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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時間:2024-07-30 13:44:54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5篇)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

  1 目的與范圍

  為實現對公司交通安全的有效管理,減少和杜絕交通違章行為,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 公司交通安全管理。

  2 術語和定義

  場(廠)內機動車輛作業操作證

  由公司、基層單位逐級審查,政府主管部門培訓考核頒發的駕駛資格證,允許駕駛車輛:鏟車、起重車輛。

  企內機動車輛準駕證

  由公司、基層單位逐級考核、審查,為駕駛員頒發的安全資格證,允許駕駛車輛:乘用車、貨運汽車和產品車。

  駕駛員安全例會

  由各車輛管理單位組織的駕駛員集中強化學習教育例會。

  周安全活動

  也稱安全活動日。車輛管理單位每周一次的安全生產主題活動。

  零散車輛單位

  車輛在10臺車(包括特種車輛)以下不按建制車隊進行標準化管理的車輛管理單位(包括派出執行現場施工任務的臨時車組)。

  長途車輛

  到300km及其以上執行任務的車輛。

  大宗任務

  需要多臺車集中拉運或長時間執行同一任務的拉運項目。如產品發運、大型搬遷、三超拉運、大型吊裝、編組拉運任務、長期拉運(值班)任務等。

  特殊拉運

  拉運如油品、爆炸物品、放射物品、搶險急救物資等特殊物品的運輸任務。

  3 職責

  質量安全環保部負責在崗駕駛員的綜合管理和企內機動車輛準駕證的審核、發證、審驗,車輛運行管理的監督檢查、長途車輛審批、安全預案審批等管理。

  人力資源部負責申請企內機動車輛準駕證駕駛員的審驗,負責場(廠)內機動車輛作業操作證駕駛員的培訓、取證、審驗等管理。

  生產制造部負責車輛大修、二級維護檢測,廠內機動車輛的監督管理,組織車輛報廢技術鑒定。

  財務資產部負責車輛(包括產品車試車)保險的購置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報廢車輛的管理和處置。

  保衛部負責特殊拉運的安全監督管理。

  車輛管理單位負責本單位駕駛員、機動車輛的日常管理。

  4 管理內容

  管理通則

  車輛管理單位應設置交通安全管理機構,設立專職或兼職安全員。

  企內駕駛員和機動車輛應實行車隊化集中管理。

  車輛單位應建立企內機動車輛檔案、駕駛員檔案、交通安全培訓教育記錄、交通風險評估、駕駛員安全行駛公里數統計檔案、長途車輛審批臺帳、交通安全檢查記錄、隱患整改記錄、道路交通事故檔案等交通安全管理記錄。

  駕駛員管理

  企內機動車輛準駕證

  凡駕駛公司機動車輛的在崗、試崗職業駕駛員應按本規定申領企內機動車輛準駕證,任何人未取得準駕證不得駕駛公司機動車輛。

  . 準駕證申請條件

  申領企內機動車輛準駕證須為公司在崗駕駛員和確系工作需要經審查、考試合格的車管人員、安全管理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申領企內機動車輛準駕證:

  a) 駕駛大型、重型、危險貨物及特種專用車輛的駕駛人員不足5年或15×104km以上的安全駕駛經歷和未經過相關安全知識培訓并持證上崗的;

  b) 駕駛大型客車、牽引車、中型客車的駕駛人員有負主要及以上責任交通死亡事故記錄的;駕駛其它車輛駕駛人員三年內有負主要責任及以上責任交通死亡事故記錄的;

  c) 身體條件不符合gb《機動車駕駛員身體條件極其測評要求》中的在職駕駛員標準要求的;

  d) 新培訓取得駕駛證不足一年的;

  e) 不符合公司用工規定的。

  . 申領核發程序:

  a) 駕駛員個人填寫《機動車輛準駕證取證申請表》;

  b) 交驗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核發的有效駕駛證;

  c) 公司進行逐級審批和綜合素質審查,填寫《機動車輛準駕證頒證資格審查表》;

  d) 質量安全環保部進行必要的駕駛技能和安全知識考試、考核;

  e) 由公司hse委員會辦公室核發企內準駕證。

  . 駕駛員因工作需要改換所駕車型,應向公司hse委員會辦公室申領新的準駕證。

  . 發生事故或發生致命違章、嚴重違章事件的駕駛員下崗或停車反思半年以上的,原準駕證吊銷,重新上崗需申領新的準駕證。

  . 職能部門安全管理人員有權收繳、吊扣違章駕駛員的準駕證,并在檔案里記錄其違章行為。

  . 企內準駕證每年審驗一次。企內準駕證由質量安全環保部負責建檔管理。

  .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車輛管理單位負責到公司hse委員會辦公室辦理注銷手續:

  a) 已取得企內準駕證的駕駛員出現.所列情形的`;

  b) 駕駛員因調離、轉崗、退休等原因不再駕駛企內機動車輛的。

  駕駛員日常管理

  . 車輛管理單位應建立駕駛員檔案,對駕駛員安全行車情況進行全面記錄;

  . 車輛管理單位對駕駛員應實施動態管理,每月對駕駛員進行動態分析,提出相應管理或監控措施。動態分析基本步驟為:

  a) 由安全第一責任者組織安全領導小組對全體駕駛員進行駕駛行為、駕駛心態、影響因素的全面排隊分析;

  b) 分析評估內容按照《駕駛員崗位風險評估表》進行,由安全員建立動態分析基本臺帳和記錄;

  c) 根據分析結果對駕駛員進行a、b、c類定性分類,并對a、b類提出針對性的具體監控措施,措施應明確到人、具體到點;

  d) 動態分析結果應建立公布欄,向全體駕駛員公示,提醒駕駛員自我約束并互相監督;

  e) 由監控人根據監控措施實施監控;

  f) 監控結果在次月的動態分析時應進行評估,提出是否解除監控或改變措施。

  . 新上崗、復工、轉崗駕駛員,實行三個月的a類監控,監控期內不準單獨頂車。

  . 執行長途任務的駕駛員應選擇責任心強,安全意識高、身體素質好、駕駛技術過硬、自律能力強、有較豐富駕駛經驗的駕駛員。

  . 駕駛大型、重型、危險貨物及特種專用車的駕駛員應對所駕駛車輛的基本性能以及裝載的特種設備性能等有一定的了解;駕駛運輸危險貨物車輛的駕駛員應經過相關安全知識培訓,掌握危險貨物性能和一般的安全規程,持有有效的相關證件。

  . 身體狀況差、安全素質低或多次嚴重違章、肇事的駕駛員應根據情節調換崗位。

  . 駕駛員應做到:

  a) 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b) 愛護車輛、服從調度、接受安全檢查;車輛出車前、行駛中、收車回場后應按規定進行車輛檢查,及時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保證車輛處于良好狀態;如實匯報機動車輛出車情況;

  c) 參加本單位組織的各種安全活動學習,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識和安全行車技能;

  .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駕駛員有權拒絕駕駛車輛:

  a) 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有醫院證明的;

  b) 違反規定裝載物品,嚴重影響安全行車的;

  c) 裝載危險物品未經有關部門批準,手續不全,沒有專人押運的;

  d) 車輛存在嚴重故障,影響安全行車的;

  e) 無路單或行車路線、地點與路單不符的;

  f) 公車私用或車管干部、調度派私車的;

  g) 帶車人違章指揮的。

  .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駕駛員應承擔相關責任:

  a) 駕駛無審批手續的車輛執行長途任務,駕駛員應負連帶責任;

  b) 駕駛員執行長途任務未隨車帶《車輛長途審批表》,按無路單處罰;

  c) 對車管干部和帶車人的違章指揮不加拒絕,照常執行的,駕駛員負同等責任;

  d) 凡配有安全帶的車輛,行駛中駕駛員和乘車人沒有按規定系安全帶,追究駕駛員的責任;

  e) 明知所駕車輛有隱患,但不告知領導,仍然出長途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駕駛員承擔;

  f) 駕駛員在執行任務時,如無故延誤、私自捎客、捎貨或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及行車路線行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及發生事故的全部責任由駕駛員承擔;如系干部違章指揮,由違章干部和駕駛員分別承擔責任;

  g) 駕駛員因酒后駕車、無證開車、開私車而引發事故的,一切責任自負,并按hse獎懲規定嚴肅處理;

  h) 駕駛員擅自將車交與他人駕駛或私自教練他人學習駕駛的,對駕駛員按無證開車處罰。

  駕駛員教育培訓

  . 周安全活動

  a) 基層車輛單位每月應有周安全活動實施計劃,活動由車輛管理單位組織,做好活動原始記錄。

  b) 周安全活動原則上應在每周一進行,特殊情況可以視情改變。

  c) 周安全活動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上周安全講評,本周安全要求;傳達上級文件精神,提出貫徹落實措施;分析本周的生產任務情況和特點;事故案例分析;主持人提出的具體要求。

  d) 安全活動實行點到制。缺席人員應有記錄,由安全員負責傳達活動內容;

  . 月度安全例會

  a) 車輛管理單位應有駕駛員安全例會年度實施計劃,例會由車輛管理單位組織,做到時間、地點、人員、內容、考核五落實,建立包括組織情況、議程、和學習內容簡要記錄。

  b) 安全例會原則上應在每月最末一周的周一組織進行,時間不少于2小時。

  c) 例會學習應合理設置教育內容,每半年應組織一次考試。

  d) 例會學習實行簽到制。簽到記錄要建立在車輛管理單位(車隊),對缺席人員要進行補課并有記錄。

  e) 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法律法規、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規定;交通事故案例分析;交通事故防御和應急技能等。

  . “當年事故、今日反思”活動由車輛管理單位每半年組織一次。

  a) 反思活動應在年度計劃里做出安排;

  b) 進行反思活動時,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駕駛員和單位專(兼)職安全員參加;

  c) 反思活動應提出針對性的整改措施。

  . 駕駛員年審和冬訓學習每年各一次,由車輛管理單位組織進行。

  . 特殊安全教育

  a) 新上崗駕駛員應進行上崗前培訓和三級安全教育;復工、轉崗駕駛員應進行復工、轉崗安全教育。

  b) 執行大型、特殊拉運任務的駕駛員應接受專項特殊教育,熟知安全預案。

  c) 執行長途任務的駕駛員,出發前應由車輛管理單位安全員進行長途行駛警示教育。

  d) 車輛管理單位對外出執行長期任務的駕駛員,出發前對駕駛員應進行當地法律法規、風土人情、環境因素的學習教育。

  機動車輛

  車輛標識

  . 公司新購置車輛可在車門上噴涂公司名稱“南陽二機集團”字樣;

  . 非公司車輛不得使用與公司名稱相關字樣。

  車輛入戶

  . 新購置車輛入戶按如下程序辦理:

  a) 車輛管理單位持機動車合格證,購車發票、購車稅等,按照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辦理入戶手續。

  b) 生產制造部、財務資產部負責公司車輛建檔登記。

  . 車輛管理單位負責從事道路運輸車輛道路運輸證的辦理。

  車輛異動

  . 車輛管理單位負責車輛過戶、轉籍等異動業務的辦理。

  . 生產制造部負責車輛內部調撥備案手續辦理。

  . 生產制造部、財務資產部進行公司車輛異動登記建檔。

  車輛檢驗和維護

  . 各車輛管理單位負責車輛年度安全技術檢驗和檢測。

  . 車輛管理單位根據車輛運行里程,按規定的維護間隔里程安排車輛進行日常維護、一級維護和二級維護。車輛維護執行《起重設備、電梯、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規定》。

  租用車輛

  . 租用車輛應確保安全技術狀況良好、證件齊全有效,并投保交通強制保險、座位險和不低于10萬元保險額的第三者責任險。

  . 用車單位應與出租車輛的所有人簽訂安全協議,明確雙方安全責任,并將租用車輛納入基層車輛單位進行日常安全管理。

  車輛風險評估

  a) 車輛風險評估每月進行一次;

  b) 車輛風險評估由車輛管理單位組織,單位領導、安全管理人員、技術員、班組長參加,駕駛員本人應參加其所駕車輛的風險評估;

  c) 評估內容按照《車輛風險評估表》進行;

  d) 根據評估結果對車輛進行高、中、低風險分類,制定相應的風險削減措施,并及時告知當車駕駛員。

  運行管理

  車輛調派

  . 機動車輛應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準上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在臨時上道路行駛時,應申請臨時通行證,按規定行駛。

  . 未按規定檢驗、檢驗不合格或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輛,不準繼續行駛。

  . 車輛調派由車屬單位主管領導或指定派車人負責調派,并建立調派臺帳。

  . 車輛運行應持有效行駛路單,路單應標明目的地、任務、路線、時間、派車人和主車駕駛員,出車前應向駕駛員交清任務、行駛路線、事故預防;執行緊急、重點任務需日夜兼程的車輛,應配備兩名或兩名以上駕駛員,路單上應寫明安全措施;

  . 嚴禁機動車輛客貨混裝,機動車輛載人(物)不準超過行駛證核定的載質量(人),運輸“四超”物件時,應按規定辦理手續。

  . 兩臺車以上執行同一任務,應隊車行駛;五臺車以上隊車行駛應制定安全預案,單位領導帶隊抓安全,嚴格按安全預案運行。隊車行駛時應根據道路情況、運輸貨物性質以及車輛性質等因素保持安全行車距離,并做好途中對車輛的“三停四查”。

  . 節日期間車輛應實施“三交一封一定”(交機動車輛行車證、企內車輛準駕證、車鑰匙,單位封存車輛,定點存放)措施,并有記錄;節日值班車輛憑“節日通行證”和下達的路單行駛。

  . 會議和接待用車應經承辦單位主管領導審批,原則上應安排公司辦小車隊車輛承擔。重要接待任務應指定專人帶車,負責行車安全。應抽調技術高、有經驗、作風好的駕駛員和性能良好的車輛執行任務。

  . 公司非營運的面包車、中轎車、大客車等載人車輛應遵守以下規定:

  a) 不得從事營運活動、不得對外承租;

  b) 接待外部人員需派車短途旅游的,應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大宗任務、特殊拉運管理和監控

  . 成立大宗任務、特殊拉運安全領導小組,承運單位領導任組長,明確職責、工作分工和具體責任人。

  . 組長負責組織特殊任務風險評估

  a) 特殊任務風險評估應根據惡劣天氣、道路、任務特點,在每次實施任務前組織開展;

  b) 特殊任務風險評估由車輛管理單位組織,單位領導、安全管理人員、調度員、班組長等參加;

  c) 評估內容按照《特殊任務風險評估表》進行;

  d) 根據評估結果制定相應的風險削減措施,評估結果和控制措施由調度員書面告知執行特殊任務的駕駛員,駕駛員應簽字確認并提前做好行車準備。

  . 組長負責制定拉運安全預案(包括組織方案、承運車隊運行監控措施、安全措施、應急預案等)并經有關部門批準。

  . 承運單位對車輛進行整修和安全檢驗;并對駕駛員進行專項安全教育。

  . 重點拉運項目應配備指揮車輛,拉運工作跟隨指揮、全程監控;一般拉運項目工作組應指定人員隨車監控,拉運結束時應進行小結。

  . 載重車、油罐車、自卸車、平板拖車、吊車、客車等特種車輛應遵守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承擔油品等特殊拉運必須為專用運輸車輛,并按規定接受檢測、檢驗和檢查;裝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應遵守相關安全規定。輕質油槽車、裝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車輛應停放在規定地點,不得在居民區或其它人員密集地點及重要公共建筑物等處停放。

  . 用于執行搶險、緊急救護等任務的車輛,緊急事態下可以打破正常的用車程序,調度可以在征得安全主管領導同意后臨時指派有駕駛證、無準駕證的企內職工駕駛車輛。

  . 所有對外承包的拉運項目必須簽定“包保”合同,明確安全責任。

  長途車輛管理

  . 所有外派長途車輛應進行能力性評估,本單位不具備承擔此任務的能力、車輛不符合執行此任務的條件、駕駛員沒有執行此類任務的經驗,不得外派拉運。

  . 搶險、救護或執行緊急拉運任務需日夜兼職或單日連續行駛超過10小時的,應加派一名駕駛員,并明確監控措施。

  . 直達距離不足300km,但轉道行駛距離達到和超過300km的,也應報批。

  . 已經派出的長途車輛需要改變行駛路線、延長行駛距離或增加在外滯留時間,需報原審批部門批準備案。

  . 《長途車輛審批表》隨車由駕駛員保管。無特殊情況,執行長途任務的車輛應按規定時間返回。

  . 返回后,駕駛員應立即回單位報告行車安全情況和車輛技術狀況。

  . 財務資產部應憑《長途車輛審批表》,報銷駕駛員的長途差旅費。

  . 質量安全環保部、車輛管理單位均應建立長途車審批臺帳。《長途車輛審批表》應在車輛管理單位留存備查。

  . 管理責任

  a) 長途車輛未審批出車的,按私車論處,由批準派車人承擔一切責任;

  b) 實行責任連帶制度。審批人、檢驗人、教育人分別對負責項目承擔相關責任;

  c) 按程序上一環節未履行簽字,下一環節就簽字放行的,追究下一環節簽字人的責任;

  d) 派出a、b類駕駛員執行長途任務或因保險手續不全造成公司損失的,追究車輛管理單位的管理責任。

  . 帶車人責任

  a) 長途車實行帶車人安全責任監督制。帶車人作為義務安全員,負有監督駕駛員安全駕駛、糾正駕駛員違章行為的責任;

  b) 帶車人干預駕駛行為、強迫或誘導駕駛員違章駕駛,按違章指揮追究帶車人責任;

  c) 帶車人有約束隨車其他人員配合駕駛員安全駕駛的責任;

  d) 帶車人有協助駕駛員處理行車中緊急事態的責任。

  行駛要求

  . 駕駛員、車管干部和乘員須遵守公司交通安全十條禁令:

  a) 嚴禁無企內準駕證駕駛公司車輛;

  b) 嚴禁酒后駕車或駕駛行為受藥物或其它物質的影響;

  c) 嚴禁開私車或利用公司車輛教練他人學習駕駛;

  d) 嚴禁超速行駛、疲勞駕駛、強超搶會;

  e) 嚴禁駕駛機動車輛時不系安全帶、使用或其它雙向通訊工具;

  f) 嚴禁車輛帶病行駛或使用報廢車輛;

  g) 嚴禁違反規定裝運危險物品;

  h) 嚴禁客貨混裝、超員超載行駛;

  i) 嚴禁工程作業車輛違章載人行駛;

  j) 嚴禁迫使、縱容駕駛員違章開車。

  . 所有執行行車任務的駕駛員都必須適當休息和反應靈敏,不得在疲勞或困倦時駕駛車輛。駕駛員工作時間和駕駛時間最低要求見下表。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嚴于本要求的,按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執行。

  表1 連續行駛路途休息規定

  要 求

  規 定

  連續駕駛2小時休息時間

  不少于15分鐘

  連續24小時內最長駕駛時間

  累計不超過10小時

  連續24小時內最長工作時間

  累計不超過16小時

  連續24小時內累計駕駛10小時以上要求

  配備2名駕駛員

  車場(庫)管理

  . 安全通道必須保持通暢,并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 車場應劃定停車位,規范車輛停放,并有足夠的燈光照明。

  . 車場出入口設置限速5公里標志和“內有車隊”等安全警示標志。

  . 車庫內不得檢修車輛和長時間啟動車輛。

  . 車庫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與車輛無關的雜物。

  零散車輛單位管理

  . 各單位車輛應遵循“能合不分、能整不散”的原則進行管理。對零散車輛單位有條件按車隊進行標準化管理的,應按車隊進行安全管理。

  . 零散車輛單位應確定一名主要領導負責交通安全工作,明確管理職責并經培訓。

  . 零散車輛單位的車輛超過5臺(含5臺)時,應設立車班,按照班組對車輛和駕駛員進行安全管理,建立班組安全活動記錄本。

  . 零散車輛單位由本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或第一責任人指定派車人負責派車。其他任何人不得派車或未經調派私自動用車輛。

  . 車輛調派應建立調派臺帳,為駕駛員出具有效路單。

  . 零散車輛應指定主車駕駛員。主車駕駛員不得將車交給他人駕駛。主車駕駛員在時,單位領導不得指令駕駛員將車交給他人駕駛,否則按違章指揮處理。

  . 零散車輛單位領導應組織月度安全例會,要求駕駛員參加,并建立記錄。

  . 零散車輛單位設立車班的,由交通主管領導單獨按規定組織周安全活動,并建立記錄;其它零散車輛單位的駕駛員可參加本單位安全活動,但交通主管領導應單獨對駕駛員提出安全要求。

  . 零散車輛單位應建立車輛自檢自查臺帳,嚴格執行出車前、行駛中、收車后的“三檢制”

  . 零散車輛單位的車輛回場檢驗由各單位組織進行。

  . 派出執行駐外現場施工任務一個月及以上的長期值班車輛由用車單位按本規定進行管理,同時應遵守以下規定:

  a) 駕駛員派出前,應進行思想素質、技術素質和身體條件的嚴格考核;

  b) 派出單位領導應及時通過電話、傳真、郵遞等方式給駐外臨時車組下達安全指令,提供教育資料、提出安全要求;

  c) 臨時車組每周應向派出單位報告一次安全生產情況。

  5 相關文件和記錄

  相關文件

  記錄

  rg zy -01《機動車輛準駕證取證申請表》

  rg yk -02《機動車輛準駕證頒證資格審查表》

  rg yk -03《駕駛員崗位風險評估表》

  rg yk -04《車輛風險評估表》

  rg yk -05《特殊任務風險評估表》

  rg yk -06《長途車輛審批表》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2

  一、保密制度

   (1)嚴格遵守《保密守則》,做到不該知道的事,不打聽;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不該看的材料,堅決不看。

  (2)嚴格執行借閱制度,不任意擴大借閱范圍,安排專用的閱覽室借閱,對需要出據檔案證明的,要認真核對摘抄內容。

  (3)不得在檔案閱覽室,整理室接待親友。

  (4)整理檔案應在檔案館(室)內進行,檔案人員一得將檔案帶出檔案館,以防失密或丟失。

  (5)發現檔案丟失,損壞時要及時報告。

  二、查閱、借閱檔案制度

  (1)查閱秘密檔案,須經本級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準。

  (2)查閱黨委機要檔案資料,須經本級黨委負責人或黨委辦公室主任批準。

  (3)查閱絕密科技檔案,須經主管總工程師批準。

  (4)查閱非機密檔案資料,憑縣級介紹信,可直接查閱。

  (5)本校教職工查閱本部門移交的檔案,可直接到閱覽室查閱。

  (6)室藏檔案資料一般不外借,特殊情況需要借出時須參照本規定1,2,3條辦理借出手續,借出非機密性檔案材料,由檔案館(室)負責人批準,借出的檔案,限七天內歸還。

  (7)經批準查閱的.檔案,需要摘錄的,應經檔案館理人員同意,并經核對無誤后,方可出據證明。

  (8)閱覽室內禁止吸煙,不要大聲喧嘩,不準靠近閱檔桌喝水。

  (9)利用檔案資料要注意保守機密,不得傳播檔案內容;要保證案卷的完整與安全,嚴禁拆卷、折疊、剪裁和涂改;要保證案卷清潔,不得弄臟,劃道。(10)查檔介紹信要注明查檔人姓名、職務、政治面貌及所查內容。

  三、檔案庫房管理制度

  (1)庫房內的檔案柜要同意編號,入庫的檔案要按大類有系統地上架排列,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有據,實行科學管理。

  (2)要愛護檔案,在整理、搬移、上架和提供利用過程中,要輕拿輕放,保持檔案整潔,發現破損時,要即使修補。

  (3)要認真落實防火、防盜、防塵、防潮、防強光、防蟲、防鼠等“七防”措施,嚴格控制庫內的溫度,保持庫內清潔,每月全面清掃一次。

  (4)檔案庫要實行專人管理,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庫房。

  (5)庫房工作人員要熟悉與檔案庫有關的供水、供電、供熱系統情況,并經常檢查是否完好,離開庫房時要注意關閉落鎖,關閉電源。

  (6)認真辦理檔案入庫和查閱,借閱黨紀手續、案卷借出時要以代卷卡補位,案卷歸還后,要及時放回原處,每兩年全面檢查館藏檔案情況,檔案管理人員調動時,必須辦理檔案交接手續。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3

  為搞好單位高溫作業的安全防護工作,保障員工人身健康和安全,使企業管理規范化、制度化,根據《職業病防治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制度》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的所有員工和外來施工人員。

  2、由職業健康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高溫作業防護管理制度的實施與監督。

  3、首次參加高溫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相關培訓才能上崗。

  4、凡是新、改、擴建工程的防暑降溫措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5、高溫車間應采取有組織的自然通風,合理安排進風口和排放口。

  6、企業對產生高溫的作業場所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測,每三年進行一次職業危害現狀評價,并將檢測和評價結果予以公布。

  7、在高溫作業場所附近,應設置員工休息室。

  8、按制度給高溫作業人員提供茶水、淡鹽水、人丹、風油精等清涼飲料及防暑藥品。

  9、給高溫作業人員發放符合國家制度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如阻燃服、護目鏡、面罩等。

  10、企業應安排接觸高溫的從業人員定期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員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11、職業病的管理和診斷按國家有關制度標準執行。對疑似或已確診的職業病患者應進行積極治療。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4

  1、廚房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掌握安全操作氣灶的基本知識。

  2、每次操作前應檢查灶具的完好情況。檢查灶具是否有漏氣情況,如發現漏氣嚴禁進行操作,嚴禁開啟電器開關,應及時報檢修。

  3、員工進入廚房前應打開防爆排風扇,以便清除積沉于室內的天然氣。

  4、點火時,必須執行“火等氣”的原則,千萬不可“氣等火”,即先點燃隱火源,再打開點火器具供氣開關,點燃點火器具后,將點器具靠近灶具燃燒器,最后打開燃燒器供氣開關,點燃燃燒器。

  5、各種灶具開關,必須用手開閉,不準用其他器具敲擊開閉。

  6、灶具每次用氣完畢后,要立即將供氣開關關閉,每餐結束后,后廚負責人員要認真檢查各供氣開關是否關閉好,每天工作結束后要先關閉廚房總供氣閥門,再關閉各灶具閥門。

  7、經常做好灶具的`清潔保養工作及時清除煙罩內的油污,以便確保安全使用灶具。

  8、無關人員不得動用灶具,發現問題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和安全部門,并及時關閉供氣總閥門。

  9、掌握必要的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5

  1、認真執行上級安監部門下達的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規定,合法經營。

  2、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必須持有《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證》,方可經營。

  3、煙花爆竹產品一律從本縣獲得自治區安監局核發的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的批發公司批發采購,嚴禁非法渠道進貨,嚴禁采購銷售禮花彈等超零售經營許可范圍的煙花爆竹產品以及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假冒、偽劣煙花爆竹產品。

  4、煙花爆竹統一由批發公司配送到經營商店,不得由無煙花爆竹運輸資質的單位運輸。

  5、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單位必須實行專店或專柜專人銷售,設專人負責安全管理。銷售時,專柜應相對獨立,并與其他柜臺

  6、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單位必須按規定在銷售店面內銷售產品,嚴禁店外擺賣、一證多點和走街串巷銷售煙花爆竹。

  7、購進的煙花爆竹商品不得超過儲存許可核定的'最大儲存量,臨時存放產品的地方不得存在煮飯、住宿等“三合一”或“前店后儲”現象。

  8、嚴禁店內經營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9、煙花爆竹產品被盜,應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10、積極配合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監督檢查,并提供有關情況。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6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二十一條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二十二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二十四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五、電信線路

  第二十五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十六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鑒定。

  第二十七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九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七、電梯

  第三十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第三十二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三十三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三十四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三十五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三十六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七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八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

  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四十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九、檢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四十一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后,在勞保技措經費項目列支。

  十、獎勵與處罰

  第四十四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五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六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七條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四十八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九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第五十一條對單位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并處行政處分。

  第五十二條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訂,并組織實施)。

  第五十三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五十四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后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低于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際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7

  一、總則

  1、實行總公司領導下的場長負責制。

  2、認真執行總公司的相關制度辦法和本辦法。

  3、各場要自覺接受總公司監管,檢查和指導。

  二、崗位設置及職責

  (一)、崗位設置。

  1、草牧場人員配備。每場設場長一人,會計一人(兼保管),技術員一人(天山小牧場由場長兼)。

  2、場長由總公司任命,會計和技術人員均由總公司委派。

  (二)、崗位職責

  1、場長職責

  (1)負責草牧場的日常管理

  (2)負責牧草的生產各個環節的監督與管理。

  (3)負責本場費用開支和成本控制。

  (4)負責本場人員的學習培訓和技能的提高,達到應知應會。

  (5)負責總公司的制度辦法和管理規定的貫徹落實,認真執行。

  (6)負責本場的生產和消防安全。

  (7)負責全場的清潔衛生。

  (8)完成總公司交辦的其它任務。

  2、技術員職責

  (1)協助場長搞好牧草生產管理,及時向場長提出合理化建議。

  (2)負責本場牧草生產的技術指導。

  (3)及時掌握商情,病情,適時進行病蟲害防治和澆水施肥,確保牧草茁壯成長。

  (4)負責本場牧草的產量和質量

  (5)完成本場場長和總公司交辦的其他任務。

  3、會計職責

  (1)接受總公司財務部的監督與領導。

  (2)認真執行總公司財務制度和辦法。

  (3)負責本場財務賬表記載準確、及時、完整、規范并及時報送(上傳)總公司財務部。

  (4)負責本場會計核算、費用開支和成本控制。

  (5)負責牧草出入庫和低值易耗品及生產資料的領用和管理。

  (6)完成總公司和本場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績效考核

  1、考核內容。主要考核各草場生產苜蓿草的產量、質量、生產成本及投入產出比。

  2、考核辦法:

  (1)產量考核。每茬苜蓿草收割后,根據過磅重量計算出平均畝產,各分場排名通報。

  (2)質量考核。每茬草收割后隨機抽樣化驗,進行蛋白質等含量檢測,將檢測結果排名通報。

  (3)生產成本考核。根據各草場開支的管理費用和生產費用算出每畝牧草平均費用,與產量和質量比較,算出投入產出比,有高到低排名通報。

  3、獎罰

  (1)總公司給各草場制定統一的產量,質量和生產費用標準。

  (2)根據考核結果計算出每年的投入產出比。

  (3)根據投入產出比兌現獎懲,實行每推薦通報。

  (4)各草場人員每月發基本工資的%,下余的%作為績效工資,根據任務完成情況計發。

  (5)%獎罰比例。對超過總公司規定指標部分按予以獎勵;低于規定指標部分按%計提罰款。

  四、建立學習,考核,競爭機制。

  1、為保證分場人員(含公司部室)達到應知應會,勝任崗位工作、履行崗位職責,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的'分別發放學習教材,規定學習的內容、要求和目的,鼓勵全員自覺學習。

  2、請進來講課。公司不定期請有關專家來講課,對全員進行培訓,提高員工業務技能。

  3、走出去學習。各分場和部門推選出勤奮好學員工,由公司統一派出去學習考察,結合各自實際,創新性的開展工作。

  4、根據布置學習內容和培訓要求,公司不定期進行測驗考試,成績記入個人檔案。

  5、開展流動紅旗競賽活動。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和分場場長對各草場(部室)的生產、工作管理、環境衛生、職工履職、物品存放等有關內容,不定期進行評比,評出先進單位,頒發流動紅旗。

  五、建立例會制度開展建言獻策活動

  1、每月或每茬草收割后,召開生產匯報分析會。場長匯報工作,總結經驗教訓,公司布置下月工作任務。

  2、根據牧草長勢和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召開生產現場辦公會,研究解決辦法,制定實施方案。

  3、最后一茬草收割后召開年度工作總結表彰會,總結當年工作,兌現當年獎罰,布置下年工作,下達新年度工作計劃。

  4、集中眾人智慧,開展建言獻策活動,建議如被采納,公司予以獎勵。

  5、各場要積極實驗和應用牧草生產的新技術、新方法、新品種、新工藝,一旦試驗成功,公司將根據生產的效益給予重獎。

  六、完善辦法

  1、本辦法自董事長簽發之日起實施,在實施期間各分場和有關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提出修改和補充意見,報公司綜合部。

  2、公司綜合部負責解釋。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我校校園網網絡安全與信息安全以及計算機信息保密工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管理辦法(試行)》、《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用戶守則》、《廣東省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暫行管理辦法》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本管理規定所引用的術語的含義按第一條所引用的國家法規解析。

  第三條本規定的適用對象是使用惠州市廣播電視大學計算機與校園網的用戶。

  第四條學校校園網的所有工作人員和用戶都有義務和責任認真執行本管理規定,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對所使用的計算機的管理、使用行為與所提供的網上信息負責。

  第五條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法律與法規的變動情況,適時修改本規定的內容。

  第六條學校各個部門應積極采取各種技術和行政手段來保證我校信息安全。

  第七條校園網信息網絡安全接受并配合國家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章管理機構與職能

  第八條信息網絡安全實行統一領導、統一規劃、分級管理制度。

  第九條學校設立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各科室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網絡安全組與信息安全組。網絡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由技術服務中心負責,信息安全的日常工作由信息安全組負責。

  第十條領導小組負責學校的信息網絡安全的領導工作,制定各項管理政策和整體規劃,討論解決安全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第十一條網絡安全組由技術服務中心,各科室的工作人員組成,參加人員稱為網絡安全人員。

  第十二條信息安全組由各個業務部門負責網上信息的發布、監督與保衛部門的工作人員組成,參加人員稱為信息安全人員。

  第十三條各部門的網絡安全員受權負責本部門計算機網絡設備、計算機系統與業務應用系統的安全與保密工作。

  第十四條信息安全員受權負責本部門的計算機信息、網上信息的檢查、監督與監控等安全工作。

  第十五條設立校級網絡安全員、信息安全員各一名,分別負責、協調全校的網絡安全與信息安全的日常工作以及對外聯系的工作。人員分別由負責日常工作的技術服務中心與保衛科人員擔任。

  第十六條學校信息網絡安全實行責任人制度,各科室主要領導為部門第一責任人。

  第三章信息網絡安全工作制度

  第十七條學校信息網絡安全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全校的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工作。

  第十八條技術服務中心定期舉行計算機系統安全的技術培訓與政策教育的學習活動。

  第十九條技術服務中心實行值班制度,負責校園網絡安全與信息安全的值班工作。

  第二十條各個部門的系統管理員、安全員做好本部門的計算機系統與網絡系統的信息保密工作,對系統的結構、設備、系統密碼、用戶信息、系統的重要數據做好備案工作,備案信息由部門保管。系統管理員、安全員在調離本部門工作時,應移交上述材料,并對上述信息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一條各部門的服務器未經部門領導批準,不得安裝其它與業務系統無關的軟件

  與設備。

  第二十二條各部門應制定本部門的計算機信息數據備份策略,定期做好數據備份,對使用的系統(硬件、軟件)做好系統安全的升級工作。

  第二十三條學校各部門與計算機用戶應做好計算機的病毒防范工作,定期查毒。各部門應設專人負責病毒軟件保管、定期升級的安全工作。

  第二十四條使用計算機網絡進行文件與數據傳輸時,應該做好病毒的清查工作。在計算機軟件與硬件使用前,應做好病毒與其它有害數據的檢測工作。

  第二十五條如發現不能清除的病毒,應對文件數據采取保護措施,追查病毒的來源;并在24小時內通知技術服務中心與保衛部門,由保衛部門向上級匯報。

  第二十六條校園網絡發布的'信息分為綜合信息與專欄信息兩大類。綜合信息指學校的政策、法規、對外宣傳與報道、學校內部文件、新聞信息等;專欄信息指經校領導同意專門發布的其他信息信息。

  第二十七條各部門管理和發布的信息應具有真實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二十八條上網信息實行責任簽發制度。網絡信息安全組長負責學校綜合信息的安全審核、簽發。綜合信息需有文字材料備案,并實行年終歸檔。專欄信息由校領導簽發后由技術服務中心負責發布。

  第二十九條BBS系統的信息由技術服務中心總審核,對這些系統中出現的反動、黃色等有害信息應及時刪除和過濾。

  第三十條BBS實行欄目與版主專人負責制,并對其欄目內容的安全負責,版主負責人由技術服務中心審批設立、并備案。

  第三十一條各部門對出現的計算機安全事故,應及時上報保衛部門與技術服務中心,不得隱瞞。

  第三十二條學校保衛、保密部門做好校園網、特別是重點部門、要害部門的計算機信息的保密監督檢查工作。

  第四章用戶安全責任制度

  第三十三條校園網用戶均要對其使用計算機的管理、安全與網絡行為負責。

  第三十四條學校實驗室、多媒體閱覽室等執行登記制度。

  第三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1)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制作、傳播、復制反動與黃色等有害信息; (2)非法侵入網絡系統與信息系統;

  (3)非法竊取計算機與網絡系統中信息資源;

  (4)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增加、刪除、修改、干擾,影響計算機信息系統正常運行;

  (5)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增加、刪除、修改、復制等;

  (6)未經授權查閱他人電子郵箱;

  (7)未經批準,私設網站與發布信息。

  (8)冒用他人名義發送電子郵件;

  (9)故意干擾計算機信息網絡暢通;

  (10)瀏覽反動、黃色的網站。

  (11)從事其它危害網絡與信息系統安全的活動。

  第三十六條學校所有的計算機用戶有義務向網絡安全員、技術服務中心與保衛部門舉報違法犯罪行為與有害信息。

  第五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七條學校對出現的計算機安全事故實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按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學校把信息網絡安全工作納入日常工作,并由有關部門進行年終考評,對工作完成好的部門與個人進行表揚獎勵,對工作制度落實不好的部門提出整改、批評、警告等。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管理規定由學校就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領導小組解釋。

  第四十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9

  一.目的:在規范臨床實驗室的安全管理。

  二.適用范圍:實驗室和工作人員安全的一般要求,防火、用電、化學危險物品、微生物的安全要求,以保證實驗室的安全運作,將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實驗室安全管理程序

  一.目的:在規范臨床實驗室的安全管理。

  二.適用范圍:實驗室和工作人員安全的一般要求,防火、用電、化學危險物品、微生物的安全要求,以保證實驗室的安全運作,將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工作程序:

  l工作人員和實驗室安全的一般要求

  1.1吸煙

  實驗室工作區內絕對禁止吸煙。點燃的香煙是易燃液體的潛在火種;香煙、雪茄或煙斗都是傳染細菌和接觸毒物的途徑。

  1.2食物、飲料及其它

  實驗工作區內不得有食物、飲料及存在“手接觸可能的其它物質。實驗室工作區內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食物應放置在允許進食、喝水的休息區內。

  1.3化妝品

  實驗工作區內禁止使用化妝品或進行化妝,并建議經常洗手的實驗人員使用護手霜。

  1.4眼睛和面部的防護

  處理腐蝕性或毒性物質時,須使用安全鏡其它保護眼睛和面部的防護用品。但允許面罩或工作人員在實驗室的危險區內不要佩戴隱形眼鏡,除非同時使用護目鏡或面罩。使用、處理能夠通過粘膜和皮膚感染的試劑,或有可能發生試劑濺溢的情況時,必須佩帶護目鏡、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1.5服裝和個人防護裝備

  除要求符合實驗室工作需要的著裝外,工作服應干凈、整潔。所有人員在各一實驗區內必須穿著遮蓋前身的長袖隔離服或長袖長身的工作服。當工作中有危險物噴濺到身上的可能時,應使用一次性塑料圍裙或防滲外罩。有時還需要佩戴其它防護裝備如:手套、護目鏡、披肩或面罩等。個人防護服裝應定期更換以保持清潔,遇被危險物品嚴重污染,則應立即更換。盛放被污染的實驗服和工作服,應用合適的、有標識并能防滲的包裝。清洗時應用足夠高的溫度和足夠長的時間以獲得良好的去污效果。

  不得在實驗室內設值班床,嚴禁在實驗室內住宿。

  1.6鞋

  在各工作區內,應穿舒適、防滑、軟底并能保護整個腳面的鞋。在有可能發生液體濺溢的工作崗位,可加套一次性防滲漏鞋套。帆布鞋可吸收化學物品和有傳染性的液體。

  1.7頭發和飾物

  留長發的工作人員應將頭發盤在腦后,佩戴帽子。以防止頭發接觸到被污染物和避免人體脫屑落人工作區,不得佩戴有可能被卷入機器或可隨人傳染性物質的飾物。

  1.8胡須

  蓄有胡須的男性工作人員必須遵守上項規定。

  1.9洗手

  實驗室工作人員在脫下手套后、離開實驗室前、接觸患者前后、以及在進食或吸煙前都應該洗手。接觸血液、體液或其它污染物時,應立即洗手。

  1.10眼睛沖洗

  眼睛若被血液或其它體液濺到,立即用大量的生理鹽水沖洗。

  1.11呼吸防護

  在沒有有效的硬件控制的實驗室或實驗室不能有效地控制危險因素時,工作人員配戴呼吸防護器具,以防止吸人被有害粉塵、氣體、煙霧、蒸氣污染的空氣。這些防護器具包括:防塵面罩、機械或化學濾筒式呼吸器、導管式呼吸器以及自給式呼吸器,提供的呼吸防護器具必須是根據現有標準專門設計的,對某些特殊危害應能提供足夠保護的。

  下列情況應使用正壓、自給式呼吸器:

  有害氣體的性質不明;

  氧氣含量低于19.5%;

  存在有不易察覺的有害氣體;

  吸人的污染氣體會立即對生命和健康造成威脅;

  緊急處理危險物質的事故時。

  在有可能需要做復蘇治療的地方,應準備口對口I式復蘇包或其它相關的通氣裝置。

  1.12移液

  所有實驗室操作禁止用口移液具應使用助吸器。

  1.13銳利物品

  謹慎處理針頭、解剖刀、和碎玻璃等銳利物品。使用后的針具不要折斷、彎曲、破損、重復使用或用手重裝在針管上的。一次性注射器上的針頭用后不要取下,銳利物品應立即放置在不易刺破的容器內,在完全裝滿之前就應及時丟棄。

  1.14隔離措施

  接觸患者時,實驗室工作人員應遵守醫院的隔離措施。

  1.15“工作環境

  1.15.1“清潔”區和“非清潔”區

  根據實驗室的具體工作情況由主任選擇并確定“清潔”和“非清潔”工作區,在清潔區和非清潔區之間設“緩沖室”。被指定為“清潔”的區域,則應努力保持清潔,如采取預防措施,防止電話、視頻顯示器終端、鍵盤、門柄及其它經常被手或手上的手套觸摸的物品的污染,要求工作人員在觸摸設備前取下手套,儀器設備和工作面的應常規消毒和清潔。被指定為“非清潔”的區域,允許戴手套接觸所有物品,所有這些物品的表面都認為是不清潔的。未戴手套的人員如果使用該區域內的電話、計算機終端或其它設備,應該戴上手套,或在使用后立即徹底洗手, “清潔”和“非清潔”區都應保持整潔。實驗臺至少應每天清潔—次,如有必要可以多次清洗,用新鮮配制的1:10的次氯酸鈉稀釋液或合適的含氯消毒劑清洗。在處理濺溢的樣品或嚴重污染的工作面時,應戴上手套和其它個人防護裝備、使用相應合適的清潔劑清除所有的濺溢物。

  1.15.2設備

  冰箱、冷凍柜、水浴和離心機應該定期清洗和消毒,在發生嚴重污染后應立即進行清洗和消毒,進行清洗、消毒時要戴上手套穿上工作服或其它合適的防護服。

  1.15.3外衣

  外衣應懸掛在遠離散熱器、蒸汽管道、供暖裝置、以及有明火的地方,不要掛在壓縮氣瓶或滅火器上,也不要掛在門的玻璃隔板上,妨礙視線。“清潔”的和“非清潔”的個人防護服要分開存放。

  1.15.4垃圾處理

  每天至少清理垃圾,送至醫院焚化爐焚化。

  1.15.5裝飾

  不得在電燈、燈座或儀器上進行裝飾,更不要使用電子裝飾物、蠟燭、圣誕樹等有引起火災危險的裝飾品。

  1.15.6個人物品

  實驗工作區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如錢包、外套、皮靴、咖啡杯、運動服、預包裝的食品和藥品等。

  1.15.7用后的廢棄物品

  實驗工作區內的用后廢棄物品存量不要太大。具危險性的液體如酸或堿性液體應放在視平線下。較大的廢棄物容器應靠近地面存放,在用噴灑消防設備的地方,與天花板的距離應保持90厘米以上,在不用噴灑的地方應與天花板保持50厘米以上的間距。

  1.15.8出口通路

  實驗室的出口和通道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不準堆放物品、垃圾、裝置、或設備。注意:無論任何時間、何種原因都不得阻塞通往滅火器、火警箱、防火毯、安全淋浴或出口的道路。

  1.16玻璃器具

  操作玻璃器具時應遵循下述安全規則:

  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

  不要用猛力取下玻璃試管上的塞子,粘緊的時可用刀切開分離。

  接觸過傳染性物的玻璃器具,清洗之前,應先消毒。

  破裂的玻璃器具和玻璃碎片應丟棄在有專門示記的、單獨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高熱操作玻璃器具時應戴隔熱手套。

  每次換班前,用1:10的次氯酸鈉稀釋液或其言合適的消毒劑對洗刷玻璃器具的區域進行表面消毒。

  破碎的玻璃器具只能使用機械裝置處理。

  1.17離心機

  1.17.1氣溶膠

  離心過程中應控制氣溶膠的產生在最低水平。

  1.17.2操作

  離心機只有在蓋好蓋板后,才能啟動。

  1.17.3污染

  裝標本或易燃液體的離心管,只能在管塞密封后方可離心。

  1.17.4傳染性物品

  所有能夠產生氣溶膠進行播散的生物制品或標本,都應使用密封的離心管,并在蓋緊的離心頭或轉頭中進行。

  1.17.5清洗

  用1:10次氯酸鈉稀釋液或其它合適的消毒液常規清洗離心機。

  1.17.6平衡

  離心時應保持合適的平衡,以保證離心的順利進行。

  2.防火安全準則

  2.1安裝有警報系統。每個檢測和報警裝置都與總警報系統連接。實驗室的任何地方,包括儲藏室能聽到警報系統的報警。所有有關建筑的防火設置,都應經當地消防部門審核批準。

  2.2防火

  2.2.1隱患的估計和研究

  在開始臨床實驗工作之前就應對火災的隱患進行研究,在實驗工作運行的過程中,要經常研究火警的隱患。研究的內容包括:

  2.2.1.1使用化學物品的數量和性質,可能發生的化學反應,以及電器設備的隱患等。

  2.2.L 2哪些操作方法已經改變了,新使用了哪些化學物品,以及在上屆消防培訓之后增加了哪些新的工作人員。

  2.2.1.3無人值班看守的自動化實驗操作。

  2.2.2易燃易爆物

  2.2.2.1易燃性液體的供給量應控制在有效并安全進行實驗的最小量。待處理的用過的可燃性液體也應計算在內。

  2.2.2.3禁止用冰箱儲存易燃液體。如果確實需要,應存放在專門的防爆冰箱內。冰箱應遠離火源。

  2.2.2.4從儲藏罐里倒出易燃液體,應在專門的儲藏室或通風櫥內進行。運送易燃液體時,其金屬容器應有接地裝置。

  2.2.2.5加熱易燃易爆液體必需在通風櫥進行,不能用明火加熱。裝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應經當地有關消防部門審核批準。

  2.2.3火源隱患

  2.2.3.1常見的火源是明火、加熱器件和電火花。

  2.2.3.2應對電氣設備的接地、漏電和墻上插座的接地、極性進行年度檢查。

  2.2.3.3應盡量消除各種火源隱患。

  2.3滅火

  實驗室配備足夠撲滅各種火情裝置。

  2.3.1滅火器

  根據上級消防部門的規定配備、擺放滅火器,并根據要求對滅火器進行定期檢查維修。

  A類滅火器適用于固體可燃物引起的火災。A類滅火器多數為消防水栓。 B類滅火器適用于汽油和溶劑引起的火災。B類滅火器多數為二氧化碳或化學干粉,如碳酸氫韋內。

  C類滅火器適用于電氣引起的火災。所有工作人員都應知道電開關的位置以及切斷失火電器電源的方法。

  2.3.2警報系統應進行年度安全檢查,隨時檢修、維護的。

  2.3.3如火災波及供氣管道系統應立即關閉遠端閥門以切斷燃氣來源。如果無法做到這點或燃氣是來自儲氣瓶時,則應立即從房間內撤離。

  2.4消防訓練

  2.4.1應對實驗室工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訓練。

  2.4.2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學會如何發布火警警報,學會遇有失火時應做到:

  2.4.2.1撥打報警電話“119”。

  2.4.2.2發出火警警報以求得幫助,并開始從失火區或建筑物撤離。

  2.4.2.3如果可能,立即使用便攜式滅火器進行滅火。

  2.4.2.4如果不能撲滅火情,應把所有通向火場的門關緊,并用濕毛巾或床單堵住下面的門縫,以阻止火情的蔓延。

  2.4.2.5應將房間里的所有人員撤出。

  2.4.3由受過訓練的人員講解使用便攜式滅火器進行滅火的技能。訓練應為“手把手”的方式,還應包括不同火情采用不同滅火器的知識。

  2.4.4對工作人員撤離火場的訓練應經常舉行,每年進行幾次。所有人員每年至少參加一次訓練。練習應包括幫助病人和其他人員的撤離。撤離時,應關閉所有門窗。

  3.實驗室用電安全準則

  3.1儀器用電

  作為儀器維護措施的一部分,應進行年度的安全用電檢查并建立檔案記錄。每年至少對所有電插座的接地和極性、電纜的完整性進行檢查一次,并將結果記錄在案。可移動的設備應接地或采用更先進的方法防止觸電,但全部塑封無法接地的儀器例外。新設備在使用前也應進行同樣的檢查。實驗室應裝有足夠的插座,分布要合理,以減少在插座上接上其它多用插座和避免拖拉過多的電線。在空氣中存在達到一定數量的易燃氣體或蒸汽有可能形成可爆性混合物的危險環境下,應使用指定專門為此設計的防爆電器設備。

  3.2維修與維護

  所有電器設備的維修與維護只能由取得正式資格的維修人員進行。

  3.2.1儀器的維修

  除校準儀器外,儀器不得接電維修。維修時要確保手干燥,取下所有的飾物,然后謹慎操作。

  3.2.2線路檢修

  實驗室技術人員不得維修建筑物的電力系統。任何涉及開關、插座、配電箱、保險絲、斷路器的維修工作應由醫院維修人員或其他有資格的人員進行。

  3.2.3接地

  電器設備必須接地或用雙層絕緣。電線、電源插座、插頭必須完整無損。在潮濕環境的電器設備,要安裝接地故障斷流器。

  4.化學危險物品使用準則

  4.1引言

  臨床化學實驗室存有許多腐蝕性、毒性、易燃和不穩定試劑,屬化學危險物品。實驗室工作使用化學危險物品,應向有關機構備案,并遵守相應管理規定。 所有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都應有清晰標記。目前,廣泛應用配制好的試劑和試劑盒,致使有些化學危險物品不易被識別,對這些試劑和試劑盒的成份應予復審并給予適當標記。 實驗室管理人員有責任向工作人員介紹化學危險物品。每一種化學危險物品應有材料安全數據表顯示它的特性。實驗室技術人員有責任熟悉并向同事介紹化學危險物品和遵照安全操作。

  4.2化學危險物品分類

  4.2.1腐蝕品

  腐蝕品是接觸人體后給人造成可見損傷或不可逆改變的物質。腐蝕性化學廢棄物是指pH小于2.1或pH大于12.5或對鋼的腐蝕力超過O.635cm/年的物質。例如:鹽酸。

  4.2.2毒害品

  毒害品是吸人、食人或少量接觸即可引起嚴重生物效應的物質。

  4.2.3致癌物

  由于檢測化學物品能否誘發惡性腫瘤的測試系統很不相同,定義致癌物比較困難。例如:苯。

  4.2.4可燃燒物

  可燃燒物指任何可燃燒的化學物品,包括可燃物和易燃物。

  4.2.4.1易燃液體可分為以下幾個級別:

  1A級:燃點低于22℃-12℃;沸點低于18℃2

  1B級:燃點低于22℃-12℃;沸點高于18℃

  1C級:燃點高于21℃低于38℃

  4.2.4.2可燃液體可分為以下幾個級別:

  ⅢA級:燃點高于60℃低于94℃

  ⅢB級:燃點高于94℃

  4.2.5易爆化學物品

  易爆化學物品是指能迅速發生劇烈化學變化的不穩定物質,爆炸性分解可在正常溫度和壓力下發生。例如:肼。

  4.3材料安全數據表及標簽

  購進可能有危害的化學物品都必須附有材料安全數據表。所有危險化學品都需要以易于識別的形式進行標記,使專業和非專業人員很容易警覺其潛在的危險性。標記可以是文字、圖標、標準化代碼或多種形式并存。

  4.4腐蝕品的儲存

  4.4.1儲存

  腐蝕品應在近離地面處儲存以減小掉下的危險。

  4.4.2酸性試劑瓶的搬運

  搬運體積超過500ml的濃酸試劑時,必須用運載托車。

  4.4.3不能共存的化學物品

  注意不要在同一區域內存放互相不能共存的化學物品。例如:乙酸或乙酸酐等有機酸應與硫酸、硝酸或高氯酸等強氧化劑分開儲存。

  4.4.4個人防護裝備

  在使用腐蝕性物品場所的工作人員,應該穿戴圍裙、手套和其它個人防護裝備。

  4.4.5濺溢

  使用任何化學物品之前,應安排好處理容易破碎或溢出的物品的容器。

  4.4.6化學通風櫥

  所有揮發性腐蝕物品的操作,都必須在化學通風櫥中進行。

  4.5易燃物的儲存

  4.5.1儲存

  易燃易爆液體應在合格的容器里儲存。分裝時應有明確的易燃和可燃性標記,工作儲備量控制在最低限度。儲存可燃性液體的倉庫應遠離明火和其它熱源。

  4.5.2冰箱

  可燃性液體如需要在冰箱內存放,該冰箱的設計必須符合避免產生蒸汽燃燒的要求。實驗室所有的冰箱門都應標明可否用于存放易燃、可燃性液體。

  4.6緊急處理

  實驗室必須重視發生化學危險品濺溢的可能性。有關工作人員都應接受培訓,以掌握處理突發事故的知識。培訓應包括化學危險物品濺溢的識別,熟悉向管理部門通報的方法和保護自身安全應采取的措施。在多數濺溢事故中,實驗室可以決定撤離的區域,并通知有關專業部門處理。如果由外部專門機構處理濺溢物,則實驗室就必須中斷工作,直到隱患排除。

  4.7污染物的清除和處理

  每個實驗室都應負責日常的清污工作。在結束常規工作時、工作交班、發生緊急事件如清除濺溢物后,都需要進行清污工作。

  需外送維修的設備,只有在實驗室管理人員確認沒有化學危險物品污染時,才能外送維修。

  4.7.1廢棄化學物品

  所有廢棄化學物品都應按危險物品處理,除非能夠確定它的性質。

  清潔濺溢有害物質的所用材料,包括吸附物和中和物,都被認為是有害廢棄物。

  4.7.2專職人員

  實驗室專人協調和負責處理實驗室有害化學廢棄物。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0

  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加強旅游工作及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旅游者人身和財物安全,促進旅游經濟發展,結合本鎮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鎮黨政一把手管理旅游個方面工作同時為安全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旅游直接管理人,各旅游行業管理的法定代表人是旅游工作管理及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景點管理及安全負全面責任;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是旅游生產直接責任人,對旅游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其他負責人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旅游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黨委、政府不定時對各旅游單位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組織相關責任人進行安全平培訓和教育。

  二、要根據本地旅游景區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的實際和特點,制定相關的景區工作人員得的管理制度及防范安全事故預案和防控突發傳染病預案,并認真組織實施。

  三、要加強監督管理,監督我鎮各工作個人員在旅游工作中是否做到為并且要督促旅游企業抓好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建立相關安全生產檔案,健全各旅游企業工作人員工作的安排及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各項景區工作人員管理制度及各項安全防范措施。

  四、要加強檢查督促,尤其是黃金周前及舉辦重大活動時要與相關部門開展以旅游景區(點)、娛樂場所以及經營特種旅游項目的企業為重點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包括食品衛生安全和防控突發傳染病的傳播和擴散的檢查,特別是對景區內住宿、娛樂場所的防火安全設施進行嚴格檢查。檢查的重點是: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及消防、食品衛生要求操作技能情況;安全生產制度的落實情況;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

  五、要督促旅游企業做好旅游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營造濃厚的安全生產氛圍。對存在安全隱患而拒絕或拖延整改的場所和單位,要進行通報批評;對重大安全隱患,要發揮輿論監督作用,促進其整改。

  六、要加強指導和監督,積極推動旅游經營單位建立良好的安全生產信用,促進其健康發展。

  七、要落實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和節假日領導值班制度,確保旅游個方面工作正常進行以及對旅游安全工作的動態管理。發生旅游安全事故要盡快逐級上報,并及時會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1

  目的

  為了加強對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的管理,確保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編制、發布、使用、評審、修訂等效力,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制定、發布、使用、評審、修訂等。

  職責范圍

  3.1 公司安委會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專業人員制訂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并送達相關部門進行會簽,征求修改意見。

  3.2安委會根據會簽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形成審批稿。

  3.3審批稿最終必須經總經理審核批準后,才能發布實施。

  3.4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發布后嚴格按照其中要求執行。

  3.5安委會負責定期對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評審和修訂工作。

  評審與修訂

  4.1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文件的評審

  1.評審的頻次:正常情況下,每年組織評審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隨時組織評審。

  (1)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

  (2)生產裝置和工藝技術發生重大變化;

  (3)安全生產相關的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

  (4)管理機構的管理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時;

  2.評審組織:

  由安委會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實施評審。

  3.評審內容

  (1)與法律、法規符合性;

  (2)與企業發展總體水平的相適應性;

  (3)與工藝流程和裝置變化的`相適應性;

  (4)安全管理制度之間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評審輸出

  (1)評審結果作為安全生產管理文件修訂的主要依據之一。

  (2)評審結果要形成書面材料,反饋給參加評審的人員和審批人。

  4.2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文件的修訂

  1)修訂頻次:正常情況下,每年組織修訂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可隨時組織修訂。

  2)修訂組織:本著制訂部門組織修訂的原則,當制訂部門發生職能變化時,由該職能的后續承接部門組織。必要時,需了解該制度的制訂的原始背景。

  3)修訂依據:

  (1)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

  (2)安全生產制度評審結果。

  (3)制度執行過程中,員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議。

  修訂后的安全生產管理文件,由總經理審批后,才能發布實施。

  4.3管理文件中某制度的終止執行因特殊原因,對本標準化管理文件中的某制度需要終止執行時,必須按原審批程序申請批準后方可終止執行。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2

  一、嚴格執行校園治安管理規則,熟悉幼兒園各部門位置及重點防范部門情況。

  二、護校值班不得遲到早退,嚴格交接班制度,認真做好每天護園值班記錄。

  三、堅持勤巡查、勤觀察、勤思考,定點、定時進行幼兒園巡邏,對重點單位、重點部門、重點區域及案件多發部位做到反復排查,消除治安盲點、空白點。

  四、值勤過程中要堅持依法、規范、文明值勤;處理各類問題既要敢于堅持原則、按章辦事,又要講究策略、機智處置。

  五、加強安全防范意識,值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接到報警或報案,要立即趕赴現場,采取應急措施,妥善解決,同時向園領導及有關方面匯報。

  六、夜間守衛值班期間如發現有事故隱患,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同時,認真做好夜間值班情況的書面記錄。

  七、護校值班中不得違反幼兒園有關規定,利用職權營私舞弊、違法亂紀,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追究必要的.責任。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3

  (一)相關人員的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安全規定,服從政府部門的管理。

  2、電梯作業人員必須經地、市質量技術監督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3、電梯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電梯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和《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

  4、熟悉自己操作電梯的性能、原理、構造、用途。

  5、認真學習業務知識,掌握新技術、新規程,不斷提高自身的技術水平。

  6、及時報告電梯事故隱患,不使用故障電梯,不使用無安全合格標志或安全標志已過有效期的電梯,不使用未注冊登記的電梯。

  7、不擅自離崗,做到文明服務。

  8、正確處理電梯運行中突然出現的停車、失控、沖頂、蹲底等情況。

  (二)安全操作規程;

  1、電梯在作檢查和維護或在試車過程中,不得載客或載貨,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檢查區域。

  2、電梯在進行檢查、維護、清潔工作時應把機房內的電源開關斷開,并切斷轎廂內的安全開關。

  3、電梯在檢查、維護時所用便攜式照明燈具必須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電壓,且應有防護罩。

  4、在對轎底裝置和底坑進行檢查和維護時,應首先檢查制動器的可靠性,切斷底坑內電梯的安全回路,方可開展工作。底坑、機房、轎頂不得同時作業。

  5、電梯維護和檢查時必須設監護人。監護人員的職責是采取措施保護檢查人員的安全;在緊急情況下切斷電源,呼救;工作完畢后負責清理場地,不準留下工具零件。監護人員可由電梯駕駛人員或日常檢查、維護人員擔任,并保持相互呼應。

  6、在轎頂作業應合上檢修開關。在轎頂須停車較長時間保養時應斷開轎頂急停開關,嚴禁一腳站在廳門口,一腳站在轎頂或轎內長時間工作。嚴禁開啟廳門探身到井道內或在轎頂探身到另一井道檢查電梯。在轎頂作檢查或維護時電梯只能作檢修運行。

  7、嚴禁保養人員拉吊井道電纜線,以防止電纜線被拉斷。

  8、電梯保養注意事項:

  (1)非保養人員不得擅自進行作業,保養時應謹慎小心;

  (2)工作完畢后要裝回安全罩及檔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設備內;

  (3)離去前拆除加上的臨時線路,電梯檢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9、緊急救助措施

  (1)當有人員被關在電梯轎廂內時,電梯日常檢查、維護人員應先判斷電梯轎廂所在位置,然后實施緊急救助。營救工作必須要有兩人協助操作。

  (2)電梯在開鎖區內故障停機,可用三角鑰匙直接打開廳門后營救被困人員。

  (3)電梯停在非開鎖區域時

  ①因外界停電、電氣安全開關動作造成的停機應在機房實施救助。首先斷開總電源開關,告訴被困人員在轎廂內不要驚慌,不能擅自撥門外逃,然后,一個人用電梯專用工具打開制動器,一個人用盤車手輪根據就近停靠,輕便停靠的原則將電梯慢慢地向上或向下盤車(若出現電梯不能控制的現象應立即使制動復位),至電梯開鎖區,然后用三角鑰匙打開廳門,營救被困人員。

  ②因電梯安全鉗動作造成的停機,首先應告訴被困人員在轎廂內不要驚慌,不能擅自撥門外逃,然后斷開電梯的總電源,打開電梯停靠處上層的廳門,放下救助扶梯,打開電梯轎頂的安全窗,將被困人員從安全窗救出來。

  (三)日常檢查制度;

  1、電梯常規檢查的分類

  電梯常規檢查分日檢、月檢、年檢和不定期抽查四種。

  2、電梯常規檢查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監督實施,并負責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報年檢,協助領導,組織單位有關部門對電梯安全情況進行抽查。電梯日常檢查與維護人員按照《電梯日常(月度)檢查表》內容負責具體日檢和月檢工作。

  3、電梯常規檢查應填寫好檢查表,并由負責檢查的主持人簽字,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報告有關人員及時處理。

  4、電梯日常檢查和保養的內容、項目參照《電梯日常(月度)檢查表》和電梯產品隨機文件所帶的使用維護說明書的要求進行。

  5、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按照“定人、定時、定措施”的原則進行處理,并就處理結果進行跟蹤檢查。

  (四)維保制度;

  1、應對機房的電氣和機械設備做定期的巡視檢查,清理轎廂機房衛生。

  2、電梯應當至少每15日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3、每月對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和電控部分進行詳細檢查,更換各種易損部件。

  4、每季度對重要的機械部件和電氣設備進行詳細檢查,調整和修復以下內容:曳引機注油、導軌潤滑、油杯注油、更換門滑塊、轎廂導靴靴襯、更換破損燒蝕的安全開關和繼電器等。

  5、每年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術檢驗,確定電梯運行狀態及不安全因素。

  6、電梯每次進行維護保養都必須有相應的記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向電梯維護人員索要當次維護保養的記錄,并進行存檔保管,作為電梯檔案的內容。

  7、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在維護保養中嚴格執行國家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保證其維護保養的電梯的安全技術性能,并負責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施工安全

  8、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人員,應當對其維護保養的電梯的安全性能負責。接到故障通知后,應當立即趕赴現場,并采取必要的應急救援措施。

  9、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對在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或外委有關單位進行處理,存在事故隱患的電梯嚴禁投入使用。

  10、建立《電梯運行記錄》并詳細填寫對故障及原因尤其是安全部件安全裝置維修及調整后的數據記錄在案,為日后的維修保養工作提供可靠的數據。

  (五)定期報檢制度;

  1、電梯維保人員在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特種設備安全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

  2、電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啟用,或發生重大的'設備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經受了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如火災、水淹、地震、雷擊、大風等)。 最后也應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檢驗。

  3、電梯經較長時間停用,但尚未超過一年時間的,電梯維保人員可向單位設備管理部門申請內部安全檢驗,認為有必要的可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安全檢驗。

  4、申請電梯安全技術檢驗應以書面的形式,一份報送執行檢驗的部門,另一份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保管,作為電梯管理檔案保存。

  (六)電梯鑰匙安全使用制度

  1、電梯層門三角鑰匙的使用人必須經過電梯安全知識培訓,并取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有效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

  2、使用層門三角鑰匙時應注意:

  (1)當用三角鑰匙打開層門時,應看清電梯是否停在本層,以防踏空;

  上轎頂前先打急停開關,后把電梯置檢修位置,確認后方可上轎頂。

  (2)緊急救援時必須先切斷電梯控制電源,確認好轎廂位置后再使用層門三角鑰匙進行救援作業。

  3、操縱盤鑰匙的使用人必須經過電梯安全知識培訓,并取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有效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如有司機,應交電梯司機保管,按規定開、關梯。

  4、電梯的基站開關電梯電氣鑰匙的使用人必須經過電梯安全知識培訓,按規定開、關梯。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4

  為做好xx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一步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保障企業的財產和員工的安全,確保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為企業的穩定和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xx公司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嚴格要求,并制定公司突發事故的通報機制。

  第一條安全生產管理要求

  1、公司全體干部及員工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各公司領導一定要把安全生產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

  2、各公司在原有基礎上進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明確機械工作人員的崗位操作規程,并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學習,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

  3、各公司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組織管理網絡,設置落實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層級管理,各級責任人要對所管轄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定期的監督檢查,杜絕事故隱患。

  4、各公司應把本單位關于安全生產管理的文件資料如: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機械工崗位操作規程、事故防范及應急措施、生產安全責任人名單等報送公司總經理室備案。

  第二條突發事故通報機制

  為了及時掌握各分支機構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做到及時反映問題,在發生突發事故時能迅速采取有力措施進行控制和處理,把事故的影響和損失減至最低。我司通過對有關情況的通報使各單位及全體員工吸取事故教訓,對事故的發生做到防患于未燃。制定突發事故通報制度如下:

  1、一般事故(指無人員受傷,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下)。各分公司負責人可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處理,并在處理完成后第一個工作天內向總經理辦公室匯報有關情況。

  2、機械及傷人事故(指有人員輕傷或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事故發生后各單位在做好緊急處理工作后應第一時間向總經理辦公室匯報。

  3、較嚴重的事故(指有人員傷亡或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事故發生后各公司在做好人員拯救和報案工作后應第一時間向總經理辦公室和負責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報告。

  4、報告突發事故時應先以電話向各分公司經理及部門經理報告情況,由公司經理致電總經理室報告。此后在事故發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事故單位應以書面形式把事故的原因、發生經過、處理情況、責任劃分等匯報總經理室。事故處理工作結束后,事故單位應填報《突發事故報告表》(參考附表)交總經理辦公室存檔。

  5、任何單位或個人對突發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如發現有隱瞞事故不報的情況,將根據事故的大小,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并要對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負全部責任。

  上述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要求及突發事故通報制度,希各單位嚴格認真執行。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5

  第一條為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增強員工安全素質,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第三條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納入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各單位在每年十二月前制定出本單位下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并及時上報安全環保部。

  第四條管理職責

  (一)人力資源部是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負責定期識別安全教育培訓需求,制定各類人員的安全培訓計劃;對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的實施效果進行抽查評估。

  (二)安全環保部負責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公司級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的組織實施,并對各二級單位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考核。

  (三)各單位應建立本單位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并負責本單位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的組織實施。

  第四條公司員工進行安全培訓期間,應當支付其工資和必要的費用,并建立員工安全培訓檔案。

  第五條公司員工應接受安全培訓,熟悉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處理的能力。未經安全教育培訓合格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

  第六條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接受安全培訓,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經具備相應資質的培訓機構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第七條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并按規定接受繼續教育,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四級安全教育

  人力資源部安排進廠的新員工(包括大學生、復員轉業軍人、外調人員、勞務工等)上崗前,必須進行公司級、單位級、車間(科)級、班組級的四級安全教育,并填寫<新員工四級安全教育卡>(見附件1)交安全環保部安全教育科存檔。

  (一)公司級安全教育由人力資源部開據介紹信,受教育者持介紹信到安全環保部,由安全教育科負責組織,經閉卷考試合格后,由安全教育科開據安全教育介紹信,受教育者持介紹信和<新員工四級安全教育卡>和轉入單位進行單位級安全教育。

  公司級安全教育內容包括:

  1、公司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2、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3、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4、有關事故案例等。

  (二)單位級安全教育由各單位生產安保科負責組織,經閉卷考試合格后,由各單位生產安保科開據安全教育介紹信,受教育者持介紹信和<新員工四級安全教育卡>轉入車間(科)進行車間(科)級安全教育。

  單位級安全教育內容包括:

  1、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2、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3、本單位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4、有關事故案例等。

  (三)車間(科)級安全教育必須由車間主任(科長)負責組織實施,車間安全員協助,經閉卷考試合格后,由車間安全員開據介紹信,受教育者持介紹信和<新員工四級安全教育卡>轉入班組進行班組級教育。

  車間(科)級安全教育內容包括:

  1、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2、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3、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5、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6、本車間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7、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8、有關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四)班組級安全教育必須由班長負責,班組安全員協助,教育結束后認真填寫<新員工四級安全教育卡>并交生產部(安全環保部)存檔,班組保存介紹信和培訓記錄。

  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3、有關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四級安全教育結束后,由班組選定一名經驗豐富的師傅與新職工簽訂師徒合同,師徒期滿前必須在師傅的監護下操作;師徒合同期滿后,必須進行出師考試,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上崗工作。培訓記錄、考試內容必須建檔保存。

  第十五條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一)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焊接與熱切割作業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包括:起重機械、場(廠)內機動車輛、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

  (二)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后方可上崗。無證上崗的,按規定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罰。

  <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要按照規定復審,逾期未復審或考試不合格者,<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予以注銷。

  (三)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取證、復審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安全環保部負責電工作業、焊接與熱切割作業和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的取證和復審;裝備部負責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取證和復審。

  (四)各單位負責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訓,確保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及時取證、復審,持證上崗,并建立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信息管理庫。同時做好申報、培訓、考核、復審的組織工作。

  第二十一條經常性安全教育培訓

  (一)各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崗位職工安全知識、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危險源辨識知識的培訓和考試,培訓具體安排列入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培訓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培訓內容要做好記錄,本人簽字確認,并建檔保存培訓記錄和試卷。考試不合格者不得上崗操作。

  車間堅持每月一次、班組堅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班組要堅持每天班前安全會和安全交接班制度,并保存記錄,參加人員要簽字確認。車間主任和班組長要結合每日的工作任務、性質,提出安全生產的要求和注意事項。

  各單位要設立固定的安全教育培訓場所,并確保其正常運行,以提高安全教育的效率和質量。

  (二)生產設備檢修和工程建設項目,項目管理部門要監督和檢查各施工、檢修單位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施工、檢修安全措施進行交底,并保存記錄。

  (三)各單位對外來參觀、學習等人員必須進行必要的安全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教育和告知,并建檔保存。

  (四)各單位應根據季節特點、生產特點、危害因素分布特征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如安全比武、應急預案的演練、事故案例教育等。并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法制和組織紀律性的教育,增強員工遵章守紀的意識,確保安全生產。

  (五)各單位要經常利用黑板報、墻報、簡報、標語、櫥窗等宣傳媒體,廣泛地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和單位安全動態,推廣安全生產先進技術和經驗,弘揚企業安全文化。

  第二十八條“四新”安全教育培訓

  各單位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前,應當對有關操作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建立健全相應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操作人員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并建檔保存培訓記錄和考試卷。

  第二十九條轉崗、復工安全教育培訓

  職工調整工作崗位(包括調換工種)或離崗三個月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單位級、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三十條對工種不變,一人多機(崗)操作的人員安全教育培訓

  車間應報告本單位主管領導審查同意并確定相應的學徒期,進行安全、設備、工藝等技術操作規程的培訓,經實際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獨立操作。車間不得擅自安排一人多機(崗)作業。

  第三十一條對嚴重違章作業人員的脫崗安全培訓教育

  應重新進行“四級”安全教育,經閉卷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發生工傷事故的人員,除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罰外,必須對其進行脫崗安全教育和學習。

  第三十二條對外來參觀、學習、實習等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相關單位要按規定進行安全告知、并對可能接觸到的危害及應急知識等內容的安全教育,保存記錄,并由專人帶領。

  第四十二條責任追究

  對于未履行安全教育培訓職責的行為以及造成事故的,依據<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及考核辦法>、<公司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管理辦法>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解釋權歸安全環保部。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原<安全教育培訓及考核辦法>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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