地吐痰,亂扔煙頭、果皮、雜物、紙屑,將鼻涕涂到墻上、地板或床上,或將手痕、鞋跡印到墻上。
2)亂扔垃圾,造成下水管道堵塞。
3)用力關門,產生較大聲音,影響到其它同事休息。 4)在房內堆積大量臟衣物,不及時清洗,發出異味。 5)在宿舍內存放有刺激性氣味的物品。
6)在宿舍內大聲聊天,放較大音量的收錄音機或手機,影響到其它同事作息。
7)私人物品擺放混亂,影響宿舍整體美觀。 8)未經許可使用他人的私人物品。
9)超過晚上12點回宿舍且不攜帶鑰匙,影響到其他同事休息。 書面警告:
1)不服從宿舍舍長的安排,不做好值班衛生工作。 2)拒絕管理,與宿舍管舍長發生爭執。
3)未經許可,私自調換房或床位。
4)裸露身體,在宿舍東走西逛。
最后警告:
1)偷竊公私財物。
2)在宿舍內聚眾賭博、打架等。
3)不按設備程序操作,嚴重損壞公共設施的。
4)未經許可帶外來人員在宿舍住宿。
5)受到嚴重書面警告和最后警告的員工將處以嚴厲的行政處罰或被取消住宿資格。
為了搞好員工宿舍,加強治安,保障員工有一個清潔、舒適、安靜、秩序良好的住宿環境,特規定如下:
⑴入職員工由人事部統一安排房間、床位,憑人事部簽發的住宿單到員工宿舍入住。
⑵離職人員必須在離職3天之內搬離宿舍,由舍監收回鑰匙并開退宿證明后,再到人事部辦理手續。
⑶已入住員工退宿須提前3天到人事部注銷,否則按在住員工一樣交納各種雜費(水電)。
⑷未經人事部同意住宿員工不準私自調房、調床。
⑸公司員工若提供鑰匙及私配給非公司人員者,除取消其住宿資格外,另罰款處理,若喲失竊,并追究其責任。
⑹員工宿舍范圍內若遇到非公司員工有義務詢問其情況,以防盜賊混入宿舍內。
⑺各員工應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自覺維護宿舍安全,搞好室內外衛生,按值日表輪流打掃衛生,以保持宿舍衛生
⑻嚴禁將垃圾等雜物投入下水道、廁所內和拋出窗外。
⑼自覺愛護宿舍的一切設施及房屋結構布局,不準擅自改動或拆卸,若有損壞照價賠償,并追究責任。
⑽員工物品擺放整齊,不亂擺亂放,不占用人行道,不許將物品擺放在空床位上,以防損壞床板。員工嚴禁在宿舍內吸煙,違者罰款處理。
⑾愛護公物、節約能源,不在墻壁上亂寫亂畫、不浪費水電,注意白色污染和環境保護。
⑿嚴禁將公司物品帶回宿舍使用,公司將隨時抽查員工床鋪、衣箱等物件,若出現公司物品,罰款處理。重者將無薪解雇。
⒀來訪人員要事先登記、并抵押有效證件,經管理人員同意后方可進入員工宿舍。被訪員工上班后,來訪人員不得在宿舍逗留,違者視其情節罰款處理。
⒁員工宿舍嚴禁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男女混居,晚0:00后外來人員必須離開宿舍。男女員工禁止竄房,違者罰款處理。
⒂為保證員工的正常休息,晚0:00后,白天14:00以前,宿舍謝絕會客。特殊情況,經宿舍管理員同意后,在宿舍外接待。
⒃為保證員工正常休息,夜0:00以后到白天14:00以前,嚴禁在宿舍進行任何形式的娛樂活動;杜絕色情活動及吸毒品的違法行為,違者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⒄宿舍嚴禁以任何形式聚眾賭博,違者沒手賭1具、賭資并罰款500元,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⒅未經同意不得私用別人物品、以免造成誤會,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偷盜他人財務之行為,將受到開除并交公安機關。
⒆將社會公德,宿舍里不準大放收錄機,出門關門應輕聲,上下樓梯不準大聲喧嘩。若有同樓的人員投訴,將取消其住宿資格,嚴重者將無薪解雇。
⒇保持高度防火意識不準私拉亂接電線和使用高功率電器,宿舍內禁止煮飯,不準用電爐、電熱器,并做到人走燈滅、風扇停,注意節約用水,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通知管理人員。
火警:119
3、員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⑴嚴禁在宿舍各出口堆放雜物,保障通道暢通。
⑵人人知道消防滅火器的.位置,嚴禁隨意挪放。
⑶人人知道公司疏散流程,最低限度可做到自救。
⑷嚴禁宿舍員工私拉電線插座及使用電飯鍋、電炒鍋、電熱水等電器,一面引起電線短路失火。
⑸嚴禁宿舍員工做飯,并使用明火照明。
⑹人人做到人走燈關。
⑺工程部定期維修、保養宿舍電源開關設備。
⑻宿舍管理人員每隔3小時,查看一次宿舍情況。
第一條為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生活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住宿條件
1、在市區內無適當住所或者交通不便的員工可申請住宿。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吸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留家屬、朋友、同學等非本單位人員住宿。
4、保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免職、解職、退休、深造等),應于離職日起1天內搬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
第四條宿舍設立寢室長,其工作任務如下:
1、監督管理一切內務。
2、監督值班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關閉門窗。
3、保管住宿者信息、緊急聯絡人等方面的資料,以備急需。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辦公室: (1)違反宿舍管理制度,情節嚴重;
(2)留宿親友;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人員;
(4)員工身體不適以致病重,應及時送醫院并通知其親友。
第五條員工對所居住的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
第六條員工不得將宿舍轉讓或出借他人使用,一經發現,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第七條公司主管和辦公室、門店管理部應經常視察宿舍,住宿員工不得拒絕。
第八條宿舍所有器具設備(如電視、玻璃鏡、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并視情節輕重者給予處分。
第九條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管理員管理、派遣與監督;
2、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4、起床后棉被疊放整齊;
5、不準吸煙,室內不得存放易然物品;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在室內,暫不用的衣、鞋必須放入柜內;
7、洗完衣物在指定住置晾曬;
8、使用電視、收音機不得妨礙他人休息;
9、就寢后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10、宿舍不得留宿親友,外人來訪時不得帶入寢室;
11、夜間最遲應于20時前返回寢室,否則應向管理人員報告;
12、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違反規定放入室內而致丟失者責任自負;
13、不得在墻壁、櫥柜、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4、廢物、垃圾等應集中傾倒在指定場所;
15、房間清潔由住宿人輪流負責;
16、節約用水,節約用電,人去燈滅;
17、不得在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第十條寢室值日生職責:
1、當天早上做好個人內務、寢室衛生,且提醒他人做好個人內務。
2、早上起床和午休后應提醒他人起床,并最后離開寢室,離開前再次檢查寢室衛生。
3、對當天寢室安全負責,做好防盜防火工作。
第十一條衛生要求:
1.室內地面干凈、無雜物,天花板、墻面無污跡、蛛網,無亂貼亂掛現象。
2.門窗、吊扇、日光燈擦拭干凈、無積灰。
3.桌椅擺放整齊、干凈無灰塵,桌上物品、洗漱用具和行李用品擺放整齊有序。
4.床上、床下物品擺放整齊,蚊帳、被套、床單干凈。
5.每周周末進行一次衛生大掃除。
第十二條住宿人員輪流值班,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公共設施的修繕,水、電、門窗等的安全巡視,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第十三條住宿員工發生下列情形為之一者,即應取消其住宿資格,并呈報其所屬部門處理:
1、不服從管理員監督、指揮;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酗酣;
3、蓄意毀壞公司物品或設施;
4、擅自在宿舍內接持異性或留宿外人;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
6、嚴重違反宿舍安全規定;
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
8、有偷竊行為。
第十四條住宿者遷出應將床位、物品、抽屜等處理干凈,帶出物品應先交管理員或主管員檢查。
第十五條管理人員應按規定及時到公安戶籍管理部門為住宿者辦理臨時戶口登記。
員工管理的規章制度2
一、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宿舍安全和提高環境品質,特制訂本制度。
二、范圍
本公司所有住宿員工以及其他租借公司所有住宿員工
三、內容
(一)住宿須知
1、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
2、員工入住須經批準,服從物業主管人員安排,按指定的房間、鋪位入住。未經物業部批準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更換房間、鋪位。
3、集體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員不得將床位轉租或出借給其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并追究其相關責任。
4、公司宿舍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如有特殊情況應先到公司報備,公司備案同意后方可入住。
5、已入住人員需退宿的,須提前到公司辦理退宿手續。
6、住宿員工離職(包括自離、辭職、免職等),須到公司辦理退宿手續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7、公司宿舍實行共有負責制,宿舍所有人一起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工作,安排宿舍衛生值日表,監督衛生值日員工作,檢查房內設施,申報日常維修,檢查排除安全隱患,清點離職人員物品等。
(三)設備設施管理
1、有需要的宿舍配備的設施物品,向公司申請后由公司指派專人進行清點并確認。
2、宿舍內非私物品由宿舍內人員共同負責保管,員工不得私自拆換、占用、損壞。
3、宿舍內非私設施,非自然損壞的由責任人照價賠償,不能明確責任歸屬的由宿舍內人員平攤賠償費用,自然損壞及時報修。
(四)紀律管理
1、員工必須按照統一編號使用各自的床、臥具等,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或多占)。
2、集體宿舍床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帶外來人員來宿舍住宿,外出請假并按時限返回。離開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齊。
3、嚴禁在宿舍內進行賭博、宣傳迷信等其他有傷風化的活動,違者視情節嚴重處以罰款50-200元不等,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并予以無薪辭退。
4、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斗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50-200元不等,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并予以無薪辭退。
5、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借口爭吵、打架、酗酒、賭博,晚上24時后停止一切娛樂活動(特殊情況除外)。
6、住宿員工不得于宿舍區室內外墻壁、櫥柜、門窗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7、嚴禁在宿舍內飼養動物,嚴禁向窗外潑水、亂扔雜物。住宿員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
8、嚴禁宿舍白天無人時應關閉照明燈。
(五)安全管理
1、所有宿舍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違者除沒收器具。
3、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及時上報公司。
4、由于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后果予以責任者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并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衛生管理
1、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2、所有住宿員工必須安排搞好每日所住宿舍的清潔衛生。
(七)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齊、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床單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鞋子有序擺放于鞋柜內或床下,鞋內勿放置襪子,并保證其干凈無異味。
4、面盆、水桶置于衛生間內,并置面盆于桶上。
5、住宿員工洗曬衣物須在指定區域或宿舍陽臺晾曬,不得隨意在走廊、過道、衛生間及其它公共區域晾掛。
(八)遷出管理
1、住宿員工離職(包括自離、辭職、免職等),須到公司辦理退宿手續并于離職當日內搬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
2、住宿員工遷出時須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須先經過相關人員檢查。
四、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并視情節嚴重呈報至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管理的;
2、有偷窺、偷竊行為的';
3、在宿舍內賭博、打架、酗酒的;
4、經常妨礙他人休息,屢教不改的;
5、蓄意破壞公物的;
6、經常不在員工宿舍住宿但仍然占用床位的;
五、附則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x有限公司負責解釋并執行,未盡事宜,另行修訂。
工廠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宿舍是員工在住宿期間學習、生活、休息的重要場所,直接關系到員工的精神風貌和身心健康。為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搞好員工宿舍區的清潔衛生,建設一個良好、整潔、優美的宿舍環境,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個人物品隨身保管,一但丟失公司不負任何責任。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人為原因造成的失竊事件由事件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二)、員工宿舍實行責任制,排出衛生值班表;每天值日人員進行責任范圍的保潔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潔衛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潔。請每組值日員工認真自覺執行。每月全體宿舍員工對宿舍進行大掃除,請各員工積極參與。
(三)、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內亂扔果皮、紙屑、煙頭、飯菜等垃圾,不得從陽臺、門廳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雜物,不得將塑料袋、飯菜雜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經發現,即對當事人處理。宿舍內保持室內整潔,衛生干凈、物品擺放整齊,室內通風。
(四)、員工應該自覺維護宿舍墻壁的潔凈,不得有任何污損行為(包括在墻上亂敲亂砸、張貼標語、廣告、亂寫亂畫、用腳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損行為,一律視其情節給予處罰。如未查出直接責任人,則該室全部成員給予處罰。
(五)洗手間、浴室及各公共區域,應保持地面干凈整潔,盥洗盆要保持清潔,節約用水、用電,養成隨手關水關電的良好習慣。門外不能堆放垃圾,垃圾要及時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內。
(六)不得在室內隨意拉接電線,不得在宿舍用未經許可的電器,愛護宿舍各項公用設施,不得破壞公用設施,若因此造成的事故,事件責任人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七)宿舍住宿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生活習慣。嚴禁在宿舍內參與賭博活動,嚴禁在宿舍里酗酒或酒后鬧事。嚴禁外來人員留宿或男女混住,一經發現嚴重處罰。嚴禁在宿舍大聲喧嘩,放高音音樂。按時熄燈睡覺,不影響他人的休息。
(八)住宿員工下班外出時,盡量結伴而行,晚12:00前必須返宿,加強防盜、防搶等安全防范意識。
(九)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未經公司批準,不得更換床位、宿舍。辭工辭退人員必須自停工三天內憑離職證明搬離宿舍,逾期未搬者每天由工資中扣除50元。
(十)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制度》,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員工管理的規章制度3
1.為提高工作效率,加強采購工作的計劃性,各類貨物采取定期補給的辦法。
2.由倉管部根據餐飲店的需要,按照各類正常庫存貨物的月使用量,制訂出月度采購計劃,一式四份,交總經理審批,然后交采購部采購。
3.當采購部接到總經理審批同意的采購計劃后,倉管部、食品采購組、采購部經理、總經理室各留一份備查,由倉管部根據企業的實際需求情況,定出各類物資的最低庫存量和最高庫存量。
4.采購各類食品應注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要采購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6.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7.采購時應向銷售方索取該批產品有效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相關證明文件。
8.禁止采購摻假、摻雜、偽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9.禁止采購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顯致病寄生蟲的禽、畜、水產品及其制品,酸敗油脂,變質乳及乳制品,包裝嚴重污穢不潔、嚴重破損或者運輸工具不潔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10.采購人員應記錄采購食品的來源及保管好相關的資料,注意個人衛生并隨時接受片區檢查。
一、總則
1、為加強公司食堂的統籌管理,做好后勤服務工作,保證員工就餐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職工食堂及全體員工。
二、食堂財務預算及物品管理
1、食堂采購員須在每月二十八日前根據本月實際發生情況作出下月費用預算,報總經理審批。
2、食堂采購員應嚴格按預算支出,認真執行公司財務制度,超預算支出應事先草擬支出計劃,報批后實施。
3、不得私設小金庫,采購員1000元/月的采購預備金不得用于私人事務或轉借他人使用。
4、堅持實物驗收,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結,帳物相符,每隔四天結算一次餐費,每月初核算上月餐費,每月末全面盤點食堂物品一次。
5、食堂的一切設備、設施、餐具、廚具均要建立物品臺帳,要專物專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不得擅自向外出售食堂物品。 6、食堂財務、采購、物品管理要由食堂采購員指定專人負責,劃定范圍、包干管理。
7、對故意損壞各類設備、設施、餐具、廚具的要照價賠償,并視情節由食堂采購員提出處罰建議。
三、食堂進貨管理
1、食堂采購人員要嚴把質量關,不準采購變質食品,不準采購超過保質期食品。
2、采購貨物應努力做到價格低、質量好、足斤足兩。
3、采購貨物應有公司認可的票據。
4、購進貨物必須逐項上帳,包括品種、數量、價格、日期。 5、食堂需要大量進貨時,事先必須經總經理批準。
6、食堂貨物入庫必須按品種、生熟分類放置,不得隨意擺放,確保物品在保質期內加工。
7、食堂管理員負責全面指導、監督和安排食堂員工的日常工作,每月不定期到市場了解物品價格或參與采購活動,控制采購成本;前臺負責核實每日采購物品的數量、質量,統計差異并知會食堂管理員,由食堂管理員報告總經理或酌情處理。
員工管理的規章制度4
不管是大型的連鎖超市,還是小型超市,在員工管理方面,為規范員工的工作行為,都會有相關的員工獎罰制度,以下是某超市員工獎懲制度的范本,僅供參考。
第一條、無故遲到、早退,罰款10——20元,遲到半小時或提前半小時閉店罰款20——50元。
第二條、年內員工曠工一次罰款50—100元,二次予以辭退。
第三條、值班人不按規定交接班,罰款20—50元。
第四條、工作時間無故擅離崗位,聚堆或串店閑聊,罰款20——50元。
第五條、在開業后向超市外公共區域亂扔雜物或垃圾,罰款20——50元。
第六條、過分化妝、夸張著裝或佩帶夸張飾物等違反公司統一的儀容儀表規范要求,罰款20——50元。
第七條、在超市內就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罰款20——50元。
第八條、在超市內明顯處擺放食品、飲料、各種餐具器皿及報刊雜志等,罰款10—20元。
第九條、在超市內倒臥、伏案睡覺,行為不雅罰款20——50元。
第十條、以整理商品、記帳、打掃衛生等為由怠慢顧客,罰款20——50元。
第十一條、在超市內看書報雜志、收聽微型錄音機、收音機廣播、打手機等,罰款20——50元。
第十二條、在超市內帶小孩或干私活者,罰款20——50元。
第十三條、在超市內哼唱歌曲,手舞足蹈、打鬧或大聲喧嘩,罰款20——50元。
第十四條、酒后上崗,罰款20——50元;酒后鬧事,予以辭退。
第十五條、在超市內長時間接個人的來電,罰款20——50元。
第十六條、私自將顧客丟失在超市內的物品據為己有或私分者,予以辭退,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十七條、在超市內吸煙,視情節予以罰款20——50元。再犯降為實習員工。
第十八條、用不文明、不正當的方式招攬顧客的,視情節予以罰款50——100元。再犯予以辭退。
第十九條、激化顧客矛盾與顧客吵架和斗毆,視情節罰款50——100元,嚴重者予以辭退。營業員之間打架斗毆者各罰50——100元,嚴重者予以辭退。
第二十條、無理取鬧不服從管理,頂撞上級領導者,罰款50—1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第二十一條、對上級有關管理部門的正常檢查態度不好,視情節予以罰款50——100元,造成影響的予以辭退。
第二十二條、因工作態度或工作失誤受到上級管理部門的批評的,罰款50—1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第二十三條、工作或營業時間超市營業人員不戴證章或佩帶不規范(包括提前到崗或延時離崗的倒班人員)罰款20——50元。新員工不辦證章罰款10——20元,轉借或串戴證章罰款30——50元。
第二十四條、由別人代開店門(特殊情況由經理安排)或替別人打開店門,罰款30—50元。
第二十五條、班前會缺勤或重大x缺勤者,罰款20至50元。
第二十六條、未將應贈與消費者的贈品交付的,罰款20至50元。
第二十七條、內部員工未按規定購買商品的,罰款10至20元。
第二十八條、未按規定將其他本人使用物品放置整齊的,罰款10—20元。
第二十九條、服務態度欠佳造成消極影響,經顧客檢舉屬實者,視情節輕重,予以罰款20—50元。
第三十條、在售貨過程中不實事求是介紹商品,誘導,欺騙消費的,罰款20—50元。
第三十一條、以不文明、不正當方式搞不正當競爭,罰款50—100元。再犯予以辭退。
第三十二條、在處理退換貨過程中,故意以各種理由推委、拖延,不予退換,不按程序辦理,與顧客發生對罵對打等沖突或拒不執行公司規定及超市管理人員調節處理的,罰款50—100元。情節嚴重者辭退。
第三十三條、閉店后不關燈、電氣設備(或不用簾遮擋)的,罰款10—20元。
第三十四條、擅自攜帶或使用危險品的予以除名。
第三十五條、擅自施行電氣的,罰款50—100元;擅自改變店檔內設施的,隨意釘釘、打眼的'視情節罰款50—100元,造成損失的,要予以賠償。
第三十六條、影響賣場清潔(如未打掃柜門、未打掃衛生區域、未擦櫥窗玻璃等)罰款20—50元。
第三十七條、冒用顧客vip卡的或有偷盜行為的將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并予以開除,永不錄用。
第三十八條、商品管理不善的(如陳列商品不符合規定、商品包裝不清潔等)罰款20—50元。
第三十九條、其他影響商品秩序、安全的行為,視情節予以罰款50—100元,情節嚴重的立即辭退。
第四十條、凡違反以上規定,情節嚴重或屢教不改者將視情節予以預報批評或重罰,直至開除。
第四十一條、被處罰的營業人員罰金,在當月工資中扣除,找人說情者,雙倍處罰。
員工管理的規章制度5
1、認真接待并處理住戶對管理服務工作的各類投訴。
2、耐心答復住戶的各類咨詢,為住戶提供盡可能多的生活便利。
3、接待住戶的各種維修申請,安排有關人員予以落實,跟蹤服務過程,及時進行服務質量回訪。
4、接待、轉呈業主(住戶)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申請并予以登記備案。
5、必須建立并專人管理業主(住戶)資料檔案。
6、按規定為業主(住戶)將貴重物品搬離小區出具搬出物品放行條。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任務。
員工管理的規章制度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作為公司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 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 紀 律
第四條 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 凡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分管副總簽字后到企管處審核、備案,報經有關領導批準下發。
第六條 勞動紀律
(一) 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后點名的考勤制度。
(二) 上下班須按時點名,不得早退、遲到。
第七條 請假制度
(一) 員工有事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二) 請假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須持相關證明事后補假。
(三) 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統關系或婚姻關系的父母、夫妻、子女)喪事,準假三天,工資予以編制。
(四) 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休產假期為十八個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縮短產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請長假休產假。
1、 休產假時,須持有效診斷證明,到工會領取《產假申請表》,經所在單位、人力資源處簽章后,交工會備案。
2、 凡已參加養老保險的休假人員,須及時按月度交納個人應交保險費,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3、 休產假超過規定期限的人員,須提出書面申請(產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即續假最長時間為半年),經工會研究決定后方可續假,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
4、 復工時,須到工會領取《產假復工申請表》,經工會簽章后,交人力資源處待工。
5、 人力資源處組織已被接收的復工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復工人員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五) 請病假三天以上者須持醫生證明,請病假三個月以上者,復工須持醫生健康證明。
(六) 批假權限(停工權限同請假,請假簽字須逐級批準)
1、 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簽字批準;
2、 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內者,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簽字批準;
3、 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者,由分管副總簽字批準;
4、 員工請假三個月以上者,由總經理簽字批準。
(七) 凡請假時間較長,所得工資不足以扣除個人應交養老保險費者,須到人力資源處辦理保險費預交或補交手續,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第八條 工作紀律
(一) 上班時間,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準的出門證不得出廠。
(二) 因事晚來,須提前將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準的證明交門衛。
(三) 車間主任、副處長級及以上人員出入廠區,須由本人到門崗簽字。
(四) 工作時間須做到“五不準”。
1、不準睡崗、脫崗、串崗; 2、不準吃零食; 3、不準打鬧、閑聊;4、不準干私活; 5、不準自行組織文體活動。
第九條 組織紀律
(一) 全體員工須無條件服從組織分配,上級對下級負責,下級對上級負責。
(二) 員工享有“六項權利”:
1、 有了解所從事工作中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權利;
2、 有對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為批評、檢舉、控告的權利;
3、 有獲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勞動條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權利;
4、 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時緊急避險的權利;
5、 有對班前不講安全拒絕上崗的權利;
6、 有違章指揮拒絕作業的權利。
第十條 生產紀律
(一) 須認真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 須認真如實填寫原始記錄,不準弄虛作假、隨意涂改。
(三) 須嚴格執行工藝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章 安全、消防、保衛
第十一條 安全、消防、保衛工作遵照每年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質量
第十二條 產品質量標準及檢驗等遵照質量體系運行的有關文件執行。
第五章 來客管理
第十三條 對來公司聯系業務(工作)者,門衛首先與其業務部門電話聯系,經同意后填寫《來客登記》,并辦理貴賓證后方可進入辦公區。
第十四條 外來人員進入一般生產區,須經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生產區,須經授權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
第十五條 員工上班時間不準會客,確有特殊情況者,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會客。
第六章 標志牌管理
第十六條 員工標志牌由企管處統一管理,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 第十七條 如標志牌丟失補辦,須交費10元。
第十八條 全體員工出入廠區須佩戴標志牌。
第十九條 不準借(借給)他人標志牌。
第七章 獎 勵
第二十條 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搶險、防盜等方面,不顧個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損失者。
第二十一條 努力鉆研業務技術,在工作中有發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且獲得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條 愛護公共財產,堵塞漏洞,節約資金等方面有顯著貢獻者。
第二十三條 通過各種形式勇于同違反本制度和違法犯罪行為做斗爭,大膽揭發壞人壞事者。
第八章 處 罰
第二十四條 “違紀”分為輕微違紀、一般違紀、嚴重違紀三種。
第二十五條 “違紀”處理方式分別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單位處分、公司處分四種。
(一) 口頭警告:視情況給予口頭警告,違紀者如能認清錯誤,當場改正,不再進行任何書面處分。
(二) 書面警告:查獲的輕微違紀者,如認錯態度不好,又不能誠心改正錯誤則以書面形式下到所屬單位,由單位負責人進行教育,不做任何罰款處理,單位須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三) 單位處分:一般違紀,相關單位查獲后,全權由違紀者所屬單位自行處理,視情況教育、罰款,并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四) 公司處分:嚴重違紀,公司須罰款處理。
(五) 凡一個月內第二次違紀者,給予該違紀雙倍罰款。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由公司總經辦負責修改并解釋。
第二十七條
第二十八條
制度為準。 本制度有公司總經理簽名蓋章后生效。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開始施行。
員工管理的規章制度7
一、懲處條例
警告
1、例會或上班遲到、早退。
2、上班時間吃零食。
3、隨地吐痰,亂丟紙屑、果皮等雜物。
4、違宿舍的各項規章制度,受到批評教育者。
5、不走樓梯,筏作需要擅自使用客用電梯。
6、在規定的禁煙區內吸煙。
7、當班時聽音樂、看電視,打私人電話或用電話聊天。
8、工作時間擅離崗位,串崗或扎堆聊天,不經請示擅帶酒店外人員進入酒店。
9、對上級分派工作遲緩、拖延,工作責任心不強,粗心意,造成工作差錯,情節輕微者。
10、在公共場所或當班時儀容不整不按規定著裝,如歪帶工牌、頭發不整、依靠墻壁等。
11、在客用場所有剔牙、挖耳、抓癢、摳鼻孔、照鏡子、化妝、打響指、吹口哨、手插口袋、雙手叉腰、高聲喧嘩等有失職業風度的舉動。
12、服務不主動、不熱情、不用敬語和禮貌用語,不積極解決客人提出的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滿。
13、員工有違章違紀行為,在場的管理人員不糾正、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責任,情節較輕的。
14、違有關規章制度或部門規定,情節輕微的。
15、在衛生檢查中發現多處不合格者。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可同時對員工處以罰款1元以上;管理者處以3元以上。
輕度過失
1、一個月之內受到兩次口頭警告者。
2、不服從上級合理命令,沒有完成工作任務或有意怠工,對上級有不禮貌言行者。
3、工作中搬弄是非,幅他人,散布不利于團結的言論;工作上缺乏協調合作精神,致使工作受到影響。
4、當班時間打瞌睡、干私活。
5、違各種安全守則、工作程序、操作規范和各項規章制度。
6、對下屬不管理,發現違紀不制止、不按規定處罰。
7、私自使用客用品或客用設施,擅自翻動賓客物品。
8、語言粗俗,對客人不禮貌,與客人爭辯,未經同意擅自闖入客人房間或領導辦公室。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可同時對員工處以罰款3元以上;管理者處以5元以上。
小過失
1、兩個月之內受到兩次輕度過失處理。
2、工作不認真、不熱情受到客人或領導投訴。
3、私自接受客人小費、物品,或有遺留物品未及時上交
4、工作時間高聲喧嘩以至影響客人休息。
5、由于個人工作失誤而影響對客服務工作。
6、違各崗位的工作程序或規章制度以至造成工作隱患。
7、用不適當的手段干擾他人的工作。
8、擅自動用賓客的.物品或器具,未經批準私自使用酒店設備。
9、明知財物受到損失或丟失,而不管不問不匯報。
10、提供不真實不準確的報告、表格或材料。
11、泄露酒店機密,遺失酒店鑰匙、單據等重要物品。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可同時對員工罰款5元以上;管理者處以10元以上。
過失
1、三個月之內受到兩次記小過失處理。
2、二個月之內連續兩次受到賓客或領導的投訴。
3、工作時擅離崗位或玩忽職守造成一定惡劣影響。
4、管理不善,造成酒店嚴重損失。
5、上班時飲酒或帶有醉態。
6、拒不接受領導安排的合理工作,態度惡劣。
7、工作失職造成停電、停水、停機等重事故。
8、其他違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不足辭退的。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可同時對員工罰款10元以上;管理者處以15元以上。
辭退、除名或開除
1、嚴重失職、營私舞弊,造成重損失。
2、被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4、盜竊或私拿酒店物品,私開客房。
5、侮辱、幅、毆打、恐嚇、威脅、危害同事和領導或打架斗毆。
6、酗酒、賭博造成惡劣影響。
7、不服從領導指揮,拒絕領導指派的合理工作,經教育無效。
8、故意損壞公物。
9、利用公職謀私,挪用公款。
10、對外界發表有關酒店的污蔑性言論,發表有損酒店聲譽的言論,嚴重損壞酒店形象。
11、記一次過失或兩次小過失或警告后仍無明顯悔改表現。
12、其他嚴重違章違紀行為。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可同時對員工罰款20元以上;管理者處以30元以上。
二、獎勵條例
1、在服務工作中,成績突出、表現優異。除班前會上表揚外,可獎勵5元以上。
2、提出合理化建議,對提高服務質量或節能降耗做出貢獻。除表揚外,可獎勵10元以上。
3、優質服務,受到酒店領導或客人好評。除表揚外,可獎勵15元以上。
4、責任心強,及時發現各種隱患,防止事故發生。除表揚外,可獎勵20元以上。
5、拾金不昧,為酒店贏得聲譽。除表揚外,可獎勵20元以上。
6、扎實工作、吃苦耐勞、團結同事,受到一致肯定。除表揚外,可獎勵30元以上或得到職位提升。
7、見義勇為,保護集體和賓客財產生命安全。除表揚外,可獎勵30元以上。
8、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貢獻,除表揚外可根據情況給予一定經濟獎勵。
員工管理的規章制度8
為了營造良好的工作、休閑環境,豐富員工的業余生活,促進公司企業文化建設,保證廣員工能夠文明、和諧、有序的參加公司活動室內各項文體娛樂活動,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適用范圍:全體公司職員,開放時間為每天19:0023:00,由當天行政值班經理負責。
2、娛樂項目:臺球(宿舍222室)麻將、象棋、電影放映室等(宿舍223室)兵乓球(食堂廳)
3、值班經理負責活動室鑰匙的管理,并嚴格按公司規定的時間開放或關閉活動室。
4、凡在活動室活動者,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安排及管理,遵守活動規則(參與活動者可本著公平、公正、公開、“輪流活動、輸者下臺”的'原則,共同約定符合慣例的活動規則,特殊情況由活動室管理員最終協調裁決)。
5、要講究衛生,嚴禁在活動室內亂丟垃圾,亂扔紙屑、果核、食泣等雜物,不隨地吐痰,不在室內吵鬧、不高聲喧嘩,不在室內吸煙。
6、禁止在活動室內進行賭毒黃、酗酒、打架斗毆、迷信結社及偷盜等違法活動,違刑律者將送機關處理。
7、活動室內的電燈、開關、音響、通風系統等電器設備,非指定人員不得隨意挪動、拆裝、私自調整系統設置。
8、在進行乒乓球、桌球等桌面類運動時,各職員須愛護桌面及其他附屬配套物品(例如球拍、球、球桿、棋子等),對于損壞的配套物品請及時交至管理部門,凡發現惡意或故意損壞公共物品的行為,除作相應的經濟賠償外,并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9、任何人不得將室內物品設施搬出活動室。
10、對破壞公司財產者,要積極及時向管理員或行政中心舉報。
11、活動室內的音響等發音設備的音量不得開的過,以免影響周圍辦公區域及宿舍的正常工作秩序和休息環境。
12、每項活動結束后,職員要將物品放回原處,關閉相關電器設施。活動室關閉時間到后,活動室管理員要將室內所有電器及門窗關閉后方可離開。
員工管理的規章制度9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三、作息時間
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四、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樂捐10元劃入水果基金: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五、請假制度
1、假別: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六、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七、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八、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九、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十、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十一、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二、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三、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員工管理的規章制度10
一、員工基本福利制度
1、目的:為了增強公司員工歸屬感,提高員工的滿意度及對公司的認同度,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福利管理的全過程。
3、名詞術語解釋
①法定福利—是指公司為員工帶給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各項福利
②統一福利—是指公司全體員工都有權利享受的共有福利。
③專項福利—是指公司為特殊條件職位的員工帶給的專門福利。
4、制度執行者
①行政人事部——負責本制度的具體執行和統一福利的發放。
②財務部——負責對公司福利進行綜合預算。③總經理——負責福利費用的審批與核定。
5、社會福利
①社會保險的定義:社會保險是國家透過立法的形式,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喪失勞動潛力的狀況下能夠獲得國家和社會補償和幫忙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②社會保險的組成: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五種保險。
③公司按當地政府規定為員工辦理基本社會保險,并承擔公司應繳納部分,個人應繳納部分由公司代繳并從員工薪資中扣除。
二、員工社保辦理福利制度
1、公司依照政府有關規定,為員工辦理相關社會勞動保險,保障員工的利益設立勞動保險項目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
2、公司辦理社會勞動保險的對象是公司試用期滿的正式員工(根據政府有關社會勞動保險的規定,年滿女50周歲、男60周歲的員工停止辦理社會勞動保險)。
3、繳納保險費按有關政策規定的比例由公司與員工共同承擔,公司不承擔試用期的社會勞動保險費用。
4、在試用期間,員工需將其原有社會勞動保險連續起來,可提出申請,經審批后,行政人資部給予辦理,費用由員工自行負擔。
5、公司行政人資部負責辦理員工的社會勞動保險事宜,每月十五日前將本公司人員新增、基數變更或停交等狀況自行備案后,報總經理審批后送報社會勞動保險局。
6、社會勞動保險參保基數:
①試用期滿公司正式員工按當年度的投保基數金額參保。
②投保基數和浮動額度的調整時間為社會保險局每年公布的時間統一調整。
7、具體工作流程參見《社保辦理流程》
三、員工彈性福利管理制度
對于福利制度,目前提法比較多的是彈性福利,又稱為自助餐式的.福利,因為員工能夠從組織所帶給的一份列有各種福利項目的菜單中自由選取其所需要的福利,目前市場上IRewards在該領域相對較為成熟。因為員工的需求常隨時間的變化而有所不一樣,例如員工的年齡、性別及家屬的數目。
員工既然能夠掌握自我的福利措施分配權,即能夠配合自我的狀況,選取對自我最有利的福利,這種組織所帶給的自我控制,對員工的確有激勵作用,同時也可潤滑員工和組織的對立關系。此外員工因為得到較多的控制權,士氣也會有所提升。
1、困難補助:職員個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難,可申請特殊困難補助,補助金額視具體狀況而定,從公司“愛心基金”中撥款。
2、過節費:根據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元旦、春節、婦女節、勞動節、兒童節、國慶節等),公司將發放適當的過節費或物品。
2、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組織員工外出郊游。
3、勞護用品費:每一季度以現金形式發放。
5、滿勤獎:以工資形式每月同工資一齊發放。
6、工作年休假:所有員工享受工作年休假,與春節一同進行,具體天數由公司在年終統一發文規定。
7、住院慰問:員工住院期間,視具體狀況公司組織人員慰問。
員工管理的規章制度11
1、辦好職工食堂,要做到民主管理,改善服務態度,提高烹調質量,降低成本。
2、輪派值班人員,對夜班及因公遲下班的職工要做到有熱食供應。
3、伙食管理及食堂工作人員對各種票證及實物,要嚴格手續,妥善保管,定期清理,按月公布帳目,接受群眾監督和有關部門檢查。
4、伙食收支單據,以原始憑證為準。購買的各種食物,均由保管員驗收蓋章(簽字)。
5、食堂工作人員要注意個人衛生,定期進行健康檢查,發現傳染病立即隔離,待身體康復,確無傳染性后再恢復食堂工作。未經健康檢查證明無傳染病者,不得調入食堂工作。
6、食堂要經常保持室內外環境整潔,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他害蟲及其孳生條件,地面和墻壁應用便于沖洗的材料制成。應當有防蠅、防塵、防鼠、洗滌、洗手、餐具消毒、污水排放和存放廢棄物質(垃圾)的設備。
7、食堂不得采購霉爛變質食物,生食和熟食、食品和原料都要分開存放,防止污染。
8、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衛,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廚房,嚴防貪污盜竊和破壞。
9、定期召開伙委會,廣泛聽取意見,改進工作。
10、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嚴格執行飲食衛生“五四”制,保障病員、職工、陪客的身體健康。
11、不采購、不加工、不銷售腐敗變質食品和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產、動物及制品。
12、直接入口的'食品要有防蠅、防塵設施。
13、原料、輔料、食品盛器不著地放置,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與雜物隔離,墩板刀具必須生熟分開使用。
14、餐具、茶具嚴格清洗消毒,并做好保潔工作,食堂餐具消毒要有專人負責。
15、從業人員必須體檢合格持證上崗、上班穿戴清潔工作衣帽,個人衛生要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發、勤剪指甲、勤換洗衣服)。
16、食品倉庫衛生整潔,通風干燥、防鼠滅鼠,食品堆放離地離墻,調料、輔料有專間或專櫥保管,分類存放。
17、保持室內外清潔,每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每月檢查。
18、餐廳開飯時間為中午10:30am—11:00am;晚上4:30pm—5:00pm,就餐人員必須按規定時間就餐,不得提前。
19、因公不能按時就餐者,應提前通知餐廳留飯。
20、就餐人員應尊重餐廳工作人員的勞動,做到文明就餐。
21、就餐人員必須到餐廳就餐,不得將食品帶到辦公樓內用餐。
22、就餐人員應自覺服從餐廳人員的管理。
23、餐廳內不得吸煙、隨地吐痰、大聲喧嘩。
24、愛護餐廳的公共設施及公物,飯菜及餐具不得帶出餐廳,不得隨意搬動及損壞餐桌、餐凳。
25、講究衛生,自覺保持餐廳的整潔,不得將飯菜湯等灑潑在餐桌、椅、地上,殘余飯菜應倒入指定的容器里,餐具放在指定的存放處,做到人走桌地兩凈。
26、厲行節約,杜絕浪費,根據個人飯量領取飯菜,不得少吃多要。
27、餐廳內嚴禁酗酒。
28、用餐后不得在餐廳內長時間逗留。
員工管理的規章制度12
一、目的:
標準全體員工行為,加強本公司員工隊伍的建設,提高員工的根本素養。
二、適用范圍:
XX物業公司所有工作人員。
三、職責:
3.1XX物業公司的所有員工有義務嚴守規章制度、為公司利益而做出奉獻。
3.2各部門負責人要對員工進行規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貫徹下去。
四、關于服裝、裝束
4.1進公司必須穿好工作服;
4.2工作服要潔凈;
4.3進公司須戴工作證;
4.4嚴禁工作證借給別人或借別人工作證入公司;
4.5凡遺失工作證、工作服應盡快申請補領;
4.6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證,若要更改一定要經人事部辦理;
4.7公司發放的.安全鞋僅限在廠內使用;
4.8公司發放的作業服、安全鞋、圍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關于上班時間
5.1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2:00----18:00
5.2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外出;
5.3雇員請假須提前一天通知部門主管批準后方可請假(特別情況例外);
5.4嚴禁無故曠工;
5.5上、下班必須簽到;
5.6不許代別人簽到;
5.7不得涂改簽到表。
六、關于小區設備和設施
6.1設備、設施要小心使用,應保持設備整潔美觀;
6.2注意整理整頓;
6.3道路要保持暢通,不許擺放東西;
6.4嚴禁對小區內的設備亂涂、張貼;
6.5節約用水,用電,不得白費;
6.6凡有意破壞設備、設施,從嚴處理;
6.7凡盜竊本公司財物,從嚴處理;
6.8設備引起故障時必須要及時報告相關領導,不得擅動機器。
七、其它
7.1服從上司的命令;
7.2發生事情必須馬上上報、聯絡;
7.3嚴禁在花園內吐痰或丟垃圾;
7.4嚴禁在花園內吸煙;
7.5不準喧嘩、賭博;
7.6不準盜竊他人或公司內的東西;
員工管理的規章制度13
1、公司提供工作餐(限中午餐),全體就餐人員必須按規定時間就餐,不準帶與工作無關人員就餐。
2、就餐人員進入食堂后,飯前洗手、洗臉,做好個人清潔衛生,必須排隊打飯,不許插隊,不許替他人打飯。所有就餐人員必須自覺遵守食堂的有關規定,禁止員工在食堂內高聲喧嘩、打鬧。
3、就餐人員必須按自己吃飯量盛飯打湯,不許故意造成浪費。
4、食堂內保持環境衛生,禁止隨地吐痰、亂丟紙屑。員工就餐所剩的`飯菜渣、餐紙,應倒入垃圾桶內。用后的餐盤、湯碗將殘渣倒凈后,必須在指定位置擺放并重疊整齊。
5、在食堂用餐人員一律服從食堂和保安管理和監督,愛護公物、餐具,講究道德,如有損壞須照價賠償,情節嚴重者予以扣款。
6、節約用水,做到人走即斷水。
7、食堂操作間,除食堂工作人員外,筏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隨意進入,違者1次樂捐10元。
8、就餐要排隊打飯,不得擁擠、打鬧和聲喧嘩,做到吃多少打多少,嚴防浪費,違者1次樂捐5元。
9、員工必須在員工食堂就餐,嚴禁在宿舍、走廊,辦公室等地就餐,違1次樂捐10元。
10、如有違以上規定者,人力資源部給予相關處理。情節嚴重者,屢教不改者,給予行政處分或開除。
員工管理的規章制度14
一、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安全防火制度;嚴格遵守和自覺執行安全操作規程;認真執行衛生包干區域的清潔管理制度。
二、認真執行上級領導交待的各項任務,負責完成好物業部經理安排、布置的各項工作。
三、負責做好水泵房、空調機房及各樓層風機房、電器設備的保養及故障檢修。
四、負責做好電梯、空調、冷凍、安保中心、電話機房、常備電源的電器設備保養及故障檢修。
五、負責做好廚房、餐廳各樓層辦公用房、動力照明電器設備的保養及故障檢修。
六、負責做好主樓、裙樓所有照明設備的保養和故障檢修。
七、負責做好公共區域,包括大廳內外照明燈具,泛光照明正常使用和維修保養。
八、堅守工作崗位,自覺執行勞動紀律,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九、除完成好日常維修及計劃維修任務外,還應有計劃的盡可能完成好其它零星工程任務。
十、積極協調好班次與員工相互間的工作關系,及時正確處理好突發事故。
十一、做好每天巡樓點檢工作,并對在巡檢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如實記錄在冊。
十二、當班時如發生電器故障應盡可能在本班次內解決,不能及時解決的,經征得領導同意后方可移交下一班解決;交接班時發生的故障原則上兩班共同解決。
十三、及時做好報修工作的登記、復查、驗收工作,包括維修內容、維修工時、維修時所耗用的材料,報修人所在部門的領導或報修人的`驗收簽名。
十四、對任何設備的維修非經工程部經理的同意,不得隨意更改原接線方式或損傷原裝飾格調,維修后均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十五、正確使用、及時清點維修所用的各種工具,做到沒有遺留工具在現場,愛護使用、保管好、清潔好所借用的公用工具。
十六、做好日常檢修材料的消耗登記造冊工作,及時向物業管理部申購常用、備用、易耗材料,如照明燈管燈泡、插座、開關、啟輝器、絕緣膠帶等,做到既不影響正常使用,又不過多儲存備品件。
十七、由于維修電工、值班電工工作不負責任,粗心大意或違反以上各項工作制度,給商鋪、租戶或其它部門造成不良影響或擴大事故損失的,或由于違紀違規給物業管理部造成不良后果的,其責任自負,同時將受到相應處罰。
員工管理的規章制度15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的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公司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激勵員工的敬業精神,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我司全部員工。
第三條:獎懲類別:
1、獎勵——獎金、書面嘉獎、記功、記大功、晉級、升職;
2、處罰——罰款、書面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辭退。
第四條:公司對于表現杰出或在工作任務等方面有顯著成績的員工將分別酌情給予獎金、書面嘉獎、記功、記大功、晉級、升職等榮譽,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公告。
第五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獎金獎勵(每次30~5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
1、工作積極、忠于職守、遵紀守法、文明禮貌、模范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奮,出色完成工作任務者;
3、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秀者;
4、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人員及財物安全者;
5、樂于傳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況應該給予獎金獎勵的。
第六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書面嘉獎一次(含獎金10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書面嘉獎等同一次記功):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3、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所采納者;
4、超額完成產量等指標,并能保證工作質量者;
5、維護公司的規章制度,對各種違紀行為敢于制止、批評、揭發者;
6、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財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7、嚴格按照本公司規章制度執行遵守,符合5s標準并為他人楷模者;
8、對社會做出貢獻,使公司獲得社會榮譽者;
9、其他情況應該給予書面嘉獎獎勵的。
第七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功一次(含獎金30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記功等同一次記大功):
1、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者;
2、對工作流程加以簡化,并切實可行者;
3、為公司經營管理、質量提出好的建議和方針,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的';
4、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5、超額完成公司利潤計劃指標,經濟效益顯著者;
6、努力節約費用開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潤效果明顯的;
7、工作認真,表現出色,為公司創造較大經濟效益的;
8、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
9、其他情況應該給予記功獎勵的。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大功一次(含獎金50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記大功自動晉升一級工資):
1、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并取得顯著經濟效應者;
2、年終被評選為公司級以上優秀員工者,為公司樹立了良好信譽的;
3、維護公司名譽和利益,為公司減少或避免損失的(5000元以上);
4、在完善管理體制,拓展經營渠道,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起到積極效果的;
5、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有顯著功績者;
6、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者;
7、其他情況應該給予記大功獎勵的。
第九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晉級獎勵(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
1、一年中累計三次記大功(自第一次記大功之日起計算)但無記過以上(含)違紀記錄者;
2、在當年工作中(自然年計算)給公司帶來重大效應者;
3、為保護公共財產,避免了事故發生,使公司財產免受重大損失(10000元以上);
4、其他情況應該給予晉級獎勵的。
第十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升職獎勵(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
1、在完善管理體制,拓展經營渠道,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起到積極效果的,且具有相當管理能力者;
2、其他情況應該給予升職獎勵的。
第十一條:公司對于工作表現欠佳或行為不當的員工將分別酌情給予罰款、書面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辭退等處罰,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公告。
第十二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罰款處罰(每次30~5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
1、員工休假期滿未在第一時間至人事行政部進行銷假者;
2、員工因公外出未按規定填寫《公出單》者(外勤人員除外);
3、遲到或早退1~5分鐘罰5元,遲到或早退6~10分鐘罰10元,依此類推,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做曠工處理;
4、員工工作期間未按標準著裝(含帽子、衣、領帶、褲、裙子、腰帶、襪子、鞋等)及佩戴胸牌(含胸牌照片不符合公司規定等行為)者;
5、員工工作期間不符合公司修飾要求者;
6、用餐期間不按規定排隊者;
7、工作期間不按規定進行整理、整頓、清潔、清掃者;
8、不按公司規定的時間、地點進餐、喝水,或未經公司允許將食物和飲料帶入工作場所者;
9、在工作場所內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者;
10、工作期間嚼口香糖者;
11、用廁后不洗手、不沖水者;
12、不遵守隨手關燈、隨手關水龍頭,以致出現長明燈、長流水現象者或不隨手關門者;
13、在工作場所奔跑者(緊急情況除外);
14、工作期間喧嘩、打鬧、聊天、嬉戲者;
15、員工工作期間帶耳塞聽音樂者;
16、因工作疏忽,導致批次返工或批次次品者;
17、造成職責下所保管的公司財物短少、損壞者;
18、犯有性質與上述情況相類似的行為。
第十三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含罰金5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書面警告等同一次記過):
1、因過失導致工作發生錯誤但情節輕微者;
2、未經同意處理私人事務者;
3、妨礙工作秩序或違反破壞安全、環境衛生制度者(例如:因個人過失導致
餐廳、會議室、廁所、走道地面、墻面、桌椅等污濁者);
4、初次不聽上司合理指揮者;
5、工作不稱職或效率低下者;
6、同仁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尚輕者;
7、一個月內累計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8、對各級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處理不當者;
9、在工作時犯有可能危及其他員工或客戶的錯誤行為者;
10、在工作場所妨礙他人工作者;
11、工作期間在辦公區域、倉儲區域內食用食物者(含零食、餅干等點心);
12、未經倉庫人員許可,擅自闖入倉儲區域者;
13、違反公司設備保養規定者(如空調等);
14、飲酒后來公司工作者;
15、未作好上下班次交接工作者;
16、檢查/值班人員(例如:保安、總臺等人員)未按規定執行勤務者;
17、犯有屬罰款性質的行為經教育處罰后仍舊再犯的,同一錯誤累計出現三次者;
18、犯有性質與上述情況相類似的行為。
第十四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過一次(含罰金10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記過等同一次記大過):
1、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但不大者;
2、工作期間不按sop操作且情節輕微者;
3、工作期間工作態度不嚴肅認真,懶散怠工者;
4、未通知主管或未經主管允許,擅自離崗或串崗;
5、未經許可,擅自盜打電話者;
6、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但不大者;
7、三個月內累計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務(自第一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之日起計算),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8、工作期間未采取任何防靜電措施,直接觸摸pcb板者;
9、工作期間觀看網絡娛樂性動漫、圖片、網頁、ppt或進行游戲等;
10、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以上者;
11、曠工一天者;
12、不及時向主管報告個人受傷或意外事件及情況者;
13、在制造區域內食用食物、飲料者(含零食、餅干等點心);
14、人事行政部、財務部或其他相關人員無意泄露公司員工薪資者;
15、發現公司其他同仁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不及時制止或有意隱瞞、包庇者;
16、嚴禁登入與工作無關的網站,并下載與工作無關的各類軟件,未造成后果者;
17、因過失導致產線停產2小時以下者;
18、私用職責下所保管的公司財物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小者;
19、叉車駕駛員因操作不當,導致公司財產損失者;
20、犯有屬書面警告性質的行為經教育處罰后仍舊再犯的,同一錯誤累計出現三次者;
21、犯有性質與上述情況相類似的行為。
第十五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大過一次(含罰金30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累計三次記大過者予以辭退):
1、在工作時間睡覺者;
2、擅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3、非經許可,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4、故意撕毀公文者;
5、虛報工作業績或偽造工作記錄者;
6、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較大傷害者;
7、遺失重要公文者(含物品、物料等)或無意泄漏商業秘密者;
8、違反安全規定,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9、嚴禁登入與工作無關的網站,并下載與工作無關的各類軟件,造成嚴重后果者;
10、因過失導致客戶投訴,且情節較輕者;
11、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超過六次(含)以上者;
12、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
13、擅自丟棄公司財物(包括廢棄物品)者;
14、工作時間,非招待客戶或業務關系飲酒者;
15、因疏忽大意引起自己或他人受傷或導致公司財產損失;
16、因操作不當導致自身工傷或造成其他同仁工傷的;
17、叉車駕駛員因操作不當,導致其他同仁受到人身傷害的;
18、因過失導致產線停產2小時以上者;
19、員工介紹親友入我司工作,被介紹人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犯降級處罰以上(含)行為者;
20、犯有屬記過性質的行為經教育處罰后仍舊再犯的,同一錯誤累計出現三次者;
21、犯有性質與上述情況相類似的行為。
第十六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降級處罰(若該員職級已屬最低級別,則給予該員適用辭退處罰,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
1、管理人員因督導不力,造成不良后果者;
2、員工藐視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并宣揚自身不良情緒者;
3、犯有性質與上述情況相類似的行為。
第十七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降職處罰(若該員職位已屬最低職位,則給予該員適用辭退處罰,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
1、因過失導致客戶投訴,且情節較重者;
2、管理人員濫用職權,導致公司財產損失者;
3、員工不服從公司合理的工作調動或是無理取鬧者;
4、散播其他員工的流言蜚語或故意搬弄是非造成同仁之間不團結者;
5、犯有性質與上述情況相類似的行為。
第十八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辭退處罰(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
1、在非吸煙場所抽煙者;
2、在公司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
3、在公司內聚眾賭博者;
4、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500元以上);
5、聚眾鬧事妨礙正常工作秩序者;
6、蓄意違反安全規定,或不遵守規定操作以致危害其他員工的安全;
7、填寫公司文件時,虛報資料或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單據、報表者;
8、應征人員隱瞞真實身份,或虛報個人信息者;
9、違反薪資保密原則或打聽他人薪資者;
10、人事行政部、財務部或其他相關人員擅自泄露公司員工薪資者;
11、未經授權而擅自挪用公司錢財或在收款后不及時將公司的錢財返還公司者;
12、罷工或破壞正常工作與生產秩序者;
13、工作期間,與客戶發生爭吵或與同事之間發生斗毆者;
14、工作期間,對同事進行騷擾者(包括言語、肢體語言、行為等);
15、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設備事故者;
16、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內(自第一次曠工之日起計算)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
17、盜竊同仁或公司財物者;
18、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9、利用職權受賄或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者(包含回扣,饋贈等);
20、經公檢法部門給予拘留、勞教、判刑處理者;
21、擅自翻閱、抄錄或復印公司機密資料及他人文件或信函者;
22、擅自開啟他人電腦翻閱、復制資料者;
23、向任何人(包括新聞界、電臺、電視臺及傳播媒介等)發表聲明或透露任何“崇正電子”的財務資料或任何保密資料,包括員工手冊的詳細內容者(經“崇正電子”授權的除外);
24、工作期間,頂撞上司或對上司出以惡言咒罵、威脅者;
25、隱瞞傳染病或其他(包含吸毒、等)以致危害其他員工的健康者;
26、在公司內藏匿、接受、或出售酒類或毒品者(由醫院開處方同意使用的藥物除外);
27、所管現金及財務嚴重短缺者;
28、偽造、涂改打卡記錄或托人打卡和代人打卡者;
29、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30、虛報生病而請假或缺勤者;
31、虛報加班或出勤記錄者;
32、因過失導致客戶投訴,且造成公司形象嚴重受損者;
33、在任何場所做出對公司的產品、形象、聲譽不利的言行;
34、員工藐視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并宣揚自身不良情緒并造成后果者;
35、非叉車駕駛員未經許可,擅自駕駛叉車并導致公司財產和其他同仁人身傷害的;
36、犯有屬記大過性質的行為累計出現三次者;
37、犯有性質與上述情況相類似的行為。
第十九條:在處罰員工違紀事件時,應遵照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以事實為依據,以本條例為準繩。
第二十條:員工被懲罰時,根據其上級領導責任大小,必要時將追究上級領導責任,給予連帶責任懲罰。
第二十一條:各部門需對員工進行獎懲時,須先填寫《獎懲通知單》,并經相關主管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及總經理批準;所有獎懲均需以《獎懲令》公告為準。
1、人事行政部、財務部、品保部(含下屬部門)管理人員填寫《獎懲通知單》→部門主管簽署意見→人事行政部簽署意見→總經理簽署意見→人事行政部擬文《獎懲令》→總經理簽發(正式生效);
2、生管部、技術部、制造部(含下屬部門)管理人員填寫《獎懲通知單》→部門主管簽署意見→廠長簽署意見→人事行政部簽署意見→總經理簽署意見→人事行政部擬文《獎懲令》→總經理簽發(正式生效);
3、非本部門人員獎懲的,可由各管理人員填寫《獎懲通知單》→人事行政部簽署意見→被獎懲人員所在部門主管簽署意見→廠長簽署意見(人事行政部、財務部、品保部下屬人員除外)→總經理簽署意見→人事行政部擬文《獎懲令》→總經理簽發(正式生效)。
第二十二條:相關表單。
1、《獎懲通知單》
第二十三條:附則。
1、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2、本規定的解釋權及修改權在人事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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