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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災害治理報告

時間:2024-04-26 13:19:10 其他報告 我要投稿

(熱門)地質災害治理報告15篇

  我們眼下的社會,報告對我們來說并不陌生,要注意報告在寫作時具有一定的格式。你還在對寫報告感到一籌莫展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地質災害治理報告,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熱門)地質災害治理報告15篇

地質災害治理報告1

  一、進一步明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職責

  (一)縣國土房管局職責

  1.負責縣境內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承擔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監督檢查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

  2.會同縣建委、水務局、交通局、市政局等部門和各街鎮開展全縣地質災害調查;編制全縣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年度防災方案和應急預案。

  3.指導各街鎮群測群防體系建設和群測群防人員培訓,指導對地質災害險情的動態監測。

  4.發生地質災害或者出現地質災害險情時,及時趕赴現場進行災害調查并提出應急處置建議意見。

  5.組織專家對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進行責任鑒定,認定責任單位。

  6.負責對轄區內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進行監督管理。

  7.負責對違反《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強制性規定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處理。

  (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職責

  1.落實本街鎮地質災害防治專管人員(非國土所人員)和防治經費。

  2.負責本街鎮地質災害的群測群防工作,建立本街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體系并組織實施,簽訂防災責任書,落實本街鎮地質災害防治責任人。

  3.建立完善地質災害防災責任制度、預案制度、災情速報制度、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防災避險明白卡制度、地質災害“三查”制度、災害登記建檔制度、宣傳培訓制度等各項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對轄區內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4.負責貫徹落實縣政府防災方案和預案,組織轄區內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應急搶險工作,并按災情速報制度的要求快速報告縣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

  5.組織轄區內地質災害隱患的排查、巡查、核查和監測預警工作,建立地質災害隱患臺賬,落實各災害點的監測責任人和監測人,發放地質災害防災工作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匯總轄區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測數據,定期上報。

  6.組織轄區內地質災害的治理和受災戶搬遷避讓,對治理和避讓項目逐一登記并報縣國土房管局備案。

  (三)縣建委職責

  1.落實地質災害防治的專(兼)管人員和防治經費。落實本系統地質災害防災責任人和監測點監測人,建立本系統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建立防災預案等各項防災制度。

  2.負責對縣城、街道辦事處、建制鎮和獨立工礦區已建、在建項目的地質災害的預防和監管工作,加強對高切坡和深填方的管理。

  3.負責對需要實施爆破、挖方、填方、削坡等容易引發地質災害的工程進行監督,責成業主在施工過程中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

  4.負責對在建工程地質災害隱患進行排查、巡查,及時制止違規或不作為行為,責成項目業主及時消除地質災害隱患,確保安全。

  (四)縣水務局職責

  1.落實地質災害防治的專(兼)管人員和防治經費。落實本系統地質災害防災責任人和監測點監測人,建立本系統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建立防災預案等各項防災制度。

  2.負責對水利建設項目地質災害的預防工作,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進行建設,防止水利建設引發地質災害。

  3.負責組織開展對小一型及以上水庫、河岸等地質災害排查、巡查和監測預警工作,及時發現和處置地質災害隱患。指導各街、鎮加強小二型水庫、山坪塘及引水渠道的地質災害排查、巡查和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設施的防滲工作,防止水利設施滲漏水引發和加劇地質災害。

  (五)縣交通局職責

  1.落實地質災害防治的專(兼)管人員和防治經費。落實本系統地質災害防災責任人和監測點監測人,建立本系統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建立防災預案等各項防災制度。

  2.負責對在建交通建設項目地質災害的預防工作,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進行建設,防止交通建設引發和加劇地質災害。

  3.負責對縣管公路沿線、碼頭等地質災害的排查、巡查工作,及時發現和處置公路沿線的地質災害隱患。

  (六)縣市政局職責

  1.負責落實地質災害防治的專(兼)管人員和防治經費。落實本系統地質災害防災責任人和監測點監測人,建立本系統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建立防災預案等各項防災制度。

  2.負責市政公用設施地質災害的預防工作,對涉及市政公用設施的地質災害進行排查、巡查,及時消除威脅市政公用設施安全的地質災害。

  3.負責對垃圾場的監測防范工作,防止垃圾場發生泥石流和滑坡等地質災害。

  (七)縣煤管局職責

  1.落實地質災害防治的專(兼)管人員和防治經費,落實本系統地質災害防災責任人和監測點監測人,建立本系統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建立防災預案等各項防災制度。

  2.監督煤礦企業按經批準的開采設計方案進行開采,留足保安煤柱,防止因開采不當引發的地質災害。

  3.督促煤礦企業開展由采礦引發的或威脅其生產安全的地質災害的監測和治理工作。

  4.督促煤礦企業加強矸石山的安全監管,防止矸石山發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八)縣安監局職責

  1.落實地質災害防治的專(兼)管人員和防治經費。落實本系統地質災害防災責任人和監測點監測人,建立本系統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建立防災預案等各項防災制度。

  2.監督非煤礦山企業的開采行為,防止非煤礦山企業的'開采活動引發山體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督促非煤礦山企業開展由采礦引發的或威脅其生產安全的地質災害的監測和治理工作。

  3.督促非煤礦山加強棄渣場的安全監管,防止棄渣發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九)縣教委職責

  1.負責落實地質災害防治的專(兼)管人員和防治經費。落實本系統地質災害防災責任人和監測點監測人,建立本系統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建立防災預案等各項防災制度。

  2.負責組織對危及學校安全的地質災害隱患進行巡查、排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置。

  3.負責加強教育工程建設管理,防止施工引發地質災害。

  4.負責組織治理因教育工程建設施工引發的地質災害。

  (十)縣民政局職責

  地質災害災情或險情發生后,及時核查災情,組織受災群眾轉移安置和房屋搬遷,落實救災救濟物資,妥善安排災民生活。

  (十一)其他有關部門職責

  縣財政局、縣救災辦等有關部門要協同配合,共同抓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保障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及時到位。縣衛生局、縣公安局、縣食藥監局等部門,在發生地質災害后要及時做好災民救濟、醫療救護、衛生防疫、藥品供應、社會治安等工作;縣氣象局要切實做好氣象服務保障工作。

  (十二)各鎮國土所職責

  1.協助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和地質災害點的防災預案。

  2.協助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搞好每年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培訓,宣傳貫徹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政策法規。

  3.地質災害災(險)情發生后,會同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相關人員及時到現場勘察,提出應急處理措施,并協同落實;發放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

  4.協助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搞好轄區內地質災害的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并建立轄區內地質災害隱患臺帳和防治檔案。

  (十三)村(居)職責

  1.協助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落實地域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群測群防工作,接受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2.貫徹落實縣、街鎮地質災害防災方案和預案。

  3.負責及時傳送地質災害預報信息,協助街鎮政府確定群測群防監測責任人和監測人。

  4.負責組織開展群測群防監測工作并對監測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定人、定點、定時進行對地域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巡查和檢查,分析上報監測情況。

  5.負責督促檢查監測設施保護和監測點記錄上報工作。

  6.參與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

  (十四)企事業單位職責

  1.負責本單位地域內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接受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2.作好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定人、定點、定時監測工作,落實“三查”制度。

  3.負責及時傳送地質災害預報信息。

  4.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及群測群防監測人,并將監測結果及時上報當地政府,同時抄送主管部門。

  (十五)監測人員職責

  1.負責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定時、定點監測工作和宏觀巡查工作。

  2.負責監測設施的保護與管理,并做好監測工具和儀器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3.做好監測記錄和巡查記錄,定期分析上報監測資料,做好原始監測記錄的保存。

  4.遇到緊急情況時,及時預警信號疏散危險區內群眾;協助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二、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制度體系

  各街鎮和有關行業監管部門應當建立完善并嚴格執行以下各項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制度:

  (一)防災責任制度

  地質災害(隱患)點所在地街(鎮)主要行政領導、行業監管部門主要領導、村組長和企事業單位法人為各級群測群防組織的第一責任人。各街鎮及各部門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各街鎮各部門的地質災害專(兼)管人員及監測人為具體責任人。

  每年4月30日前,縣政府與各街鎮和行業監管部門、各街鎮與各村居、各行業主管部門與各監測責任單位及監測人逐級簽訂地質災害防災責任書,將群測群防責任落實到具體工作人員,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防災責任體系。

  (二)預案制度

  每年4月底前,縣國土房管局要完成全縣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報縣政府批準實施;各街鎮要完成轄區內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重點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完成本系統內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重點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并報縣國土房管局登記備案。

  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包括:主要災害點的分布,地質災害的威脅對象、范圍,重點防范期,地質災害防治措施,地質災害的監測預防責任人等。

  重點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包括:地質災害威脅的對象與范圍,監測責任人,災害發生時的預警信號、報警方式、人員與財產轉移路線、應急通信保障、醫療救治、疾病控制應急方案、應急機構和有關單位的職責分工、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應急救助物資的準備等。

  (三)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

  為保證防災信息的暢通,每年4月30日前,各街鎮各行業監管部門要建立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并將汛期值班安排表報縣政府辦公室和縣國土房管局備案,同時發到下級有關單位。

  值班表應明確工作日和節假日值班領導、值班人員,白天和夜間值班電話、傳真和手機號碼。值班電話應對外公布。

  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做好值班記錄,手機應保持24小時開機。接到災情或險情報告后,立即向領導報告并作相應處置。

  (四)災情速報制度

  地質災害災情或險情發生后,各街鎮和各行業監管部門要按照情況準確、上報迅速的原則,盡快將災(險)情報告縣國土房管局,同時報告縣人民政府。包括:

  1.在24小時內提交速報報告。根據已獲得信息,說明地質災害發生的地點、時間、傷亡人數、地質災害類型,并盡可能說明災害體的規模、可能的引發因素、地質成因和發展趨勢等,同時報告所采取的對策和措施。

  2.應急調查結束后提交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報告。內容包括:

  (1)發生位置,包括街(鎮)、村、社、小地名等;

  (2)發生時間、傷亡人數;

  (3)已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可能的間接經濟損失;

  (4)地質災害類型;

  (5)地質災害規模;

  (6)地質災害發生原因,包括地質條件和引發因素(人為因素和自然因素);

  (7)發展趨勢;

  (8)已經采取的防范對策、措施;

  (9)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議。

  (五)防災避險明白卡制度

  為了讓各級防災人員、監測人和受災對象隨時掌握災害點的具體情況、監測手段、臨災判斷識別方法、應急疏散轉移要領和應急救援報警處置等識災防災知識,確保基層防災人員、監測人和受災對象能在臨災時第一時間快速反應,快速報警和正確處置災情險情,以最大限度地避免突發性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各街鎮和行業監管部門在汛前排查后,必須填制發放地質災害防災工作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防災工作明白卡為一點一卡,發至地質災害防災責任單位和負責人;避險明白卡為一戶一卡,發至受災害威脅的受災戶,并在發放時向受災戶進行宣講。地質災害防災工作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均須同時報縣國土房管局備案。對汛期及汛后新發生的地質災害,均應發放防災工作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

  (六)災害登記建檔制度

  為掌握本區域內地質災害的基本情況和地質災害治理、搬遷避讓等工作情況,各街、鎮和行業監管部門每年均要對轄區內地質災害(隱患)點基本情況及防治情況逐一進行登記,搬遷避讓和治理工程分別逐一填制備案登記卡,建立地質災害隱患臺帳和避讓治理臺帳,將上述臺帳分別報街鎮、部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同時報縣國土房管局備案,縣國土房管局匯總后建立全縣地質災害隱患臺帳和避讓治理臺帳,報縣政府。

  (七)群測群防宣傳培訓制度

  各街鎮和各行業監管部門在每年汛前,對防災管理人員、地質災害所在地的村居、社長以及監測人員集中進行一次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知識培訓,以提高監測預警及應急處置能力,并將培訓情況報縣國土房管局備案。

  (八)地質災害“三查”制度

  “三查”是指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各街鎮和行業監管部門要組織人員對轄區內的地質災害開展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并作好檢查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地質災害隱患,及時落實專人監測,落實整改責任,采取果斷措施進行處理,并將排查和處置情況報告縣政府及縣國土房管局,重大隱患要報告縣安監局。

  (九)地質災害防治資料歸檔管理制度

  各街鎮、各部門要對地質災害防治的各種文件、地質災害隱患點臺帳、檢查記錄、地質災害監測資料、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搬遷避讓備案登記卡、治理工程備案登記卡、圖片影像資料、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計劃和總結等資料進行整理歸檔,確保本地本部門地災防治資料的完整性、連續性、系統性,以備查閱。

  三、規范化管理的具體要求

  (一)規范地質災害處置程序

  1.新發生地質災害或原有地質災害變形加劇

  (1)受災戶或監測人及時報告、預警,組織疏散并向村居社報告;

  (2)村居社干部迅速趕到現場,采取臨時措施,防止險情擴大,同時報告街鎮;

  (3)街鎮迅速組織人員與國土所人員趕赴現場勘察、指揮緊急避險,調查核實災情,同時速報縣政府和縣國土房管局;

  (4)一般災(險)情,縣國土房管局人員到場勘察,分析災(險)情發展趨勢及危害性,提出處置意見,由街鎮或行業監管部門負責落實,縣國土房管局登記備案并向市國土房管局報告;

  (5)災(險)情較嚴重,縣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到場,按縣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處置預案規定程序調查處理,并按規定向市政府和市國土房管局報告。

  2.監測

  (1)開院壩會,確定監測人、預警信號、疏散路線;定點定時監測,做好監測資料的分析整理;

  (2)確定立即搬遷避讓戶和觀察住用戶;

  (3)發放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

  (4)提出應急處置意見并定人落實;

  (5)將上述情況書面報告縣政府和縣國土房管局。

  3.搬遷避讓

  (1)搬至安全地帶,原房拆除;

  (2)填報搬遷避讓備案登記卡;

  (3)報縣國土房管局備案。

  4.應急治理

  (1)組織有資質單位設計施工;

  (2)組織驗收,填報地質災害治理項目備案登記卡;

  (3)報縣國土房管局備案。

  (二)規范地質災害監測工作

  1.定點監測:監測點一般選在主裂縫的兩側,每兩個點為一組,最好設3—5組。

  2.定人監測:(1)監測人居住位置要距災害點要近,最好就是受災害威脅的人;(2)身體健康,能吃苦、有責任心;(3)有一定文化知識,能記錄和進行簡單分析。

  3.定期監測:

  (1)一般每十天或每半月監測一次,雨后增加觀測一次。

  (2)汛期每五天或每周監測一次,若發現有異常變化和在暴雨期、暴雨后應加密監測次數。

  (3)當地質災害氣象等級預報為三級時,每天監測一次;預報等級為四級時,每天監測2—3次;預報等級為五級時,每天監測4次以上。臨災前應每小時監測一次或數次。

  4.及時記錄、整理、分析監測資料。

  5.發現異常或險情加劇,應采取措施果斷處置,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三)規范地質災害“三查”記錄

  每次檢查必須作記錄,記錄內容主要包括:災害變形情況、監測及記錄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建議處理措施。

  檢查記錄應一式二份,參與檢查人員都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字。

  (四)規范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的填寫和發放

  防災工作明白卡為一點一卡,發至地質災害防災責任單位和負責人,避險明白卡為一戶一卡,發至受災害威脅的受災戶,并在發放時向受災戶進行宣講,防災工作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均須同時報市和縣國土房管局備案。

  四、考核和督查

地質災害治理報告2

  根據《縣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成果,我鎮境內共有地質災害隱患點6處,其中滑坡5處,崩塌1處,全鎮39個行政村中有6個行政村分布有地質災害點。

  二、地質災害的威脅對象、范圍

  根據已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結合地質災害發生規律和年地質災害趨勢預測,今年本鎮境內不穩定的主要地質災害危險點規模重點1處,次重點3處,一般2處,受暴雨、臺風的襲擊還可能造成新的地質災害,要求各村各部門認真做好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全鎮主要地質災害隱患點有6處,主要范圍為房前屋后的高陡邊坡等危險點,主要威脅對象為邊坡前后房屋及322余人生命財產安全。

  三、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

  突發性地質災害大多是在強降雨下誘的、汛期發生數占全年80%以上,我鎮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為汛期,即4月1日—10月15日,要求各村、各部門提前做好防范各項的準備工作,認真落實地質災害防治各項制度,確保安全渡汛,最大限度地避免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

  四、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一)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制

  1、組織機構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直接關系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以人為本,建立以鎮政府行政鎮長負責制和有關部門領導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的地質災害防治體制,成立鎮地質災害防災救災領導小組,由鎮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分管領導擔任常務副組長,派出所所長、黨政辦主任、國土所所長擔任副組長,城鎮管理辦公室、水利站、學區、公路站、衛生院、電信局、經濟發展辦公室、社會事務辦公室、供電所、企業服務中心等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任領導小組成員,把地質災害防治作為鎮人民政府一項重要日常管理工作來抓,將地質災害防治經費列入鎮財政預算。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強化公眾地質災害防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鎮國土所會同同級城建辦、水利站、公路站、學區等部門嚴格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有關規定,落實部門責任制,密切配合,及時將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工作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發至防災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受災威脅的群眾手中,把地質災害防治任務落實到具體單位和責任人,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

  2、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制。

  (1)鎮國土所負責全鎮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宣傳工作,認真落實地質災害年度防治方案制度,地質災害監測制度,地質災害報告制度,地質災害防治值班制度。

  (2)城鎮管理辦公室要嚴格山地建房的管理,指導住宅、校舍等關系到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建設,加強對生命設施的防護和巡查工作,禁止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內削坡建房和從事不合理的工程活動。

  (3)鎮水利工作站要及時向鎮國土所能報暴雨、洪水等有關防汛信息。做好水庫等水利設施和沿岸地質災害的巡查、防治、搶險救助等工作。

  (4)鎮公路站要做好公路沿線地質災害地段防治的檢查工作,組織力量搶修因災損毀的公路設施、保障交通干線的暢通,負責公路沿線地質災害治理工作。

  (5)鎮廣播電視站應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宣傳,如在臺風、暴雨地質災害易發期,及時播報省、市、縣人民政府的防災工作部署和災害氣象消息、預警、預報等。

  (6)學區負責學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落實學校地質災害監測、治理工作,并組織地質災害危險區師生避險轉移工作。

  (7)其他部門應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二)加強地質災害險情巡查監測及預報

  鎮國土所要會同有關部門在汛前對地質災害易發區和危險點要進行全面檢查,平常每15天對全鎮各隱患點進行一次巡查,暴雨期間每半天對全鎮各隱患點進行一次巡查監測,若發現險情應直接報縣監測中心,并速報縣人民政府,應采取相應防范措施,做好地質災害點受威脅人員、財產等避險轉移工作。

  (三)災前監測與安全轉移

  對已調查的地質災害點和已列入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主要地質災害危險點應進行加密監測,當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等級3—4級或5級時,應實行24小時監測,還應對房前屋后、公路沿線高陡邊坡、水利設施等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加強巡查。鎮人民政府要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隊伍,根據災前的人員轉移方案,迅速做好受威脅人員的撤離,財產轉移和重要設施的保護工作,緊急情況時,可以強行組織避災疏散。

  (四)搶險救災

  災情發生后,鎮人民政府應立即啟動《鎮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下稱《應急預案》,按既定預案指揮搶險救災工作。鎮國土所要迅速查明災害類型、范圍、規模、發展趨勢,圈定危險地段,加強監測,做好搶險救災的技術指導工作,搶險救災隊伍要迅速進入現場,搶救受災人員,其他有關部門應按照《應急預案》的分工及時做好搶險救災的相關工作,必要時可請求上級派駐軍給予支援,可以根據需要在搶險救災區域范圍內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搶險救災工作要切實做到防范有效,轉移迅速、救治及時,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五)防治地質災害災情報告制度

  發生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質災害,鎮政府接到災情險情后,應立即向縣人民政府和國土局主管部門速報,在處置過程中應及時報告處置工作進展,直到應急處置工作結束。發生小型地質災害,鎮政府應在1小時內向縣人民政府和國土局主管部門報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災情出現的地點、時間、類型、規模、成因和發展趨勢等,同時提出主管部門采取對策和措施。

  (六)綜合防治措施

  地質災害防治強調“以防為主,以避為宜,以治為輔”,防、避、治相結合的方針,防治方案包括避讓、工程治理、監測預報和限制性措施等,確定各災害點規劃防治措施主要從災害點所處地質條例、地形地貌條件及人為誘發因素入手,遵循技術的可行性,經濟合理性的原則,根據《縣鎮主要地質災害防治方案表》,發動受災害威脅居民對其房屋前后的人工邊坡采用工程護坡,支檔等工程防御措施、在場地施工條件、資金允許的條件下應降低坡高,對靠近住宅樓邊坡適當采取支檔措施。無條件降低坡高和采取邊坡支檔措施的地災隱患點應以監測為主。若遇險情,及時將人員、財產撤離、轉移。

  (七)《防治方案》的實施

  建立和完善地質災害防治體系,建立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的領導責任制,建立和完善以縣為單元縣、鎮、村、災點的群測群防網絡,加強群測群防體系力度。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制度,加強監督,加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力度,鎮政府要加強地質環境的管理,嚴格建設項目和建設用地的審核審批,杜絕人為活動加劇引發地質災害的行為,違反規定,發生地質災害造成重大損失,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的原則由責任單位承擔。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的治理費用,按照“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由責任單位承擔。加強宣傳,提高干部公眾的防災意識,通過廣播、宣傳圖片、掛歷等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大力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鎮、村有關人員進行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提高干部和公眾對地質災害危險性和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強化公眾地質災害防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形成各級領導關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公眾關心、支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從而提高防災、抗災能力,使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

地質災害治理報告3

  一、主要地質災害類型及分布

  我縣地質災害類型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裂縫等,主要分布在西部山區。

  二、地質災害總體概況

  我縣地質災害分布廣、類型全、危害大,目前共查出各類地質災害隱患點57處,其中滑坡4處、泥石流28處、崩塌17處、地面塌陷7處、地裂縫1處。涉及11個鄉鎮、40個村莊,威脅人口約2200人、財產11409.6萬元。確定5處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點。

  三、重點防范期、防治重點及監測預警

  (一)重要防治時段。根據統計分析,降雨是誘發地質災害的重要因素,汛期是地質災害的多發期,我縣降水集中在6-8月,也是地質災害多發期和重點防范期。其中7月下旬至8月上旬是地質災害防范的重中之重,要做好局地強降雨誘發的地質災害的防御工作。

  (二)防治重點。要堅持“以人為本”的防治理念,把城鎮、村莊、學校、集市、旅游景點等人員聚集區,重要鐵路、公路等交通干線和重點工程建設活動區、重要基礎設施周邊等區域,作為地質災害防范重點區域和部位。

  (三)預報預警。在全縣地質災害隱患點核查和排查的基礎上,利用已建立的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平臺進行聯合會商,通過電視、電話、傳真、網絡、手機短信等手段向社會及時三級(黃色)以上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信息。

  四、重點防治工作

  (一)全面落實群測群防。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有關規定,將監測、預防責任和任務逐點落實到責任單位和具體責任人,建立群測群防監測網絡。要將地質災害隱患點全部納入群測群防體系,逐點劃定危險區、設立警示牌、制定防災方案,逐點落實防災責任單位、防災責任人和群測群防監測員,并向所有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單位和群眾發放防災責任卡和防災明白卡,實現地質災害隱患點群測群防全覆蓋。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眾為主體的群測群防隊伍,加強對群測群防員的防災知識和避災技能培訓,落實必要的工作經費,保障必要的工作條件,切實發揮群測群防隊伍在汛期地質災害防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建立群測群防員管理臺賬,確保人員變動后及時更新、及時報告上級部門。

  (二)認真編制年度防治方案。要根據地質災害隱患點核查、排查結果,認真編制本行政區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進一步明確本地區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分布情況以及防治任務、防治重點、防治責任、防治措施,確定地質災害監測、預警責任人,該方案縣政府實施。

  (三)切實加強預警預報。6月1日起,要全面啟動年度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預報工作,特別要全力做好極端氣象條件下地質災害的預警預報工作。要認真總結近年來成功預報的經驗,在預警預報的'精準度上下功夫,努力提高短時強降水誘發地質災害的預警預報水平。要進一步拓寬預警預報信息渠道,通過電視、廣播、網絡、電話、手機短信等多種途徑及時將預警預報信息告知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受威脅群眾,做到提前預警、及早預報,科學指導各地開展防災工作。

  (四)積極開展巡查監測。要對轄區內所有地質災害隱患點開展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復查,特別要高度重視強降雨過后滑坡、崩塌等滯后性地質災害隱患復查工作。對新發現的隱患點,及時制定防災預案并納入群測群防體系。對重大隱患點派專人盯守,密切監測隱患點的動態變化情況,確保及時發現,果斷避讓。

  (五)大力組織避險演練。在“實用、管用”上下功夫,重點抓好受威脅群眾簡易、小型避險演練。強化群眾避災意識、熟悉避災信號、掌握避災路線和應急避難場所,確保遇險時能夠有序快速撤離。

  (六)配合做好應急處置。遇到突發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時,除按要求做好災情險情速報外,要迅速組織工作人員和專家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積極配合地方政府和應急管理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協助地方政府及時劃定危險區,設立明顯標志,向社會公告。緊急情況下,要協助地方政府快速有序地組織受威脅群眾臨災避險。一旦地質災害發生,要按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明確的職責分工,協助地方政府和應急管理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災工作。

  (七)突出抓好重點防御。要把地質災害防范重點區域和部位作為汛期地質災害防范重點,交通運輸、文化旅游、教育、住建、水利、應急管理、電力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落實部門責任,做好相關領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采取防治措施,確保安全。對生產礦山企業、旅游景區、在建工程等重點防范區域要下達地質災害防治責任通知書,督促相關主管部門落實防災責任人、監測預警責任人,開展本區域內地質災害的巡查、監測、預警等工作,落實防災各項措施,嚴密部署、嚴防死守、群測群防,全力以赴做好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八)深入開展防災知識宣傳培訓。充分利用地方電視臺、報紙等各種媒體,大力宣傳普及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等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和典型經驗做法。要以留守老人、中小學生、外來務工人員、游客等群體為宣傳重點,深入地質災害易發地區,將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材料發放到干部群眾手中,將宣傳畫張貼到村莊、學校、建設工地、旅游景點等公共場所。要充分利用汛期地質災害排查、巡查、檢查等機會,組織專家和技術人員開展防災知識宣講培訓,切實增強基層干部群眾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我防護意識,努力提高臨災避險能力。

  (九)扎實開展地質災害風險普查。根據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2021年工作要點,要組織制定地質災害風險普查推進工作方案,組織開展普查宣傳培訓,加快組建普查技術支撐隊伍,落實普查經費,做好鄉鎮、街道、村莊等基層力量的組織和調用,實現多方力量的科學協同,確保普查全面推開后統一組織實施。

  (十)配合做好專項工作。按照職責分工,配合文化旅游、住建、減災、地震等部門做好玻璃棧道類旅游項目專項治理、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地震易發區房屋設施加固等工作。

  (十一)積極探索防治管理新模式。學習借鑒其他省、市、縣經驗,運用科學手段,依托遙感、邊坡控制等先進技術,進行地質災害防治,繼續探索、完善和推廣地質災害防治專業隊伍駐守指導和專家包片駐守模式,建立健全群專結合的地質災害防治體制,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提供專業化技術支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嚴峻性和重要性,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擺在重要位置。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政府主要負責對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親自抓、強化指導,分管領導要具體抓、深入抓、靠前指揮,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安排部署,及時協調解決各類問題,確保防治責任和防治措施層層落到實處。

  (二)嚴格落實防治責任。各地要依照《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施方案及責任分工的通知》要求,各級政府要認真履行地質災害防治主體責任,相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自然資源部門加強組織協調和指導監督,交通運輸、文化旅游、教育、住建、水利、應急管理、電力等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領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一步強化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機制。各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測、預警等工作落實到具體責任單位、具體責任人和監測人。真正做到領導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對在地質災害防治和處置中,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嚴格執行值班和速報制度。要以高度的政治敏銳性和責任感,嚴格執行汛期值班、災情速報等各項制度。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值班制度,加強值班帶班力量,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嚴陣以待,確保24小時通訊暢通。一旦遇有災情和險情,要按照國家重大公共突發事件信息上報規定和市委市政府的有關要求,務必在規定時限內迅速報告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同時抄送同級應急管理部門。情況緊急時可越級上報,情況不明時要邊報告、邊核實、邊續報。切實做到信息暢通、報告迅速、處置及時。

  (四)落實地質災害防治經費。各級政府要根據地質災害防治實際情況,加大地質災害防治資金投入力度,安排專項資金,用于地質災害監測、預防、應急和治理工作。落實群測群防員工作經費,切實調動其積極性,發揮群測群防員隊伍在地質災害防范工作中重要作用。

地質災害治理報告4

  一、基本情況

  我縣地處北山區,自然條件復雜,采礦、道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等人類工程活動強烈,暴雨洪水頻繁,小型地質災害時有發生,為地質災害多發地區。年,特別是“5.8”特大暴雨,造成我縣、、街道辦等鎮發生多處山體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質災害,直接經濟損失達500多萬元。縣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對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防范和整治,在重點地質災害防治點設置地質災害防治警示標志32塊,發放地質災害避險明白卡164份,對中學宿舍樓南部、鎮五一村細窩子南面山體滑坡進行治理,完成新山村老虎埂山體滑坡治理搬遷和土地平整工作,田螺塘地面塌陷治理土地平整工作正在進行中。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開展了地質災害應急演練。

  二、防治重點

  (一)房屋、農田

  (二)公路沿線兩側。特別是坡體削量大、坡高、坡陡又未護坡的地段。

  (三)主要水利設施的壩體和庫區邊岸,特別是新建的水壩、電站及壩體下游有人居住的地段,易出現管涌、崩塌或滑坡等地質災害。

  (四)礦山露天開采影響范圍內的水土流失,礦山礦渣壩、尾礦壩、采空區及礦山地下透水、淹井等地質災害。關閉煤礦在露天堆放大量的廢矸石,近年來由于大量篩選煤矸石而再次破壞了其穩定性,易引發泥石流的發生。

  (五)居民集中的重要地區,包括城鎮居民區和學校。特別是削坡建房以及依山傍水的居民區,山體、地下巖層不穩定,易引發坡體的`變形、滑動、地面下沉,形成地質災害。

  (六)正在施工建設的工程,特別是水利工程、削坡建設工程,坡體尚未護坡的地段,由于削坡破壞了土體或松散巖體的應力平衡,汛期受雨水沖刷及浸泡,極易發生滑坡現象,應引起高度重視。

  (七)抽排地下水(含地熱水)的企業或工程項目,要防止因過量抽排地下水造成地下水位的急劇下降,導致地面沉降或地面塌陷。

  三、防治措施

  (一)各有關部門要在汛期前組織力量,對轄區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排查,對重點防范區和重點地質災害危險源,設置警示標志,制定應急避險方案和緊急疏散路線,確定巡查監測責任人,公布地質災害報警電話。國土資源部門應對地質災害點進行統計登記,并發放《地質災害防災明白卡》和《地質災害工作明白卡》。完善縣、鎮(街)、村(居)委、村小組四級的地質災害應急響應體系。

  (二)完善群測群防網絡。抓好監測和預警預報工作,不斷探索和積累突發性地質災害監測監控的技術和經驗,提高監測水平。所有災害隱患點必須落實監測責任,由各鎮(街道)與村委會簽訂監測責任書。地質災害危險點的監測工作要充分依靠群眾發動群眾,各鎮(街道)、村委及村小組對已調查建卡管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必須安排人員監測。

  (三)按照“誰誘發、誰治理、誰受益、誰出資”的地質災害管理原則,多方籌集資金,組織有專業資質的地勘單位對穩定性差、危害性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及時進行勘查治理,消除隱患。

  (四)對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及其它可能導致地質災害發生的工程建設項目,在項目可行性研究時應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評估結果作為項目立項及審批的依據,對沒有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工程建設項目不予用地審批,切實把好地質災害預防關。

  (五)堅持抓好各項制度的落實,對制定的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包括巡查制度、值班制度和登記與速報制度),要抓好貫徹和落實。

  1、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都要成立以行政一把手負總責的防災工作領導小組,并認真履行以下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地質災害防治的方針、政策,建立健全防災機構,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的宣傳教育,增強廣大干群的防災意識,樹立有備無患的思想,服從指揮、統一調度,積極參與防災減災工作。

  (2)協調各單位落實防災減災責任、措施,加強督促檢查。

  (3)制定本區域、本部門、本行業的防災預案和搶險措施,想方設法減輕災害所造成的損失。

  (4)全面熟悉掌握災害類型及情況,發現險情及時上報,并迅速到現場指揮搶險。

  2、嚴格24小時值班制度。汛期是地質災害易發期,各級防災單位都要嚴格堅持領導值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領導要堅守工作崗位,及時上報災情和組織救災。

  3、建立地質災害匯報制度。監測人員發現地質災害征兆時,應立即報告所轄村委會和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及相關單位,并同時報告鎮人民政府(街道),鎮人民政府(街道)應根據危險程度,果斷決定是否啟動應急方案。

  一般性的地質災害,鎮人民政府(街道)在接到地質災害報告后應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局報告,并迅速組織現場調查,作出應急處理。較大的地質災害,在及時上報的同時,應積極組織群眾搶險救災,并根據已掌握的災情信息,在6小時內報告災情發生的地點、時間、傷亡人數、經濟損失、地質災害類型、規模、成災原因,并預測災害的發展趨勢等,提出采取的對策和措施,并迅速啟動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地質災害治理報告5

  一、xx年地質災害災情和2007年地質災害趨勢預測

  xx年,我縣發生滑坡一起,造成4戶民房共32間毀壞,直接經濟損失30余萬元,206國道K927+300m—K927+400m路段部分遭到破壞,交通、行人受到威脅。

  根據我縣地質環境條件、氣候條件、人類經濟活動情況,以及地質災害發生的規律和特點,結合xx年地質災害災情、隱患點穩定狀況分析預測:2007年我縣地質災害仍以河湖(水庫)災害即路橋堤壩水利工程地質災害為主,地質災害發生時間主要集中在汛期(一般在5一9月份,具體災害發生情況將受降雨量影響),主要地質災害發生地點為淮河干、支流沿岸,部分危險區段與歷年發生水害區段基本相同,災害類型以路橋堤壩邊坡失穩為主。其次是特殊巖土體災害、地質環境污染(地下水污染)以及由于不合理開采地下水形成降落漏斗,產生地面沉降等緩性地質災害,隨著城市發展和經濟活動的深入,此類災害的危害性也將隨之加大。各類礦山企業,尤其是采石場應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規范操作,防患于未然,防止滑坡、地面塌陷和危巖崩坍災害的發生。

  二、地質災害重點防范區域、防范重點和防范期

  淮河以南重點防范區域是馬城鎮(大楊家、禹廟北官山),荊涂風景區上洪村,災害類型以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采空塌陷)、不穩定斜坡為主。淮河沿岸重點防范區域是淮河干流及支流水系堤壩,災害類型以滲漏、崩塌為主。

  地質災害的威脅對象為上述區域內重要交通干線以及行人、住戶、農田等。

  重點防范期為5一9月份。

  三、地質災害監測、預防責任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有關鄉鎮政府要將本行政區域內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測、預防工作落實到具體單位和責任人并注明聯系方式。對工程建設等人為因素引發的地質災害,按照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由工程建設單位將監測、預防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和責任人,當地政府要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四、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各鄉鎮要切實按照《2007年度蚌埠市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要求,一是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落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責任制,主要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分管負責具體負責。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認真做好有關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二是要根據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實際需要,在年度財政預算中安排一定的地質災害防治專項經費,用于地質災害監測、預防、應急和治理工作。三要認真開展汛前地質災害調查工作,組織制定2007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并抓好落實。要制定每個危險區(段)和隱患點的防治方案和應急預案。一旦發生地質災害或出現險情,相應啟動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預案做好相應的搶險救災工作。四是加強宣傳培訓,完善群測群防體系建設。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對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宣傳普及,提高群眾的防災水平和自救能力。要加強地質災害監測人員的業務培訓,努力提高監測和預防的水平。要建立和完善縣、鄉、村三級群測群防體系,落實地質災害監測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五、突出重點,做好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一)開展地質災害巡查和督查工作。在重點防范期內,各有關部門、鄉鎮要對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居民點、交通干線、旅游景區、重要工程等進行巡查,特別是對中小學校址要作為重點區域加強巡查,因地制宜,采取避讓或應急治理等有效措施。對于地質災害隱患點,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及時劃定危險區,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并予以公告。要將“地質災害防治明白卡”發放到每個受威脅的群眾手中,并組織防災常識宣傳普及,增強防災意識和救災能力。

地質災害治理報告6

  (一)前言

  地質災害治理施工過程中對環境的污染是一個不可忽視的環節。地質災害治理施工工程涉及削方、錨固工程、支擋工程、護坡工程、排水工程等,這些工程施工容易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怎樣提高環境管理水平,采取有效措施,從根本上控制和防止施工污染帶來的危害,將施工污染降低到最小程度,本文就地質災害治理施工環境管理及措施進行了探討,對加強地質災害治理施工環境保護具有指導意義。

  (二)建立環境保護體系

  施工企業在施工過程中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做好施工區域的環境保護工作,對施工區域外的植物盡量維持原狀,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區附近地區的環境污染。積極開展塵、毒、噪音治理,合理排放廢碴、生活污水和施工廢水,最大限度地減少施工活動給周圍環境造成的不利影響。

  施工企業應建立由項目經理領導下,生產副經理具體管理、各職能部門(工程管理部、物資部、質量安全部等)參與管理的環境保護體系。其中工程管理部負責制定項目環保措施和分項工程的環保方案,解決施工中出現的污染環境的技術問題,合理安排生產,組織各項環保技術措施的實施,減少對環境的干擾;質量安全部督促施工全過程的環保工作和不符合項的糾正,監督各項環保措施的落實;其它各部門按其管轄范圍,分別負責組織對施工人員的環境保護培訓和考核,保證進場施工人員的文明和技術素質,嚴格執行有毒有害氣體、危險物品的管理和領用制度,負責各種施工材料的節約和回收等。

  (三)建立環境保護措施

  施工單位在施工前要編制詳細的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保護措施計劃,根據具體的施工計劃制定出與工程同步的防止施工環境污染的措施,認真作好施工區和生活營地的環境保護工作,防止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區附近地區的環境污染和破壞。

  質量安全部全面負責施工區及生活區的環境監測和保護工作,定期對本單位的環境事項及環境參數進行監測,積極配合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施工區和生活營地進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專項環境監督監測。

  1.防止擾民與污染措施

  (1)工程開工前,編制詳細的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保護措施計劃,施工方案盡可能減少對環境產生不利影響。

  (2)與施工區域附近的居民和團體建立良好的關系。可能造成噪音污染的,事前通知,隨時通報施工進展,并設立投訴。

  (3)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避免擾民施工作業,以防止公害的產生為主。

  (4)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防止運輸的物料進入場區道路和河道,并安排專人及時清理。

  (5)由于施工活動引起的污染,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控制。

  2.保護空氣質量措施

  (1)減少開挖過程中產生大氣污染的防治措施。盡量采用鑿裂法施工,工程開挖施工中,表層土和砂卵石覆蓋層可以用一般常用的挖掘機械直接挖裝,對巖石層的`開挖盡量采用鑿裂法施工,或者采用鑿裂法適當輔以鉆爆法施工,降低產塵率;濕法作業。鑿裂和鉆孔施工盡量采用濕法作業,減少粉塵。

  (2)水泥、粉煤灰的防泄漏措施。在水泥、粉煤灰運輸裝卸過程中,保持良好的密封狀態,并由密封系統從罐車卸載到儲存罐,儲存罐應安裝警報器,所有出口配置袋式過濾器,并定期對其密封性能進行檢查和維修。

  (3)混凝土拌和系統防塵措施。混凝土拌和樓應安裝除塵器,在拌和樓生產過程中,除塵設施同時運轉使用。制定除塵器的使用、維護和檢修制度及規程,使其始終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

  (4)機械車輛使用過程中,加強維修和保養,防止汽油、柴油、機油的泄露,保證進氣、排氣系統暢通。

  (5)運輸車輛及施工機械,使用0柴油和無鉛汽油等優質燃料,減少有毒、有害氣體的排放量。

  (6)采取一切措施盡可能防止運輸車輛將砂石、混凝土、石碴等撒落在施工道路及工區場地上,安排專人及時進行清掃。場內施工道路保持路面平整,排水暢通,并經常檢查、維護保養。晴天灑水除塵,道路每天灑水不少于4次,施工現場不少于2次。

  (7)不在施工區內焚燒會產生有毒或惡臭氣體的物質。因工作需要時,報請當地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采取防治措施,方可實施。

  3.加強水質保護

  (1)砂石料加工系統生產廢水的處理。生產廢水經沉砂池沉淀,去除粗顆粒物后,再進入反應池及沉淀池,為保護當地水質,實現廢水回用零排放,在沉淀池設置調節池及抽水泵,將經過處理后的水進入調節池儲存,采取廢水回收循環重復利用,損耗水從河中抽水補充,與廢水一并處理再用。在沉淀池附近設置干化池,沉淀后的泥漿和細沙由污水管輸送到干化池,經干化后運往附近的渣場。

  (2)混凝土拌和樓生產廢水集中后經沉淀池二級沉淀,充分處理后回收循環使用,沉淀的泥漿定期清理送到渣場。

  (3)機修含油廢水一律不直接排入水體,集中后經油水分離器處理,出水中的礦物油濃度達到5mg/l以下,對處理后的廢水進行綜合利用。

  (4)施工場地修建給排水溝、沉沙池,減少泥砂和廢渣進入江河。施工前制定施工措施,做到有組織的排水。土石方開挖施工過程中,保護開挖鄰近建筑物和邊坡的穩定。

  (5)施工機械、車輛定時集中清洗。清洗水經集水池沉淀處理后再向外排放。

  (6)生產、生活污水采取治理措施,對生產污水按要求設置水溝塞、擋板、沉砂池等凈化設施,保證排水達標。生活污水先經化糞池發酵殺菌后,按規定集中處理或由專用管道輸送到無危害水域。

  (7)每月對排放的污水監測一次,發現排放污水超標,或排污造成水域功能受到實質性影響,立即采取必要治理措施進行糾正處理。

  4.加強噪聲控制

  (1)嚴格選用符合國家環保標準的施工機具。盡可能選用低噪聲設備,對工程施工中需要使用的運輸車輛以及打樁機、混凝土振搗棒等施工機械提前進行噪聲監測,對噪聲排放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機械,進行修理或調換,直至達到要求。加強機械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降低施工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2)加強交通噪聲的控制和管理。合理安排車輛運輸時間,限制車速,禁鳴高音喇叭,避免交通噪聲污染對敏感區的影響。

  (3)合理布置施工場地,隔音降噪。合理布置混凝土及砂漿攪拌機等機械的位置,盡量遠離居民區。空壓機等產生高噪聲的施工機械盡量安排在室內或洞內作業;如不能避免須露天作業,應建立隔聲屏障或隔聲間,以降低施工噪聲;對振動大的設備使用減振機座,以降低聲源噪聲;加強設備的維護和保養。

  5.固體廢棄物處理

  (1)施工棄渣和生活垃圾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為依據,按設計和合同文件要求送至指定棄渣場。

  (2)做好棄渣場的綜合治理。要采取工程保護措施,避免渣場邊坡失穩和棄渣流失。按照批準的棄渣規劃有序地堆放和利用棄渣,堆渣前進行表土剝離,并將剝離表土合理堆存。完善渣場地表給排水規劃措施,確保開挖和渣場邊坡穩定,防止任意倒放棄渣降低河道的泄洪能力以及影響其他承包人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3)施工后期對渣場坡面和頂面進行整治,使場地平順,利于復耕或覆土綠化。

  (4)保持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衛生,在施工區和生活營地設置足夠數量的臨時垃圾貯存設施,防止垃圾流失,定期將垃圾送至指定垃圾場,按要求進行覆土填埋。

  6.水土保持

  (1)按設計和合同要求合理利用土地。不因堆料、運輸或臨時建筑而占用合同規定以外的土地,施工作業時表面土壤妥善保存,臨時施工完成后,恢復原來地表面貌或覆土。

  (2)施工活動中采取設置給排水溝和完善排水系統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防止破壞植被和其它環境資源。合理砍伐樹木,清除地表余土或其它地物,不亂砍、濫伐林木,不破壞草灌等植被;進行土石方明挖和臨時道路施工時,根據地形、地質條件采取工程或生物防護措施,防止邊坡失穩、滑坡、坍塌或水土流失;做好棄渣場的治理措施,按照批準的棄渣規劃有序地堆放和利用棄碴,防止任意倒放棄渣阻礙河、溝等水道,降低水道的行洪能力。

  7.生態環境保護

  (1)盡量避免在工地內造成不必要的生態環境破壞或砍伐樹木,嚴禁在工地以外砍伐樹木。

  (2)在施工過程中,對全體員工加強保護野生動植物的宣傳教育,提高保護野生動植物和生態環境的認識,注意保護動植物資源,盡量減輕對現有生態環境的破壞,創造一個新的良性循環的生態環境。不捕獵和砍伐野生植物,不在施工區水域捕撈任何水生動物。

  (3)在施工場地內外發現正在使用的鳥巢或動物巢穴及受保護動物,妥善保護,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4)施工現場內有特殊意義的樹木和野生動物生活,設置必要的圍欄并加以保護。

  (5)在工程完工后,按要求拆除有必要保留的設施外的施工臨時設施,清除施工區和生活區及其附近的的施工廢棄物,完成環境恢復。

  8.文物保護

  (1)對全體員工進行文物保護教育,提高保護文物的意識和初步識別文物的能力。認識到地上、地下文物都歸國家所有,任何單位或個人不能據為己有。

  (2)施工過程中,發現文物(或疑為文物)時,立即停止施工,采取合理的保護措施,防止移動或破壞,同時將情況立即通知業主和文物主管部門,執行文物管理部門關于處理文物的指示。

  (四)結語

  施工工地的環境保護工作不僅僅是施工企業的責任,同時也需要業主的大力支持。在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造價中,業主要充分考慮到環境保護因素,并在施工過程中進行有效監督和管理。

地質災害治理報告7

  為切實做好地質災害防災工作,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校舍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xx市教育系統20xx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xx縣教育局20xx年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鎮教育實際,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1.本預案適用于全鎮所有中小學校(幼兒園)發生的地質災害臨災應急和災害應急的緊急防災、搶險救災工作。

  2.地質災害應急分為臨災應急和災害應急兩類:

  臨災應急是指出現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指出現地質災害前兆,短期內可能發生災害的危急狀態)后即進入臨災應急期而采取的緊急防災避險行動;災害應急是指發生地質災害后,即進入災害應急期,所采取的緊急搶險救災和防止災情進一步擴大的行動稱為災害應急。

  3.本預案所稱突發性地質災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震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二、工作原則

  1.地質災害應急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

  2.緊急防災、搶險救災工作在上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三、組織機構

  1、中心學校成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唐付濤: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總指揮長

  常明學:

  負責現場組織、醫療救護、后勤物資保障與食品監督

  袁懷新:負責現場組織、搶險與救護

  涂家軍:

  負責綜合協調,信息傳遞、聯絡

  張義樹:

  負責非常時期學校對學生的管理,調整上學、放學時間

  師利濤:

  負責宣傳報道、協調媒體和輿情管控

  田曉麗:

  協助負責后勤物資保障與臨時食宿安排

  各學校(幼兒園)校

  (園)

  長:學校總指揮

  2、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袁懷新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聯系電話:13635702195

  四、機構職責

  1.根據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執行上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下達的其它地質災害防災救災任務。

  2.督促、檢查各學校地質災害應急準備工作,組織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的調查和評估,預測災害發展趨勢和潛在的威脅,提出應急防范的對策和措施。

  3.負責實施、協調并督促、檢查各項應急工作;負責信息、聯絡、接待等日常工作。協同上級有關部門維護受災學校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負責救災物資和災區師生、財產和學校的安全,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學校主要職責:

  各班主任、科任老師及有關部門,在校防災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協調下,各司其職,通力合作,做好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并根據處置工作需要,認真配合上級做好地質災害防治應急處置的有關工作。

  1.班主任、科任老師:負責及時組織、協調救災工作;安定學生情緒,協助調運救災物資、設置避險場所,組織轉移、安置和救濟受災學生;核定和報告災情,及時向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學生救助和安置情況。

  2.辦公室: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預警體系、值班制度和災情速報制度;地質災害預警信息;負責協調有關職能部門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參與搶險救災,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防止因地質災害引發的群體性治安事件,做好進出道路交通疏導工作。

  3.宣傳組:負責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宣傳報道的協調工作。

  4.后勤保障組:負責有關救災物資的.及時組織、協調和調配,組織、協調救災物資的調撥和供應。

  五、處置措施

  (一)應急準備

  當出現地質災害臨災險情,中心學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應迅速上報并組織人員趕赴現場,調查、核實險情,提出應急搶險措施,并根據實際情況啟動臨災應急預案。同時,應立即召開緊急會議進行險情會商、研究部署搶險避災各項工作。

  (二)開展搶險避災工作

  1.根據災害成因、類型、規模、影響范圍和發展趨勢,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置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危險區師生和重要財

  產撤離,情況危險時,強制組織避災疏散。

  2.對災害隱患進行動態監測、分析,預測其發展趨勢,根據險情變化及時提出應急對策,并做好災害突發時的報警工作。

  3.組織力量實施必要的應急避險工程,減緩和阻止災害險情發展。

  4.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險情和搶險避災情況,以取得指導和支援。

  5.一旦災害險情得到有效控制,根據情況宣布結束臨災應急期,確定撤消或繼續保留危險區事宜,提出下一步防災、搬遷避讓或治理方案措施。

  (三)災情應急

  1.發生地質災害后,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相關人員應立即趕赴現場調查,核實災情,指導有關人員采取有效應急措施,防止災情擴大,并立即召開緊急會議,進行災情會商,啟動災害應急預案,部署搶險救災各項工作。

  2.學校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各應急工作組根據中心學校領導小組的指令及職責分工高效有序地組織搶險救災工作,組織開展自救、互救,并采取緊急避讓和搶險救災措施。

  3.一旦地質災害災情、險情已經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領導小組應根據實際情況宣布結束災害應急,確定撤消或保留搶險地質災害危險區,提出下一步防災,搬遷避讓或工程治理措施。

  六、報告制度

  地質災害防治期間,實行“每日一報”制,遵循逐級上報原則。

  1.發生地質災害后,各校防范應急工作小組立即開展災情調查工作,并向學校防災領導小組報告。

  2.學校防災領導小組及時向中心學校防災領導小組報告,中心學校防災領導小組再向教育局防災領導小組和鎮政府報告。

  3.中心學校領導小組負責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災情及防治工作的情況。

  4.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相關學校要將處置工作情況書面報告中心學校領導小組,中心學校再將處置情況書面報告教育局領導小組。

地質災害治理報告8

  為認真貫徹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預防為主的方針,更好地應對突發性地質災害,提高快速反應能力,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和《縣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要求,結合本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本應急預案適用范圍

  本鄉行政區域內達到小型(含小型)以上等級的地質災害。

  二、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建立地質災害應急指揮系統,是做好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工作的組織保證。為進一步加大我鄉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的力度,確保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鄉政府成立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和組織小型以上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一)鄉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的組成

  鄉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由鄉政府領導、鄉直單位負責人、鄉武裝部負責人、各行政村負責人和縣東臨溪國土資源所負責人組成。

  指揮長:

  副指揮長:

  成員:。

  (二)鄉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負責我鄉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統一領導和組織實施指揮現場搶險救援隊伍。

  2、迅速向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匯報災情,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開展地質災害的調查、預測、分析、評估。

  3、組織實施應急處理和搶險救災的具體措施。

  4、負責迅速組織、調集人員、物質、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備、設施。

  三、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和應急,救助裝備、資金、物質的準備

  ㈠搶險救災人員的組織

  1、搶險救災人員主要由鄉民兵應急分隊,災害發生地民兵應急小分隊組成,必要時向縣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請求支援。

  2、搶險救災人員由搶險應急組統一指揮調度,在技術專家的指導下,按照分工,盡職盡責把災害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㈡應急、救災裝備、資金、物質的準備

  鄉政府平時做好救災物資的采購、儲備工作。隱患地所在行政村要多方籌集,儲備一定數量的救災物質。要保證地質災害發生后災民在一定時間內的救濟物質。

  四、地質災害等級與影響分析

  ㈠地質災害等級判斷

  根據地質災害調查成果和縣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要求,每年主汛期到來之前,鄉政府有關部門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開展汛前調查工作,判斷災害發生的可能性,預測地質災害的等級和影響范圍。地質災害發生時,依據已掌握的狀況,迅速確定實際發生災害的等級。

  ㈡地質災害的影響分析準備

  1、根據已掌握的資料,對具有險情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確定所威脅的人口和財產損失情況,分析地質災害發生后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范圍、地質災害的影響區域。同時,必須對地質災害發生后產生次生災害的可能性次生災害的類型、威脅對象、影響等做出符合客觀實際的預測分析。

  2、地質災害發生后,根據現場調查情況和原來已掌握的資料,評估災害的穩定性。評估的內容包括災害點目前的穩定性、再次發生災害的可能性、產生次生災害和次生災害對人民生命財產的威脅程度、災民安置點的選擇、搶險救災現場和搶險救災物資運輸線路的安全性等。

  五、地質災害的常規防治、臨災、災后應急措施

  ㈠做好汛期常規地質災害防治和應急準備

  各行政村和要堅持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險情巡視制度和災情速報制度,認真做好日常地質災害防治和汛期應急準備工作。堅持“誰破壞,誰治理”、“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嚴格按照責任制做好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對預測的鄉級重點危險區、隱患點,所在行政村,應根據近年來地質災害發生情況,結合鄉防災預案,制定本轄區內的防災措施,落實監測、預報、預警及人員財產轉移和應急搶險措施。

  各行政村要認真執行國家及省有關資源管理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嚴格規范施工、采礦,嚴禁陡坡開荒、墾植、亂砍濫伐;嚴禁在易滑坡及危險區建房,恢復自然坡度,保護好地質環境,避免和減少人為地質災害的發生。

  ㈡臨災和災后應急措施

  1、接到地質災害險情報告的鄉政府值班人員應立即向鄉領導組,報告并果斷作出應急處理,防止災情擴大,并隨時報告災情情況。

  2、及時動員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可以強行組織避災疏散。

  3、地質災害發生后,立即啟動并組織實施突發性地災應急預案,有關部門和災害發生地行政村應根據預案的規定,迅速組織鄉基干民兵進行搶險救災,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4、會同現救災人員、技術專家對災情組織調查,確定引發災害的主要條件并提出處理意見,采取有效針對性的應急措施,阻止或延緩災害范圍的擴大。

  鄉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組認真做好汛期地質災害應急準備工作。從汛期起,安排晝夜值班制度,值班電話為7782112、7782113。各地一旦發生地質災害應及時向鄉政府報告,并立即組織人員深入災害現場進行搶險。

  2

  鄉是縣地質災害較為嚴重的鄉鎮之一。自然作用和人為因素誘發造成的山體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點多面廣、危害大,防治形勢十分嚴峻。為切實加強全鄉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縣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縣突發地質災害防治預案》,結合全鄉汛前調查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況

  鄉地質條件比較復雜,是縣地質災害的多發、易發區之一。全鄉現已查明各類地質災害(隱患)點6處,共威脅51戶178人。

  20xx年,降雨偏多,由于處置及時,措施得當,全鄉未因地質災害造成死傷事件。

  20xx年1-3月份,我鄉的降雨量偏少,地質災害發生的頻次較低。

  二、主要地質災害點的分布

  根據地質災害隱患再排查成果,我鄉4個村委會中有地質災害隱患點分布。受地質條件、地貌形態、降雨量多寡及人為工程建設活動等各種因素的共同影響,地質災害點分布不均勻,具體分布情況如下:

  1、文田村陽培組為地質災害高易發區,主要地質災害類型滑坡、崩塌。

  2、酒店村、藏溪村、嶺腳村部分地域為中易發區、低易發區。主要地質災害類型滑坡、崩塌。

  三、地質災害威脅的對象、范圍

  威脅當地居民生命財產安全。主要分布范圍為存在切坡行為的山區自然村莊。

  四、20xx年地質災害趨勢預測和防范重點

  (一)趨勢預測

  1、氣象預測。據《縣20xx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氣象預測,預計20xx年5~9月降水總量比常年略偏少,入梅正常,出梅略遲,梅雨量略多。出梅后有一段高溫伏旱天氣,高溫(≥35℃)日數多于常年。

  2、重點防范期。地質災害易發區內,5-7月份為地質災害高發期,也是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特別是6月中下旬,在集中強降雨等災害性天氣的影響下,存在引發大規模災害的可能性。

  (二)防范重點

  受地質環境等條件影響,20xx年全鄉地質災害發生的總體格局不會改變,仍以巖土位移形式的突發性地質災害為主,主要災害種類有滑坡、崩塌、泥石流。由于人類工程建設活動強度的不斷加大,對地質環境的影響和破壞作用將明顯增強,人類工程建設成為引發地質災害的主要因素。

  1、具體災害預測為:

  崩塌:山區農村建房的切坡地段,是崩塌地質災害的重點防范點。

  滑坡:重點防范區段為是滑坡地質災害的重點防范點。

  2、根據地質災害危害程度和穩定性評估,20xx年將1處()地質災害(隱患)點列入市級重點監控。

  五、地質災害的防治措施

  (一)樹立科學發展觀,落實和完善防治規劃。

  堅持“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全面規劃與突出重點相結合”的原則,按照縣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落實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在編制和實施城鎮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水利、交通等重大建設工程項目規劃時,應充分考慮地質災害防治的要求,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各類規劃凡沒有地質災害防治內容的,應當限期安排或在規劃修編時,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補充,并在規劃管理中進行有效控制。

  (二)加強領導,落實防治工作責任制。

  1、成立鄉防治地質災害工作領導組,負責全鄉地質災害的組織、領導和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組長:

  副組長:項

  成員:。

  2、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對本村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行“村兩委主要負責人”負責制,層層建立和完善領導責任制。汛期,要對地質災害防治的重大問題和關鍵環節堅持親自過問,對于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隱患和問題,必須親自督促整改。鄉與村民委員會要層層簽訂責任書,把地質災害防治任務落實到具體單位、具體責任人,務必做到任務到人、責任到人。

  (三)各負其責,加強部門防治協調。

  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地質災害防治職責,加強溝通和協調,在地質災害防治監管上形成聯動機制,形成合力。

  國土資源部門是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的職能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做好地質災害點調查、評價、監測、預警預報工作;在用地預審、報批和供地環節切實把好地質災害預防關;加強對現有災害隱患的監督管理,嚴禁在滑坡體上新建住房、開荒耕作。

  加強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在地質災害易發地區應將滑坡崩塌的綜合防治作為建設項目的組成部分,與建設項目同報批、同勘察、同設計、同審查、同施工、同驗收。

  對公路兩側巖石破碎、易于發生崩塌的`路段,應及時封閉坡面,設置牢固的坡面防護系統,確保公路安全。

  水利主管部門要編制部門地質災害防災預案;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境內沿江沿河及水利設施地質災害的防災工作。

  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開展礦山安全檢查和巡查工作,組織礦山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開展礦山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及時制止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引發礦山地質災害的不規范開采行為,督促礦山企業制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成立應急搶險隊伍或與專業礦山應急搶險隊伍簽訂應急搶險協議。

  其它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四)突出重點,扎實做好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1、強化地質災害預警預報,進一步健全群測群防體系。健全完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層層落實地質災害防災監測責任,形成政府負責、部門聯動、群眾參與的地質災害三級監測預報網絡和群測群防預警體系,做到鄉有防治負責人,村組有監測負責人,災害隱患點有監測人,確保災害發生前能及時捕獲災險情信息,發揮其在預警預報中的重要作用,為政府指導搶險救災提供正確的依據。

  2、認真執行地質災害防治的各項制度。要認真落實汛期地質災害防范值班、災險情速報、災險情巡查、防災和避險明白卡發放、應急調查等制度。加強地質災害巡查,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防治督查制度;在主汛期到來之前,把地質災害群測群防“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發到各災害隱患點、責任單位和受威脅的群眾手中;對地質災害隱患點,要設立警示標志,一旦發生災險情,鄉人民政府應及時劃定危險區,設置警戒線并予以公告。

  3、落實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巡查監測制度。鄉村、各類礦山企業加強地質災害巡查,特別要對切坡建房、采礦活動等形成的潛在災害隱患進行巡查。經判定可能出現險情的,應立即采取措施,同時向縣級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等主管部門報告。鄉村必須及時趕赴現場,協助調查鑒定險情,提出具體避險措施,確保防患于未然。

  4、做好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救災準備工作。鄉各部門、各村必須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規定和《鄉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要求,制定和完善本地區本部門的專項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落實應急救災物資、設備、資金,成立相應的應急搶險隊伍,建立應急工作機制,確保一旦發生災情或險情,能迅速做好應急救援和應急處置。

  5、加強建設工程管理,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

  (五)落實經費,保證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需要。

  根據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實際需要,鄉政府在年度財政預算中安排一定的地質災害防治專項經費,確保地質災害監測、預報、應急調查和治理順利開展。

  (六)加強宣傳培訓,提高全民地質災害防治意識。

  要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要求,對從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人員和災害點監測人員組織進行業務培訓;要組織開展地質災害應急演習,提高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水平,增強應急能力;要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地質災害防治的基礎知識,讓廣大群眾了解什么是地質災害、地質災害的危害性、地質災害發生的前兆和防范措施,提高公眾的防災避災意識,提高各級政府領導和災區群眾的防災自覺性。

  六、地質災害監測、預防責任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要將本轄區區域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測、預防工作落實到具體單位和責任人,并予以公告。

  鄉政府和村委會做到“四應有”:應有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方案,各重點地質災害點專項應急預案或群眾應急避險轉移預案;應有地質災害防治值班制度、監測制度、巡查制度、速報制度;應有地質災害防治責任人、監測人、協管員;應有地質災害防治簡易監測工具、通訊工具。

地質災害治理報告9

  按照《州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辦公室關于轉發<省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有關情況的通報>的通知》相關要求,我縣高度重視,綜合施策、強力督辦、立即整改。現將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項目整改基本情況

  (一)項目數量

  縣重大地質災害項目共計90個,其中非災后重建地災治理項目10個,“4.20”災后重建地災治理項目44個(其中縣38個、海螺溝6個),“11.22”災后重建項目36個(其中縣25個、海螺溝11個)。

  (二)項目進度

  截至目前,我縣共計54個地質災害治理項目已全部完成施工,(其中未初步驗收項目2個,已初步驗收合格正準備竣工決算項目43個,正在辦理竣工決算項目9個);正在開工建設7個,未開工項目29個(均為“11.22”災后重建項目)。

  二、整改措施

  (一)抓管理、保安全。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制訂施工單位及監理單位的管理方案,要求施工、監理單位必須按照相關要求,建立健全項目管理的'相關制度,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考勤管理,特別是主汛期即將來臨,各項目部務必確保汛期工程安全、人員安全等。

  (二)抓進度、保質量。為加快各工程項目實施進度,按照實際工作難度和工作情況,整合人力資源,配置現場代表人員,積極與項目所在地鄉鎮、村組加強協調、溝通工作,保障項目順利進場施工。同時通過監理、當地群眾、業主大力監督,保證項目質量第一。

  地質災害治理項目關系到廣大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我縣將按省、州上級部門工作部署,把此項工程作為“生命工程”,借鑒各兄弟縣的工作經驗,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明確工作思路,細化工作方案,加快推進項目實施進度,確保災后恢復重建地質災害防治各項工作按時、保質、保量完成。

地質災害治理報告10

  為切實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經鄉政府研究同意,現將《xx鄉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按照預案要求并結合自身實際,認真履行職責,抓好落實。

  xx年xx月xx日

  抄報:區政府辦、區地質災害防治辦

  抄送:區國土局

  xx鄉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為貫徹落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預防為主的方針,在發生地質災害險情災情時,能迅速、有效地開展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安徽省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及《黃山市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實施辦法》(市政府第19號令)的規定,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本應急預案適用范圍

  本行政區范圍所有與人民生命財產有關的突發性地質災害點。

  二、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鄉政府已成立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搶險救災)指揮部,在鄉政府領導下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和搶險救災工作。

  ㈠鄉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搶險救災)指揮部的組成

  鄉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搶險救災)指揮部由鄉政府領導、鄉直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具體人員名單另文下發。

  ㈡鄉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搶險救災)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⒈負責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搶險救災)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實施,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隊伍;

  ⒉迅速貫徹省、市、區關于地質災害防災救災的各項指令,部署地質災害臨災應急工作,調動應急分隊進行搶險救災工作;

  ⒊制定并組織實施防止或減輕地質災害險情災情擴大的應急處理和搶險救災的具體措施;

  ⒋制定應急處理和搶險救災方案;

  ⒌負責迅速組織、調集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

  ㈢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機構的組織和分工

  鄉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調查監測組、緊急搶險組、治安保衛組、醫療救護組與衛生防疫組、應急資金物資保障組、災后重建組。其組成與職責分工:

  ⒈領導組辦公室:設在鄉政府辦公室,由分管領導、辦公室成員組成。

  主要職責:傳達貫徹鄉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搶險救災)指揮部的各項命令和決策,協助地質災害應急的日常事務,負責應急搶險救災工作情況與信息的搜集、匯總形成書面材料,及時向指揮部負責人報告,并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掌握現場搶險救災工作進度,及時預測災情發展變化趨勢,并研究對策;負責聯絡現場治安保衛組、調查監測組、緊急搶險組、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組、應急資金與物資保障組、災后重建組。

  ⒉調查監測組

  ⑴由鄉國土所牽頭負責。民政、農技、水利等部門工作人員組成。鄉分管(國土)領導任組長,國土所負責人任副組長。

  ⑵主要職責:負責調查、核實災情和險情,組織災情或險情的監測預評估,預測災害發展趨勢或潛在威脅,提出應急防范對策、措施,建立健全地質災害監測網絡,落實各監測點負責人和監測對象。

  ⒊緊急搶險組

  ⑴由鄉人武部牽頭負責。在主汛期到來之前,組織全鄉基干民兵進入臨戰狀態,并對他們進行搶險救災的基本知識培訓,以保證能隨時出動參加搶險救災。由鄉人武部長任組長,災害發生地所在村民兵營長任副組長。

  ⑵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指導遇險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工作;負責統一調集、指揮現場施救隊伍,實施現場搶險救災;負責實施搶險救災中安全措施,搶救遇險人員及搶修重要工程設施;完成鄉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負責人交辦的其它工作。

  ⒋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組

  ⑴由鄉衛生院牽頭負責。由鄉分管衛生工作的領導任組長,衛生院院長任副組長,組織相關醫療技術人員參加。

  ⑵主要職責:災前制定災區救護和防疫方案,負責組織急救、防疫隊伍,必備應急搶救傷員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一旦災情發生,能迅速進入災區搶救醫治傷員,采取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⒌治安保衛組

  ⑴由鄉綜治辦牽頭負責。鄉政府司法、交通、安全等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及轄區派出所公安干警組成。鄉綜治辦主任任組長、災害發生地轄區派出所包片負責人任副組長。

  ⑵主要職責:負責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救災物資、災區人員、財產和重要部門、單位的安全,保證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

  ⒍應急資金物資保障組

  ⑴由鄉財政所牽頭負責。鄉民政、交通及災害發生地所在村兩委主要負責人組成。鄉政府主要負責人任組長,鄉財政所負責人任副組長。

  ⑵主要職責:負責災民的臨時安置工作;負責救災物資的調運、發放;為災民提供維持基本生活必需品,災民和搶險救災人員的生活保障,負責落實政府安排的搶險資金,監督指導救災資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工作。

  ⒎災后重建組

  ⑴由鄉國土、建設、民政等部門工作人員及災害發生地所在村委會相關人員組成。鄉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災害發生地所在村兩委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

  ⑵主要職責:負責及時組織災后恢復與重建工作。積極對上爭取幫助災區修繕、重建因災倒塌和損壞的居民住房;修復因災損毀的交通、水利、通信、供水、供電等基礎設施;幫助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提出恢復與重建方案。

  ㈣地質災害發生后,鄉黨政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及鄉直各單位負責人等應全力參加、配合施救組工作,提供必要的圖紙、資料等,協助做好地質災害發生地周圍群眾的防護工作。

  ㈤鄉直各單位以及擔負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搶險救災)任務的單位與個人,必須服從鄉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搶險救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三、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和應急、救助裝備、資金、物資的準備

  ㈠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

  ⒈搶險救援的人員主要由全鄉基層民兵和災害發生地青壯年勞動力組成;災害規模較大時,請求區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搶險救災)指揮部組織區武警中隊及預備役民兵參加搶險救援工作。

  ⒉搶險救援人員由現場搶險組統一指揮調度,在技術人員的指導下,按照分工,盡職盡責,把災害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的'程度。

  ㈡應急、救助裝備、資金、物資的準備

  應急資金物資保障組的相關單位平時要做好救災物資的儲備。鄉財政所要把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款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民政辦要積極同區民政部門爭取準備一定數量的帳篷、棉絮和維持災民生活一段時間所需的糧食和飲用水等救濟物資;交通協管部門負責聯系交通運輸工具和工程機械,保障運輸線路的暢通。

  四、地質災害的等級與影響分析準備

  ㈠地質災害等級判斷

  根據地質災害區劃調查已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以及有關資料,在主汛期到來之前,鄉國土所等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區政府有關部門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開展汛前調查工作,判斷災害發生的可能性,預測地質災害的等級和影響范圍。地質災害發生時,依據已掌握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狀況,迅速確定實際發生災害的等級。

  ㈡地質災害的影響分析準備

  ⒈根據已掌握的資料,對具有險情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確定該地質災害威脅人口和財產情況,分析地質災害發生后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范圍、地質災害的影響區域。同時,必須對地質災害發生后產生次生災害的可能性及次生災害的類型、威脅對象、影響范圍等做出符合客觀實際的預測分析。

  ⒉地質災害發生后,調查監測組根據現場調查情況和原來已掌握的資料,評估災害的穩定性。評估的內容包括災害點目前的穩定性、再次發生災害的可能性、產生次生災害和次生災害對人民生命、財產的威脅程度、災民安置點的選擇、搶險救災現場和搶險救災物資運輸線路的安全性等。

  五、地質災害調查、報告和處理程序

  ㈠地質災害的調查程序

  ⒈本應急預案啟動后,鄉政府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配合上級調查監測組專家趕赴現場,開展現場調查,迅速查明災害的規模、成災的范圍等情況,并在最短的時間內,確定災害點的穩定性,指導搶險救災工作。

  ⒉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查明災害發生的位置、行政區劃、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地質災害的類型、規模、發生的主要原因、發展趨勢,已采取的防范措施和今后防治工作建議,及時提交調查報告。

  ㈡地質災害的報告程序

  ⒈發現地質災害險情或者災情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向鄉政府和上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其他部門或者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接到報告的,應當立即轉報鄉政府,鄉政府根據地質災害速報制度的規定報上級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⒉鄉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搶險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已獲得的信息,在24小時內提交速報報告,向政府和上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匯報,闡明地質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地質災害的類型、災害體的規模、成因和發展趨勢,及已采取的對策和措施。

  ⒊領導組辦公室要及時匯總當日各組的工作進展情況,向現場指揮負責人報告,并按地質災害速報制度的規定,在每日下午17∶00向鄉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匯報。

  日報告由領導組辦公室統一,鄉政府各部門和其他任何單位、部門、組織、個人不得擅自向上級和外界地質災害的有關信息。

  ⒋搶險救災工作結束后,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地質災害損失和搶險救災工作情況形成書面總結材料,報政府和上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㈢地質災害的處理程序

  ⒈接到地質災害險情報告,鄉政府、群眾自治組織、有關責任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動員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可以強行組織避災疏散。

  ⒉地質災害發生后,鄉政府立即啟動并組織實施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根據預案的規定,組織人員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⒊對出現險情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組織專家調查,確定引發災害的主要條件并提出處理意見,采取有針對性的應急措施,阻止或延緩災害的發生,禁止隱瞞、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謊報地質災害災情。

  六、發生地質災害時的預警信號、應急通信保障

  ㈠預警信號的

  ⒈各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根據鄉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的布置,制定各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突發性應急預案,明確預警信號的形式和方式,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換。

  ⒉預警信號應具有震撼力,并用具有強大的穿透能力工具,預警信號的形式和方式由各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負責人制定,并告知所有受災害威脅的群眾,對有可能產生次生災害的隱患點,同時要告知可能受次生災害威脅的群眾。

  ⒊預警信號必須由專人,一般為災害點的監測人或群測群防組織的負責人,預警信號人要有強烈的責任感和為群眾服務的意愿。

  ㈡通訊保障

  ⒈鄉政府和有關部門地質災害防治的責任人、各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測人、聯系人要建立通訊聯系制度,主汛期24小時都要保證通訊工具的暢通。

  ⒉搶險救災期間,鄉級政府的負責人、相關部門的負責人、現場搶險人員必須保持移動通訊工具的暢通。

  ⒊搶險救災現場為移動通訊盲區或移動通訊設備被損毀時,請求電信部門架設臨時設備,保證通訊的暢通。

  七、人員財產撤離、轉移路線、醫療救治、疾病控制等應急行動方案

  ㈠人員財產的撤離、轉移路線

  各地質災害隱患點根據地質災害調查的成果,在發放“明白卡”時確定人員財產的撤離和轉移路線,并在“明白卡”中逐項注明,撤離和轉移路線的選擇必須遵循安全和迅速的原則;原轉移路線遭到破壞時,要根據專家的意見重新確定路線。

  ㈡應急衛生防疫措施

  ⒈由鄉衛生院牽頭組成醫療救治組,調集、安排醫療器材和救護車輛,組織現場受傷人員接受緊急救治和轉送醫療救治,技術力量不足時應請求上級醫療機構幫助。

  ⒉開展災民臨時安置場地的消毒工作,控制傳染性疾病的發生,保護公共水源地的衛生,及時對災害垃圾和生活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

  ㈢其他應急措施

  根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的需要,鄉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搶險救災)指揮部可以緊急調集人員、調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必要時,可以根據需要在搶險救災區域范圍內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八、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啟動程序與要求

  ⒈鄉國土所接到地質災害災情報告后,應立即向鄉政府分管副鄉長或鄉地質災害防治領導組負責人請示同意啟動本預案,并通知鄉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搶險救災)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⒉鄉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搶險救災)指揮部立即組織制定應急處理和搶險救災方案;災害發生地所在村應立即啟動本級地質災害防治應急預案;鄉政府、群眾自治組織、有關責任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組織開展自救,及時動員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控制危害和損失擴大,并隨時報告災情情況。

地質災害治理報告11

縣人民政府:

  我縣是地質災害多發易發地區,地質災害隱患點多、面廣,防治任務繁重。經排查,目前,全縣共有地質災害隱患點479處(滑坡396處、崩塌22處、泥石流7處、地面塌陷54處),其中桐木湖塘、長平獅形、桐木焦源為重要隱患區,涉及面積達24.5平方公里,有7處已列入全市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崩塌4處、滑坡3處)。全縣地質災害隱患點威脅總人數達4734人,威脅財產約1679萬,地質災害防治形勢非常嚴峻。

  20xx年4月1日,全省地質災害防治視頻會上,xxx副省長對全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作了重要指示,他要求各級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視,嚴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落實國發[20xx]20號文件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意見》(贛府發[20xx]8號)文件要求確保地質災害防治經費,并給予監測員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的.財政補助。

  20xx年,我縣被評為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十有縣",現已基本建立了地質災害防治群測群防網絡體系,其中共有157個村級組織專、兼職地質災害監測人員233人,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的財政補助,監測員每年所需財政補助27.96萬元。為應對我縣嚴峻的地質災害防治形勢,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防治能力,需添置定位儀、報警器、監測儀等必要設備和地災巡查、應急調查、警示牌、明白卡等地災防治費用30萬元,今特呈文申請撥付20xx年度地災防治專項經費57.96萬元,并將每年地質災害防治專項經費57.96萬元列入財政預算。

  以上報告,敬請批準!

地質災害治理報告12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為認真做好本轄區內的地質災害隱患汛期前的調查。落實防災責任,做到群策群防的監測、應急措施和地質災害排查,從汛期值班制度的'落實等方面入手,加強監測責任,及時預警預報,快速應急處理和組織實施工作領導,認真履行鎮域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職責,確保全鎮的28個地質災害點能安全度過汛期。

  二、突出重點,落實責任

  各村(社區)要認真對本轄區內的地質災害點進行監測,明確責任,健全監測責任制,做到級級有人管,層層有人抓。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同時要以預防為主,防治與避讓相結合,重點抓好預防、躲避、撤離、治理四個環節,對各隱患點實地觀察,提出具體疏散路線,應急搶救措施、組織隱患點群眾進行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宣傳和疏散演練。危險區內設立警示牌,公布各隱患點監測人員名單及聯系電話,切實抓好汛前、汛期地質災害防治監測工作。

  三、加強宣傳,嚴格執法

  加強對國務院394號令《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各村(社區)要對隱患點的群眾及時組織召開會議,明確災害發生時廣大群眾采取的各種自救措施,要求各隱患點的群眾要牢固樹立防災、抗災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要嚴格清理排查,因采礦活動可能造成地質災害的企業、業主,同時禁止在地質災害區采礦、伐木、削坡、取石、取土、堆放廢棄物等活動,對違者要嚴格按照《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規定執行。

  切實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宣傳,讓災害易發區的廣大群眾更多懂得臨災預兆和躲避災害等知識,提高廣大群眾識災、防災、避災的能力,最大限度減少因災害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失。

地質災害治理報告13

  一、社區基本情況

  Xx社區位于Xx街道辦事入東2公里,轄區有企事業單位8個,4個家屬院落,2個物業小區及1個城中村,另有學校1所,轄區共有常駐居民2187戶,4000余人。

  二、工作機構和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我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工作指揮、組織、協調、監管。

  組長:Xx(社區主任)

  副組長:Xx(社區黨支部書記)

  成員:Xx(副主任)Xx(委員)Xx(委員)Xx(委員)Xx

  下設辦公室,負責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辦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職責分工:

  (1)組長:分管組織、指揮、協調本轄區自然災害群測群防和突發性自然災害各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災情報告,在強降雨期間執行“零報告制度”,并負責向社區居民公布本預案。

  (2)副組長負責組織搶險小分隊及其人員分工;組織自然災害臨災搶險、排險。

  (3)成員負責本轄區地質災害氣象預警信息;負責地質災害監測資料和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資料的整理、匯總和上報工作。

  (4)小組組長:負責組織本轄區居民小組范圍自然災害點監測和自然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負責臨災時組織受威脅群眾撤離;負責及時向應急工作組組長報告自然災害災情。

  (5)應急工作組其他成員:負責物質保障、災民安置、救護和汛期值班等項工作。

  2、社區巡查小組:社區兩委會、社區居民小組、社區志愿者組成社區巡查小組。

  二、防災搶險

  1、自然災害點監測、易發地段巡查防災避險。

  2、預警及搶險救災措施。

  當遇強降雨和上級自然災害預警預報,立即加強自然災害點監測、加強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發現險情征兆,立即組織受影響群眾撤離,并及時上報。疏散安置地點必須在汛期前實際調查選點,確保安全。劃定臨時危險區,在危險區邊界設置境界,同時明確具體監測人。在強降雨過后,根據自然災害點具體情況,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溝、埋實裂縫等簡易治理措施。

  3、監測、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監測、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發現監測自然災害點有異常變化和暴雨天氣前后,應增加觀測次數,每日觀測次數不少于3次,災害體處快速異變狀態的,應每1-2小時監測一次;易發地質災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響社區居民加強觀察、巡查,發現險情立即報告。監測、巡查必須做好數據記錄、歸檔。:

  4、災后處理

  災情發生后,社區應急工作組將與上級部門一道做好災區群眾的思想工作,安定群眾情緒,并妥善安置受災群眾,及時組織災區群眾開展自救。

  三、保障措施

  1、組織到位。做到機構落實、組織落實、人員落實,不斷把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工作納入規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軌道。應急領導小組、應急工作組成員、搶險小分隊成員、社區巡查小組成員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調查補充,修改本預案,并向社區居民公布。

  2、宣傳到位。向社區居民宣傳自然災害防治的基本知識,公布本預案,充分認識防御自然災害工作的艱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區民有自我防范意識。

地質災害治理報告14

  按照《云南省地質災害應急指揮辦公室關于開展主要江河沿線水電站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落實情況調研督導的通知》(云地災指辦【20xx】1號)和《曲靖市能源局關于開展主要江河沿線水電站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視,及時對照檢查內容進行了自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無安全事故

  按照要求,我局立即召開會議進行傳達、貫徹。對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行了再動員、再部署、再落實,要求務必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靠前指揮,堅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強化地質災害防控責任,遵循“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方針,進一步落實防災責任,明確各科室主要負責人地災防治責任,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建立健全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制度和突發險情處置機制,落實防災減災措施。

  二、狠抓工作落實,全面排查巡查

  我局及時將上級的文件精神貫徹傳達到局屬各科室,要求各科室對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了全面排查、巡查,重點核查,不留死角。按照局領導的要求,獨木水庫發電站站長帶領全站職工,對一、二級電站機房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排查。暫未發現存在地質災害隱患。對一、二級電站之間輸水渠道進一步加強了地災隱患巡查、排查,輸水渠道雖沿山修建,但山體植被良好,暫未發現存在地質災害隱患。大壩安全是水庫管理的重中之重,為進一步加強大壩安全管理,我局工作人員每日觀測大壩水位,依次計算出庫容、入庫流量、出庫流量等數據,通過量筒讀出降雨量,在第一時間把水情、雨情數據匯報給防汛調度科,同時在記錄表上做好書面記錄。與此同時,對大壩周邊進行巡查。攜帶水庫移動巡查大壩APP先檢查壩頂排水溝是否通暢;沿著溢洪道觀察河道泄水情況;觀察壩體滲流情況,比如三角堰的滲流忽然變得渾濁,應立即向防汛調度科匯報;沿著馬道檢查大壩壩坡是否出現裂縫,縱向和橫向排水溝是否堵塞。巡查結束后用巡查APP上傳水情、雨情和巡查相關照片。經巡查庫區內暫未發現地質災害隱患情況。我局對庫區地質災害隱患進行了全面排查,通過再排查,及時掌握了庫區地質災害隱患點情況,為監測防治工作開展和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奠定了基礎。

  三、落實預防措施,全面加強防控

  一是進一步完善預測、預報、預警、速報以及日報、周報、旬報和月報工作制度,健全群測群防和工程治理相結合的防災避災救災體系。二是把已經建立的'汛期值班制度常態化、規范化,實行24小時監測值守,并做好值班記錄。切實抓好地災防治值班工作,確保信息通暢。三是加強了宣傳教育提高全民防災、避險、救災意識。積極開展在建工程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宣傳培訓,普及防災避災意識,增強了群眾避災應急能力。

  四、深入基層一線,狠抓督查落實

  汛期來臨前,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都會對各涵閘,一級發電站、二級發電站進行汛前安全檢查,及時排除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汛期內,各科室嚴格遵守汛期值班制度,實時觀測水情,加大巡查力度,在每次大雨、暴雨、大暴雨來臨前后,進行再次排查,防范地質災害的發生,防汛值班人員24小時在崗在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格按照相關標準要求進行逐一排查,水電站按照“水電站安全生產量化檢查考核表”進行逐一對照檢查,定期對發電輸水渠道進行巡查,清理。避免雜物進入發電設備進而導致事故的發生。對發電機組定期進行檢修、維護、保養。對已出現過事故的機組隨時進行監控,及時處理故障,確保安全。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到安全的重要性,保障獨木水庫工程安全及國有資產安全,充分發揮水庫工程效率。

地質災害治理報告15

  一、總則

  (一)地質災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二)地質災害按其危害程度劃分為四個等級:

  特大型:因災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

  大型:因災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

  中型:因災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

  小型:因災死亡3人以下,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

  (三)處置突發性地質災害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

  1、縣政府成立縣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特大型突發性地質災害由縣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及時報告縣委、縣政府,同時報省、市處置地質災害工作領導小組,在省、市處置地質災害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2、大型突發性地質災害由縣人民政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縣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及時報告省、市處置地質災害工作領導小組,省、市有關部門會同縣人民政府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中型突發性地質災害由縣人民政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縣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及時報告省、市處置地質災害工作領導小組,積極爭取省、市有關部門的支持、配合。

  4、小型突發性地質災害由當地的鄉鎮政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及時報縣有關部門給予必要的支持、配合。

  二、機構和職責

  (一)成立xx縣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指揮部

  總指揮:xx

  1、xx縣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即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

  縣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xx縣國土資源局,xx任辦公室主任,xx任辦公室副主任。

  2、搶、排險隊,xx兼任搶排險隊隊長。

  3、治安保衛隊,xx兼任治安保衛隊隊長。

  4、醫療救護隊,xx兼任醫療救護隊隊長。

  5、后勤保障隊,xx兼任后勤保障隊隊長。

  縣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建立健全處置地質災害工作制度和部門聯動機制;在省、市處置地質災害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協助特大型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報告災情,調集有關部門和搶險救災力量趕赴現場,開展搶險救助工作;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指揮、協調和組織大型、中型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指導鄉鎮政府做好小型突發性地質災害的處置工作,幫助協調解決小型突發性地質災害處置工作中的重要問題;組織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調查,按有關規定界定突發性地質災害防治責任;督促、檢查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落實情況。

  (二)縣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在縣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協調下做好大型、中型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處置工作需要配合各鄉鎮人民政府做好小型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的有關工作。

  1、縣國土資源局:負責縣地質災害搶險指揮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預警體系、值班制度和災情速報制度;地質災害預警信息,按有關規定向縣政府和省、市國土資源部門報告災害災情信息;會同縣有關部門做好地質災害搶險、救助的部署、監督和技術指導工作;組織地質災害調查,按照有關規定向縣政府和省、市國土資源部門報告突發性地質災害調查和處置結果。

  2、縣財政局:負責落實、撥付縣級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所需經費及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資金。

  3、縣交通局:負責搶修因災損壞的交通公路設施,保障交通干線和搶險救災重要路線的暢通;在危險路段設立醒目的標志,警示過往車輛和行人;做好搶險救災人員、物資及撤離人員的緊急運輸工作。

  4、縣水務局:組織和督促各鄉鎮水利工作站對水庫四周、水利設施沿線地質災害的搶險、救助工作;組織災區供水設施的恢復、保障災區供水;及時向縣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縣國土資源局和有關鄉鎮政府通報降雨信息、汛情動態。

  5、縣建設局:組織對發生或可能發生地質災害地區的建筑物或建筑工程進行危房檢查,指導群眾安全轉移;供氣部門加強對有關設施的防護和巡查;組織當地搶修因災受損的市政公用設施,盡快恢復直接影響人民群眾生活的工程設施。

  6、縣民政局:及時掌握各地災民安置動態,組織調運救災物資,協助災區有關鄉鎮安置和救濟災民,安排好災民生活。及時向縣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報告災民救助和安置情況。

  7、縣衛生局:組織醫療和衛生防疫隊伍,調集必要的衛生醫療器械、藥品,及時赴災區投入搶救治病和防疫工作;及時向縣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報告災民醫療和防疫情況。

  8、縣xx局:負責做好社會治安工作,防止因突發性地質災害引發的群體性治安事件發生,同時做好現場的警戒工作。

  9、縣氣象局:收集有關氣象信息,做好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分析、預報重點地區未來12小時降雨和天氣狀況,每1至3小時向縣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通報,并及時在縣廣播、有線電視臺預報。

  10、縣電信局、移動公司、聯通公司:保證地質災害發生地之間的通信暢通,保障通信人員和設施安全。

  11、縣電力局:組織人員對災區進行電力搶修,恢復電力供應,全力保障災區學校、醫院、重點工程、市政設施、軍事等重要用戶的電力供應;及時向縣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報告電力供應和搶險情況。

  12、縣武警中隊:參與突發性地質災害緊急情況處置的會商,并按會商要求組織所屬部隊參加搶險、救助工作;及時向縣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通報部隊搶險救災情況。

  13、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參與搶險、救助工作。

  (三)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相應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的需要,有關鄉鎮政府應當緊急調集搶險的應急人員,調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必要時,可以根據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門在搶險救災區域范圍內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三、組建、落實搶險救災人員

  xx縣國土資源局組建縣級地質災害搶險隊。現場指揮由各包聯鄉鎮的縣級領導擔任,現場副指揮由各鄉鎮長擔任。各鄉鎮應當成立應急搶險分隊,對人員要登記造冊、編成班組,報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監測和預報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快地質災害預警體系建設,建設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形成覆蓋全縣的地質災害監測網絡。要在省、市國土資源部門協調指導下,逐步建成與全縣防汛網絡、氣象監測網絡互聯,形成縣、鄉、村、點四級的地質災害信息管理系統,及時傳遞地質災害險情、氣象資料和汛情信息。

  (二)各鄉鎮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要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災情速報制度,保障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暢通。接到地質災害緊急情況或險情報告后,要立即摸清情況,并向縣政府和縣國土資源局報告,對屬于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緊急情況的,在向縣政府和縣國土資源局報告的同時,還應越級直接報告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國土資源部門。

  (三)各鄉鎮政府和縣國土資源部門要充分發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的作用,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加強對地質災害重點地區的'監測和防范。在地質災害點防范期內,鄉(鎮)人民政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要加強地質災害險情的巡回檢查,發現險情,及時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在危險區域設置警示牌,并及時向縣政府和縣國土資源局報告。

  (四)縣國土資源局要加強與氣象、水務部門的聯系,聯合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及時向各有關鄉鎮政府通報氣象、汛情和地質災害預警等信息。縣氣象主管部門暴雨警報或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后,各鄉鎮政府和縣國土資源局要立即將降雨信息和防災要求通知到各村,由村及時組織通知到重要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危險區內的群眾;各單位和當地群眾要對照“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做好防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五)發現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向鄉鎮政府或國土資源部門報告。接到地質災害險情報告的鄉鎮政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動員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可以強行組織避險疏散。

  (六)地質災害預報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部門會同氣象主管機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社會地質災害預報。禁止隱瞞、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謊報地質災害災情。

  五、應急處置工作

  (一)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的處置

  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發生后,鄉鎮政府應立即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判定地質災害級別及誘發因素、災害體規模等,并立即將災情向縣政府和國土資源局報告,同時越級上報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國土資源部門,在應急處置過程中,應及時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直至應急處置工作結束。縣政府接到災情報告后,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開展施救工作,控制地質災害進一步發展,同時要立即向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國土資源部門報告地質災害情況。

  縣政府在省、市地質災害處置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與省、市國土資源局等有關部門共同組成應急處置指揮部,組織開展各項搶險救助等工作,及時將地質災害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和調查處置結果向省、市人民政府報告,并要根據有關要求上報國土資源部。

  (二)中型地質災害的處置

  中型地質災害發生后,鄉鎮政府應立即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判定地質災害誘發因素、災害體規模等,并立即將災情向縣政府和縣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在應急處置過程中,應及時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直至處置工作結束。

  縣政府接到災情報告后,要組織縣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和地質災害發生地鄉鎮政府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同時立即將地質災害情況向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國土資源部門報告,爭取省、市有關部門的支持、配合。縣政府應及時組織地質災害災情調查,并按照有關規定將調查處置結果上報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國土資源部門。

  (三)小型地質災害的處置

  小型突發性地質災害發生后,鄉鎮人民政府應立即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判定地質災害誘發因素、災害體規模等,并在1小時內將災情向縣政府和縣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并及時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直至處置工作結束。縣政府接到災情報告后,要組織縣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和鄉鎮黨委、政府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要及時組織地質災害災情調查,并按照有關規定將調查處置結果上報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國土資源部門。同時,視情況對地質災害處置工作給予必要的支持、配合;處置工作結束后,及時將調查處置結果上報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國土資源部門。

  六、善后處置工作

  (一)地質災害發生后,鄉鎮政府要做好災區群眾的政治思想工作,安定群眾情緒,組織災區群眾開展生產自救,盡快恢復生產,及時部署地質災害防治和處理善后工作。民政等相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做好救災物資調配和災民安置工作。宣傳部門要加強協調和指導,組織新聞單位及時、準確、客觀地報道搶險救災的工作情況。

  (二)國土資源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地質災害調查,并將地質災害調查處置結果上報市、縣政府和市國土資源局。

  (三)因救災需要,臨時調用單位和個人的物資、設施、設備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應及時歸還;無法歸還或者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償。

  (四)對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五)對不及時按本預案報告地質災害災情信息,不服從指揮調度,不認真履行職責而造成嚴重后果和重大影響的,依法追究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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