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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規章制度

時間:2024-10-24 13:02:21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企業規章制度(精)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企業規章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企業規章制度(精)

企業規章制度1

  勞動管理規章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范企業和職工的行為,維護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企業和全體職工,職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職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職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 職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 企業負有支付職工勞動報酬、為職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職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企業勞動用工制度

  第一節 職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5條 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并持有居民身份證等合法證件。

  第6條 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必須是與其它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7條 職工應聘時提供的居民身份證、職業介紹信、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失業證或解除和終止合同證明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企業。企業錄用職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擔保、不扣留居民身份證、暫住證、畢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證件。

  第8條 企業加強職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職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職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9條 企業提供專項培訓經費選送職工專業技術脫產培訓涉及有關事項,由勞動合同或培訓協議另行約定。

  第二節 勞動合同管理

  第10條 企業招用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職工錄用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部門備案一份。

  第11條 勞動合同必須經職工本人、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方能生效。

  第13條 企業對新錄用的職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不設定試用期;

  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1年的,試用期1個月;

  合同期限滿1年不滿3年的,試用期2個月;

  合同期限滿3年以上的,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

  第14條 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能夠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職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職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企業與職工一律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職工在企業連續工作滿十年的;(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職工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第15條 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能夠解除勞動合同,由企業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由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能夠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等。

  第16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能夠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提供與錄用相關的虛假的證書或者勞動關系狀況證明的;

  (3)嚴重違反企業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它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情形。企業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企業提前30天書面通知職工本人,能夠解除勞動合同:

  (1)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企業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職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不能達成協議的。

  企業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8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企業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能夠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它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1)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2)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3)家庭無其它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企業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9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企業不得依據本規定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情形。

  第20條 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能夠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企業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能夠解除勞動合同的其它情形。

  ①企業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職工勞動的,或者企業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職工能夠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企業。

  ②職工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企業應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21條 職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企業,能夠解除勞動合同。職工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企業,能夠解除勞動合同。知悉企業商業秘密的職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職工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企業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22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職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職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企業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企業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企業規章制度2

  是保障企業正常運營和管理的重要手段。規章制度是企業內部對員工行為的規范,具體涉及到勞動合同、勞動紀律、工資福利、職業安全等多個方面。建立規章制度不僅有利于保障員工的權益,還有利于提高企業的效率和競爭力。下面,本文將從企業管理的必要性、規章制度建立的意義、規章制度建設的重點和規章制度執行的難點等方面進行闡述。

  一、企業管理的必要性

  企業管理是在經營活動中對各種資源進行協調、管理、優化、調配的活動。企業管理能夠規范企業內部的行為和規定,保障企業的正常運營和發展。對于一個企業來說,管理意味著規范,規范意味著效率,效率意味著盈利。因此,企業管理必不可少。

  企業管理的核心是規章制度,是企業內部對員工行為的約束和規范。建立規章制度,可以幫助企業實現內部管理的規范化和制度化,在日常運營中避免出現不必要的問題,提高企業的效率和競爭力。同時,規章制度的設置,還可以維護員工和企業的關系,保證權益的平等和公正,從而增強員工、企業的歸屬感和責任感。

  二、規章制度建立的意義

  規章制度建立的主要意義在于保障企業的正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維護企業的利益

  完善的規章制度可以保護企業的基本利益。例如,建立規章制度明確勞動合同、員工的薪資福利標準、緊急提拔制度等,不僅可以保障員工的權益,也能夠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二)提高企業的效率

  建立完善的規章制度,可以使企業的管理更規范和標準化,有助于節約時間和成本,提高企業的效率。

  (三)提升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有利于提升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有了明確的規定和標準,員工可以更清楚地知道自己該怎么做,而不用在模糊的情況下摸索。這樣有利于鼓勵員工更加投入工作,并提高工作效率。

  三、規章制度建設的重點

  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規章制度的全面、系統性

  規章制度應該從多個方面對企業的日常行為進行規范,涉及到企業價值觀、企業文化、企業管理等多個方面,保證制度的全面和系統性。

  (二)規章制度的可操作性

  規章制度不僅要規范和規定企業內部的行為和規定,還要兼顧可操作性。規章制度應該盡量簡約和明確,便于員工理解和遵守。

  (三)規章制度的公正和公平

  規章制度在設計制定的時候,應該考慮到工會、員工代表等方面的意見,保證規章制度的公正和公平,從而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責任感。

  四、規章制度執行的難點

  雖然企業建立規章制度的意義深遠,但是規章制度的執行卻常常面臨很大的困難。以下是規章制度執行的難點:

  (一)員工理解難度

  有些公司的規章制度過于繁瑣、過于專業化,員工難以正確理解和遵守,這樣,規章制度就失去意義了。

  (二)執行難度

  對于一些員工,在執行規章制度的時候,常常缺乏執行的能力和素質,造成公司管理的混亂。

  (三)規章制度與經營需求之間的平衡

  規章制度和經營需求之間的平衡關系,需要公司管理者進行合理的權益平衡,將規章制度和經營需要統籌起來,從而實現公司管理的歸為目標。

  總之,是企業管理的重要舉措,可以保護企業的利益、提高企業效率、提升員工工作積極性。但是,規章制度的制定過程要注意規章制度的全面性、可操作性和公正性,同時在實施過程中要注意員工理解、執行和平衡規章制度和經營需要的關系。

企業規章制度3

  一,為達到勞資兼顧,互利互惠,給予員工合理的待遇,依照下列原則制定本制度:

  1,正確處理好企業與員工之間的物質利益關系,調動員工積極性,創造性,推動員工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提高企業技術水平,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崗位責任,在對員工能力及業績進行考評的基礎上,給予必要的薪酬。

  2,謀求穩定,合作的勞資關系原則:對公司的'優秀骨干人才在薪資合理分配的基礎上予以特殊考慮,以建立穩定,長期合作的勞資關系。

  3,員工薪資參考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擔任工作的責任輕重,難易程度,績效及工齡,資歷等因素綜合核定。

  二,薪酬體制

  1,薪資標準:公司實行崗薪制,貫徹"因事設崗,因崗定薪"的原則。每個崗位的薪資標準,依照崗位的重要程度,責任大小,難度高低等因素,由各部門中層管理人員擬定草案,交行政人事部匯總后,報公司總經理確定。

  2,年薪制:享受年薪制的員工由公司總經理確定(一般一年確定一次)。

  (1)薪制對象:公司聘任的高層管理人員,相關的高級技術,業務人員和特殊崗位人員。

  (2)年薪標準:由公司總經理根據業績,能力,責任等因素確定,享受年薪制的員工薪資由工資總額的20%作為風險資金后,按月平均發放,年終根據工作完成情況核算風險基金的發放額發放給員工(以年終考勤,獎懲,績效考核等依據)。

  3,月薪制:享受月薪制的員工由所在部門領導確定并報行政人事部審核,總經理審批。

  (1)月薪制對象:除實行年薪制工資以外的固定員工。

  (2)月薪標準:由部門經理確定,行政人事部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

  4,日工資制:施工工人。日工資制工人不屬于公司固定員工,日工資制工人工資標準根據工種不同由工程部擬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5,公司固定員工分類:

  (1)高層管理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

  最高職務確定基本工資等級。

  2,職務津貼:

  (1)主管以上管理人員自擔任管理職務之日起領取職務的津貼,不擔任該職務之日起停止支付;

  不滿一個月時按時間比例計算發放津貼;代管主管職務時,也發給該職務的津貼,但代管職務時間必須在一個月以上。同時擔任幾個管理職務的,領取所擔任最高級別的津貼,不給予雙份津貼。

  (2)職務津貼等級標準由行政人事部起草,總經理審批。

  附表2:職務津貼等級標準類別中層管理人員基層主管六級1000300五級1500500四級2500800三級40001200二級60001800一級80002500

  3,年資津貼:

  (1)員工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給與相應年資津貼。標準為其基本工資5%×N(N為工齡)。

  (2)年資津貼不得超過崗位工資的1/4,超過者按比例最高值發放工齡工資。

  (3)年資津貼調整:由直接上級填寫薪資調整表報總經理審批后交財務部執行。

  4,獎金:

  (1)全勤獎:為鼓勵員工敬業精神而設,當月無事假,病假,曠工,遲到,早退記錄,上級安排加班無不參加的員工,每人當月發給100元。

  (2)績效獎金:(工程部以每完成一個項目為一個績效考核周期,其他部門以季度考核周期)根據績效考核辦法,評定出績效獎金等級。

  附表3:績效獎金等級獎金等級基數百分比

  (3)年終獎:優秀較好120%100%基本勝任80%應改進40%不能勝任

  ①出勤獎:全年無事假,病假,曠工,遲到,早退記錄,領導安排的加班無不參加情況的員工,每人獎勵500元。

  ②優秀員工獎(創造獎,功績獎),優秀管理人員獎:由總經理

企業規章制度4

  1、公司用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崗位實行聘任制。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副總經理、部門經理、部門副經理由總經理聘任。員工經部門經理提名由總經理聘任。

  2、新聘員工實行先試用后錄用的原則,試用期最長為三個月,試用期內,經考試、考核合格者可正式錄用,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公司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同等自愿,協商一樣的基礎上簽訂《勞動合同書》

  3、在勞動合同期內,雙方在同等自愿,協商一樣的基礎上,可以對合同進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書》的相關條款將對以上情形予以明確。

  4、在聘任期內,依據員工的品德、實力、勝任聘任約定崗位工作的程度、業績、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等情形,公司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公司制訂的規章制度,有權解聘、換崗、直至解除勞動合同。對造成經濟損失嚴峻者和影響惡劣者追究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勞動合同期和聘任期滿,公司對能遵守規章制度、工作業績顯著者優先錄用和聘任。

  6、員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福利待遇按公司規定執行。

  工資管理制度

  為明確公司員工的工資待遇,規范公司對員工工資的發放標準,充分調動公司員工的工作主動性和創建性,特訂立本制度。

  一、公司員工實行標準工資與績效掛鉤工資制,另計發嘉獎工資、加班工資、工齡工資、崗位工資等相結合的工資制度。

二、員工工資每月10日前發放(特別狀況除外),遇節假日順延。

  三、加班工資標準:全天為20元,半天為10元。連續加班近4小時為半天,近8小時為全天。

 四、工齡工資標準:

  按在公司實際工作年限計算工齡,工作滿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為5元,以后按此幅度逐年遞增,按月發放。

 五、考勤工資標準:

  月全勤獎每月30元,全年滿勤獎300元。(每月出勤26天為滿勤)。

六、其他獎懲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業績考核工資另定方案。

  嘉獎制度

  1、工作中的改革、創新被接受并給公司帶來效益的,嘉獎100—500元;

  2、發覺重大問題并剛好解決、處理,為公司削減不必要損失的,嘉獎100—500元;

  3、工作中任勞任怨,卻遭他人無理排擠、打擊,但為了公司的利益,而不計較個人得失的,嘉獎200元;

  4、發覺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敢于指正和揭發的,嘉獎200元;

  5、一年中,連續5次獲嘉獎,年終再次賜予5次嘉獎的總和。

  懲處制度

  1、對公司不忠實,謊報狀況及散布無稽之談的,予以除名。

  2、對公司及公司的職工(包括管理者)的缺點及錯誤不能正面提出而私下進行爭論的,解聘,情節嚴峻者予以除名;

  3、私做交易而謀求非法收入的,予以除名。

  4、由于對公司職能部門及有關人員在行使權力時不能理解又不通過正常渠道申訴,或由于其它任何緣由而消極怠工的,予以除名。

  5、對客戶的疑問不說明、不解答、不落實的,罰款20—100元/次;對上級布置的任務不按時完成而又不能說明緣由的,罰款20—100元/次。

  6、有意怠慢工作或工作不努力的,解聘;未能完全履行自己的`職責的、發覺公司財物受損、丟失而不管不問的,解聘。

  7、應急狀況離開,未交接好自己手頭工作而又沒向公司匯報的,罰款20元/次。應急請假、正常請假及正常調休,在自己支配的天數內,不能如期回公司又未補辦手續的,視同擅自離崗,罰款20元—100元/次。

  8、工作時談論與公司無關的話題、說風涼話及冷言冷語的,罰款20元—100元/次。

  9、管理人員如采納正確的手段指出自己的缺點、錯誤及對自己提出指責的,職工實行不理智的看法,泄私憤或打擊報復的罰款50元—200元/次,并撤職同時解聘,情節嚴峻者予以除名。

  10、在匯報工作時報喜不報憂,對同事及上級進行隱瞞的,解聘

  11、不聽從工作支配,拒不執行的,予以除名。

企業規章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

  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

  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

  第六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具體規定

  第一條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公司實行每天八小時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

  若有特殊情況,可另行安排作息時間。

  2.上班時間為:早上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中午12:00至13:00為午餐時間,每天打卡四次。

  如有因季節變化,時間以調整后為準。第二條打卡規定

  1.打卡地點:各辦公司室及園區辦公和生產場所。

  2.打卡要求:

  1)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須在當天向上一級領導陳述原因(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門領導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否則以曠工論處。

  2)所有員工上下班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反規定者,一經發現,打卡者與持卡者每次各罰款50元。

  3)每月5號前各部門統一將原始考情和打卡記錄進行如實匯總,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審定簽字后報辦公室匯總。

  4)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情況,由公司辦公室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做出公示。

  第三條違紀界定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在超出上班時間的`第一分鐘都視為遲到。遲到1分鐘至10分鐘扣10元、11分鐘至30分鐘的扣20元,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論處(扣除1.5天工資),超過60分鐘按一天曠工處理(扣除3天工資)

  每月累計遲到3次以上。(含3次)或有曠工記錄,扣發當月滿勤獎。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未經批準而無故不到崗位的,視為曠工,曠工以事假標準的三倍扣罰。

  連續曠工三天公司予以辭退,并扣發當月工資200元。

  未經請假,私自不來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每曠工一天扣除3天工資,一個月內累計三次將予以辭退。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第四條請假制度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

  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1.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2.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3.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婚假必須提前一周申請,超出時間按一般事假進行計算。

  4.產假: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女員工享受90天產假,產假期間不享受工資。女員工產假結束后,在其嬰兒一周歲以內,應給與授乳假,一日兩次,上午下午各一次,每次一小時。(男員工在配偶生育期間享有3個工作日的帶薪假期。)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門衛管理制度

  1、負責公司安全保衛工作,做好出入車輛及外來人員的檢查、登記,嚴格執行車輛出入廠區管理制度;

  2、負責來訪及業務聯系人員的接待工作。做到態度熱情、細致周到。對重要的來訪和業務聯系,應迅速、準確地匯報主管部門;

  3、負責公司信函、報刊等郵件的收發工作;

  4、負責下班后和節假日期間的廠區安全保衛工作,對緊急情況和突發事件及時報告,妥善處理。

  5、門衛值班執行二十四小時輪流值班制,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忠于職守,晚上12:00—6:00鎖門,此時間段非特殊原因不得開門,如需請假時,提前安排好接班人員,并對工作做詳細交接;

  6、門衛值班員嚴禁將閑雜人員帶入門衛室飲酒、閑聊,不準在值班期間干私活、辦私事;

  7、門衛要有高度的警惕性和責任感,認真負責的填寫值班日志和值班報告,如實向主管部門反映情況,重要信息要及時反饋給有關部門;

  8、門衛要熟知公司基本情況,要掌握公司主要部門辦公地址及電話號碼,要有較強的鑒別力和謹慎認真的工作態度,要具有實事求是、任勞任怨、無私奉獻的精神風貌,要具有較高的思想境界。

  9、負責節假日、下班后的安全工作及檢查礦區內房屋門窗否關好,負責公司室外環境的花草樹木施肥、澆灌及修剪工作。

  10、門衛有權對出入公司的各種閑雜人員,非本公司人員進行詢查過問,未經公司相關部門同意,有權制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的車輛及人員進入廠區;

  11、上班時間有權拒絕無本部門主管簽名的請假條員工出門;

  12、門衛有權拒絕推銷員及未經公司同意的人員進入廠區,有權對公司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調查,對重大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主管部門。

  13、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14、本制度解釋權歸本公司。

企業規章制度6

  為了加強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企業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企業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職工每一天操作前,對自我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資料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貼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貼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景,主要資料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貼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企業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團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管理,確保企業安全生產,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全面實現全鎮安全生產目標,特制定以下事故隱患整治制度。

  (1)、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項目、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并將整改落實情景報相關部門驗收備案。

  (2)、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采取強制性防護措施,并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落實限期整改。

  (3)、對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單位,安全監督部門要發出隱患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進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規定追查職責,嚴肅處理。

  (4)、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上報,爭取上級部門的幫忙盡快解決。

  (5)、凡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人員,所以而釀成不良后果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職責。

  三、安全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1、企業安全員及其它操作人員發現隱患,要認真對待,及時整改。任何部門、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諉。

  2、一般隱患必須在當日整改,重大隱患視情景在最短時間內整改到位。

  3、隱患整改所需資金必須全額保證。所需原料設備采購部門必須全力配合采購。

  4、整改后必須經企業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或企業安全管理員驗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1、本企業廠長、經理以及各安全負責人必須理解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確保有資格上崗。

  2、本企業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企業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企業對全體職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資料,并保證職工有資格上崗。

  4、本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理解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5、各類安全教育合格證按規定復審,逾期不復審,合格證無效。其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每兩年由發證單位復審一次。

  五、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1、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職工供給貼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

  2、生產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人行道、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3、在生產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緊急通道和出入口應設指示牌。

  4、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測、報警、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5、企業不得將生產作業場所、倉庫與職工宿舍混為一體,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6、企業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貼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堅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發生強烈噪音或震動的生產過程及設備,應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護措施,生產場所的噪聲強度應貼合《工業企業噪聲衛生標準的規定》;

  (3)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貼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4)企業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六、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1、逢節、假日、夜間必須安排人員值班,并將主要領導的電話放于明顯位置,遇緊急情景隨時聯系。

  2、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廠區,發現視情節輕重予以懲罰,直到開除。

  3、值班人員要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定時要廠區各處巡查。

  4、遇陌生人進廠,值班人員問明來意,才決定是否放行。

  七、動火作業管理制度

  1、本制度中的動火作業是指電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險作業;

  2、在廠范圍內進行動火作業時,要先清理作業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遠離進行動火地方最少35呎(10米)。在范圍內進行動火作業時,要先清理作業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有煙感探頭的場所,要做好保護,防止誤報警,準備好應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組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

  3、安全組在發出危險作業許可證之前,要以作業現場進行檢查,依據許可證上所列之項目逐條核對無誤,確認不會由此引發火警事故后,才能發出危險作業許可證;

  4、動火作業現場要有相應的消防滅火措施,例如準備水、滅火筒等,以便發生火警時,能迅速滅火;

  5、動火作業人員在作業前要了解該部位的消防設施及走火通道;

  6、在動火作業過程中,安全組要全程監督,防止發生火警事故;

  7、安全組有權制止有危險的動火作業;

  8、動火作業完畢之后,要清理好作業現場,并監視現場至少30分鐘,防止留有火種,引起后患;

  對不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而進行動火作業的人員(或部門),除通報批評外,并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職責。

  八、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職工供給貼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場所必須貼合如下要求:

  1、生產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人行道、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緊急通道和出入口應設指示牌。

  3、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測、報警、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企業不得將生產作業場所、倉庫與職工宿舍混為一體,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5、企業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貼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堅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發生強烈噪音或震動的生產過程及設備,應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護措施。

  (3)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貼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4)企業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九、安全生產會議記錄制度

  1、本單位每次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必須有會議記錄,并由專人負責記錄歸納,傳達落實。

  2、對安全生產會議中作出重大決定等重要資料不準漏記或錯記。

  3、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會議資料,各部門任何人不能打折扣。

  4、年終召開安全生產總結會議,總結全年安全生產工作,總結經驗找出教訓,制定次年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十、臨時工安全管理制度

  因生產需要使用臨時工時,用人單位應提前申請報,經批準后方可雇用。

  1、雇用的臨時工必須持有有效身份證及本地臨時居住證。

  2、臨時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勞動紀律、保密及安全生產知識教育。

  3、必須與雇用的臨時工簽定勞動合同或協議并注明安全職責。

  4、臨時工必須遵守公司內各項管理規定,不得隨意串崗。

  5、違反公司管理規定的臨時工,經教育不改者應解除雇傭關系。

  十一、公司安全獎懲制度

  獎勵

  1、全面完成上級下達的安全生產指標,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制,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規章制度的。

  2、對在生產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預防及發現違章操作及時制止的。

  3、安全生產管理臺賬齊全,記錄準確的。

  4、在安全教育培訓中工作突出的。

  5、各級主管領導能在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中認真貫徹安全生產五同時的。

  6、一年中未發生輕傷、重傷等安全事故的單位。

  7、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產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及單位,公司將視情節予以獎勵。

  處罰

  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出問題誰承擔的原則,對發生違章違紀造成損失的,按以下規定予以處罰。

  1、違反操作規程及安全有關規定進行操作的,對直接領導處以100元罰款,對職責人處以50元罰款。

  2、接到違章通知書后未按期進行整改的,處以單位200元罰款。

  3、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每發現一人次處以20元罰款。

  4、安全管理賬不健全或丟失的,視情節予以扣除獎金。

  5、出現各類事故未按規定時間上報或故意隱瞞不報的,視情節予以處罰并予以通報。

  6、對出現事故的職責人,按職責大小、情節輕重予以扣除獎金直至追究刑事職責。

  十二、傷亡事故管理規定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職工傷亡事故,事故單位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登記、調查、分析、處理和統計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事故單位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有關部門。

  3、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或職業病的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勞動部門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和填報職工工傷確認申請表。經勞動安全部門確認后,企業持《職工工傷確認表》到社會勞動保險部門領取工傷保險金。

  十三、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1、發生事故,任何人不準隱瞞不報,或不如實上報。

  2、事故調查報告公司留存一份,同時上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3、事故調查所需數據、資料,公司各部門必須全力配合,協助調查。

  4、對于事故職責人要有獎懲,必須再培訓的則由安全生產管理員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

  十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資料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2、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景記錄存檔。

  3、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4、公司的消防安全職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理解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5、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針對行的教育。

  6、公司經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職責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公司安全部人員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公司安全部、環安部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景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范設置。

  2、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

  3、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4、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5、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公司消防設施器材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2、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3、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景記錄存檔。

  4、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并提出懲處。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公司保衛科管理職能部門每月一次對各部門進行防火檢查,對所發現的問題以書面形式責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2、消防安全職責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會議,討論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及相應的整改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3、公司各部門收到火災隱患整改同時后,應抓緊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一時無法整改的部門應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4、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有關負責人應將整改情景記錄報送公司消防安全職責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5、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公司負責整改的部門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并做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六)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2、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保全機修部門的持證電工負責。

  3、各車間下班后,該關掉的電源應予以關掉,否則安全部將對職責人提來源分。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公司應加強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工作,每年應對公司有關變更情景進行全面修訂。

  2、公司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演練,每年演練不少于二次。

  3、進行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人員。

  4、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資料包括:組織機構(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八)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公司將把平時演練情景、業務學習情景、日常消防工作、規章制度落實情景作為公司各部門、個人考評、獎懲的依據。

  2、每年度公司將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3、對未依規定履行職責的部門和個人,將給予相應處理。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行為,將依法給予處理。

  (九)電、氣焊防火制度

  1、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準獨立操作。

  2、焊割前按規定進行“動火作業申請”,核準后方可進行。

  3、焊割作業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景,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采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

  4、盛過或盛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的易爆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定,堅持必須距離。

  5、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6、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筑物、機器設備、各種管道、金屬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7、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

  8、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并仔細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墻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反復檢查,以防暗燃發生。

  9、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護。

  (十)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1、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2、不準占用疏散通道。

  3、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4、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掉。

  5、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6、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7、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8、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9、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十五、企業事故緊急救援預案制度

  生產企業將制訂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加強對危險源和危險部位的管理和檢查,使生產過程中的風險降到最低程度。為了在重大事故發生時能及時予以控制,有效地組織搶險和救災,防止事故的擴大,生產企業將對本單位的危險場所和部位進行危險源安全評價。對所有被確定為重大危險源的部位和場所,應事先對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的狀態和定量進行預測,評估事故發生后的危害大小、人員傷亡情景、設備破壞和財產損失程度,以及由于物料的泄漏可能引起的火災、爆炸,有毒有害物質的擴散對周圍地區可能造成危害程度的預測。依據預測,提前制訂重大事故應急措施方案,組織、培訓搶險隊伍和配備救援所需的裝備、器材,以便在重大事故發生后,能及時按預訂方案進行實施,在較短時間內使事故得到控制,或按照正確的方法和程序進行救助和疏散人員,防止事故擴大,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一、企業應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的指揮機構。

  其結構規定如下:

  1、指揮系統及其職責

  (1)制訂應急指揮組織系統圖。

  (2)熟知有關應急救援方面的立法文件和規范規定。

  2、指揮領導機構及其職責

  (1)指揮領導小組及其職責:

  a、負責“應急救援預案”的制訂、修訂和完善工作。

  b、負責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

  c、負責組織排險隊、救援隊、醫護隊的實際訓練等工作。

  d、負責建立通信與警報系統,儲備搶險、救援、救護方面的裝備、物資。

  e、負責督促做好事故的預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檢查工作。

  (2)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職責

  a、發生事故時,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b、向上級部門、當地政府和友鄰單位通報事故的情景。

  c、必要時向當地政府和有關單位發出緊急救援請求。

  d、負責事故調查的組織工作。

  e、負責總結事故的教訓和應急救援經驗。

  3、指揮部人員分工總指揮負責組織企業的應急救援指揮工作。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安全部門負責人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景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保衛部門負責人負責滅火、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管制工作。生產部門(或調度長)負責人:負責事故處置時生產系統的調度工作事故現場通訊聯系和對外聯系。機電(設備)部門負責人:協助總指揮負責工程搶險、搶修工作的現場指揮。衛生部門(包括防疫站站長、院長)負責人:負責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及傷亡、中毒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轉院工作。后勤(總務)部門負責人:負責搶修和搶救傷亡、中毒人員的有關必需品的供應工作。供銷部門負責人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環保部門負責人負責事故現場及有害有毒物質擴散區域內的監測和處理工作。

  二、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的各種保障

  1、通信保障:包括有線、無線、警報、協同通訊的組成、任務和有關信號規定,保證完好暢通、聯絡無誤。

  2、運輸保障:包括救援車輛編號、數量,明確任務要求。

  3、搶險物資保障包括搶險搶救裝備物資的種類、數量、編號等要求。

  4、治安保障包括治安人員的任務分工,重點警戒目標區的劃分,保證道路交通的安全暢通。

  三、預測事故擴散影響范圍及潛在危險性的評估

  1、根據危險品性質評估危險性根據危險源所涉及的危險品的性質、生產工藝過程、氣象條件、地理位置等,估計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和影響范圍。如事故涉及化學品,則要估計其毒性、揮發性、擴展性、氧化速度、可釋放量及預測其濃度等。

  2、根據生產工藝流程進行潛在危險性的評估對每一個已確定的危險目標要做出潛在危險性的評價。即一旦發生事故,可能引起的后果,可能對周圍設備、生產工藝、環境帶來的危害及其范圍。預測可導致事故擴大的發生途徑,按可能擴大范圍的危險性大小排序,確定應急救援搶險目標,控制事故的發展。

  四、應急救援預案配套制度的完善和專業隊伍的訓練

  1、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為了能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準確、有效地進行搶險救護的工作,必須制訂應急救援預案的規章制度,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對全企業職工進行經常性的應急救援常識教育,落實崗位職責制。同時還應建立以下相應制度:

  (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夜班由行政值班和生產調度負責,如有問題及時處理。

  (2)檢查制度:每月由企業應急救援指揮小組結合生產安全工作,檢查應急救援工作情景,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3)例會制度:每季度由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小組組織召開一次指揮小組成員和各救援隊伍負責人會議,檢查上季度工作,并針對存在問題,進取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善。

  2、加強對救援隊伍的培訓指揮小組要從本企業的實際出發,針對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模擬救援訓練演習。一旦發生事故,指揮機構能正確指揮,各救援隊伍能根據各自任務及時有效地排除險情,控制并消滅事故,搶救傷員,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十六、企業職工勞動保護制度

  一、企業必須建立貼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愿的原則下進行。

  二、企業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三、企業應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做好女職工月經期、懷孕期、產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特殊保護工作

  四、企業應做好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工作,禁止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和在校學生,禁止安排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五、企業應經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采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十七、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制度

  一、組織機構: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二、機構職責

  (一)安全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職責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和規范,在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領導的領導下負責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

  3、嚴格貫徹執行國家頒發有關安全規定,組織制訂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景;

  4、參加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技術專項方案的審核,現場機械設備及防護設施的驗收,及大型機具設備安全運行的監督管理;

  5、組織并參與安全檢查,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訂防范措施,檢查隱患整改工作;

  6、深入現場檢查,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行為,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景,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7、負責各類事故的匯總統計上報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檔案。按規定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8、負責對企業的安全考核評比工作,會同工會認真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進取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安全管理方法;

  9、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搞好安全裝備的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監督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供應和產品質量,防護性能檢查,監督有毒有害作業人員得到勞動保護;

  10、指導基層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定期召開安全專業人員會議,不斷提高基層安全員的技術素質。

  11、當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赴現場,協助組織搶救,監督指導保護現場,清查人員傷害,資源損失情景,尋找證人,證物,匯集事故相關資料,填報事故快報。并督促報告公安及政府有關部門。配合事故調查,按規定時限完成事故調查報告。監督事故現場復工前的整改,整頓,并負責實施驗收。

  (二)各人員職責:

  1.1.1組長

  a、負責全廠的安全生產工作,并于每月召開安全生產會議。

  b、落實安全生產所需的資金,保證安全生產所需資源充足。

  c、任命安全生產管理員。

  d、負責與安全生產監督部門聯絡。

  1.1.2副組長職責

  a、具體落實安全生產工作,監督安全管理員工作。

  b、對安全生產監督部門或公司安全生產監督員所發現的隱患及時上報,并安排整改。

  c、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

  2.1組員(安全生產管理員)

  2.1.1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

  a、檢查公司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及時上報、整改。

  b、對公司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培訓。

  c、對公司安全設施進行定期檢查、保養。

  d。公司發生緊急事故時,在安全管理機構領導下及時處理險情。

  2.1.2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

  a、協助安全生產管理員檢查公司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并及時上報整改。

  b、對生產過程中可能引起的安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c、協助安全生產管理員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培訓。

  d、公司發生緊急事故時,在安全管理機構領導下及時處理險情。

企業規章制度7

  (1)所有從事產品制造的生產設備,必須具有能夠精確生產產品的基本性能。

  (2)設備生產產品的基本性能要符合QB/T1952.2-20xx對產品的所有符合性要求,如有偏差,則要進行維修與保養。

  (3)從事生產加工的設備,必須進行定期檢查與二級保養。

  (4)每班工作前,對設備的潤滑、電路及操作系統要進行檢查,若發現有問題,必須及時修理或更換;做好設備保養工作,使設備始終處于最佳工作狀態。

  (5)所有的'設備工作電壓為380V/220V,必須有保護零線,同時做到“三級保護”。

  (6)在進行年度設備大修時,要對所有設備進行認真科學、系統、全面的維修,發現一點問題也不能放過。維修結束后,要對所有設備進行調試,使維修好的設備能處于最佳工作狀態。

  (7)每個工藝流程的生產設備實行責任制管理制度,自己用的設備自己維修、保養和管理。

企業規章制度8

  一、 公司形象

  1、 員工必須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經營范圍和管理結構,并能向客戶及外界正確地介紹公司情況。

  2、 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視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 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范,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嘩。

  4、 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包括午餐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 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占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

  6、 員工在接聽電話、洽談業務、發送電子郵件及招待來賓時,必須時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體規定使用公司統一的名片、公司標識及落款。

  7、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公司員工管理制度范本

  8、 員工要注重個人儀態儀表,工作時間的著裝及修飾須大方得體。

  二、生活作息

  1、 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統一的工作作息時間規定上下班。

  2、 作息時間規定

  1)、夏季作息時間表(4月——9月)

  上班時間 早 9:00

  午休12:00——13:00

  下班時間 晚 18:00

  2)、冬季作息時間表(10月——3月)

  上班時間 早 9:00

  午休12:00——12:30

  下班時間 晚 17:30

  3、 員工上下班施行簽到制,上下班均須本人親自簽到,不得托、替他人簽到。

  4、 員工上下班考勤記錄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

  5、 員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時間內外出,要向主管經理請示簽退后方可離開公司。

  6、 員工遇突發疾病須當天向主管經理請假,事后補交相關證明。

  7、 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并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準后方可休息。

  8、 員工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的權利,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鼓勵員工在日常工作時間內做好本職工作。如公司要求員工加班,計發加班工資及補貼;

  員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加班,需向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請,準許后方可加班。

  1)、加班費標準

  公司規定加班費標準為10元/小時;

  2)、加班費領取

  加班費領取時間為每月24日(工資發放日)。

  三、 衛生規范

  1、 員工須每天清潔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確保地面、桌面及設備的整潔。公司員工管理制度范本

  2、 員工須自覺保持公共區域的衛生,發現不清潔的情況,應及時清理。

  3、 員工在公司內接待來訪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會客區。

  4、 辦公區域內嚴禁吸煙。

  5、 正確使用公司內的水、電、空調等設施,最后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關閉空調、電燈和一切公司內應該關閉的設施。

  6、 要愛護辦公區域的花木。

  四、工作要求

  1、 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閑聊、吃零食、大聲喧嘩,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2、 新入職員工的試用期為三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要按月進行考評。詳見《員工試用期考核表》。

  3、 公司內所制定的《員工日程表》是衡量員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據,要求員工每天要認真、詳盡的填寫,作為公司考核員工工作量的標準。

  4、職員間的工作交流應在規定的區域內進行(大廳、會議室),如需在個人工作區域內進行談話的,時間一般不應超過三分鐘(特殊情況除外)。

  5、 加強學習與工作相關的專業知識及技能,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培訓(培訓將施行簽到制,出席記錄和培訓考核也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部分)。

  6、 經常總結工作中的得失,并參與部門的業務討論,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

  7、 不得無故缺席部門的工作例會及公司的重要會議。

  8、 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9、 員工在任何時間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場所、設備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10、 員工須保管好個人的文件資料及辦公用品,未經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資料和辦公用品。

  10、員工要保管好個人電腦,按公司規定進行文檔存儲、殺毒及日常維護,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綜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五、 保密規定

  1、 員工須嚴守公司商業機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業客戶資料、數據等信息。

  2、 管理人員須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備份及存檔工作,并妥善記錄網絡密碼及口令。并向總經理提交完整的網絡口令清單。

  3、 任何時間,員工均不可擅自邀請親朋好友在公司聚會。

  4、 員工及管理人員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發展計劃、策略、客戶資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發現,除接受罰款、辭退等內部處理外,情節嚴重的,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人員管理

  1、 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整體管理,包括職務的分配及工作內容的安排。

  2、 員工須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導進行工作并主動向上司匯報工作情況。公司員工管理制度范本

  3、 員工有關業務方面的問題須及時向部門主管或經理反映,聽取意見。

  4、 涉及超出員工權限的決定必須報經部門主管或經理同意。

  5、 員工不服從上級指揮,目無領導,頂撞上級,而影響公司指導系統的正常運作,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理。

  6、 管理人員應團結互助,努力協調好各部門的關系,鼓勵并帶領好員工隊伍,時刻掌握員工的工作情況,確保公司整體策劃順利進行。

  7、 公司是一個大家庭,員工應團結互助,為公司發展做出努力。

  七、 物品管理

  1、 辦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綜合管理部專門人員負責定期購買;

  2、 每月10日之前,個人將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填寫在公司【購物申請單】上,由管理部專門負責人提交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后,由專門負責人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需要有計劃地發放。

  3、 若急需某類辦公用品,也應先填寫【購物申請單】后,交由專門負責人,經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購置。

  4、 新進人員到職時由綜合管理部門統一配發各種辦公物品。

  八、電腦管理

  1、使用者應保持電腦設備及其所在環境的清潔。下班時,務必關機切斷電源。

  2、使用者的業務數據,應嚴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儲在網絡上相應的位置上。

  3、未經許可,使用者不可增刪硬盤上的'應用軟件和系統軟件。

  4、嚴禁使用計算機玩游戲。

  5、公司及各部門的業務數據,由公司資料管理員至少每周備份一次;

  重要數據由使用者本人向資料管理員申請做立即備份。

  6、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盤、軟盤不得在公司的計算機設備上使用。

  7、使用者必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嚴防被竊取而導致泄密。

  九、網絡管理

  1、 工作時間內禁止瀏覽與自己工作崗位或業務無關的網站。

  2、 工作時間內不允許在網絡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行為(如:上網聊天),也決不允許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信息出現在網絡上。

  3、 嚴禁在公司網絡上玩任何形式的網絡游戲、瀏覽圖片、傾聽音樂等各種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4、 禁止利用公司網絡下載各種游戲及大型軟件

  5、 公司網絡結構由網絡工程師統一規劃建設與管理維護,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網絡結構,個人電腦及服務器設備等所用IP地址必須按網絡工程師指定的方式設置,不可擅自更改。

  十、獎懲辦法

  1、員工獎勵分為口頭表揚及物質獎勵;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范本

  2、員工懲罰分為口頭警告、罰款及除名;

  3、有下列事跡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獎勵:

  A、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所采納者;

  B、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資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4、下列事由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懲罰:

  A、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

  B、泄露公司經營管理秘密的;

  C、私自把公司客戶介紹他人的。

  5、公司將設立年終全勤獎(未有遲到、早退現象及病事假),獎金為1000元,于年終考評后一次性發放(以每個月的考勤統計為依據)。

  6、在公司服務滿三年(不含三年)的員工,將給予一周的帶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協商,以不耽誤工作為前提,得到許可后方可休假)及20xx元的一次性旅游補貼。

  7、在公司服務滿五年(不含五年)的員工將給予300元/月的住房補貼,發放辦法從第六年度合同期開始,本年度合同期滿時一次性發放;

  無論何種情況,未履行滿從第六年度開始簽定的本年度合同期的員工將不享受此項福利補貼。

  十一、 經費管理

  1、 因外出購物或出差需向公司借用備用金時,應首先填寫公司【借款申請單】,交主管經理核準、審批簽字同意后方可借款;

  借款后必須在一周內報銷銷帳(出差人員在回公司上班一周內);

  借款未沖平者,不允許再次借款。

  2、 員工報銷已發生費用,首先需找主管會計領取并填寫公司【支出憑證】或【支出報銷單】(由主管會計負責提供、審核);

  主管會計簽字后,到借款處填入【借款申請單】中的報銷日期,方算完成報銷手續。

  3、 公司員工因公外出辦事,交通工具以公交車為主,特殊情況需要乘坐出租車時須向主管經理請示同意后方可執行,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4、 公司薪金發放日定為每月24日。

  十二、 出差細則

  1、 員工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主管經理簽字后方可辦理借款手續。出差期限由主管經理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2、 出差途中除因病、遇意外災害或工作實際需要經請示主管經理批準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并依情節輕重論處。

  3、 出差費用的報銷:

  3、1)、 交通費:

  a、總經理、副總經理可乘坐飛機,費用實報實銷。公司員工管理制度范本

  b、其他員工出差原則上乘坐火車(硬臥);

  特殊情況需乘飛機時,必須經主管經理特批,否則不予報銷。

  c.、出差地交通費,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其他員工交通以公交車為主、原則上盡量少乘坐出租汽車,實報實銷。

  2)、 住宿費:

  a、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

  b、其他員工住宿標準為:一般地區120元/天/人以內,上海、深圳等地區200元/天/人以內

  為基準實報實銷。

  3)、伙食費:

  a、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

  b、其他員工伙食費標準為:一般地區50元/天/人以內,上海、深圳等地區80元/天/人以內為基準實報實銷。

  4)、出差補助:

  a、乘坐火車路途補助50元/晚/人。

  b、在外補助100元/天/人。

  4、 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5、 出差回來后一周內填報【出差費用結算單】,辦理報銷手續。

  6、 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出收據,核發之,但如發現有虛報不實之事,除將所領追回外,并視情節之輕重,酌予懲處。

  十三、培訓管理

  1、新員工培訓內容及管理

  1)、培訓內容

  a、公司文化(概況、成立歷史、公司理念、團隊品格、道德修養、行為規范等);

  b、公司規章制度

  c、新老員工認識;

  d、辦公設備的使用;

  e、指引工作地點區域設施(洗手間、就餐處、乘車處等)。公司員工管理制度范本

  2)、培訓注意事項

  a 、新員工到崗時,公司全體員工應表現出熱情、禮貌的態度,營造歡迎的氣氛;

  b、培訓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執行,涉及到各部門業務時,部門負責人要有所準備,予以配合。

  2、在職員工培訓內容及管理

  1)、培訓形式

  a、公司舉辦的各種形式的在職培訓,包括座談、講座等;

  b、員工業余時間自學。

  2)、培訓考核

  a、培訓活動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采用簽到的形式記錄考勤。(出席記錄將列入到公司的績效考核范圍)

  b、培訓考評由培訓講師負責考評,其成績列入公司績效考核范圍。

  十四、名片管理辦法

  1、總則

  為使公司名片統一規范化,強化對外公關形象的塑造,特制定本辦法。

  2、名片格式

  公司名片格式統一化,由公司行政管理部門依據企業形象設計。

  第一條 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二)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秘密。

  (四)愛護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六)保持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客戶的合作。

  (九)嚴謹操守,嚴于律已。

  (十)全休員工必須時常鍛煉自己的工作技能,達到工作上精益求精,以期能提高工作效率。

  (十一)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或互為聊天閑談,或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應按規定打卡。打卡均應親自為之,不得托人代為打卡或代人打卡。違者依本規則的規定論處。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除規定的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因故與其他正當事由外,均應按照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任意遲到或早退。

  第四條 各級員工每日應辦事務必須當日辦清,如不能于辦公時間內辦妥應加班趕辦。加班發給加班費,其標準另定。

  第五條 各級主管就其監督范圍以內所發命令,其屬下員工有服從的義務,但對其命令有意見可隨時陳述。

  第六條 各級員工對于兩級主管同時所發命令或指揮,以直接主管的命令為準。

  第七條 本公司員工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除辦理本公司業務外,不得對外擅用本公司名義。

  (二)對于本公司機密無論是否經管,均不得泄漏。

  (三)未奉核準不得擅離職守。

  (四)非因職務的需要不得動用公物或支用公款。

  (五)對所保管的文書財物及一切公物應盡妥善保管之責,不得私自攜出或出借。

  (六)不得私自經營與本公司業務類似的商業或兼任本公司以外職務。

  (七)不得任意翻閱不屬自己負責的文件、帳簿表冊或函件。

企業規章制度9

  風險提示:企業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企業需要承擔雙倍工資的風險;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條款,建議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先咨詢專業的律師,或者查閱好相關法律問題,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

  各級領導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

  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簽訂

  三、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

  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五、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六、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七、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必須采用統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正文部分:建設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設備供應

  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

  產品合同應注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責任等;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十、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審查批準

  十一、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準后,方能正式簽訂。

  十二、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1、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標的超過50萬元的;

  投資1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3、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十三、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后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閱后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

  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

  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

  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

  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

  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

  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

  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

  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

  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十四、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鑒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

  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

  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

  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為準。

  十七、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

  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變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

  十九、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

  二十、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符合《民法典》的規定,并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

  二十一、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

  二十二、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二十三、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

  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

  二十五、以變更、解除合同為名,行以權謀私、假公濟私之實,損公肥私的,一經發現,從嚴懲處。

  合同糾紛的處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應按《民法典》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二十七、合同糾紛由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二十八、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2、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

  糾紛發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3、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

  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二十九、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三十、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的時間。

  三十一、凡由法律顧問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部門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

  2、送貨、提貨、托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3、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賬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三十二、對于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三十三、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對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對于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三十五、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之前,有關部門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行情況,防止差錯。

  執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制作協議書并按協議書規定辦理。

  三十七、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考。

企業規章制度10

  摘要:企業規章制度的制定是為了規范員工行為,保障企業運作的順利進行。本文將從制定目的、制定流程、執行方式和效果評估等方面進行詳細介紹。

  一、制定目的

  企業規章制度的制定是為了規范員工的行為,確保員工在工作中能夠遵守企業的規定和要求,保證企業運作的順利進行。制定規章制度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幾點:

  1.1維護企業的'正常秩序。規章制度能夠約束員工的行為,使其在工作中遵循一定的規則和流程,避免沖突和混亂的發生。

  1.2保障員工權益。規章制度能夠明確員工的權益和義務,確保員工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

  1.3提高工作效率。規章制度能夠明確工作流程和規定,使員工能夠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二、制定流程

  企業規章制度的制定需要經過一系列的流程,確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1研究調研。企業需要對相關行業的規章制度進行研究調研,了解行業的最佳實踐和相關法律法規。

  2.2擬定初稿。在研究調研的基礎上,企業可以制定初步的規章制度草案,包括制度的內容、范圍、適用對象等。

  2.3內部討論。初稿完成后,需要進行內部討論,征求不同部門和崗位的意見和建議,確保制度具有可操作性和合理性。

  2.4修訂完善。根據內部討論的結果,對規章制度進行修訂和完善,確保制度的準確性和有效性。

  2.5審批發布。修訂完善后的規章制度需要經過上級主管部門的審批,并進行正式發布,確保員工都能夠了解和遵守規定。

  三、執行方式

  企業規章制度的執行方式對于制度的有效性至關重要。以下是幾種常見的執行方式:

  3.1培訓教育。企業可以通過組織培訓和教育活動,向員工傳達規章制度的內容和要求,提高員工的認知和遵守度。

  3.2監督檢查。企業可以設置專門的監督檢查機構,對員工的行為進行監督和檢查,確保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3.3激勵約束。企業可以通過制定獎懲機制,激勵員工按照規章制度進行工作,同時對違規行為進行懲罰,形成約束力。

  3.4定期評估。企業需要定期對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及時發現問題和不足,進行修訂和完善。

  四、效果評估

  企業規章制度的制定需要進行效果評估,以確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持續性。

  4.1目標達成度評估。企業可以通過對員工行為和工作效率的評估,來判斷規章制度是否達到了預期的目標。

  4.2反饋收集。企業可以通過員工的反饋和建議,了解員工對規章制度的認知和遵守情況,及時發現問題并進行改進。

  4.3修訂更新。根據效果評估的結果,企業需要對規章制度進行修訂和更新,確保制度的適應性和可操作性。

  企業規章制度的制定是保障企業正常運作和員工權益的重要手段。通過制定明確的規章制度,企業能夠規范員工行為,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同時,制定和執行規章制度需要經過一系列的流程和評估,以確保制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企業需要不斷修訂和完善規章制度,以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變化。

企業規章制度11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總則

  第一條 安全生產是企業的頭等大事,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群防群治的制度,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切實加強管理,保證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規、規定和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對企業的建筑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項目經理是本項目的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對項目施工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規、標準負全面責任。

  第三條 企業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小組)”,領導和協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各分公司、項目經理部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受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

  第四條 企業和各分公司設置專職安全生產技術處(科),并向工程項目派駐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

  第五條 各級領導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在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時,同時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嚴格管理,促進安全生產工作不斷發展。

  第六條 各級工會組織和全體職工,有權監督各級各部門對本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企業安全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一條 企業經理對企業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負總的責任。

  第二條 企業主管生產的副經理對企業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

  第三條 企業的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對本企業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技術工作負總的責任。

  第四條 分公司經理對分公司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具體領導責任。第五條 項目經理對本項目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總的責任。第六條 工長、施工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第七條 企業各職能機構,在各自的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

  第一條 依照國家和省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的培訓和考核,未經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第二條 新入廠的職工必須進行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安全教育,教育后要填寫三級教育記錄卡,并進行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三級教育內容為:

  1.公司安全教育:由勞資部門組織,安全部門配合實施。安全生產方面的教育主要包括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規定及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本企業安全生產形勢及歷史上發生的重大事故教訓;發生事故后如何搶救、排險、保護現場和及時報告等。

  2.項目部教育:由項目部主管生產的領導組織技術和安全管理人員實施安全生產教育。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本項目生產特點、設備特點、安全基本知識、預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項目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安全注意事項,本工種的安全技術規程,防護用具使用基本知識等。

  3.班組教育: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本班組作業特點、安全操作規程及崗位責任,班組安全活動及紀律,愛護及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設施及個人勞保防護用品,易發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對策等。

  第三條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焊工、司爐工、超重機械司機、廠內機動車駕駛員等,必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取得崗位資格證后并再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方可上崗作業。

  第四條 工人調換工種必須進行換崗教育。換崗前,批準換崗的有關部門領導要對換崗工人進行新崗工種的操作規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經教育不準上崗。

  第五條 采用新工藝、新設備、制造新產品時必須采用新工藝、新設備、制新產品的有關單位和部門,按照新工藝、新設備、新產品的安全技術規定進行教育,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

  第六條 公司對各級領導干部每年進行一次有關安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文件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學習,不斷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觀念。

  第七條 各分公司每年冬閑季節組織一次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學習,不斷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

  第八條 項目經理、工長,對所屬工地的職工每周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

  第九條 施工班組由班長組織實施班前教育,針對班組的施工生產場所、工作內容、工具設備、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項,對全組職工進行教育,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條 各單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據季節性變化,進行雨季防雨、防雷電、防洪、防坍塌,冬季防凍、防滑、防煤氣中毒的季節性安全教育。

  第十一條 節假日前后,各單位要根據具體情況對所屬職工進行法紀教育,節后開收心會,教育職工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產。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一條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每月召開專門會議,總結當月安全生產工作,研究步署下月安全生產工作。第二條 公司每季度組成由生產副經理任組長的安全生產檢查組,對所屬單位進行一次全面安全生產檢查,檢查完畢進行總結并發通報。

  第三條 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中查出的事故隱患,以《事故隱患通知書》通知受檢負責人,限期整改。

  第四條 各分公司每月由主管經理帶隊,對所屬工地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隱患,指定項目經理立即或限期整改。

  第五條 各分公司的專職安全人員,根據本單位的生產安排制定巡回檢查計劃,對本所屬施工現場進行檢查。對查出的隱患,通知項目經理整改,并上報分公司主管領導。

  第六條 各項目經理,除在日常檢查時,隨時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狀況外,每周六對所屬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隱患,立即進行整改,并作為周一教育的內容。

  第七條 生產班組的班組長、班組兼職安全員,班前對施工現場、作業場所、工具設備進行檢查,生產過程中巡回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進行糾正。

  第八條 各分公司在雨期、冬期前做好季節性安全檢查工作。由分公司主管經理帶隊,安全、機械設備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檢查,雨期重點檢查腳手架、龍門架、電氣設備、施工用電的安全狀況;冬期重點檢查機械設備、施工用電、消防、預防煤氣和外加劑中毒以及防滑防凍措施等。

  第九條 各分公司在組織安全檢查時,必須對本單位工程分包隊伍安全生產情況同時進行檢查。

  第十條 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必須按照“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的原則,進行整改,實行登記、消項制度,在隱患沒有排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

  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不斷提高公司的安全技術管理水平,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工傷事故、消除職業病,職業中毒等危害,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有關業務人員,必須熟悉、掌握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在管理施工生產技術的同時,管理好安全技術工作,總工程師、主任工程師以及項目技術負責人對各級施工生產的安全技術負責。

  第三條 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第四條 安全技術措施的內容要全面、有針對性,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具體情況提出具體內容要求。

  第五條 對于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護、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外用電梯、塔式起重機、起重吊裝等必須單獨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第六條 對于結構復雜,作業性大,特性較強的工程如:爆破、沉箱、沉井、煙筒、水塔以及拆除工程等,除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還應有設計計算和詳圖。

  第七條 必須按照公司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權限規定,按各部門、各人員的職責、編制、審批安全技術措施,未經審批的不準施工。第八條 施工方案經審批后,必須遵照執行,不得隨意變更。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時,應由編制人出具變更通知書,審批人簽字后方可生效。

  第九條 施工現場的施工負責人,在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向分項作業負責人作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安全員根據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檢查落實情況。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應符合施工、安裝和生產的具體情況,交底內容要全面,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條 施工現場架體、設備安裝完畢后,必須由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組織工長、項目安全員、施工安裝負責人共同驗收,確認符合標準、規范等要求后,認真填寫驗收單,履行簽字手續,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條 各項驗收單的填寫必須符合現場實際情況,內容要量化。存在問題必須經整改后重新驗收。

  防護用品的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條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加強防護用品保管工作的'有關規定,指導和監督管理人員作好工作。

  第二條 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品,必須有《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及市安監部門頒發的《準用證》。“三證”不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得用于施工中。同時,必須對施工過程中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進行定期抽查,發現隱患或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停止使用。

  第三條 做好防護用品資金管理,采購計劃對比的成本核算工作,保質、保量、按期組織貨源,注意點滴節約,提高經濟效益,確保施工生產的需要。

  第四條 防護用品庫內布局合理,儲運方便,符合防火和安全的要求,要分類存放,上蓋下墊,防止腐爛、銹蝕。設有標志牌,做到“四定位”,即“定庫號、定架號、定層號、定位號”,整齊,標志明顯。

  第四條 倉庫管理要做到:管理科學化、擺放規格化、整潔衛生化。

  安全生產責任考核獎懲制度

  第一條 根據《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規定,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考核內容

  1.各級各部門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2.職工因工傷亡控制率指標(按公司管理目標要求)。3.現場安全達標率目標(合格率100%;優育率按公司要求)。4.創建文明工地目標(按公司管理目標要求)。第三條 管理目標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規定配齊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2.公司分公司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并制定具體措施,確保目標實現。

  3.項目部每承接一項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傷亡控制指標和安全達標、文 明施工目標),并將安全責任目標分解到人,責任落實,各項目指標有人抓,有人管,實現目標管理。

  4.施工管理人員要按規定進行統計安全培訓,持證上崗。5.做好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第四條 安全責任

  1.企業法定代表人對實現本單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目標負總責。

  2.各級生產負責人對實現安全管理目標負直接領導責任。

  3.各級各部門的管理人員按各自的安全職責,為實現安全管理目標而努力工作。4.項目經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項目上和代理人,對項目施工中的安全生產負總責,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法規、法令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強領導,群防群治,確保安全生產。

  第五條 考核辦法

  1.實行逐級考核的辦法,公司接受上級考核;分公司、重點工程項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項目部接受分公司考核;項目部對所屬管理人員進行考核。

  2.各級要制定具體考核辦法,考核成績和各級領導及管理人員工作業績掛鉤,列入各項工作考核的主要內容。

  3.考核結果做為年終經濟兌現和評定先進,實現獎罰的主要依據之一。第六條 凡在安全生產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公司給予表彰,記功,發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獎勵。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

  (二)在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面有較大發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議的。

  (三)防止和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或在事故中搶救有功的。

  第七條 創優爭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顯著成績,獲得省級文明工地稱號的,公司予以成本補貼獎勵,實際補貼標準,在經營目標責任書中訂立。

  第八條 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員,給予處分。

  (一).違章作業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二)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事故的。

  (三)發現險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報告,而發生事故的。

  (四)存在事故隱患不執行上級和安全部門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發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不吸取教訓采取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

  第九條 經濟處罰的規定

  (一)施工設施缺少防護設施及存在事故隱患。

  1.生產、施工設備、設施,沒有安全防護設施或防護有嚴重缺陷者,不得安裝或運行,對于安裝使用防護有嚴重缺陷的設備、設施的責任者和隨意確定拆毀安全防護設施的責任者,罰款100-200元。

  2.已經開工的工程項目無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無安全技術措施,一經查出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200元;雖編制施工設計方案,但未經審批,一經查出,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100元

  3.存有重大事故隱患,逾期不解決的,對工地負責人罰款300-500元。

  4.存有事故隱患,雖然在接到《事故隱患通知書》的對事故進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徹底或《事故隱患回執》逾期不反饋消項的,對工地負責人罰款100-200元。

  5.被罰者違反以上多項規定的,按各項規定合并處罰,由個人承擔。

  (二)現場管理及檢查

  1.職工進入施工現場赤腳,穿拖鞋,穿高跟鞋,不帶安全帽,電氣人員不穿絕緣鞋,女工不帶工作帽,高處作業不掛安全帶等違紀者,每人罰款10元;項目經理及管理人員罰款20元;一次發現工地有十個違紀人員,處罰工地主要負責人100元,并停工整改一次;凡停工整改的工地,對工地項目負責人另處罰款100-300元,分包隊伍等同。

  2.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者罰款20元,不持證上崗者罰款20元。

  3.塔吊、施工電梯、龍門架、井字架、腳手架、安全網等的架設與安裝沒有安全技術交底,上述設施,設備投放使用前未經驗收并履行驗收手續,對有關人員處以每人20-200元罰款。

  4.對于違章指揮者,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對于違章操作者視情節輕重罰款10-50元。

  5.對于無視安全檢查,妨礙安全工作人員工作者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

  6.對于施工現場混亂,材料浪費嚴重,影響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工地,罰工地負責人50-200元罰款。

  7.公司內部檢查中對達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中合格等級工地,處以工地負責人50-200元罰款。

  8.市級以上部門檢查,對達不到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中合格等級的工地,處以工地負責人100-200元罰款。受到通報批評的工地對工地負責人加倍處罰。

  9.在檢查或平時抽查中,對必備的安全管理資料管理混亂或嚴重缺項的工地負責人,罰款20-200元。

  10.違反以上多項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按各項規定合并處罰。

  (三)工傷事故

  1.單位發生輕傷事故,每輕傷一人次罰款50-5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事故責任者罰當月工資10-30%,免發當月獎金。

  2.單位發生重傷事故,每重傷一人次罰款3000-5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支付,事故責任者不論是傷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罰月工資的10-30%,并免發1-3月職務崗位津貼和獎金。

  3.單位發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罰款-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支付,扣罰事故責任者本人月工資0-30%,并免發1-6個月職務津貼和獎金。

  4.單位發生多人事故,按規定標準分別計算合并罰款。

  5.發生事故拖延報告,隱瞞不報,謊報以及故意破壞 事故現場的責任者,罰款50-500元,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設備事故隱患 1.對私自拆毀安全設施造成事故隱患者,根據情節輕重處以50-500元罰款。

  2.對于發生機械設備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1-10%罰款(不少于100元)。3.發生與外單位無關的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5-10%的罰款。

  (五)火災事故及隱患 1.火災隱患

  (1)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項按10元處罰責任人員。

  (2)重大隱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對責任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3)違反消防規定不聽勸阻者,給予適當罰款。2.火警

  對于火警損失折款不足百元責任者,處以10元罰款,并給予批評教育。

  (1)對火災損失折款100-5000元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費10%的罰款。(2)對于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元以下的火災事故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20%的罰款。

  (3)對于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及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者,報公安機關依法懲處。(4)對因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一年內連續發生多起事故責任者,要加倍處罰。

  (5)消防器材、設備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罰款,影響滅火行動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

  (6)對造成既有人身傷亡又有經濟損失的事故責任者按有關規定合并處罰。第十條 對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單位,單位負責人及有關責任者加倍罰款。1.對于違章操作,經檢查人提出后,仍堅持不改造成事故者。2.對于違章指揮造成事故者。

  3.發生事故后,隱瞞或謊報事故情況,破壞現場,妨礙事故調查者。

  4.單位發生傷亡事故,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在一年內又重復發生類似情況。5.接到“停工通知書”后,逾期不解決而發生傷亡事故者。

  第十一條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的事故,單位和個人免予處罰。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保管制度

  第一條 倉庫保管員必須做到“三懂三會”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

  第二條 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倉庫是重點防火部位,必須做到嚴禁吸煙,嚴禁煙火。

  第三條 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必須設置專庫專帳,設專人管理,并嚴格出入庫檢查登記手續。

  第四條 存放應當分類、分堆,易燃可燃物品、有毒有害危險品應標明名稱性質。

  第五條 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可燃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危險品應標明名稱性質。

  第六條 儲存易燃可燃有毒有害物品的庫房,不得動用明火,必要時須采取可靠的安 全措施,經有關領導同意開據動火證,并在專人監護下方能動火。

  第七條 庫存照明燈泡不得大于60W,燈頭高出貨架50cm以上距離。

  第八條 庫存內外設置防火標志,倉庫院內要留存不得小于米寬的消防通道,并結合儲存物品性質,設置相應消防器材。

  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

  第一條 職工發生傷亡事故后,負傷者或最早發現者,應立即向直接領導報告,直接領導接到報告后,應用電話,電報或其它快速方法立即將事故簡況報告公司安全部門、主管經理;公司視傷害程度分別報告市建委、安監站、公安局、市總工會等有關部門。

  事故的正式快速報告須在事故發生后的24小時內報到公司安全部門,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與企業名稱,傷亡人數及人員情況,簡要經過,初步原因及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第二條 項目部、分公司、公司對已發生的事故要本著嚴肅認真的態度及時準確地調查報告,并對事故調查的全過程負責。

  (一)輕傷事故:由分公司負責組織調查,公司視情況派員參加。查清事故 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填寫《傷亡事故登記表》將登記報表及時報到公司。

  (二)管理體系事故:由公司負責組織,分公司派員參加調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擬定整改措施。由分公司填寫《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于事故發生后7日內報公司,公司呈報市安監站及有關部門。

  (三)死亡事故:公司會同市主管部門等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調查組必須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拍照或者錄像。收集傷亡事故人和現場有關人員的陳述和證言,索取當事人、生產、技術和診斷資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擬定整改方案提出處理意見。分公司填寫《職工死亡、事故調查報告書》于事故發生后15日內報公司。公司按程序上報有關部門。

  第三條 發生事故的單位領導和現場人員必須嚴格保護現場。如因搶救負傷人員或為防止事故擴大而必須轉移現場設備、設施時,現場領導和現場人員要共同負責弄清現場情況,做出標記,記明數據,并畫出事故的詳圖。

  對故意破壞、仿造事故現場者要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第四條 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依照程序批準后方可清理現場。

  (一)輕傷事故現場清理,由項目經理報經分公司主管經理批準。

  (二)重傷事故現場清理,由分公司報經公司主管經理批準。

  (三)死亡事故現場清理,由公司報請有關部門批準。

  第五條 對事故的處理,必須堅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對于事故的有關領導的責任者不查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進行。

  (一)真實、客觀地查清事故原因。

  (二)公正、實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三)嚴肅認真地制定并落實預防類似事故重復發生的防范措施。第六條 對事故責任者,要根據事故情節及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分別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對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經濟處罰:按公司《安全生產獎罰制度》的規定執行。

  (二)行政處分: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廠察看、開除。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責任者,應給予處罰或處分,對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而造成事故的。

  (二)扣壓、拖延執行“事故隱患通知書”造成事故的。

  (三)對新工人或新調換崗位的工人不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四)組織臨時性任務,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

  (五)分配有職業禁忌癥人員到禁止其作業的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六)因設備、設施、工具有缺陷或原材料、輔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

  (七)因施工場地環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八)因不按規定發放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而造成事故的。

  班組安全活動

  第一條 班組長要根據工作要求和本班組人員特點合理安排工作。

  第二條 班組必須設有兼職安全員,協助班組長教育、檢查、督促本班組人員做好安全工作。

  第三條 班組長或兼職安全員要認真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教育工人自覺遵章守紀,反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第五條 組織好安全生產活動,開好班前安全會,并認真做好活動記錄。

  第五條 每變換一次工作內容或同類工作變換工作地點,都要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記錄。

  第六條 經常自檢現場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現和糾正各種不安全因素,不能解決的要采取臨時控制措施,并及時報告領導處理,同時做好記錄。

  第七條 班組發生工傷事故要及時報告,并組織全組人員認真分析,采取防范措施。發生重大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并組織搶救工作,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第八條 要對本班組的新工人做好入廠安全教育,并認真填寫教育記錄卡。

  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條 各公司消防器材、設備由各公司統一購置管理,保證每個工地、倉庫等部位和生產重要環節必須設有足夠的消防器材。

  第二條 消防器材由專(兼)職消防員負責檢查保養,更換藥品。保證消防器材保持 完好性能。

  第三條 消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違者視情節給予批評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處罰。

  第四條 明火作業須使用消防器材的班組,使用前要通過專(兼)職消防員同意,方能使用。

  第六條 工地項目經理負責安全防火工作,要將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管理計劃。

  第六條 經常對職工進行防火教育。施工現場作業場所禁止吸煙,吸煙要到吸煙室。違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或經濟處罰。

  第七條 對于30m以上高層建筑物施工,要隨層做消防水源管道,用2〞立管,設加壓泵,每層留有消防水源接口,加壓泵必須單獨敷設電源。

  第八條 電氣焊割作業,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范和注意清理現場可燃物品,在高處焊割時除清理地面現場外,還要選派責任心強的人進行現場防監護。

  第九條 工地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修理,不準在高壓線下面搭設臨建或堆放可燃材料,以免引起火災。

  第十條 進入冬季施工,對工地上的各種火源要加強管理,各種生產生活用 設施、動用和增減必須經項目經理或消防人員的批準,不得在建筑物內隨意點火取暖。

  第十一條 凡明火作業,要嚴格執行動火審批手續,工作前由用火班向項目部消防負責人抽出申請,經有關人員檢查現場和防火措施,作好技術交底后,方可發給“準用動火證”,作業后要嚴格檢查現場,防止留下火種隱患。

  第十二條 現場如需用電爐子,用前必須經當地電業管理部門批準,否則一律不準使用。

  第十三條 除公司、分公司專兼職消防人員經常深入基層現場指導消防工作外,公司消防主管部門每季度到現場檢查消防安全,各分公司消防主管部門要每月對倉庫、現場等進行一次消防工作檢查,班組防火負責人堅持每日班前、班后進行自查,以落實各項防火措施,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四條 專兼職消防員定期對本片消防器材進行維修保修,保證消防器材性能良好。

  第十五條 分公司每年對兼職消防員進行一次專業訓練,專兼職消防員對義務消防小組成員每季度進行一次業務培訓,并經常向職工進行上崗前、在崗中的消防知識教育。

  第十六條 凡公安消防部門提出的火險隱患,能整改的必須馬上保質保量按期整改,對一時因故不能馬上整改的,必須有應急措施,如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改者,要追究有關人員或有關領導責任。

  第十七條 把安全防火列入安全生產會議內容,分析防火工作形勢,通報防火工作情況,針對不同季節、生產情況確定防火重點。

  第十八條 周一為安全防火教育日,總結一周的防火工作情況,組織職工學習防火知識。

  第十九條 凡對安全防火工作有特殊貢獻的,經領導批準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第二十條 凡火警、火災事故中報早警、救火有功者,核實后給予一定獎勵。

  第二十一條 對違反操作規程和失職而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的主要責任者,要依據 情節后果按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處罰,年終不能評為先進生產工作者。

  第二十二條 對發生火警事故的單位,直接領導也同樣根據情節后果給予適當處罰,年終不能評為先進生產工作者。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推行現代管理方法,科學地組織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綜合管理,使施工現場保持良好的施工環境和最佳施工狀態,根據建設部《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95-99),河北省《河北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檢查評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對策。

  第二條 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建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施工現場文明施工領導小組,領導現場文明施工的開展。

  第三條 確定文明施工管理目標,并將目標管理責任明確分工,分解到人,各負其責,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確保文明施工管理目標的實現。

  第四條 創建省級文明施工工地的項目工程,要在開工時列入計劃,并及時向當地安監站提出申報申請,接受安監站的監督考核。

  第五條 項目經理部要根據現場實際,結合上級規定和公司有關制度,制定本項目施工管理措施,并組織落實,主要包括:

  (一)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二)施工現場治安防范措施

  (三)施工現場消防工作安全措施。

  (四)施工現場保健急救措施。

  (五)施工現場防塵、防噪聲及施工環境不擾民措施。

  (六)施工現場宿舍保曖,防煤氣中毒,消暑和防蚊蟲叮咬措施。

  (七)門衛制度、食堂、廁所衛生責任等各項制度。

  第六條 檢查制度。公司在檢查安全生產的同時檢查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各分公司、項目部也要按定期檢查的規定檢查文明施工管理,并按部頒標準和省評辦法對受檢工地作出評價,檢查結果應與管理人員的獎金掛鉤。平時要做好現場文明施工的經常性檢查,通過檢查,發現不足,認真整改,使施工現場始終保持較高的文明施工狀態。

  第七條 持證上崗制度。施工現場實行持證上崗制度,進入施工現場應佩帶工作卡,特種作業人員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八條 會議制度。施工現場應堅持文明施工會議制度,定期分析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文明施工中出現的問題,保證文明施工在現場健康地開展。

  第九條 施工現場圍欄作業

  (一)在市區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圍應用硬質材料連續設置不低于的圍檔,在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圍應用硬質材料連續設置不低于的圍檔。圍檔要堅固美觀。

  (二)圍墻要有墻帽,臨街墻面正中書寫企業名稱或宣傳標語。

  (三)施工現場進出口按規定設置標準的大門,門頭設置企業標志,門柱書寫宣傳標 語,門頭加設燈箱,夜晚要明亮。

  (四)在大門進出口處按規定設置七牌二圖(工程概況牌、安全生產紀律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十項安全技術措施牌、工地消防管理牌、佩帶安全帽牌、施工現場平面圖和現場安全標志布置總平面圖)。適當位置設置宣傳欄、黑板報、安全標語等。

  (五)現場門口設警衛室,警衛人員佩帶標志。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第十條 施工現場管理

  (一)工地主要道路、加工場所、機械基礎等要做硬化處理。施工現場的道路要暢通,排水設施要完善,保證無浮土,無積水。

  (二)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品,必須選購符合國家、行業規定、具有《產品生產許可證》《出廠產品許可證》、《產品準用證》的產品。

  (三)建筑物主體施工必須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網封閉嚴密。

  (四)建筑材料、構件、料具要按總平面圖布局堆放整齊,并掛定型標示牌。建筑廢料,建筑垃圾要設固定存放地點,分類堆放并及時清理,易燃易爆物品要分類存放,嚴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五)施工機械設備要按總平面圖布置圖規定的位置設置,掛統一規定的安全操作規程。中小型機械要搭設符合標準的防護棚,棚內地面必須硬化,有排水措施。

  (六)保持場容場貌的整潔,做到活完地清。

  (七)施工現場要建立消防組織,分清職責,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和義務消防人員,高層建筑要配備專用的消防管道和消防器具,要有滿足消防要求的電源和水源。

  (八)現場動火要辦理動火手續,動火時要有專人監護。

  (九)施工現場要設置吸煙室,禁止隨意吸煙。第十一條 現場生活及辦公設施

  (一)施工現場的施工工作區和辦公、生活區要有明顯的劃分界限,并設置堅固美觀的導向牌。

  (二)禁止在在建工程中安排職工住宿。

  (三)宿舍要堅固、美觀、保溫、通風、按季節設置保暖、防煤氣中毒、消暑和防蚊蟲叮咬措施。宿舍設置單人床或上下床,禁止職工睡通鋪,生活用品要放置整齊,保持宿舍周圍的環境衛生和安全。

  (四)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子或私自拉掛電源線。

  (五)現場會議室要有整齊懸掛鑲于框內的崗位責任制度。

  (六)施工現場應設水沖式廁所,高層建筑應設臨時廁所,嚴禁隨地大小便,廁所要設紗門、紗窗,并符合衛生要求。

  (七)食堂內高度不低于,設透氣窗,墻面抹灰刷白,地面抹水泥砂漿,灶臺鑲貼瓷磚。設置排水設施,設有防塵、防鼠害設施,并符合衛生要求。

  (八)現場應設沐浴室,夏季能保證職工按時洗浴并符合衛生條件。

  (九)現場生活區建立職工活動室,保證職工業余時間學習和娛樂。

  (十)現場要設立飲水處,保證供應衛生熱水。

  (十一)生活垃圾要袋裝或盛放在有蓋容器內,并符合衛生要求。

  (十二)工地應配備保健醫藥箱,并設置專用的急救器材和經過培訓的的急救人員,小的外傷能夠自行處理,大的傷情能夠及時正確的處置。要經常開展衛生防病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衛生防病知識。

  第十二條 施工現場的治安綜合治理

  (一)加強對職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治保教育,在施工現場內嚴禁賭博、酗酒、傳播淫穢物品和打架斗毆。

  (二)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管理,掌握人員底數,及時按有關部門的要求辦理暫住證。

  (三)將施工現場治安保衛責任分解到人,措施落實到位,嚴防盜竊、破壞等治安案件的發生。

  第十三條 防治環境污染的措施

  (一)妥善處理泥砂漿水,未經處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和河流。

  (二)除設有符合規定的裝置外,不得在現場熔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以及其它會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三)使用密封式的圈套管道或者采取其它措施,處理高處廢棄物,嚴禁由高處向下拋撒。

  (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過程中的揚塵。

  (五)施工現場的有毒有害廢棄物應做妥善處理,禁止有毒有害廢棄物用做土方回填。

  (六)對產生噪聲、振動的施工機械,應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減輕噪聲擾民和職業危害。

  (七)運輸散體、流體建筑材料或清運垃圾等,載體要嚴密,裝運要適量,運輸中不得撒漏飛揚,污染市容。建筑垃圾要清運到當地規定的地點卸放。

  (八)由于受技術、條件限制,對環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規定范圍內的單位,事先報請當地人民政府的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四條 建筑施工噪聲污染防治

  建筑施工噪聲是指在建筑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一)在城市、市區范圍內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建筑施工噪聲,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筑施工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三)對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城市建筑施工項目,必須在開工十五日以前向當地環保部門領取《建筑施工噪聲排放申報登記表》,并按要求如實申報該工程的項目名稱、施工場所和期限、可能產生的環境噪聲值以及采取的環境噪聲污染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

  (三)施工項目必須取得環保部門發放的《建筑施工噪聲排放許可證》,并嚴格按照排放許可證規定的要求施工。

  (四)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區域內,禁止夜間(晚22:00至次日早6:00)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工作的,施工單位必須辦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提前五日向當地環保部門審批夜間施工許可事宜,批準后,夜間作業還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五)嚴格執行《河北省建筑施工現場現場環境保護規程》的規定 1.合理擺放施工機械,把噪聲降低至最低點。2.嚴格按規定時間施工,即早6:00至晚22:00 3.夜間施工必須經環境保護部門批準并公告周圍居民。4.施工現場不得產生與施工無關的噪聲。

  5.在居民區施工,起床時不得吹哨及大聲喧嘩。6.施工現場不得焚燒任何廢棄物。

  7.飲水鍋爐及爐灶必須符合消煙降塵規定。8.夜間照明設備要避免照射居民住房。

企業規章制度12

  一、周例會

  1、時間:每周一上午8:00

  2、會議職能:

  a、總結上周銷售部工作情況。

  b、本周工作注意事項。

  c、強調有關注意事項。

  d、傳達公司會議精神。

  二、早會

  1、時間:周一至周五早8:00至8:10

  2、會議職能:

  a、安排值臺,組織衛生保潔

  b、電話接聽

  c、業務人員赴約接待客戶情況

  d、主管安排當日工作及傳達公司精神、指示、通知。

  e、業務對練,優秀業務員傳授銷售技巧與經驗,新業務員認真學習,努力提高業務技能。

  1、每日例行事務及時間安排:

  2、早會:8:00-8:10

  3、早衛生:8:10-8:20

  4、下午保潔:14:30-14:40

  5、晚衛生:18:00-18:10

  6、業務對練為:每周一9:00-9:30

  三、會議紀律

  1、售樓處所有成員無請假,休假者,一律不得無故不參加會議,違者以曠工論處。

  2、周一例會由銷售部總經理主持,早會由當日值臺人員主持。

  3、無特殊原因,中途不得私自退場或做其他與早會無關的事。

企業規章制度13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及稅收制度。

  二、依照法律、法規隨時接受財政、審計、稅務等機關的監督檢查。

  三、財務部門應當對公司的'實物、款項、財產進行監督,督促建立并嚴格執行財產清查制度。

  四、認真作好會計基礎工作,以達到賬目清楚、數據真實、資料完整。

  五、提高會計人員職業道德,強化會計人員業務水平,逐步科學化、現代化。

  六、會計人員應當遵守公司商業秘密,不能私自向外界泄露單位會計信息。

  七、建立嚴格的發票管理制度,領用、開具發票必須有專人保管,不得轉借,撕毀或大頭小尾。

  八、配合公司領導全面、科學、合理的規范會計工作,保證企業經營管理有序進行。

  1、根據公司確定的經營目標和經營特色,制定年度生產計劃,上報公司領導審議。進一步制定具體的月度生產計劃及短期生產作業計劃,合理進行作業分配。

  2、努力提高生產質量,定期培訓職工,提高職工業務素質。按照ISO9001:20xx標準,責任落實到人,加強各道工序的質量管理。

  3、與財務部門協作,互通信息,掌握生產成本的變動情況,并制定和實施相應的對策;處理好效率和效益的關系。

  4、合理安排生產,保持生產均衡,保證上下工序間銜接合理。生產報表必須準確及時。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和各種生產資料。

  5、及時向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反饋生產情況。

  6、對公司設備管理負責,建立設備臺賬;編制公司設備維修計劃;負責編寫設備的操作規程;負責對設備的.維修,確保設備處于最佳運行狀態。

  7、負責確保作業現場基礎設施適用,檢查安全和文明生產情況。

  8、負責按包裝作業指導書要求進行包裝作業,使用適宜的搬運工具和方法進行進出貨。

  9、負責對庫房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

  10、負責組織對不合格品的返工和返修工作。

  11、組織車間對不同檢驗狀態產品進行分區擺放,并負責檢查產品標識和檢驗狀態標識的維護情況。

  12、定期檢查操作人員執行操作規程情況以及工作環境的保持情況。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企業規章制度14

  一、辦公用品領用

  1、領用人根據有關辦公用品清單及實際需要(見附表1),向本部門兼職內勤提出申請,由內勤統一向行政部簽字領取。

  2、辦公用品采購原則上由各部門向行政部提出申請后統一采購,特殊物品采購由部門領導及主管副總簽字同意后另行購買。

  3、辦公用品費用每月攤銷一次,如費用超出預算,由財務部通知行政部暫停向該部門發放辦公用品,并在下一期預算中扣除超出部分。

  4、員工離職時,應認真清點辦公用品,到行政部填寫交接清單并簽字。

  5、公司辦公用品每月1日、15日發放2次,其余時間如急需領取辦公用品須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二、印簽管理

  1、公司印章刻制均須報總裁批準,由行政部憑公司介紹信統一到公安機關辦理刻制手續。

  2、下屬企業和部門根據實際需要申請刻制內部或對外用章,但須經總裁批準。

  3、各部門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印章使用及保管須有記錄,不能委托他人代管。

  4、用印人填寫用印登記簿,注明用印事由、數量、申請人、批準人、用印日期。

  5、經分管副總裁在該表上簽批后方可蓋印。

  三、復印

  1、公司所有復印文檔工作原則上由行政部統一負責,未經行政部確認,各部門不得私自拿到公司外復印。

  2、復印操作人應自覺在行政部復印管理臺帳上登記。

  3、復印用紙、用墨費用根據實際用量每月隨辦公用品攤銷,復印機維修費用根據比例每季度攤銷。

  4、如行政部發現復印操作人未填寫復印數量或數量不符,除責成其重新填寫外,將限制該部門使用復印機,直至落實責任及相關處罰。

  5、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機器復印與工作無關文件,行政部一經發現,有權根據公司有關規章制度,通知人事部進行處罰。

  四、傳真收發

  1、公司與外界聯系需對方發送傳真時,盡量要求對方注明本公司具體收件人,以便行政部及時分發。

  2、行政部收到傳真后,在傳真接收臺帳上登記,并負責通知收件人及時領取及簽字確認。

  3、行政部每月或每季度根據傳真使用比例攤銷費用至各部門。

  五、信件收發

  1、公司所有收發管理工作均由行政部統一負責。收發業務范圍包括:文件、郵件、報刊、掛號、電報的發送、登記,以及特殊文件資料的遞送。

  2、收發人員須根據相關文件資料填寫收件登記簿、發文登記。

  3、收到信件資料由行政部負責通知收件人及時領取。

  4、對貴重物品、匯款、郵包,要進行專門登記,并及時通知個人簽字領取。

  5、對投遞錯誤的郵件,應及時退回或設法轉移。

  六、名片管理

  1、公司名片格式統一化,由公司行政部依據企業形象規劃并聯系印刷業務。

  2、印制名片申請者填寫名片印刷申請單,經部門領導簽字后交由行政部負責印制。

  3、名片印制前需確認名片職務、職稱、部門是否相符,姓名、聯系辦法等需確認無誤。

  4、公務、客戶名片須在公司內作為共享資源。

  5、自確認名片內容起,一周內到行政部領取。

  6、名片印制費用每季度攤銷一次。

  七、公司設備申請流程

  為加強我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規范管理工作程序,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杜絕浪費;參照《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國管財字【20xx】32號)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我公司設備申請流程:

  (一)原則:

  講究計劃性和成本效益,以物質資源供給的有序性,保證公司職能的按計劃完成:

  1、配發過程中,是否供應,供應多少,要以客觀需要為依據,而不是單純的級別;

  2、要考慮實際可能的收益(對工作的推動),而不是不計工本,不問效果,一定要保證重點,分清緩急,把有限的資源用在"刀刃"上;

  3、要使庫存保持合理的限度(基本上無閑置的資產),注意提高資金的有效利用率。

  (二)具體流程:

  1、各部門根據各自工作的實際情況和預算計劃,提出切實可行的申請要求(內容具體翔實、理由充分),經部門經理和分管副總簽字同意后,抄送給行政部。

  2、行政部根據各部門現有的設備資產情況對申請進行核實,并對各部門要求從真正的客觀需求出發,遵循設備申請原則,提出解決建議和意見(調撥或購買)。

  3、如果采取"調撥"程序,行政部將調撥計劃上報行政部主管副總簽字確認后實施;

  4、如果采取"購買"程序,行政部將參照"xx軟件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審批流程暫行規定"(蘇股財字〖20xx〗第003號)有關規定具體執行。

  5、采購由行政部統一申請費用、組織購買、費用攤銷,過程遵循"價廉物美"的原則,在滿足各部門需求的基礎上,注意設備的性能價格比,多壓價比價、厲行節約。設備采購結束后統一由行政部和市場部組織驗收核查;固定資產登記后,由各部門登記領用,責任到人。

  6、所有資產在使用者離開公司或調離本部門時應收歸行政部倉庫,并在部門設備管理員處登記。

  八、午餐飯票

  1、員工到職,由本部門內勤根據其到職日期向行政部領取飯票。

  2、每月30—31日,各部門內勤根據本部門正式員工實際人數領取下月飯票。

  3、每月1—2日,由各部門內勤統計本部門上月飯票退票情況并向行政部提供詳細名單。如遇周末,順延兩天。行政部不接受個人零星領取及退票。

  4、如出現帳款不齊或錯漏,由各部門內勤負責。客飯餐券的領用需填寫客飯領用申請單,并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5、非正式員工(實習生等)領用飯票由本人全額付款,研究生按正式員工標準領用飯票。

  九、訂餐、訂票、訂房申請流程

  為方便公司全體員工,體現行政部的服務性。現將有關訂餐、訂票、訂房的申請流程匯總如下:

  1、各部門根據各部門的實際需要,提出訂餐、訂票、訂房申請,并填寫相應的申請表(內容具體詳實),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2、各部門在訂餐、訂票、訂房之前,先行申請好費用,交予行政部代辦,在行政部辦好后立即將現金或支票交與行政部結款。

  3、各部門承擔在訂餐、訂票、訂房時過程中由于自身失誤帶來的風險,例如承擔退票費、退房費等。

  4、費用超過500元以上,申請需要其部門主管副總簽字確認。

  5、訂餐、訂票、訂房工作需一定的提前量(訂票一般提前2~3天知會行政部,訂餐、訂房一般提前1~2天)。

  6、各部門申請不得提高出實際需要的要求。

  十、禮品

  1、禮品由行政部負責根據不同檔次選擇訂購,選擇原則為高雅、大方、實用,能體現公司形象。

  2、各部門根據禮品清單(見附表2)領用公司禮品,需向本部門經理提出申請,填寫禮品領用單,簽字確認費用來源。

  3、各級部門經理(必要時由總裁或分管行政副總)簽字后到行政部領取禮品。

  4、禮品費用每季度攤銷一次,如費用超出預算,由財務部通知行政部暫停向該部門發放禮品,并在下一期預算中扣除超出部分。

  十一、宣傳品

  1、公司宣傳品包括手提袋(長、短)、宣傳彩頁、公司簡介和產品說明書等。

  2、領用宣傳品在5份以下的,由領用人在行政部宣傳用品領用臺帳上登記。

  3、領用宣傳品在5份以上的,需填寫宣傳用品領用申請單,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后,在宣傳用品領用臺帳上登記后領用。

  4、宣傳品費用初步擬訂每季度攤銷一次,如費用超出預算,由財務部通知行政部暫停向該部門發放宣傳品,并在下一期預算中扣除超出部分。

  5、如行政部發現其未填寫或領用數目超過填寫數目,行政部除責成其重新填寫外,并向其部門經理投訴及進行相關處罰。

  十二、會議管理

  1、公司行政部統一管理會議制度,所有會議均須及時通知行政部,便于安排和登記備案。如有必要由行政部發出會議通知確認。

  2、會議承辦人需提交會議時間、會議地點、所需準備等(見附表3),便于行政部配合工作。會前由行政部派人做好會場布置及設備調試。

  3、除其他部門主辦的`會議資料各自存檔外,會議資料由行政部整理、立卷、存檔。

  4、會議結束后由行政部派人清理會場,查收設備。

  5、會議室使用費用按部門使用比例每季度攤銷一次。

  十三、車輛管理

  1、公司現有車輛主要供公司重要活動及主要業務活動使用,公司人員如要用車,請遵循以下管理條例。

  2、公司車輛由行政部門負責管理,分別按車號設冊登記管理。

  3、公司車輛的使用實行"派車單"制度。員工應認真填寫"派車單",交由所在部門一級部門經理簽字。若有預計用車需要,應提前2—3天向行政部門提交"派車單"申請。

  4、"派車單"經行政部匯總后,由行政部經理負責車輛統一調度。

  5、車輛使用完畢,使用人員、駕駛人員須填寫"車輛使用實際情況記錄單",交行政部備案。

  6、行政部門每月將耗油量及行駛旅程記錄簽報分管副總查核一次,以防浪費,如超過耗油標準時(指不正常)應送請調整修理。

  7、公司車輛內部使用費用如下:

  ①市內用車:普通轎車里程費1.5元/公里;面包車里程費2元/公里。等候計費:等候時間在半小時內,免計費用,超過半小時部分,按0.5元/分鐘計費。

  ②長途用車:普通轎車里程費1.0元/公里;面包車里程費2元/公里。直接費用(如汽油費、過橋過路費、停車費等),由各用車部門自理。

  ③各部門車輛使用費每季度結算,并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后交財務部。

  十四、設備維修流程

  1、報修人員先將報修信息反饋給各部門的設備管理員;

  2、部門設備管理員初步檢查后,填寫《設備報修單》(提供設備編號和故障現象),部門經理批準后送交行政部;

  3、行政部設備管理員根據編號,聯系廠商,組織及時維修;

  4、通過暫借、調撥等方式,將暫時不用的設備給報修者使用;

  5、機器設備維修完畢,行政部登記備案,發還給報修者使用;

  6、涉及到的維修費用,由各部門承擔。

  十五、電子屏使用規范

  (一)原則

  電子屏是公司對內對外的信息傳遞載體。為更好的使用電子屏,做到使用主體合格,信息確認有效,發布時間合理等,特制定本使用規范。

  一、使用主體

  1、行政事業部享有電子屏的操作及管理權。

  2、行政事業部設專人負責電子屏的使用、維護、修理。

  3、電子屏責任人的職責包括:及時實施公司信息發布,制定信息發布時間表,制定信息更新計劃,電子屏信息發布的匯總整理,電子屏日常維護,電子屏故障排除,電子屏修理配合等。

  4、電子屏責任人對行政事業部經理負責。

  二、發布內容

  1、電子屏的發布內容分為日常型信息和特別型信息。

  2、日常型信息內容包含:公司宣傳介紹、公司新聞動態、業內新聞動態。

  3、特別型信息內容包含:各類通知、各類公告、各類賀詞及其他信息。

  4、日常型信息的搜集整理由行政事業部完成。

  5、特別型信息的搜集整理由行政事業部配合消息相關部門完成。

  三、發布時間

  1、電子屏的使用時間為每個工作日的上午8:30至下午6:30(有特殊情況的除外)。

  2、日常型信息發布時效:公司宣傳介紹每日2小時,分4—6時段發布;公司新聞動態每日2小時,分4—6時段發布;業內新聞動態每日1小時,分2—4時段發布。

  3、特別型信息發布時效由信息相關部門會同行政事業部核定:公告的發布時間一般為2個工作日,每日2小時,分4個時段;通知的發布時間一般為1個工作日,每日2小時,分2—4個時段;活動賀詞的發布時間一般為活動開始前1小時至后2小時。

  四、發布信息確認

  1、電子屏發布的信息須經有關人員的確認方可發布。

  2、日常型信息由行政事業部經理確認。

  3、日常型信息的更新計劃由電子屏責任人擬定,報行政事業部經理批準。

  4、特別型信息由出處單位的分管副總確認。

  5、特別型信息發布,須由出處單位填寫電子屏信息發布申請表(見附件),經分管副總確認后交由行政事業部組織發布。

  附表:行政部工作人員職能劃分表。

  姓名:

  房間號:

  工作職能:

  405

  公司行政、辦公室、后勤全面協調管理。(含車隊管理、大樓辦公室使用情況協調等)

  405

  公文流轉、收發傳真、辦公用品發放、午餐管理、綠化管理、飲用水管理、訂餐、訂房、訂票等。

  405

  一樓接待文秘、信件收發、辦公配合。

  405

  文印、傳真信件的辦公配合。

  403

  印章管理、研究生管理、檔案管理。

  403

  一樓接待文秘、圖書室管理。

  403

  固定資產管理(含設備申購)、保安保潔管理、各種維修服務。

  405

  宣傳、文秘、宣傳品和禮品發放。

  405

  會議接待、培訓、活動策劃。(含工會活動)

企業規章制度15

  財務部是公司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各項財務收支安排;審核各項資金運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系,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根據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根據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賬、分類賬、協助賬,剛好記賬、結賬、對賬,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賬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賬表,做好成本核算,限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匯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剛好、正確地為成本預料、限制、分析供應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協作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協助賬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推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供應依據。

  5、協作公司內部審計。依據上述工作范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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