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評定申報
獲得職稱的方式有兩種:考試和評審(不參加考試)
一、正常申報條件
1.助理職稱:
(1)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年以上。
(3)中專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學歷人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同時應具備員級職務。
2.中級職稱:
(1)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六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3)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學歷人員須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3.高級職稱:
(1)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十年以上,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3)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人員,還必須遵紀守法,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在本專業崗位上做出顯著成績,且具備相應的專業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二、申報材料清單
1.《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表》(中、初級一式兩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業績一欄要填寫詳細、具體。
2.上一年度的《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
3.專業論文和業務工作總結。
專業論文要求:
(1)必須親自撰寫,不得抄襲。
(2)要結合本人工作和崗位實際。
(3)字數不少于 3000 字。
業務工作總結要求:
(1)要把自己工作的經歷寫清楚。
(2)要把負責或參與的主要項目寫清楚。
(3)要把發表的論文或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獎勵寫清楚。
(4)字數不少于 1500 字。
4.交驗畢業證、初級職稱證原件。
5.《專業技術人員水平能力測試合格證》;
6.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業績的相關材料。
7.一寸彩照6張,身份證,學歷證復印件各兩份。
凡不按上述要求備齊相關材料的,概不受理。
延伸閱讀:考的'初級職稱和評定的初級職稱有區別嗎?
答:1)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從事會計工作,并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財政部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從獲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中擇優聘任。
職責:出納、會計助理、會計等初級財務人員。
2)評定的初級職稱是和工資掛鉤的,評定職稱的只在本地區本單位有效,出了本地區或者本單位無效;通過全國統一考試獲得的初級職稱在全國范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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