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是國家設立的旨在保障經濟困難公民獲得必要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救濟和保障制度,是貫徹“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憲法原則、保障公民享有平等公正的法律保護、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健全人權保障機制的重要舉措,是一項政府責任,在構建和諧社會、建設新農村、服務科學發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為全面了解、掌握我縣法律援助工作開展情況,我對我縣法律援助工作情況進行了調查研究,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縣法律援助工作基本情況
近年來我縣認真貫徹落實《法律援助條例》,堅持“誠信為本、援助為民、大膽創新、扎實工作”的工作原則,以“貧者必援、弱者必幫、殘者必助”為服務宗旨,不斷健全工作機制,創新工作形式,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努力維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以扎實的工作和成績,贏得了縣委、政府的好評,贏得了群眾的贊譽,為建設“平安托縣、和諧托縣”作出了積極貢獻。
(一)建立、健全了法律援助機構,完善法律援助網絡。我縣于2004年12月成立了托克托縣法律援助中心,核定編制數2名,股級領導職數1名。法律援助中心現有工作人員3名,全部是法律本科學歷,一名具有律師資格、一名是法律工作者。2007年——2008年分別在所轄的五個鎮、工業園區和團縣委、婦聯、工會、殘聯和關工委成立了十一個法律援助工作站,各工作站已經于2008年全部掛牌,每個工作站都有法律援助專職工作人員。通過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暢通了法律援助申請渠道,有效滿足了基層困難群眾對法律援助的需要。
(二)經費及辦公條件規范化建設。
經費方面。縣財政每年將法律援助經費列入財政預算2萬元,中央專補助1萬元,基本能夠滿足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中心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法律援助機構規范化建設的要求,積極實施規范化建設。先后添置了電腦、打印機、傳真機、照相機、攝相機等辦公用具;現有辦公用房1間,在縣城繁華地段設立了專門的法律援助接待室,方便群眾來訪咨詢。
接待室懸掛法律援助機構公示欄、咨詢接待制度、首問負責制、援助律師工作職責、受援人權利義務、一次性告知制度、從業清廉制度、文明用語、法律援助工作流程等標牌,作到全方位信息公開,方便群眾了解自身權利及援助案件受理過程。同時設立監督欄,把全體工作人員的照片和姓名上墻,公布局機關的投訴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
(三)建立了比較規范的法律援助工作程序。
一是法律援助中心相繼制定了申請、審批、指派、檔案管理、經費管理、咨詢接待、案件質量、辦公設備等工作制度,制定落實了中心主任崗位職責、咨詢、接待、案件管理、指派等各項崗位職責,上述規章制度的落實,使法律援助從申請到審查、審批、受理及結案制度都有了明確的規定。從制度上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的開展。其次,積極組織開展法律援助辦案質量年活動,加強對辦案流程的監督,規范法律援助申請、受理、指派、結案和歸檔環節,對申請人的申請實行統一審查、受理、指派和辦理,不定期地對一些法律援助案件,組織旁聽庭審和對受援人的回訪,以保證法律援助服務的質量。
二是認真貫徹執行《關于民事訴訟法律援助工作的規定》和《關于刑事訴訟法律援助工作的規定》,完善了法律援助與司法救助的銜接機制。
三是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出臺后,縣法律援助中心采取多項措施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服務。法律援助案件的數量逐年增加。
(四)擴大了經濟困難群體的受援面。針對受援人經濟困難標準不統一的情況,我縣在公民申請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的基礎上,強化為民服務意識,進一步降低經濟困難的標準,擴大法律援助的覆蓋面,對具有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農村特困家庭救助證、五保供養證、特困職工證、失業救濟金領取證、再就業優惠證、鄉(鎮)政府出具的經濟困難證明之一的,均可得到法律援助,讓更多弱勢群體得到必要的法律服務。
(五)法律援助宣傳工作。
為困難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援助,是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職能。
為了提高全社會對法律援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中心以律師義務咨詢日、《法律援助條例》頒布紀念日、“3.15”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日、“12.4”法制宣傳日和法律宣傳進社區等活動為契機,采取設立咨詢臺、散發宣傳材料、制作宣傳條幅、廣播、電視報道等多種形式開展法律援助宣傳;
把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作為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結合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以群眾需要的法律為內容,在服務群眾中教育群眾。有針對性地開展《勞動性》、《民法》、《刑法》、《婚姻法》、《勞動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
創辦《托克托法制專刊》,為全縣廣大人民群眾和行政事業單位免費發放,進一步提高了全縣干部群眾對法律援助工作的認識。此外,繼續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在農村的宣傳力度,擴大法律援助工作在農村的服務面。
農村的穩定是社會穩定中至關重要的一個方面,進一步加強農村法律援助工作,切實保障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內容。
為此,我中心特別注重加大法律援助在農村的宣傳力度。
每年的8月份,由局機關牽頭,組織法援中心、律師事務所、公證處的專業人員在各鎮分別進行巡回宣傳,送法進村入戶,普及法律援助知識,為農民發放法律援助聯系卡,方便農民群眾尋求法律援助。縣法律援助中心成立至今,我們共開展各類法律援助宣傳活動52次,累計發放宣傳材料13萬余份。通過廣泛的宣傳,全面擴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社會影響,增強了群眾依靠法律援助維權的意識,營造了社會各界共同支持和參與法律援助的輿論氛圍,使法律援助制度在我縣家喻戶曉,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